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君子藏锋完本[bg同人]—— by:墨殊
墨殊  发于:2016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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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九握着叶且歌的手,似乎生怕他一松开,眼前的人就会消失不见。他的举动实在是太不同寻常,叶且歌轻轻皱了皱眉,却体贴的没有挣开。
叶英眉头也是轻轻皱起。没有人发觉,若是此时他的那双一直紧闭的双目睁开,定然是用一种冰凉的目光注视着宫九握着他家徒弟的手的那只手。
就在叶英决定将自家小徒弟拉过来的时候,宫九忽然开口道:“白发,轻剑,双目已渺。你是……心剑叶英。”
这是一个陈述句,没有丝毫的疑问色彩,就如同宫九的眼神一般的笃定。
叶英平静的点头,叶且歌却已经瞪大了眼睛。
第45章 报与西湖风月知。
第四十五章。报与西湖风月知。
在宫九的童年里,最温暖的回忆都是自家娘亲给的。在无数个辗转难眠的夜,娘亲不疾不徐的嗓音都会陪伴着他。在娘亲的话语里,他知道了大唐风月,知道了西湖藏剑,也知道了心剑叶英。
西湖藏剑,那是娘亲一生都魂牵梦萦的存在。六百年烽烟,叶家几经沉浮,早就不负当年西子湖畔的模样。可是却总有那痴心绝然的后人,捧着零星旧事,撑着藏剑一门不折的风骨。
哪怕经年流转,一壶温酒向长空的西湖藏剑,也总有人记得。
至若后来,宫九认识了叶且歌。他时常想,天下相似之人何其多,他又何必对她执着?
的确,他注意到这个小姑娘,最初的时候,是因为她的声音和娘亲很像。可是相识日久,宫九愈发觉得叶且歌让他熟悉又心安。
他一门心思的认定这是自己娘亲的转世,除却心中的一点偏执,更多的是因为叶且歌身上有一种和他娘亲一样的气质。那种气质可以说是君子如风,可以说是洒脱恣意,可以说是自有风骨。可是一言以蔽之,那种气质可以概括为两个字——藏剑。
藏剑。
宫九身上流淌着一半叶家的血,他的娘亲对它如此执着,于是对于这两个字,宫九就不可能无动于衷。
所以当叶英说出自己的名字的时候,宫九的心有一瞬间高高的提了起来。他下意识的就去握住了叶且歌的手——他娘亲的手。只有这一刻,从来都是肆意妄为的九公子心中无端浮现出了一抹害怕。
他知道他娘对藏剑的感情,也知道叶且歌对藏剑的执念。在听见叶英这个早就该泯灭于历史的名字的时候,宫九的第一反应就是害怕。
——他怕,这个男人是来带着他娘离开的,去那个她心心念念的大唐,去那个与这里隔了六百年的藏剑山庄。
藏剑不复!藏剑不复!藏剑不复!
有那么一瞬间,宫九想要大声的告诉叶且歌这个事实,想让她不要痴心妄想,安安心心的留在这里——南海也罢,盛京也罢,哪怕是她要去西湖,至少她要留在这个时空里。他好不容易才在今生又一次能够见到娘亲,生死相隔这种无力感,他体会一次就够了。
可是望着那一双清澈到能看清他自己的影子的双眸,宫九紧紧的闭上了嘴巴。他知道这四个字对于叶且歌来说有多残忍,她是他娘亲的转世,是他绝对不能伤害的人。
在这阵让人难堪的沉默之中,叶英终于缓缓道:“你是叶鸢之子。”
若非如此,叶英实在想不出,这个青年会对他如此了解的原因。
宫九的手颤了颤,叶且歌察觉到了他的颤抖,不由用自己另一只自由的手覆盖在了宫九冰凉的手背上。
“阿九?”
叶且歌偏头看了看宫九,满眼的诧异。叶鸢是何人,叶且歌自然知道。每一年祭祖,叶且歌总是要单独对着叶鸢的牌位上一炷香,再独自一人跟她念叨一阵的。她也已经见过了那位表姑父,也听他提起过自己那个“不省心的儿子”。
不过阿九他……不是太平王世子么?
觉得触碰到了一点阴谋的味道,叶且歌小小的抽了一口气,默默的在心中给那位倒霉催的太平王点了一根蜡烛。
听见叶且歌带着一些疑问的语气,宫九“哼”了一声,抿唇半晌,才道:“叶家的人,我可只认阿叶一个。”
说着,他别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叶英,十分刻意的将叶且歌拽到了自己身后,语气中十足的警惕,却也带上了几分郑重与崇敬的对叶英道:“大庄主踏碎虚空而来,如今可有寻找过回去的法子?”
回去。
这是叶英和叶且歌都刻意回避了的话题,他们两人选择了向前看,选择了在?5 飧瞿吧耸陆苑堑牧倌旰蟮氖笨罩兄亟ú亟I阶疵挥腥颂崞鸸氐侥歉龇檠趟钠鸬拇筇啤?br /> 不是怕了烽烟,不是畏了乱世。叶英甚至想过,若是真能回去,以他一人之力——以他参详了之后的全唐旧史的一人之力,应当能够扭转大唐倾颓。纵然做不到那样的地步,他也能守住故园山水,让战火绝迹蔓延不到西湖的任何一隅。
可是叶英没有对这个念头执着。
叶家以格物之法参详剑术,将西湖的灵山秀水与四时的更替都淬入了剑招之中。叶英抱剑观花数载,参详的便是得与失,放弃与执着。
俯仰于天地,叶英自知失去的就是失去,纵然他将虚空再一次踏碎,回到了六百年前,可是改变的,也不会再是最初的那段历史。所以,所谓的“回去”,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若是他孑然一身,若是他没有错失自家徒弟的又一次成长,叶英是会想尽办法带着徒弟回到大唐的——哪怕,那时候,那个大唐,已经不是他们曾经的大唐。
可是没有如果,叶英知道,有些东西,自己终归是错过了。
他来的时候,小徒弟已经一十有五。在之前的十五年,他家且歌生长的地方叫做白云城。当叶英第一次见识叶且歌出招,从她洒脱如昔的剑招之中隐隐觉出几分海啸风雷,觉出几分飘然若云,叶英便知道,这十五年的光阴,从来都不是平白虚度的。
至若后来,叶英听着他家小徒弟絮絮叨叨的跟他嘀咕着这些年的经历。她提起白云城的时候的语气,叶英其实是很熟悉的——曾几何时,他也无数次听见且歌跟她的师弟师妹们念叨,从她的三言两语之中,就能感觉到她对这个“家”的热爱。只是那个时候,她的家,名曰藏剑。
然后是且歌提起她的那位兄长的时候,尾音都会上扬的语气。叶英也不会不熟悉,因为一直到今日,他家小徒弟唤他的时候,都会是这个语气。白云城城主府中的境况,叶且歌已经与叶英说得详细。一手养育、相伴疼惜。叶英需要承认,在这一点上,叶孤城做的比他要好,也要更称职。
叶且歌刚被塞到叶英怀里的时候,叶英也只是刚刚出关。那时候他得悟心剑,双目却已渺。骤然的黑暗让他自己照顾自己都有些吃力,更勿论要去照看一个软绵绵的孩子。一直到且歌三岁开悟,叶英甚至都很少去看她,只是一直将她交由罗浮仙照顾。
在今生今世,叶英晚来一步,在找到他的徒弟的时候,她已经和白云城,和叶家兄长羁绊已深。
叶英叹了一口气,竟觉得有几分心疼——他的徒弟,仿佛从小就在不断的失去。
她一出生便被父母“寄养”在他这里,失去了父母的疼惜照顾。和天策府的小军娘玩到了十二岁,在一次敌军偷袭之中失去了这个最重要的朋友。然后,是接连的明教、七秀、纯阳、五毒。
叶英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这孩子哭。那时候她二十三岁,已经长成了十足明媚的女子,一袭黄衣英姿飒爽,俊雅如风,出□□霆。
可是那一天,她却缩成了小小的一团,趴在自己的膝头,哽咽着说道:“师父,我明明都已经那么努力了,我明明都已经那么努力了的……为什么我救不了她们,一个都救不了!”
叶英知道,那一天,她在战场上帮着收敛了跟她从小打到大的霸刀山庄的女弟子的尸首。那是异常惨烈的一战,那个女弟子的残骸只剩半副,腰间只余长刀一柄。
自己的膝头一片湿冷,被徒弟的眼泪浸湿。叶英那是第一次因为自己的徒弟而觉得有些担忧,在此之前,叶且歌实在是让他再放心不过的。而真正让叶英担忧的是,他怕,怕这孩子失去着、失去着,就渐渐的习惯了。
而如今,自己真的能够狠下心来,剥夺这孩子好不容易重新拥有的一切么?家人,朋友,故土。每一样,都是且歌前世曾经失去过的。
叶英也不愿意让且歌在这些东西和自己之间做选择,哪怕他明白,只要他开口说要回去,这孩子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点头应下。
可是叶且歌对叶英珍之重之,人非草木,叶英又岂会半点不顾及徒弟的感受?
只是,就连叶英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始至终,他也从未起过将叶且歌独留在此的念头。
“大庄主想要回去?”
叶英心念几转,其实也没有沉默多久。然而对于一颗心已经高高悬起的宫九来说,这样短暂的沉默却也显得太过漫长了。他不由的又问了一次,语气之中少见的带出了几分掩藏不住的急躁,握着叶且歌手腕的手也不由的用力。
叶且歌被他猛地攥住手腕,身体本能就是催动内力将他弹开,不过她到底忍住了这个念头,只是有些疑惑的看着宫九紧绷的唇角。
指骨捏着腕骨的细碎声响,掌心的肌肤和手腕的皮肤的摩擦之声,这些常人根本就听不到的声音,却因为叶英的特地关注,而在他的耳中变得越发的清晰了起来。
皱了皱眉,叶英出手拂开宫九握着自家小徒弟手腕的手,将人拉到自己身侧,才回道:“我也决意留在此间,假以时日,西湖之畔将再现藏剑山庄。”
宫九周身紧绷的神经骤然一松,哪怕知道对面之人看不见,他的脸上依旧浮现出了轻松而温和的笑意。宫九有心想要拉过一旁的叶且歌,不过眼前这位大庄主回护之意已经很明显,想到自己方才捏痛了叶且歌的手腕,宫九心生愧疚,终归没有再伸手。
抽出别在腰间的白玉扇轻轻摇了两下,宫九道:“宫某也小有薄产,若是大庄主需要,可以让我……咳,让我家小表妹来寻我,宫某一定竭尽全力,以全家母心愿。”
险些脱口而出那句“我娘”,到半路终归生生变成了小表妹,宫九在心里默默对他娘说了句“儿子不孝”,然后机智的在后半句换了个说法——反正重建藏剑山庄什么的,是他娘“两世”的共同心愿嘛。
叶英并未推脱,点头应下。宫九也少了心头疑虑,跟着浅笑以对。一时之间,方才还有些怪异的气氛,骤然变得融洽了起来。
宫九和叶英又交谈了几句,不多时候,花满楼和陆小凤两人陆续从楼上走了下来。
第46章 陇头一片白云飞。
第四十六章。陇头一片白云飞。
陆小凤早上起来就看见特别赏心悦目的一幕。
在那个有些老旧,可是被收拾得很干净的客栈大厅里,几个人相对而坐。他们每人面前都是一盏清茶,杯口处袅袅白烟,和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显得格外的沉静祥和。
陆小凤肯定,他们每个人杯里的都是客栈免费提供的、说粗糙有些委屈了,却也绝对谈不上多名贵的茉莉香片。只是白瓷的茶杯被这几人洁白的手指端着,却无端的显现出了几分名贵。
伸手遮住自己被帅瞎了的眼,陆小凤站在楼梯处踌躇了片刻,认认真真的思考了一下“现在自己回屋,换一身纯白的衣服,跟楼下这几位统一一下风格”的可能性。
忽然想起自己没有白衣服,陆小凤讪讪的摸了摸鼻子,莫名嫌弃的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这件青色袍子,到底晃晃悠悠的往楼下走去。
摸鼻子这个习惯是他在大漠的那一年,和胡大哥学的。为了强调个人风格,陆小凤总是会选择摸自己的那两撇小胡子。不过今天便算了罢——就是他想摸,也是没有的。
随着他的脚步声,叶且歌和宫九一同仰头往陆小凤哪里看去。
到底是表亲,若是细看,叶且歌和宫九的眉宇之间是有着依稀的相似的。这一两分相似,很容易让陆小凤才想到此人和叶且歌应有血亲。
若非宫九实在是面容和善,手边只有一柄折扇,并无剑器傍身,陆小凤一定会顿住脚步,现在就翻窗逃跑——不知怎的,陆小凤对自己的朋友的兄长,那位成名已久却从未谋面的白云城主,总有一种纯天然的恐惧。
总感觉自己上辈子对不起那位似的。
陆小凤在心里无声的嘟囔了一句,紧绷着的身体却渐渐的放松了下来。他三两步走下楼梯,从一旁的桌子上拿过了一个白瓷茶盏,给自己也斟上了一杯清茶。
茉莉清冽的香气萦绕在他的鼻尖,茶杯上的余温传递到他有些冰凉的手指上,陆小凤像是终于舒畅了一般,靠在椅背上,嘻嘻笑道:“这位公子和叶兄长得这样像,莫不是也是从南海来的?”
宫九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这样的打量只是瞬间,在旁人看来,也只是宫九微微的抬眸而已。听见陆小凤的话,宫九温声回道:“在下宫九,是阿叶的朋友。”
说着,他往叶且歌身边凑了凑,伸手揽住了叶且歌的肩膀。
陆小凤没有听过这号人物,不过他也顺手拍了拍叶且歌的肩,自然而然的路过她,在花满楼旁边的空位上坐下,而后道:“哎呀,叶兄总是认识像叶先生和我这样丰神俊秀的朋友。”
宫九的笑容在陆小凤拍了叶且歌肩膀的时候僵了僵,不过很快的掩饰了过去。他方才揽在叶且歌手臂上的那只手向上移动了两寸,状若无意的在叶且歌被陆小凤拍过的肩头上抚了抚——就仿佛是,拂开了什么脏东西一般。
宫九掩饰得太好,就连花满楼也没有觉出什么异样,反而对陆小凤调侃道:“陆小凤,哪有你这般厚脸皮的人。”
叶且歌也对他嗤笑一声。不去补一刀,这真是叶且歌对陆小凤的温柔。
唯有在一旁握着茶杯的叶英注意到了宫九的小动作,他的眉头微微蹙起,又不着半点痕迹的舒展开来。
他总觉得,这个身为自家小徒弟表哥的男人,对且歌的态度很不对劲。若说是年少慕艾,可是叶英分明感觉到这人和自家小徒弟相处的时候亲密而没有半分狎昵。可是若非如此,他的占有之欲未免有些太过。
叶英给人的感觉,总像是九天端坐的仙人。可是事实上,在情感方面,他并不迟钝。甚至因为年岁甚长,江湖颠沛,他旁观过太多的炽热的爱情,所以难免会比旁人更加通透一些。在叶且歌毫无所觉的时候,叶英最先体察出宫九对她的特殊感情。
而对于这份特殊,叶英并不欲从中阻拦和探寻。他想要让自己的徒弟拥有一切,体会这世间所有的感情,而他只需要从旁守护,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这边够了。
——总归是宫九半个藏剑弟子,若他行事无错,便也无需太过苛责。
叶英这样想着,低头抿了一口杯中的茶水,并没有阻止这些孩子们的笑闹。
叶且歌倒是有些尴尬了,她和宫九不是第一天相识了,早就知道这人并非表面看起来这么温和无害。虽然他掩饰得很好,可是叶且歌还是看出他对陆小凤的淡淡嫌弃。
并不能强迫自己的朋友也成为朋友,叶且歌讪笑一下,起身对一旁走过的店小二问道:“早膳可好了?人已经齐了,可以端上来了。”
小二连声应下,不多时候,便端上来了几笼烧麦,还有几碗似汤非汤,似粥非粥的物什。那碗里飘了一片藕,还有些腌好的韭菜。
叶且歌看着就觉得有些奇怪,刚想开口询问,便听见了一个有些尖细的男声从门外传来。
“呦,小公子和叶先生几位还没有用早膳啊?”
经过昨日一事,就连陆小凤这样的年轻人都有些疲态,闫铁珊到底已经年近七旬,接连的打击让他显得有些苍老。已经不必再伪装,他也没有再用那一口让叶且歌觉得别扭的山西腔,说话谈吐也不必再佯装粗狂。
“这是山西特有的早点,名叫‘头脑’,里面有羊肉,山药,藕等八种食材,秋冬吃着很是滋补,叶先生和叶小公子尽可以一试。”闫铁珊这样说着,看向周遭人的眼神平常,唯有看向叶且歌和叶英的时候,带上了浅淡的感激,也因此就显得格外的温和。
——到了他这个地步,无论是年纪还是地位,都无需他再去讨好任何人了。之所以闫铁珊对叶且歌格外不同,不是因为她出身南海,而是因为昨日她和那位叶先生出手救了他闫铁珊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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