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之后+番外——河马凉
河马凉  发于:201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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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摩耶是什么?”李维夕尴尬地不敢看任何一个人的脸,声音微弱的哼哼。

沈霄用手肘撞狠狠地撞他:这时候你少说话,一吭声又露馅。

“哦~~~~原来大家认识呀,一定是误会、误会。”好脾气的矮男人拿纸巾擦着秃脑门上细密的汗珠:“我是程华路,这位是我新婚的太太张思雨。你就是小雨经常提起的那位朋友啊~幸会、幸会!”

李维夕就这么被迫的和抢走自己女朋友的男人握着手,好像亲密无间的革命战友。

事情最终和平解决,李维夕不知道张思雨后来从哪儿搞到的萨摩耶、怎么搞定得那个难缠的姐姐。但是这件事对他的影响是,沈霄的家里又有了一位和他一样混饭吃的——那只名叫伊丽莎白的猫。沈霄当时客气了一句“不行这么猫我们看着给您收拾收拾?”结果那位姐姐就很不客气、很没责任心地把已经毁容的伊丽莎白丢给了这两个大男人。

沈霄还打算花点钱把那猫的毛给修补一下,可是一忙把这事就给忘了。有一天等他进门,突然发现一身粉肉的伊丽莎白正在他家的地毯上裸奔,鲜活得令人做呕~把审美观还算正常的男人震撼地几乎扔掉手里买给李小邮差的晚饭。

“李维夕,你把猫怎么了?”

房子里没声……

“笨蛋,你到底把这猫给怎么了?”

“沈霄~~~~~~~糟了!我要回家!!!”厕所里传来李维夕的惨叫:“我弟五一放假要来看我……”

李维夕拿着手机冲出厕所:“沈霄、沈霄,我弟弟说要和他女朋友一起来看我!”

“让他来,咱家房子住得下”沈霄很轻松的一边换拖鞋一边头也不抬地说。

“那哪行呀?他要问起来……”李维夕很想表达清楚,但是努力失败,卡在那里找不到合适的词。

沈霄还有点担心小邮差遇到以前的女友会不会消沉,但是现在看来,这种顾虑纯属多余。不是李维夕不在乎,而是他根本没有时间在乎。这不,生活就是这么TMD杂七杂八的丰富。

“甭担心,你叫他来就是了,我这两天有点忙可能要出国一趟,你告诉他你是帮朋友看房子,这不就行了?”

“真的么?”李维夕有点抱歉地看着沈霄,他总觉得沈霄是为了他才打算“离家出走”的。

“出国那是闹着玩的?本来想带你一起去的,但是既然你弟弟要来看你,那咱们下次吧”沈霄这句话真没骗他,自己可没有伟大到挪出窝来给别人度假。

“哦~”

“对了,那猫的毛呢?”沈霄终于想起来自己刚才想问什么了?

“都被我和齐星宇拿油漆染了,出去收拾又花钱又整不好,还不如直接剃了再长新的。”

“呵!你以为那是蒜苗和韭菜呀?还一拨一拨的长呐,得~咱家有只裸体的伊丽莎白了”沈霄觉得他的词汇和小邮差的创意比起来,贫乏多了。

“他以后不叫伊丽莎白了,我说过我不喜欢洋名”李维夕接过沈霄的外套和公文包。

“那叫什么?”

“——抹布!好听吧?多亲切呀~~~咦?沈霄你怎么绊倒了?多大年纪了还那么不小心,缺心眼吧你……”

沈霄:“……”

27

自从知道了沈霄要出差的消息,李维夕一晚上都表现得悻悻地,说话犯刺儿,沈霄不招惹他,他便不停地悉悉索索折磨着那只可怜的“抹布”。明明已经没毛了,他还要给它洗澡,一边把拼死挣扎的裸猫往水池里按,一边拿着沈霄的进口男士专用护发素往猫身上倒,嘴里还小声地絮絮叨叨:“让你不带我去~~~~让你不带我去~~~~~~”

坐在一边敲键盘的沈霄知道他在说什么,就是不愿搭理笨蛋,愣是装着没听见。嘿~你怕你弟弟来、看到咱俩就这么不清不楚的住在一起,原来你还知道我们不属于纯洁的男男同居关系呀?平时装傻不认账,我看你全是装的!

那一天他们起了个大早,沈霄没觉得有什么过意不去的,李维夕也不是那种拧巴的脾气。一路上有说有笑,进了机场。登机之前,他抱了抱他,说:“我到了就给你打电话。”

这种感觉,刹那间就让感情丰富的小邮差感动了,他觉得沈霄的定位,不仅仅只是朋友,自己的生活好像已经习惯于有那个男人的存在。准确地说,用“亲人”这词比较合适一点。

他犹豫了一会儿,沈霄一只看着他。

笨蛋最终开口:“沈霄……”

“嗯?”

“你、你……你能不能回来之前一定先给我打个电话?”

“为什么?”

“我怕来不及安排,你和我弟撞上了。”

沈霄直接转身走人,声音在空旷的候机厅回荡:“你放心,我不会提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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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夕在汽车站第一眼看见的不是自己的弟弟,而是一个女孩。不是他对女人有着什么特殊的兴趣,因为那个女孩实在是太招人瞩目了。她左拥右撞挤开公交上的大爷大妈大肚子孕妇,忽闪一下子跳到车下。刚开春的天气,下身一条褶皱超多的灰布短裙,上身一件满身大洞的棒针毛衣。一手扇着风,嘴里嚷着:“什么鬼天气,热死我了!热死我了!李默夕你磨蹭什么呢……”

之后小邮差就看见了自己的弟弟,李默夕虽然拎着大包小包最后一个走下车,但还是那么出众。那天他没有穿校服,而是一件米色的套头毛衣,笔直的深褐色长裤,略显凌乱的黑发因为风的缘故在前额上跳动着。李维夕总觉得弟弟是自己的骄傲,没什么词好评价:无关脸庞、无关性别、无关任何有形的东西,他是他的弟弟,这就足够了。

“哥”男孩笑着对李维夕说。

“哥!”女孩也跟着叫。

李维夕愣了。

“我女朋友”十七岁的李默夕说得很自然。

“啊?”李维夕还没反应过来,女孩就一下搀着了他的胳膊特大方地说:“哥!咱以后就是一家人了,走!回家。”

她背对着阳光站在玄关前,一眼东一眼西便将整个客厅尽收眼底。活泼充沛的光线打亮了每一处角落,所有的一切沐浴在阳光里,细小的灰尘冉冉升起,只在李维夕那里豁牙般留出一条黑影,穿着邮差制服的家伙浑身散发着并不是很幸运的气息。

“哥~~~邮差的待遇真高呀!?这房子平时就你一个人住?”女孩一边不解鞋带却很熟练地甩掉运动鞋,一边感叹。

“是”李维夕立刻应到,也不知是昧着良心承认和谐社会的邮差待遇就是好,还是表示这房子平常归他一个人住。

“哥,你怎么有这么大的房子?”李默夕感到很意外,顺手摆好皮鞋,拍了拍裤腿上沾的尘土。

“我帮朋友看房子,他常年居住在国外”李维夕开始背沈霄私下教好他的台词,由于练习的次数多,所以也没出什么错。

女孩兴奋地蹿上楼,巡视着每一间屋子,好像一个占领了新领地的女王。李维夕小声询问弟弟:“喂~这是你女朋友?”

“嗯,她是我同学,喜欢别人叫她碎碎。”

“你们这么年轻,做这种事不会耽误学习吗?还有,她看起来好像有点疯疯癫癫的样子……”

“啊~~~~~~哈哈哈哈……”楼上沈霄的房间里忽然传来碎碎的尖叫声,继而是无法停止的狂笑。

兄弟两个冲上楼,李维夕彻底默了,碎碎指着沈霄床头柜上横七竖八堆在一起的颜色各异的保险套,乐得前仰后合:“哥,品味真不错,全是进口的!”

“哥,我是不是就快有嫂子了?是思雨姐姐吗?”

“这些东西不是我的!”他很想解释清楚,但是谁都知道根本没用,除了别人教他,其他时候小邮差完全不会说谎:“张思雨前两天嫁给别人了。”

李默夕“啊~”了一句再没吭声,他觉得张思雨和他哥分手也不是没那个可能,或者还不如说是必然的。

“没事,改明儿我介绍个更好的给你,天底下女人多的是,还怕找不到个会喘气的!”碎碎拍着李维夕的肩安慰邮差,李维夕转身下楼:“不用了、不用了,我去做饭”。

按道理说有吃有住的应该满足,可是碎碎除了起初的兴奋后却有点后悔来这儿。三天了,三天生活几乎没有什么变化。除了睡觉、吃饭、看电视、上厕所,他们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超市。看着在厨房烟雾中舞着锅铲的李维夕,她终于忍不住小声向男朋友抱怨:“李默夕,你哥到底会不会做饭?我们天天只吃一样菜,他最拿手的的就是——豆芽炒豆芽呀!”

“饭好啦~~~”李维夕从烟熏火燎的烟雾中现身,表情里透露着一点点小小的自豪。

果然是一大盘,绿豆芽炒黄豆芽,青中带黄,黄中泛青,闪闪发光。

“哥”碎碎挺不好意思地问:“平常家里都是你做饭?”

“不是,一般沈霄做好了,我吃”。

“你不是说,自己一个人住?”李默夕猛然间问。

“吃饭!菜要凉了!”碎碎用筷子敲男朋友的头,刷着紫色睫毛膏的大眼睛一阵乱眨:“哪那么多话?”

晚上李维夕加班,碎碎穿着沈霄买给李维夕的男士睡衣和男朋友趴在大床上,被子透着一股淡淡的樟脑球的味道,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话。

“李默夕,你哥肯定有女朋友,而且已经那个那个了。”

“你怎么知道?”

“你们男人就是傻,这都看不出来,你瞧他那气色,准有爱情滋润。还有,一个大男人住的屋里,放那么多保险套干吗?”

“我哥不是那种人”对于女友的推测,李默夕只觉得还有很多疑问:“但是他和这房子的主人,关系绝对不一般!”

“你猜谁会有这种房子?”一遇到问题,女人们就喜欢毫无根据的猜测,这是她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乐趣:“看架势……说不定是黑社会呢!”

“天底下哪来那么多黑社会?你以为看香港枪战片呢!”李默夕捏碎碎的鼻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碎碎就开始抡起拳头砸李默夕卧室的门:“谁说不是黑社会,你看,你快看!咱们让人给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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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霄的事本来办得挺顺利,他有点想他,不过还是忍着没有给小邮差打电话。万一那家伙的弟弟问起来,李维夕笨嘴拙舌的,肯定解释不清楚。而且自己确实需要放松一下,虽然有那么一点点罪恶感,但是现在是在国外,所以享受一下特殊服务李维夕和沈家的那些人也不会知道的。

这回他挑了个金发的男孩,白种人的皮肤和东方人的确有着很大的区别。那种肤色,惨白惨白,不含任何色素的沉淀。男孩的肩一耸一耸,很陶醉的用嘴伺候着他,唇齿撩拨,娴熟地为他戴上安全套。两个人都很投入,这种淫糜的前戏,对于一向很会享受的沈霄来说,太难得了。

外套里的手机忽然唱起了巴巴爸爸,这是沈霄专门配给李维希的铃声,他觉得这音乐很配傻瓜。

沈霄试图在不停止现在正在做的事的情况下往外套方向移动,这无形加大了金发技师的服务难度。他的嘴里发出不满的“呜呜”声,但是还是很尽职尽责地含着没有松口。

“喂?我现在正在开会!”沈霄尽量忍住不发出其他声音,然后快速结束这次谈话。

“沈霄,你朋友来找你了,他说他叫——刘伟航。”

“靠!”沈霄这一惊吃得不小:“李维夕,那别害怕!我立刻订机票回去!”

小邮差这边只听见了这一句话,剩下的就是忙音……

半个小时后,沈霄扔下了那位金发男孩,焦躁地坐在回程的飞机上。手里细长的打火机在五指之间上下游移,他现在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刘伟航,你要是敢动李维夕一指头,咱们之间可就不只一笔血债了!

28

半个小时后,沈霄扔下了那位金发男孩,焦躁地坐在回程的飞机上。手里细长的打火机在五指之间上下游移,他现在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刘伟航,你要是敢动李维夕一指头,咱们之间可就不只一笔血债了!

他在脑子里设想了回去后可能看到的几十种结果,最坏的不过就是为小邮差收尸;最好的他倒是想象不来,可是他偏偏没猜到会是眼前的这个样子。

住宅区的铜质欧式雕花大门处,几个人正围着一个卡车,卡车上是北方这个季节大多数人还品尝不到的水果——西瓜,气氛无比祥和。

一个比李维夕略高但明显还年轻一点的男孩与另一个看上去很斯文的三十多岁的男人争论着什么,或者说,是学术性的讨论着什么更为准确。

“对不起,今天走得急把秤给拉下了,所以论个卖。大的三十一个,小的十块”拿着手机的瓜贩一脸奸笑。

“既然这瓜论个不论斤,我觉得还是买大得比较划得来。”

“小伙子,你确定?大的可要贵三倍呢!”男人笑着推了推细细的镜架。

“大的比小的值。”

“为什么?一般人都会拿小的呀,你给我个理由。”

男孩双手抱在胸前,一只手抵着下巴,沉默了一会儿:“你吃瓜吃的是什么?吃的市容积不是面积,那小瓜的半径是大瓜的2/3稍弱,容积可是按立方算的,小的容积不到大的30%,当然买大的赚。”

男人把眼镜摘下来,从西裤口袋里取出一块叠得整整齐齐的真丝小方帕,在本就没有灰尘的镜片上擦了又擦,摇了摇头:“你算的不对,那大瓜皮厚,小瓜皮薄,算容积恐怕还是大的吃亏……”

“错!那小瓜皮虽薄,但同样的价钱,却是有三个瓜的瓜皮,大西瓜只有一个的,哪个皮多你再算算表面积看?”

“别算了~李默夕你跟客人争那个做什么?快过来吃瓜。”蹲在地上的李维夕举着牙大西瓜,很有主人风度地让着大家,其实他已经快撑得吃不下了,看看他和碎碎脚边的那一对瓜皮就知道了。不过,他从心眼里认同弟弟的想法。不光是因为那是自己的弟弟他就向着他,他能算清这个账更是不太可能,这样想纯粹是出于一种“持家”的本能。就好比在超市里,不论是沐浴露还是色拉油,一般都是大桶的比小桶的划算那么一点点。所以以此类推,纯朴的李维夕认为,便宜的——就是大的。

沈霄踱过去,拍拍眼镜男的肩:“刘伟航,好久不见啊!”

“嗯?沈霄,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不是说了……”李维夕扔掉手里的瓜皮,紧张兮兮用自己的身子去挡李默夕的视线,好像这样,那两个不该遇上的男人就可以互相看不见对方。

其实他的担心有点多余,因为此时沈霄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位看起来很和气的刘伟航身上。

“老朋友来看我,我当然要急着赶回来了!”说实话,谁都看得出来,沈霄的表情一点也不像见了久违了的朋友后所表现出的那种发自内心的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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