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的左眼对上你的右眼——周礼
周礼  发于:2009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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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晓,你为什么总是这样神秘,让人猜不透?为什么总是不肯向我打开心扉?在你的心中,究竟有没有我的存在?哪怕只是片寸之地。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玻璃照射进来,方越忽然感到异常温暖,这样的感觉,似曾相识。他将视线移向画稿,画中的晓晓沐浴在这暖暖的晨曦中,眉目模糊......
  
  【第八章】
  
  方越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闲逛,两手插在外衣口袋里,脚上踢着小石子,彷佛又回到了小学生时代。
  
  现在想想小学生时代其实很不错,虽然犯了错误不是被老师训斥,就是被老爸责打,但日子过得无忧无虑,心里只想着调皮捣蛋、打架斗殴。
  
  人一长大,什么稀奇百怪的烦心事就接踵而至了。国中的时候想着中考,高中的时候想着高考,上了大学又面临成人世界的烦恼。
  
  一个字,烦!
  
  先生,来我们俱乐部玩玩吧,这几天搞活动呢。
  
  方越一抬头,看向拦住自己去路之人,正是那个可恶的传单男,顿时咬牙切齿,面色铁青。正要卷起袖管给他结结实实一顿好打,却被突然出现的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拦了下来。
  
  方越!
  
  扭头一瞧,原来是曾真。
  
  真哥......
  
  曾真微笑:走,一起去俱乐部,喝杯酒散散心。
  
  怎么又提俱乐部?我和这个俱乐部算是结上梁子了。
  
  真哥,我今天不方便去......
  
  有什么急事啊?我看你一个人压马路挺悠闲的,和我一起去玩玩吧。可惜今天晓晓有事不能来。
  
  晓晓不在?
  
  是啊。
  
  那......好,好吧,我就陪你去喝杯酒。
  
  曾真用玩味的目光看着他:怎么,一听说晓晓不在就想去啦。吵架了?
  
  眼睛可真够毒的,什么事都瞒不过你。
  
  曾真哈哈一笑,搂着方越的肩膀,向Adonis俱乐部走去。
  
  方越和曾真两人并排坐在吧台前,一口接着一口地喝酒。方越拿起面前的小酒杯,死命地闭起眼睛,狠狠心将杯中的老酒悉数往嘴巴里灌去,一股刺鼻的辣味袭上心头,他的鼻尖略微有些发酸,抽了抽鼻子,却连眼眶也有些酸了。
  
  真哥,你说那晓晓干嘛老是神神秘秘的?
  
  曾真面含笑意地侧过头:哦,怎么说?
  
  方越用手背抹了抹嘴巴:我和他都认识这么多日子了,即便是交往不深,好歹也算个朋友吧,可到现在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他不是告诉你了吗。
  
  是全名......全名。方越又举起酒杯:不就是个名字嘛,有什么好隐藏的,我就这么像坏人?
  
  曾真拍拍他的肩:你不像坏人,只是每个人都多少有些事,不想让别人知道。他若不愿意说,你也不用强求;他若肯告诉你,自然会说的。
  
  方越眯起眼睛,又灌下去一大口酒:哼,这样做人累不累?没劲!
  
  曾真见他鼻子红红的,微笑道:说说吧,你和晓晓到底怎么了?
  
  怎么了?我和他还能怎么样?就是原本陌生的两个人,现在又回到了原点。
  
  绝交啦?曾真的语气颇为幸灾乐祸。
  
  啊。方越有气无力地哼了一声。
  
  晓晓虽然任性,但绝不是个无理取闹的人,你一定做了什么事惹他生气了吧?
  
  方越想想就来气:他还不够无理取闹?你看看我的脸,再看看我的嘴,巴掌印、牙印到现在还留着呢!
  
  曾真顺着方越的手指,向朝他的嘴唇、脸颊看去,嘴唇的咬痕上结了一块黑红色的小疤,脸颊上的五指印虽然已经大多褪去了,但仍能看出淡淡的痕迹。
  
  曾真睁大眼睛,表情夸张地耸起肩膀:Oh,myGod!原来你已经干出十恶不赦的事,晓晓都气得又打又咬了!
  
  方越没好气地说:真哥,我都被这样那样了,你还有心情在这里说风凉话!
  
  曾真转过头,小小地抿了一口酒:他从小就这样,喜欢干什么谁也别想干涉他。
  
  你们从小就认识?
  
  何止是认识,我们呀从小就是死党。他小时候特调皮,总是惹出一堆乱子,完了都是我和正严给他擦屁股。
  
  正严是谁?
  
  他算是我们三个人中最能干、最有领袖风范的一个,我们小时候就在他的带领下,组成了黄色同盟;。
  
  方越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黄色同盟?
  
  你别笑啊,我们那时候可正经严肃了,因为正严姓黄,又是我们的小头头,所以就叫黄色同盟;。晓晓他啊,对正严可崇拜了,从小就正严哥、正严哥;地叫到大,老是追在正严屁股后面跑,连正严都忍不住叫他小尾巴;。
  
  方越的笑意突然僵在了那里,心中升腾起一种难以言喻的酸意。
  
  黄正严?和......晓晓?
  
  他喜欢晓晓吗?
  
  曾真看了他一眼,默默地摇了摇头:很奇怪是不是?我们三个从小玩到大的死党,竟然都走上了这条路......不过正严很久以前就说过,他只把晓晓当成弟弟,以前、现在、将来......都一样。
  
  方越沉默着喝了口酒:你别告诉我黄正严就是那个长发帅哥。
  
  原来你们见过。曾真有些吃惊。
  
  果然是啊......
  
  原来是这样,之前的一切都说得清了......我被骗了,我他*的被晓晓利用了!我算什么东西,只不过是被晓晓利用,来向黄正严示威的工具!混蛋王八蛋,不是人!
  
  方越骂骂咧咧。
  
  可是心,为什么这么疼?
  
  酒过三旬。方越的脑袋开始昏沉,眼神也飘忽不定起来,可他的精神却变得前所未有的亢奋。
  
  哈哈,真哥啊,你说你们黄色同盟;怎么就个个是同性恋呢?会不会是名字取得不好?哈哈!
  
  曾真微眯着眼睛,显然也有了七、八分醉意:谁知道呢,这不是凑巧碰到一块儿了嘛。
  
  哈,还真他*的巧!......真哥,你说男人爱上男人,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
  
  呵呵,这我可不知道。就我认识的同志朋友里,有天生的也有后天的。
  
  那你属于哪一类?
  
  我啊,曾真突然眼里冒着红心心,像少女般地紧扣食指托住下巴,彷佛陷入了绮丽的幻想之中,自从我看到阿清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自己是了。接着便絮絮叨叨地说起了他的爱情罗曼史。
  
  方越倒也挺有耐心地听他唠叨,末了还来了句:你们这是属于一见钟情型。
  
  曾真颇为赞同地猛点头:对啊对啊,我从小就憧憬一见钟情的爱情,没想到有一天会梦想成真。
  
  哈哈,让我们为一见钟情,干杯!
  
  方越举起酒杯,用力地碰了碰曾真的,随即仰起脖子,将又香又醇的酒一饮而尽。却不想饮得太快,一口酒呛到鼻子里,一阵酸楚,不停地咳嗽起来,忍了老半天的眼泪终于面临决堤边缘。
  
  用呛着了酒做托词,这眼泪是否就流得名正言顺?
  
  明察秋毫的曾真见眼泪在方越的眼眶里打着转转,叹了口气:你呢?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是的?
  
  方越学着曾真的样子,睁大了单眼皮,努力让不大的眼睛里闪出两颗红心心,十指交缠,像圣徒祈祷般地拖着腮帮子:自从我看到真哥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自己是了。
  
  小滑头!曾真笑得花枝乱颤,故意用为难而扭捏地语气说道:再说,我快爱上你了。
  
  两人相视大笑。
  
  今晚,两人的兴致都分外得好,一起干掉了五瓶酒,之后又追加了两瓶。方越满脸满身的酒气,觉得自己的身体轻得好似飘在半空中。
  
  真哥,那你说说晓晓......他、他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是这个的?
  
  方越大着舌头。
  
  曾真不停地摇头:不知道,我不知道!你问他去!
  
  方越微微翻着白眼:我猜啊,自从、自从他看到,看到那什么黄、黄......起,他就知道,知道......自己是了。
  
  曾真从不停地摇头,改成了不停地点头:嗯嗯,八成是。
  
  方越抡起拳头就向吧台上捶去,口中喃喃念叨:晓晓压根没把我放在眼里!对不对?对不对?
  
  眼泪终于忍不住溢出眼眶,缓慢地向两颊流淌,渐渐地和着老酒流进嘴里......说不出的苦涩。
  
  方越不停地将眼睛睁开,又合上,再睁开,再合上,起劲地抽着红彤彤的鼻子,一头倒在了吧台上,撸了把脸,悲戚戚地念道:真哥,我其实不是GAY,不是同志啊,我不是同性恋啊,不是啊......
  
  不知过了多久,方越被拍醒,眨巴着眼睛一会儿又昏睡了过去,然后被再度敲醒。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跌跌撞撞出的俱乐部大门。
  
  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进了曾真的小轿车,也不知道是怎么到了临近公寓,呼天喊地的要下车自己走回去,还硬是把曾真给撵走。最后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碰上了一个出来拉生意的、花枝招展的妓女,跟着那女人进了小旅馆开了房。
  
  只是发现进了旅馆小房间,自己就有点恢复神智。面前的女人画着很浓的妆,鲜亮的口红充满诱惑。
  
  方越记得那张嘴,圆润饱满,温柔而甜美。就是那张红唇,曾经那样柔顺地吸吮舔舐着自己的,带自己进入美妙的天堂;也是那张红唇,在自己的唇瓣上,印上深深的伤痕,将他推入绝望的地狱。
  
  方越看着女人的红唇,恍惚间却彷佛看到了那张熟悉的嘴唇,那么诱惑,充满杀伤力。他情不自禁地将嘴唇覆盖上去,啃咬纠缠,似乎又一次从地狱升到了天堂。
  
  身下的女人大声呻吟起来,鲜艳的指甲轻柔地抚着他的背,如夜莺般的娇媚喘息是如此陌生。
  
  不对!不对!
  
  他猛地睁开眼睛,使劲推开女人。
  
  这不是自己想要的,不是!不是!不是!
  
  忽然感到头痛欲裂,他抱住头颅颓然地倒在床上,口中喃喃自语:我其实不是GAY,不是同志,不是同性恋,不是啊......
  
  晓晓曾经对方越说过一个词语:虚伪。
  
  现在方越觉得这个词语,用来形容自己和晓晓,其实都挺贴切。
  
  死鸭子嘴硬,打死也不肯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人难道不虚伪吗?利用别人感情的人难道不虚伪吗?他*的都是一路货色!
  
  这些天来,方越一直与曾真去俱乐部喝酒,晓晓也不知怎么的,自从那次不欢而散之后,就没在俱乐部里出现过,像是故意躲着他似的。
  
  在Adonis俱乐部长长的吧台边,方越的左侧坐着曾真,而右边坐着一个女人。
  
  女人?这回不会又是异装癖人妖吧?
  
  可是这个人脸庞清秀,五官小巧,身材更是曼妙婀娜,怎么看也不像是男人......
  
  方越还在胡思乱想之际,那人却先开了口:你就是方越?声音又柔又细,听着很是舒服,这更让方越确信她是女人了。
  
  不对!这女人怎么会认识自己?
  
  女人见方越一脸诧异,轻笑起来:清陵第一老油条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
  
  原来我们同校......但这第一老油条的美誉;可让我消受不起。
  
  哈哈!曾真转过头来笑道:我干妹妹,她是Lesbian。
  
  累死边?
  
  是蕾丝边,也就是拉拉,她是女同性恋者。
  
  女、女女......同?......果然世界大同了。方越感叹。
  
  叫我兰兰吧。
  
  方越忙郑重其事地回答:鄙姓方名越,人称清陵第一老油条。
  
  外加贫嘴。兰兰咯咯笑起来,我在清陵读研,论辈分,你也该叫我一声学姐。
  
  方越心中开心,又开始耍嘴皮子:学姐,那你以后,可得多栽培栽培我这个小学弟啊。
  
  兰兰豪气冲天:以后有什么事,找我!
  
  先别说以后,其实我现在就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呢。
  
  什么事?
  
  年底有个全国大学生美术大赛,你应该听说过吧。我想请学姐给我点拨点拨。
  
  兰兰满口答应:好啊,你有空,就来研究生院二楼的美术研修室找我吧,我基本上都在那儿。
  
  方越近来虽然一直为晓晓的事头疼,但毕竟没忘记美术比赛的事。
  
  晓晓不肯见自己,画作总得完成。好在自己一闭上眼睛,脑海中全是晓晓的形象,只能借着这影像完成画作了。
  
  回到家,方越越想越觉得那个兰兰眼熟,绞尽脑汁想了个遍,终于想明白了。
  
  这个兰兰不就是小梁上次看上的那个女研究生吗?难怪那么眼熟。
  
  唉,幸亏小梁最后终于另觅新欢,投奔幸福生活去了,没有陷得太深,要是让他知道昔日的女神,是个累死边,非得抓狂把地球凿开一个窟窿不可!
  
  第二天,方越卷着画稿去研究生院找兰兰。
  
  他推开门,就看到偌大的研修室里,整齐地排放着很多大大小小的画架,上面各自摆放着几幅未完成的作品。研修室的四面墙壁上,陈列着无数画作,有油画也有水彩画、水粉画,甚至还有素描,看得方越眼花缭乱。
  
  和兰兰打了声招呼,方越把画稿递了上去,也不急着听意见,就先迫不及待地走到墙壁跟前,欣赏起众多精美的画作来。
  
  水彩画清爽简洁,但又极富层次感;水粉画色彩祥和,宁静而幽远;油画则沉着厚重,意味深长;素描尽管色彩单一,却是最显功底,或刻画繁复,或简洁明快,却同样勾画出人与物的神韵。叫人一见之下,不禁啧啧赞叹。
  
  这些作品都是历届毕业生画作中的精品。兰兰在一旁说道。
  
  怪不得呢。方越频频点头,慢慢地走过去,一幅幅地细细品琢,当走到一幅油画跟面时,突然眼前一亮,停住了脚步。
  
  这幅画尺寸不大,夹在众多画作中间却分外抢眼。画面上,一位美丽的少年,仰躺在大片青青郁郁的草地上,紧紧闭合着双目,表情极为痛苦;在他的身边,趴伏着一位美若天神的女人,她容貌艳丽却泪流满面,神情哀伤。
  
  整幅画极富意境,却给人浓浓的凄凉与孤寂之感。撇开画技不谈,单那痛苦绝望的氛围被描画之好,就令方越惊叹不已。
  
  方越只觉浑身的汗毛,一根根地竖立起来,周身的血液都停滞了,心脏硬结一般地让人窒息。
  
  学姐,方越回过头,激动地问道:这幅画画得太好了,作者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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