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童话(出书版) BY 初沄
  发于:2011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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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简伯宇,一个功课不错但品性待加强的顽劣资优生,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有气势,他在十六岁加入了地方帮派。

然后,他认识了青帮的老大叶飞,一个有如神祇一般的男人。

年轻的心充满热血与冲劲,

他几乎在第一次见面就把叶飞当神祇一样崇拜,

甚至在危机时刻连想都没想就帮他挡了子弹——

那一颗子弹,注定了两人日后多年的纠缠情缘,

只是,建筑在性爱上的感情是否经得起考验?

叶非传出即将结婚生子的消息,简伯宇愤而离家出走,

偶然住进了单身公寓,

却不明白敌人却早已对他撒网,只待一网成擒。

纠缠多年的两人,是否看得清彼此的情意?

代序

初澐找我写第二篇序的时候,真是害羞又高兴!

那么,这篇就来说一下她让我十分佩服的地方吧(心)。

初澐一直给我一种自律性相当高的感觉,有次跟她聊起写作的事情,听她提起每天都有一定的进度时,真的是相当佩

服。而且稳定的创作之外,也不断的在求新求变。

从古装江湖的华美瑰丽,到时装街景的活泼逗趣,在在见识到不同面貌的初澐。她不但自律性高,也十分要求自己,

从作品当中时常见她相当认真的那一面。

(离题,所以当时知道初澐比我还小一岁时,兔子真觉得自己该去撞撞墙,平一样的米,怎么养得出这么认真努力的

初澐跟这么混吃懒惰的兔子啊……)

总之,喜欢初澐的读者们,请不要理会兔子的多话赘言,进入她一手打造充满巧思的爱情世界吧——

光速兔子 敬笔

楔子

天空满布阴霾,行人的脚步不断加快,深怕慢了一步就会变成落汤鸡。不过三分钟的时间,原本只是阴霾满布的天空

突然下起了豆大的雨,这种时候,寻常人的做法应当是赶紧找个地方避雨才是,但巷子底却有人不然。

男人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扶着墙,由摇摆不定的身体可以得知他正处于烂醉如泥的状态,只是,那酒好像永远喝不够

似的,全开的瓶口就着嘴唇就往下倒,酒液顺着嘴角婉蜒而下,形成琥珀色的小溪流。

雨势不断加大,转眼已是倾盆,像是一口气要将整年份的雨水下完似的。男人身上的衣服已经全湿,雨水拍打在他身

上与脸上,分不清他的表情是笑是哭。

这样的人在台北街头是见怪不怪,一般的做法是视而不见,反正就算出了事也有警察会处理,所以男人以这种狼狈的

姿态在大雨中待了一个小时。

男人在雨中扬起双手,任凭雨打在他的身上像被小石子击中般的痛也毫无所觉,最后,男人开始在雨中跳起舞。

见到男人失常的表现,一名路人本想报警,但想到要面对警察的盘问就觉得麻烦,一迟疑,就又任由他在雨中自生自

灭了。

广告墙上的液晶时钟走向十点钟的方向,虽然是周末夜,但因为整个大台北都下着倾盆大雨,所以路上的行人三三两

两,黎复文从大卖场中走出,手上提着大包小包生活用品的他面无表情。

这种雨夜在台北很常见,但是没有人喜欢这种天气,雨水打湿他的衣角与大部份的裤子,就在黎复文正想招计程车免

去淋雨的痛苦时,一个庞然大物突然朝着他的方向倒过来——

大脑对这种情况立即做出了反应,黎复文身子一偏,庞然大物朝他旁边倒去,就连溅起的水花都没沾到他的衣服,只

是,当他看清那个庞然大物到底是什么东西后,他立即放下手中的袋子蹲下身去察看男人的情况。

这是一个醉到不分东南西北的男人,这种人在台北不算稀奇,原本他对这些人也是视若无睹,但是今天黎复文却一反

常态,就连他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也许是他在男人身上闻到了同类的气息吧。

「先生,你不能倒在这里,现在正下着大雨呢。」黎复文尝试性地唤了几声,却发现男人毫无反应,修长手指抚上了

男人被雨水打湿的额头,手掌传来的高温告诉他这个男人正在发高烧,通常这种情况只要他打电话请警察来处理就可

以省去麻烦又能兼顾良心,不过黎复文没有打电话,他只是扶起酒醉不醒的男人,空出一手招了辆计程车。

 

把麻烦带回家的黎复文正打算替男人敷上冰毛巾时,男人却在此时转醒,他愣了一下,在男人身边坐了下来。

「你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男人问道。

「我是黎复文,这里是我家。你醉倒在大马路上又发高烧,我不晓得发什么神经就把你带回来了。」

「这是你家?我发烧了?」男人一脸茫然,显然还没真正清醒。

「嗯,我已经把你的湿衣服换掉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你现在需要休息。」黎复文将拧好的湿毛巾折叠好敷在男人

额上,疲累的他不想照顾病人时候还得分神应付醉鬼——他到底是发什么神经才会把麻烦带回来?

「唔……好热……我还要喝酒……酒……」男人把敷在额上的冰毛巾扯下,开始呓语。

黎复文见状,原本温和的表情沉下来,冷语警告:「你要是再把毛巾扯下来,明天烧成白痴可不关我的事,不准扯!

」他将毛巾抢夺过来,重新浸过冰水,再次把毛巾敷上去。

「你怎么这么罗嗦啊……」男人嘟起嘴巴抽掉毛巾,他虽然觉得热,可是完全不想退烧,像现在这样昏沉沉的才不会

想起那个人,酒醉又怎么样?发烧又如何?反正他就是不想清醒!

啪!清脆的巴掌声响起。

黎复文望着自己发红的手掌发呆,不敢相信自己方才居然打人……他上一次失控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男人也呆住了,迷蒙的双眼逐渐清明,看清眼前的男人。原来不是他呀……啧,也对,那男人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

会失控,除非是干架。

「……我原本不想打人的……」黎复文颓丧地放下手,收拾好东西打算离开,却被男人拉了回来。

「你是……啊不管了,管你是谁,方才我很抱歉,你也不用内疚,谢谢你收留我一晚。」

「我是黎复文,不用客气,还有,喝太多酒对身体不好。」

「我知道……对了,我居然醉到忘了自我介绍……我姓简,叫伯宇,你叫我小简或伯宇就成了,能不能冒昧问你一个

问题?」

黎复文漂亮的眉微挑,点头表示可以提问,有点不敢相信眼前的男人居然会因为一个巴掌而清醒,不过,人醒了是好

事,起码他不用再费心照顾。

「你为什么想收留我?路过的人那么多,可是没有人会为一个陌生人停下来,你是为了什么才救我?」

「……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因为我感觉到你是同类吧。总之我都把你带回来了,为了什么原因重要吗?」

「同类?」简伯宇细细咀嚼这句话的意思,同是伤心人吗?还是……

「我猜的,谁知道你是不是。就当我今天神经错乱不小心捡到你好了。」不想继续这种无聊的对话,黎复文推开简伯

宇拉住他的手,转头就要走。

「等一下!」

「嗯?」

「我饿了……能不能煮个什么给我吃?」

黎复文瞪大眼,满脸不可思议。

没想到一时心软捡回来的人居然会这样死皮赖脸,最后还住进了他的公寓……

第一章

十六岁的简伯宇正处于一个尴尬的年纪,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通常有些叛逆,甚者只要能够引人注目、让所有人觉得他

与众不同,不管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不过,上述那些只适用于品性不好成绩也差,浑浑噩噩过日子的青少年;至于简伯宇,旁人很难理解为什么一个贵族

学校的优等生要去加入帮派,毕竟传出去对他的完美形象不太好不是吗?

当然,不是没人问过这个问题,但他只是笑着回答:「不为什么呀,你不觉得一大堆人一起做坏事很过瘾吗?」

虽然这回答不能满足众人的好奇心,不过对于想加入的人,帮众一向是宽容的。其实,如果有人够了解他,就会发现

他只是想要长大的孩子。

曾经有一次,他看到几个帮派的成员在耍流氓,把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吓得花容失色乖乖把钱掏出来,当时,他就有

加入帮派的想法了。混帮派可以让人恐惧,也可以轻易掌控局面,对他这样一个表面上什么都有,实际上只有成绩上

得了台面的男孩来说,他只不过是被女人赶出家门的孩子,主权对他而言其实足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至少,他希望有朝一日,当他发神经或是想不开而回到简家时,不是由那个女人把他扫地出门,而是他将那女人扫地

出门。

幻想归幻想,简伯宇也明白要做到那种程度不是一蹴可及的。他听说这个帮派的新头目是个气势十足的家伙,跟着这

种人,应该不难学会强势吧?

简伯宇加入的帮派原本只是地方上的小混混集团,成员全是十五到十八岁的毛头小鬼,平时玩些偷抢拐骗的小把戏,

手法算不上高明,但因为地方上警察的忽视加上家长的纵容,渐渐小帮派变成大帮派,偷抢拐骗变成了奸淫掳掠,尤

其上代头目被一个狠角色取而代之后,这个小帮派登时变成了地方上最大的少年帮派。

这个帮派叫做青帮,取成员全是青少年之意。

青帮的新头目叫做叶非,是一个神秘人物,没人知道他住在哪里,没人知道他的出身来历,只知道他行事狠辣,好几

次干架时把对方打得半死,还是因为手下的制止他才住手。这人当初也是以单挑当上青帮老大的,见识过他手段的人

都对他产生一股畏惧之心,就连青帮的成员对他也是敬而远之。

对这些传言,简伯宇是有些怀疑的。他见过几次这个新头目,虽然只是远远的瞥见他的背影,虽然人影很模糊,可是

,光那次干架就足以让他对这个叶非产生莫大的好奇心了。那个叶非的身手真的是前所未有的好,跟电影明星有得比

,不过他很清楚电影是假的,可是叶非是真的。

当时那场干架是叶非赢了,对方明着投降,却趁叶非离去时从怀里掏出刀子想捅过去,不过还是被叶非察觉了,那人

后来被打得很惨,听帮内兄弟说,原本这种小人行为是要剁手指的,可是叶非后来放过那个人,没剁掉他的手指。

那个偷袭他的男人,后来加入了青帮。虽然大家没明说,可是谁都知道那人要不是服了叶非,绝不会冒着生命危险背

弃原本的帮派改投青帮。

像叶非这种人,才是真正的大哥,才拥有真正的男子气概。当时他便决定,无论如何都要结识这个大哥,并且跟在他

身边学习那种不怒而威的气势。

不过,自那天之后过了好几个月,简伯宇一直等不到这样的机会。

虽然说加入青帮有好一阵子了,但实际参加帮内的活动却只有几次,因为他的身材偏高瘦,帮内兄弟觉得他不是能打

的那一型,故而要动手的场面绝不会让他出现。

可是这一次不同,青帮最近正与新崛起的势力孤狼帮磨擦不断,几次干架下来折损了不少人手;这次是叶非与孤狼帮

帮主的正式谈判,擦枪走火的机率高达百分之百,于是帮内不管高矮胖瘦一律得出场充当人头,能不能打是一回事,

最重要是场面不能太难看。

简伯宇接到通知时考虑了一下,五分钟后他取消了那天晚上所有的预定,因为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当然,他知道到时场面绝不会是大家喝茶聊天和乐融融,搞不好所有人全会被抬进医院,甚至引起警方注意,这当然

不是好事,可是他体内好胜的那一部份喧嚣着,年轻的血液对逞凶斗狠总是感兴趣,而且这是他能够亲眼见到叶非的

最佳机会。

所以那晚他去了,而且还去得特别早。简伯宇并没有照规定先与大家集合再到约定地点,他选择孤身一人提前到达,

因为他知道叶非会先在那里等候,他想近距离见见这位帮主。

空旷的场地上只有一辆摩托车和一个迎风而立的男人,风中隐约有一股属于男人的气味,不是古龙水也不是汗臭味,

是一种相当特殊的男人气味,有那么一瞬间简伯宇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真是让人感到目眩神迷。

一个谜般的男人,从未尝过败绩,在男人的世界中,这种强者是受到崇拜的,就像女人喜欢英雄,男人同样也欣赏不

败的勇将,而叶非就是这样一个会让同性怦然心动的男人。

这是他第一次近距离的看着叶非,平时帮内的人是不能靠近他的,因为他不喜欢别人离他太近,只有干架时才可能有

机会与他近距离接触。其它时候,他就算见着了帮内兄弟,也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

这样一个男人,到底什么来历呢?

「老大?」简伯宇尝试性地轻唤,脚步停在叶非后方三步外,他是个精明的人,不会笨到自讨苦吃。

叶非将烟头捻熄,转过看着他,一百八十几公分的身高形成的阴影罩住简伯宇,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你来得太早了。」叶非朝他走过来,在他身前一步远停下。

「我没见过你,你是新来的吗?」叶非打量了他几眼,发现这张脸孔挺陌生,青帮人数虽多,但会在他面前出现的脸

孔却只有少数几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其它人怕他的缘故。

「不是,我只是比较少在这种场合出现而已……兄弟们觉得我不能打,所以平常打架时不会找我,这次是因为人手不

够才把我叫来的……」面对冷峻的叶非,向来口齿伶俐的简伯宇不由自主说出了实话。叶非这个人,天生带有一种不

怒而威的气势,再嚣张的人站到他面前,气势也会顿时矮上三分。

通知的人告诉他,这一次的行动原本是叶非与孤狼的单挑,下面的人却自作主张地想搞成大型械斗,他们找了许多人

来干架的事帮主并不知道。要是不小心惹火了叶非,那群自作主张的人大概会吃不完兜着走吧。

「充人数?你能打吗?等一下可不是小孩子打架那样简单,要是不行的话你还是早点离开好了,太勉强不是好事。」

叶非的声音相当低沉,隐约带着某种神秘的磁性与诱惑,也不知道为什么,简伯宇一听到他说话就浑身哆嗦,但那种

感觉不单是害怕,更像是一种……兴奋?

「我不怕!凡事都有第一次,更何况老大都行了,没道理我不行,要是只能站在一旁当个小鳖三,那我加入青帮又有

什么意义?」

叶非重新燃起一根烟,那吞云吐雾的模样看起来完全不像十几岁的青年,倒像是个二三十岁的成熟男子。他把手搭在

简伯宇肩上,略施压力。

「你加入青帮是想逞凶斗狠、证明自己是个男人吗?还是觉得加入帮派很威风?」每说一个字,肩上的压力便多一分

,直到最后,简伯宇觉得自己都快被压扁了。

「不是,我加入青帮是想多看点东西,人生要是只有一板一眼的过,那多无趣?再说,能够跟到像你这样的老大,可

是千载难逢的事呢。」咕嘟一声,简伯宇吞下紧张的唾沫,这些话虽然不是实话,不过他也没说错,谁说加入帮派就

不能扩展视野呢?像叶非这种男人还非得加入帮派才能认识呢。

不过,叶非对他造成的压力比想象中的还要大,要不是他在来之前喝了一罐啤酒壮胆,现在可能会软脚也说不定,可

是能够这样面对面与他说话,还真是让人兴奋呢。

「我不管你是基于什么理由加入青帮,该说的我都说了,要走要留是你的事,挂彩了可别埋怨,还有,你身子骨太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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