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臣1+2部完本[古耽]—— by:米洛
米洛  发于:2017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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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是面红齿白,美得不可思议的人啊!
瞧他那乌黑发亮的头发,如流瀑般垂到腰间。那件被水浇透的布衣,勾勒出他略显瘦的腰身,但并不是说他很文弱,因为他的个头颀长而四肢匀称,说明他是有练过武的,并非是一介书生。
他的脸孔是那么俊秀端正,不论是白皙如玉的肌肤也好,还是山中溪涧般的澄清眼眸,绯红的薄唇,都有着让人失神的魅力。
世人都说,天底下不可能有十全十美之人,有的人嘴巴好看,眼睛就长小了,而有的人,轮廓都好,唯独鼻子太高,总而言之,那种天仙下凡似的美人,只存在于画作,或诗人的幻想之中。
可是此人的相貌,真的是艳惊天下,倾国倾城、犹如画中之仙人了!金富力从不好男色,且自认见过美女无数,包括这抢来的新妾,也是这一带有名的美人儿。
可如今看到这青年,却是从未有过的红鸾心动,直勾勾地盯着看,根本是垂涎三尺了!
真是越看越赏心悦目,这人的眼睛怎会生得这么灵动,清澈如溪流、深邃而动人,高高的鼻子也很美,唯一美中不足的,大概就是——他是一个男人。
但是绝世美色当前,男女都没关系了,更何况大燕本就允许男人成亲。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了,金富力心里已有了盘算,而酒楼掌柜和二狗也都在旁边看得一愣一愣的。
俗话说,先敬罗衣后敬人,因为青年来店里时穿得太朴素,又戴着一顶挺惹眼的蓝布大帽子,分去了他们的注意力,竟然没细看这青年的脸,而那个小厮总是阻挡在前面,一蹦一跳的,他们的眼里,自然只剩下对小厮的印象了。
原来青年竟是这样超凡脱俗的美男子,早知道让他去大堂伺候,还不得宾客盈门、财源滚滚?掌柜睁大着眼,悔得是肠子都青了。
“怎么都不说话?”青年站在原地,见官爷和掌柜,都是一副见鬼的模样,便仰头道,“可是知道我的厉害了?”
怎么说,他都是堂堂大燕天子,举手投足之间必定是威风凛凛,要知道在宫里头,每个人对他都是毕恭毕敬、唯唯诺诺,都不敢抬头多看一眼的。
能心平气定地与他对视的,大概也只有那个冷面无情的景大将军了。
想到这里,青年的心情就越发地不好,说道,“今日,我就不准你们犯事,做官、拿朝廷俸禄,不是让你们知法犯法的!”
“来人!”金富力突然叫道,青年蹙眉,摆好又要干架的姿势。
“大人。”衙役首领上前道。
“去把徐小姐放了。”金富力说。
“大人?”
“快点!”金富力板着脸催促,衙役首领便照做了。
哭得是花容失色的徐家小姐,终于重回父母双亲的怀抱,三人哭着抱作一团,然后还一起下跪,向青年叩谢,不停声的“恩公”,叫得青年是满面通红,快快扶起他们三人,让他们回家去了。
金富力一直背着双手,笑眯眯地看着青年。等他的事儿都完了,就问,“你是打哪儿来的?”
“睢阳。”青年见他倒是知错能改,便应答道。
“是都城来的,不错。那你是多大岁数?可有成家?”金富力盘问着,心想,既是从皇城出来的,那大概是一位家道中落的富家公子,所以才穿得如此简陋,可全身又笼罩着一股说不出的“贵气”,不似凡夫俗子。
“十七,尚未娶妻。”青年不明白男人干嘛问这个,但还是老实地回答了。
“正是青枝绿叶的年纪,未有妻妾,很好!”金富力围着青年转了一圈,一挥手,“来人,请这位公子上花轿。”
“遵命!”衙役首领第一个就冲过来。
“什么?大胆!你们想逮我不成?”青年以为县官反悔,想要拿下他泄愤。
“哪里,本官只是请你去一趟府上叙话,协助办案。”金富力有随口就给人安罪名的能耐,他看了看掌柜,丢了个眼色。
掌柜鉴貌辨色地道,“禀大人,他和他的下人在草民的店里吃霸王餐,被草民给逮住了,还望大人替草民做主。”
“很好,本官自会替你做主,所以,有劳这位公子上轿了。”金富力说得是有板有眼,让人无法拒绝。
“不行的,我家老爷不能跟你们走!”小厮却觉得这事儿不对,强忍着刚才挨打的痛,跳出来说道。
“他又是谁?”金富力掩鼻问道,“怎么臭哄哄的。”
“就是那位下人。”掌柜趁机说道,“他们是一伙的。”
“好,通通带回衙门受审!”金富力发号施令道。
“走就走,我才不怕,不过我不上你的花轿。”青年皱起眉头。
“哎,路途遥远,伤着你的脚如何是好?”金富力道,目光贪婪而又假惺惺地说。青年为了洗碗,脱去鞋袜,此刻正赤着一双脚呢。
“是啊,我老爷不上。”小厮跟着嚷道,声音比青年的还响,“这不合规矩。”
“这里哪轮得你说话!来人!拿下他!”金富力不客气地命人绑了小厮,以此作要胁,且人多势众,青年一时难以招架。
最后,不管他如何挣扎,还是被捆住了手脚,强塞进了花轿。
“混蛋!朕绝对要砍……”因为他骂个不休,嘴里又被塞进一块喜帕,金富力喜滋滋的,如今抱得美人归,根本没注意青年在骂什么。
“来,起轿吧!”金富力满脸是笑,于是那装饰着彩珠、绣球的大花轿里,坐着一个五花大绑的男人,在锣鼓声声中,沿着大路往西走了。
第三章
江夏城外,那一望无垠的荻江水面,在火红的朝阳下金光闪闪,如龙吐焰,十分壮丽。
而北岸河滩上伫立着军旗飒飒、刀枪闪耀的大燕精兵。他们精神饱满,队列齐整,军纪严明。冷冽的江风之下,唯有黑底红字的“景”字大旗,在迎风颤动。
为首的男人头戴金玉冠,身着黑铁甲胄,面容英俊,身姿伟岸如松。他骑在一匹油黑发亮,唯有额心一抹白的骏马之上,气度威武不凡。
男人面向红日初升的河滩,微眯起那双锐利如鹰的黑眸,金红色的光芒闪耀在他的眼底,亦笼罩着他,形成一幅人与山河交融的红色剪影。
“报!将军!”
突然,从官道上飞驰来一匹棕色快马,一身戎装的青年,如同箭一般蹿至黑色骏马前,飞身下马,跪地禀报。
“启禀将军!”士兵抬头,一脸严肃地道,“属下已查明,皇上与太监小德子确实在三百里外的狄花县里。”
说完,他双手恭敬地呈上一件东西。
这是一只金银丝线缝制的织锦钱袋子,正反两面刺绣有松、竹、梅、以及花开富贵的纹样,可谓栩栩如生,巧夺天工,为江南丝绸府御制。
看得出它几经转手,原本装饰于袋口上的四颗北海珍珠都不翼而飞。
男人接过这只钱袋,出神地望着它,又猛然攥入掌心,那冷若冰霜的神色,令人不寒而栗。
“传本将军令,”男人的声音低沉而有力,每一个字似乎都迸射着火星,“全军火速前往荻花县护驾,不得有误!”
“遵命!”士兵抱拳领命而去。
这人强马壮、星旗电戟的队伍,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沿着荻江往荻花县前进,而为首的男人更是一马当先,如同旋风般疾驰向目的地……
+++++
“砰!砰!”
“劈劈啪啪!”
大白天的,荻花县县太爷的府邸门口,就燃放起绚烂多姿的烟花炮竹。
红色的纸片儿和烟尘几乎弥漫了整条大街,这县官金富力要娶八夫人了,且听说那还是个男人!
于是,本就锣鼓喧嚣的金宅门口,聚集了许多看热闹的乡亲,大家都想瞧瞧,到底是什么样的美男子,竟让金富力愿意大摆宴席,正儿八经地去迎娶。
要知道除了正室夫人外,那些小妾全都是从旁门抬、或者说“抢”进去的,往往放两串鞭炮就了事,从不声张。
围观者众,这客人更是络绎不绝。金富力作为新郎倌,就站在大门口,拱手笑迎八方来客,这些客人都是非富即贵,金家总管收礼单都收到手软。
每收一单,管家还扯着喉咙喊着,“富阳县王大人送来鸳鸯被二床、百年好合金人偶一对!”
那放在红漆木匣里,上面洒落着红枣、花生的大红鸳鸯被,由两个小厮抬了进去,后面则有人捧着一个透雕的木匣,从镂空的花纹里,可以看到一对金灿灿,巴掌大小的人偶。
围观的百姓们见了,无不啧啧称奇,这玩意可得花多少钱呀?
金富力自然是笑逐颜开,亲自接待了富阳县的王大人,两人一番称兄道弟后,金富力还一路送王大人至院内,命下人好生招待着,这才折返门口,继续迎客。
金家府邸原本就大,自从金富力做官后,家宅更是扩大三倍,这大门前的吵吵闹闹竟然一点也传不到后院去。
那里有一座非常精致的小楼,绿窗朱栏,绣幔重重,看上去就像是深宫殿阁一般幽静典雅。
显然金富力为了摆阔,亭台楼阁、小桥流水等样样参照皇城豪宅的样式建造,而且这里防范森严,别看花园里浓荫苔萃,花开枝头,里头隐藏有护卫,外人想进进不来,里头的人想要出去,也是插翅难飞。
哐!
那扇精致的雕花木门又被砸得震了震,护卫们兴许是习惯了吧,竟无人动弹,而一大盆热水,正在青砖地板上流淌……
“哎呦,我的好少爷,今儿可是你的大喜日子,总该梳妆打扮一下,才好见客人啊!”一位老妇的声音,听着却像青楼鸨母。
“放肆!朕是皇帝!谁敢碰朕?!”淳于爱卿气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方才这自称王婶的老妇人,端了一盆热水来,说要给他梳洗,然后又进来好些个捧着红衣的丫环,说是伺候他更衣成亲。
“哎,怎么又说自个儿是皇帝?那我还是王母娘娘呢!”王婶甩着艳俗的红帕子,捂嘴笑道,“金老爷不是审过你了吗?你因家道中落,流落此地,又受了些刺激,才变得语无伦次,要我说啊,这嫁了人也好,起码不愁吃穿了,不是吗?”
这府里的人,在金富力的点拨下,都认为这位公子是在镇香楼吃了霸王餐,受到掌柜的责难,大受刺激下,才变得如此痴狂,敢自称皇帝的。
虽然查证过他的小厮是个阉人,但没说阉人就一定是宫里的太监?这主人疯起来,小厮不也跟着一起疯,谁知道他们主仆二人在唱什么戏?
而且谁都知道,皇上近期要举行册妃大典,怎么可能跑到这大老远的荻花县来?用脚趾头想,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这下人们只要伺候好主人,金老爷说要娶他,他们就尽力把公子装扮得像位新娘子就能交差、领赏了。
王婶一边张罗丫环们去另打一盆热水来,一边是赞不绝口道,“你看这身吉服,这江南的面料多光滑啊,红艳艳的,多称你的肤色,金老爷为了公子,可花了不少钱哪,您可都得记在心里,今后要好好伺候老爷。”
又因为爱卿总是搬出皇帝的名号,大家索性不再问他姓谁名啥,而是直呼“公子”了。
“说得这么好,你怎么不嫁?再说!这世上哪有男儿下嫁的道理?!”
“这话可就差了,这大燕国的“皇太后”不就是男人吗?”王婶一句话,就呛住了爱卿,让他哑然失色。
没错,他是父后柯卫卿所生,但是,他从没有觉得哪里不妥,大概父皇和父后是如此恩爱,如胶似漆,就连他这个儿子看到了,也会脸红呢。
可是,那种“执子之手、白头偕老”的感觉是不同的,眼下可是强占民女,呃,不对,是皇帝才对!
爱卿不由抢过王婶手里的吉服,扔在地上,还用力踩了踩。
“哎哟,公子,哪有你这么糟蹋东西的!你莫不是嫌弃金老爷配不上你的美貌?可是他在这荻山县里,也是出了名的英俊……”王婶拼命拦着,还劝说道。
“才不是!朕看他根本是人模狗样!”爱卿简直气炸了,“再说了,这天下,只要我父皇父后在,没人称得了是好模样的人!”
“这大燕国的太上皇和太后,是出了名的一对美人儿,当然,公子您的容貌也是人间绝色,来来,坐下,我给你梳梳头。”
“别乱碰朕!”爱卿一急,吼道,“除了他,没人可以碰朕!”
“这个‘他’又是谁?”王婶嗅到了不寻常的味道,便挑起细短的眉头,说道,“若是你的心上人,劝你还是忘了吧,这金老爷对情敌可不是那么客气的。”
“笑话!向来只有他对别人不客气的份。”爱卿正要搬出“他”的名号,没想王婶见吉时快到了,便招呼了几个护卫进来。
反正不是女子,倒也不用顾着男女授受不亲这一点。护卫武艺高强,四个人一起上,抓手抱腿的,硬是把红彤彤的吉服给他换上了,还梳了头,戴上一个缀玉的冠冕。
“瞧瞧,真是让人捧在心尖的一个美人儿,要我说,你比那太后还漂亮呢。”
“唔唔……”衣衫是换好了,为了不让他在客人面前出乱子,王婶让护卫把爱卿捆得结结实实的,绑在了一把太师椅上,嘴里还塞着一块喜帕。
有这么成婚的吗?爱卿的眼里满是忿忿不平!
“好了,大伙都累了,下去讨杯喜酒喝吧,公子一会儿,自然有人抬出去。”王婶让丫环护卫、通通退出厢房,她自个儿办成了事,就领赏去了。
爱卿的额头上沁出了汗,他这是受了“成婚”的诅咒?在宫里,大臣逼他娶一个不相识的女子为妃,到了宫外,还要被一个色胆包天的男子抢去做小妾?
这可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可是怎么也让人笑不出来,爱卿是怨气满腹,生平第一次气得想杀人!
因为归根结底,他会落到这般田地,都是“那个人”的错!
若不是对方不记旧情,逼自己成婚,他又怎么会出宫受这份罪?这一路上游山玩水是假,提心吊胆是真!
因为不知道回宫之后,会面对怎样一个烂摊子?
不得不承认,当那个人的眼角吊起来的时候,确实有那么几分吓人的……
虽然说“他”的“冷若冰霜”、“拒人千里”,在宫里早就出了名,那些大臣还有宦官见着他,比见着自己还客气百倍。
……到底谁才是皇帝?爱卿偶尔也会这么抱怨。
可同样一张冷冰冰的脸孔,在宫女那里却很吃香,每当他凯旋而归,宫里按月配给的胭脂水粉都会用尽。爱卿自认不是很在乎宫女是为了谁在精心梳妆,但是,当看到那个人和宫女们在回廊上交错而过后,那些宫女竟然连路都走不动了,全都看他入了迷,爱卿的心里真是一点都不舒服!
所以,他也为此报复、刁难对方,故意不接受他的觐见,让他跪在殿外干等,虽然僵持到最后,每每都是那个人胜……
“景霆瑞……”心里不由写满了那个人的名字,爱卿发现在这种时候,自己却还是相当没骨气地想着他。
而且从一开始的怨气,变为现在十分单纯的想念。
“不管怎样,朕今日只有手刃奸人了!”现在想着骠骑将军也于事无补,毕竟两人相隔甚远,爱卿想着,他会自救,虽然他从来还没有杀过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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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荻山县衙门和金富力的宅邸,只有一门之隔。
原先倒也不是这样,只是金富力买了官之后,就圈占大片民房,增修宅邸,还筑起高墙,愣是把县衙府当成是自家门户了。
而今天是金富力的大喜之日,衙门里自然是不审案了,只有两个喝饱喜酒,抱着水火棍的衙役,坐在廊檐下打呼噜。
所以当骠骑将军的军队,以雷霆万钧之势将县衙门包个水泄不通时,衙役却还在梦周公哩。
镇香楼的伙计二狗,被景霆瑞旗下一青年副将提着衣领,扔在县衙大门前的台阶上,他早已吓得面无人色,冷汗直流,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去敲县衙的朱红大门。
还杀猪似的喊叫着,“大人!老爷!快、快开门啊!!”
无奈两衙役睡得忒熟,啥也听不见,而二狗的老爷,镇香楼的大掌柜,此刻正和金富力一起欣赏婚宴上的歌舞,哪能听见高墙外头的鬼哭狼嚎。
二狗无计可施,只能跪在地上,可怜巴巴地望着青年副将,“这、这里头没人应……”
“砰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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