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吸血鬼————林翊枫
林翊枫  发于:200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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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怎么会知道你们--"
  "他的家族世代都在找寻‘异类'的影踪,等找到以后就把他们占为己有,如果不顺从,就只有被杀死然后‘收藏'起来。卖药不过是个掩饰而已。"
  "怎么可能!人类怎么会有这样的能力!"难道这个程飞扬连阿夜也能制住。"他只是人类而已啊。"
  "是的,可是他不是普通人类。程家自古以来就有一种连通三界得到异能的能力。所谓一物降一物,世界上是没有绝对强大的事物的。而他们家族的能力,就是专门压制那些没有天敌和弱点的生物。"
  "可你说过没有什么能让你害怕。"莫云云也说过。
  "是的,我和老妖婆是特殊的。连我们自己弄不清楚自己,他们又怎么会对付得了。所以程家一直以来都无法得到我们,一万年前我刻意消失之后就再没谁知道我的身份,只要我没有‘气'的话,他们是找不到我的。"
  "所以现在你重新出现,然后马上就被盯上了?"
  "没错。"他朝我笑笑,似乎在说你终于明白了。
  "那你再把气藏起来就是啊。"这很简单不是么。
  "你--真是笨得没救了。"刚微笑的脸突然又变得无奈了,手一伸,把我拉到他怀里,"刻意隐藏气是非常累人的事情,如果可以的话我一辈子都不再想做那种事了。如果现在再叫我将它隐藏起来的话,需要每天都吸血才行,而且这种时候会很容易控制不了自己,我怕一不小心咬错了,把我的血给了你怎么办。"用右手捏着我的脸,有些挑逗地看着我。
  "我又没说要当你的食物!"过分,分明是故意捉弄我。
  "被我吃的时候你难道不觉得很舒服吗。"眼睛一瞪,睁得大大的,又摆出那副无辜的表情。
  "我怎么知道,你咬我的时候我都晕倒了。"
  "......也是,可惜,那感觉跟‘做'差不多,让人舒服得欲仙欲死,你竟然都没感觉。"
  "你--"一把推开他,红着脸冲出门,又说这种话,都不顾虑别人的感受。我再笨也是有感觉的啊,更何况我又喜欢他。
  "别生气,我又没别的意思。"他冲出来,拉住我。
  "我没生气。"
  "脸都垮下来了还没生气?"他用手抬起我的下巴,把我整个别扭的表情一览而光。
  "我就没。"就算生气我就不承认又怎样。
  "好,没生气,你在赌气。"
  "你--我干嘛要跟你赌气。"甩开他的手,把脸转到一边,是啊,我干嘛要和他赌气,他确实又没说错什么。
  "你喜欢我啊,所以要赌气。"把我扯回去,两只手一起搂住我,这下我便一动不能动。脸烧得更厉害,这人真是什么都说得出口,还不知道脸红。
  "我是喜欢你又怎么样。"反正都已经光明正大地承认了一次了,再承认一次又不少肉.
  "喜欢我......恩,当然需要证明了。"他本来就很高兴的脸笑得更开心。
  "怎么证明?"我瞪大了眼睛,为什么给他要证明。是啊,"为什么要证明!"
  "嘿嘿。"奸声一笑,然后一把把我抱起。
  "干什么!"
  "睡觉啊。"走进卧室,把我放到床上,灯啪的一声被关上。
  "好黑,开灯!"我翻起来,去摸开关,却被他一下抱住重新倒了下去。
  "和我聊天吧。"习惯性地把我抱着,然后在我耳边小声暖语。
  "啊--恩。"原来只是聊天,松了口气,却又从心底升起莫名可惜的感觉。
  "我不会去程飞扬那里的,你不要多想。"
  "我知道。"贴近他一点,窗外是暗红色的城市的天空,空寂而喧闹。
  "刚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
  "为什么。"天那么黑,连我是什么样子都没看清,竟会冒出个喜欢来?
  "说了你别生气。"他用指尖戳戳我的脸,然后又捏起来。这个人什么时候有这种爱好的。捏人。
  "我干嘛要生气。"被自己喜欢的人喜欢为什么要生气?
  "你撞到墙上的时候--发出好大的声音,手里的东西都掉了,额头也擦破了,第一个反应竟然是给人家道歉。哈哈,你说世界上还怎么去找第二个这么迟钝的人。"他一边说一边哈哈大笑起来,搂着我的手也松开去捂自己的肚子。
  有这么好笑吗。
  "你喜欢我就是因为我出丑?"
  "哈哈--当时我真的想去看看那墙被人撞坏了没。"还在笑。
  "笑够了吗华夜。"
  听我叫他全名,笑声终于停止。"够了。"他分明想气死我。
  "你给我滚地上睡去--!"趁他松懈,我把全身力气集中在脚上,狠踹一脚。他滚了一下,然后砰然落地。我马上横躺在床上,不给一点能让他挤上来躺着的地方。
  "我错了。"黑暗中,站起来一个人,朝着我小声道歉。
  "已经晚了。"哼,嘲笑我的下场。
  "我说的是实话,就是因为你傻得那么可爱我才喜欢上你的。"
  "我又不是女生,不用给我说可爱。"光是听那黑马小可爱过来小可爱过去就够恶了,不用再多一个说得我跟女生一样的人。
  "这是你独特的地方,为什么自己就没发现。"他的声音正经了起来,静静地在这个房间里流动着,钻进我的耳朵,我的眼睛在黑暗里使劲眨了眨,突然很想看到他现在的脸,说着我独特的那张脸,此刻会是怎样的一副表情。
  "为什么我这种人也有人喜欢。"这是我一直没能弄懂的地方,平凡而无趣,不会说话不会做事不会与人相处不会讨人喜欢。却还是有人告诉我他喜欢我。
  "因为是你才会喜欢。"黑色的影子俯下身来,我只感觉唇上掠过短短地一抹温热,身子一松,已被他掀到了床里边。"嘿嘿。"他奸诈地笑笑。
  "你混蛋!"故意说这些就是为了骗我放松警惕然后爬上床来,这个卑鄙无耻的臭吸血鬼。
  "我说的都是实话。"反手过来一拉,将我拉了过去。
  "鬼以后才会相信你。"
  "那正好啊,你和我一起当‘鬼',我好高兴。"
  "大混蛋!"怎么说都说不过他,我气得在他身上又撕又咬,他也不阻止,只那样抱着我,在黑夜里流动的清亮专注的眼神,静静注视着我的每一个动作每分表情。几十万年都不曾有过的温柔,只在这样一个安静如斯的夜晚,只对这漫长的岁月里唯一的一个人而温存着。可惜我都没有能看到,比水温柔安恬的表情,这样温柔的人的温暖怀抱。我从没想过有哪天我会将他遗忘。而不是像想象中那样,等待着他遗忘了我。
  阿夜,当我遗忘你之后,当我让你遍体鳞伤之后,当我离开你之后,你是否还会记起这个夜晚,只剩下你我二人的安静世界里,你自万年前带来的若风般柔情,所凝刻出的恒远。
  阿夜。我是最喜欢你的,从你的眼里印出夕阳的颜色的那天,从你站在离我最近的地方问你要去哪的那天,跨过我将你遗忘的那道鸿沟,一直到这一生的终结,直到我们都灰飞湮灭。
  
  "我们走了。"
  "恩。"他在我脸上亲下,然后轻轻理下我的头发。"我很快就会回来了。"
  "好好照顾自己,要是再瘦就别回来了。"
  "放心吧,有本小姐在,我保证会送一个强壮健康的华夜回来给你的拉。"莫云云跳出来,嘻嘻笑一声。
  "那我走了。"好舍不得,真想跟他们一起留下来。
  "恩。再不走赶不上了哦。"难得他白天都这么温柔,老天爷怎么就不舍不得让时间流慢点让我多感受一些TAT。
  "............"
  又唠叨了半天,终于还是被拉上了车。这一走,竟然又是长长的离别,不是城与城的距离,而是心的远走。我怎么都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某一个清晨一觉醒来,把有关华夜的一切遗忘得一干二净。
  
  [卷一完]
    从很久以前开始,我常常在做着关于同一个人的梦。梦里的聂邪一直保持着我刚认识他时的样子,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却穿着奇怪的衣服,留着短短的头发,傻傻地生气。
  直到很久以后,这个梦象是一个预言。当他身上的衣服遍布于这个时代的大街小巷的时候,我知道离遇到他已经不远了。
  他不是聂邪。虽然他们的长相出自于一个模子。他的脸色从不厉冽,不象聂邪会装酷,他的表情从来很平淡,如同他在我梦里过着的平淡日子。这是一个很傻的小家伙,他在我的梦里,老是在对我生气,别着嘴,又会躲在人群之外一个人偷偷哭泣。
  我常常在想,这样的一个人,生活里没有硝烟战场,平淡无奇,日子过得没有激情,会不会在某一天无聊而死。虽然我的生活也一样枯燥无趣没有新意,可是我已经这样过了一万年,再继续下去,也不会让我的性格与将来有任何变数。
  从聂邪死的那时开始,我已经当自己随他一同死了。
  直到一万年后的某天,我突然遇到一个长得酷似决然的人。决然是聂邪的爱人,也是亲手杀了聂邪的人。他杀了他,可是我不能恨他,因为他的身不由己,因为聂邪爱他,因为他死于我的刀下。
  这个灵魂来自于决然的人叫阿冽,他说他的朋友们都这样叫他,他不是决然,可是他是让我死亡了一万年的生活重新回归正常的人。
  然后他教我做生意,开无数公司,赚了钱,全流到他的口袋。代价是他这一辈子都要服从于我。这是他的原话,其实我从来看不到他哪里"服从"过我了。他是一万年来我的第一个朋友。也许还是最好的。
  我本来以为我再也不需要什么朋友。结果是原来死人也会寂寞,会动容。
  此后他继续留在上海,我回到我离开的那个草原,此刻它已经变成一座城市森林。仍旧过着那样的生活,见到漂亮的女子或者男子,勾引他们。然后住到他们的家里去,由他们养着我,我给他们快乐。我不能一直停留在一个地方,对于他们来说,我所赋予的这种"快乐"是致命的,一个人若长期作为我的食物,他会对这种进食中的产生的欢愉感上瘾,久了以后,一旦离开我,他们就只会萎靡而死。当初那个可笑的皇就是这样死的,他毁了聂邪的同时就已宣告了自己的死亡。聂邪走后,我离开这个地方,他很快就会全身瘫软,日夜噩梦,肌肉萎缩,内脏溃烂,最后无药可治,等着死去。
  我不是人类。我的名字是华夜,从前的人称我华帝。现在有很多关于我们的传说,把和我相似的物种,称为吸血鬼。
  我和吸血鬼唯一相同的几个地方,大约便是长生不老,吸人血,以及将人变成我的同类的程序。不过我没有禁忌,不怕吸血鬼惧畏的一切事物,也不会随便把人咬死,横尸遍野。和吸血鬼比起来,其实我的生存更接近于人类。
  
  我所在的城市叫成都。觞域就曾经在这片土地的一个角落上,我在那里认识聂邪,又在那里失去他。那个地方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禁地。-
  如此过了两年,如果我是人类,或许算是堕落得最厉害的那种。和无数的人上床,但是从来不和他们做。他们肉体上得到的快乐,全都只存在于我的牙齿咬下后的幻觉中。这是一场场的交易,他们给我我要的,我给他们他们需求的。不曾有故事发生,才是最好的生存方式。
  直到某一天夜里,我刚找到新的食物,进食还在初始阶段,牙齿来不及咬下去,便被黑暗中巨大的一个声响给打乱了进度。
  当我走近他的时候,看到黑夜中那双在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眼睛。
  我知道自己遇见了谁。
  我成型了一万年的生活模式从那一刻开始已被打破。
  
  我们的生活很简单,一切按他的步调在进行着。
  每天凌晨四点的时候我起床,然后一个人坐在阳台上,沉默或者回忆或者思索。等天色开始泛白的时候去准备早餐,然后放好水,摆好牙膏,找出他要穿的衣服,坐在床边,看着他睡梦中的样子,等他起床。
  他去上学以后我偶尔会去某个公司里溜达一圈,或者在街上随处游荡,或者哪里都不去,坐在客厅里看书或电视,或什么都不看。等临近中午,做饭,等他放学回来。
  下午亦是如此。晚上吃了饭要拉着他出去走走,后来他反对,作罢。晚上搂着他睡觉,很真实的温度,不是那些红男绿女的味道。是他的。
  我只咬过他两次,两次他都吓晕了过去。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人,或者说是一个很奇怪的少年,他的生活很有规律,单调,心思单纯,又浑身武装,不爱和人靠近。我睡在他的身边,他都用了很长时间才完全习惯。
  和他一起生活,突然觉得有点象人类所说的老夫老妻,没有什么波澜,没有状况发生,没有喧杂,不存在激情。
  可是我乐意,我甚至希望一直这样下去,直到某一天他愿意完全接受我,接受我的血液,与我相厮相守,不离不弃,直到世界末日。
  他不知道对于我来说,他是怎样的一个存在。他只当我把他看做聂邪的替身,不曾有看到他的身影。我没有告诉过他我早在几千年前就已开始不断从梦里见到他,是他,不是聂邪。很多时候我真的很想不顾一切地对准他的脖子咬下去,然后逼着他接受我的血。只是那样做的话,他定然一生都不会原谅我。这样的一生,是要等到地球被毁灭的那一日为止。
  我不希望他恨我。
  后来阿莫利用他找到了我,阿莫是我的同类,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同类,她说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还曾经有一个和我们一样的人存在过,但是后来突然消失,在我的脑海里也没他的任何印象。
  阿莫是害死聂邪的人之一,所以我一直恨她,逃她,甚至用了长长的一万年将自己的气息隐藏起来不让她找到。我不能杀她,我们都不曾创造过同类,所以她是这个世上唯一和我一样的生物,而且我也杀不了。我只有逃走,远离这个女人,看着她我就会想起一万年前最痛苦的事情。只是我也早就知道,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我还是被她找到,她太聪明,从他见到唐小歌的时候就已在开始等待。她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因为他而自动出现,她将他带到觞域去,终于如愿地引出了我。
  这个女人,永远都比我棋高一着。
  或许是因为我逃得太久了,这个时候,所有该出现的事情和人,都陆续涌现。从我们的身世,到一直在追猎我的程家,甚至早就该在这个世界上消失的纯血种的银狼,都在突然之间来访。
  下面还会给我什么惊喜?
  
  现在我只想快点把所有事情查清楚,然后回到那个人的身边。他一个人一直都很寂寞,虽然他从来只在我的梦里边悄悄地哭。
  酆都。并不是只存在于传说里。它的秘密藏了太久,或许现在终于到了该它们破土而出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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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前边说了,不过还是再讲一下.这一卷的一人称是华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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