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的说,我是听了他的名字(他姓“欧阳”在我的潜意识里这个姓的人都很帅。因为它听上去就很帅)才去见他的,但见了之後才知道自己错了。
虽然他没有我想象中的英俊潇洒,阳光可人,但至少也不是面目可憎。既然我是以一个网络作者身份去面对读者,那就不应该以貌取人,至少也要有点作者的风度才对。
我就怀著这样的心态,几乎圆满的回答了他所有的问题。和他两个小时的谈话,他足足问了我三十几个问题。起初我还对他的热心感到快慰,可後来就开始觉得他有点烦。他就好象一本《十万个为什麽》,总是有数不清的问题。例如:你写的是不是真实的故事啊?是不是自己的故事啊?你会去做变性手术吗等等。
最後问的我简直想拿起桌上的水杯砸在他的脑袋上。
他确实是一个喜欢问问提的男孩,後来他最常问我的一个问题就是“你为什麽不打电话给我?”然後就是“你XX日XX时在什麽地方,做什麽?”再然後他就常问我“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还是最难忘第一次和他上床的时候,他问我的:你爱不爱我?
那是我见他後的第三天,这三天里我记不清他打过多少次电话,我忍不住要开口训斥他,可又觉得这样对一个爱戴我的读者似乎有失风范,所以一直是和颜悦色的应付他。实在被他问烦了,就索性关上手机,再打开的时候一般总能看到七八条短信。我几乎都不会仔细看就随手删掉了。
那天他早早就打电话给我,告诉我那天是他的生日,希望我能到他家去和他一起庆祝。我是从心往外不愿意去的,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去,我巴不得他能说一句:你要是不来我以後都不再理你了(我求之不得)。可他却一直苦苦哀求,说他真的希望我能去。
我再不忍心去拒绝他,下班以後就到了指定的地点与他见面。我没有买礼物给他(事实上根本就是把礼物这事给忘了),所以只好将酒店的一张八折卡送给他做生日礼物,这张卡对於一个还在念书的孩子来说似乎没什麽大用,可他还是欢喜的接受了。
他的生日宴会是在家中举办的,这是我第一个没想到。第二个没想到竟然他谁都没有邀请,只有我和他(他父母离异,父亲给他准备了一桌菜就避出去了)。
这样的生日宴会无疑是缺乏趣味的。但他显然不这样认为,他很高兴,甚至可以算是兴奋。和我又说又笑,帮我切蛋糕,帮我倒酒,帮我夹菜……
--这是一个改变他人生命运的一餐。
只是当时的我和他都不晓得。
吃完饭天色已晚,本要告辞回家,可他又拉著我在沙发上看电视,吃水果(看就看,吃就吃,谁怕谁!当时我这样想)。
不出我的意料,不一会他将手放在了我的腿上。我没有拒绝(我真的後悔当时没有拒绝他)。而後他更加放肆起来,他竟然把手放在我的两腿之间处扶摸。我用那微弱的理智挪开他的手,说:“别这样。”
可他倒是有一不做,二不休的气势。索性将我的腰带解开,隔著我的薄绒裤,把我那委靡不振的外体“揪”了出来。这次我不是没有拒绝,而是我已经不能拒绝了。他伏下身将我的外体含在口中,一股热流迅速游遍我全身每一个细胞。我的理智瞬间就向这种感觉投降了(他的“功夫”其实并不是很好,常常会咬到我或弄的我很疼,但我却被他的专著所感动)。
我情不自禁的配合著他,情不自禁的将手从他的後腰伸进他的裤子。用中指在他的“菊花穴”周围按摩,然後就可以听到他口中发出的轻吟。
我们不知不觉从客厅“飘”到了卧室,又不知不觉的脱掉了衣裳。他的高潮来的比我想象中的要快很多,我刚刚将手放在他蓬勃的外体上,只轻轻套弄了两下,他就已经发出幸福的呻吟了,而且很快就已经“一发不可收拾”。
这未免让人觉得扫兴。他略带羞涩的爬到我耳边,轻声问:“你爱我吗?”
“我爱你。”回答他这句话的时候我没有想到任何曾经和我发生关系的人,曾经我爱的,曾经爱我的,一切的人一切的事,都不适合这个时候出现在我的脑海。
“我爱你”三个字在这个时候,也只不过的一个调情的工具或者说是在做爱时用的润滑剂。
听了我这句话,他很幸福翻过身去。当我“进入”他的时候,他发出近乎乞求的呻吟声,他死死抓住我的胳膊,好象抓住生命最後一根稻草一样。
我问:“是不是很疼?”
他没有回我,只是微微摇了摇头,示意我继续。
这是一次缺乏默契的性爱过程。他完全不懂我在想什麽,也完全不知道该如何配合我。我们就一路跌跌撞撞的进行著。虽然如此,但高潮带给我的快感却丝毫不会因此而降低,反而会因他的“笨”变的大大延长。
在我一泄如柱的那刻,他也表现的很满足的样子,随我发出轻吟。然後我保持原来的体位不动,软瘫在他的背上。他也把一直抓著我的手慢慢松开。我们都很疲惫,也都很快乐,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他似乎用生命中最後一丝力量转过头吻我,舌与舌再一次纠缠在一起。但那也只不过是一次性爱过程的结束曲而已。
现在我趟在他的床上,疲倦的不想动一动。也无赖般的强迫自己不去想是不是爱他这个问题。他去了洗手间,因为他必须将我那些“罪恶的根源”排出体外。
已经很久(约莫有半个小时左右)了他都还没有回来,我已经睡了一觉他还是没有回来。我禁不住起身去看他,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家洗手间的门锁坏掉了(一个只有父子居住的家庭洗手间的锁是不是可用,这并不重要),所以我敲了两下门并没经过他的同意就随手将门拉开。
他们家的洗手间没有装修,并不是坐式马桶,是那种最原始的冲水便池。正因为这样我才看清了一池鲜红的血液,混杂著排泄物,发出一股刺鼻气味。在他身後的纸篓里还放了为数不少的粘满了鲜血的废纸。
或许是听到了我的脚步声,在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站起身拉动了冲水阀。滚滚流出的清水瞬间冲走了那些让人心痛的鲜红,可冲不走我对他的内疚。
他走路有些蹒跚,但还是勉强的向我笑了笑,说:“没事,不用担心。”
……
後来我才知道,我是第一个“侵犯”他的人,也是最後一个。
我和他故事的结局叫人心痛。但这一次,就是他最後一次为我“痛”了。
那是个星期天的下午,已经是我和他第N次分手後的第三天了。与前几次不同,我这次真的下定了决心要和他分手,彻底断绝往来。因为我坚信自己已经知道了什麽才是真正的爱。
他来我家找我(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来我家了,我妈妈同样很喜欢这个能干活的男孩),他哭了,问我:“你还爱不爱我?”
我沈默。
他追问“你为什麽不说话,为什麽不回答我,不要怕我伤心。坦白的告诉我,我能接受。”眼里不断涌出的泪水打断了他的话,他咬牙继续问:“你是不是从来都没有爱过我?以前你是不是都在骗我?”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我怎麽能说以前我说“我爱你”完全是把它当成了做爱时的润滑剂呢?那样也太无耻了)。
他突然双膝一软跪在了地上,对我说:“我求求你,算我求求你,你告诉我,你以前没有骗我!你是爱过我的!求你了,你告诉我,只要你告诉我,我立刻就走,再也不来缠著你了,求求你,告诉我。”
看著他痛苦的表情,听著他乞求的悲鸣,我的心再一次碎了。但我告诉自己,我必须狠下心肠,再不能继续和他这样纠缠下去了。
“不要傻了,小雨。你应该有你自己的世界,我不属於你的……”看到他,我再也不愿欺骗他,可没等我把话说完,他就擦干了泪水站起身,对我说:“不用说了,我都明白。谢谢你这麽长时间给我带来的欢乐,谢谢你最後都没有骗我,我没有什麽遗憾了。”
当他说完最後一个字的时候,他已经跳上我的床,从我半开的窗户跳了出去。
一切来的都太突然了,我没有来得几抓住他,没有来得及对他说一句话。他就好象一道霞光,瞬间消失在我的窗口。
当我跑到楼底下时已经有人围拢在他身边了。我抱住他,擦干从他嘴角缓缓流出的鲜血,我呼喊著他的名字,他微微睁开双眼,无力的望著我,没有丝毫憎恨,反而却充满了柔情。
救护车很快就来了,他被抬上了车,可他却就在送往医院的徒中离开了人世。
在弥留之即,他用手抓住我的胳膊,虽然无力,但我却似乎可以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拉扯著我的心。这让我想起了第一次和他上床是的情景,他也是抓在我这个位置,也是用这样的阳光望著我。我在医生的吩咐下,不断的与他说话,提醒他要坚强,一定要坚强。可最後医生却告诉我,有什麽话你就对他说吧,他已经不行了。
我疯狂的呼喊著他的名字,直到我自己都听不到自己的声音。我不顾医生的目光,我抓著他狂吼:“我爱你!我爱你!你不要离开我!我要一生一世和你在一起!!!”
不知他是不是听到了我这句话,总之他抓住我的手松开了,医生开始撤掉他身上的仪器,可我还是抓住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胳膊上,哭著对他说:“你醒醒,小雨,醒醒,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我甚至跪在他面前,向他的遗体乞求,求他醒过来,可他没有任何反应,我求在场的医生,我给他们下跪,给他们磕头,求他们挽回小雨的生命。
可他们还是无比惋惜的对我说:“他已经走了,就让他安心的走吧。”
我不死心,将头探到车窗外,对著天空大喊:“我爱你!求求你不要走,不要离开我!!!”
我的呼喊并没有唤回小雨的生命。他合上的双眼再也没有睁开,他带著微笑就这样走了……
之後小雨的父亲报了案,我被带回去调查。我悲痛万分,根本想不出任何言语来掩饰(我恨不得警察能掏出枪把我打死),所以我只有将我和他的事情全部说出来,毫无保留。
经过调查小雨被确认为自杀,我做了笔录後允许回家。
我带了四处筹借得的一万块钱,来到小雨的追悼会上。希望能再见他一面。可小雨的父亲却把钱砸在我的脸上,骂我是变态,是我害死了他的儿子……
我没有反驳一句,因为在我心里确实是我害死了小雨的。最後我被小雨的亲属合起来打了一顿。如果不是警察的再一次介入,我恐怕真的会同小雨去了天堂(地狱)。
现在小雨离开我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还是时常会想起他,想起他的笑,他的好,和他的闹。
当一个人无眠的夜,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想起他,他好象时时刻刻都围绕在我的身旁。只是他不再会向我提这些那些的问题,而我却还想对他说一句: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
(谨以此文献给一个身在天堂的朋友)
十二:像妖的人--我和L君的故事
与L君见面是我和小雨在一起後不久。如果在平时我是不会见他的,但那天我和小雨吵架了。因为一点点小事(现在回忆起来即後悔又觉得和他吵架也是一种幸福),他又提起第一次和我上床时自己(为我)流了很多血的事。
坦白说,这件事确实让我很感动(如果当时我知道他是第一次,或许我不会碰他,至少会更加温柔一点),甚至让我觉得有些对不起他,可他不该总利用这件事来“要挟”我做一些不想做,或根本就做不到的事啊!比如让我在工作时间陪他吃饭(後悔当时没有请假陪他吃饭,就算不能,也不该对他那麽凶)。
那天我在电话里和他大吵了一架,说他太任性,以後不想再见到他等等。就在这之後,L君打来电话给我,说他要去太原街买东西,问我有没有时间同行。我连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我又想既然要逛街那倒不如多约几个人,於是打电话给李东他们,我在电话里告诉对他们说:“把你们过年时候穿的衣服都穿上!今天有个网友,在网上对我说他的打扮有多时尚,多前卫,你们可不能给我丢人哪!”
李东想都没想,回答我:“老大!过年的时候我穿棉袄!你不会我大夏天的穿那个出去见人吧?那是不是也有点太‘前卫’啦?”
“别那麽多废话了!记得别给我丢人就是啦!”挂断电话之後我翻箱捣柜的找比较“时尚”的衣服。
平时上班穿制服,家里西服倒是有好几套,可这好象与“时尚”挨不著边。无奈只好找了一套“真维斯”专卖店买来的半袖装。上面上浅蓝色条纹半袖T恤,下面是一条纯白色的长裤,裤脚稍向外洒,配上一双我买来都没穿过的白色运动鞋。对著镜子照了照,还是比较“时尚”的(24岁的大男人,打扮的这麽“青春”多少让人觉得有点变态),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我这头发有点太“正经”,需要“装修”一下才行。看看时间似乎还够,马不停蹄的跑下楼,就近选了一家发廊,理发师问我是剪,还是削。我说不剪,也不削。让他在保持我原来发长的基础上尽快、尽量给往前卫的造型上弄就可以了。然後晚上我再回来让他给我恢复到现在这个形状。
理发师兼在场的人都向我投来异样的目光,我猜他们心里一定以为我是神经不正常。
理发师是个年轻的小夥子,他打趣的对我说:“咋了?哥们儿,你要参加化妆舞会去呀?是不是这个时间有点早啊?”
我笑著告诉他我要和人比“酷”去。旁边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奶奶,大概是耳朵不太灵光没听清我说的话,反问我:“什麽?比裤子?比裤子你弄脑袋干什麽!”
她这一说惹来哄堂大笑。我也管不了那麽多了,理发师见我一意孤行,就开始向我推荐设计款式,我平时很少甚至可以说从不做头发,也不懂他说的什麽是熨,什麽是烫,什麽是漂等等,听的我发蒙。最後我们商定了价格,和时间,款式问题他说的天花乱坠,我是一句没懂,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大约一个小时左右,我这个全新的“脑袋”就新鲜出炉(理发师让我把头放在一个类似烤箱的东西的里烘烤半天,故称“出炉”)了。
从颜色上讲我的头发还不算什麽(黑色),但从造型上就稍显夸张。原本“沈睡”的头发好象被热气唤醒,根根直立,而且还带有散碎的小花纹,看上去就好象春节人们放的烟火一样(理发师说这叫“烟花烫”当下十分流行)。看看时间已经来不及了,李东已经发短信催我了,付了帐,就顶著一脑袋的“烟花”出了门。出门後心里一直在嘀咕,脑袋上的这是什麽烟花呀?这麽贵,整整花了我100元!
我坐上出租车,不一会便来到了约好的地点。我刚到太原街上的肯德基门口就看见李东和穆洋等在那里,李东的穿的并不夸张,蓝衬衫,黑西裤子,肩膀上搭著西服上衣(这个季节根本用不著穿西服,这样的造型明显就是在装酷),但是头发似乎刚刚洗过,并打了为数不少的!喱水,阳光下闪著很是锐利的光芒。在他身边的穆洋就大为不同,他穿了一见纯棉的砍袖T恤,很瘦,也很短,更加值得一提的是在肩膀(袖口)处嵌有一圈雪白的绒毛,下身穿了一条很薄发浅蓝色长裤,最好笑的是他还带了一个红色的太阳镜,明明看见了我,却假装没看见,一脸正色的不苟言笑。
我也昂著头走到他们面前,好象在对他们炫耀我这一脑袋的“烟花”一样。
李东眨了眨眼,一本正经的问:“弟弟,你怎麽了?是不是来的时候出车祸啦?这脑袋咋撞成这样啦?”
没等我搭茬,穆洋就抢著说:“你别老外了!这是今年流行发,叫什麽……什麽鞭炮……不对,叫烟花烫。”
李东点了点头,突然对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遍,又看了看穆洋,再看看自己,然後问:“你们说我们三个大男人穿成这样,会不会被人误会成‘鸭子’啊?”
听他说完我们三个就再也忍不住了,就在太原街最繁华的位置哈哈大笑起来,这样就更引来大家诧异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