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国倾岛之恋——藏在面包里の爱情
藏在面包里の爱情  发于: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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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谁叫我家家徒四壁,穷得丁当响,哪里有钱买衣服穿。哪像你,有衣服穿却穿两件单薄得不行衣服,作贱自己。”她衣服虽不是昨天那套,却仍是以黑白两色作搭配。

她盯着我眼睛看:“眼红红的,你好像哭过哦。”

“你才哭过呢!眼红红就说哭过,那红眼兔不就是动物世界的林黛玉了吗?国宝熊猫的黑眼不就被说成是经常睡眠不足或被抡拳头造成的?”我矢口否认有哭过。

“呵呵,你真的很可爱哎,我蛮喜欢你这种性格,能否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被她说可爱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总觉得她是在说我可怜又没人爱。我侧着脑袋,一副不打算告诉她我的名字的神气模样。“所有人都可以知道我的名字,除了你!”

“哦?为什么?”她拿着A4纸大小的本子拍了几下腿,这动作很熟悉,在哪里见过?噢想起来了,是港产片《无间道》里刘健明的招牌动作!

“因为你是卧底。”

“What?”

“程婕!”听见有人在叫我,听声音应该是高俊,我循声望去。

高俊背后背红色背包一个,手里拉着个黑色的拖包。“抱歉,让你久等了。G城那边塞车很严重,才会迟了半个小时。”

G城那边塞车严重,他居然可以只迟到半个小时,绝对勘称奇迹。“也不算迟啊。”

“唉,我一下飞机,就赶去车站,到达的时间跟预订车票的时间相差足足一个半小时,所以我只好改乘,提前上车咯。没想到这样也迟到半个小时!”他边说边叹气。俗话说,笑一笑十年少。那叹一叹呢?如果叹气一次也会老十年的话,他现在已年近古稀了。

那他不就是塞了二个小时车了么?

“嘿,是男朋友吗?”雷思茗一手搭在我肩膀上,故作亲密的样子问道。

我拉开她的手,并不屑地拍了拍被她搭过的地方,生怕有细菌残留。细菌就是细菌,就算现在科技发达,人可以变性,但是别指望细菌会变成益生菌!

 

第四章

高俊傻愣的看着雷思茗,魂魄似乎被她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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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悦朝他瞪大双眼,眉毛直往上挑。幸好我修的不是剑眉,要不在这般刀光剑影中,他能苟延残喘于世,就是耶和华上帝给足面子他了!等圆圆回来,我就到她那加油添醋地参奏他一本!“阿俊你怎么老盯着她看,莫非你看上她了?不会吧,想不到你竟有恋母情结,看不出看不出。”

“呵呵,存折,你嘴巴很坏哦。”

存折?额头顿时鼓起青筋来,“我叫程婕,不是存折,真没见过人国语这么烂的!”

“你好,我叫高俊,是程婕的高三同班同学。”

雷思茗侧头望着我并得意的笑了,真不知道此刻她脑子想着什么低级的东西。“高俊啊?嗯,你的名字很配你哦。我比你大几岁而已,你就叫我思茗姐吧!”

“喂喂喂,高俊,你把我当透明了是不是?干嘛随便跟陌生人自我介绍啊?”

“陌、陌生人?不是你朋友吗?”

“屁朋友啊,不认识的!我们走。”我拉过高俊的拖包,往车站口走,他紧跟在后面。

她站在原地,朝走了没几步远的我喊道:“程婕,你是这样对待熟人的吗?”

我驻足,转身抿了抿嘴唇:“熟人?熟个屁,我们才见过两次,你別给我装熟了! ”

“没关系啊,一次生,两次熟嘛。”三次大结局呢!

倘若她是男人,我就会骂她“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呸呸呸,应该是调戏大家闰秀。可是她是女人哎,骂她什么好呢?

犹豫之际,看见一刚从车站出口走出的穿西装中年男人走到她身旁,她朝他露出应酬式的微笑,俩人握手,嘴里咕噜着什么,如同初次会面。

本来想陪高俊走出车站,把他安全送上的士就功成身退。不料他说肚子饥荒,叫我帮他在附近找一间好吃的面馆,填胞肚子再上路。拜托,他才五个月没回来罢,用不着像离乡别井多年的人回到日新月异的家乡,连路也认不着似的吧!

我特地为他挑了一间面馆,在我记忆中,这间面馆的东西是这附近最难吃的。

他边吃拉面边跟我聊天,聊起高三那年的事儿,提起最多的就是有关丽烨的事。我刻意坐开一点,怕他那陪着面屑的唾液飞溅到自己脸上。为什么他老张嘴闭口都把丽烨的名字或事儿挂在嘴边呢?仿佛丽烨才是他的女友似的,那圆圆往哪搁啊?

唉,也不想想,丽烨很有可能会成为他的情敌。有时,我会怀疑圆圆的性向,因为她为丽烨做的事超越了朋友的界限,朦胧暧昧不清,是我和丽烨所无法想象的。有丽烨身影的地方恍惚就有她的存在,认识她们俩的人都这么觉得。

其实,我跟丽烨在小学学前班就认识的了,只是一年级时才同班,而圆圆则是在二年级跟她同班并相识。汗,总觉这样说很像讲故事,你该不会说我编得太烂吧?编?喂喂,我讲的都是真话,如有半分假,我立即猝死于此!

算了下,我们三人都认识了十一年,事实上我认识丽烨十三年了。怎么说大家都是青梅竹马,可是我跟圆圆是高三那年才熟络,你一定很奇怪吧?那是因为在高三之前,她都把我当情敌看,从不怎么跟我说话,即使有也是应酬式的。有一件事忘了说,我们三人也是从小学到高中是同校同级的。看见这话,你一定啼笑皆非吧?算了,就知道有这种反应!再告诉你一件事,你可以会哭(因为这真实得太假):我跟丽烨和圆圆的家都相距两街,我家夹她们的家中间,就像这十一年里,我一直夹在她们中间一样——恍惚永远都无法向任何一方靠近。

高俊终于说到我了,仿佛谈话高潮已过,一说到我就到临近尾声。大餐过后端上的水果拼盘并不重要,可有可无,端上来只是形式,就好像他此刻话题提及以我一样:“你在G城的日子过得好吗?”

“还好啦!”能把灵魂带回家就不错了。G城给我的感觉,一个字:差,两个字:很差,三个字:非常差!“你呢?”

我很快将话转移回他,但立即后悔了,因为他一说到自己就不能自已,没完没了的。

他说重庆什么都不缺,什么都好,只是无法适应那里的天气,太冷了。“等丽烨她们回来,我们再去唱K,好不好?”

不好,因为我实在无法忍受一个快二十岁的男孩在唱K房间里唱卡通歌!经他上次那样虐待我耳朵,我会汲取教训的。我差点没立即说出口,顿了顿才说:“到时候再说吧。”

终于送走了高俊,我深深舒了一口气。

总的来说,他是个好人,一个不爱摆架子的有钱人。不过他有钱关我屁事,我的话还是要说的:再没有比他更啰嗦更鸡婆的男孩了。语文老师说:要说一个人的不是,要欲抑先扬,这样比较容易接受。说真的,丽烨比他更像男孩,无论相貌抑或性格。

“程婕?”转身走向公交车站点,一个声音落在我背后。

晕倒,该不会是高俊又跑回来吧?刚才耳朵已经活受罪整整一个小时了,还要再继续么?让我成为聋子吧,也许这样我会好过点。牵勉支撑起一抹微笑,转身过去:“怎么啦?”

一看见眼前的不是高俊,是雷思茗,我的笑容就僵硬了。不是因为见到她,而是因为我竟然无法分辨这个声音是男是女,看来我耳朵真的出毛病了!天啊,看来高俊的啰嗦功力比《功夫》里猪笼寨包租婆的狮子吼还厉害哦。

“是你啊?”我立即收起了笑容。

她手里拿着十来张写满黑字的白色A4纸,“那你希望是谁?”

“除了你,是哪个都无所谓啊。”

“呵呵,看来我真的不太受你欢迎哦。”

“你从来都没受欢迎过。”

她又笑了。她这种的反应最令我生气,因为我喜欢在损人的时候看见对方生气的脸孔。

“我说你啊,你是不是在暗恋我?没事整天阴魂不散的跟着我干嘛?”

“我暗恋你?不是你单恋我吗?”她翻了翻手头上的纸张,又看了看我,接着说:“真不干脆的家伙,喜欢我就直说嘛,何必写这么多情信呢,还要是匿名信。你字写得不错,标准的宋体,看不出哪分是人写的字!”

她一定当我是瞎子了,那些纸张分明不是什么情信嘛!“匿名信,你竟然会知道那是我写的字,真厉害,佩服佩服!”

“失礼失礼。”

“欽敬钦敬。”

她居然开口要邀:“赏面吃顿饭吗?”

“谢了,不过我刚吃过,撑着呢!”一口茶都没沾过,躺在肚子里的午饭早就蒸发完了,肚皮快要贴到骨头。但是我跟她才见面二次,噢不,加上这次就是三次了,跟她不太熟没理由应邀。况且,为什么我要应她的邀?“还有,我们这次是第三次见面,一次生两次熟三次大结局,我希望不要再见到你!”

“这个世界很大,但是这个城区却很小,也许只要转身就能看见彼此,只要我们生活在这里,就难免会碰见,不是吗?再说,大结局后第二部、第三部也可以陆续上演,看你怎么演绎而已。”

“……”我默默无言,盯着她看,她呢喃比高俊厉害多了。

“怎么啦?干嘛这样盯着我看?示爱的眼神。”

示爱?我有吗?面部肌肉抽搐。“你前世一定是唐三藏。”

“那你一定是对我虎视眈眈的魑魅魍魉。”不料被她反将一军。

“此言差已、此言差已。”

“哦?该不会是孙悟空吧?哈哈——”她抱腹大笑,这是我第一次见她笑得如此失态。

“我是人烟稀少的山村一户人家,曾经施舍过你残羹冷炙的。”

“既然是这样,我更应该请你吃顿饭,以报答你前世的一饭之恩。”

听到她这话,我立即应邀了。因为觉得报答这理由特充份,也盛情难却。

一餐馆。

当我伸手去拿餐牌时,她却对站在一旁女服务生说:“给我们来两碗白饭吧。”

女服务生跟我一样,表现得极为惊愕。

她看着我笑了笑,一种恶作剧的笑容:“我好像只跟你说过请你吃顿饭而已,没有说菜哦。”

去死吧你!我利索地站了起来,抡起拳手就想往她眼睛那挥过去。

“开玩笑的。咳咳,来个金蒜银蒜蒸青口,凤梨煮鸡,两盅苦瓜排骨清汤。先点这些吧!”她一眼都没瞧过菜谱就能信口点菜,看来她常来这店。服务生走开,她对我说:“这店地方虽小,但东西挺美味的,希望合你胃口吧。”

我松开紧握着的拳头,又端正的坐回她对面。

“我蛮喜欢你的——”

“哟,才第三次见面,你就跟我告白呢,这未免太儿嬉了吧?我程婕可不是你想象中那么随便的人哦。”

“你想太多了,是不是看言情小说看多了?我是说,我蛮喜欢你的,因为你性格很像我妹妹。”

“原来你有恋妹情结的,人不可外貌哦。其实我也蛮喜欢你的,因为你性格很像我外婆!”一样爱啰嗦我。

“我也看不出你有恋母情结,还是比阿母更母那种。”

笨蛋笨蛋!我在心里反复骂自己,在我损她时就应该要预计她的“攻击”才对!我撅起嘴,默不作声,像枪支里没有一发子弹。

总不能一直这样沉默吧,算了,聊别的话题:“你妹妹还在读书吧?”

“读小学五年级。”

她说我性格像她妹妹,而她妹妹却是小学五年级的,你他妈的,那不就是在损我吗?我发现跟她聊天,我很容易火大。但是冷静想想,她现在二十几岁了,可是妹妹才读小五,俩人年纪相差甚远,不太可能吧!

她发呆的看着杯子里的茶,眼神流露出一丝悲伤。种种迹象暗示:她妹妹已不在人世。都不晓得是不是肚子太饿了,我看什么都觉得很忧郁。

我叹了一口气,以示惋惜:“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便吧。”

她极之惊诧的眼神看着我,又好笑又好气的说:“你咒我妹死?”

“没死吗?没死就好、没死就好……”手心直冒汗,我嘴巴是坏,但是从不会诅咒别人死于非命,因为害怕对方死后成鬼并向我索命。

她说得淡然,可是我却感觉到当中的绝望。“我妹她是读小学五年级失踪的,至今生死未卜。”

按这样的故事逻辑推理,我说不定就是她失踪多年的妹妹!不行不行,绝不能如此妄自揣测的,否则就是对爸妈其中一方持不信任态度。我叹气:“那她今年多少岁了?”

“十六岁。”

那一定不可能是我了。都失踪几年了,生还机会很微。

正当我为这事默哀时,她突然大笑,笑声之大引来旁桌好奇的目光。她这莫明一笑,使我恍然大悟,我受骗了!

我脸涨红的。

我要不要抡她几拳,然后冲出餐馆呢?不行,这顿饭是她请客的,我不吃倒便宜了她。基于这样的理由,我沉住气,但是仍无法收起愤怒的杀气。

 

第五章

雷思茗的一句话终结了彼此短暂的冷战:“婕,你能否不要用这种眼神瞟着我啊?你这透露着饥渴的双眼,正用眼神强奸我呢。”

我望着她的眼神透露着饥渴?是饥饿吧。点的菜这么久都没端上来,饿得出现幻觉了,怎么她的脑袋越看越像沙拉包?糟了,口水快要流出来了,幸好及时吸回去了。“就算要强奸,也是奸杀!”

“先奸后杀,还是先杀后奸啊?”她嘴角微微浮出几丝笑意。

“先奸后杀,再奸再杀!”

“那就是奸尸啰?”

毒火攻心!假使我现在身处北极,便会导致那里的气温急速上升,大量冰块融解为水。波及全球变暖冻土融解,阿尔卑斯山滑雪危机四伏。请告知媒体,那绝不是温室效应的错!要怪就怪雷思茗惹怒我,她才是罪魁祸首。

在我饥饿得胡思乱想时,两菜两汤两饭终于陆续摆上餐桌了!

我顾不上怄气,掰开一次性筷子就把最大那块鸡肉块夹到口里,竟忘了咀嚼,直把它咽下肚子去。天啊,好像被卡住了,吐不出吞不下。我右手拍打胸膛,左手仍不停的把食物送到嘴里。我相信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鸡肉块一定会往下掉的。再塞几块进去,就不信它不被压下去!

她傻愣的望着我吃,自己却一口都没动过。

“看什么看,没见人吃饭吗?”她准是被眼前狼吞虎咽的我吓愣了。这是我第一次吃相如此失仪态,而且还是在她面前。这不能怪我嘛,谁叫这餐馆上菜这么慢啊,饿死了都不知道那道菜是什么样的!

“是没见过饥民在我眼前吃饭而已。你到底几天没吃饭啊?”她慢悠悠的掰开筷子,又瞄了瞄我拿筷子的左手:“你也是左撇子?!”

“也?你也有朋友是左撇子的吗?”

“不是,我认他们,但是他们不识我。”原来她暗恋爱的人都是左撇子,看来我在劫难逃了。“你知道吗?克林顿和拉登也左撇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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