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魂引 ----河童D
  发于:200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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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正锡几乎要忍不住大笑起来,几乎笑得连脸上的粉都开始颤抖。
这实在是一件很愉快的事。
还有什么事是比把一个人踩在脚下更令人愉快的?还有什么事比彻底摧毁一个人的自信更令人愉快的?
没有。至少肖四公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比这更美妙的事。
所以他笑,也是情之所至。
可惜那少女却似已听不见他的笑声,死死睁着眼睛看着这男人,捂着胸口在墙角蜷做一团,连鼻血留到嘴边也仿佛毫无知觉。
不过一刻钟之前,她还是高贵而美丽的,充满自信,并且有余暇玩弄口舌。而现在,即使有人提着刀要砍她的脑袋,只怕她也不会在动一动了。
自信和尊严,岂非是所有人的脊梁?
丁当看着已经与死人无二的她,看着换了脸色笑盈盈回过头来的肖四公子。
忽然不笑了。
不想笑。因为不好笑。非但不好笑,甚至让人有些不舒服。
虽然这女人也实在算不得可爱,但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却并未因此减少一分一毫。
而肖四公子仍在微笑。
"实在抱歉的很,家教不严坏了姑娘雅兴,不如让肖某赔罪,先把帐结了,我们换个雅致的地方把酒谈心,如何?"
风度翩然,自自然然伸手来挽丁当的手--他自信没有任何女人能拒绝--因为他从未被拒绝过。
但丁当却将身子一侧,慢慢后退三步,看着微微错愕的肖四公子,又笑了。
冷笑。
"谁要你请我?"
他的笑冷得似冰。让肖正锡几乎不能相信这与方才那有如春风般温柔而甜蜜的笑容出自同一人,他吃吃的道:"......在下不知姑娘是什么意思......"
他说着,目光已飘想丁当泥泞的衣杉。
事情他的笑容实在很美很可爱,足以让人忽略其他,但肖正锡毕竟不是瞎子,又怎会看不出这可爱的小姑娘其实是个穷人。穷困潦倒的人。
所以他的眼里又忍不住浮现一丝讥诮之意。
他这样一问,丁当倒似呆了一呆,不过随即,又开始微笑。
这次已不再是冷笑。非但不冷,简直温柔动人之极。
肖四公子几乎又痴了过去。
丁当羞怯怯的看他,目光飘过他涂满白粉的脸,忽然转身,大声道:"老板,结帐!"
李福刚好在门口卸下最后一匹白稠,转头便看见方才那奇怪的小姑娘向他盈盈走来,轻轻柔柔的微笑着。
然后,忽然伸出一只纤纤玉足。


无锡的瓷器天下闻名。人人皆知。
少有人知道的是无锡的银器。
据说是无锡梅姓人家密传的手艺。整年通常仅有两三件成品,有时两三年也没有一件。
内行的人当然懂得这些银器的价值,连外行人也认得出--不是因为这些银器上必然刻着的一朵小小的梅花,只是因为不同。
只要是人就能看出的不同。
优劣的不同。最简单的不同。
只可惜能做到这种不同的人太少。少得可怜。
器皿,首饰或者暗器,银子可以做的东西实在很不少。
而现在李福看到的只是一件首饰。
带铃铛的脚环。
脚环在别人的脚踝上。
李福看到了铃铛上的梅花。
"我拿这个付饭钱,好么?"
晶莹圆润,光泽动人的银饰。
而更动人的却是脚环的主人。主人的微笑。
"你说这东西值多少?"
丁当淡淡的笑着。他当然不知道这是多么珍贵的东西,他不过希望能拿它抵这一顿饭钱,因为他也知道这顿饭实在是不便宜。
当然他更不会知道这小小一个脚环足可以买下十座吉祥酒楼。
所以他轻轻松松的笑着,李福却已经被骇呆了。


丁当走出吉祥酒楼的时候,心情实在是很愉快。非常愉快。
也因为太愉快,所以他只看到肖四公子那张仿佛被人掴了几十个大耳光的白粉脸,却没有看见李福几乎快要晕过去的表情。
所以他也并不知道自己方才送出的绝非区区一个普通的银脚环,而是一座金山。也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了,也或许即使他知道这东西的价值,也会拿它抵一顿饭资--毕竟他觉得肖四公子的表情实在是很有意思,不仅有趣,而且好笑,况且这脚环也许本就不是属于他自己的东西。所以能看到这样有趣的事,或许拿一座金山去换也是值得的。
他喜欢钱,不过通常花得都很有价值--至少对他自己而言。
也许这也就是他以前一直做不到被人称做‘老大'的位置的原因。
所以现在,他只想好好保持这种心情,让这难得的愉快尽量的延长一些。
可惜他很快便失望了。愉快转瞬便被取代。被惊讶取代。
无论是谁,若是看到一条大街上,尤其是刚下过雪的大街上,竟铺满了最华贵,最柔软的白稠,岂非都要大吃一惊的?
丁当当然也不例外。
他看着脚下仿佛绵延至天际的白稠,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月光冷清。雪已停了。
白的是稠,还是雪?
长街的尽头,却忽然传来清脆蹄声。
丁当又笑了。
这样有意思的事,怎能不笑?
他笑着,眼前一花,奔马已过,带起他身上的破旧衣衫,马前的灯笼流虹般滑过他微笑的脸。
那一刹那,他仿佛看到马上骑士惊诧的表情,又仿佛什么也没看见。
所以他还是继续可爱的微笑,拎着手中已经冷透的卤牛肉,沿着白稠铺就的街道,悠悠走下去。


人的一生,岂非都要遇到几个不同寻常的人,或者几件不同寻常的事?
李福看着手中银光闪烁的脚环,抖得几乎要倒到地上去。
他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发财。他不敢想。
而现在他是否已经发财了?这滋味究竟如何?
他不知道。确实不知道。他连脑袋也似震惊得麻木。
所以他没有看到对面几个带刀大汉的表情。惊骇之极的表情。
过了很久,他才能稍稍转动僵硬的脖子。
然而丁当却已不见了。
肖四公子不见了。带刀大汉不见了。连方才倒在地上流泪的少女,也已经消失。
他只能看见门口照进来的柔和光线。
白稠。
雪地上,最华贵,最柔软的白稠。
然后他便听到了蹄声。清脆的蹄声。好似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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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应该有6K吧~~汗~~下一章,下一章小攻就可以出场了......也许......
声明一下,这绝对是耽美文~~汗......
回家啃书去也......

失魂引

冷掉的卤牛肉,用火烤一烤,味道应该也不会太坏。
好在关公庙里虽没有香火,却有不少干草,既可以生火,还可以做床。
现在丁当懒洋洋的躺在一堆松软而干燥的稻草上,咬着一根桔杆,悠然看小七和十八狼吞虎咽。
这种情形,倒也算得上惬意。
任何人在吃掉一整桌美食后的样子,应该都和他差不多。
心情愉快的慵懒。
只可惜丁当还没有被酒菜撑傻了脑子,所以他很有远见的想到了明天的生计--既然一个小小的脚环也可以换得整桌大餐,那么以物易物,应该也算是个不错的主意。
手帕。匕首。打火机和半包七星。
他的全部家财。现代产物。如果运用得当,应该可以换得不少银子。那之后他或许还可以去试试手气--相信某种古老的行业,几千年也应该不会变才是。
比如,最简单的,赌大小掷色子。
丁当忍不住微笑。他一直很相信自己的手,一直很相信自己的运气。
所以如果顺利,他不仅可以赢得食物,或许还可以赚得一套新衣服。男人的衣服--毕竟做女人虽然方便,但若遇到肖四公子那样的男人,也实在有些麻烦。
想起肖四公子那张像被人刮了几十个大耳光的白粉脸,丁当简直快要笑出声来。
"......也不知道那层白粉后边究竟是怎样的一张脸......"
他实在是非常好奇,所以声音也难免的大了起来,所以小七和十八都不由转头看向这里,他也忽然很有兴趣和他们谈谈这个有意思的男人。
但他竟没有开口--因为他已经发现小七和十八看的并不是他。
是他背后。
然后,他便听到了身后传来的清脆笑声。
"你想看他,这实在是很容易。很容易。"


深夜。已是深夜。
李福跪着。脚已麻木。却不敢移动分毫。绝不敢。
日出东方。东方万马堂。
李福手中捧着的已不是丁当的脚环。是银票。
一万两银票。
有万马堂宝号的银票,世上绝没有一家钱庄敢怀疑。
李福的手却在抖。
他不知道那人已走了没有。他不敢动,不敢抬头。
风吹过。连骨髓也冷得麻痹。


相信以前从没有人敢说肖四公子的脸滑稽,所以即使擦着厚厚的白粉,他的神色却似自己是一绝世美男子。自负。还有一点点自以为是的潇洒。
当然还有他自身特产的无赖。
只可惜如今连这少许能让人看得稍微顺眼些的资本竟也没有了。
从他像一只被打得半死的癞皮狗一样从门外丢进来的那一刻起,就只剩两个字足以形容他现在的模样--滑稽。
满脸的脸污泥和黑红色液体--唯一让丁当还能将他与方才翩翩的肖四公子联系起来的地方。恐怕就只剩他脸上残存的少许白粉了。
不知是采用何种原料,这粉实在顽强。
丁当十分好奇,低头看脚边烂泥一般的肖四公子,良久,终是忍不住蹲下来细细研究他面上的白粉。
他看得入神,竟仿佛已经忘记这位公子是如何凭空飞入关公庙来的。
倒是他身后有人轻声笑了起来。
"看仔细了么?看清楚了么?看够了么?"
清脆的笑声。很甜。很动人。却让人感觉冷。
若是比笑,丁当又岂会输人,他略略一皱眉,然后回头嫣然道:
"看仔细了,看清楚了,也看够了。"
身后竟没有人,笑声不断。丁当稍一留心,方才发现声音居然是从头顶上传来的。
头顶。房梁。
头顶房梁上不知何时竟坐了一个白衣少年,歪着头微微笑着看着丁当。眸子漆黑如点墨,一双纤细的小脚,悠悠荡在空中。
他在笑,笑声中却有说不出的高贵甚至高傲,与丁当可爱可亲的笑容完全不同--若硬要说有什么相似之处,也只有一点--动人。动人心魄。
"这人一路跟踪你到这里来,又在门外鬼鬼祟祟的头看,刚好你又说想看他长得什么模样,所以我就好心把他送来了--怎么样?他长得是不是真的很有意思?"
"有意思?还好还好。"
如果不是被人打得面目全非会更好。丁当瞥了一眼已是呆若木鸡的小七和十八,轻轻叹气。
原来古代诸多麻烦。男人喜欢擦粉女人喜欢挨揍,有人现在拿绸子铺路,还有人喜欢趁人不备爬人家房梁。如此种种,实在让人大开眼界。看来风俗习惯,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融会贯通的。
不由感慨万千。
而那梁上君子却忽然道:
"既然看够了,那么我们可以回去了么?"
我们?丁当楞住,眨眨眼睛,又挠了挠耳朵,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我们?"
"当然是我们。不然你以为是谁?"
"回家?"
"当然是回家。不然你以为我们会去哪里?"
白衣少年微微歪着头,奇怪道:"小衍,莫非你还不愿意回去?"
"小衍?"
忽然听得这个陌生的名字,连丁当也笑不出来了。
"谁是小衍?"
他问得认真,白衣少年倒似楞住了。看着一脸惊讶的丁当,倒似比他还要惊异几分。
然后他又笑了。
"当然是你。不然你以为是谁?小衍,你若还不想回去我自然不会捉你,不过别怪我没有告诉你,大哥已经追到附近,只怕即使我不说他迟早也会找到你的。"
他轻轻叹一口气,又道:"你走了以后,大哥苦苦找你半年,已是快急疯了。小衍,你真的忍心么?"
丁当楞在当地,看着这少年自自然然的神情,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若要说是。他却偏偏清楚记得自己并非那什么见鬼的小衍,也从未见过这小孩。非但没有见过,连半丝熟悉的感觉也没有。
但若要说不是,那么他又是谁?
丁当怔怔的看着他,头脑竟一片空白,不知如何是好。恍然间,却仿佛看到脚边有什么东西一动,还未及反应,已被一只冰冷的手握住了脚踝。
竟是那已被他遗忘的肖正锡肖四公子!
他的手力气之大,几乎已陷入丁当的肉里,满脸都是惊怖之色,扭曲的神情,看得丁当背脊发寒。这人的双目都竟已暴突,眼角都已撕裂,死死的望着丁当,喉头发出嘶嘶之声,拼命张着嘴,仿佛有话要说。
丁当瞬间屏住了呼吸。
然后。好似轻风拂过,眼前微微一花,梁上的白衣少年如蝴蝶般翩翩掠过,纯白如丝的衣摆在眼前轻轻一荡,再抬眼时,门口处不知何时竟已站了一个青衣大汉。
而那方才还在身前的白衣少年,却已稳稳的立在了那大汉肩头。
握着一把刀。
鲜红色的刀。
刀柄是鲜红的的。刀身是鲜红的。连刀刃处缓缓滴落的液体,也是鲜红的。
丁当脚边肖正锡的头,却已滚到了墙角,张开的嘴里已被鲜血堵满,连同他未完的话,也一起被截断在肚子里。
万马堂。
丁当只听得这三个字。
他怔怔的看着脚下一汪温热的鲜血,竟似痴了。
那白衣少年却在叹息。无可奈何的叹息。
"......本来不想逼你,本来也想让小衍再自由自在的过一段时间,可惜你总是不会保护自己,教人怎么放心。"
他叹着,慢慢从腰间取下一件细长的东西,放入口中。
然后丁当便听见纤细悠扬的哨声,忽远忽近的散了开去。
哨声未绝。丁当已被一双有力的手搂入怀中。
怀抱温暖而干燥。
"小衍......终是让我找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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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第30K的时候,小攻终于......出场(虽然只有一句台词......也算出场吧......)
当武侠来写,某损友耐着性子花了三天看完偶这三十K,然后冷笑道:嘿嘿嘿嘿......看到现在,我终于懂了你的意思?
哎?
原来你闲写现代富豪不够过瘾,还拿到古代来乱诌,你写东西不写有钱人会死啊?你真的要造出世界第一大富豪才觉得爽是不是?你这死钱鬼肉皮子又痒痒了是不是?
然后一顿暴打......
所以忏悔......忏悔下一次写个小小有钱人就好了......555

失魂引


丁当当然也是用刀的。
枪。自然不可能拿给小卒浪费。所以他一直用的都是一把半米长的砍刀。
当然是砍人的刀。本来是砍人的刀。
可惜他跟著西城老大整整两年,所见的大场面也不过三次。
第一次去砸别人场子时他临阵脱逃。第二次被一个满脸络腮胡的男人一刀劈在後背,非常光荣的让人给拖下了战场。
而第三次,也就是最近的那一次,他居然完全失去记忆!
所以很没有面子的说,丁当号称出生入死的混黑帮经历,从头到尾,都只有别人砍他,而他那把样子很威武的西瓜刀,至今还没有见血开刃。
所以他初次见识人头落地,居然全身僵直然後昏了过去。
最後他只记得拥住自己的温暖而干燥的怀抱。

 

淡淡薰香的屋子。
丁当醒来时,便闻到这让人十分舒服的淡淡香味。
头顶是纯白的帐子。纯白。比雪还要百的纱帐。床边垂著长及地的淡紫流苏。被褥柔软得几乎要陷下去。
他一时间完全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
然後他微微转头,便看见了窗边的男人。
轻紫色的小几。绛紫色的酒具。手中握著酒杯,斜倚在窗边软榻上,望著窗外的紫衣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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