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青春 之一 (真实之小蛮腰)——丁宁
丁宁  发于:2011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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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深的手握住我的手,在灿灿的阳光下,暖暖的,暖暖的……

 

 

PS:
我不是狼小孩,我说了有h就会有h,虽然上次的h不是实质意义上的h……:P
有个女孩留言说:看到关於h才进来,结果发现你在那里讨论h……
有个小孩说狼来了狼来了,其实没有狼,只是想让大人们来看看这个孤独的放羊的孩子,可是他的方法不对,当狼真的来了的时候,大

人们不来了,孩子被狼吃了……
写文的人都很孤独,也许只有耐得住孤独才能写出文章来,所以我就像那个狼孩子,我喊我要写h啦,啦啦啦……结果也就这个水准而

已,呵呵……
各位大人们进来啦,都是心地善良的啦,所以,我比那个狼孩子要幸福许多啦

 

 

(16)

 


当天下午我就去学校了,马瑞看看我,似乎明白了什麽,没有说话。

 


从此我们就整整一个月彼此没讲一句话。

 


本来很要好的两个人突然行同陌路,让周围的人大为关注,陈敏更是问东问西八婆得让人烦不胜烦。
有几次,马瑞面对著我刚张开嘴,我立即就消失了,不是我不给他说话的机会,而是我不想给自己再有任何痴心妄想的机会。
他还是那麽清丽,还是那麽俊美,就像一朵清凌凌的白莲,容不得一丝丝的污染,而我对於他来说,不亚於高纯度病菌。

 


我并不常去秦深那里,只是哪天实在忍不住了才去那儿,而且我已不在他那里过夜,即使内心认同了自己是什麽身份,我也明白我还小

,我眼前的首要之务是学习,只有让自己强大起来,日後才有以不败之姿屹立在这个世界上的可能,我很认真地投入学习。

 


除了偶尔偷看一眼马瑞(尽管我觉得自己被他伤透心,我仍然没办法恨他怨他一点点,在我的眼中,他是如此的圣洁,代表著天使的纯

白,而我,已经开始浸染恶魔的色彩),我开始沈迷於玩电器及物理实验,在我的眼中,那些自由落体运动是如此的完美,我开始一头

热地倾倒在数理这一方面,这几乎是一个令所有人惊愕的结果,因为之前我对文学表现了那麽浓厚的兴趣,而且还担任了校报的副主编

 


这种转变,多多少少和我们中途更换的物理老师有关。
我们原来的物理老师是个老头儿,因为患了严重的青光眼,必须休养一段时间,於是学校高薪聘请了一位大学的讲师来给我们授课。
其实这是早有预谋的行为,我们学校本来就有重理轻文的传统,以培养出奥林匹克数理竞赛冠军为己任,而高二文理分科时,文科班与

理科班的比例一般是3:7。

 


新换的物理老师姓齐,齐戈。
齐戈很高,约一米八左右,身材很魁伟,即使他只是静静地站著,也能让人感觉到他名牌衣服BOSS下强健体魄的脉动。
他有双深陷的眼睛,就像休.格兰特的翻版,我相信如果哪个女生被他盯著看五分锺还不脸红,那她一定是个同性恋。
他的嘴唇很薄,却格外的性感,尤其是一笑时形成的弯月牙的唇型,简直把人迷得七昏八素。
他的鼻梁很高而且挺直,这让我上课开小差时总不免对著它想入非非,因为有人说,男人的私处是和他的鼻子形状成正比的,如果鼻子

很壮硕,那麽那个地方也必定巍伟壮观。这种说法的由来最早大概可以上溯到武则天时代,据说那个白马寺的和尚就有一个硕大且挺拔

的鼻子,所以那个曾出过家的小尼姑女皇才会对他格外恩宠。

 


齐戈还有点络腮胡,不太严重,每天总是刮得脸颊青青的,透著成熟男人特有的性感。
他的手掌很大,手指很长,在黑板上板书时可以看到他汗毛浓重的胳膊。
据说汗毛浓的男人性欲也强,我不免又开始想入非非蠢蠢欲动,这种蠢动经常会发生在上课时分,分身肿胀得不行了,我只好把手插进

裤子口袋里,狠狠地虐待它几下才能罢休。有几次我正在下面做这种小动作,本来正在板书的他忽然回过头来,目光扫视了全班一遍,

最後无一例外地会落在我身上,我浑身僵硬,好象突然在大街上被人脱光了裤子一样,他欣然一笑继续板书,那一笑啊──回眸一笑百

媚生,千娇百媚、百媚千娇,在他笑的刹那,我魂飞魄散,裤子也就顿时湿成一片。
那真是个色眯眯的年代,好象处处都散发著淫糜的气息。而对於一般的学生来说,这种气息要到大学时代才会到来。

 


期中考的时候,我的数学满分,物理145(满分150分),都是年级第一。
考试完的那天晚上,我忽然很想放纵一下,也没给秦深打电话便径直跑了去,心情愉悦地一路哼著豔情流行歌,一路撒著欢儿像只兔子

一样蹦上楼梯。
到秦深的家门前时,刚想敲门,发现门是虚掩的,便推门进去,我坐在玄关上脱鞋,突然从里面传出的摔东西声吓得我一哆嗦。

 


“我警告你,别管我和韩玺的事!”秦深的声音高亢而尖利,我从没听过他这样的声音。
“你不要再碰他!”这──是马瑞?本来想走进去看看怎麽回事的我顿时止住了脚步,大气不敢喘一声。
“你知不知道你们这样是变态!会害了你们一辈子!”
“这是我们的事不要你管!你也管不著!”秦深的声音终於恢复了正常。

 


马瑞笑起来,那声音听起来像鬼片里的奸角:“秦深,别再玩这种游戏了行吗?你这次真的玩出火了,韩玺和那些小女生不一样,他看

起来很飘荡,实际上是个一根肠子通到底的执拗家夥,他认真起来会比那些小女生难缠的多,你也不想给自己惹麻烦吧?趁早收手!”
“从来没听你为谁辩护过,怎麽一轮到他你就这麽紧张?莫不是你也对他有意思了吧?”秦深的声音冰冰的,像另一个奸角。

 


“你又何苦?”马瑞悠悠地叹口气,“每个喜欢我的人你都会从我身边抢去,我不怪你,因为我知道想要什麽,你追蓝芝,追韩玺,最

终目的不就是想要我吗?”

 


我彻底地呆住,完全忘记了呼吸。

 


“可是我告诉你,我不爱男人,更不可能爱你,因为我们太相象了,不是吗?我的血液里流淌著一半和你一模一样的血,这不仅证明我

和你是兄弟,而且证明我和你一样,哦不,可能我比你更邪恶,我披著妈妈给我的纯洁的羊皮生活,在韩玺的眼中,我就像一只小羊乖

乖吧?呵,可是你应该知道,我是一只怎样的狼,我会吃人不吐骨头的。韩玺那个小屁孩,是个花心的小妖精,追我不成改投你的怀抱

,现在又被齐戈迷得死死的。我不急,我有足够的时间等他长大,那时候,我会让他完完全全地属於我,而你呢,还是乘早另结新欢为

好,我想这对你不成问题吧?毕竟你也是个迷到一大片的小帅哥。”

 


很久没有秦深的声音。
很久没有我的心跳。

 


很久很久。
我就像一只迷失了方向的鸟,绝望地盘旋在天空中,找不到地方落脚。

 

 

PS:
从现在开始,老板规定上班时候绝对不能摸鱼,所以,啊~~~~~~~~~~~~只能晚上写,所以可能写得会少了点~~~~~~~~
有人问到《真实》是不是有很多部,因为这篇叫《小蛮腰》,是这样的,这是韩玺的高中时代,然後是大学时代,最後是步入社会。
也就是说,会分成三个阶段来写,具体会写多长,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分三个阶段来写已经是定下了的:)
故事麽,因为本来就叫《真实》,所以,一点点的灰色是难免的,但是,我个人是最讨厌悲剧的,所以~~无论怎样,我们的主角还是一

样会肆无忌惮地追求幸福!

 


《真实》之《小蛮腰》17

 


我静静地把刚刚脱掉的鞋再穿上,这是一双普通的运动鞋,需要系鞋带。
平常只需三十秒就可完成的动作,那天我花了三分锺也没做好,两跟鞋带就像彼此看不对眼,无论如何也不肯合作。
我Kao!当你们是天王老子小爷还得看你们眼色行事啊?
不就是一双破鞋吗?大不了不穿了!

 


我赤著脚走下玄关,走出秦深的家。
当我走到楼下时,我听到有人大喊我的名字,我赤著脚在午夜里狂奔,有风在飞,有我在飞。
我跳上一辆红色的的士,很清晰地说出我家确切的地址,司机虽然一副嫌恶的样子,眼神却怕怕的,我龇牙咧嘴地乐:“再开快点,甩

掉後面那两个疯子。”
可是在司机的眼里,也许我才更像一个疯子。

 


一夜无事,我睡得难得的安稳。
第二天,天气晴朗,天下太平。
我娘做的早点依然是鸡蛋茶加烤面包片,中西合璧的经典之作。
我娘大字不识一个,绝对不会崇洋媚外,之所以做烤面包,不外是我从小就对这种西方的面食情有独锺,有它小肚子就吃得滚滚圆,没

它就干喝汤不吃饭。
我娘虽然对我东嫌西嫌,其实还是疼我的吧。

 


吃面包时烫了嘴,我娘用筷子敲我的头:“这个傻小子,就不会慢点。”
我大大的眼睛满含泪水,我说:“娘,我爱你,你爱我吗?”
我娘再敲我一记:“这孩子一大清早就犯傻呢?天下的母亲有不爱孩子的吗?母猪都懂得爱护小猪崽呢。”
“娘,你真有学问,比喻的实在是太恰当了。”我破涕为笑,拿自己的宝贝娘亲没辙。
“快吃快吃,不要迟到。”我娘因为不识字,就把读书当成了了不起的大事,总是唠叨让我好好读书。
可是娘啊,你可知道,人生忧患识字始啊!

 


“我爹呢?”只顾著自己的爱怨,这才想起好久没见老爹了,老爹比娘大三岁,已经五十五岁了,再过五年,就可以以干部的身份退休

,在家抱著孙子颐养天年了。
老爹沈默寡言,却很慈祥,人家家里是严父慈母或慈父严母,总有一个严厉的,我家却是慈父慈母,爹娘都温柔得让人想大哭一场。
“去东北了,谈笔生意,就快回来了,他说要带东北三宝回来,带回来鹿茸人参什麽的,就先给你补补,瞧这孩子瘦的,吃那麽多饭都

哪去了?光顾拔高了吧?哎,你现在有多高了?”我娘说话总是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完全没个正题儿。

 


“我前几天测的是一米七五。”我的心情好了许多,吃完面包唏哩唏哩地喝汤。
“哟,半年就长五厘米了?看来长大会比你爸还高,唉!要是个闺女多好,说不准也不会这麽高,可以陪陪我呢。”
我爹一米八,我娘却只有一米五,小巧玲珑得不得了,我娘大眼睛双眼皮,年轻时一条乌黑乌黑的大辫子不知绑住了多少男孩子的心,

是个远近闻名的大美人。
可惜我家兄弟四个,没一个像她,都像老爹,浓眉大眼,唯一像我娘的一点就是我们兄弟都有张鸭蛋脸,这给韩家兄弟凭添了几分秀气


和我娘扯皮完冲出家门,娘在後面喊:“路上小心点,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哦。”
娘还当我是小学生呢!

 


上课的时候,马瑞在课桌上用胳膊肘碰了碰我的胳膊,我扭头,他从桌子上移过来一个小纸条,我瞥了一眼不想理,马瑞乌溜溜水汪汪

的一双眼睛就那麽一直瞅著我,像只哀戚的小狗。
我边暗骂自己没出息,边打开纸条,上面只有一句话:“希望永远和你做朋友。”
我不由笑了,随手在笔记本上写了一句丢给他:“什麽是朋友?”
马瑞马上回了很中庸很没水准的一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朋友不是靠嘴说的,所以我无法承诺你什麽。”我觉得“永远”这个词对我们这些小屁孩来说实在太过遥远太过沈重了。

 


“我是真的喜欢你。”马瑞这样写,“我不要任何承诺,我只要让你明白,我不是想伤害你,只是希望你会更好。”
“我是真的爱你,曾经。”我这样回,“现在我仍然爱你,在我眼中你是如此的美丽,我知道,世上万物总是一体两面的,就像白天与

黑夜,美丽也总是与邪恶共生,不知你脑中到底有些什麽邪恶念头,只要别想著把我当玩物一样囚禁我就谢天谢地了。披著羊皮的狼啊

,你也不必太自大,邪恶这个词对我们这些尚未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大多时候只是电影里的暴力、凶杀而已,我们对社会对自己了解

得太少了。说起邪恶,也许我不会比你逊色多少,我曾在睡梦中强奸过你101次,呵呵。”

 


“是麽?那你是披著什麽皮的狼?”马瑞似乎一点也没生气。
“人皮。”
“那我们岂不是狼行成双?”马瑞看起来很高兴,“顺便问一下,你梦中的强奸行为都是什麽方式?”
“最古老的。”我诧异自己的好修养,在经过那样的愤怒之後居然还有闲情逸致跟这样一个人面狼心的家夥磨牙。
“?”
“鸡奸。”我已不在乎把最淫秽最下流的词语都用上,因为他曾让那麽的失望与愤怒。
“那可不行,我只做主动者。”马瑞的嘴角挑起,露出甜美的微笑。
“你不是不爱男人吗?”
“我是和你在讨论梦中的事呀,不涉及现实。”
“变不成现实的梦我都会早早扔掉。”
“没有梦想的人生会很乏味的。”
“只有梦想却无法实现的人生是很悲哀的,我宁愿乏味而不想悲哀。”
“典型的理性主义者,把世事看得太清楚难免会受伤。”
“所以我正在努力学习古人的‘难得糊涂’。”
“我想和你一直做朋友,可以吗?”说来说去,马瑞还是把话题绕了回来。
“只要你乐意。”既然他主动伸出了橄榄枝,我自然不会投他一枚炸弹,虽然我不知道他凭什麽那麽自信,自信到对秦深那样耀武扬威

的说将来我一定会属於他的,但是我明白,我现在稍微一激动,就会沦陷为他手中的棋子。

 


受人摆布?
哦不!这绝不会是我的人生模式,我是韩玺,即使不能掌控天下,最起码也要能掌控自我!
马瑞,当你从天使陡然化身为恶魔,依然无损你一丝一毫的俊美,甚至更增添了几分邪恶的魅惑力。
而我,我一直是个普通的人,一个有情有爱有欲的人,除此之外,我可能还有点骨气。
我既不会因你是天使就向你顶礼膜拜,也不会因你是恶魔就马上把你大卸八块。
你想一直和我做朋友?
好啊,我接招,不管你想玩什麽花样,我都会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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