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稳一点的,你最好少穿背心或是太露的,他不喜欢很Gay的gay。」Jimmy说完自己笑著,「我是他朋友,所以他没办法嫌,不然我在他眼里,应该就算花枝招展,你呢?就是招摇过市,这样懂我意思吗?」
Tony勉强笑著,突然觉得眼前困难重重,但他没打算放弃。
Jimmy又说:「你朋友阿远那样可能比较合Eric胃口,我猜啦!」发现Tony都没答话,急忙补上一剂强心针,「你只要对他好,感觉稳定一点,我想机会很大!你这麽优,还怕没人要?」
Tony
点头,此时他想的不是别人要不要的问题,而是他总算遇见一个自己想要的对象。Eric究竟好在哪里?自己并不清楚,但就是有股冲动。如果Eric像道谜题,他迫不及待想要揭开答案。
「只是你真的打算追他吗?」Jimmy抛出疑问句。
Tony点头,「至少做朋友...」
Jimmy笑出声,「他不是这样想的喔!你要是这样跟他说,依他的想法,那就是不会在一起,以後应该也不会联络了。」
Tony接著又问,「他喜欢做什麽?」
「打球、看书...」Jimmy想了一下,「他很爱看电影,吃好吃的。」像是想起重点似的,「他不去party、也不去什麽三温暖,说好听是生活单纯,讲直一点,就是有点无趣。」
Tony露出欣慰的笑容,虽然知道彼此差距有点大,不过世界会变,人也会变,这些都没什麽,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
Jimmy起身挑了件白色的T-shirt递给Tony,「你看看这件可以吗?样式很简单,中间的图案不会太大,也不会太夸张...」
Tony一直觉得Jimmy的眼光不错,大致看了一下,「那就这件,我穿L。」
「这件就L啊!」Jimmy得意地把T-shirt装进塑胶袋里递给Tony。
「我要给你多少?」
Jimmy摇头笑著,「不用啦!就当星期一吃饭的饭钱好了。」
Tony也不罗唆,收下东西之後放在地上,「我先谢啦!」
「不会!麻烦你帮我看一下,我去上个厕所。」Jimmy说完便往门口走。
Tony点头之後,脑中浮现的却是周一晚上的聚会,有点焦虑、也有点欢喜,即使去见网友他也未曾这样紧张。内心暗自祈祷,希望届时给Eric的印象不会太差,至於应该要说什麽?或是怎麽做比较好?此时脑中一片空白,毫无线索。
接到Alex从机场打来的电话时,Eric心中并无喜悦,但却心里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得和Alex见一次面,最终无论是好聚好散也好,或是自此不再连络也罢,总之,他知道两人之间再无延续的可能及必要,这一点是肯定的。
在Alex上班附近的咖啡店等待,一如记忆中的印象,Alex还是让他足足等了近四十分钟才出现,脸上带著倦意及歉意,先是向他招了手,点好饮料之後走了过来。
摆好手上的提袋,Alex坐了下来,「等很久了吗?」
Eric苦笑著,「四十分钟应该不算久...」
Alex望著他,「没办法,我得先把带子剪好,才能下班。」
Eric点头,心想反正是最後一次了,没差!「找我什麽事?」
Alex把提袋递给他,笑著说:「你的小熊维尼。」
Eric摇头,「不用了,你拿走吧!」
「干嘛啦!」Alex轻声地说:「我特地帮你买的,你又不要...」
「我要的时候,你都忘记,我不要了,你才又特地买。」
Alex略带歉意,「不要闹脾气啦!我明天到公司开个会,就可以休两天假。」
Eric没有任何反应,「你在家好好休息吧!」
「我可以陪你去看电影,看完之後找个地方过夜。」
Eric望著他,「我又没休假!」
「晚上啊!隔天你还是去上班没关系。」
Eric轻叹之後说:「我们还是不要在一起比较好,我们不合适。」
Alex带著怀疑的眼神,「你是不是有认识别人?」
「你如果这样想比较好过,那就这样吧!我不是没给你机会,问题是我不喜欢跟你吵,我也不喜欢每次跟你抱怨一堆你能做但是又不想做、或是做不到的事,讲久了你不爱听,我自己也会烦,重点是一点帮助都没有。」
「我以为你应该会比较懂事、成熟...」
Eric苦笑著,「我也许没你想的那麽懂事,你还是找别人好了。」
Alex沉默许久,痴痴望著Eric。面临著即将失去的处境,以前曾经感动或是迷恋的感觉,此时蜂拥而至,「所以你是真的要分?」
Eric轻轻点头,「那就这样吧!我先走了,你自己保重。」说完便站起身,往门外走。
Alex望著他远去,心里是有一点难过,但很快便陷入麻木,他不知道应该怎麽反应比较好?就算自己挽留,但也未必有用。何况Eric一副「吃了秤砣铁了心」的表情,自己已经低声下气,同时尽力配合,连小熊维尼都买了,他还要怎麽样?
分就分吧!反正「旧的不去,新的不来」,Eric一定会後悔的,自己虽然不是最好的,但至少很认真。他就不信Eric可以遇见更好的...他慢慢找好了。接著喝了口咖啡,点了菸,心思随著青烟袅袅飘进空中,然後慢慢化开,什麽也看不见。
11.对比
Jimmy吃完便当,喝过饮料,紧接饱足感之後是些许疲惫。心中纳闷著,阿元已一个多月没出现,心里一直有预感他今天会过来,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他通常都赶在用餐时间抵达,买完衣服顺便约他吃晚饭,只是自己得看店,实在分身乏术。走到门口,跟旁边店家老板打了招呼,「你帮我看一下,我去洗手间。」说完便往厕所走。
洗完手仔细理了下头发,抓出原本该有的形状,同时将皮带放松些,心满意足返回店内。伸展了一下身体,又点了根薰香,然後坐回原位。
就在他发呆的时候,阿元的身影转了进来。
Jimmy绽出笑容,自己的预感还是很准的!阿元穿著紧身的短袖T-shirt,硕壮的身材一览无疑,原本颇具规模的腹部明显往内缩,看来他花了不少时间在身材锻鍊上头。最大的改变是他还戴了帽子。Jimmy只觉他的穿著明显改变,与其头发不长不短,却泄漏秃头的讯息,索性将头发推短,再戴顶帽子,除了看起来更man同时也做造型,确实是明智之举。
是太久没见面吗?Jimmy只觉他现在好看多了,宽阔的胸膛及背,看起来更牢靠,整体的感觉明显大幅跃进,脑中直觉想到一句话,所谓「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便是对阿元的最佳注解。当初自己确实看走眼,照此趋势与进度推算,阿元未来的确值得期待,自己应该好好把握才是。
阿元对他点头,脸上也笑著,但却侧身往另一头看,过没多久,一个和他同样用LV背包,手上还提著Gucci纸袋的人出现在眼前。
Jimmy不过瞥了他一眼,当下心知肚明,他跟阿元是一对...两人脸上同样浓情蜜意,那种认识没多久,俨然热恋中的姿态与神色,具有高度渲染力,就算没看见也闻得到,空气里溢著满满类似水蜜桃甜味的香气,真是...恶心死了。
暗自叹了气,自己慢了一步,眨眼的瞬间便把失落掩进心底,露出灿烂笑容,「怎麽这麽久没来?」
阿元微笑,「最近比较忙,所以没上台北。」说完没有注视Jimmy,转身看著身穿紫色polo衫,手上还戴著Tiffany手鍊的小朋友。
Jimmy只觉心开始下沉,也有更多不屑。那个自以为青春无敌的小白痴,显然对他店里的东西一点兴趣都没有,虽然没有摇头,但却噘著嘴。
比较真是残忍的一件事。他是比自己年轻没错,顶多大学刚毕业。不...应该没有,气质那麽差,瘦到只剩排骨,虽然一身名牌,不过跟他气质一点也不相衬,说穿了,顶多是对败家学有专精,值钱的东西尽往身上穿就对了。要不是家里有点钱?便是阿元负责供养...唉!自己当初应该和阿元在一起的,绝对比这个「排骨精」强上百倍,阿元怎麽会喜欢上这种货色?刚刚还以为他朝优质男挺进,没想到,挑人的眼光不忍卒睹,心中不停叹气...
阿元轻声地说:「都没喜欢的吗?」
排骨精摇头,然後望著阿元。
Jimmy笑著说:「你好瘦喔!我这边的裤子可能也没有你能穿的,要不要看看T-shirt或帽子?」
排骨精冷冷地望著他,一副有钱就是老大的冷傲。
尴尬的沉默在店内狭小的空间里荡漾。
阿元挤出笑,「你不是要买牛仔裤?」
排骨精点头,「我想去看Dior Homme...」
Jimmy脑中春雷乍响,哇!Dior Homme...排骨精看来有做足功课,还知道这个只有瘦子能穿的当红品牌,不过,人丑就是丑,穿什麽都一样,只是浪费钱而已。
「你知道哪边有吗?」阿元问。
排骨精点头,然後微笑。
Jimmy无言以对,只觉阿元未免太宠他了,「没关系,改天有新货再来看好了。」
阿元点头,带著歉意的说:「那我们先走了,改天有空再过来。」
Jimmy笑著说:「你现在看起来帅多了,气色也不错,慢走啊!」说完走至门口,望著两人的背影。原本欲给予祝福的心念稍纵即逝,那个排骨精根本也没打算介绍自己,真是一点礼貌都没有。
谈不上诅咒,只是觉得,阿元迟早会人财两失。好吧!至少应该有爽到,不过会不会太不划算?他应该没值那麽多吧?摆明就是个赔钱货,还跩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到底哪里好?自己一点也看不出来。
阿元的眼光实在太差了。
想到这里,突然有点失落,早知道就把Tony多留一会,就算不是真的一对。不过两军遭逢,强弱立判。Tony胜阿元,自己当然也赢那个排骨精。他可以不要和阿元在一起,只是输给排骨精的感觉真的很差。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抢的东西总是比较好?就像去餐厅吃饭,即使人潮汹涌,大家一点也不觉浪费时间与心力,反而心甘情愿。只是餐厅也有人少的时候啊!那个时分,滋味就真的差很多吗?
别人的东西好像也比较好!整个感受就是不一样。就像这回看见阿元,心里的感觉完全不同。重点是,自己以後要换个包包背,一想到和排骨精用同款的LV包,便觉快吐了。他可是自己花钱买的,哪像那个排骨精,铁定是用要的...唉!搞得自己心情不佳,最近运气显然不太好,以前很爱自己的阿元,现在见风转舵、另结新欢。自己喜欢的Tony又心有所属,喜欢上自己的好友Eric,难怪这世界这麽乱!
觉得自己应该找人说话,抒发一下郁闷的心情,於是拨了电话给Eric,「你在哪啊?」
背景传来捷运车站的急促铃响,「我在捷运站。」
「你不是回家了吗?怎麽混到现在?」
「我刚出来跟Alex碰面。」
「还好吧?」
「还好啊!你的阿元来了吗?」
Jimmy自嘲似地说:「来过了,还带个排骨精一起来,我又失恋了,你要不要过来安慰我一下?」
Eric笑著说:「要不要帮你带两份麦当劳?」自己知道Jimmy心情不好时,通常胃口大开。
「不用,我吃过了,一想到刚才的情形,就气到想吐。」
「那你等一下,我大概十分钟就到了。」
「帮我带瓶饮料上来。」
「OK,等会见。」Eric说完便挂上电话。
也许是太无聊,Jimmy灵机一动,随即拨了电话给Tony。
「喂!我Tony。」
「你回家了吗?」
「没!我跟朋友在Pub。」
Jimmy想了一下,「你要是想见Eric,我做个chance给你,你大约九点半过来我店里。」
Tony开心笑著,「这样不会很明显吗?」
「你就说是我衣服拿错了,特地拿来换就好了啊!」Jimmy得意地说。
「好!我知道了。」
「记得喔!Eric应该是正式分手了,我负责帮你把他拖到九点半。」
「谢谢你。」
Jimmy开心笑著,「能不能顺便送他回家?就看你自己了。」
「好啦!我会加油,谢谢。」
Jimmy挂上手机,轻轻将店门掩上,去了趟洗手间。他只想撮合Eric和Tony,他们看起来确实登对,以後一起出门自己脸上也有光,再怎麽说,Tony总是强过Alex,他实在不懂,Eric怎麽会看上Alex?
赏心悦目的东西大家都爱,可以拥有不是更棒吗?就只有Eric这个怪胎,偏爱反其道而行,爱情起源之处都同样肤浅,不过就是外表惹的祸!只要你情我愿,你爱我、我也爱你。好不好看?看久了还不都一样,要不然,灯关了应该也没差很多吧!想到这里,自己对著镜子傻傻笑了。
既然如此,除非超级讨厌,否则外表应该看作是上天的恩赐而非惩罚,这样才合理,毕竟追求真善美才是人性。他当然了解Eric的心态,不过安全感要靠自己攫取,不是别人可以给的,至於花心与否?说真的,那是物种结构的问题,跟长相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要是男人,不色才有鬼咧!
12.预兆
Eric出了捷运站,旋即走往便利商店,挑好饮料付了帐,走出门外,迎面而来的人似曾相识,回想了一下,知道那是Tony,於是点头示意,然後转进Jimmy商店所在的大楼,舍弃电梯不搭迳自往楼梯走。
Tony迎面看见Eric时,只觉心中一惊,脸上僵住的笑容满是意外,他心里很高兴,却不知如何反应比较适当?一天之内遇见同样一个人的机率应该不高吧!自己却接连在下午和刚才都看见Eric,这一定具有某种神秘的意义。
接完Jimmy的电话後,他便跟朋友道别,随後离开Pub。心中也没多想,只觉得既然要去Jimmy店里,可以早去就早点过去,自己也没把握,可以一派自然地演出更换衣服的戏码,他向来欠缺演戏的天赋,乾脆守株待兔好了!他单纯地想著,可以见到Eric就好,哪怕是多一分钟也会觉得快乐!倒是万万没想到,会再一次和Eric不期而遇。
Eric走进Jimmy店里,「我刚才好像看见你喜欢的人?」
Jimmy纳闷地问,「谁啊?」
Eric把饮料递给他,「Tony啊!」
Jimmy也觉意外,「你们还真有缘。」接过饮料之後说:「我是觉得他还不错,不过他喜欢你,又不喜欢我,所以才打算把你们凑一对。」
「吃吃饭就算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Jimmy立即答话,「我知道你嫌他太好看,也怕他很花,不过他喜欢你,难道你都没感觉?」接著又说:「搞不好他就被你治得乖乖的,从此收心,陪你在家里看书、煮饭、打电动,无聊的时候一起抱著发呆。」
Eric笑著,「我没你那麽厉害,我也没想过,你不是说他是射手?要他定下来,等於要他自废武功,不如去死还比较痛快。」
Jimmy噘起嘴,「你别忘了,梁朝伟跟刘嘉玲也是射手配巨蟹...」
Eric望著他,「所以呢?」
「又不是你逼他的,他要是自己自愿,就不能怪别人。」笑著说:「你就给人家一个机会,他至少比Alex好啊!」
Eric笑著说:「你努力一点把他收服起来,放在店门口当招财猫,生意一定会更好。」
Jimmy呵呵笑著,「一次摆一对不是更棒?生意应该会好到爆,一半以上都是冲著Tony来的。」话才刚说完,便看见Tony走了进来,突然觉得有些尴尬,也不知道自己刚刚说的话,Tony有没有听到?
Tony笑著,看著Eric说:「好巧,又遇到你。」
Jimmy心里暗自叹气,只觉得这开场白好烂,一点也不像酷哥该有的作风。
Eric微笑示意,没有答话。
Jimmy连忙接腔,笑著说:「你怎麽又来啦?」
「我来换衣服,刚刚跟你买的衣服,你拿M的给我。」Tony说。
Jimmy望著Tony双手空空,笑著说:「你衣服是不是放在摩托车里忘了拿出来?」
Tony这才惊觉,笑容带著歉意,「你等我一下,我现在去拿。」说完便跑出门口。
「你不觉他很可爱吗?」Jimmy笑著说。
Eric拉了椅子在靠近更衣间的地方坐下,「你要是喜欢一个人,就算他睡觉张著嘴流口水,你也会说他可爱...」
Jimmy惊叹地说:「你不觉得像他大剌剌、那麽man的男生,还会害羞很可爱吗?」
Eric摇头,「我怎麽一点都不觉得你有失恋?我感觉你很快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