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羊降狼记(半缘君)卷一 冰上疑案+番外——梨花烟雨
梨花烟雨  发于:2011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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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如漫天的乌云刹那间都被风吹散了。夜千度原本阴冷森寒的笑立刻就转变成了白痴无比的喜悦笑容,对刚才还喊打喊杀的燕留白也立刻变得前所未有的客气:“哦,留白你坐啊,站着干什么?柳絮,赶紧给留白上茶,这点眼色都没有,养你们是白吃饭的啊?”他中气十足的吼。

燕留白翘起二郎腿,颇不屑的盯着那笑得一脸阳光灿烂的男人,心想造化弄人啊,多么优秀的魔宫宫主,竟然被傅苏那么一个要脸蛋没脸蛋要身材没身材的笨蛋给勾了魂,真是天妒英才啊。不过现在不是同情他的时候,要我的银子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你也不要怪柳絮姑娘了,毕竟再勤快的人,也不愿意给一个已经被她主人判了死刑的死人上茶吧。”燕留白慢条斯理的道:“哎呀夜千度,你知道吗?我被你吓得到现在心还跳个不停,我看啊,如果没有什么东西压惊的话,我可能就需要发泄发泄了,恩,找傅苏谈谈天说说话或许是个不错的办法,你觉得呢?”话音未落,面前立刻出现了一张十万两的银票,伴着夜千度春风般的柔和声音:“哦,这一切都是我对留白的误会引起,理应是我帮你压惊才对,就不知这张东西有没有那个分量呢?当然了,以后笨笨那里,你还要继续努力,民间俗语说娶个老婆好过年,我可是很想在过年时候将这件事情解决呢。”

作者有话要说:惭愧的对手指:继续白

第三十三章

燕留白痞痞的一笑:“这个啊,简单,包在我身上了。啊,对了,刚刚你说那把玄铁刀在市面上最起码也值一万两黄金是吧?我觉得那把刀不错呢。”他双眼精光闪闪的望向那把刀,恨得夜千度牙根儿都痒痒了:这个贪得无厌的家伙,老天爷怎么也不降个雷劈死他。表面上却一脸微笑的将刀推到燕留白面前:“宝刀赠烈士,既然留白喜欢,这把刀就先寄放在你那里些日子,将来事情成功后,你就留下,一旦不成功嘛,我可事先声明,还是要收回来的哦。”哼哼,你想不费吹灰之力就贪我的钱,也不看看我夜千度是什么人。

燕留白是叫来竹叶青,才把那把玄铁刀抬回自己房间的,一场风波就这样解决了,事后他经过反复思索,决定还是呆在这里比较好。因为夜千度这个人虽然很可怕,兴起杀机的时候绝对不会去想你是他的朋友之类的可以让他心慈手软的借口,但呆在这里,可是随时都有大笔大笔银子可拿的,而且只要自己和傅苏保持一定距离,就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了。

傅苏吃完饭,发现夜千度和燕留白都不见踪影,于是开始挨间屋子的找寻,最后终于在花房里找到了夜千度,他觉得很奇怪,因为夜千度绝不应该是一个喜欢花的人,在自己房间里那盆名贵的什么什么赛牡丹的,他从来都是看也不看一眼的。

夜千度正在对着那一片水仙发呆,听到身后脚步声响,他温柔的回头,看傅苏只穿了一件夹袄就过来了,不由得摇摇头笑道:“你啊,除了贪吃之外,什么时候又摊上迷糊这个优点了,小心着凉难受,到时候就吃不到什么肘子猪耳朵了。”一边说,一边将自己身上的白狐狸皮披风解了下来,系在他的身上。

傅苏手忙脚乱的拒绝,一边辩解道:“恩,不会,我不会觉得冷了,以前都冻习惯了,倒是你,富家公子一个,不穿的多点会着凉的。”他忙着向下解那狐裘,却被夜千度按住了手,听他淡淡的道:“我有内功护体,就算三九寒天不穿一件衣服的在冰天雪地里跑,也不会觉得冷的,这就是武功的奥妙了,改天闲下来,我也教你学武功。”其实他是要让傅苏踏上修炼之途,毕竟一旦自己的修为封印解开,是要飞升仙界的,到时傅苏如果没有修炼,就不可能再和自己在一起,这点可是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了的。

傅苏惊喜的点头:“恩,好啊,我一直都想学武功,可是拜了几个师傅,教我不到三天就都说我太笨,一个个都走掉了。”他忽然瑟缩了一下:“不过,我好像真的很笨,千度,你到时候会不会被我气得吐血?我的师傅们都说能教满我一年的人,肯定会吐血而亡的。”

夜千度想一想傅苏平时的所作所为,头开始隐隐作痛起来。他想那些师傅们真是慧眼如炬,他们说的恐怕一点儿都不错,自己想教会笨笨踏入修仙一途,恐怕要费点儿周折,不,恐怕还不是费一点儿周折就能解决的。他叹了口气:没办法,谁让自己就爱上了这么一个笨蛋呢,那些事,到时候再说吧,反正在人间,他还会呆个百八十年,慢慢来,不急。“

傅苏披上狐裘后,身上果然一阵温暖,他看了看夜千度:“你不冷吗千度?真的不冷吗?”见他肯定的点头,他歪着脑袋认真的问:“那你穿这狐狸皮干什么?你不是不冷吗?”

夜千度又叹了口气,自己看上的笨笨还真不是普通的笨。想起早上他看自己雪中舞剑竟然看的呆掉,他嘴角边又漾出一丝无比温柔的笑,搂住了傅苏道:“你不觉得披上这件狐裘,会凸显出我出众的高贵气质吗?不觉得我身披狐裘的样子要比平时更加英俊耀眼吗?”我就是为了诱惑你这个笨笨的心才穿的。他在心底里加了这么一句。然后就见傅苏一脸诚挚的摇头:“不觉得啊。”

夜千度身形一顿,觉得一口血就要从心中向外喷,好在在喷出来之前,傅苏继续诚挚的道:“我觉得你即使不穿这件狐裘,也已经非常高贵优雅了,而且你真的好英俊啊,比天上的星星还要耀眼,有时候你流露出来的气势,简直就是一个天生的王者,难怪你可以成为魔宫的宫主,因为你实在长的太好看了。”他很认真很认真的看着夜千度,很由衷很由衷的说这番话。

夜千度以手抚额,几乎是呻吟着的小声道:“笨笨啊,似乎……这个当上魔宫宫主和长成什么样子没有直接相关吧。”

傅苏没有听见他这句话,看着眼前的花海,他惊讶的叫道:“啊,我从来不知道咱们风雅山庄有这么大的花房呢,和花小哥儿的比起来,只怕还要大几分,千度,难道你也做卖花的生意吗?”

夜千度摇摇头:“我的每座行宫里都有这么一个大花房,不是为了卖钱,就是为了给各个屋子里摆设用的,在魔宫里,那个大花房比这个还要大呢,过年的时候,走到哪里都能看见一盆一盆的绿色树木和一些名贵的花卉,喜庆极了。”他忽然转向傅苏:“恩,苏苏啊,厨房里还剩下几个猪肘子?几只猪蹄?几条鱼了?”

话音刚落,傅苏就滔滔不绝的道:“啊,这个你问我就算是问对人了。刚刚我才从厨房出来,还剩下六个肘子,十八只猪蹄子,活鲤鱼剩下二十多条,都是两斤多重的,死鲤鱼还有三条,周师傅说是今天中午和晚上要红烧的。草鱼没有活的,只剩下两条了,但都在三斤以上,对了对了,还有六条鲈鱼,龚师傅说这可都是难得一见的美味……”他滔滔不绝眉飞色舞的说着,一边用手拼命的比划。

夜千度又叹了口气,果然如此,谈起吃得来,傅苏没有什么不知道的。忽听一个爽朗的声音笑道:“啊,夜庄主和县太爷过来了,你看看,这人老就是不中用,我刚刚在外面倒腾花土,隐隐约约就觉得这里有人声,却是听不真量,呵呵,来的迟了。”

傅苏惊喜的上前,看着推着轮椅的老人,大声道:“老爷爷,你在这里生活的还好吗?哦,这些天因为一个案子,我和千度都比较忙,所以也没顾得上来看你,你吃得好吗?穿的暖不暖和?屋里有没有炉子?”

那个老人就是之前他们在路上捡到的叫花子,只是此时他已经根本不复之前那褴褛颓败的样子,满面红光闪烁,闻言朗声笑道:“托县太爷的福,小老儿到了这里,简直就像是到了天堂一般,不但吃得好穿得暖,屋里暖洋洋的就像春天一样,而且最重要的,是竟然有这么一大片花儿让我打理,呵呵,我是最喜欢花的了,以前做叫花子的时候,虽然吃了上顿连下顿都没有,但我只要听到哪里有什么花展或者奇花异草,就算爬也要爬过去的,呵呵,没想到夜庄主这里的花卉,比小老儿这一辈子见到的还多,哈哈哈,在这里哪怕住上一天,我也死而无憾了,何况现在我的身体硬朗着呢,天天闻着花香,哎呀,我简直不知该如何感激夜庄主和县太爷了。”

夜千度淡淡笑道:“这没什么,你过的习惯就好。”他拉着傅苏在花房边上的两张椅子上坐下,有一个负责在花房服侍的小丫头奉上香茶。那叫做陈花子的老人一打开了话匣子,就收不住了,和傅苏说一些他经历过的关于花卉的趣事。这些话题本来夜千度是不感兴趣的,但他见傅苏听得双眼放光,那副样子真是可爱憨厚到了骨子里,心里微微的一荡,暗道让他们再说一会儿吧,反正自己也不急,等说完了再问那个问题也是一样的。

却听陈花子刚结束一个话题,又开了一个新的,神秘兮兮的问傅苏道:“县太爷可知道这世上最神秘最美丽也最价值连城的花是什么吗?”说完见傅苏摇头,他自豪的笑道:“说起这奇花,老花子我是无缘得见,但我总是知道它的一点来历。传说在天竺,有一种千瓣兰,据说那兰花是三十年一开花,一旦开花就三年不败,它的花朵大如小盆,足足有几千片花瓣,瓣瓣的颜色都不一样,可说是将世间的颜色都集齐了,而且异香扑鼻,隔着老远就能闻到。就算是心情再烦闷的人,只要闻了那花香,就会心旷神怡豁然开朗,将所有的忧愁烦闷一扫而空。”

傅苏失声笑道:“果然是传说,世间哪有这样的花啊,我是连听都没听过的。”一语未完,陈花子已经急道:“我之前也是和县太爷一样,以为这是人杜撰出来的。别说你没听说过了,这世上知道这种花的人恐怕也不多。恩,对了,那个燕师爷他就知道,有一次他到这花房里来,我和他提起这种奇花,他竟然是小时候就知道呢,言谈起来也深以不能见到这奇花为憾。”

作者有话要说:案子的线索到了这里,大概已经有人会猜出一多半了,垂头,我果然是没有推理的天分啊

第三十四章

傅苏惊讶道:“什么?留白知道这种花?还以不能见面为憾?难道这种花真的存在于世间吗?那是在哪里啊?一定是在某个不为人知的绝谷或者无法攀登的山崖吧?”说完那陈花子得意摇头道:“非也非也,那花据说只出现过一次,是三十年前一个天竺富商的家里,之后这花就不知所踪了,三年前,我忽然听说,咱们中原武林的绝公子买了一株千瓣兰,已经快到花期,想来就是那一株,只不过还不等这千瓣兰开花,当朝太子忽然下了一道旨意,让绝公子将这千瓣兰养到开花之日,然后送进宫中。呵呵,小老儿听说这千瓣兰异常的难养,只怕太子殿下也是知道的,因此才令绝公子养到开花之日送进宫去,只是这样一来,慢说那爱花如命的绝公子了,就是换了任何一个人,他也不甘心啊,何况我也听说,那绝公子是费了不知多少的心机,花费了万贯家财,才将这千瓣兰弄到手,哪里甘心送入宫中,可太子是什么人,普天之下除了那位魔宫宫主之外,有谁敢违抗他的命令,又有谁能违抗得了他的命令啊,因此这绝公子也是没有办法,只不过到最后,太子也没得到这千瓣兰,因为绝公子在两年前,忽然连人带着那盆千瓣兰,一起从人间消失了踪迹,呵呵。”

“啊?还有人能在当朝太子的手下脱逃的?”傅苏惊叫,漠无涯在他的心里,那就如同无所不能上天入地的神仙一般,他的狠辣绝情和通天手段早已为凤尊皇朝的百姓臣子们津津乐道,尤其是他六年前,以十二岁的稚龄就能将东宫太子逼迫到纵火自焚,稳稳得到太子宝座的事件,其他的诸如他九岁时就自动请缨上战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等英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听说在六年前他册封太子的大典上,那些见过他的人都信誓旦旦的说,他绝对不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小孩子,不是面貌不像,而是气势不像。

因此当今天傅苏听说竟有人能在当朝太子漠无涯的手下顺利逃脱后,他才惊讶的无以复加。夜千度也挑了挑眉毛,心想绝公子?听名号倒是挺响亮的,不过自己怎么没听说过啊,照理说武林中的顶尖高手没有自己不知道的。算了,回去让秋月报告一下他的资料也就是了。

趁着傅苏和陈花子喝水的空档,夜千度不失时机的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因为他看这两个人的架势,如果自己再不把握机会,恐怕一直到吃晚饭,自己也插不上话的。

“我看咱们这里也养了不少水仙花。陈老爷子莫非也精通于养水仙吗?”夜千度指着面前的一大片含苞待放的水仙问。却见陈花子有些难为情的搓搓手,呵呵笑道:“庄主千万别这么叫,你就叫我陈花子得了,老爷子这个称呼,小老儿万万担不起。”他回头看了看那片水仙,脸上露出骄傲自豪的神色,点头道:“庄主说的没错,其实也不是我精通养水仙,而是水仙这种花儿好养,凡是会养花的人都会养它。不过咱们家这些水仙都是特别的品种,花期长,都在过年开花,耐寒性强,呵呵,等到今年除夕的时候,就可以看见咱们这风雅山庄到处都是或黄或白的水仙花,那股扑鼻的清香就足以让人流连忘返了。”

夜千度心想我这是私人山庄,又不是供人参观的地方,弄一帮子人流连忘返算什么道理。不过嘴上没说,只是沉吟着问道:“既然如此,你觉得如果一盆水仙花正在盛放就凋零了,会是什么理由呢?”这个问题他之前曾经问过花小哥儿,但是今天偶然间走到这花房,不由得就站下了,心想花小哥儿毕竟只是一家之言,也许还有他也不知道的原因呢。因此在外面站了一会儿,才和傅苏一起进来,将这问题又问了一遍。

“啊,说起来也无非就是养护不当,不过能把水仙花给养死了,这人也够粗心的。”陈花子呵呵的笑,听夜千度紧接着追问了一句:“只有这一个理由吗?难道再不会有别的理由。”他摇摇头道:“其他的理由,小老儿倒委实不知了,总不成是有人故意作践花儿,在那土里面下毒把花儿毒死了吧?”

陈花子这本是无心之言,然而夜千度却豁然站起,失声道:“没错,天下的奇毒也多,怎知就没有下在花土里的。”他这样一说,陈花子到愣了,他不过是随便说说而已,哪想到夜千度竟然当真了,张口结舌了半天,刚想讪讪的收回自己的话,却见夜千度猛地拉住傅苏的手,大声道:“走,我们去把十八爷家的那盆水仙给搬回来。”

傅苏被夜千度拉着跑,奇怪问道:“千度,难道你真的怀疑有人在花土里下毒吗?哈哈,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了,哪有人这么无聊,有这种心机啊,再说他为什么要在花土里下毒呢?这又不是在饭碗里下毒可以毒死人,毒死一棵花有什么用啊,而且还会惹人怀疑。”

夜千度不理他,只急急来到前厅,正碰上到处寻找他的秋月,他连忙叫过来,吩咐她道:“你现在就飞鸽传书,让毒手郎君速速赶来。我有要事。”话音未落,人已经拉着傅苏在几十步远的地方。倒把秋月晾在了那里,看着两人的背影直摇头道:“这又是干什么风风火火的,还有一大堆宫内的事务没处理呢。”

第三十五章

傅苏和夜千度一起来到十八爷的家,只见屋内一切如旧,那个花盆却还是在靠窗的桌子上。夜千度冷笑一声,对傅苏道:“看来这个凶手还是很聪明的,他害怕自己来这里后会留下痕迹,干脆就销声匿迹了。”话音刚落,傅苏就撇嘴道:“这有什么聪明的,如果是我,如果事故真出在这水仙花上,我就立刻将这盆花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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