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行 上——吴沉水
吴沉水  发于:2011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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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一个人有天赋,本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但若因天赋受尽磨难,你还会不会庆幸?

一个古代音乐天才的传奇故事,一首用坚强谱写的长歌行

“到目前为止,我有过好几个名字。

每一个名字,都象一把刀子,在我心底,刻出很深的痕迹。

深到事隔多年,我每次回想起,还会疼痛。”

内容标签:江湖恩怨 布衣生活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易长歌(阿黄、柏舟) ┃ 配角:谷主、罄央、景炎、沈墨山、薛啸天、杨文骔等等 ┃ 其它:

第一卷

第 1 章

有人跟我说:名字只是一个符号。

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说,一个人叫什么,只是为了称呼上的方便,如此而已。因此,叫什么并不重要。

真的是这样吗?

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一个人叫什么,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的东西太多。他的出身、他的家庭背景、他自身的修养、他所拥有的财富,他父母对

他的期许,他内心的盼望、他站到人群里,周围的人用什么样的眼光看他。

名字绝对不仅仅是一个符号。

或者应该说,符号从来都不仅仅是符号而已。

名字只是一个符号,说着句话的人,在我看来,都属于幸运的人。

他们应该都有骄傲的资本,有过人的才能,有出众的品貌,不用为三餐烦恼,身后没有足以将自己拖垮的家庭负担,也许

,还经常能从别人眼中,收到或多或少的羡慕、嫉妒、愤恨又无可奈何的神色。

这样的人,本身就是闪闪发光的金子,又怎么需要去在乎,这块金子叫什么名字呢?

我心里泛起一丝苦涩。

我从来就不是那么幸运的人。

所以,当有人问起我叫什么时,我总是很慎重,很慎重地吸一口气,再慢慢说出来。

到目前为止,我有过好几个名字。

每一个名字,都象一把刀子,在我心底,刻出很深的痕迹。

深到事隔多年,我每次回想起,还会疼痛。

毫无遗漏地疼痛。

我一度以为自己已经成功锻炼成一个冷酷的人。

可是左胸心跳的位置仍然没法麻木。

某些夜晚,一首久违的乐曲,一个脱口而出的字眼,一个似曾相识的背影,却会让它剧烈颤抖,裂开层层的旧痂,让我被

迫直视那些血肉模糊的伤痕。

然后我才知道,一切原该尘埃落定的往事,其实都没有过去。

往事如烟。

哪那么容易就如烟?

今日,我微眯双目,穿着领口微敞的雪白冰蚕丝袍,在三重绰约的轻纱之后,正襟危坐。前面的案几上摆着闻名天下的古

琴“绿倚”,香炉内点着十两银子一两的西域异香,我闭上眼,略定了定,慢慢地将手指,搭到琴弦上。

微风轻拂,吹起淡淡烟雾,曼曼的轻纱一层一层荡漾开去,宛如被吹皱的一池春水。

我端坐轻纱内,客人坐在轻纱外,谁也不能在听琴之时进入内室打扰琴音,谁也不能随意撩开轻纱窥见我的面目。这是我

定下听琴的规矩,京都胜地,多的是能人志士,谱摆得越大,名气越容易打响。

于是我不用三月,便成为誉满京师的长歌公子,我将自己摆在雅士隐者的位置,充分满足了这些贵族老爷,商贾官吏附庸

风雅的心思。

是的,我现在的名字叫易长歌,是唯一一个,由我自己起的名字。

正如从此以往,我要做的事,要过的日子,都将是我的选择。

等了三个月,才终于如愿以偿,等到轻纱外那位客人。

我嘴角冷笑,既然来了,又岂能让你白来一趟?

我的拇指无意识拨弄了一下低弦,发出一声沉着悠远的回响,宛如钟声萦绕在寂寥无人的山谷。我举高手,审视自己的手

:纤长温润,指甲淡红,宛如晶莹剔透的花瓣。绣有回向雷纹的长袖下,手腕光洁柔美,精雕细琢,右手尾指处套了黄金

指套,为琴声偶而加了点铿锵金戈之声。

这双手,任是谁见了,都只会想到风花雪月,诗情画意。又有谁知道,这双手曾经伤痕累累,为了活命,几乎干尽天底下

所有低贱的劳作?

再往下,靠近脉门的地方,有时至今日,沿用天下最好伤药也没法消除的一道淡粉色疤痕。那是我自己割的,打烂一只青

花碗,用钝瓷片,来回挫磨出来的。

事隔多年,我还记得瓷片割破手腕时,那种尖利的痛感,以及那种整个心宛如漏风的破洞,空空荡荡的痛苦和绝望。

那时候我才十五岁,可已经知道,什么叫了无生趣,什么叫心如死灰。

我所受的苦,就算能白白作罢,但那被无辜牵连的人呢?难道也该死?

天道不公,我不指望,所幸的是,我有我自己。

我聚敛心神,开始弹奏。

一百两银子一曲,就算只看钱,也不能弹砸。

今天弹的是《长门怨》。

司马相如的《长门赋序》云,“孝武皇帝陈皇后时得幸,颇妒。别在长门宫,愁闷悲思。闻蜀郡成都司马相如天下工为文

,奉黄金百斤为相如、文君取酒,因于解悲愁之辞。而相如为文以悟上,陈皇后复得亲幸。”

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虞。魂逾佚而不反兮,形枯槁而独居。

言我朝往而暮来兮,饮食乐而忘人。心慊移而不省故兮,交得意而相亲。

我一边弹一边冷笑。

陈皇后复得亲幸,天底下哪有那么简单的事?

薄幸之人,岂是一篇赋能够挽回得了的?不要讲一篇赋,哪怕拿你的命去拼,对那人而言,也不过是弃之鄙履。

这个陈阿娇,也不过是个傻瓜。

如此一想,原本幽怨的琴声,渐渐有了激越之意。

突然“当~”一声巨响,琴弦崩断,断了弦反弹到我的手指上,顿时拉开一个口子,鲜血直流。

我推开琴,有些愣住,看着自己流血的手,象玉石上绽开一朵妖冶的红花。

怎么回事?我今天,似乎被自己的情绪绊住。

纱帘外有异动,一个年轻人的声音嚷嚷起来:“怎么停了,这才听得好好的?”

在厅堂伺候的小厮立即伶俐地答:“怕是弦断了,列位再等等……”

“断弦?这京师第一琴的技艺,便如此不堪么?”另一位男子冷冷地开口:“本侯今日邀贵客来静聆雅音,却遇到这等状

况,可见世间虚名传闻,多有不实。”

这大概便是今日付银子听取的主角阳明侯萧云翔了,我冷冷一笑,示意身后的童子执新弦而上,快手换了弦,重新试音,

淡淡地说:“京师第一琴本就名不副实,若还想听便坐下,若觉着一百两银子花得不值,那便请走好。但银子是不退的。

我一开口,帘外那名侯爷果然坐不住,拍案怒道:“清音清音,便是摈弃凡俗,你开口闭口谈银子,已落了下乘,这琴不

听也罢!”

“那送客吧。”我懒洋洋地接过童子递来的巾帕,捂住手上伤口。

“大胆!”厚重的靴声传过来,“本侯今日便要瞧瞧,哪里来的刁民这般妄为!”

杂乱的脚步伴随着小厮叫着留步的声音,纱帘唰的一下被扯开,两名锦衣男子闯了进来,在见到我的刹那间,硬是呆愣在

当地。

我略抬头,淡淡地看了回去,一见之下不禁冷笑,老天果然待我不薄,阳明侯萧云翔,看来这些年你保养不错,没病没灾

,面色红润,甚好。

我低眉垂目,轻声问:“还听琴吗?”

“听……”他盯着我,竟然情不自禁,吞了口唾沫。

“那坐下吧。”我略指了指那边竹塌,萧云翔与那名锦衣少年忙转身坐下,我试拨琴弦,嘴角含笑,斜看了萧云翔一眼,

问:“长歌试曲新曲,侯爷听听?”

他渐渐从初见我容貌瞬间的震动恢复了过来,重又换上风流倜傥的贵公子模样,竟然朝我眉目传情,暧昧一笑说:“自然

,长歌弹什么,本侯就听什么。”

我的笑容加深,开始在琴上拨弄试过多次的曲调,这个曲调我从未在旁人面前奏过,是专门为那三个人准备的。萧云翔是

第一个,我等了三个月,也许是更长的时间,我等了这么几年,为的不就是,亲自在这三人面前,为他们,一一奏曲。

曲调铿锵复又婉转,于高昂之处金戈铁马,于低徊之处悱恻缠绵,不出片刻,他二人已经在我的琴声中目光呆滞,神情逐

渐恍惚,我冷笑,愈发催动琴中魔力,眼睛余光瞥见萧云翔已经渐渐歪在榻上,脸上渐渐苍白,手捂住胸口,呼吸逐步变

粗。

我笑得越发开心,带金指套的手奋力一拨,琴声高昂,似有千军万马,奔腾而来,又有日月变色,山川无光,洪涝裂堤,

天谴逼近。萧云翔眼见开始口吐白沫,似乎伸手想向我扑来,却终于无力下垂。

这首天谴,便是武功高强之辈,也难以运功抵挡,何况你这样酒色之徒?

就在我抬高手腕,就要以一声裂帛之音取他性命之时,忽然砰的一声,刚刚续上去的琴弦,再度断裂。

琴弦,被什么东西,从中击断。

功亏一篑,我又惊又怒,顾不得曲调反噬的气血汹涌,强忍住涌上来的腥甜之感,从琴案底下飞速拔出匕首,扑向萧云翔

我要他死,我一定要这个畜生死!

我的匕首还未刺中他,却觉手腕上一痛,随即叮铛两声脆响,两样东西落地,一个是我的匕首,一个,竟然只是一枚铜钱

我支撑不住,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却无比恐惧地望着帘外,是谁?竟然有这样的功力,我的曲子,对他完全不起作用。

不可能的, 我强撑着蹲下去,想捡起匕首,还未碰到,却一个踉跄,扑倒在地,就在这一刻,眼前一花,有人堪堪从旁

伸出双臂扶住我,口气和煦:“小心点,别摔了。”

我惊惶地抬起头,却见眼前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轮廓硬朗,笑如春风,穿得宛如一般店铺掌柜,若不是一双眼睛晶亮锐

利,根本看不出,有什么过人之处。

但我阅人无数,早已知道,越是这样的人,往往越可怕。

我看着地上蠕虫一般喘息的萧云翔,仇人近在咫尺,我却受制于人,无法亲手血刃,这一切,莫非是天意?

刹那间我万念俱灰,闭上眼哑声说:“要杀快杀,你若不动手,他日我仍要千方百计杀了萧云翔。”

“我为何要你死?”那男人惊奇地说,竟然若无其事地拉过我的手,搭起脉来,微笑地问:“你好像有什么不足之症,可

曾问药延医?来,张嘴。”

他强行掰开我的嘴,往里面不知迅速塞了什么药丸,随后猛拍一掌,令药丸顺利下滑。我挣扎不果,怒道:“要杀就杀,

别想用毒要挟!我若想死,天底下谁也拦不住!”

他淡淡一笑,说:“巧了,我若想杀谁,天底下也是谁都拦不住。在下沈墨山,你呢,叫什么?”

我狠狠推开他,跌跌撞撞向外逃去。虽知无用,但那等落入敌手,被人折辱的经历,我再也不愿尝第二次。我来到庭院,

再走不动,扶着庭中的桃花树喘息,风吹过,满目落樱,一片缤纷。

扬起头,闭上眼睛,仔细听,似乎能听到风穿过肩胛的声音,柔软的花瓣落地的声音,脚下草地,不知名的虫蚁忙忙碌碌

的声音。

不知哪里传来女孩儿们习唱之声,柔媚动听。蔚蓝的天空中,几只飞鸟翱翔而过,我几乎都能想象它们振翅时那些微的噗

哧声。这是春天,这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季节,适合踏青、寻芳,适合驰骋、醉酒,适合猎艳、寻花问柳,发展恋情。

适合重新开始。

只是不适合我。

远处突然有个稚龄孩童朝我飞奔过来,边跑边喊:“爹爹,爹爹。”我闻声如堕冰窖,这声音,这样子,竟然是我早先命

人遣走的琪儿。我一回头,那如鬼魅般的男人,正含着笑,从另一面,慢慢朝我踱步而来,那边,琪儿举高小手,欢快朝

我奔来。

“不……”我摇头低呼,没有办法了,我立即转身,用最后的力气扑了上去。我从未习武,在这男人面前无异以卵击石,

但我就算死,也不能让琪儿落入歹人手中?

“爹爹。”

我心痛如绞,一边对琪儿大喊:“琪儿,快跑!”

一边一头撞了过去。

无意外撞空,却脚下一软,又被那男人双手搀扶住,耳边居然还听得他含笑低呼:“都说了让你小心点了。你到底叫什么

?”

我挣脱不开他的双掌,另一边,琪儿呆呆站定看着我们,尖叫一声“不要伤我爹爹”就扑了上来。那男人仿佛嘀咕了句:

“怎么父子俩都这德性?”随即一手一个,竟然将我们禁锢在左右臂膀之间。

他臂膀紧若铁圈,琪儿奋力挣扎,张开小嘴,一口咬在他手背上。

我心里大骇,那人竟然哈哈大笑起来,说:“你们一大一小,莫非都是狗托生的?这样好了,我叫你大黄,你呢,则是小

黄,可好?”

“我才不是狗!”小孩儿气呼呼地说:“我是爹爹的乖宝琪儿。”

“哦,原来你叫琪儿啊,那爹爹呢,爹爹叫什么?”

“易长歌。”我淡淡地说。

“不是这个,”他摇摇头,低头好笑地看我,说:“你原本的名字?”

我忽然冷冷笑了,抬眼看他:“这位爷才刚起的好名字,阿黄可不就是叫我?像狗一样的名字,可不就是配我?”

第 2 章

是的,这个用来叫狗的名字,就是我的第一个名字。

大概除了我,已经没有人记得,曾经有一个小男孩,叫作阿黄。

也没有人知道,现在冠盖满京华的长歌公子,竟然有过一个,跟狗一样的名字。

以及,连狗都不如的童年。

叫阿黄的我,一出生,母亲就死了。

母亲是逃难才到那个村子的,那一年定河发大水,许多人一夜之间家破人亡。

她与家人失散,颠沛流离,很饿,昏倒在一家农户门口。长年耕田的庄稼汉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于是用家里的种粮救

了她,虽然她当时已经有了身孕,仍然坚持把她留了下来。

再后来,她的肚子一天天大,到了生产那天,娇生惯养的母亲生了一半没了力气。村里接生婆用手将我拽了出来,这一拽

,就像打开水闸的阀门一样,母亲身上的血立时全部流尽。

她走了,只剩下我,毫无准备地面对自己卑微而茫然的人生。

我长到五岁,皮肤上总是笼罩一层不健康的蜡黄。怎么洗也洗不掉,那层蜡黄,就如颜料一样,紧紧吸附在我的皮肤上。

所以,我的养父,为了省事,就管我叫阿黄。

童年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一个字:饿。

我总是很饿,肚子就像一个无底深渊,扔进去的东西,瞬间就没了踪影。为了抵挡那种疯狂绞痛的饥饿感,我只好拼命喝

水。

久而久之,我渐渐四肢瘦削如芦柴,肚子却高高凸起,顶着毛发稀疏的脑袋,长成一副奇怪模样。

我常常头晕,胸口闷,别人家的小孩早能满地满野疯跑的时候,我却走两步就要喘气。因为这样,我常常觉得对不起我的

养父,长成这幅怪模样,还成天身体不好,对他来说,可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拖累。

为了不让别人嘲弄养父,我尽量不跟村子里的人接触。

我没有玩伴,也无法象他们那样精力充沛地奔跑。于是,村后的小山坡上发呆成为我童年唯一的消遣。我别的都不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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