替身重生完本[耽美]—— by:咩小君
咩小君  发于:2017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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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在看来,对于沈则群来说,他不过就是他包-养的三流小歌手而已。他当初既然这么不识趣,沈则群倒也乐的清闲。
毕竟这种事情公布出去,对谁来说都没有好处。所以这两年他们跟地下情人没有什么不同。
李正提到任清,眼圈也有些泛红了,声音也变得有些喑哑,像是在回忆很多年前的事情一样,李正沉声道:“任清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孩子,歌唱的也好。每次一有他的节目啊,我总会看。我以前给他的工资其实真的很少,他却还是每天都会早来帮我搬东西什么的……成名了之后还愿意来这时不时唱一两首,说什么要给我带人气,多好的孩子啊,怎么就……哎……”
见任清也变了脸色,李正这才忙道:“不好意思啊,说这么伤感的事情”李正抹了把脸:“你坐着吧,客人也不多,我去那边收拾收拾。”
任清看着李正微微弓起的背,忍不住咬了咬唇。
其实要说感谢,也是他感谢李正。
谢谢他愿意让他来唱歌。
谢谢他给他做了那么多顿晚餐给他吃。
谢谢他在父亲病危时拿出了所有的积蓄。
谢谢他对他说:“阿清啊,只要你愿意,李叔这里随时欢迎你。”
☆、第5章 重逢
任清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茶馆做旧的墙壁上保留都是七八十年代的东西,一切的陈设都没有变。
仿佛这一切都只是个梦,他还是那个任清,还不曾以沈则群为奋斗目标的任清。
在等待上台的时候,在那个熟悉的角落,任清再次看到了那个老旧笨重的卡式收音机。如今虽然它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可他却见证了李正跟那位姑娘的爱情。
李正是个浪漫的人,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唱歌,并且也已出道为目标努力着。
大学的时候,李正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也曾抱着这个笨重的录音机对着那女孩长唱了一首甜蜜蜜而求爱成功。
可是天不遂人愿,有天他用自行车带着女孩儿的时候出了车祸,女孩当场就死了,李正的声带也受了伤,唱不了歌了。
女孩死后,李正没有再交往过其他人,或许那个时代的人都很单纯。
喜欢了,就是一辈子了。
李正说那女孩说毕业就嫁给他的,所以不管别人怎么说,也不管领没领证,他都认为对方就是他的妻子,这个收音机也一直被李正好好收着。
以前他在这里唱歌的时候,李正每天都要让他唱一首甜蜜蜜,他说他不能唱了,但女孩喜欢听。
当时任清还为此大哭了一场,李正却说,一生得一人,也算值了。
后来任清签了唱片公司渐渐有了人气,他以“一生得一人”为名写了一首歌,也曾在那一场只有三四百人的小型握手会上唱过。
那是他为李正跟那个姑娘唱的,也是当时他第一张专辑里点击率很高的一首歌。
其实那首歌,那场见面会,任清的服装造型很平常,没有任何浮夸。
他就只是抱着吉他静静地唱着,沈则群也在几百人之中。
那天晚上,他们两个人也曾侧夜缠绵,拥抱亲吻。他也以为他的歌声,他的心声他个人都听到了。
可事实证明,他从头到尾感动的都只有自己而已。
过往的甜蜜似乎在这一刻变成了锋利的匕首,一刀一刀地往任清的心里划。
“那个……”
李正的声音打断了任清的思绪,任清闭了闭眼,这才回过了头:“老板您说。”
李正似乎有些难为情,却还是小声道:“你听过一生得一人这首歌吗?大概是三年前出的歌,任清的,你会唱吗?”
“……”
这一刻,任清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他并不认为凭现在的他可以唱好这首歌。
对于认清来说,他得知沈则群将他当做林立的替身这件事似乎就发生在上个星期,他的手里似乎还有那个白色的拉杆箱,他似乎还是那个刚从沈则群的房子里走出来的任清。
他已经,不想再想起那时候的事情了。
他已经……死了。
无论是那具身体,还是他对沈则群的真心,都已经不复存在了。
任清只觉得眼眶微痛,便下意识地低下了头道:“对不起啊老板,那首歌我是听过,但是唱不好……”
“哦,这样啊……”
听出了李正口中的失落,任清瞥了一眼角落里的那台老式的录音机,道:“我,我唱甜蜜蜜,成吗?您有吉他么?”
李正的眼里瞬间亮了起来:“真的?”
毕竟现在唱这个歌的年轻人真的不多了,李正也很意外,忙着点头道:“好好好,你如果能把这首歌唱好,我就录用你,我去给你倒杯温水去。”
李正说着便慢慢的转过了身子,却又自言自语道:“要是任清那个臭小子还在就好了……就他唱的最得我心。”
一瞬间,任清的视线便彻底模糊了。
李正是直接住在茶馆二楼的阁楼中的,哪里有一把吉他,任清知道。
李正倒也很大方的将吉他拿了出来,任清在后台试着弹了一小段,虽然时间已经过了两年,但是对任清来说这一切只是仅仅过了一个星期而已,上手根本没有问题。
李正的感情很纯粹,这一首经典的情歌任清也不需要做出任何改编,只要保存它原来的样子就好。而且来李正茶馆小坐的通常不是小年轻,这条街上还有其他更适合年轻人去嗨的地方。
无论什么时候,这里对于任清来说,都是特别适合唱歌的地方。
任清大大方方地上了台,周围微弱的光线将任清清秀的轮廓刻画的更加分明。台上只有一个立着麦克风的支架,还有一个高脚凳。
任清慢慢坐了上去,修长的指尖轻轻拨了一个小调,茶馆中的几个中年男女纷纷侧目看了过去。
正在此时,欢快的前奏响了起来,萦绕在这间小小的茶馆中。
这首曲子实在太过耳熟能详,似是勾起了在场所有人的回忆,大家都沉醉在了这个曲调之中。
稍显昏暗的灯光不断流转着,映照在了木质吉他的木面上,折射出岁月的痕迹。任清轻轻地开了口,甜蜜中带着浓浓的深情,周围没有人再说话。
任清干净的声音极具穿透力,带起了聆听之人的回忆,一幕幕翻涌而至,仿佛连同时间都在这一刻滞留了。
任清的余光捕捉到了正坐在那台录音机旁边的李正,他看见李正嘴角处的烟头几番明灭,烟雾徐徐而上,任清随即冲他扬了扬嘴角。
李正只是看着他,而后慢慢地抹了把脸。
这一刻,任清没有看见此刻李正眼中的震惊。
有那么一瞬间,李正似乎从那隐隐地笑容中看到了任清的面容。
可是这种感觉,这声音……真的……太像了。
任清沉醉在了曲调之中,用心的演唱着。无论是任清的音色还是他的性格,任清都很适合唱民谣,他也很喜欢那些抒情的慢歌。
正在此时,茶馆地门被一人轻轻推开,牵动了门上的风铃“叮铃”作响。
茶馆总攻的面积不过六七十平米,任清只用了吉他伴奏,所以稍稍有一点动静他就会听到,并且茶馆的大门还是正对着演唱台,任清也就下意识地抬头看了过去。
橘色的光线渐渐从任清的头顶褪去,打在了他高挺的鼻翼上投下淡淡的影。
率先映入任清清澈的眸底的,是来人高挺的眉骨,光洁的额头,再然后是淡色的薄唇。一头墨发被整齐地梳在了脑后,上方的橘色的投光也无法混淆来人脸部深邃的轮廓,唯有那双狭长的眼睛,带着一股神秘、严谨又稍显倦意的目光朝着台上看了过来。
刀削一般的下颚微微抬起,男人高大挺拔的身影如同中世纪的贵族,仿佛生来就只为了众人的仰望。
“噔—”地一声,任清的手一抖,音调也在这一刻跑偏,还好被任清及时不救了回来。可饶是如此轻快的曲调,在任清听来却是天底下最尖锐的兵器,直往他的心底砍了过来。
任清下意识的收回了视线,褐色的瞳仁都在急剧颤抖。
沈则群……
沈则群?!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李叔的茶馆?!
他没有带沈则群来过,他来这里驻唱的时候还没有遇见沈则群,沈则群不会知道这个地方的。
而当站在门处的沈则群听清了台上人的声音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怔住了。
“任……清……”
略显苍白的薄唇微张,却是说出了这个只有他自己才能够挺清楚的名字。沈则群的眼里的情绪彻底乱了,连带着脚下的步伐都有些凌乱了。
他急忙朝着台上那个年轻的男孩看了过去,脚步却也在这一刻被无形的钉子定在了当场。
僵直着,僵直着……沈则群的整个身体这才慢慢恢复了一些知觉。
他在想什么呢?
唱歌的人怎么可能是任清呢。
任清早就已经……
被他亲手……埋葬了啊。
呵,沈则群,你疯了吗?
☆、第6章 出手
台上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他唱歌的感觉这么像任清?
尽管沈则群心里其实很清楚现实,可他还是忍不住去听,却没有勇气去靠近。
他突然想起,那时他站在坡上看着任清回过头看望向他的那一天。
如果他没有打那通电话就好了,如果他没有叫住他,任清就不会逃,如果任清没有慌不择路,他就不会出事,就不会死。
都是他不好,是他害死了任清。
他不该打那通电话的,他应该很快地、很快地跑过去将那个人抱住,留住的。
他早就该……朝着那个人坚定地跑过去的。
是他自己生生错过了。
而台上,任清实在不曾想到他会在这里见到沈则群。
任清本就快该下场了,这下子结束之后更是抱紧了吉,甚至连鞠躬都忘了,就往台下走了过去,下台阶的时候还差点绊了一跤。
李正早已经从前面走了过来,笑着拍了拍任清的肩膀,道:“小伙子,你唱的真的特别好,明天来报道吧。”
任清心里十分清楚,以沈则群的身份,他不会来这种平价小茶馆。
任清试着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尽量保持微笑,道:“老板,刚才进来的那个男的是谁啊,看样子……好像特别有钱,跟咱们这里的风格也太格格不入了。”
李正微微一怔,道:“哦,那的确是个大老板,时不时还上个电视呢。其实前两年这茶馆有些开不下去了,那个年轻的大老板突然说要投资,说要我保持以往的风格继续开下去,跟天上掉了馅饼似得。”
任清觉得这更加的不可思议了。
投资?
沈氏集团的总裁,投资一个小茶馆?!
任清彻底的懵了,他实在想不通沈则群这是在做什么。
难道是因为他死了,沈则群觉得愧疚,然后打听到了他之前唱过歌并且住过的茶馆过来投资?!
这怎么可能?!
任清猛地握紧了拳头,试探着问道:“那个人……经常来?”
李正点了点头,眼神却有些复杂,也只是冲任清道:“嗯,一星期怎么也会来个三四次左右吧,不过也都是坐坐就走了。不过那个年轻人看起来并不太好说话,他也说他来了我就当没看见就成,我也就没去打招呼。”
李正说着,便拿出了一个小本子道:“你给我留个名字跟联系方式吧。”
任清咬紧了牙关。
当然,他很需要这份工作,可是他又怎么会想再次见到沈则群,更别说唱歌给他听了。
当他看到他去世的消息时,他就已经恨透了沈则群,更恨透了他自己。
虽然很对不起李正,但任清还是低头道:“其实是这样的老板,我最近身体状态不太好,也不太能唱歌……所以,我想等过段时间我稳定稳定,再跟您联系成吗?真是抱歉。”
李正见任清的脸色确实苍白到毫无血色,便点了点头道:“行,身体重要,年轻人别老熬夜,不好。”
“哎,谢谢老板关心。”
任清忙不迭的道谢之后就从后门匆忙离开了,一秒也没有多留。
李正心里觉得挺可惜的,摇了摇头刚想回去,那边一身西装革履的沈则群却走进了这间堆满了杂物的后台。
李正感到很意外,而沈则群的目光更是让他感到了无形的压力。
没等李正开口,沈则群的目光便已经将狭窄的后台扫了一遍,冷清道:“李老板,刚才在台上唱歌的男孩是?”
“哦,是来应聘歌手的,不过他方才说他最近身体状态不是很好,得过段时间看情况。”李正说着,不由得叹了口气:“你刚才也听了一小段了吧?唱的真的很用心啊……”
沈则群默了默,像是有些犹豫,可末了却还是开口问道“那孩子,叫什么名字?”
李正微微一怔,下意识看了看手里的小本子:“叫任寒,20岁。”
沈则群下意识将本子接了过去,心里又是一沉。
这清秀的字迹……
怎么会……
沈则群与任清交往两年,曾见到过任清大大小小的签名,但从这一个“任”字,沈则群就被这张白纸上的签名震住了。
原来,方才那个男孩跟任清同姓……么?
虽然长得不像,也是唱歌时的感觉却真的……很像。
其实有一件事沈则群从未曾跟任清提过。
那就是……其实在他帮助任清之前,他就曾在这个茶馆中碰到过任清。
那时,他曾向快要出国的林立表白,林立却并无回应。沈则群心里颇为伤感茫然,只想着出去随便走走散散心,碰巧进了这家茶馆,碰巧听见一人在台上唱歌,碰巧地看了过去,便看到了……那一张与林立相似的面容。
一切,就是从这首歌,那一眼开始的。
沈则群实在觉得有些疲惫,也就将本子递回到了李正的手上走了出去。
穿过大厅的时候,沈则群的目光下意识地往墙上那个相框看了过去。
照片上的任清笑的特别有感染力,可是沈则群却越看越心疼,心疼到后心都传来了微微的痛感,逼迫着傲娇的沈则群都忍不住稍稍弯下了脊背,那张俊美无俦的侧脸也深深地陷入了阴影之中。
任清走的急切,口中呼出的白雾一层层向着夜空升腾。他双手还在微微地颤抖,他实在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就见到沈则群,并且还是在那种令他做梦都想不到的地方。
突然,前方一个汽车的远方灯朝着巷口里的任清照了过来,任清眼睛一疼,下意识地用手臂挡住了前方刺眼的光,接着便听到车门打开的声音。
任清透过指尖去看,车上却下来了两个人,穿着机车夹克。再看看后面的豪华跑车,任清一时间有些发懵。
为首的男人朝着他走了过来,调侃道:“哟,这不是任寒吗?今天不去卖-屁-股怎么跑到这这里来了?”
任清的脸色在这一瞬间变得极其难看,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退。
孙宁此时面部狰狞,继而握了握拳:“昨天是有人拉着,算你这个臭小子走运,你害我成了笑话,我看你今天……给我站住!”
任清也没有这么傻,对方明显就是昨天将他砸晕的孙家少爷。而且对方身材这么魁梧,别说毒打一顿了,就是给他一拳也够任寒这个小身板受的。
任清想也没想,转身就朝着对面飞奔。
“妈-的,别跑!”
“让一让,让一让!”
这条酒吧街的人流其实很大,任清硬是挤着推着往前跑,各店门头五颜六色的灯光照的呼次都急促到快要窒息的任清有些头晕目眩,喉咙也像是烧起来了一样。
只听“吱呀—”一声,蓦地,一辆车突然横在了不远处地人行道上,引得路人惊叫连连。
周围都是人,任清生生地停下了脚步往后看了过去,后面的孙宁挥着拳头就朝着他的脸砸了过来,任清咬紧了牙关下意识地用手臂挡住了自己的脸。
耳边突然发出“噔”地一声闷响,预想之中的疼痛没有来临,却有一股清幽的香气钻入了任清的鼻腔。
而这气息,任清却再熟悉不过了。
难道……
“这样追着人打,未免太不像话了吧?”
任清呼吸一滞。
是沈则群!
“你他妈谁啊你?!”
孙宁上去就开了骂,身边的那个男孩却一把拉住了他,紧张道:“孙少,这是沈则群,沈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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