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心中的一只猫+番外——明仔
明仔  发于:2011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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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我也拿了本书,躺在床上看。方晨的身子立刻靠了上来,猫夫的身子也下意识地滚到了我的小腹上。

两个温暖的热源传到我的皮肤上,我终于明白这两只贪恋肌肤温度的猫的寂寞,也没再疑惑,在腰下垫了个枕头后,便静静地看书,度过了新年的第一个上午。

也许我本该问他为什么昨晚要做那样的事,也许我该狠狠地教训他小孩是不能随便开这种玩笑的,也许我更该为了他的将来着想,一脚踢他出门,再也不让他碰我一下。

可这天我什么也没做成。本该是新的一年新的一天新的一个开始,结果,我不但让这个少年更加依赖自己,也让自己……更加倾向这个少年。

看着书的时候,我忽然理解自己梦到叶漠北笑容的原因。

这个人与他是那么的不同,无论笑容无论性格无论外表,我却容忍了他的一切,就像当年我爱着叶漠北的一切那样。

我在潜意识里在寻找着他与叶漠北的相似之处,以便找出自己太过关注他的理由。结果,梦醒之后,却只是更加清醒地看到他们的截然不同。

我不明白自己喜欢上两种完全不同风格的人的理由。

只是当这个少年靠着我身子看书时,我才有些明白,无论是他的寂寞专注还是他的倔强高傲,那些东西糅合在一起的方晨,是我无法抵抗的。

如果说真正爱上叶漠北花了我好几年。那么爱上方晨,恐怕只需要再过半年。

我拿着书的手有些抖,为可预见的痛苦的未来而恐惧着。

靠着我的头往下沉了沉。方晨居然睡了过去。

猫夫呈大字型,就睡在他的脑袋旁。

我愣了好久,扶着额头,心想,还是认命吧。是庸人自扰还是畏缩不前,这些都无关紧要了。这个少年目前需要我,我也舍不得推开,再糟糕的事情都已经发生,那就再等高考过去后,一并清算吧。

他还小,也许会后悔的。我太老,他更会后悔的。我是男人,他一定会后悔的。

我这么安慰着自己,也慢慢地合上眼,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居然已经是下午。方晨抱着我的腰,睡得香甜。床头柜上堆满了厚厚的一沓试卷和参考书,估计这小子又在我睡着的时候写了不少东西。

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根本不会想到他能像现在这样勤奋。

本想安静地下床,结果手机响了。方晨睁开迷迷糊糊的双眼,看我没走,就抱得死紧继续睡了过去。

我连忙接通电话,小声地应答。

居然是妈妈。

我听着她老人家久违的声音,有些发懵。

放放,最近怎么样?工作好吗?吃得好吗?天气冷不冷?那边的气候跟家里不一样,没有感冒吧?

开始仍是不免小心翼翼,到后来,变成了熟悉的叨念。

我只觉得脸上发烫,眼眶发疼。

我多想跟她说,妈,对不起,我身旁就睡着一个男人,并且还未成年。

我是个罪人。

可显然不能。我笑着一一回答了她的问题,说到最后声音都有些哽咽了,连忙停止。

方晨又睁开眼,抬头看向我。

微微侧开脸不让他看到我的表情,我捂着话筒吸了吸鼻子后,才跟那边的人说:好得很呢,别担心。过来?先别过来吧,最近我工作忙,可能没空照顾您。这个城市太大了,您老人家一个人会住不惯的。

到底是我的母亲。听我用这样的声音这样回答,就再也没追问下去。

父亲拿着扫把痛打我甚至骂我神经病的惨痛,让大家心里都留下了阴影。我不希望她看到我时眼中流露的心痛,她估计也不希望看到我为了迁就他们而强装的微笑。

久违的电话很快就断了。

方晨没再睡觉,撑起身子,慢慢地问:是谁?

我隔了好久才回答他。

方晨抿着嘴,隔了好一会,才把脑袋抵在我的肩膀上,低低地说:“总能回去的。”

我闭着眼睛点头。

总是能回去的,只是到时又是怎样的一副光景?

第 15 章

日子还是一天天的过。

秦丝丝的兽医店终于找到第二个兽医,结束了起早摸黑的忙碌日子。琳琳终于在大年二十六的时候,“勉强”点头答应了禽兽的求婚。我的工作虽然没开始多久,然而领导塞到我怀中的年终红包居然超出了预期的厚度。方晨的第一次模拟考在大年二十七的时候拿到结果,据说方晨他爸听到秘书转告他的班导喜极而泣打过来的恭喜电话后,本订在四星级酒店的年终晚宴硬生生地给人家喀嚓掉,搬到了全市最贵的五星级饭店举行。

年二十八的时候,秦丝丝跟琳琳都回到了我们从小长大的那个城市过年,虽然他也想帮我订票回去,可都被我婉拒了。方晨直到年二十八还在我家复习,作业写完的时候,抬头看我一眼。

不回去吗?他是认真地问。

我正在看电影,没回答。

猫夫正窝在我的大腿上,享受着我上下拨动它肥肉的畅快感。

方晨皱眉,凑过来,脑袋还没靠近就被猫夫的肉躯给盖住了脸蛋,

我拎着猫夫的前肢,冷笑:老实点。

这只尝了鱼腥味的“猫”是越来越不掩饰自己掠食的本性,盯着“食物”的眼光有时会发绿。身为食物的我总是要提高三分警惕,才能避免悲剧的再度发生。

方晨愣了愣,我看不到他被猫肚挡住的表情,他自己却伸手抢过猫夫,抱到自己怀里,心不甘情不愿地窝到沙发的另一角里继续看书。

年二十九,方晨终于放假了。原以为他会睡懒觉的我在九点钟打开家门,就看到那个穿着羽绒背心抱着跟穿了羽绒服一样丰满的猫的少年。

去玩。他简短地说了两个字,就开始督促我迅速地穿衣服洗漱然后出门。

被拉出家门才想到问他:“去哪里?”

“约会。”他回头看我一眼,似乎觉得只要他说出这个字我就该明白接下来要去哪里。

我哭笑不得。“那就陪我去买年货吧。”

方晨立刻将猫夫往我家门里扔。

我突然发现一个疑问:“你要出门,还带猫夫来做什么?”

“你要是死活不肯出门,就在你这里浪费一天呗。”他竟然还做了这样的准备。我揉着太阳穴,心想早知道有这个选择,就该坚持己见的。

哪里想到这只总喜欢亮爪的“猫”还会有把肉爪轻轻按在你肩膀撒娇的时候。

猫夫似乎意识到我们要遗弃它,喵呜一声就冲上来,以千军之势抱住我的大腿,死活不肯放开。我想了想,从冰箱里拿出昨晚剩的鱼籽,放到微波炉里加热,刚放到地面上,死死粘着我的家伙立刻松开了猫爪,呜呜地开始狼吞虎咽。

方晨见状立刻将我拉出了房间,我哈哈笑着快速地锁好门,跟着他下了楼。

现在猫夫的体型都是你惯的。方晨下楼的时候指责。

经过两三个月的习惯性散步,本来虚胖的猫夫已经有些肌肉,可是冬天的脂肪确实不容小觑,磅秤的指针不但没逆时针走,反倒顺时针又多了一格。

我皱眉。

天冷,他冷,你也会冷。我随口说了句,方晨立刻扭头看我,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带了些笑意。

糟糕,说错话了。我把眼睛挪开,不去看他。

方晨拉着我手腕的手往下挪,跟我十指相扣。

我缩了。

方晨的眉头挤成川字型。他走了两步,闷闷不乐地说:以后等我再长大一点,看你还往哪里躲。

真让人哭笑不得。可方晨这张带了点青稚的脸蛋确实也是我拒绝牵手的原因之一。

街上的行人特别多。我想起小时候过新年的时候,总是在年二十九年三十的白天,跟着老妈在年货大街上忙碌。红纸、糖果、挂饰,还有金桔树、年花,一样都不能少。七岁的时候就开始跟在她老人家屁股后面搬东西,这时候才知道平日里节俭的母亲原来还能有这么大方的一面。

去年新年是在最茫然的情况下过的,最凄惨,也最孤独。可今年不一样了,虽然同样不敢回家,可心境却有了大改变,那些习惯了的年货自然是要采集够的。

一个人过年,也是过年。

更何况,如今身旁还跟了个令人赏心悦目的少年。

方晨跟那些八十年代末的少年差不多,并不太喜欢那些传统的“大吉大利”字帖,而是喜欢新奇有趣的新年挂饰。可我们这一辈的人更贪恋的是小时候的过年气氛,自然不能少了红纸和吉字,于是就让这小子一个人去挑挂饰,我跟一群师太们挤在摊位上挑选吉字。

等我买好东西的时候,方晨已经拎了一大堆的东西站在旁边。我无奈地说,家里又没有圣诞树,挂不了这么多。更何况,这个年只有我一个人过。

方晨却哼了哼,说:我喜欢看,谁说非要过年才挂,挂一年都可以。

我勾勾嘴角:小子,九月份就要上大学了,你还在我家混啊?

一句话立刻让方晨微挑的眉角垂了下来。他狠狠地瞪我,似乎在恼我泼冷水的行为。

就算上了大学,我也会回来。放寒假,放暑假,只要黎放你不逃跑,我就会回来。他提高了声音,很坚定地说着。

这下轮到我瞪他了。

他总算高兴了,笑意泄了出来:“黎放,读书时我不会放过你,这一辈子都不会放过你。对付你这种胆小鬼,就是要用强的,逼得你正视自己的感情,最后让你根本离不开我。”

啧啧啧!这是十七岁的少年该说的话吗!

你这叫早恋。我冷冷地说。

方晨傲气地反驳:早恋晚恋夕阳恋什么的我都不管,反正恋都恋了,你想逃?没门!

我这下明白了,人为猫爪,我为鱼肉。

那只猫也不知道在水边盯了那条鱼多久,盯上了,一爪就将鱼拍了上岸,然后死死按在爪下。鱼挣扎累了,就只能乖乖地被猫啃得骨头都不剩。

我想退后两步。

方晨却盯着我,很认真地说了让我彻底打消逃跑念头的话:“黎放,就算你不想让我爱你,你难道就不想让自己被爱?”

我又不是圣人。

我当然希望被爱。我当然希望爱人。

可方晨是个直男,或者不管是不是直男,只要想到他家里、我家里的反应,我就头皮发麻。过去就像个噩梦,纠缠不休。

方晨又牵住我的手,这回有拥挤的人群作掩护,光明正大却又隐蔽得极好。我终于没甩开,方晨笑了,笑容让不小心对上他视线的女生立马涨红了脸。

“黎放,你就像个套子里的人,非得把你拽住你才肯从里面出来。不过不要紧,如果只有我拉得动你,那最好。”

如果我知道以后会发生的事,那天我是被十头牛拽住也不会从套子里出来。更不用说任他拉着自己走了一路。

那天晚上家里被装饰得跟春晚现场似的,红火得有些过头,金桔树上被挂满了红包,猫夫蹲在树下,两眼盯着金灿灿的桔子,眨都不眨,所以才没回头,继续研究我俩在沙发上纠缠得过于紧密的行为。

我又被方晨反犯罪了。

如果第一次是失策,第二次就是失足。

当那个少年的手缠上我的腰的时候,有些纤细却力道十足的手臂终于让我意识到:放任一只猫的下场,就是让他长大成老虎。

我咬着牙咽下那些失控的呻吟时,方晨那双黑亮的眼睛深深地盯进我的骨髓里。

那里有着藏不了的喜欢,有着已经萌芽的爱,有着想鼓起勇气的渴望。

方晨终于满意了,那天他笑得无与伦比的好看,像是一只得到主人极度宠爱的高贵的猫,仰着脖子,翘着嘴角,傲气而又满足。

猫夫还是没回头,盯着桔子看了半小时的它终于跳起来伸出爪子来够那些漂亮的桔子。

尽管跳得肉一颠一颠的,尽管每次都只掠下一片片叶子,可猫夫始终没有放弃。

猫的专注度能让人类汗颜。

等我累极靠着沙发坐在地毯上的时候,一个桔子终于惨遭毒爪。

猫夫追上那个滚到一旁的桔子后,并没有吃的打算,反倒是左拍拍又拍拍,最后,甚至将它滚入自己四肢间,然后猛地蹲下,将桔子彻底埋入自己的脂肪间,像只独占欲极强的母猫。

眯上眼假寐的猫夫跟睡着在我腿上的少年竟有几分相似,我苦笑。

我迷迷糊糊地摸着他的脑袋,觉得也许就这么持续一段时间也没问题。他害怕寂寞,所以才会迷恋我的体温吧?也许,哪天厌了,这一切就会结束。也许等他遇上更适合的人,也会断得干脆。

这样就谈不上什么未来了。

我闭上眼,只觉得有些轻松,又有些失落。

第 16 章

那年的春节还是我一个人度过,只是方晨初二一大早就跑来我家了,然后一窝就窝了三天。

他说家里来拜年的人太多,吵死了。

我轻笑,说这时候不是捞红包的好机会吗?

方晨冷哼:现在要那么多钱做什么?反正你又不稀罕我从大人那里要来的钱,等我以后挣钱了再说。

虽然有些难为情,可能让他改正挥金如土的破习惯,还是一件好事。

那三天我列了N条禁令,方晨也许是上次吃饱了,也没抗议我的禁令,只是像从前那样,靠着我静静地复习。

春节后秦丝丝回来时,看到方晨的模样,忽然奇怪地说:这孩子是不是恋爱了?

没敢告诉他真相的我险些拿不稳菜刀。

春天来的时候,猫夫恋爱了。

不,应该说是被恋爱了。

这个只会与食物恋爱的家伙在秦丝丝的店里被一个新来的身材姣好的美短银虎斑看上,只要猫夫一出现,就凑上去,嗅味,磨蹭,亲吻……压倒。

猫夫惨烈地挣扎着,徒长了一身肥肉,只能任由对方欺压。

秦丝丝抓着我的领子哭号:这可是最纯种的美短啊!我花了好多钱才买回来的结果你居然让他断袖!断就断了还跟这只死胖子断!天理何在啊啊啊啊啊啊……

我拍开他的手说:我又不是天理你朝我哭有什么用。

秦丝丝继续哭号:你看他的脑袋多圆多可爱,你看他的毛多顺多漂亮,你看他的眼睛多黑多明亮,你看他的性格多乖多懂事啊啊啊啊啊!

结果还不是断了。我在心里吐槽。

这只被取名为寅虎(谐音银虎)的美短只是瞟了眼哭得没形象的主人,然后继续用全身的重量去欺压毫无反抗之力的猫夫。

我盯了很久,最后扭头问秦丝丝一个非常学术的问题:同性猫怎么交配?

秦丝丝抱着头大哭,苍天啊大地啊猫都断袖啦,就冲出了休息室。

方晨抱着厚厚一沓参考书出现在店里的时候,还驻留在店里的一些女性顾客立刻低声骚动起来。

我抹了把脸,心想这臭小子招蜂惹蝶的能力是越来越强了。

方晨那时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的校服裤,戴着哑红色边框的眼镜,头发剪得层次分明而又清爽利落,一身书卷气再加上抱着参考书的认真模样,着实让人喜欢得没法挪开眼睛。

黎放,我饿了。他说话的时候我还在研究寅虎的臂力。方晨走过来,看到这一幕后,也吃了一惊。

猫夫看到主人,开始喵喵地急促叫唤。

方晨惊讶地问:这母猫怎么那么凶?

我似笑非笑:公猫。

秦丝丝大力地踢开房门,流着泪指控:臭小子快把你的猫带走!

方晨皱眉:被压的是猫夫。

我的寅虎不是同性恋啊啊啊……一百块钱的配种费泡汤了啊啊啊……秦丝丝继续抱着脑袋。

我轻笑:恋爱自由,寅虎又不是你的精/子银行。

方晨拎起寅虎,正跟猫夫亲亲,不,正强迫猫夫玩亲亲的寅虎被拎到半空,非常不满地瞪向这个美少年。锐利的爪子亮出来,眼看就要挠上那张珍稀的脸蛋,我连忙夺过寅虎。

猫夫连滚带爬地冲向主人的怀抱,满心伤痛。

寅虎开始叫唤。

猫夫终于重获自由,开始不甘示弱地朝他反吼。

寅虎在我手里不停地挣扎,我看向秦丝丝:笼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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