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做天才————Ben
Ben  发于:2008年12月10日

关灯
护眼

Max也说:"不过是哪个无聊透顶的人,不知在什么地方捡到一块头骨,跟你开个恶意的玩笑,他自己也不知道头骨属于谁,随口起了几个名字,什么Juliet ,Rebecca的,根本就是信口开河。"
Go To也说让我放宽心,那种无聊的变态,不理他就没戏唱了。
但愿如此!这次我真的很愿意被他们说服。
Max守了我十几天,终于可以放下心办公事去了。我也暂时松了口气,得好好干活儿了!下班后,趁着牢头不在,我请Go To吃饭,这阵子光在他家蹭饭了,怎么也要礼尚往来一下吧。于是一起去了多伦多的绿宝石餐厅。那是间新开的馆子,上次我们研究室进新人大家一起来过,我觉得还不错,是地道的中国北方菜,尤其喜欢他们的铁板烧。
吃到一半的时候,我有点儿后悔了,菜做得还不错,可是环境不太好。多伦多本来就比我们那里乱,这间馆子又开在中国城,食客更是龙蛇混杂,什么人都有。上次我们人多不觉得,这次只有我跟Go To两个,明显落了单儿。临桌坐着四个亚洲人,身上都穿着破破烂烂的牛仔服,有两个人还敞着胸膛,露出身上的刺青,不知是不是混帮派的。那几个人一边喝酒,一边不停地往我们这张桌子上瞄,还不时交头接耳地说着什么,然后露出不怀好意的笑。
Go To正在剥虾,我用胳膊肘儿拐了他一下,小声说:"我们走吧。"
Go To把虾放到我的盘子里:"怎么吃这么少?再吃点儿。"
我用眼睛示意他临桌的几个混混,Go To放下筷子,沉下脸狠狠地盯着那几个人。
一个东西脑袋剃着南北头的混混儿站了起来,对着Go To叫嚣:"小子哎,看什么看?看哥哥我长的漂亮?"
"你们给我放干净些!"Go To一拍桌子也站了起来。
"别,别,Go To,我们走吧。"我小声帮Go To打退堂鼓。他们有四个人,我们才两个,不是说双拳难敌四手吗?真打起来,怕是咱俩要吃亏。
晚了!那四个歪瓜劣枣横着身子晃了过来,把我跟Go To围了起来。一个脸上长了好多痘痘的麻皮瓜把手肘搭到我的肩膀上,象个三流电影里的无赖似的说:"小弟弟,瞧你这相好细皮白肉的,能满足你吗?还是让哥哥我好好儿的教教你吧。"
"你们最好马上离开,不然我报警了。"Go To说。
好丑的瓜!我拍掉他的猪手:"大哥您长得太抽象了,小弟我审美观点不够特别,欣赏不了,您换个人试试吧。"
另一个剃着秃瓢的亮瓜居然伸手去摸Go To的脸:"怎么样,你们哥儿两个陪我们兄弟玩玩儿?"
太不象话了,老虎不发威,他们当我是病猫啊!居然当着我的面调戏我家Go To,他们要是长得漂亮点儿也就罢了,偏偏四只癞蛤蟆样。我也站了起来:"把你的爪子拿开。"
"呦,小美人生气了,是不是嫌哥哥我冷落了......啊------"
我抄起铁板烧砸了过去,正砸到他的脸上,立刻开了果酱铺了。满桌的菜,就数那个"盘子"最够分量,那道菜最热,那铁板还冒着热气呢,不过,唉,我有点遗憾地想,没有刚端上来的时候热就是了。
Go To随手掀翻了桌子,一场混战开始了。顿时只见盘子与菜碗齐飞,椅子共酒瓶同舞。看不出来Go To平时斯斯文文的,还挺能打的,他以一敌三还能不落下风,(当然也多亏我的铁板烧先给秃瓢瓜一个金光闪闪,让他一时失去了战斗力),就只剩下一只发育不全的小枣儿留给我,简直是对我的侮辱!
那三个大歪瓜眼看占不到Go To的便宜,金光闪闪先气急败坏了,趁着东西脑袋和麻皮瓜缠着Go To脱不了身,他居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子,"我今儿花了你这张脸!"说着就要划Go To的脸蛋儿。
我急了,一脚踢飞小劣枣,冲了过去,拼着被东西脑袋打了几拳,扑过去用手臂挡住了刀子。一阵刺痛,我的右手几乎失去了知觉。
血顺着我的手臂流了下来,"云--"Go To大叫了一声,挣脱了麻皮瓜,他象疯了一样扑到金光闪闪的身上,一顿拳打脚踢,根本不管剩下的两人落在他背上的拳脚。
再打下去该算正当防御过度了,(你还正当防御?你忘了是谁先动手的了?) 我正想上去拉开Go To,不知是谁喊了一声,"警察来了!"几个小混混好象也吓到了,转身要跑。Go To还不依不饶地追打着金光闪闪。
"Go To,别追,我们快走。"
Go To来到我面前,扶着我,眼睛都红了:"云,觉得怎么样?"
"不要紧,先离开这里再说。"
7
终于离开了那个是非之地。Go To把车开到几条街外,停了下来,要看我的伤口。我穿着淡青色的T恤衫,半条袖子已经被血染透了。"没事,血止住了。还好没划到你的脸。"我摸了摸Go To的脸蛋儿,后怕地说,要是那么漂亮的脸被毁了,我可真是百死末赎了。不过,Go To的俊脸上还是有几个青紫的印子,衣服上也沾满了菜汤。看到他紧张又心痛的样子,我对他笑了一下,表示没事。
"让我看一下。"Go To坚持着,小心地帮我退下衣袖,我的右臂上有一条半尺长的血口子,不过血确实已经止住了。他心疼地拿出急救箱要给我包扎。
"不用了,这样好得更快。"
"对不起!云,我没有保护好你。"
"别这么说,是我不好,什么地方不挑,非来这么个倒霉地儿。还害你差点受伤。"真是流年不利,我吃了Go To那么多顿饭,也没出过事,好容易想请他一回,谁知道饭没吃饱,倒吃了顿打。
"走吧,回家吧......"想到回家,我心里叫了声苦,这一身狼狈,回到家见了Max怎么说啊?一想到他又要念我三万六千句,我的头马上疼起来。但愿Max今天公事忙,晚点回家。只要过了今晚,我的伤就会好个大半,也许他就不会发现了。
老天很明显地不愿意帮我这个忙,一进停车场,就看到Max的Mercedes趴在那儿,我只好先跟去Go To家里,简单地清理了伤口,正想着编什么借口瞒过Max才好,电话响了,Go To拿起话筒:"喂?Max,是你,......"
我大吃一惊,连忙冲着Go To杀鸡抹脖子使眼色,千万别说我在这儿!
只听Go To接着说:"别着急,在我这儿。......他受了伤......都是我不好......"
Go To,你这个白痴!怎么可以告诉他!
Go To放下电话,对我说:"是Max,他想知道你在哪儿,怎么这么晚了还没回家?"
"怎么办,怎么办?我,我,他,他·¥......-*"我已经语无伦次了。"我到实验室呆会儿!"说完我就要离开,刚开门,却一头撞进听到信儿赶来的Max的怀里。
接下来出了什么事不用我说了吧?总之Max拎小鸡一样把我拎回家,先用双氧水狠狠沙了我一会儿,呜呜,好痛,好象比挨刀的时候还痛!他猫哭耗子假慈悲地帮我呼呼。"我明天就去买个项圈把你套住了,省得我一转身你就出事。"
"Max,你轻点儿,我好痛啊--"撒撒娇吧,没别的办法了。(脸红!)
"知道痛下次就小心点!"再呼呼,手也放轻了几分。
"不怪我嘛,是那几个小混混先动手的,我总不能看着Go To受伤吧?"
"那你自己呢?你知不知道你受伤我会心疼?"
"知道知道。没有下次啦!"我主动吻上他,割地赔款地让他占尽便宜。Max先被我迷得晕了好一会儿,醒过来又接着念了三小时又46分59秒的紧箍咒,直到我抱头求饶,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再不受伤,(这保证得了吗?)他还说是看在我已经身负重伤的份上从轻发落呢。实在太过分了,我今天也是英雄救美啊,没人以身相许写表扬信送锦旗也就算了,怎么还得低头认罪呢?
第二天晚上,我郁闷地趴在Go To家里,Go To端上一盘草莓,这是他跟Eric他们几个今天下午去果园摘的,我没有去成,被Max以有伤在身的借口禁足了。Max明明就是公报私仇,我的伤已经好了,疤痕都快看不见了。
"Go To,你说我是不是特别麻烦?"
"怎么会?干吗这么说?"Go To拿起一棵草莓塞进我嘴里。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事发生在我身上。Max已经够忙了,还总得为我分心。从他认识我,我真给他找了很多麻烦。其实我也不想这样,我也是男人啊,自己的事,我总想能自己解决,可还是每次都害他担心。Go To你说,跟我在一起会不会很烦?"
"当然不会!你是个好小孩,Max能得到你是他前世修来的。如果我是他,我会每天都感谢上帝。Max要是敢嫌你麻烦,那他就是最大的白痴。"
是吗?我怎么觉得Max肯跟我在一起才是因为他是白痴?算了,不想了,反正不管怎么样他都是白痴,我也早就知道他是白痴了。
"他本来就是白痴,今天还不准我跟你们一起去摘草莓。"想想就超郁闷,我这么个天才,现在居然被个白痴管得死死的。
"好了,Max也是为你好,你前天受的伤还没好呢,我摘回来你吃也是一样的。"
我皱着眉头又吃下一颗大胖草莓。怎么会一样?现在的草莓,个头那么大,不知串了什么种儿,尝起来跟黄瓜的堂兄弟似的,也就是亲手去摘有点意思。
"来,让我看看伤口恢复得怎么样了。"Go To又往我的嘴里塞了个草莓,然后小心翼翼地要去褪我的衣袖。
我捂着胳膊不给他看。唉,体制太特殊也有麻烦。
"让我看一下。云,是不是伤口恶化了,你才不想我看到?"Go To望着我,眼中满是心疼和自责,"你总得让我看一下,不然我会更担心。"
要是恶化就好了。就是伤口好得太快才不敢给你看,怕吓坏你。可是动起手来我从来没赢过Go To,最后还是给他看到了。Go To很温柔却也很坚决地先是褪下我的右边衣袖,咦了一声,以为自己记错了我是哪只胳膊受的伤,又去褪我左边的衣袖,然后很疑惑地看着我。
"呵呵,"我心虚地笑了一声,"那个,都告诉你没事了,我的皮肤愈合能力超强的。对了,再过几天樱桃就熟了,我们一起去摘樱桃,好不好?"
还没等到摘樱桃,爱因斯坦的电话又一次打到了我家里。因为他已经有将近一个月没有骚扰我,而且事情也没有按照他的预言发展,至少没有任何Heather失踪或被害,所以警察已经停止了对我的电话监听。
那天我正给Max做免费劳工,帮他改良一个实验室用的自动滴定定位程序,变态的电话打了进来:"小天才,喜欢我的礼物吗?我又有第二份礼物要送你,就放在你家楼下的公用电话亭里,快点下来取吧。记住,一个月,过了时间,你就又输了,哈哈哈......"
我扑到窗前小心地把百叶窗掀开一条缝儿,向楼下看去,果然街对面的电话亭里有个人,可惜离得太远了,天又黑,我只依稀看到有个穿风衣的黑影对着我挥了挥手,然后转身离开了。他居然知道我在看他!我的窗子可是挡着百叶窗的!我放下电话追了出去,在楼门口撞上了下班回来的Max。Max大手一伸捞住我问:"小疯子,又往哪儿跑?"
我也不说话,拖着他一起来到那个公共电话亭。果然,里面有一个跟上次一样的纸盒子正在等着我。
就这样,我又得到了第二颗骷髅头。Max建议我把死人头交给警察处理,我不肯,对他们太失望了,这次我甚至没有报警,反正也是百年前的案子了,拿Steven的话来说,早过了立案期了,警察不会上心的。所以我直接给风打了电话,不抱什么希望地问他能不能再帮我做一次头骨复原。他说:"上次做的你都还没有付钱,又想这一次?不过算你运气好,我最近都有空,就再帮你一回。你送过来吧。"
风是个面冷心热的家伙,这次只用了四天,我就看到复原后的人像,是Ellen Gardener,又一个十八岁的女子,1899年8月2日失踪。Juliet,Heather,Teresa,Rebecca,Ellen,这中间有一个模式,是什么,我还没有发现,不过我有个很强烈的预感,再过26天,也就是1999年的8月2日,还会有个十八岁的女孩失踪!
8
有什么办法能阻止爱因斯坦呢?Steven这个白痴警察很明显地不信任我,Johnson嘴上虽然不说,可是也没把我当一回事!都是那个爱因斯坦不守信用!他明明说是要绑架Heather的,谁知到头来失踪了一个Rebecca,害得警察现在都不信任我!看来也是个三流的业余变态,抓不到Heather,随便找个人充数。
这次他又会对谁下手呢?如果他只是看谁方便就对谁下手,那可怎么好?下次他再来电话我得好好跟他说道说道,这么没有体育家精神,出了题给我做,自己的答案却是错的,太没有职业道德了!真是给变态们丢脸,还想不想再干这一行了?
不过我还是直接找到Johnson探长把我的推测告诉了他。Johnson闭了闭眼睛,对我摇摇头说:"谢谢你提供的线索,Heaven。只不过你上次说这个爱因斯坦要绑架Heather,可是至今也没有Heather失踪。如果真象你所说,他有可能随便找人出手,那没名没姓的,只知道是个十八岁的女孩,又让我们何从下手呢?当然我们也不是什么都不做,我们查过了,Teresa失踪的当天跟她的父亲吵过架,很可能是自愿离家出走,她的朋友们也透露说,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曾经约她见面,她前几次都拒绝了,可是后来也说想跟那个人见面。我们正根据她朋友们提供的信息在找这个网友。"
"那你们找到了没有?会不会这个网友就是爱因斯坦呢?"
"有这个可能。谢谢你提供的线索,但是作为警察,我们还是要做点实际的事情。"言下之意,我的推理不现实喽?
Max也认为我是杞人忧天。这次我很听话,一点儿都没有瞒着Max,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了他。可是他只是叫我别操太多心,一切有警察。很明显他也没把我的话当回事!看吧,上次Allen的事没跟他说,他说我对他不够信任,委屈得什么似的,窦娥都没他冤,这次我吸取经验教训,什么都跟他坦白了,他到不信了。而且,他这阵子一个劲儿地提醒我,一年的期限快到了,我也该准备跟他去温哥华了。
说实话,我也想有个新的开始,我在M大学也算是臭名远扬了,能去个没人认识我的新地方也不错,可就是有点舍不得Go To。好在他也快毕业了,到时候鼓动他去温哥华找工作好了。
当然我感觉得到,Max还是紧张我的,让我不明白的是,他的紧张远在爱因斯坦打电话给我之前就开始了,确切的说是从我那次从日本回来就开始了。他现在尽可能地把我绑在身边,有好几次晚上要我陪他一起去吃生意饭,我也不想一个人在家,自从接到两个骷髅头之后,我就不太敢一个人在家了。
一个月很快过去了,果然又有人失踪,这次是一个名叫Emily的十八岁女孩子。我只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警察终于开始相信我的话,可是他们也是束手无策。装骷髅头的纸盒都被验过,没发现有用的指纹,打给我的电话也查了,都是从公用电话亭打来的。
最近我的实验进行的也不是很顺利。主要是因为自从上次帮Logan的儿子Jeremy配出那剂抗衰老药之后,我就对自己课题用的合成物很看不起,觉得比配给Jeremy的那剂药差了好多。可是另一方面我也知道配给Jeremy的那剂药其实根本不算我的功劳,是杨盛林的。我只不过做了点儿改良,拿来救人还行,如果用到自己的课题里,不知道算不算剽窃。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