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一卷 再世为人+番外——WingYing
WingYing  发于:2011年03月02日

关灯
护眼

说实在的,那时候我心里挺吃味。

早知道的,王筝看三叔的眼神挺不一样。打小,就是那个样子。

这一世,我瞧得明白。

三叔对王筝,其实也不一样。

小时候,王筝也有闯祸的时候,连带着我遭祸。任老太对他的期望甚高,罚得重是常有的事,每次到紧要关头的时候,任三爷会从房中走出,轻声说——小筝他们也知道错了,不要罚得过了。

任老太谁的话都不见得入耳,来来去去,只要任三爷动一动唇,任老太从来没有不应的时候。

三叔从来不让人动他的画架。这是我稍大一些,才知道的事情。

那件破事,也挺久的了。

我果然很小心眼。

任老太让我亲自去唤三叔下楼开席,我在任家待了十几年,极少进到那房间,也许是小时候的阴影,也许是我不喜欢那里的气息……敲了许久的门,没人应声。我就怕任三爷又睡了去,那时候景叔告假,我可想不到法子唤他起来。

好在,房里一个人也没有。

只有散落一地的画纸。

有一张恰好在门边,只是笔稿,有些凌乱,只能大概看得出个轮廓,像是个少年。

后来,我回头的时候,才发现他站在回廊上。走廊的灯是微暗透黄的,可他的肤色太浅,脸上呈现病态的白,眼睛是上挑的丹凤眼,发丝已经及肩,就像精致的人偶。他看着我,握着扶手,那薄唇慢慢地吐出——出、去。

出、去。

上一世,我想不通;这一世,我想,或许,三叔画中的人……

其实,他之后也用不着恨我,对我做那样的事,千方百计地逼我入死地。

王筝压根没喜欢过我。

“小少爷,出院手续已经办好了。”

我的眼睛已经能视物,就是有一些时候会恍恍神,画面全部交错在一起。这段时间,王筝盯得比医生还紧,除了禁口,每天固定逼我看色卡,修养了好一些时候,视力估计堪比2.0。

景叔亲自给我办了手续,老何跟见了大长官似的拘谨。

我耳根有些清净,不由得问了一声,“王筝今天没来?”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恨不得,甩自己一个巴掌。

好奇心,也会杀死一只猫。

景叔看了我一眼,我只觉得寒意上升,只听见那机械一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今晚是任氏股东常年宴,老夫人在纽西兰,把事儿交给三爷办了。”

意思是,王筝孔雀是去帮忙了。

我点了点头,见色忘友这档事是男人的通病,我向来大气。

景叔又说:“三爷抽不了身,吩咐我亲自来照看小少爷,还说,让小少爷不要介意。”

……怎么?你说我妒忌?

啊哈,这笑话挺时髦,不适合我。

我在医院待了将近两个月,收了不少礼,全堆一块儿了,刚好能运一卡车。

老何一一点清了,谁让任家向来做足面子,之后该是还要让人回电道声谢。再说,知道我入院的人不多,多是王任两家的旁支,自家人的面子,更是不能拂了。

老何突然想起什么,笑着说:“小少爷,您看我差点把这事儿给忘了。”老何手里忙着,嘴却没停:“就是小少爷您眼睛拆封的前一天,不知道谁在门口放了一个果篮,也没署名,真奇怪。”

我思忖片刻,这才想起,那天突然听到门板打开的声音,却没人说话。当天把这当灵异故事给王筝说了,王筝那反应跟听了冷笑话差不多。

只见老何笑了笑,“那果篮我也实在不敢乱收了,就给了那些护士,您说也真怪的,其中一个小护士说是一个染了一头金发的帅小子拿来的,说是您的朋友。”

我顿了顿。

“我就说奇怪,少爷您哪来那种朋友,不要是扯上了什么奇怪的人,这么搁着也就忘了。”

手中的书,慢慢滑落。

我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拉住老何的手,急急问:“小何你说谁、谁送来的?”

第十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上一世,我老犯一种病。

在王筝眼里,我的毛病不只这么一个,可就这一个是最严重的。其实,自从我掴了王筝一个耳光,基本上他再没有和我说什么话,一般都是公事上的交流。多数时候,他只需要报告,而并不是取得我的同意。

在股东大会上他逼着我签字的时候,他的右手紧紧覆在我的手上,在我耳边轻声地说——我不适合做这一些。其实,王筝是个左撇子。我的指尖在颤抖,王筝的左手揽在我的腰上,慢慢地、牢牢地,抓着我的手,在那份转让书上,一笔一笔写下我的名字。

等他放开的时候,我就像是脱力一样,跌坐回椅子上。

后来的事有些模糊,只依稀记得,王筝那张精致得过分的脸慢慢凑近我。头皮被扯得生疼,领子被拉扯着,就连呼吸也困难起来。

王筝双手压住我的脖子,眼神就跟瞧见杀父仇人一样,看得我胸口比喉咙还疼。

『任祺日!你凭什么置身事外!你以为是谁害我变成这种样子!』

『你就是这种窝囊模样!任祺日,你以为你什么都不争,就清高了么?我要你看看,任家就是因为出了你这自命清高的废物,才有今天这个局面!』

『任祺日!他这么对你,你回来连个反应都没有——你以为这世上就你干净了?看见你这假仁假义的嘴脸,我就觉得恶心!』

仔细想来,王筝说的也没错。我这人毛病太多,最要命的这一条就是窝囊。任氏出了事,我除了眼睁睁地看着手中的股份流出,就是回到家逗儿子。

李玲还在的时候,常在王筝阴着脸甩门步出的之后,捏着我的肩膀说:『总裁,我说你那不是窝囊,整一个字解释——懒。本姑娘我没见过比你更懒的人,连跟人家争都懒的,这世上还真找不到谁比你更认命,过了就过了,这样下去总经理到底要有多少次的更年期啊……』

我总想,认命其实没什么不好。

认命当上老总,才能多拨些款项,支持饥饿三十,还能把住宅后边都辟了,种了一大片的波斯菊园,收集一整套的巴尔扎克钢琴辑——虽然拨的是我的私房钱,园子也没时间去浇几次花,钢琴辑放着长霉生菇。

认命娶了舒媛,才能有了乖仔,把从来没有机会去过的迪斯尼乐园都玩了一遍,还和儿子一起玩了两人三脚,过过做老子的瘾——虽然到后来才知道儿子不是我亲生的。

认命签了转让书,才能保下任氏上下六千人的饭碗,避免国家失业率飙升——虽然我一转身,任氏原来的员工都欢天喜地地庆祝新董事长上位。

可能是就连上帝也看不过我上一世太懒太窝囊太听话太认命,才又让我再活过一次多折腾一回,我总归还能长点智慧。

芯姐上次临走的时候,留下了电话和联络地址,没想到这时候却用上了。

只不过,车上除了老何,又多了两个西装笔挺的保镖。老何有些坐立不安,可能是景叔的脸色太沉。从医院调车出来的时候,景叔难得没拦着我。

这件事我会如实向三爷报告。

小少爷,为了保证您的人身安全,请您多带两个人。

景叔说话和做事一样,一板一眼,很少有商量的余地,瞪直眼的时候,还隐隐带着一股血气。

“小少爷,为了三爷,请您保重您自己。”

我扬了扬嘴角,这冷笑话挺好笑的。

老何还没给任氏工作的时候,曾在报馆打工送报,路认得广。车子驶进上回程辰带我来过的旧区,前边是有些年代的商店街,后边就是住宅区。再后一点就是上次遇事的地方,多是地下娱乐场所,还有窑窟。一直到之后政府提出改建计划,这地方才拆除重建。

这事儿我记得清楚。

十多年后,杜亦捷名下的地产建筑公司和任氏的合作案,其中最大的工程,就在这一区。

再深入一些,车子就驶不进去。我记得这里小径弯道挺多,手里的门号写着B楼五零二,只是单看这几座旧公寓,一时间也分不清楚。老何拿着手帕直擦汗,估计景叔那包涵威胁的交代起了一点作用。老何盯我盯得死紧,就连那两个保镖也紧紧跟着。等我们找到B楼的时候,已经将近一个小时。

老何和那两个保镖原来也想跟着我上去,可哪里有人上门拜访还带着三尊门神的,有时候,任氏小少爷的名号,就是拿来唬自己人的。

特别管用。呵呵。

只不过,上了楼才发现更不好找。多半是没了门牌,要不就前方十号,走到后边又多出了三号。可能是旧楼,卫生工作并不是很好,走廊和楼梯口堆满了垃圾废物,一路走来,喧闹声不少,环境堪称糟糕。

我对了对门号,确定是五零二,才呼了口气。眼睛睁得太久,又有些发疼,我也不敢抬手去揉,估计现在有些发红。

我深吸一口气,敲了敲门。

过了好一会儿,才突然听见一声“来了”,不是芯姐的声音。门霍地一声打开,一个男孩儿站在门边,上身只着了件背心,下身穿了件短裤,就到大腿处,脖子痕迹点点,以我的心智年龄而言,那痕迹……着实、着实不陌生……

哈里路亚。

我、我……吓得不轻。

那男孩儿上下打量我,年岁看起来还挺轻,却对着我露齿一笑,“小弟弟,生得挺可爱的,找谁呀?”那男孩儿说着话,眼神飘忽,唇色挺红,脸蛋是属于中性的那一型,我只觉得眼前一晃一晃。他笑了笑,手正要搭到我的肩上,突然另一只手窜了出来,把那男孩儿整个人扯开,我只听见一声尖叫,就瞧见那一张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脸盘。

头发染回了墨色,耳环也拿了下来,看起来倒像个斯文人。

“杜、杜哥!很痛耶!”

杜亦捷没看着他,脸色微白,说了一声:“滚。”

屋子里收拾的挺干净,就是有些空,角落放了几个箱子,像是要搬家一样。杜亦捷从厨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一杯白水,递给了我,嘴角扯了扯,说:“收拾的差不多了,只有剩下白开水。”

杜亦捷找了张椅子,伸手擦了擦,对我说:“坐吧。”

我稍稍环顾四周,杜亦捷扯了扯嘴角,笑得挺帅气,“我姐上个星期才结婚,去我姐夫那儿住了。”我一顿,说:“啊,哦!恭、恭喜。”

杜亦捷噗哧一笑,“你跟我说恭喜做什么,不过这婚礼办得挺赶,没几个人知道……”杜亦捷顿了顿,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半晌,说:“其实也委屈她,一生只有那么一次,说什么一定要在我去香港前办了。”

我手中的杯子差点滑落在地。

杜亦捷问:“你吃过饭没有?”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杜亦捷又说:“就当给我践行,陪我吃顿饭。”

估计,上一世所有人都想不到,东南亚的地下龙头,不止出得了厅堂,也入得了厨房。我那时候没回神,愣愣地看着他走进了厨房,期间还问我——

“小祺,你吃不吃辣?”

“你喜欢咸一些还是甜一些?”

“小祺你会吃苦瓜么?”

我呆坐着一小时,就听着厨房里时不时有锅铲敲动的声音,再来就是阵阵飘香味儿,原来被吓得挺胀,看着小桌上摆着三道家乡菜,也不禁有些怀念起来。

上一世我接管任氏后,就让老何一家住了进来,芳嫂有通常会做些福州家乡菜给我尝尝。后来娶了舒媛,舒媛从小在美国长大,吃不惯中国菜,才又请了厨子,等工作开始忙的时候,回家的时间晚,也很少再尝芳嫂的手艺。

杜亦捷流了一身薄汗,见我动筷急急尝了几口,脸上挂着笑,说:“我还怕你吃不惯,以前见你还挺营养的,现在跟难民似的。”我有些脸红地一咳,这旧事不提也罢,还在我现在终于摆脱球型外貌,挨一次打,比去减肥中心还有效,值了。

说不上顶好吃,就是对胃,转眼就吃了不少。杜亦捷扔了芯姐结婚相册给我,让我别妨碍他洗碗。芯姐的丈夫看过去一表人才,像是做学问的,照片拍了三套,芯姐生得挺标志,笑得时候,尤其好看。照片里的笑容,和第一次见到的时候有些差距,挺好。

“我姐夫是做律师的,姓许,那场官司也是他给摆平的。”杜亦捷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在我旁边,指着照片里的新郎官,说话的时候挨近我,身上……有股清香味儿。我捏了捏鼻子,听他说起那事儿,心里有些怅然,眼睛也微微犯疼。

“小祺。”眉角突然一暖,杜亦捷的手覆了上来,我脸上做了去疤手术,那时候技术还没这么好,还有点印能瞧得出来,左眼做了手术,看起来和平常没两样,就是比较容易受感染,用眼的时间一长,就会发红。

“你的眼睛……”

我吸了吸鼻子,摆了摆手,说:“都好了,对面那只麻雀有几只脚我都看得出来。”杜亦捷闻言一笑,手一转,和在学校的时候一样,揉了揉我的脑袋。

我用杜亦捷的手机拨给了老何,原来想让他们先回去,只是景叔威力过盛,几个人坚持在楼下等我,我不好让他们等晚了。

我坐在玄关处穿鞋的时候,后边突然传来一股暖意,一双手慢慢覆了上来,环住我的腰。

他在我耳边,就像是怕吓着我一样,很轻地说:“我是……同性恋。”虽然很难以置信,他的手的确在颤抖。

我点了点头。

上一世,杜亦捷纵横黑白两道,没听说过他有什么红粉知己,早前代表任氏出席过几次电影发布会,虽然没碰见杜亦捷,不过当时所有人心照不宣,那时候挺红的一个男明星,就是让杜亦捷捧的。

这种事情很平常,只要不像我,让人在社会媒体面前曝光,基本上是没什么人会去特意苛责,再加上,杜亦捷那时候的势力,应该没有一家媒体行业,愿意冒这种危险。

我说:“你什么时候去香港?”

突然想起了乖仔,“我……给你送机。”

杜亦捷的手劲很大,环紧我的腰的时候,基本上我是连动都动不得。

他说:“小祺,你以后会走哪一行?”

呃,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我还没想到答案,杜亦捷就说:“小祺,做律师吧,你做律师,以后……我只给你一个人辩护。”

第十一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杜亦捷怎么说也是个大男孩儿,再过一年也就成年了,跟我这还怎么发育的身板子比起来,实在让人气馁得很。

他从后面搂着我,两个人坐在玄关,刚开始还说些话,后来一句话也不说,双手揽住我的肩,感觉很窝心、很舒服。等到他放开我,也过了好一些时候。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伸手揉了揉我的眼角,轻轻说:“我送你。”

他牵着我的手下楼,说真的,我不太明白男孩儿相处的方式,以前在王筝面前,我就跟小媳妇似的,他往哪儿我跑哪儿。杜亦捷的手比一般同龄的男孩儿宽大,骨节分明,食指指腹和虎口处有着薄茧,和景叔一样——那是只有长年使枪才能落下的。

老何一干人见着我的身影,连忙走了过来。

“哎,小少爷,您不知道,表少爷那电话跟催命似的,真把我给……呃,这位是……”我正要开口给老何介绍,杜亦捷抢先一步说:“我就是他……同学。”

好在杜亦捷穿了一件淡色衬衫,头发也染了回去,他模样生得俊俏,笑起来的时候,会让人有莫名的好感。老何连忙点了点头,友好地打了招呼。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