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形立牌————ufotan
ufotan  发于:200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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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离这里只有十分钟的路程,我和你一起走过去。」他笑着说。他的笑容依然是那么的令人厌恶。
「嗯!」我随便应了他一句。
他推着自行车走在我的右边,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过任何东西,因为谁都不愿意打破沉没先开口说话。有几次我想开口跟他说话,但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各自都各怀心事的走了大约十分钟,终于到达了他家的楼下,他才开口对我说「我要先把自行车放好,你先上去,我家在五楼,楼梯口的右边第二间,钥匙你拿着。」说完他转身就走了,而我只好硬着头皮爬上五楼。
我们男人的房子大多都脏得一塌糊涂,地上布满了快餐面的包装袋、空空的啤酒瓶以及随手乱扔的香烟头,垃圾散乱在每个角落,简直可以用无处不在来形容。家里的东西总是积满灰尘,只要风一吹来,灰尘便在地板上翩翩起舞,而且整个房间都充斥着一股难闻的气味。
相比之下,林永轩的房子收拾地很整洁,整洁到不像是男人的住处。地板上找不到任何的垃圾简直可以用一尘不染来形容,窗口上的玻璃被擦得光可鉴人。屋里的东西被放得整整齐齐,而我这个乱七八糟的人却显得有点格格不入。他的房子不是很宽敞,但屋里的光线却很充足。房子的装修给人带来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你要喝点什么吗?电冰箱里有啤酒。」林永轩的声音在我的背后响起。
冰箱在厨房里,于是我走入厨房从电冰箱里拿出1罐啤酒,回到客厅后便坐在沙发上喝了起来,突然给我发现那一只名叫流浪的三脚猫竟然懒洋洋躺在沙发的另一边。它的头和唯一的后脚都被白绷带紧紧的缠绕着,身上也有几明显的几道伤痕,而这些伤痕显然并没有让它变得温顺乖巧。它看我的眼神依然是那么的高傲,依然是那么的神气,这一切都没有因为它的受伤而改变。它就像一个傲慢的国王一样在我面前炫耀它的战绩。看着它我总会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感觉。
与猫对视了几秒钟我突然想起我还没有把把钥匙归还给他。
便连忙从裤袋里掏出钥匙递给他「你的钥匙!」
他没有伸手接过钥匙只是说了一句「那把钥匙你留着吧,你以后不是在要住在这里吗?」
「你不怕我把这里的东西全搬光?」我问。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笑着说「前面这间就是你的房间,我的在隔壁。你先坐着我把房间里的东西收拾干净。」然后他就拿着扫帚走入了房间。

没有什么事情可干的我,拿着他的钥匙便到了楼下闲逛。从旅馆出来我都没有吃过东西,就在附近的便利商店,买了个方便面充饥,拿着方便面去柜台付钱的时候,发现了书架上有一本名叫《斯普特尼克恋人》的书,觉得挺有兴趣的便买了下来。我在便利店的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用开水泡面,盖上盖子之后,便翻起那本书来。方便面也因为我太过专著那本书,泡得太久,已经有点烂熟了,吃了几口便把它扔在一旁,继续看那本书。
那本书是以第一称我写的大致上是说"我"欣赏的一个少女爱上了一个年长她17岁的少妇,少女跟那位少妇一起到的欧洲旅行。突然有一天少女却神秘地失踪,因为她发现,"恋人"原来只是一个躯壳,而灵魂早已在一个惊险之夜消逝了。然而少女的恋情也因此告终,绝望于异性之爱的少女,同样也追求不到同性之爱,太过现实的爱情跟她想象中的不一样所以她选择逃离,就好像烟一样消失了,"我"为了寻找她,更来到她所消失的城市,然而也更让我了解了那位少妇和自己。故事的内容临界于现实与非现实之间,所以非常的吸引人。
看完那本书,我看了看表已经是晚上7点了,没想到我竟然在便利店里呆了足足四个小时,决定离开便利店的时候才发现外面下着大雨。雨一浪一浪的地横扫,根本不可能这样回去,我只好缩在檐篷下避雨。过了一会儿,一个打着伞的人,狼狈的从雨中跑了过来,借着灯光才看清楚那个人是谁。
「终于找到你啦!原来你在这里!」林永轩走到我面前腼腆地笑着。
他虽然拿着伞,但头发和全身的衣物还是被雨打湿了,裤脚已经湿了一半了。雨水顺着雨伞的边缘在滴答滴答地滴着水。显然他已经出来找了我很久了,看着眼前的他我竟然有点愧疚,所以一时之间不知道跟他说些什么。
「看来我们要等雨不下那么大才能回家了,因为我只带了一把伞。」他把手中的雨伞合上,然后站在我的身旁,而我跟他只隔了一点距离。
我忍不住问「你找了我很久了吗?」
「不是很久!」他没有看着我说,眼睛一直盯着前方,似乎前方有什么东西把他给吸引住了。但我知道他在撒谎,因为他那不自然的表情已经把他给出卖了。
但我并没有拆穿他,毕竟每个人说谎都有理由的,而且我也宁愿相信他真的是出来没多久,这样我会没有那么内疚。
上着从天上不停飘落的雨「为什么我们每次碰面几乎是雨天?」我问了一个很荒唐的问题。
「我们都没有看天气预报就出门。」他的回答一点也不浪漫。
记得我以前曾经问过李旭然,为什么天会下雨。当时他的回答是「雨是为了让人洗涤寂寞的。」那是一个过于浪漫的回答,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李旭然的答案太过浪漫了,所以我才会爱他爱得那么深。
浪漫是很容易让一个现实世界里的人沉沦于非现实世界的幻想中的,所以我现在已经不在需要它了。
「我最快乐或最失落的时候都会下雨!」我把一只手伸出檐篷,任由雨落在我的手上。
「那你现在是快乐还是失落。」
我看了看他,并没有回答,因为我根本不知道,现在的我应该是快乐还是失落。
「你手上拿着的那本书我也看过,你看完了吗?」他指了指我另一只手中的那本书。
我坦白的说「看完了,在这里看了四个小时。」
「觉得怎么样?」
「我会爱上一直守候着少女的那个"我"。爱上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然后孤独的流浪太悲惨了。」孤独的滋味,那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它有如黑洞一样会慢慢的将你的一切吞噬,你越是挣扎就越被吞噬得快,你放弃不再挣扎就会慢慢的沉沦在孤独的世界里,感觉虚无缥缈有如行尸走肉。
「我会跟少女一样,就算到了最后只剩自己孤独的流浪。」他看着我,脸上没有出现以往的笑容,而是换上一副严肃的表情。
我尝试着从他的眼神里寻找一点线索,却徒劳无功。
「孤独的流浪太悲惨了。」我说。
他笑着对我说「人在流浪中也是可以把孤独遗忘的。」
「如果是爱情在孤独的流浪呢?」我问。
「我是不会让爱情孤独的流浪的。」他说。
「当你爱的人不爱你时,你的爱情就会孤独的流浪。你不觉得吗?」我看着他静静地等待着他的回答。
「爱情是不会流浪的。」他看我的表情很认真而且很坚定。
「为什么?」我仍然不服输的问着。
可是这一次他并没有再回答我的问题了,只是谈谈的对我说了一句「雨好像停了。」
「那我们回去吧。」我走出檐篷,回头跟他说。
「嗯!」他应了我一声。
一路上我们都没有在说话了,可能大家都逃回那个该属于各自的世界吧。我觉得他应该是一个从来没有尝试过孤独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向往孤独,他从来不曾知道什么是孤独,是因为他从来都不会让自己孤独,而我却跟那个少女一样从爱上那个人从来不曾爱过自己的人的那一刻起就开始过着孤独的生活,尝试过什么是孤独,所以也知道孤独的滋味。对于爱情是否会孤独的流浪,这个问题到现在我也搞不清楚。

回去以后,林永轩就进了厨房煮饭了,我问他要不要帮忙,但他婉转的拒绝了,可能怕我越帮越忙吧。我从冰箱里拿出了罐装啤酒,站在厨房的门口一面喝着啤酒,一面望着全神贯注做饭的林永轩。他在大约只有六平方的厨房里穿梭着,同时操作四五样菜,眼看在这边洗菜,转眼又从电冰箱里取出什么,又回到菜板上拿着菜刀切什么东西。一会儿又用锅铲翻了翻锅里的菜。从后边望去那样子不禁让人想起那些耍杂技的人,而他也乐在其中。
「真的不用我帮忙吗?」我还是礼貌性的问了一句。
「你放心好了,我一个人干惯了。」说着,他朝我这边闪过脸笑了笑。
「是吗?」
「嗯!你还是到客厅坐着吧,这里油烟大。」他说。我应了他一声便回到了客厅。我想我站在那里大概妨碍了他。
大约过了半小时,菜已经摆满了整个餐桌。
林永轩做的菜相当够水平,远远的超过我的想象,毕竟我像我这样年龄的人会做菜已经是一件不简单的事了,而且做出来的菜可以用色、香、味俱全来形容的人更不多。清蒸鱼、红烧排骨、蕃茄炒蛋、玉米蛋花汤、还有切得细细的红白萝卜炒猪肉。味道清淡,是地地道道的粤菜风味。连那只高傲的猫,闻到饭菜的香味后也不甘似弱的爬上了餐桌,无论我用怎么样的方法请它下来,它都不屑一顾,虽然十分无奈但也没办法,就这样我生平第一次跟一只猫在同一张饭桌上吃饭。
「好吃极了!」我钦佩地说。
「那你多吃点!」他说
「从外表看,真的没想到你做菜有两手。跟谁学的?」我问。
「我家是开餐馆的,所以小时候经常帮忙,慢慢的就爱上煮饭的感觉。」他说。
我扒了一口饭,然后问「那你为什么要当律师,当厨师不是更好吗?」
「我只是不想将兴趣变成职业。」
「怎么说?」
「兴趣变成职业,会把其中的乐趣掩盖掉的。」
「怕也是的。」我笑着说,我不由的又想起他在厨房里煮菜的表情。如果我是女人我一定会在那一刻爱上他。
把饭桌上的饭菜一扫而空之后,我点了一根烟,托着腮思考着今天的所发生的事情。
「烟灰缸在沙发对着的茶几下面。」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碗筷收拾干净,站在我的旁边。
「你喜欢抽KENT(5mg)?」他问我。
「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只是习惯了。你也喜欢?」我之所以会抽烟完全是因为那个人的关系。
「上年十二月份戒了。我以前抽万宝路。」
「干嘛要戒?」
「太麻烦了。譬如说半夜起来想抽一根,翻箱倒柜却找不到半根时那个滋味难受死了。所以干脆戒掉。」
我摆出一副受不了的表情「戒烟的感觉太痛苦了。」
「是呀!现在回想起来也让我有点不可思议我竟然把烟戒掉了。」他耸了耸肩。
「你真的有恒心!」我不由的说。
「其实跟恒心无关,你只要把注意力放在另外一件事上就很容易把烟戒掉的了。」他笑了笑。
「怎么说?」
他想了一会儿,然后说「当你想抽烟时,你就去找一样吸引你的东西来干,当你投入了自然就会忘记要抽一根烟的冲动。」
「会吗?」我不大相信他所说的。
「我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他说。
我没有告诉他,我不是一个轻易投入某些事的人,可是一旦投入却比常人更加难以抽身。
就这样我们坐在客厅里谈了很长的一段时间,谈香烟的牌子、谈刚才我看过的那本书、谈以前学校的趣事、谈我们看过的电影、谈美食。谈到我的工作时他对于我是卖女性内衣觉得很好奇,毕竟这个世界从事这种行业的男人并不多。他问我是不是有那种恋母情结所以才会卖内衣,他这个这问题差点让我晕倒在地上,我只好解释说,纯粹因为觉得女人的钱比较容易赚得到,而且卖女性名牌服饰跟皮包我资金又不够,才会选择卖女性内衣,如果我有那个什么情结早该爱上女人了。他对我爱男人这件事上并没发表什么意见,只是说如果把一些不必要的东西放在爱情里面,爱情就会变得乏味。谈到深夜我们才各自回房间睡觉。
在他家睡的第一晚,我在床上辗转,无法入睡,没有特别的原因可能还没完全适应新的生活环境。我已经找到了一个栖身之地了,但我的爱情仍在流浪,不知道我的爱情到了什么时候才会停止流浪呢?

第三章 缘分与巧合(上)
早上起来,林永轩已经上班去了。他上班前还体贴的为我跟那一只名叫流浪的猫准备了早餐。我刷牙洗脸之后,我就跟那一只高傲的猫在餐桌上一同吃着林永轩为我们准备的早餐。看着它那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不由地想,林永轩为什么会把我们捡回家呢?如果是因为他的同情心泛滥而可怜我们的话,我想那只高傲的猫肯定会受到严重的打击,以它那种高傲的性格又怎么会允许别人踏它的尊严呢?如果与同情心泛滥没有关系,那又是为了什么?是爱上我还是爱上这只猫,还是这一切根本与爱无关,只是他太过寂寞需要我们的陪伴呢?我去想这些问题就越来越搞不懂林永轩这个人到底想干什么,到了最后还是想不出一个答案来解释他的行为因此也只好作罢了。和猫在同一张餐桌上一起吃着同一样的早餐,我头一次有种我不是人的感觉。
吃完早餐把餐具收拾干净后,我留了一张纸条给林永轩,内容大致上是写着我今晚有点事情不回来睡,叫他不用等我之类的,然后便离开了。
回到店里,只见赵俊和晓颖无精打采地坐在店里。
赵俊他看见我便对我说「方先生打了几次电话来找你,他说如果你还没有死就记得去找他。」
「我知道了。」我说。
赵俊问我「老板你又欠了方先生钱么?」
「或许没有!」我模棱两可的回答竟然让晓颖那个三八想了些有的没有出来。
「我总觉得老板欠他的不是钱,而是感情又或者是一个男人。」晓颖说。
我无奈的看着晓颖「他欠我一条人命,你满意了吧?」
晓颖经常猜测我和乔恩的关系。她常说我们的关系真的不止是朋友那么简单。她常认为我和乔恩本是一对很要好的朋友但却爱上了同一个男人,后来男主角选择了他,而放弃了我,然而方乔恩是一个大好人总是觉得对我有所愧疚,所以才会做那么多事来补偿我,而我呢就是那种不会感恩图报的坏蛋。但是过了不久她又推翻了以上所说的,然而又出现了另外一个版本--我和方乔恩本是一对情侣,但突然有一天我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了,把方乔恩甩了以后就跟那个男人私奔了,可是坏人的下场总是悲惨的,那个男人后来也将我抛弃了并跟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因为方乔恩深爱着我所以才不跟我计较以前的事情,欣然留在了我的身旁安慰着我这个失落的坏男人,但我却经常糟蹋他的真心经常跟别的男人鬼混使方乔恩伤心。
我实在不明白她为什么每次总把我描绘成一个背负着惨痛爱情经历的大坏蛋,是我真的很坏,还是她把方乔恩想得太过完美呢?智商跟胸脯成反比的她将我跟方乔恩之间的关系放进了非现实世界里,才会无聊地把我们纯粹的友谊关系想象成为那种点模糊不清的关系。但这些都不得责怪她,毕竟她跟我们不同,所以她无法了解我们是世界是何等的复杂又是何等的简单。我开始庆幸她当不成作家不然肯定把我写成另外一个陈世美。
今天生意很差,天气太热大部份人都提不起精神逛街。到了中午仍然没有一个客人进来,我让赵俊和晓颖一起去吃午饭。一位二十多数的女走进店里,看她的打扮,像是在这附近上班的,女人的身材并不丰满,我看她顶多只能穿三十二A ,她在店内徘徊了很久,我忍不住问她「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这里是不是有一种神奇的胸罩!」她问我。
「是的。」其实我一早就猜想到她想要这种胸罩了,可能一开始觉得我是男人而不好意思去问罢了。
「你要哪一种?」我问她
「有哪几种」她问我
「有劲托、中度、轻托。」
她毫不犹豫的对我说「我要劲托。」
「是不是三十二A?」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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