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的情书————希岚[下]
希岚[下]  发于:200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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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裸身趴在床上睡,只盖著一条被子,很明显是情事之後拍的。
和星贤为我拍的那帧,连姿势也差不多,唯一的分别就是哥哥的背部很光滑,而我的背部就有几颗红色的痣,妈妈说过那叫做"背负",是不好的痣,代表命途坎坷,付出了多少的努力也收不回应得的。
看来也和我挺配。
还可以不承认星贤只当我是替身吗?阿秀说在过星贤眼中的我很美,但他看到的根本不是我,而是哥哥...
他的眼光穿透了我的身体,在寻找哥哥的灵魂。
我大受打击,无力的跌坐床上,手抚上那张光洁的床单。
这曾是哥的床,他在这里躺了多少年?这小屋曾是哥和星贤的爱巢,他们又一起共渡了多少快乐时光?
我明知道星贤曾和别的男人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但知道了那人是我哥後,我完全不敢去面对,感到心好像被掏空了。
明明已早做了心理准备,但当迎接真相时,还是震撼得叫我招架不住。
起身想离开这令我心痛欲绝的房间,却瞥见书桌上放了一封信,而收信人是...我!
俊:
当你看到这封信,就表示你已经知道,我死去的恋人就是你哥哥,卓伟。
其实一年前的暑假,在希翔的生日会中碰到你,我就已经知道你是小伟的弟弟。
只是我一直都不知道应否告诉你这个事实,应该说是我不敢告诉你。
你说过我是天不怕地不怕,但其实我也有死穴的:就是你们两兄弟。
我和他是中学同学,之後我一直追他,就成了恋人。我知道他最挂念的就是他弟弟,即是你。
碰到你时我觉得这是缘份的安排,所以我就到A大办复课手续,藉此亲近你。
一开始,我只当你是弟弟,想替小伟照顾你,逗你笑。那天你喝醉酒时跟我说被哥哥抛弃,我就觉得很心痛,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小伟有多爱你,多疼你。於是我就匿名把小伟写的信寄给你,让你知道小伟的苦心。
你应该会发现,信封上面的字迹和我平日的不同,因为我左右手也能写字,而且字迹不同。以前我是左撇子,在小伟死後,我改了用右手执笔。那天你去拜祭小伟,你说的话我都听到了,我很感动。然後我也怦然发现我也不能自拔的爱上了你。
追求你,和你在一起,也是我心里挣扎了很久的决定。因为我曾许下诺言,这辈子只爱小伟一人。可是我做不到,因为尽管我初时不想承认,但你已经走进了我的生命。
你甜甜的微笑、幸福的表情、伤痛的落泪...每一个表情都掀动著我的情绪。
只是你现在一定是又伤心又生气的在忍眼泪,因为自己的恋人竟然是个大骗子,藏了那麽多秘密,还瞒骗了你那麽久。
可能你会认为我存心欺骗你,但事实上,我比谁都更恨自己。明知道当你发现了这个真相,会多麽的痛心,多麽的难受,可我还是做了这个足已令你心碎的决定。
其实在那次我们喝醉酒时,我有想过告诉你,我是你哥的情人,但始终开不了口。错过了那个契机,我亦很难再和你说。到後来我发现自已爱上你後,就更不想和你说出真相,因为你一定不会和我开始。
而之後你问我是否因为失去了他,不能再失去你,我又犹疑应否告诉你这个真相。但我知道说了出来,你一定会马上和我分手。我太清楚你的性格了。
所以我真没勇气说出真相,唯有把它写出来,可以的话,我希望你一辈子都不要看到这封信。
俊,如果你真要恨我,离开我,我无话可说。
只想告诉你,我是真的很爱你。
星贤
看完这封信我已经泪流满面,就说我这麽平凡,如果我不是卓伟的弟弟,他怎会看上我?难道真相信他那句"只有你是特别"吗?一切也不是上天的安排,只是一个男人妄想去延续自己断了的"缘份"。
突然惊觉拥有的东西都不是自己的。我相信星贤爱我,只是相信他更爱我哥。
我不知道了...心很乱,很痛...我甚麽都不想知,甚麽都不想理...
淌著心酸的泪,全身乏力的伏在书桌上,睨到书桌上放了一个两层的小抽屉,随手拉开最上面的一层,里面放了星贤和哥的订情刻名对戒。
自从那晚我哭著说他还戴著这戒指时,他就再没有在我面前配戴,原来放了在这儿。
拿起指环端详著内侧的刻字:star and wai...
董星贤与卓伟...
用颤抖的手把对戒放回抽屉,发现抽屉内还有些东西,拿出来一看,是一个刻著"岸辉"的小木牌。
岸辉是我爸爸的名字,他和妈妈各自用一块刻了对方名字的小木块作钥匙扣,算是订情信物。他们死後,我和哥各自取了一块,而我的那块是母亲的名字:伊琇。
原来哥把它当成订情信物送赠星贤。这是否表示他们的爱也会像爸爸和妈妈一样都会超越生死?哥竟然会把这小木牌送赠他人...可见他爱星贤就如星贤爱他那麽深...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我可以容身的空隙,即便是哥哥已经离开,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
把小木牌放回抽屉後,我伸手拉开底下的一个抽屉,反正我的心都碎成粉末了,还有甚麽好怕?他们一起背叛我、伤害我,那我偷窥他们的回忆又有错吗?
里面放了一个小袋子和一本记事本,我先打开小袋子,里面全是照片。
大多是哥哥和星贤的合照,有一帧看来应是自拍,星贤搂著哥哥,而哥就笑得很灿烂。他们那时应该只有十多岁,还穿著校服,纯真可爱。
有几帧是他们在北海道拍摄的,那时星贤已经染了一头红发,哥也已经很瘦削和憔悴,可还是幸福的笑著。
还有几帧是星贤的独照,相信应是出於哥哥之手。我都没看过那麽小的星贤,连婴儿肥也未脱,一脸稚气,配上那两个小酒涡,真是可爱得令人想抱住他。
虽然哥的拍照技术和星贤有一段距离,但照片中的星贤看起来很迷人,这是因为哥投放了感情去拍吧。其中一帧照片我认为是最美的:星贤穿著校服倚著窗户看书,窗帘在他身旁柔和的飘扬著,映衬著阳光,完全是少女漫画中的王子,叫人惊豔。
我立时想起星贤第一天变装出现在图书馆时,就是这个样子令我意乱情迷。想不到,我和哥的审美观如此一致:爱上同一个男人,被他同一个姿态迷倒。
而在北海道拍的照片,可能因为哥的身体状况已很差,他的手很抖,拍出来的照片几乎不能看,但却令我很心痛:哥都病得那麽重,还想要捕捉恋人最美的一刻。
照片上印上了水滴,是我的眼泪。
接著我翻开了那记事本,是哥哥的日记...是他最後的日记。
翻开第一页,夹著一张便条纸和一帧很残旧的照片,上面还染著血,而照片中的人...竟然是我!
那帧照片应该是摄於我还中二、三的时候,我还穿上运动制服。
呆然的看著这帧照片,百思不得其解。
於是我打开那便条纸,试图寻找答案:
卓伟,你不可以再去找弟弟了,听不听到?
就说你是不祥人,再这样任性,一定会累了弟弟,这次意外还几乎害死了他。连累到这两个人,你会想即时杀死自己的。
我知道,那天拉他一起跷课去找弟弟。
站在远处看著小弟在打篮球,弟长得不算高大,但健康活泼。
不久,他撞了撞我的臂膀,示意我和弟弟相认。
我摇了摇头,继续遥遥的望著弟弟。
他就拿起即拍即有的照相机远远的拍下了正在打篮球的弟弟。
之後我们离开了弟弟的中学,经过马路,我一时手滑,掉下了手中弟弟的照片。
当时我甚麽也没想,即时就俯身想拾起照片。
马路上正有一辆车高速的飙过来,他马上就推开了我,不顾自己安危的去捡那照片,结果车子就撞到了他。
他左边的臂膀撞得皮开肉绽,伤口都见骨了,不过他浑身是血还只顾问我有没有受伤。
我脑中一片空白,只能又惊又急的掉眼泪,捉著他没有受伤的手不停为他祈祷。
事後,他的左臂就留下了一道又长又深的疤痕,好像一条大蜈蚣,很是骇人。
每次一看到他这道伤口,我就会想起:我差点就害死他了!我差点害死我最重要的人!
但他倒是一点所谓也没有,反倒因为我对他的歉疚和担心而高兴,真傻。我这麽一个人,有甚麽值得他喜欢?有甚麽值得他拚命去保护?
这帧染上了他血迹的弟弟的照片,就是提醒我,不可以连累这两个人,即便要死,也不可连累他们,他们太重要了。
看完後小心摺好便条纸,然後把它放回原位。
哥,我真想不到原来你是那麽疼我,只是把一切都藏於心底。
而且原来星贤早就见过我了,他根本一直就在我面前演戏!
那个伤...也是因为哥哥!
我开始读著哥哥的日记,我知道看完只会令自己更无地自容,但还是忍不住...
23/1 晴
到他学校看他表演。
他说这是他学校的学术双周,他负责在最後一天结幕礼前唱压轴的出埃及记。
我喜欢听他唱歌,他的声音是天籁。
尤其是站在台上的他,完全是个君临天下的天之骄子,光芒万丈,无人能及。
他下台准备和我回家时,一个男人叫住了他。
那男人说:"你立即退学,我带你到希格大学!"
我知道希格大学是他梦寐以求的学府,而他事後就告诉我,那个叫住他的男人,就是他最仰慕的人:希格大学教授,肯克贝尔。
27/1 云
知道自己最多只能活三个月,而且随时会病发後,我已经一直在躲他,说要和他分手。
他居然在我面前流泪!
终於还是给他知道了,他竟然说要放弃去希格大学直接修读硕士的特别生资格,和我去北海道!
小时候,父母曾带过我和弟弟到这个地方,很美。
可以的话,我想在死之前再去一趟。
然而他竟然因此放弃当肯克贝尔的徒弟!
他前几天才因为肯克贝尔的赏识才兴奋得手舞足蹈啊,连睡著了也会笑。
我怎可以这样毁了他?
我怎可以这样毁了他?
都说我是不祥人,只会连累身边的人。
29/1 晴
在我下班乘公车回家时,他居然不怕死的伸开手挡在我乘的公车前面截停了汽车!
被司机臭骂了一顿後,他气急败坏的跑上车,神神秘秘的拿出了一对镶嵌了猫眼石的粗指环。
那对指环,内侧刻著"star and wai"。
那颗星星自然是他自己,而wai就是我名字的并音。
那两颗猫眼石是湛蓝色的,活脱脱就像他那流转的蓝色眼波。
他说这是求婚戒指,挑了很久才挑到两只和他眼睛一样颜色的,他一边挑,一边把戒指并在自己的左眼旁,还惹来不少注目眼光呢。
然後他拿出两张往北海道的机票,说要去那儿渡蜜月。
他竟然为了我,在背後做了那麽多事情。
我一向知道他是傻瓜,只是想不到他已经傻得病入膏肓。
我已忘了自己是如何接住那只指环和机票,只记得在下一个瞬间,我已经热泪盈眶。
2/2 云
终於来到了北海道。
我们一直寻找那个我在小时候到过的地方。
他好像比我还紧张,不停问路人那地方怎走。
想不到他除了会说法文,还能操一口流利的日语。
四周都白茫茫一片。
好像稍不留神就会迷失在这一望无际的白雪之中。
我只能跟在他身後,一直紧抓著他。
7/2 晴
乘了那麽长途的客机,我的身体情况急转直下,有几次我也觉得头痛欲裂,好像要死掉了。
我突然昏迷了两天,他紧张得要命。
我知道自己的病情已经很严重,脑肿瘤压住了我的视觉神经,可能我已没多少天可以活。
醒来後,睁开眼睛看东西都一片模糊,还试过因看不到他而迷路,害他他担心得要死。
但我想不到他竟然会因此把头发染红!
他把头发染成醒目的火红色,让我可以一眼就看到他。
有人说,死後要喝孟婆汤,忘记前尘往事。
但我可以选择记住他吗?
他说过,会等我投胎,再续前缘。
可以相信他吗?
或许在我死後不久,他就会忘了我,和别的男人搞上。
但这不就是我的心愿吗?我就是希望他忘记我,再找一个比我好的人。
可是,我说不出口,叫他忘记我。
或许,我始终是自私的,想他惦记我一辈子吧。
看到这里,我已经不忍再看下去...泪好像开尽了的水喉,完全不能停止。
原来那个雪地,是我们一家到过的地方,难怪我会觉得眼熟。
星贤的一头红发,是出於他对恋人最後的呵护...
哥到後来己很辛苦,看他的字体都歪歪斜斜了,还是想尽最後的一点力,记下他和星贤的故事,记下这一份逾越生死的感情。
而且哥对星贤的了解,比我深多了。
我都不知道星贤会说法语和日语...毕竟他们已相恋三年,而我和星贤则认识了不足两年...
随手翻到日记最後一页,发现上面写满了星贤的名字...
董星贤、董星贤、董星贤、董星贤、董星贤...歪歪斜斜的连续写了数十页。
星贤在给哥哥的信中曾提及,哥总是以"喂"来喊他。
但天知道,哥在走到人生最尽头的时候,最记挂的就是这个名字,这个人。
其实我和哥哥都是可怜人,哥认为自己不祥,而我就认为自己没人爱。
为了同一个男人,我们付出了所有,到头来却只换来更深的绝望。
因为纵然再怎样爱这个男人,也不能和他永远厮守。
哥,我好恨你,
你可以和爸爸妈妈团聚,我不行。
连我最心爱的男人的心,都在你离他而去的时候死了。
呜...
我抱著膝,卷缩在哥哥的床边,凄凄的抽泣著。
泪就像断线的珍珠般掉过不停,我可说是哭成泪人。
由抽抽噎噎变成放声大哭,最後已是眼布红筋,欲哭无泪。
哭到半点眼泪都流不出,半点力气都使不到,我筋疲力竭的倒在地上沉沉睡去。
40

喝著啤酒,摇摇晃晃的走在街上,我已经忘记了自己是如何步出那个房间,如何走出小屋。
这时电话响起"暗涌"的铃声,是星贤打来的。
从口袋里掏出电话,我并没有接听,直接关掉了电源,而掏电话出来时,也顺带掏到哥哥和星贤的订情指环。
我也记不起自己是何时把它放到口袋的,把它收回後我走进了一家酒吧。

自从和星贤在一起後,我已没单独到酒吧,尤其是这种gay吧。这次不用康贤提醒,甫进入酒吧我就接触到四周色迷迷的目光。
不断有人来和我搭讪,我也未加理会,独自一个人喝闷酒。
直至一个长得和星贤有几分像的男人走来邀我,我就著了魔似的跟著他离开。
我们离开酒吧就去了开房间,上床。
我已很久未试过这麽糜烂,和个素昧平生,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上床。
他紧紧的抱著我,亲吻我的身体,我阖上眼睛,享受著此刻的温存。
只要有人肯对我温柔,即使他要的只是我的身体,即使一切是虚假的...
完事後,我走到浴室洗澡,热水从莲蓬头处洒下,淋遍我全身。
神智慢慢清醒过来,一股强烈的罪恶感在侵袭我...我竟然和星贤以外的男人上床,还给他在身上留下了痕迹。
突然觉得自己很脏,不住的擦拭身体。
由浴室出来後,我很快就穿回衣服,准备离开。
「你要走了吗?我还想再来一次呢。」那男人攥著我的手。
「房租我付一半,先走了。」我甩开他的手,放下钞票就转身离开。刚才我一定是鬼掩眼睛,竟然觉得他有几分像星贤。现在看清楚,真是差太远了。
他乾笑两声:「赶著回去陪你的那个..."星贤"吗?」
我回身愕然的瞪著他,他就抽著烟在吃吃笑:「刚才做的时候,你不住的喊这个名字,还哭得唏里哗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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