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嫩草真是恨铁不成钢啊,
自己这群子孙辈简直太好逸恶劳,
只懂得吃喝撒欢,一点也不努力工作,
身为祖先,嫩草有义务好好训斥他们一顿。
……什么?不这么玩耍反而会被喜怒无常的主人杀掉吃掉!
望向主人,嫩草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出来南宫乘风是这种人呀。
谁啊?把这么个了解马匹的活宝笨蛋送来当奸细,
这是逆向思考还是啥?
存心要他这英明神武卓伟不凡的广泽王爷活活被笨蛋气死就是了?
那好,这小笨蛋也美得让他流口水,
不如就找个机会吃了小笨蛋收服他,
把嫩草彻底变成为他南宫乘风所用之人。
哈?主人真的像子孙说的那样坏,
被迫喝了酒的下场就是被扒光宰来吃!
这时候当然是逃命重要了,管他会不会触犯仙规,
直接施法变回大白马飞奔逃命去啦!
眼花?马妖?算了!不管是啥,我都还没吃下肚呢!
好你个嫩草,快给我回来!
楔 子
白雾蔼蔼,祥云缭绕,奇花异草遍布其中,神木仙石亦随处可寻——这个恍如人间仙境般的地方,叫做雾隐山。
一千年前,有十二只来自四面八方的妖精到了这雾隐山中,他们都看出这雾隐山中灵气充足,是个灵脉汇聚、有利修行的好地方。为了能
独占雾隐灵脉,十二只妖精是大打出手,直战了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妖精们的这一战整整打了五百年时光,耗去了不知多少道行。而一群方外妖精更是趁此时机一举入侵,企图将他们赶尽杀绝,将这座仙山
占为已有。
十二只妖精先是各自为战,可在五百年大战中都损耗不小的他们纷纷不敌对手,险些被打得魂飞魄散;就在这紧要关头,他们悟出了「单
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的道理,同心协力尽弃前嫌,终于在十二妖联手之下,勉强杀退了敌人。从此之后,他们便以兄弟相称,结下了
深厚的情谊;而十二妖的修为也在一齐抗击天劫的努力下,日益精进,早已是远胜当年。现在,只差最后一步,他们便可成为妖仙了。而
这最后一步就是,答出上届妖仙给他们示下的问题——
一块大约有谷场般大的光滑山石上,齐齐坐着在民间传说中被称为「十二生肖」的妖精们,他们此可正是为了讨论如何对付妖仙大人们示
下的问题而聚集在一起。
讨论虽然热火朝天,却始终没有什么进展,正当领头的黄牛老大感到十分无奈的时候,一张宣纸晃晃悠悠的被一阵轻风带了下来。
顿时,十二只妖精脸上的嘻笑之色被凝重取代,十二妖拾起那张纸后却发现,纸上只有七个字:
问世间情为何物?
山谷中一下子陷入了沉寂,良久,猴子精才重重哼出一声:「问……问世间情为何物?这是什么鬼题,不是说成仙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断绝
七情六欲吗?」
黄牛白了他一眼:「不许对上仙出的题不敬。」只是他心里也觉得颇为奇怪,这题出的有些早了不说,而且也的确很不合常理,论理不是
应该问一些修炼秘术或者飞仙后的打算吗?但是不管怎么奇怪,题既然已经出了,他们就应该尽心尽力的作答才是。
「众位兄弟,既然上仙已经示下,那么我们现在要做的事情就不是在这里大眼瞪小眼了,当务之急是寻找出最正确最完美的答案。我们现
在就回去,用五妖鬼搬运法搬来一些人间典籍,五天内一定要找到标准答案。」
众妖精一起回应,一个个用还不太熟练的步子走了回去——
* * * * *
与此同时,雾隐山下,一对俊俏男子正相偎在一起,漫声吟唱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曲子,唱完了,个子较矮的一个起身来到湖边一块
大石上,只看了一眼就惊呼道:「郝哥,怎么你方才写的那幅字不见了?就是那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的上联。啊,讨厌,一定是刚才那
阵该死的风刮走的,这下一句可千万别丢了。」他珍重捧起下联,那上边赫然七个俊逸有力的大字:「直教人生死相许。」
* * * * *
这五日里,十二只妖精为了那对「情」字的体悟,翻遍了人间的典籍,然而五日后重聚,众妖却都仍是答不出个所以然来。
无奈之下,为了寻求各自对「情」的体悟,十二妖终于还是决定前往人间,各自修行。临别时,十二个兄弟在白云里依依惜别,相约于五
年之后在雾隐山下重聚。并且约定:在人间除非到了性命攸关的紧要关头,否则不许使用法术,自然也不许用法术联络其他妖精。这个约
定,全是为了躲避上届妖仙的耳目;因为妖界规矩,为免祸乱人间,所有妖精皆是不许在人间界出没的,若有妖精犯事,一旦现行,必将
被毁去千年道行,更有可能被打得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一阵风吹来,十二只妖精互相拱手作别,伴随着十二道金光闪过,雾隐山十二妖的传奇爱情故事开始了——
第一章
当今天下,最大的粮商是冯夜白,最大的马商是南宫乘风。
冯夜白精明,南宫乘风奸诈——骗谁也不要骗到他们头上,否则一夜之间,你可能便会由家财万贯变得一文不名,这是所有商人们默默遵
守的一个不成文规则。
但是,如果说一定要得罪一个人的话,商人们是宁可得罪冯夜白,也不肯得罪南宫乘风的。
只因——一旦你得罪了冯夜白,或许他只是大度笑笑,转身将你逼到当裤子的境地罢了;但是如果得罪了南宫乘风,他却会立时撂下脸子
,不用转身就可以让你连条裤衩也不剩,不仅如此,你千万别有什么作奸犯科的把柄落在他手里,如果有的话,那么恭喜你,监牢的大门
随时为你敞开,并不是很和蔼的捕快们则很快就会上门,只因这位南宫公子不但是最大的马商,负责全国的战马供应,而且他还是当今太
后的侄子,御赐亲封的广泽王爷。
其实南宫乘风除了奸诈一点、花心一点、记仇一点、奢侈一点、暴力一点等等众多只有一点的毛病之外,这人还是很完美的,最起码他有
着让所有怀春少女都能够一见钟情的帅气容貌潇洒风度,还有皇家贵戚的身份权势,以及让他挥霍一百辈子也挥霍不完的财富。很多时候
,这些东西能够让人们忘记他所有的缺点。
除了这些优点和缺点之外,南宫乘风还有一个不知道该说是优点还是缺点的性格,那就是雷厉风行。
什么?你说我把雷厉风行这样明显是优点的褒义词说成上述语句很过分?那好,我们试着举例。
某一天,一个商人前来拜见小王爷,只因席上悄悄说了一句:「这畜生,乱吠什么?」,结果被小王爷听成了「这畜生,浪费什么?」。
小王爷当即大怒,心想我好心用丰盛酒菜款待你,你却斥我是浪费。于是悄悄叫来了下人,吩咐将这人在清风城的一切来往买卖都给封死
,然后又叫来了门下擅长三只手的食客,在某个时机将此人的荷包卸下,然后,可怜的商人就一路讨着饭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事后,小王
爷才由仆人的嘴里得知,人家只不过是因为在吃饭时老听见院里的一只狗在叫,忍不住有感而发而已。
所以说小王爷还是很大度的,他弄清了事情的真相后,便既往不咎,将那人的商号全部解冻,只不过人家这一路讨饭的经历,却是再也抹
不去了。
诸如以上例子不胜枚举,伺候南宫乘风的仆人们都知道,只要主子下了命令,就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执行完毕,否则就该他对你执行一些
你绝对不希望尝试到的东西了,例如所谓的家法。
但也正因为如此,南宫乘风所率领的手下,办事效率之高令人咋舌,连当今皇上亲率的旋风劲旅的元帅,都心服口服地声称,即便在瞬息
万变的战场上,自己的部下执行十万火急的军令,也不会比南宫小王爷的手下更快更好。
此时,向来雷厉风行的小王爷南宫乘风,正悠哉悠哉坐在一望无际的莽荡草原上,头上有人给他打着浅黄色的伞盖,面前是一桌丰富的烧
烤食物以及一瓶贡品茅台,眼面,是他最爱的两样事物之一——一群群的骏马。
南宫乘风最爱的就是女人和马,如果他不在府里,而醉红楼等地又找不到他的话,那么来马场找他是绝对没有错的。
「今次这些马,质量倒是上乘,只不过一眼望去,似乎没有什么绝世名驹啊。」南宫乘风慢悠悠地道。
然后他身旁一个十分俊俏的少年连忙上前,陪笑道:「主子,这已经是那些分堂主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搜罗来的了,虽然没有绝世名驹,
可你看看,这里也没有一匹次货不是?」他一边说,一边在心里道:啊呸,绝世名驹,在你府里的马栏里有二十多匹呢,个个脾气和你一
样大,不知费了我们多少心思伺候,还想要绝世名驹,要是绝世名驹这么多,也称不上绝世了。
南宫乘风点点头:「嗯,说的也是,次货倒是没有的,只不过这次是我亲自下令要好马的,要是有人敢在这里掺假,以后还有他的好日子
过吗?所以也不能就因此说他们是十分敬业的。」他悠悠品了一口茅台,心里还是十分惬意的。
* * * * *
马妖嫩草一出了自己落下云头的山林,便看到了这样一幅激动人心的景象。
一望无垠的碧绿草原上,成百上千的骏马后代们结队成群驰骋而过,蓝天白云,玉带般的河水,让马妖嫩草不自禁的就起了唏嘘感叹:
唉,现在的子孙们多幸福啊,可以无忧无虑的在这片大草原上觅食飞奔,哪像我过去,想吃口嫩草都没有,主人每天就知道让我干活,后
来看我病得快不行了,干脆扔在山脚下让我自生自灭,若不是被飞马师傅收留,并传授了修炼之术,我早就成为幽冥中的一缕孤魂了。以
至于下山后,给自己起名字都叫嫩草,就盼着能吃上口鲜嫩的绿草。
嫩草一边感叹一边背着手慢慢走着,看看这边的一群子孙,再看看那边的一群后辈,然后,他开始觉得不满了。注意!不是嫉妒,是不满
——
这些孩子们现如今怎么养成了这种骄奢的毛病呢?大口大口的鲜嫩草叶吃着,却只知道撒欢儿奔跑,连点货物粮食都不驮,唉,如此下去
怎么得了,不干活的牲口,迟早要被主人或杀或卖,反正是不会有好结局的啊。
嫩草想到这里,决定要好好的给这些不懂事的后辈子孙们上一堂思想教育课,要好好的教导他们,既然是牲口,就要守牲口的本分,少吃
草多干活,如此方是长久保命之道。嗯,就当作自己下界一场,为子孙后代们做点贡献吧。他想到这里,抖擞了抖擞精神,就用马类的语
言长长嘶鸣了一声。
南宫乘风一口酒还没下肚,便从舒适的座椅上猛然翻了下去,只吓得身后一众伺候的下人们面如土色,只不过还不等他们上前赔罪,就见
这黑心的主子竟然自己爬了起来,一迭声地叫着:「好马,名驹,绝世的名驹啊,快……快跟本王过来,我……我一定要找到这匹绝世的
名驹。」
他实在是太兴奋了,以至于完全忘了自己一贯的优雅形象,直挥舞着那两只保养良好的爪子,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激动之情。
嫩草乃是千年马妖,那声嘶鸣的威力,比百兽之王还要大。群马们听见这一声,立刻都撒开蹄子向嫩草聚拢,不到半刻钟,草场上便形成
了一个以嫩草为中心的大包围圈。
「你们不可以这样啊,身为一匹有主人的马,你们怎么还能这样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呢?这样迟早是会被杀掉的啊。我们做马的,少吃草多
干活,这是多少前辈们用生命证明了的保命之道,像你们这样成天就知道撒着蹄子飞奔,总有一天会被宰了吃肉。」
嫩草慢条斯理的向后代们讲述着大道理,他的性子一向都是慢吞吞的,因此也是十二妖精里除了老牛之外最稳重的一只妖精。他向群马们
讲述了自己一千年前的悲惨经历,立刻引起了马群的共鸣,一时间嘶声震天,众多马匹仰着脖子撩着蹄子诉说自己的冤屈。
「前辈啊,不是我们不干活,而是主人也没让我们干活啊,我们从出生就一直是这样生活着的。」
「没错没错,前辈啊,你没进过那座叫王府的地方,那里面有一个马厩,里面全部是特别好特别优秀的马匹,他们的那份排场啊,就连普
通的人也比不上啊。」
「是啊是啊,我听说,就二十几匹马,却要好几十个人伺候呢,不但吃最好的料,还每天都洗澡、刷毛,冬天有暖炉,夏天还有人扇风,
夜里都能吃好几顿最上等的草料。」
南宫乘风和他的一众下人们呆呆看着那万马奔腾的场面,耳膜都差点被那群马发出的长嘶声给震破了。
「拿……拿鞭子来。」南宫乘风激动得声调都变了:能让这么多马齐聚此处,同仇敌忾示威的,必然不是凡马,刚才那声嘶鸣也必定是被
围在中间的神驹发出。
他觉得自己的身子都有些发抖,难道……难道自己竟然有幸能够见到西域传说中,居于绝顶悬崖上的那种飞马吗?相传,汗血宝马就是它
们和普通的凡马交配所生下的马驹。想到这里,他就更激动了。
旁边的仆人恭敬递上鞭子,就听南宫乘风长啸一声,接着那千匹聚集在一起的马匹呼啦啦一下四散奔开,几声嘶鸣响起,南宫乘风当然听
不懂,但是嫩草却听明白了,马儿们是在告诉他:主人来了,主人的命令它们是不敢违背的,如果跑慢了,会被残忍的杀掉。
南宫乘风的眼睛瞪得有若铜铃般大,看着围在一起的马匹逐渐减少,他的心也越提越高,手中举起鞭子,他要抓紧最后那丝一瞬即逝的机
会,务必要将这匹神驹一举成擒。
最后一匹马也终于跑了开去,南宫乘风大喝一声,拧身上了半空:「就是现在!」他意气风发地吼道,接着闪电般出手,长长鞭子便呼啸
着划了一个圈,准确无比的向草丛中那团显露出来的物事罩去。
「咕咚」一声,武艺精湛的南宫小王爷以一个十分不雅的姿势跌了个狗吃屎,再次让他身后仆人们的心脏经历了一次非同寻常的惊吓。
这不能怪南宫乘风学艺不精,事实上,他刚才的出手十分完美,力道、速度、角度全部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但是……但是唯一没在他掌握
之中的,是那个本来应该是马,但其实却是个人的家伙。
要不说南宫乘风的狠辣残忍还是有限度的,远没有达到人神共愤的地步,最起码当他看见马群中心是个人而不是匹马的时候,他收回了鞭
子,但因为挥出去的鞭子力道凌厉,这样一来,当他收回鞭子的同时,自己整个人也就跌到了嫩草的面前。
嫩草好奇地看着这个跌到他眼前的人,这个人真好看,不是自己伙伴们的那种阴柔妩媚的漂亮,他很英俊,根本不是自己一千年前那个猥
琐的主人可比的,他一下子就对南宫乘风有了好感,伸出一只纤纤素手去扶他,一边慢吞吞地问:「你……你怎么了?为什么会跌倒?是
不是被人打了?骨头受伤了吗?」
「我呸。」南宫乘风暴跳如雷,一个鲤鱼打挺跃起,吐出满嘴的青草:「他奶奶的你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那匹神驹呢?
神驹呢神驹呢?你把……」话音戛然而止,因为他终于看清了嫩草的真面目。
眼前这个人,身罩一袭洁白的纱衣,面色如阳春白雪,明眸如清潭碧波,正好奇地打量着自己。挺鼻红唇,眉如远山,青丝如墨流泻在他
的背上,虽然是坐着的,但仍可看出体态婀娜身材修长,简直就是个不折不拙的绝代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