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ch in the light——千本樱明
千本樱明  发于:2011年06月11日

关灯
护眼

生命总有终结,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情,没面对过死亡,谁都能作为安慰者,但是当事情发生在自己面前,曾经给别人

的安慰,就能知道有多么单薄无力,因为,死了之后,就再也见不到了啊。

真的,我没那么坚强,就算坚强,也是一次一次磨砺出来的茧。

“嘛呢?偷着给谁打电话呢?”

我没转头,“我家狗死了。”

楚翘蹲在我身边,“很伤心吧?”

我找不到能够表达心情的词,“就是挺难受的。”我侧过身搂着楚翘的脖子,“别说这事儿,别看我。”

我跟楚翘俩人就这么抱着,抱着抱着,他虽然不说,但是我还是不由自主的想mai以前的事情,越想越难受,然后又

想起我现在抱着的人曾经那样莫名其妙的对我,我就越来越难受越来越难受,最后,就没忍住。

楚翘一把推开我,拨开我的刘海,“哭啦?”

我推开他的脸,不让他看我,实在太丢人了。

“真哭了?”

我抹了把脸,“你烦不烦啊?”

楚翘慌了,“我操,我操…我操的累…”

“你操你妹啊你操,操不够啦?”我推开他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土,“我回去了,你跟晓阳他们说一声。”

楚翘一把拽住我,“这么难受哪?”

什么话啊,我一听就来气,“多新鲜啊,不是你们家狗吧?”

楚翘抱住我,“唉~我死的时候你能掉两点水我就阿弥陀佛了。”

我现在特烦听见死字,一把推开他,“死去!去死去!赶紧着,就着我们家狗这茬儿,别耽误。”

“我操,我错了成么?”楚翘拽着我的手,拉我在路边坐下,“你丫到底什么做的啊?怎么说变就变啊?”

突然想问他那段时间为什么说不理我就不理我了,却觉得问了显得特矫情,干脆就当忘了。

“再给你买一只吧,你家养的苏牧是吧?要不还买只苏牧吧,还叫原来那名儿。”

“就算再买一千只一万只,也不是原来那只了。”不是我不领情,只是确实是那么回事儿,当习惯了一个,再去习惯

另外一个,其间需要付出的时间和感情有多少?当失去时受到的伤害又能有多少?养的宠物说穿了和爱的人是一样的

,当辛苦经营的感情在顷刻间轰然倒塌,再去搭建一个新的,谈何容易?

周末的时候突然想去墓地,晓阳却打电话约我打台球,我跟他说我要去扫墓,给晓阳弄得挺迷糊,掐指一算,清明早

过了,我一句我愿意,弄得他无言以对。

临出门,楚翘的电话拽过来,说要跟我一块儿去,我想了想,找个人就伴也好。

公车上,楚翘问我要去看谁,我伸出四根手指,弄得他挺惊诧。

“你们家死了那么多人哪?”

“有一个不是我们家的。”

倒车的时候,我在路边的花店买了三束花和一包花种,没辙,墓地供应的花死贵死贵的,专挣死人钱,实在买不起。

按照辈分,我先给奶奶上坟,告诉她爷爷一切安好,不用担心。可以说,奶奶和妈妈这两个女人是我这生中最疼我的

人,楚翘还是有待考察。爷爷比奶奶大七岁,当时爷爷已经三十多了才跟奶奶好上,奶奶为了整个家操尽了心力,我

爸老说奶奶死得早完全是操心操的,这话一点不假。

想起奶奶胖胖的身子,走路一拐一拐的样子,心里又是暖又是凉。走之前,还是老话,多谢您的照顾。

妈妈的墓离得不远,奶奶生前喜欢我妈喜欢的不得了,不当女儿,而当成了知心朋友,跟女儿都说不出口的话,这娘

俩能聊到一块儿去,也是一段奇缘。只可惜我妈走的太早,惹得奶奶经常唉声叹气。想起有一回看电视剧,我爸笑称

要给我找一后妈,奶奶的脸当时就拉下来了,倍儿严肃的问我愿意不愿意,我没言语,奶奶以为我不愿意又不好说,

当即对我爸劈头盖脸一顿臭骂,想来也挺逗,居然没听出我爸是在开玩笑。奶奶临走前,说要离我妈近点,娘俩能说

上话,不至于太寂寞。

我跪在我妈的墓前,墓碑上的妈妈依然用她的大眼睛望着我,多少年了,从未改变。我分开刘海,额上的疤痕随着时

间有所淡化,却依然可见。我在地上磕了一个头,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用说。

楚翘跪在我身边,也在我妈的墓前磕了个头,我实在想不出来他以什么身份跪的,还不能问,他的回答一定会破坏整

个墓地的气氛。

当我七拐八拐的来到一个墓碑前,我瞥见楚翘眉头微皱,看了我一眼,却不问是谁。

墓碑上的男孩笑得灿烂,他曾是我生命中最耀眼的一束光,只可惜以光年的速度飞闪而过,我连他的衣角都没抓住,

他只是微微转头侧目,便离我而去。

我将第三束花放下,拽过楚翘的手,“回去吧。”

“你不是要看四个人么?”

“最后一个不埋这。”

坐公车回去的陆上,楚翘憋不住了,我也早就猜到了,就打算他不问我就不说,他在手机上打了一行字,“那最后一

个帅哥是谁啊?”

我也打了俩字,“初恋。”

楚翘转头看向窗外,嘴里嘟囔,“还好死了…”

我笑,我是真的弄不明白这个人,有的时候好像很大,有时候却又很孩子气,我拿过他手上的手机,打字,“那个人

是直的,你就下死了劲儿放心吧。”

楚翘看了我一眼,接着嘟囔,“还好死了…”

不放心?不放心就对了,免得你丫再四处鬼混,老老实实跟爷这呆着吧。我得意地撇嘴,没有辙,无法弄。

最后,我们来到我家楼前,我四处挖土,随手撒下一些花种,直至一包全都撒光。

“最后一个是你家狗啊?”

我点点头,“明年春天,这里会长出很多很多花吧?”

“那可悬,没准你今儿撒的种子明儿一大风就全给吹走了。”

我瞪他,“不会说好听的啊?”

楚翘笑着,伏在我耳边,“你丫要是对我能像对你们家狗十分之一好,我就知足了。”

我真是头一回见着吃狗醋的人,我转过身躲开,没理他,在每次放mai时坐的一个废旧井边坐下,对他扬了扬下巴,

右手冲着东边一挥,做了一个扔球的动作。

“去!捡回来!”

楚翘歪嘴一笑,不朝东边,直接朝我扑过来。

第十五章 proud 骄傲

——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一处风景

旅行过后

总不能风景也带走

只好让它留在这里

—林夕——

总是喜欢在深夜思考些什么的,哪怕是无关痛痒的琐事也好,刻入心骨的悲伤也好,曾经一度荒废的欢乐也好,总会

有那么一刻光线都静止了,时间都不走了,我,你,我们,都不老了。当我们可以试着用自己的眼光看世界,不巧的

遇见了谁,为了谁爱了谁,只能说是命中注定。

曾说,即使张开双眼,也无法看到真实的真实,我们不自知地把自己当成外来者,冷眼旁观一场又一场相聚离别,而

当亲临其身,我们又不自知地为下一次相聚离别哀伤难过。

总觉得时间忽快忽慢的像在跟自己打哈哈,恨得牙根痒痒想抽它两巴掌,但是又心疼的像个宝贝揽子,所以在我们得

到或失去的同时,已经遗忘了得到或失去它的意义。

笑脸恍惚晃动,世界一如初见,只是单单改变了漠视的角度,就会令人心酸到走不稳脚步,得到了许多,却在一时刻

终将失去,想着,任由如何坚强也忍不住崩碎,可怜维持的虚妄,不容易的建立,却如海边沙碉一击便无影无踪。

逝去的不是年华,到来的不是成熟,来来回回去去往往千百遍,不知不觉赤道也被绕场一周,路走的都太过辛苦,不

觉已经麻木,回首,眼眶被什么浸沐,却经不起感悟。

每每忆还曲终人散,辨不清什么在面前悄然飞散。

这个冬天,风有点慌,不太忙;冬天的太阳总给人一种懒懒的无力感,即使直视,也不很刺目,暖暖的,却赶不走身

边的寒冷。

穿上外套四处逛逛,也有很久没尽情享受冬天的阳光了。

春节放烟花是个传统,以前禁止过,也没什么用。后来规定了在法定节日可以燃放烟火之后,想着可以光明正大的放

烟花,有一丝窃喜。

燃放烟火是好坏参半的事,难以言喻偏向哪一边。生活中很多都是这种情况,失去了什么,就一定会得到什么,忘了

什么人在什么书上说的,“命运给了你这一样,就不会再给你另一样”。所以我想,人如果总想着失去了什么,就会

连得到的一同失去。像下雪,如果只抱怨它的寒冽,就会忽略它的冷艳。

说到雪,一月十二日终于在这个冬天看到了雪景,片片的雪华像带着天堂福音的羽毛,笑的有些嚣张。

看着雪像蝴蝶那样落在树木上给它们换上白衣,好像穿上嫁纱的新娘。什么时候,竟发现原本应呈现萧瑟的季景竟披

上欢愉,它们褪下华装换上胧纱,不论是自娱自乐或是取悦路人,在寂寥的环境中以残缺的笑容面对,这就足以让在

生活中遭受失败而自怨自艾的人自愧不如。

想想其实本就该如此,生活总是不尽如人意的,若有太多时间懊悔失去的机会,何不去试图努力改变现状,只是苦恼

是无济于事的,努力了,即使失败了或无法改变,也无愧于己,苦中作乐也未尝不是聪睿之举。

其实冬日里的景色别有一番风趣,尤其是在临近春节的时候,宁静中透着蠢蠢欲动的热情,那份积蓄的活力只是很少

有人去注意。很多人只有在雪天才会去感受冬天的美色,而忽略了很多平日里显而易见的惬意,老人的菜篮,少年的

新衣,小孩子的玩具,等等等等。

冬天里,人总是有一点忙碌。

忙碌的,没有一刻闲暇一路掠过街道的景色,或许因为冷,脚步总是太过匆匆,身边的路灯一晃而过,当猛然走过,

才发现走过太多,一路走来记住了多少,把握了什么,却很难想起。忽然想起电影《2046》中把人生比喻成列车的说

法,很贴切,借由这个比喻引申想象,每个地铁站就像人生中的各个转折,在每个转折可以失去什么人,而后又遇见

什么人,总没有什么人能陪自己走到最后,不管如何宝贝着,最后还是失去,于是衍生出了眼泪和悲伤。

人总是当失去了现在才懂得珍惜曾经,这并非不是一件好事,懂得了缅怀错过的,才能更加重视拥有。人走在路上,

难免会失去什么,但是失去的,也已经失去了,如果太注重身后的脚印,前方的路就会看不清楚,多一份犹豫,就少

一份机会。就像环线列车的起点亦是终点,就像我们出生时是闭着眼,死后亦是闭着眼,何苦太执着于逝去的,或许

正过身,它就在眼前了。

走过春,路过夏,越过秋,喜怒哀都已经过,现在正是用微笑面对人生的时刻。冬日里太阳似乎很安静,就是这一份

安静,才使得心境豁然轻松。

这个冬天,风有点凉,不太响;冬天太阳的光芒给人一种懒懒的无力感,即使直视,也不很刺目,暖暖的,赶不走身

边的寒冷,却一点一点的将积雪融化,终于,太阳昂起骄傲的头,柔柔的笑。

我看见蝴蝶在飞,有人说我胡说,冬天不可能有蝴蝶,或许我确实在痴人说梦而已。

然而,有一天我不再做梦,那也是年华逝去,两鬓斑白,回头再看来时的路,那花开花败散落一地的芳香,或许也终

将如白云般,眨眼不见。

诗歌成了呻吟,伤感成了轻浮。

笑者,即使今日我仍以此自居。

—The end—

短篇:blue bird

文案

林烟高中时期第一个喜欢的男孩,

平淡之下的刻骨铭心,

当一切都成惘然的追忆,

额上的伤疤一点一点的加深,再加深,

终成一缕往日的歌声

01 一个人的感情

如火如荼的十六岁夏天,火球照耀下的军区操场上,当我和我的同学们一个个都晒得如同卖到世界各地且销量极好的

非洲小黑奴时,我确定,那个用衣服下摆擦脸,瘦得如同芦柴棒且营养不良的非洲难民似的男孩,我将永远都不会忘

记。

“林烟,”身后传来那个长得像小京叭的小跟班的声音,“又看那小流氓哪?”

“怎样?”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真是多管闲事。

“当然不怎样了,刚美术老师找你,说让你去拿美术作业,给发了。”

“知道了。”我是高一三的美术课代表兼语文课代表兼计算机课代表兼…惯性,没了。

大热天的我冒着煽情的热浪,从三楼跑到一楼去老师办公室取那倒霉的美术作业,总共也没几两重,有那从一楼跑到

三楼来找我的功夫顺手不就给带上来了,那老师就是不指使人难受的类型,我在心里骂她娘几遍,却从未付诸行动。

我一向是这么宽容大度。

在楼梯口正好碰上刚打完球的小难民,这一身的汗,滋啦滋啦的活脱一泉眼。我天生怕热,在这种热死渡渡鸟的时候

,我能来上学已经是奇迹了,若是放假,休想让我动换分毫,真是不知道这小难民怎么想的,喜欢出一身臭汗,莫非

他喜欢蚊子苍蝇骚扰的感觉?

走过他身边,不禁嗤笑出声,好在他不跟我一班不认识我,要不肯定会取笑我发花痴。

我瞥见他眼角的细微倾斜,靠你个混蛋,难道我分不出正脸后脑勺的长发让你这么在意么?

其实我知道我根本就不会在他眼中停留片刻,我也就是自己跟自己打哈哈安慰自己开心逗自己玩,他长的帅,身后追

捧的女孩儿像蚊子苍蝇,我即使再清秀脱俗,再才华洋溢,再引人侧目,也是个带把儿的主儿,我们的俩把儿像两条

平行线,永远都不会有相交的一天。

高一的一年我纯粹是混下来的,浑浑噩噩的混下来的,那时不会作曲,只是一天天的写歌词,把自己喜欢的歌重新写

词,再在KTV里唱,同学看我唱的与字幕根本不符,却也乐得听我自编的词,为此我也乐此不疲。也许正是这份写词

的执着,使得高考失利的我义无反顾的上了词曲创作的大专。

那时的歌词完全是为了他写的,情感真实却也显得有点矫情,我没完没了的继续着,那些全是无处投递的情语,浪费

在花季的阳光下。

高一的会考考的全是文科的东西,最后期末考没有考会考的科目,使得我的成绩一落千丈,没有去梦寐以求的文科班

,被分到了理科二班。

我当时纯粹的为分班问题郁闷了一把,我知道那小难民不上文,所以就盼着能和他一班,结果,高一时我在三班他在

二班,高二了班级重新调整我在二班他在三班,这也是我近三年来一直不断的在学校帖吧里骂这所破学校的原因之一

好好的净玩这擦身而过,有没有点技术含量啊?

因祸得福,我遇见了以前和他一班的好多同学,也算能与他们打的火热,其中就有我认的干姐“波涛汹涌”的赵童瑶

,干妹“太平公主”的李之雪。

这俩小娘们虽然漂亮,但都纯粹是坏的能掐出油儿来,还是论斤约的分量。记得班里有一个长相与男生无异的女生,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