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号一早我们就爬了起来,外面天气很好,我把阳台门大打开着,就这么对着太阳光大打了无数个呵欠。祁境也破天荒的早起了,他还是一副懒洋洋的模样,先是洗澡,然后是刷牙,接着,又是让我帮他穿鞋带。他说他这次回贵阳呆的时间会很长,至少是两个月。乐队那小贝司因为病好了之后人还是很虚脱,所以回了鞍山老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恢复;鼓手因为赚的钱实在没法儿糊口,早在我回老家那段日子就辞去了乐队里的职务。这消息在我听来觉得挺为“断层”担心的,祁境却说他先回贵阳休整一阵儿,回北京之后再找人代替他们。他还告诉了我一件事儿:其实在小貂回上海的那天,也就是平安夜,他们乐队在豪运和高地各有一场演出,而且演出费是平时的差不多七八倍。那天因为我要回他家,他觉得我情绪很不对劲,不能带我就这么不明不白去了酒吧,怕我出事儿,所以把演出给推了,就为这事儿,他已经被他们乐队其他的人斤斤计较了无数次。
我不知道他告诉我这事儿有什么意义,也许,仅仅是想在什么都没留下的离开之前,让我知道,他就是一直在关心着我的么?但是,其实根本就没那必要了。我曾经很认真对待的这场游戏,既然已经被证明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前提,那我又怎么还会去计较一个莫须有的胜负结局?
祁境把他家的钥匙给了我,说我如果还要在北京住,就可以住他家,在离开北京的时候跟章旭他们打个电话,把钥匙放他们那儿就成。我帮他是收拾着东西,他倒干脆,把电脑主机都给拆了,说是带回家换他家那个更破的。前些日子他父亲打电话过来,说祁境留给他的“江X民和宋X英宾馆XX纪实”的片子用家里的机器没法儿看,祁境为此还遗憾了好久。接着,他又把索尼那个子母机的电话给拆了,说上次回贵阳没了这个就跟丢了什么宝贝似的,憋得慌。他边收拾边交代了我很多事情,都是诸如要好好照顾自己之类的话。边听我边笑着,再次想起了曾经一度在我和祁境的生活里经常被谈论的“疯婶儿”沈峰。据琴说,他又在沈峰面前提到过我几次,沈峰没了以前说“林墨是谁我不认识”那倔强劲儿,只是在琴问他有什么话让他转达的时候,才会很简单的说上一句,“让他好好照顾自己”。这句话我听得很多,但每次听的时候都会很认真的去领会,因为那其中包含的对对方未来的担忧和期许,是我数都数不过来的。祁境还清理了很多衣服,包括他最爱的那条迷彩牛仔裤,足足装了一大箱子,看这架势就知道是准备向贵阳无数美人去进军的了。我们一齐提着行李,包括那重得要命的电脑主机,在大概九点左右的时候就到了西站。因为春运高峰算过去了,人已经明显的没有送朱歆那天那么多。我们俩找了俩座位坐下了,没什么话讲,就都一起兀自发着呆。沉闷了很久,我的情绪有些没法儿平复,就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我去买点东西。脚步很浮,拿着一瓶水晶葡萄、一包红梅和一堆口香糖,我塞到了他手上。他抬头愕然看着我,我一笑,说送你的,就当我跟你住那么久,给你的房租水电费上网费还有吃饭钱,这样咱俩的帐……就算结清了。祁境蹙着眉头,好象是想责备我什么,却突然一下笑了起来。眨巴着眼睛,他说就这样儿了?不想说点什么别的?我点点头,心里有很多东西在翻涌,却真的一下子完全没法表达。祁境说了,这次他回贵阳也是要去休整的,虽然不知道具体内容如何,但我希望,在我再次看见他的时候,至少在他那种几乎是无所谓的眼神里发现一点变化。就那么一点儿都好。
十点多,我们把行李都拖到了火车上。两个人站在站台上默默抽着烟,有时也偶尔互相看着傻笑上几句。北京的夜晚还是很清冷,但我看着祁境眼角的皱纹,却还是能感觉到一点儿温暖和平和。在这时候,我也许可能大概能跟自己说:我已经可以放下了。至少在目前为止,我已经明白再怎么努力,我的感情也不可能得到祁境的回应。我希望自己可以慢慢长大,等到我和他站在同一高度、处在同一位置的时候再来找他,那时候,我真的希望自己能是主动的那一方,能够和他一起去改变什么,在真正意义上,开始“一起生活”。不管我们承不承认,生活里其实总是充满光明的,这是个定理,就和天上的阳光至少在我们的有生之年永远不会熄灭的道理一样简单。
但是,这一切也只是也许,也许,也只是仅此而已。
离开车前还有十分钟左右,祁境还是什么话都没说一句,只是拍拍我的背,像朋友一样喂了个默契的眼神给我,就算是道别了。看着他的背影慢慢往车厢门那边移过去,我也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等等!!——我大声叫着,他果然就应声回了头,就像是一直在等我喊出这句话。看着他有些惊愕又有些明了的表情,我默了一下,说你别担心,我不会说那仨字我他妈其实看见琼瑶她丫的就想拉肚子……你听清楚了??……他微微翘起嘴角点点头,那表情,好象已经不再当我是个孩子。直直盯着他,直到列车员都催他上车了,我才想起自己究竟想干嘛。张开了胳膊,我说你他妈吭声啊,好歹走之前让抱一下成吗???!他还是在笑,白亮的牙齿让我整个人的心情都变得透亮,他迈着步子向我踱过来,没等他反应过来我就紧紧把他搂在了怀里,很紧很紧的,他没有挣扎,只是好象还在轻轻的笑。我也在笑,明知道几分钟之后留下的只会是不知道多长日子的分离,我却仍旧在笑。因为这一次,是我林墨,亲手抱住了他。
下篇:“游离”完
《摇滚你的生活》-正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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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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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toniteIsleeponabedofnails.
——《bedofroses》
和老妈一起搬出去住是我在13岁的时候。妈说她已经忍受不了老爸天天对她的暴打和折磨,所以她要寻找自己的第二春。老爸中年失妻失子,所以在某天不慎从工地脚手架上跌下,摔成残废。
我叫韩旭,但要好的朋友都叫我团子,因为我总是有一堆人围着,不论走到哪里。从14岁辍学开始自己养活自己,被无数男人上过也上过无数女人。后来我觉得干这行挺痛苦,因为虽然做男妓的酬劳虽然比做鸡要高上三倍左右,但仍旧是又累又讨不好的。想通这一点,我从16岁开始在各个地方混迹,打别人也被别人打,之后认得了几个很铁的哥们儿。
遇见林墨绝对是我这辈子的转折。我是个粗人,不会说话,但是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我真的懂了什么样的感觉叫“一见钟情”,什么样的笑容叫“如沐春风”。我那时正在麦当劳打工,他和一个男人一起来吃东西,我一眼就可以看出那个男人对他有意思,但他却一点感觉都没有。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也知道了他和那个“胡黎”之间的一些事情。当他和胡黎一起出去的时候,刚好我的工点已经满了,所以就骑着自行车跟踪他们,一直看见他进到了我们市里最好的高中里。
一直到那个时候,我总共在这个操蛋的世界上活了20年,真没对谁动过心。跟那些哥们儿一提,他们有的让我立刻把他抓来上了,煮熟的鸭子绝对飞不了;还有的让我装成一个有为青年,通俗一点就是装逼,然后去勾引他,还说现在的高中生都吃这一套。他们的意见我一点也没采纳,我是团子,而团子就是团子,有个屁的必要去骗他去勉强他?
我找了一天时间去他学校门口堵住了他。他长得算不上是极品,但皮肤白白的,有点像汉堡里的酸奶。我也比较喜欢他的鼻子和唇线,总想着要是咬上一口舔上一下是什么感觉。我其实也没说什么,就是对他说我叫团子,想和他当个炮友。当时他的表情可真好看,一句“你妈逼”就把我堵回去了。有谁对我这么讲过话?何况还是个我主动出手去追的的小孩儿。我想也没想就扭住了他的胳膊,哪知道他的身手竟然不差,就这么回手一拐,竟然挣脱了。他红着一张脸大骂操你妈婊子养的之类我们已经耳熟能详的脏话,张腿就向我踢来。那时学校门口的人已经快走光了,所以也没什么人围观,我就跟这么他折腾了起来,他说你他妈到底是谁啊!莫名其妙的,要找人上也不看看老子是谁!……我很喜欢听他用他温柔的声音这么骂人,那听起来根本就不像骂人,反而有些像撒娇。我也没回嘴,就这么安静的听着,他肯定会觉得我很找打。不过,能听见自己喜欢的人对自己多说上几句话,谁还会去管他说的内容是什么?
那天下午他没有回家,陪我去了一个小馆子吃饭。我看得出来他不是个老实人,但也不知道他到底经历过什么,一整个心思竟然这么灰暗。我遇过不少小混混,他们那些小崽子看见我都一个个把眼睛瞪得跟铃铛似的,然后也是二话不说就跟我走人。林墨虽然反抗了,但我知道他并不是害怕我,而是真觉得无所谓的。他好象真的什么都不在乎,也什么都可以放弃。就这么着,我对他的亲切感更增加了。他和我做人的准则很像,有事情来了就去面对,绝对不勉强自己和别人。如果这样不对,怎么会有一首歌里唱过生活就要“潇洒走一回”呢?
在我们认得一个星期后,我请他去了麦当劳。我们这些小工的中餐可以吃上两个汉堡,但领帮的跟我也是朋友,所以把林墨带去蹭蹭他也绝对不敢多说一句。林墨很喜欢笑,我说一句话无聊得连苍蝇都可以打瞌睡的话他也可以笑,弄得我有点浑身起鸡皮疙瘩。问他,他却说,如果哭不能解决问题,那为什么不多笑笑?他说这话的表情也是很坚定的,在我印象里,就凭他这一句话,我好象就真爱上他了。
该哭的时候笑,该笑的时候更应该笑,我欣赏这样的林墨。我是爱他,但他似乎不信。虽然经常和我聚在一块儿,他也决口不提感情。他对散打很有兴趣,听说他那个时候已经学了一两个月了。私下试试他的身手,我发现他打架还真挺厉害,如果用到群架里,肯定更有前途。我问他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这群“古惑仔”,他却还是笑笑,说你们他妈就是一窝小流氓,别学人家香港叫什么傻B的“古惑仔”行不行?对于这样的他,我完全没有脾气,只觉得他很有意思,非常有意思。
当时我的妈妈已经和一个老板结婚了,每天都不回家,也不给我生活费。这样的日子过了半年多我才知道她早就跑到温州去了。想想其实也无所谓,她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是她的事情,我绝对没有权利干涉。我自己也是这样,从来不屑于过着所谓正统生活的人对我的生活提出的任何疑议。混成怎样只跟我团子一个人有关,如果他们硬说这样的日子对我来讲没有益处,我只会觉得他们太二逼。把自己弄成一个人人都喜欢的人有个屁用?到时候还不一样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吞?听林墨偶尔提过,说他的爸爸在他读小学的时候就破了相,他妈有了两个外遇什么的,他自己似乎无所谓,但和我一样,这样的家庭也对他的性格造成了太大的影响。我不知道全部内容,但是所幸我看见的林墨还是一个健健康康的、没有任何伤病的孩子。我很喜欢骑着自行车带他在老家的各个巷子里乱窜,他总说我穿着红色围裙太艳俗,但是他也不明白,这样我会觉得自己和他相配一些。难道要让我穿着紧身衣和皮靴身上带着一堆饰品去见他?那种情景会跟我一挺深沉的哥们儿形容的一样,就像白莲配食人花、小红帽配狼外婆、金子配大便。话虽然这么讲,我也还是逼着他进过酒吧的,我喜欢看他那种明明手足无措但偏偏做得镇定自如的表情。坚强的林墨,可爱的林墨,以及让我看不透的林墨,都让我那么喜爱。哥们儿看着我天天对着镜子梳头穿衣以及破记录的一天洗一次澡的时候,都说我团子这片高地沦陷了,不过我沦陷得心甘情愿。林墨就是一个任何看了都会喜欢的孩子,不论是不是玻璃,都想把他捧在手心里护着,其中就包括我。我团子难道就不能正正常常谈次恋爱吗?谁他妈的找死敢说这句话?
打工,飙车和打架,曾是我生活里的重心。在我六年的工作生涯里,被人不知道整过多少次。多多少少我有些明白为什么老妈还跟我住在一起的时候,她看《知音》上那些写得恶心八拉的文章都可以哭得眼泪鼻涕一起流了。打工仔的辛酸,打工仔的痛苦,虽然我还是觉着恶心,但真的已经完全的体会到了。16岁的时候在餐厅里洗盘子,人家一堆大款在外面吃吃喝喝,我就在里面一个接一个麻木的刷碗,手都泡得发白了。结果一个醉鬼竟然跑进来砸场子,把我洗好的盘子摔碎了十来个。本来老板也生气,但后来知道那人是个什么身份之后,居然让我对着他下跪。跪还是不跪?我当然是不跪的,后来被打了一顿辞退了。虽然这也就是屁大点儿事情,但是也让我学会了怎么去看人。笑里藏刀的,城府极深的,虚伪恶毒的,等等等等。我不敢说我看得很准,但是错误的几率也实在很小。所以就我这么一双眼睛看来,林墨就更加让人心疼了。他根本不是没有心机。他什么都懂,可他他妈的就是什么都不在乎。我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我能拿他怎么办?他不在乎感情,他暗恋一个男人却从不对他说,只是操娘的讲着什么平时看看,心里有个惦念就好了。他是惦念惦念就好了,可是我呢?我天天晚上做春梦跟他上床,但真对着他人时,却连他一根手指头都不敢碰。我很怕他做出什么极端的行为,他这样的人发起飙来绝对比我们这些徒有其表的“小流氓”要可怕得多。
有天晚上我去学校接他,到了教室门口,他还在收拾东西。我跟他打个招呼,就站在了门口等他。我一向都与所谓的学生保持着距离,我厌恶他们的一本正经。他出门,说个好东西让我看看。跟着他在学校里一直往深里走,我们一直到了一个三面都有墙围着的小院子里。他说这里平时根本没有人来,但是,这里的东西却是很好的。院子里有个池塘,上面漂浮着一朵朵白花瓣黄花蕊的睡莲。看着我,林墨说这种东西你是不是已经快上十年没见过了?你的行为方式太偏激,我想让你净一净。晚上的他比白天时要好看许多,我总觉得他在用的他嘴唇勾引我。实在按捺不住,我就拖过他摁在墙上亲了起来。他也不拒绝,我还真的不知道他这个孩子活完一辈子到底能不能学会去拒绝什么。他只是在笑,还是在笑,我却没法判断他现在到底是想笑还是想哭。我从没告诉过他我的真名,他就一直这么团子团子的叫。我一直在等他问我,问我的名字是什么,但是他也从来都掉以轻心。他就这么活着,似乎就是让自己努力不从生活中洞察什么。
那天我们接吻的时候被一个学生看见了。后来我知道他叫聂宁,我问林墨要不要找人把他教训一顿,林墨却说不要紧,他有把握和这个人成为朋友。后来他们果然是成为朋友了,而且关系比我想象中的要好。林墨的无所谓的态度的确可以让每个人都喜欢,因为他们可以对他开任何玩笑而不必担心他会生气,他只会一笑而过。有时我觉得他挺蠢的,有的时候又真觉得他比我要懂得生活得多。
送林墨回家的要求是我自己提出来的,白天他上课我打工,很少能有见面的机会。我们通常就在街上比着狂飙,我边骑边骂,他则可以一声不吭。风把他头发扬起来的时候我可以把他的脸看得很清楚,软软的线条,却是坚韧的眼神。他家住在郊区,还是那种古老的平房,后门上还缠着可以把皮肤割出血的植物。有一天我和他到了后门口,发现他的妈妈蹲在门口等着他。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怎么会在外面等我?看得清楚她的妈妈的表情,我觉得她似乎很难堪。什么事情会让林墨认为自己的父母为他开门都成了惊奇?我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家庭,所以觉得没什么,但他这么一个好学生,怎么会这么想?第二天我去学校找他,没看见他人,强忍着恶心问了一个女学生,她却说林墨其实是经常不来上课的,一天不来很正常。我去了他家,冲进去,就看见他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他的爸妈就坐在床边上,看着我的表情也是一点人色都没有。我碰了他一下,他却扭一扭,似乎很痛。再掀开他的被子,我发现他光着身体,身上全是伤痕。密密麻麻,连我这个打过无数次群架的混混的身上都从未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