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娘子喜种田完本[穿越]—— by:蟹小妞
蟹小妞  发于:2016年12月07日

关灯
护眼

仔细一看,那名刚才发怒的男子,分明就是和慕贞合作多次的沈君。
而他对面的男子,要是慕贞在这里,一定会吐槽一句,白让人期待了,因为开始听他的声音,以为是一位美男子,但是细看之下,和沈君的样貌比,相差甚远。
当然,要是此人听见慕贞的话,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反击道:你说的沈君,是京城有名的玉面公子,你以为天下男儿长的都像他这一般?
不说是这名男子,就是整个京城,容颜能和沈君相比的,一个巴掌都数的过来。
当然,这不是说京城的公子哥儿,长得都是瓜裂枣的,只是因为沈君这货的质量太高。
不过,就算是这男子的长相一般,但是,在华贵的衣着,优雅的举止和非凡的气度的承托下,还是不可忽视的存在。
听到男子毫不掩饰的嘲讽,沈君反而淡定了下来,夹了一筷子菜送到嘴里,细嚼慢咽的吞下之后,才漫不经心道:“章二公子以为,我沈君犯得着和一个将死之人计较?”
沈君的笃定和不屑一顾,倒是让对面的男子笑出了声,“你到是自信,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随后,也夹了一筷子菜送到嘴里,“不过,对于你感兴趣的女人,我也越发的感兴趣了。”似乎感受到了对方敌意的目光,章二公子哈哈一笑,忙解释道:“沈兄误会了,朋友妻不可戏,这个道理章某还是懂得,虽说那现在还不是你的女人,但是,看你这霸强的样子,估计最后还是要落入你的怀里。我说的感兴趣,只是好奇,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迷得你神魂颠倒不说,这些吃食的点子,也是叫人分外贪这口腹之欲。”
对于对方的解释,沈君丝毫不理会,“就算她会给你再大的惊喜,看在咱们的交情上,我让你知道她的存在,已经是格外开恩了。那份好奇心,我劝你还是收起来。”
好奇心?呵,他可不是何老三(以沈君的身份称呼)那个傻蛋,那么优秀的媳妇,他让出来抛头露面。
男人养活不了自己的妻儿,活该叫别人惦记。
而他现在做为惦记的人,自然知道就是因为自己对这个女人好奇,越是好奇,就越想靠近了解,然后渐渐的沉迷。
所以,他可能再亲手培养第二个自己出来吗?
要是有这智商,那他的生意也不会遍布天下,也不会和章府最有实力,却一直扮猪吃老虎的继承人勾搭在了一起。
没错,这个章二公子,就是章府,也就是章丞相的孙子,不过是老二的大儿子,叫章一成。
章丞相有两个儿子,四个女儿。
当年他为了权势,忽略了大儿子,叫丞相夫人把大儿子,养成了一个不学无术的庸才,后来等章丞相发现的时候,大儿子的性子已经定了,改都改不了。
一怒之下的章丞相,娶了两房小妾进来,但是不晓得是不是命里子嗣单薄(古代的子嗣是指儿子),两个小妾接连生下的都是女儿,而最后一个儿子,还是叫自己夫人生下来的。
章丞相是一个有野心的人,美人和权势比起来,他自然是选择后者,所以,二儿子出生后,他直接带到自己的身边抚养,到还是小有成就。
其中一个小妾,则是一胎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姐妹,就是嫁进皇宫的章氏姐妹。因为难产,小妾在生下两个女儿之后,大出血死了。
而章氏在生二儿子,也就是章天顺的时候,伤了身子。这对孩子的亲娘又死了,孩子养大之后,也不会有人和她抢,所以章夫人就抱过来亲自抚养了。
两姐妹长得一样,乖巧漂亮,再加上抱养过来的时候,章夫人就对外宣称是自己生的。女儿本来就讨娘亲的欢喜,章夫人把两姐妹当亲生的,两姐妹对她自然也是体贴的。
所以,最后两个人才能以嫡女的身份嫁入皇家。
但是,二儿子虽然有点儿能耐,和他爹的不好女色比起来,二儿子却是可以怒发冲冠为红颜的真性情。
听说当年章顺天在自己妻子有孕的时候,迷上了一位**女子,不顾家人反对,强势为她赎身,并接回了丞相府做姨娘。
这件事虽然没有经过章丞相的允许,也让他觉得儿子太过儿女情长,但是,只是做个姨娘,玩意儿嘛,他也就没当回事儿。
不过,他不当回事,却苦了章一成的娘,因为章天顺的纵容,所以,那个小妾自从也生下了儿子之后,经常爬到正室的头上作威作福。
因为章天顺长期不进正房的门,所以章顺天的四个儿子,有三个都是那个小妾生的。
做为长辈,没有哪个嫌弃自己的子孙多,所以,看在小妾给章家增添了这么多人丁的份儿上,老两口对她也是宽容些的。
那么,对于不受**的正室呢?对不起,自己的男人自己看不住,找谁呢?
所以,可想而知,章一成从小的日子是怎么过的,而且,对于章一成这个名字,听说都不是他爹取的,而是那位姨娘取的。
为什么要叫一成呢?一事无成呗。
沈君是为什么会和章一成走到一起呢?
第一个,两人的地位相似,章一成在家里再不受待见,但是,他身后代表的是整个丞相府,你平明百姓去欺负他试试。
所以,这个也叫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沈君的爹是荣昌侯,所以,他的身后自然是侯府了。
第二个,两人的遭遇相似。
沈君的爹,并不是上一个荣昌侯的儿子,而是女婿。
因为老荣昌侯,就只有沈君的娘一个女儿,所以,就招了一个上门女婿。
对于这个女婿,老荣昌侯当时是千挑万选出来的,各方面都符合他选女婿的标准。但是,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呢。
荣昌候,也就是范贤上门之后,对女儿体贴,对二老孝顺,除了好几年女儿并未怀孕,其他的一切表现,都非常的令二老满意,荣昌侯也就安心的把权利交给了他。
哪晓得,他前脚放了权,沈君后脚就从外面,带回来了一个怀孕的女人,并要抬这个女人为平妻。
二老哪里肯,自然是要自己的女儿和范贤和离了,但是女人是感性动物,在朝夕相处的这么多年里,她不相信这个男人会一点都不爱她,会真的对她那么狠心。
而且,关键是,此时的她已经怀了孕,就更加不肯和离了。
而二老虽然恨自己识人不清,但是,到了这个田步,也只好暗暗的照看着,给自己的闺女撑撑腰。
但是,他们低估了范贤的野心,沈芸,也就是沈君的娘亲,同样低估了男人的狠心。
自从老侯爷去世后,范贤不仅对母子两不闻不问,而且还告诉了沈芸一个无比残忍的事实。
原来两人在成亲的那些年,她没有怀孕的原因,是范贤偷偷的给她吃了避孕药,因为他不允许沈芸先他爱的女人怀孕。
同样,在二老提出和离的时候,范芸怀孕同样是他设计的。他知道,如果有了孩子,范芸是无论如何都不回和自己和离的。
很显然,范贤的计谋十分成功,但是,却彻底伤了沈芸的心,原来,自己深爱了这么多年的男人,竟从来不曾珍惜过自己。
可想而知,没有了父母的荫庇,家产又被别人吞噬殆尽,沈芸和沈君从此是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呢?
繁荣之下,又是演绎着怎样的悲哀呢?
就这样,有着相同遭遇的两个人,却又不甘就此平凡的两个人,再加上志同道合,自然就联合在了一起。
两个人虽说都是不受父亲的疼爱,但是身份在哪里,再加上母亲的精心培养,照样成了人中龙凤。
所以说,娶妻娶贤,优秀的女人会旺三代,而上不了台面的女人自然是毁三代了。
沈君知道章家的野心,也晓得章家的势力。那小妾的三个儿子固然受**,但是,毕竟娘亲上不了台面,孩子也被惯的不成样子。
所以说,就算是章府到时候真的走到了这一步,以章丞相的性子,自然不会把好不容易挣下来的江山就这么葬送了,而继承人,自然就是最有能力和实力的章一成。
对于章一成来说呢,沈君身后的侯府,还有沈君庞大的财力,都是他到时候和他那位好父亲竞争的筹码。
如此互利互惠,并且都有目标和野心的人,自然就成了同盟者。
章一成这次来找沈君,主要是听说自己的这个好友,竟然迷上了一个有夫之妇,而且还有一个儿子。
所以,他就想来打听一下,到底是什么女子,让这个一向眼高于顶的玉面公子动了凡心。
但是看着沈君那一副藏着掖着的模样,他想,这个自己一直欣赏的男人可能真的陷进去了。
s:特别谢谢那两位亲,妞一说有月票k立马都为妞奉上了十票,妞也再此感谢所有看好和支持妞为妞投票的宝宝。
沈君二人知不知道墨效才的身份?大家记不记得前面害咱男主的直接凶手是谁?妞在这里交待二人的身份是有原因的,尽请期待。
月票k在明天的24点就结束了,各位宝宝们求支持妞。
4813208是妞的群,妞是学美容的,宝宝们有什么皮肤或者养生方面的问题,都可以找妞来问问。
第一百一十五章:吊酒(一)
();
();
();
为了墨效才的病,慕贞做了所有准备和努力,接下来,就只有等消息了。
虽说等待是漫长的,可是时间的流逝也是飞速的,半个月的时间,准瞬即逝。
任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消息传来,让慕贞不由的有些躁动。
“贞贞,你不是对吊酒感兴趣吗?今儿个贵根叔他们家吊酒,我们下去看看。”慕贞的情绪,墨效才感觉的十分清晰。
相对于慕贞的着急,墨效才反而十分的轻松,似乎对自己的生死看的格外的淡。
现在无事,墨效才是全心教起了逸清各方面的知识。所以,对于下村里面去玩,还有作业的逸清是没得机会的。
慕贞虽然思想比较先进,但是,对于逸清的教育,除了为人处事以外,她丝毫不插手。
不是说她懒,不负责任,或者是对逸清不上心。
只是慕贞晓得,她的思维虽然先进,但是和这个时代结合起来,肯定是墨效才的思维模式更适合逸清。
先不说别的,就算是墨效才这些年,都是过着泥腿子的日子,但是,过去的十几年,他所享受和接触的,都是这个时代最好和最优秀的教育。
而且,再从墨效才自身的经验来说,一个十二三岁就能上战场的人,并且还能得到大家的认可,这种人的综合素质,慕贞是拍马都赶不上的。
在者,慕贞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家相公身上背负着国仇家恨。他那特殊的身份,自然导致了他不凡的生活。
而逸清做为墨效才的儿子,不说是他有义务要为自己的爹报仇,至少,如果对方知道了墨效才有一个儿子的存在,肯能让逸清潇洒的活着吗?
这肯定是养虎为患。
慕贞对于一家人以后,是个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从来没有过仔细的构想过,但是她知道,无论墨效才和逸清要面对和选择哪一条路,她都会毫不犹豫的支持着这父子俩。
等慕贞和墨效才到达村里面的时候,贵根叔屋里的第二樽子酒都吊出来了。
还没走到跟前去,就闻到一股酒香味儿。路边上堆的是酒糟子,熏得慕贞头有些晕了。
“相公,这酒味儿很浓的,是不是酒糟子啊,堆在这儿做啥?我都快被熏晕了。”
墨效才虽然看不见,光是闻这味道,他就能分辨的出来,轻笑着替慕贞解释道:“这是已经出酒了的酒糟,没得用了,先堆在这里晾干,到时候倒猪圈去烂粪。”
“啊?这还是出过酒了啊?那是不是没出完?我咋闻着酒味儿还浓的很?”
听慕贞这么说,墨效才仔细的嗅了嗅,道:“是你的酒量不好罢了,贵根叔是咱平窑村十里八乡,酒吊的最好的一家了,这个度,不多不少,刚刚好。”
对于自家相公说的不多不少个啥样子,慕贞反正是搞不懂的,只觉得就酒气大的很,拉着何老三就赶紧往前走。
不然这酒是怎么吊的她还没看见,酒糟子就把她闻晕了。
烧火的是贵根婶子,看到慕贞拉着墨效才的手往这边走,笑呵呵的招呼道:“老三,贞娘,你们来了,赶紧来坐,我给你们铲一锨火烤。”
人家在吊酒,本来就忙,慕贞只是来看看热闹,自然不好意思叨扰的,“贵根婶子,你忙你的,我就是没见过这酒是咋吊的,来看看,不肖管我的。”
贵根婶子也是个爽利的人,说铲火,等慕贞两口子坐走到跟前的时候,一锨火都倒在了地上,还放了两个小板凳。
人家都弄个好了,慕不可能再做礼了,不好意思道:“我就是来凑个热闹,哪晓得还给你添麻烦。”
贵根婶一边往灶里加柴,一边不在意道:“你这囡子,到婶这里来,还这讲究的?”
说着,从旁边拿了两个红薯塞到灶洞里,“你们屋里也没得啥事,就在这儿玩,婶子给你们两口子先烧个红薯吃。”
这股热情劲儿,倒是感染了慕贞,也叫她慢慢的放开了。
“婶子,这儿就你一个人,你准备这么多凳子做啥子?”
贵根婶子看着慕贞一副好奇的模样,笑道:“这会儿还早,等下人就多了。我们屋里的甘蔗砍的早,下窖也早,是村里第一家子吊酒的。这三九天冷的要死,大家没得事了,就来这里烤烤火,洗洗衣裳,热闹的很。”
“哦,我说呢。就您一个人吊酒吗?一个人忙的过来吗?就是往这个锅里加柴就行了?”
本来就是庄稼人,而且自家屋里这还是做的最好的,不晓得多少人,来问来看他们屋里的酒是怎么做的,但是就是学不好。
所以,贵根婶子也愿意和大家讲这些,“这咋可能呢,今年年成好,一样的亩数,比去年还多了十背篓。一背篓就打有五十斤,将近百十背篓,要是我一个人,那吊到明年开春都吊不完。”
也许是因为自己的话,也许是收成好,话还没说完,贵根婶子就哈哈的笑了起来,然后一边把灶洞里的红薯翻个面儿,一边接着道:“我们屋里不算小的,我们老两口子,四个儿子和媳妇,一共是六个劳力,就这都还有些忙不过来。头上两个老的在屋里做饭,大儿媳妇洗一家人的换洗,这挑水,砍柴,剁柴,背酒糟子,都要人,一天忙的脚都不落地。你莫看我现在是坐在这儿,等会儿都没得我闲的了,接酒,上糟子,除糟子,都是我一个人。”
贵根婶说的有劲的很,慕贞听的是一头雾水,对于那些‘专业’名词,她是一点都不懂好吗?
许是知道慕贞在想什么,墨效才笑着道:“婶子也不肖和我家媳妇说那么多,你说了她还是不懂,等会儿还是我来一点儿一点儿的和她说。”
在贵根婶眼里,墨效才以前可是做活的一把手,人又老实,做啥子都实在。看着现在走哪儿都要人跟着的他,贵根婶在心里默默的叹了口气。
不过,看着贞娘现在会过日子,这两口子的感情也好,要是老天爷非要这么作弄人,也没得办法,“人家贞娘是个聪明的,咋叫你这么一说,好像人家笨的很似得,行,晓得你疼媳妇,老婆子我也不和你抢这份儿功劳。”
因为吊酒要大火,所以灶洞里面的温度也很高,不一会儿,两个圆滚滚的红薯就烧熟了。
贵根婶子用火钳把红薯夹了出来,然后放在手上吹了吹递给慕贞,“给,尝尝味道咋样,这事白核儿红薯,甜是甜,就是水分少,吃了有些哽人,你吞慢点。这个东西不像洋芋,不好放。最多到过年,就烂的差不多了。”
每次一看到红薯,慕贞不由的想笑,因为前世的时候,还有很多地方把芍也称作红薯,而在她生活的地方,芍则表示这个人比较笨。
还有一个就是,也有些地方把地瓜叫做红薯,但是还有把类似与黄瓜的一种瓜,就是比黄瓜圆的瓜叫地瓜。
所以,别人每次说地瓜的时候,慕贞都会傻傻分不清。
红薯的书面语叫马铃薯,但是它的种类比较多。
最常见的就是白皮白肉,红皮白肉和红皮红肉的。
白皮白肉和红皮白肉,都是贵根婶子所说的白核儿红薯。但是因为水土不一样,慕贞并未在平窑村见过红皮红肉的。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