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ABO]完本[耽美]—— BY:十九瑶
十九瑶  发于:2018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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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的时候是清早,何岸与往常一样抱着铃兰,站在弯弯的石拱桥上看鸭子。身后的沿河小街上,行李箱万向轮滚过了青石板,由远及近,发出咯啦硌啦的声响。
何岸准备好礼节性的笑容,扭头看去,却愣在了原地。
来者是一位温润而年长的先生,约莫四五十岁,身段修长,戴一副金丝框眼镜,眼角有细微的鱼尾纹。他站在曦光之中,只是站着,什么都不做,也掩不去典雅的书卷气。
视线相接时,他自然地朝何岸笑了笑,目光那样煦暖,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爱和疼惜。
也不知为什么,何岸被他看着,脸颊竟微微发了热,局促道:“您、您好。”
“你好。”
他上前两步,微笑着自我介绍:“我叫燕宁,很高兴认识你。”
第六十章
燕宁是一位特别有意思的客人。
在何岸的印象中,光顾青果客栈的大部分客人都像极了一只只忙碌的陀螺,携着车载斗量的行程而来,从进门第一秒起就开始兜转。上午抵达的,往往不到中午就没了影,得等夜晚泡够酒吧,乘兴而归,才有机会再见。
讲究些的,还会在出发前换好落昙镇的民族服饰,搭配一顶宽边遮阳帽、一副墨镜、一只帆布包,再从柜台的宣传小架子上抽走一沓打折券。
时间久了,何岸也适应了类似的“旅游规则”——虽然总觉得哪儿不对味。
燕宁却不是这样的。
何岸为他办理入住的时候,习惯性指了指面前那一排花花绿绿的旅游宣传册:“您一个人来这儿,有计划好要玩什么吗?”
燕宁微笑:“暂时还没有。”
“那……我给您推荐几个景点吧?”何岸轻快地一眨眼,仿佛要透露什么有趣的小秘密,“落昙镇有一些好去处,知道的人不多,原生态,还不收钱。”
“好啊。”
何岸便往前探了探身子,陆续从宣传架的角落里找出几本小册子来,边找边说:“我们这儿临海,东岸有一片珊瑚礁,样子很漂亮。这些年其他海域的珊瑚都白化了,只有落昙镇的还活着,所以更珍贵了。
“然后,落昙山上有一座小瀑布,就在慧觉寺北面的林子里,附近有野鹿出没,不怕生,喜欢小动物的话可以去看一看。
“镇子南边还有一家花圃,开了好些年了,叫小啾,周三会开花艺课程,只收材料费,我自己也经常去的。”
他说话的时候,燕宁一直非常温柔地看着他,时不时点一下头。
何岸整理好宣传册,将房间钥匙摆在上面,双手递给了燕宁:“207号房,庭院楼梯上去,右转第二间。要是有什么问题,欢迎随时来找我。”
“谢谢。”
燕宁接过钥匙,却没有马上拖行李箱离开,而是低下头,对着自己裤脚的位置,和蔼可亲地说:“小朋友,你是想跟我一起走吗?”
“铃兰?!”
何岸匆匆绕出柜台,发现小丫头正揪着燕宁的裤管,一步一摇地在那儿兜圈子,还抬起头,傻乎乎地冲燕宁乐。
“对、对不起!”他飞快地把铃兰抱起来,解释道,“她从前不这样的,怕生得很,今天……今天大概是看您面善了,所以……”
燕宁喜欢这个答案,忙道:“不用说对不起。被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亲近,我很高兴。”
铃兰咬着小手指,羞涩地扭了扭。
何岸本以为这只是一段偶然的小插曲,谁知道,铃兰居然对燕宁“贼心不死”。
吃过午饭,他独自在小客厅核对开支账目,还整理了一遍这周的客房采购清单。铃兰自娱自乐,搂着六百六肉嘟嘟的小肥腰,在地毯上拱来拱去闹着玩。
算完账一抬头,客厅空空如也,只剩下六百六在呼呼大睡。
这孩子,又一声不响溜去庭院玩了。
何岸放下纸笔,起身去外头找铃兰,谁想刚踏出门就看到了一幅无比温馨的画面:
九重葛花架下支了一把老藤椅,燕宁坐在上头,捧着书,手边一杯清茶。但他的视线并不在书上,而是满载爱意,望向了对面的绣球花丛——铃兰蹲在那儿,左揪揪,右揪揪,揪下来一簇白绣球,然后举着它,摇摇摆摆向燕宁走去。
“花花,喏。”
铃兰踮起脚尖,努力伸长了胳膊,要把花送给燕宁。
燕宁接过花,笑得分外开怀。
铃兰觉得收了她的花,从此就是她的人了,于是得寸进尺,撒娇要燕宁抱抱。燕宁自然是再愿意不过了,正好见何岸出来,便问:“我可以抱她吗?”
“可、可以……”
何岸诧异极了,差点说不出话来。
铃兰出世前受了太多惊吓,天生敏感,辨别得出最细微的恶意,对陌生人几乎持有本能的不信任感。除了相熟的三位爸爸,她从来不会主动亲近谁。郑飞鸾宠了她大半年,连一个亲昵的拥抱都没换来。
然而今天……
先揪着人家的裤腿绕弯弯,再送人家一枝亲手摘的花求抱抱,敢情是真粘上了。
征得了孩子生父的许可,燕宁合上书,将白绣球摆在封面上,稳妥地搁置在旁,然后双手轻轻一托,把铃兰抱上了藤椅。
何岸便搬来另一把藤椅,一块儿坐在了花荫下。
小庭清净,幽雀咕啾,时时有落花。
六百六睡醒了,跃出客厅,在走廊抻长了腰肢拉筋,又骨碌一滚,本想蹭蹭柱子,却不慎滚下了台阶,惹得铃兰咯咯直笑。
燕宁已经换上了一件休闲衬衣,开着领扣,悠然自得的模样。何岸坐得近,隐约闻到了一点信息素,似是某种沉雅的淡香,教人心安,又不太常见——
他想到了。
是一册罕见的古籍善本,熏过了檀木,被人遗忘在屋角多年,一朝翻开,才有的纸墨香。
“您不出门走走吗?”何岸好奇地问。
燕宁往后一仰,惬意地靠在了藤椅背上:“比起逛景点,我更喜欢你们的小院子。出来旅游其实也不一定非得东奔西走的,找个舒服的地方待着就挺好,不是吗?”
“您这算是——宅系旅游?”
燕宁笑了出来:“对。”
他伸出手,饶有兴趣地晃了晃一旁的秋千摇篮。摇篮里堆着奶黄色的睡枕和毛毯,还有一只绒球似的胖鸡崽。
他觉得有趣,便问:“这些小玩意儿都是你弄的吗?”
何岸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大部分是,不过摇篮是铃兰的Alpha爸爸做的。”
“Alpha爸爸?”
“嗯。”何岸伸手一指镇子北边,“他要赚奶粉钱,接了很多活。今天去影视城当兼职摄影师了,人不在,要傍晚才会回来吃饭。”
原来……指的不是郑飞鸾。
燕宁低头笑了笑,内心多了一丝遗憾。
他喜欢这个年轻的Omega。柔软弯曲的头发,阳光下色泽有点淡,体貌清瘦,性格内敛,一如相片里与世无争的印象。当然,也和他想象的一样聪慧而不张扬。
这么好的孩子,不该过着清苦的生活。
难为他了。
何岸察觉到燕宁的目光一直徘徊在自己脸上,有些不好意思,忍不住摸了摸脸颊。燕宁注视着他,微笑道:“你很可爱。”
“谢、谢谢。”
第一次被长辈直率地夸奖,何岸耳根子都红了。
人与人若是投缘,只闲聊几句,也能迅速熟稔起来。
日头西移,黄昏渐近,何岸收到了戴逍发来的讯息,说是顺利收工,准备回家吃饭了。燕宁听闻以后,主动起身道:“你陪着铃兰吧,我来下厨。”
于是这天晚上,戴逍和程修也相继沦陷了。
戴逍在影视城忙活了一天,饿得前胸贴后背。傍晚进门,先闻到一股诱人的荷叶焖肉香,再看到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当即眼冒绿光,捧起碗就是狼吞虎咽一顿猛吃。清光盘子以后,他放下碗筷,说什么也要给燕宁的房费打五折。
燕宁摆了摆手,笑着说:“年轻人做生意不容易,心意我领了,吃得开心就好。”
又悉心问了他们的忌口与喜好,计划着明天再添两道新菜。
虽说冠了“宅系旅游”的名头,但燕宁其实一点也不宅。
他很喜欢去小镇上走走,尤其是清晨,逛一圈新鲜的农贸市场。菜叶水淋淋的,刚摘下不久,还闻得到未散的山野气息;塑料盆里七八尾活鱼,大小不一,每一尾都是山涧刚钓上来的;蘑菇带着湿泥,鸡蛋沾着枯草,连黄瓜蒂上也开着小黄花。
何岸只要有空,比如红莓西点屋生意不忙,程修能帮着管一管客栈的时候,他就带上铃兰,陪燕宁一块儿逛街。
来了四五天了,燕宁还没出过落昙镇。
何岸问他为什么不去周边走走,他笑笑说,因为落昙镇已经足够有趣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故事,一缸染料一篮花,一座石磨一把锹,看进眼里了都是景。
见何岸不明白,燕宁就挑了几样东西讲给他听,譬如石桥东碑文的来历、古籍上质朴的茜草媒染法、立冬水磨年糕的传统……一样样讲得妙趣横生,倒比何岸这个住在落昙镇的人还懂得多。
再一问,原来是贿赂了一壶好茶一盘花生,找镇上的老人们唠嗑唠出来的。
何岸顿时乐了:“您这是自己给自己当导游,去哪儿都不怕乏着。”
镇南有池,盛夏结乌菱。
燕宁从年迈的豆腐西施那儿听来了消息,趁时节未过,带着何岸走了一趟。木盆作船,涟漪穿开菱花,湿漉漉地采满一兜,回家剥去硬壳,便得了一盘水嫩的藕色小元宝,喜脆的生吃,喜糯的就做一盘香葱炒菱角。
原汁原味,犹有荷香。
铃兰刚学会与大人同桌吃饭,牙齿没长齐,挑嘴得很。落到燕宁手里,却是喂一口吃一口,乖得不可思议。
吃完饭,燕宁抱着铃兰去小院里玩。
他一出门,两双筷子就不约而同地伸向菜盘,同时夹住了最后一粒菱角。在盘底的浆汁被划出了十几道白线之后,程修于混乱中一筷子插穿菱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送进嘴里,获得了最终胜利。
戴逍:“……”
何岸低笑一声,默默收拾起了碗筷,打算等会儿向燕宁讨一份菜谱去。
接连几日相处下来,燕宁给了何岸近乎完美的印象。
他没有芒刺,却也不是Omega身上常见的那种柔弱感,或者说卑微感——相反,燕宁是一个极有气场的Omega,就算Alpha在他面前也会克制三分,又不给人以无形的压迫。若要用什么词来形容,最恰当的,或许是看透了世事的圆融通达。
只是这样的燕叔叔,似乎也有自己的烦恼。
平日里,偶尔会有问候的电话打进来。何岸留意到,即便燕宁这般温润的人,在看到屏幕上的名字时也会凝住面色,礼貌地接起,态度却不冷不热,简短地回答几句就挂。
电话那边……会是谁呢?
何岸琢磨了一会儿,慢慢想到,如果是在半年以前,他接到了郑飞鸾的问候电话,一定就是同样疏离的反应。
可是,怎么会呢?
像燕宁这般完美的人,难道不该连婚姻都是完美的吗?
第六十一章
燕宁来的第九天,落昙镇的昙花开了。
素雪白瓣,隐在寂静的黑暗之中,悄然、肆意地舒展开来,如同少女纤长的十指捧出了一簇鹅黄的香蕊。
燕宁只订了十天房,明天便是归程的日子。昙花挑在最后一夜绽放,时机妙不可言,算得上圆满。
却并不是无憾。
燕宁这一趟来落昙镇,除了太过思念铃兰之外,确实也带了一点私心。
他想找合适的时机与何岸谈谈,恳请他回到郑飞鸾身边,如果这样太强人所难,那么,再给予一线挽回的希望也是好的——燕宁孤独了大半辈子,真正在乎的只有飞奕飞鸾这两个孩子。到底是亲生骨肉,他不能眼睁睁看着郑飞鸾一天天衰弱下去,直至被信息素掐断喉咙。
可是来了以后,跟何岸相处得越久,他越开不了口。
何岸这样恬淡的性格,天然就融于山清水秀的小城镇。留在这儿,他和铃兰能一直过着简单安逸的生活,而渊江呢?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即便有郑飞鸾无微不至的宠爱,渊江也未必是一个能给何岸快乐的地方。况且,天底下Alpha那么多,谁能保证郑飞鸾才是何岸最好的归宿?
打搅这份来之不易的安宁,燕宁于心不忍。
对他来说,以游客的身份小住几天,抱一抱无法相认的孙女,知道他们一切平安,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燕宁一个人收拾完行李,换好了睡衣却无心睡眠,于是沏了壶紫笋茶,坐在阳台上消磨时光。就在这时,房门被“笃笃”敲响了。
开门一看,是何岸。
铃兰偎靠在爸爸胸口,搂着胖鸡崽,又甜又糯地叫了声爷爷。
燕宁在她酒窝上轻轻一戳:“铃兰好。”
又问何岸:“这么晚了还不睡?”
何岸有些不好意思:“您明天就要走了,我……我想再陪陪您。”
听到这句话,燕宁心里的小缺憾就像被什么补上了。他温和地笑起来,说:“来得正好,我刚沏了茶,还热着,进屋坐吧。”
露天阳台上一张小案,两杯清茶,头顶无遮无盖,看得到深远的夜空。满天星斗布洒其上,颗颗璀璨明亮。
燕宁靠在躺椅上看了一会儿,叹道:“还是小镇上舒坦。城里到处都蒙着灰,已经很久看不到这么漂亮的星星了。”
“那……您多留几天,不就可以多看几天了?”
何岸捧着茶,慧黠地接了话茬。说完又觉得冒犯,仿佛强迫人家留下来似的,连忙打补丁:“还是不要了,您出来这么久,家人一定都很想念您,都等着您回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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