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哦了一声,开始切菜。
方晨显然没有做饭的经验,这么大分量的菜单做给猫吃的话还不撑死猫夫,于是我干脆将剩下的鱼子翻炒了一遍,又将青菜加上虾皮炒了,出锅的时候方晨一愣:“青菜不切碎能给猫夫吃吗?”
“你想撑死他?”我笑,将猫夫的饭跟菜放进方晨带来的猫碗里,又将剩下的装进一个饭盒,包装好。“这些拿回去放进冰箱,一天内吃完,吃不完就扔了。剩下这些,是我们今晚的伙食。”
方晨显然没有在这里吃晚饭的准备,有些诧异。
我看他微微睁大的眼睛,以为他不屑:“如果你有饭局就算了,这些菜当做你给我的学费吧。”
“不是……”方晨低低地否认,半垂着眼眸看我手中的一素一肉,“秦兽医他不用回来吃吗?这么点菜不够三个人的吧?”
我一听秦兽医就忍不住噗笑,方晨显然被我吓了跳,我抖着肩膀提醒他:“不要叫他禽兽……秦兽医……”那小子从读书的时候就被嘲笑到现在,嘲笑他的罪人一般是我。
方晨明白了,抿着嘴看我笑得直不起腰的模样,嘴角也微微勾起了弧度。
猫夫在大厅里等不及了,喵呜喵呜地来回打转,走累了,干脆就蹲在厨房门口虎视眈眈,四肢被肥腴的肚子掩盖着,只有尾巴不停地摆动。
“那小子今晚跟女朋友去见家长,自然有饭局。”我将猫碗拿到大厅,放在电视机前面的桌子旁,猫夫立刻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朝这边扑来。
“拿食物来引诱他减肥也许是个好方法。”看着猫夫的身手,我感慨道。
方晨却摇头:“运动后吃的分量比运动减掉的分量多。”
我一边笑着一边将晚饭端上桌,摆了两副碗筷。
始终没有答复留不留下来吃晚饭的少年犹豫了好一会才坐在我对面,拿起筷子。
即便是对着吃饭,我们都没有说话,我想起这家伙除了今天,从来就不怎么主动跟我说话,沉默很久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于是自己也懒得挑起话题,默默地将一素一菜吃完后,收拾碗筷洗碗。
方晨还算懂事,吃完后就主动将碗筷拿进厨房,可惜他洗的碗几乎等于没洗,我又从碗架上拿下来洗了道,这才收拾了东西,回到大厅。
猫夫已经吃得挪不动身子,无辜地蹲在桌子旁,看看我,喵呜了一声。
“啧,这家伙暴饮暴食的习惯要改。”我看看连米粒都不剩的碗,感叹。
“平时袋装猫粮很少吃完的。”方晨坐在他旁边,轻轻地给他按摩。
“那他的体型从哪里来?”我惊讶。
“他吃很多顿,饿了就吃,我每天都很晚回家,早上出门前就倒一大盒的猫粮在碗里,旁边是牛奶和清水,回到家的时候,一般都还会有剩。”
“懒人养猫法啊……”我开始做奶茶。
“……现在已经好多了。所以想给他做好吃点的。”方晨将猫夫抱在怀里,摸着他的肚皮。猫夫的爪子轻轻地挠着他的主人,一幅享受的模样。
等我把冰奶茶做好递到他面前的时候,方晨被我如此优秀的厨娘手艺给吓到了。
“……我听说你是学财会的。”
“禽兽这都给你说了?”他干嘛不去当个街道办主任?
“不是,我问他你是不是助手。”
“……因为我养过一个胃口很刁的家伙。”我没隐瞒。那段过去我从来不认真隐瞒,因为我想证明这一切都过去了,对我来说已经无所谓了,什么旧伤疤的,多揭揭就不疼了。
方晨没有追问,一边安抚着猫夫一边看电视上的节目。
那天晚上方晨虽然学会了猫粮的做法,我还是再三叮嘱:“别做多了,刚开始你做的猫夫肯定不吃,浪费可耻。”
方晨对我直言不讳感到不悦,可我说的事实他确实无法反驳,只好嘀咕了两句“有什么难的”就走了。
后来我们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见面。
那时是暑假,方晨家的猫又没出问题,我又不常去兽医店,肯定是碰不上面的。
后来我接到一个电话,秦丝丝看我走神的模样,约我出去喝酒。
今年的股市情况不错,虽然没工作,我还是挣了几万,我一直觉得这样的日子就这么过下去,没什么不好的。比起从前,拼死拼活地加班卖命,挣来的钱有一半在发霉,这样小康的日子,我很知足了。
我跟秦丝丝说,就这么老死在这个城市吧,我不挪窝了。
只要没有人逼着我离开,我就跟你一起在这个城市扎根吧。
秦丝丝说,谁有空逼你离开呢,好好过你的日子,在这个大城市,谁都不是一个角儿。
我笑着哭,对对对,没有人能注意到我,最好。
秦丝丝却反对,你总要找个人陪你。
我一抹眼泪,不找了,找谁都受罪,何苦呢。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幸福,日子不都是将就着过的,自己舒服就够了,两个人看起来都舒服的话,其实总有一个人在受罪的。
秦丝丝盯着我,那你不寂寞?
废话,当然寂寞了。从前有人在你想疯的时候陪你疯,你哭了他陪你笑;睡觉的时候就在你手边,手欠了就去摸摸他的耳垂;做饭再无聊,想到他吃得幸福的模样就觉得有聊了;看电影的时候就算口味不同,也能吵个小架调剂生活……
可是,这个社会,同性恋是受罪啊。
禽兽,我怎么就不能喜欢女人呢,喜欢女人多自在啊,要真能喜欢,我早有一打小鼻涕虫跟在后面了。
秦丝丝笑着给我斟酒:你要喜欢女人,现在早就成企业家女婿了。
我也笑,眼泪跟笑容一起出现。
那天的啤酒到底喝了多少瓶我都不记得了,我只记得秦丝丝在取车的时候,我看到了被男生女生围在中间的方晨。
对方似乎刚从附近的酒吧里出来,头发上挑染的红色在灯光下有些扎眼。我的视线再次跟他相撞,靠着灯柱勉强站着的我露出了一个不算很潇洒的微笑。
方晨还是那么冷淡,只是看到我的时候,居然拨开人群走了过来。
我打了个酒嗝,对站在面前的他说了些很不客气的话,他咬着下唇,表情是明显的不高兴。
我已经记不得自己说了什么,只记得秦丝丝把我拉走的时候,方晨说了句“黎放你根本就什么都放不开。”
一语中的。
这小屁孩什么都不懂,却能误打误撞地找到我的弱点。
秦丝丝的女友说,她一个好朋友是做贸易的,跟一家公司谈判怎么也没有进展,想问我能不能在下次谈判时一起过去,毕竟我曾经在这一行还算专家。
我犹豫了很久,毕竟太久没有碰本专业。
秦丝丝女友又说,分红很高。
我立刻点头。我想在这个城市扎根,就必须买房。
那天天气很热,可我还是穿着压在箱底的那件最高档的正规西装,系上领带,把黑框眼镜换成哑银框的,刚出门,秦丝丝就在那里大呼小叫“会生金蛋的贵族鸡出世!”
我当即就用公文包狠狠地给了他一下。
谈判很顺利,秦丝丝女友后来转述她朋友的话,说是一点都没有生疏的迹象,反倒像积累了多年的才华,瞬间爆发一样让人瞠目。
我大笑。又不是能量炮发射,再说,这一炮出去,内堂再度空虚,下次蓄满力量又不知要等到何时。不过心里当然有些得意。
那天,穿着西装在街上走,简直是受罪。可出租车全都坐满了人,无奈下,只好在路边找了家咖啡厅,等太阳没那么猛烈再出去。
如果这叫命运的话,我真的无话可说。
被朋友夹在中间的方晨正一边玩着PSP,一边咬着卡布奇诺的吸管,似乎对朋友间的话题毫无兴趣。
我点了杯焦糖玛奇朵,点单的服务生看了我几眼,估计很少看到这种企业战士喜欢喝这类的甜品。
发现方晨后,我往里面挪了挪屁股。
不是怕,而是想不起自己那晚到底说了什么得罪人的话,免得见面尴尬。
可少年从洗手间返回的时候,还是看到了我。他皱着眉头站在离我只有两张桌子距离的地方,我尽量当做没看到,视线挪到窗外。
有时候人为了逃避,总是能做出极幼稚的行为。
黎放。他出声叫我。
我挣扎了好一下才扭头,朝他笑着打招呼。
他走过来,一屁股坐在我面前。“你工作了?”
“嗯……啊,不,是替人打一个临时工。”我挥挥手,让服务生给我再上一杯玛奇朵。
“临时工都那么高级,看起来像是哪家银行的精英。”他嘲讽。
我其实对自己斯文败类的外表挺有自觉,勾勾嘴角解释:“人靠衣装,压箱底的。”
方晨没再吭声。他主动开口已经算难得,多说两句话似乎都像是要他的命。只不过他的眼睛一直都很认真地盯着我,像猫一样专注的眼神让我始终不能习惯。
焦糖玛奇朵是一起端上来的,他撇撇嘴,说这么甜。
我笑。“不喜欢就拿去给你那边的朋友,我再给你点别的?”
“凭什么要你无故请我?”少年挑眉。
“我工作了,请你们这些小孩是理应的。”
对方却毫不领情,撇撇嘴就走开:“那你施舍给外面的小鬼去。”
“哎哎!你不喝?又不是开水我一个人哪里能喝完!”我连忙叫住他。
“你这铁公鸡,喝不完就倒掉。”他终于露出笑容。
“我难得请你你太不给面子了吧!”这小子!
“我跟你什么关系,要你请?”他冷哼。
我眨眨眼:“我那天喝醉了,是不是说了什么?”他话里的刺我不是没听出来。
方晨这才回身,微侧着脑袋,看着我:“黎放,你到底是为什么来到这个城市?”
我脸色大变。难道我连这些东西都说出来了?
方晨见我的神色,却很坦白地说:“秦兽医说你在这里只有他一个朋友,可我看你以前应该混得很好,既然这样,干嘛抛弃了一切来到这里?”
我呆了好一会,又喝了口玛奇朵压惊,才回答:“为了重新找回一切。”
不想跟小鬼多做解释,我露出拒绝回答后面一切问题的表情,方晨看了我好一会,才走开,回到朋友中间。
有人看到刚才的情形,多看了我两眼,那些好奇的眼光又落回方晨身上,方晨一个字都没回答,于是众人又恢复了嘻嘻哈哈。
我坐不住了,匆忙喝完了玛奇朵就结账,结果服务员却微笑着跟我说:“前面那桌说要帮您结账,您就不用付钱了。”
我一愣,看向方晨,那个少年也在看我,眼神在挑衅。
我不再笑了。往服务员手里塞了张百元大钞,说了句不用找,转头就离开了咖啡厅。
第 3 章
后来方晨还是没出现在兽医店,我开始找工作,原因是秦丝丝有天突然说“黎放你好像发胖了”,
我的天,我可千万不要像那些肥胖宅男一样,最主要的,受他这句话影响,只要一闭眼就会梦到猫夫蹲在我旁边,眯眯着眼,突然嗤一声笑出来,又扭开头。
那叫悲剧。
几天内,XXJOB,XX英才网,只要能投的简历,都投了出去。可我省略了最近三年的工作情况,以至于面试的电话寥寥无几。
我并不着急,却也不爽。虽然知道自己今非昔比,可心底残存的骄傲多少还是有些被现实折磨得隐隐作痛。
秦丝丝跟女友越发黏糊,当两人竟然罔顾房里还有一个巨型灯泡而开始打情骂俏的时候,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看了几秒,当即决定老子要重振雄风。
发蜡、香水、最骚包的衣服,我从箱底翻出这些陈年旧货,抖擞抖擞,全部武装上身的时候,秦丝丝又惊又喜:“你想开了?”
我痞笑:“我到底是个男人,心脏就算被戳开一个洞,下半身还是健全的。”
小姑娘捂着耳朵说黎放你这个闷骚老男人!
啧,只要不是她对象,就成老男人了。
我出了门,直接打的到这个城市最负盛名的酒吧街,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地方没转多久,很快就找到了这条街上最知名的GAYBAR“双关”。
该说这个城市的GAY太过招摇还是太过自信?跟我从前所在的城市不同,这家GAYBAR开在最热闹的正常向酒吧的对面,虽然对面这条街相对冷清许多,可“双关”依旧像一个异类的焦点,被众多热闹的酒吧包围在其中。
出入双关的男人们似乎也跟它所处的位置一样,大摇大摆地搂着同性出入,丝毫不介意对面飘来的探视的眼神。
我在外面看了好一会,忽然觉得自己轻松了许多,也双手插兜,再大方不过地进了“双关”。
久违的酒气香氛,久违的晦暗暧昧,擦身而过的肌肤接触似有意也似无意,即使有伴的人也会不时扭头去寻找下一个对象,单身一人的,更是窝坐在沙发或吧台边,四处寻觅着自己中意的对象。
这座城市不乏美人。我在心里暗暗赞叹。
坐在吧台边的就正好有一个我喜欢的类型,干干净净的五官,眼神却有点锐利,即使坐在那里,也像是一只猎鹰,随时等待捕获猎物。
我这只别有所图的兔子乖乖过去了,猎鹰似乎也挺中意,侧身让开了位子,让我硬是挤了进去。
气氛好得不像话,我暗自窃喜,你看,老男人也是有春天的,这春天来得还浪潮汹涌。
猎鹰搂着我的腰,贴着我的耳朵问:走吗?
肯定走,自投罗网的兔子不就等着这一刻么?我只觉得耳朵发烫,好久没喝酒了,一杯鸡尾酒就让我感到了脚步虚浮。今晚会是我最近难得快乐的夜晚。
我如此笃定地跟猎鹰出了门,醉意让我毫不在意腰上搭着的手。看吧,看就看吧,这里没有我认识的人,这是一个陌生的城市,即便被人侧目,即便有人指指点点,也没人会知道,我叫黎放。
我想着想着居然笑了出来。
“黎放?”
眼皮一抬,那花花绿绿的霓虹灯下,一个挑染了红色头发的少年正站在那里,即使在一群花容月貌的小女孩之中,也是最好看的。
我心脏几乎要停止跳动。
“同性恋耶!”“真的假的哦?”“哎,那就是GAYBAR好不好?!”小女孩们用着从台湾剧里学来的腔调小声议论着,不时回头看看我,又看看少年。
刚才还理直气壮的黎放不见了,腰也稍稍地避开了那只手。
我觉得我不是心虚,我是不想对未成年有不好的影响——虽然正常的未成年是不会出现在酒吧街的。
方晨盯着我,那双跟猫儿一样直白的眼神让我觉得那些自我安慰全是徒劳
这下可好,兴致全没了,就算现在去酒店,满脑子也只会是他这双眼睛,莫名地会让人产生内疚感。
猎鹰是聪明人,见我脸上进退为难的神色,立刻松开手,拍拍我的肩膀:“下次有机会见,我挺喜欢你的。”
我也喜欢你,真多亏是你。我苦笑。
小女孩们见没好戏了,骚动着要将方晨往另一家酒吧带,方晨没动:“你们先走,我有事跟他商量。”
我轻轻叹气,从兜里掏出一根烟。以前从来不在店里抽烟,也不在他面前抽烟,只是此刻不抽烟,难平复心里的混乱。
方晨走过来,微仰着头看我。这小鬼应该十六七吧,个头比我矮了半截,如果后面这两年不注意,一辈子就这么娇小下去,挺可惜的。
“你是同性恋?”他果然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