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莱第一次见爱玛失魂落魄、不知所措的样子,在她印象里,爱玛从来都是快乐的、幸福的、无忧无虑的,她后悔不该劝爱玛来唐威尔,她们正要离开的时候,管家敲门进来说阿米迪欧小姐和阿米迪欧先生来了。
阿米迪欧姐弟一直住在唐威尔,外出散步回来就听管家说伍德豪斯小姐和费尔法克斯小姐来了。兰斯和莉迪亚原本安排在明天请简·费尔法克斯来唐威尔,没料到她自己来了。
得知她们是来见奈特利之后,兰斯无奈地失笑,亏他还以为她是来找他的,从大门走到小客厅短短的一段路,心里一阵悸动。
他们坐了一会儿,奈特利先生还没有回来,爱玛坐不住了,提出要走。兰斯和莉迪亚对视一眼,莉迪亚知道他在想什么,笑吟吟地走过去,握住爱玛的手,轻言细语道:“伍德豪斯小姐,你不是想看乔纳斯·梅耶尔先生的小说吗?昨天我收拾行李,发现我带的两份报纸正好刊登了他的小说,报纸就在我的卧室,你等一等,我叫人拿下来。”
爱玛一犹豫,又听莉迪亚说:“既然专程来找奈特利先生,肯定是有紧急的事情吧,不如再等一等,免得事情搁在心里难受。”
“也好。”等待奈特利先生的这段时间,爱玛就想好了,既然是她做错了,她就不羞于自己正当又真诚的忏悔,想必奈特利先生也不会说什么难听的话。她打定了主意要和奈特利先生说清楚。
兰斯已经告诉莉迪亚,简·费尔法克斯就是乔纳斯·梅耶尔,莉迪亚惊讶得半天没说出话。她让仆人上楼拿报纸,还回头意味深长地看了魏莱一眼。
魏莱立马就明白了,抿着嘴不好意思地笑。
莉迪亚安抚住了爱玛,魏莱就有时间做自己的事了,她抱着五本书进了唐威尔的书房,这都是向奈特利先生借的,应该还了。
魏莱一走,兰斯也找了借口出去,没有直接就奔去书房,故意转了一圈。
兰斯是这一次来唐威尔后才听奈特利讲了那件谣言风波,奈特利只说了谣言给简和贝茨一家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并没有提始作俑者是埃尔顿夫人,也没说简后来是怎么联合爱玛教训埃尔顿夫人的。
他知道后,没有表露出异样的情绪,但是心里愤怒不已。他决定不能再让简遭受一次谣言的伤害,只要他们还在海伯里,他就会尽力约束他的情感和行为。
经过厨房的时候见厨娘刚做好胡萝卜蛋糕,兰斯取了一块,又泡了杯茶,这才去了书房。唐威尔的仆人很有规矩,不会乱说话,即使有人问起,他也可以说是给他自己的,反正茶和蛋糕都一人份的。
魏莱把书按照分类一一放好,最后一本书在书架最上层,她推来木梯子,刚爬上去,就听见有人开门的声音。
兰斯端着茶和蛋糕进去,她正好回头望过去,像一只炸毛的猫,眼里都是警惕,等确认来人后,整个人才放松下来。
她似乎总是这样对一切都保持着警惕,即使在人群中,她不说话,但也在暗暗观察。兰斯想到她从小就寄人篱下的生活,也许极大地影响了她的性格,让她跟伍德豪斯小姐和莉迪亚都不一样。
兰斯举了举茶杯,微笑着问:“喝茶吗?还有刚出炉的蛋糕。”
他特地拿来给她的?魏莱赶紧从木梯上下来,手上沾了一点灰,不好直接接过来,就指了指窗边的小桌:“谢谢,放那儿吧。”
等兰斯走到她前面,她赶紧在裙子上擦了擦手,还好穿了一条灰蓝色的裙子,看不出脏。不过,她不明白兰斯要干什么。
“阿米迪欧先生,怎么只有一杯茶?”魏莱想来想去,觉得这是一个好的话题切入口。
兰斯不接话,只说是他姐姐叫他送来的,他看见厨娘刚做好蛋糕,顺便就拿了一块,还像模像样地问她是不是不喜欢。
魏莱没说话,当着他的面咬了一口胡萝卜蛋糕,用实际行动说话。说实话,不好吃,干巴巴的,又甜得齁人,没她自己做的苹果派好吃,外表是西方女郎,胃还是中国胃,对吃的不是一般的挑剔。
喝了口茶,勉强把蛋糕顺下去,拿手绢擦了擦嘴,抬头看兰斯,点了点头:“很好吃,谢谢,阿米迪欧先生,也替我谢谢阿米迪欧小姐。”
她只咬了一小口,像小猫吃食一样,兰斯觉得她太瘦了,应该多吃点,但是看她的表情就知道,这蛋糕肯定不合她胃口,还得在他面前装出吃到美味的样子。
兰斯微微皱一皱眉,又笑起来:“不客气,我和莉迪亚都当你是我们最亲密的朋友,对朋友就应该多一些关心。费尔法克斯小姐,那些书是我推荐给你的吗?”
他是为这个来的?最亲密的朋友什么的,魏莱只当他说的客套话,以前就听说老外嘴上说得甜,心里不一定就那么想。
“是,就是上次杰克欧文先生的回信上列出的那些书目,不过,有两本还没有找到,奈特利先生说唐威尔也没有,我准备去伦敦的书店找一找,或许能找到。我听奈特利先生说,阿米迪欧先生跟他弟弟是大学同学,你大学念的是文学吗?”
“不,是数学,我和约翰是在学校聚会认识的,准确地说我们是校友。”兰斯在她对面坐下来,指了指书架,“这些书对你有用吗?”
“当然了!”魏莱眼睛一下亮了。
中文小说写了不少,英文小说还是新手,简·费尔法克斯虽然没给她留下任何记忆,但是好在语言能力留下了,不然,别说看书,她得当好一阵的哑巴。
不过,她对自己的英文写作能力不自信,多用短句,把亮点转移到故事情节上,但她也知道长久下去是不行的,兰斯推荐的书对症下药,正好解决了她的难题。
“能帮到你就好。”说到写作,她整个人就变得很有活力,兰斯喜欢看她开心的样子,见她杯子里没茶了,想给她添一杯,手伸出去才发现没有茶壶,又讪讪地收回来,在桌上敲了两下,“费尔法克斯小姐,我想跟你谈一谈写作的事情。”
这是正题吗?魏莱打起精神,正襟危坐:“请说。”
“我想跟你签订一个短合同,合同期内你不能给别家报社写稿,我会给你三倍的稿费作为补偿。”
这是来海伯里之前就想好的,兰斯很清楚《每日晨报》并不算大报社,能够有现在的销量,功劳多半归功于简,因为她能写出和市面上流行的小说不一样的故事,所以才吸引人,他想要保留这份独特性,在报社卖出去之前再提升多一些价值。
从私心讲,他不想让别人看见她的手稿。
魏莱愣了愣,知道他是认真的,也能猜出他大致的想法,但是,扪心自问,她的小说不值三倍稿酬。
原本,她计划明年开始多投几家报社,多挣几份钱,这是她的私事,没打算告诉别人,但是兰斯这么一说,她倒不好藏着掖着了
“阿米迪欧先生,我的小说不值三倍稿酬。”魏莱坦白说,“我也没打算只给《每日晨报》一家写稿,说实话,只写一家养不活我自己,你提出的条件,我不能答应。”
说完,她看了看兰斯的表情,魏莱以前做编辑的时候,见过小有名气的作者不合作,主编一句话就封杀,不过,兰斯脸上还挂着笑,看起来不是生气的冷笑,应该不会封杀她吧。
“我理解费尔法克斯小姐的难处,但是,我作为《每日晨报》的老板,也必须要为报社的利益着想,费尔法克斯小姐可以不可以再考虑一下,你绝对值得我提出的三倍稿酬,而且,我可以向你保证,时间不会太长,因为,我很快就会将《每日晨报》出售。”
“什么!出售?!”魏莱惊讶地睁大了眼。
兰斯点了点头:“费尔法克斯小姐应该知道我想要去曼切斯特办工厂,报社不是我的理想所在。不过,你不用担心,到时候,我会把你推荐给其他报社或者出版商,不过,以乔纳斯·梅耶尔目前的名气,不用我推荐,很多报社和出版商就会主动找上门。”
曼切斯特办厂的地已经选好,正在谈价,就等《每日晨报》卖出一个好价钱。
兰斯是个有计划、有毅力的人,办工厂是他大学时就想到的事情,现在终于有了实现的可能,轻易不会放弃。
不过,一旦计划成行,他就要离开伦敦,说不定要暂时断了跟简的联系,这么一想,心里的那点喜悦也荡然无存了。
魏莱仔细想了想,同意了兰斯的条件。毕竟《每日晨报》对她有知遇之恩,兰斯保证时间不会超过半年,在她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谈妥了条件,魏莱先离开了书房去找爱玛。
魏莱刚走不久,奈特利先生就回来了,他在海伯里走了一圈才去哈特菲尔德,所以爱玛没遇上他。
爱玛还没调整好情绪,把心里话告诉他,奈特利先开口,说:“我去哈特菲尔德是想见你一面,但是伍德豪斯先生说你去找维斯顿夫人了,我又去了朗道尔,维斯顿先生说你坐了一会儿就走了,我非得见你一面才行,爱玛,我要去伦敦,后天就走,和兰斯他们一起,我要在约翰和伊莎贝拉家住几天,你有什么要我带给他们吗?”
爱玛一看就知道奈特利先生还在生气,她没有心思再说什么心里话,只说一句“路上平安”就拉着魏莱离开了唐威尔。
作者有话要说: 写得慢主要是因为我眼睛又得了结膜炎,很容易疲劳,所以,写一段就要休息一会儿。
要注意保护眼睛啊,结膜炎好烦人!!!
☆、第五十二章 梅耶尔
爱玛接受了奈特利先生要去伦敦的事实,然而,很快,她不得不又接受另一个朋友即将离开的消息。
魏莱收到了坎贝尔夫妇的来信,要她尽快返回伦敦,她决定跟奈特利和阿米迪欧姐弟一道走。
临行前一晚,大家聚在唐威尔吃了一顿安静的晚餐。
爱玛更觉得不应该有那次林间小屋的聚会,正是有了对比,才让她愈发舍不得朋友间的陪伴和快乐,就连她曾经无比讨厌的简·费尔法克斯在成为她新的密友后,也让她万分不舍。
第二天,大家同爱玛和哈莉特告别,坐上了去伦敦的马车。路上,他们遇到了先行一步的弗兰克·丘吉尔,他收到了舅舅丘吉尔先生的信,急召他回恩斯康伯,因为丘吉尔夫人病危了。弗兰克和奈特利先生简短寒暄几句后,就匆匆骑马走了。
奈特利先生感叹道:“上次在朗道尔见到丘吉尔夫人就能看出她的身体很糟糕,她一定饱受常人难以想象的病痛,希望她这次会挺过去。”
魏莱望着窗外发呆,丘吉尔夫人这一次是挺不过去了,如果她的记忆没有出错,按照她看的BBC翻拍原著的电视剧情节,丘吉尔夫人去世后,弗兰克就会公开他和简订婚一事,正式在一起,但是现在由于她的介入,设定好的剧情发生了大改变,那么以后会发生什么?
三小时后,马车驶入伦敦城,兰斯决定先把魏莱送到坎贝尔家。
这一次,没有人在门口迎接她,因为坎贝尔夫人病了。狄克森夫妇离开伦敦后,坎贝尔夫人就像失去了精神支柱,一下就病倒了。坎贝尔上校时常要外出应酬,没法儿好好照顾妻子,坎贝尔夫人的病断断续续,总不见好,这就想到把简叫回来。
坎贝尔夫人的病是思女心切急出来的心病,简虽不是亲女儿,但十多年相处下来,跟亲生的也没差了。
魏莱放下行李,把从海伯里带来的两块腌牛肉交给仆人拿去厨房,简单洗漱,换了条裙子后就去了坎贝尔夫妇的卧室。
坎贝尔夫人躺在床上,盖着厚重的被子,嘴唇没有一点血色,眼底一片青黑,像一支枯败垂下来的花。魏莱轻手轻脚地坐在床边,她一下就醒了,想咧开嘴笑一笑,眼泪却先流出来。
之后的几天,魏莱都寸步不离地照顾坎贝尔夫人,有人陪着说话,坎贝尔夫人的精神渐渐好起来,期间,刘易斯夫人来探访过一次。她已经怀孕三个月了,年过半百,只有一个儿子的刘易斯先生极为重视这个还未出生的孩子。
“……知道我怀孕那天,他高兴坏了,我从没见过他那么兴奋,说是要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给我们的孩子。我告诉他,不必这样做,我是最崇尚节俭的人,绝不会让我的孩子在奢华生活中长成不知疾苦的人,可是刘易斯先生太高兴了,他说要买一间报社送给这个还没出生的小宝贝,我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刘易斯夫人护着还没显怀的肚子,笑得花枝乱颤。
“恭喜你,刘易斯夫人,刘易斯先生一定很高兴,现在媒体业发展势头好,刘易斯先生要是有心涉足,买一间报社是最划算的,是哪一家?”魏莱把刘易斯夫人面前的茶水换下去,换上一杯白水。
刘易斯夫人想了想:“我怀孕之后记性就越来越差了,刘易斯先生跟我提过,好像是……什么晨报,就是最近在伦敦很火的晨报。”
“《每日晨报》?”
“噢,对对对,就是《每日晨报》,是阿米迪欧家的报社,我记起来了。”刘易斯夫人忽然不屑地瘪了瘪嘴,“为了娶一个破产伯爵的女儿,把报社都卖了,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魏莱大吃一惊,坐在旁边的坎贝尔夫人一脸淡定,像是早就知道了。所以,外界都是这么传的吗?
魏莱知道兰斯卖报社的真实原因,但是仔细一想,外界的传言只怕也瞒不过他的耳朵,既然他没有出面澄清,就是默许的态度,不管是什么原因,她也应该一字不说。
送走了刘易斯夫人,坎贝尔夫人感叹一句:“真要卖,也不应该卖给刘易斯先生。”
到了坎贝尔夫人吃药的时间,魏莱端来了热水,听到她这么说,便问:“为什么呀?刘易斯先生不是财力雄厚吗?”
坎贝尔夫人说:“我听上校说过,刘易斯先生很会投机,但是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我只是觉得阿米迪欧先生应该把报社卖给一个真正想要从事这一行,想要好好经营报社的人,那可是他父亲留给他的产业,不过你说得也对,刘易斯先生财力雄厚,人脉又广,卖给谁也不如卖给他。”
魏莱有过在一个不懂专业知识只想着赚钱,但经营能力又不行的老板手下工作的糟糕体验,知道一个好老板对一家报社有多重要,但是又能挣钱又懂专业的老板是凤毛麟角,能遇上只管经营,愿意放权给手下编辑的就可以烧高香了。
她想提醒兰斯,但又觉得自己多管闲事,而且兰斯未必就不知道刘易斯先生是个投机分子,也不用她提醒。纠结一中午,又有客人上门,是莉迪亚。
魏莱回来的当天,坎贝尔上校就让她写了感谢信送到阿米迪欧家,感谢他们送她回来,信里提到了她要照顾坎贝尔夫人不能外出,没想到,莉迪亚就提了礼物上门拜访。
坎贝尔夫人吃过午饭后就精神不佳,实在没精力招待莉迪亚,万分抱歉地回了屋,让魏莱好好招待客人。
“你也不会倒茶上点心了,对好朋友可不用这么客气,而且我坐一坐就走,你也要跟我一起走。”莉迪亚拉着魏莱坐下,她来的目的本就不是探望坎贝尔夫人,“是兰斯叫我来的。”
《每日晨报》虽然要被卖了,但是在卖之前还属于阿米迪欧家,兰斯请了几个对报社长期供稿,有合约的作者去报社商谈接下来半年的合作细节,如果不愿意继续为《每日晨报》供稿,合约可以立马中止,他还会给一笔不菲的补偿。
和魏莱谈好的口头约定也要落实到纸面上,当然,签合约不是最主要的,兰斯打算要让报社众人见到乔纳斯梅耶尔先生的真人,他不好亲自上门接简,就请了姐姐帮忙。
莉迪亚知道兰斯是铁了心要卖报社,去曼切斯特办工厂,她劝不住,母亲闹了半天也劝不住。她本来很伤心,不愿意卖掉父亲留下来的报社,但是兰斯告诉她,去了曼切斯特,她会过上比伦敦自由的生活,一个“自由”就劝服了她。
兰斯跟魏莱说过回到伦敦后要签一份纸面合约,但是没想到这么快,魏莱心口砰砰跳,跟坎贝尔夫人说要和莉迪亚出去买书,然后就上了去往报社的马车。
她即将以乔纳斯梅耶尔身份出现,或者说乔纳斯梅耶尔将会以一个年轻女人的形象出现,不知道文学部的编辑们会怎么想。一直以来负责她的责编杰克·欧文会不会惊讶得下巴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