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开师弟这个天生就会用眼光杀人的少之又少的异类不谈,是什麽使好端端的一个人变成勾魂索命的阎罗?他心中究竟缠著怎样化不开的深仇大恨?又是何人万分不幸地与他结仇呢?
面对这神秘的男子,柳堪怜并无害怕之感,反倒好奇不已。恶狼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
正当两人各自沈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时,耳边传了恶少兴奋无比的大叫:“大哥,我要的就是他!”
6
闻听此言,柳堪怜眼中杀机渐起。
就是他麽?樊天诛浓眉倒竖。
“三弟,这个人,我要了!”想也不想,樊天诛脱口而出。竟敢直视他的目光,好胆量!
“答应兄弟的事怎能不算数?”气极。这是他的猎物哦,总该有个先来後到吧!
“他是个瞎子,你要他何用?”被恶少用过的人下场有多惨,他至今记忆尤新,还是替三弟多积点德吧!
“我才不是瞎子呢!”左手毫不怜惜地撑大漂亮的眼睛。
“哼,你若不瞎,早被我的容貌吓晕了!看他们!”伸手一指几乎被剥光衣物的众捕头。
机灵一些吧!我可是难得好心在救你哪!
“……”顺著对方的手指望去,柳堪怜脸上顿时红白交替,胃里翻腾一片。天,那就是所谓的裸体?穿著衣服倒是更好些!他们到底有多长时间没洗澡了?倒胃口!狂倒胃口!
再次转向众马贼的目光多了几丝敬畏──连这种货色都敢接受,不佩服不行啊!
不过很可惜,马贼们正专注於首领间的汹涌波涛,所以谁也没有接收到柳堪怜发自内心的赞扬。
“好,你若当众要了他,他就是你的!”这是争执不下时惯用的方法,恶少眯起双眼,双手改拽腰带。依自己对大哥的了解,美人最终肯定是他的。
果不其然──
“休想!”斩钉截铁。
樊天诛对男人,有一种莫可明状的感觉,虽然他痛恨发生在父亲身上的事,但对於那些由恨意而愤世,以牙还牙的行为却极不理解,相较之下,还是女孩子好,又软又香。但同时,对於父亲的事又不能释怀,所以,任何时候,他都是将男人留给手下,自己转身就走,连看都不愿多看一眼,而这一次,当恶少向他讨要这名捕头时,他却迟疑了,只有他,不怕自己这双凶眼,不怕自己与生俱来的恶人脸,更别说横添了一道刀疤的脸是如此之狰狞。但,觉得他特别并不代表自己会在原则问题上让步──去拥抱一个男人!
“若不能当著兄弟们的面要他,就算到了天涯海角,他仍是我的!”从弟兄手中接过借给狼牙扇风的蒲扇,恶少脸上露出成功的喜悦。单手一招,目标──柳堪怜。
“逮住他!本少用过之後,一定赏给你们!”
“休想──”在众马贼人为制造的风沙中,杀机毫不掩饰地如滚滚洪水般溢出。
旋身!抽刀!
银光一闪!
旁人根本看不清那一瞬间发生了什麽,只知狂风刮过之後,狼牙的身体已泰半埋入沙中,一动不动,那位不知名的下巴光光的美人捕头则站在呈放射状堆满尸体的圆心中间,冷漠而痛苦地流著泪,而他手中的那把刀,此刻正化作缕缕细沙,从他的指缝流泻出去。
“他……受伤了麽?”迟迟疑疑地双手举刀高过头顶。
“不,只是猫哭耗子──假慈悲而已!”恶少冷哼。蒲扇往颈後一插,双手环胸再次打量面前的人。
不愧是他看中的人,武艺之高强,十个恶狼都比不上,想来要得到他,著实得费一番功夫,不过得到後的乐趣,想必也更值得期待。
“兄弟好武艺!在下樊天诛!”凶眼男人拱手一抱拳,下一刻,又是一场龙争虎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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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光袖影卷起漫天黄沙,幕帘般的暗黄,如飞旋的帛匹气势汹汹地直冲云天,遮星闭月。沙暴,这茫茫大漠中最叫人色变的噩梦,此刻却闪出妖怡的黄,透出妖怡的美,将它的制造者紧紧地扣入怀中,如梦似幻。
美,真的美!绝美!
直到帘幔之後不再有任何动静,风停,沙落──
“我输了!不在双钩镇打扰,改日再来讨教!”双手抱拳,提刀回鞘,樊天诛扭头便走。
柳堪怜微微颔首,倒是丝毫不介意自己早已超出的捕头对马贼的态度。
率直豪爽!他欣赏!以他的气魄,若就此洗心革面,假以时日,必成气候!用不著赶尽杀绝,只要他们离开了双钩镇就好,反正他的目标是“妙手医仙”和自己个儿的刀。
去找找那个叫什麽“狼牙”的抢刀贼吧!
“恶少樊天绝!记住我的名字!”临行前,恶少摇著扇子拉下面巾展露笑颜。
看得柳堪怜秀眉倒竖:大漠的夜,冷得透骨,用得著扇子麽?真是臭美!
樊天诛亦回首望了一眼:这捕头,武艺高强,却又不将他们赶尽杀绝,倒也有大狭风范,既然如此,他当然也要以礼相待,罢了,还双钩镇安宁吧!
尘土滚滚而去,肆虐脸上的沙石渐止,柳堪怜也自发停止了流泪。面向绝尘处走了一会儿神,他心不甘情不愿地将思绪收回,挨个踢踢仍趴在地上神志不清的众人:“喂,起来了,马贼被我打跑了!”不厌其烦地踢了半个时辰,柳堪怜终於放弃。闭气用衣服将五个人裹好,留下他们的腰带系成长条,然後打行李般手脚并用,把五人捆作一堆,往肩上一扛,双足一点,轻轻巧巧地飞回衙门复命。
“西去,有一种迷药,那是马贼惯用的伎俩,师父曾想用它对付我们。”雾影兰云淡风清地拂拂鼻尖。
老头真是,连马贼都能搞上。
“结果还不是被你破解,反倒是他著了自己的道!自作孽,不可活!”三师兄这心眼可不是假的。
狄思竹盛了一碗汤小心翼翼地递给雾影兰,後者接汤在手,突然面色一凛:“真白白糟蹋了我那把好琴,竟然拿去送人!”以後你出师的时候,别指望我还有什麽东西送你!
“不是只花了三十文吗?”狄思竹不解。前些时日赶集,城中有人卖琴葬父,他们趁火打劫拣了便宜货,和抢差不多,千古名琴吗?他看不出来!
“何止三十文,简直就是用一座金山换的!”三十文的本钱,加出卖一个人情,外加说服一个极不情愿的人出趟远门,期间的谋略策划,哪一样不花费他镀金的脑细胞和天价的口水?偏偏还有人不识货,把它当作垃圾处理掉了。
汤碗权当仇人脸──咬!咬!再咬!咬你个人不是人,脸不是脸,一百万年暗疮流脓没人要!
打了个冷颤,狄思竹果断地开始抢碗──任凭他厨艺再怎麽高强,也决不能让瓷碗成为可消化的美食,何况师兄又没有那样的铁胃。为了不必要的麻烦,抢吧!
“还不是你硬拉著人算命说要为他躲过血光之灾,死活逼人家去西边当跑腿的,还额外多收了人家五千两消灾指路银。”终於抢下来了。
被雾影兰流光溢彩的双眸微微一撇,狄思竹马上会意,伸出双手死命地摇:“我不说了,我什麽都不说了,刚才都是我胡乱瞎掰的。大人大量!大人大量!”边说边乖乖奉还雾影兰被剥夺的汤碗。
雾影兰一副算你识相的嘴脸:“哼哼!下回改下蛊好了。”吃吃冷笑道。
不知死活的东西,枉费他难得一片好心,原只是想拿那呆子哄哄老头,拖延一下时间脱离老头的魔爪而已,但现在,他改变主意了!既然好心被当作柳絮随意践踏,那就别怪他临阵倒戈,倒向老头的阵营摇旗呐喊。你不是怕痛怕血吗?好,那就让你每天痛,痛个死去活来!日日流,流个气血两亏!
“不知二师兄现在身子骨够不够结实,眼泪够不够流啊?”眼中凶芒隐去,精光闪现。
师父一定愿意多多关照就要出师的乖乖徒儿的。
师父啊!你也该丢掉那个店小二换换口味找些事做了吧?
忽而记起身边还有一个人,忙转身展露最美的笑颜:“大师兄,我这麽做,你不会怪我吧?大师兄?”定睛一看,花月山已经一手握筷坐在桌边睡著了,筷子上俨然还夹著一快醋溜里脊。
雾影兰的笑意直达眼底,抬手拍拍埋头狼吞虎咽的狄思竹:“大师兄睡著了。”
狄思竹点点头,虽未有言语,但吃饭夹菜却愈发地小心谨慎了。
手指轻弹茶盅边缘,雾影兰好笑地看著花月山手中的筷子:“怎麽独独大师兄的筷子没收走?”好叫他梦里也闻里脊香麽?啧啧!夹得真牢!
“难道被大师兄的错骨分经手招呼得还不够吗?”狄思竹专注於擦桌抹凳,头也不抬。复又想起了什麽抬头不平道,“为何你叫醒他便没事?”
“大概是因为我不懂武功吧!”孩子气地学著对方诚惶诚恐的表情,也配合著压低声音猜测道。
是这样吗?狄思竹歪著头上下打量比有武功还厉害的三师兄,非常时期,还是让师兄读他的心吧!
“是!所以,你也可以废了自己的武功啊!”双手托腮作可爱状,雾影兰坏心眼地提建议。
“才不要!”满身武艺还给鬼老当抱枕,要是没了武功,他可是连一米米活命的希望都没有了。
可是,没武功被大师兄揍得不成人形的实在也为数不少啊!
“或许,我对他来说,是特别的吧!”幽幽启唇。特别吗?特别在哪儿?真的如自己所想所愿?在意他的一举一动到今朝,叹!叹!叹!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啊!
一团乱麻想理清,只一个字──累!
“好了,你怕挨揍,以後由我来唤大师兄便是!”收敛心神,重挂招牌笑。
“别,可别!怕你早晚被揍,还是我来叫吧!”摇头立马否决。
“那可是你说的,我去午睡了!记得自己个的承诺!如果呆会儿你还有力气的话,自己来我房里拿药!”朝後摆了摆手,打著哈欠摇回房去。
8
窗纸上贴著的“鹊桥相会”,那是隔壁二婶家的女儿剪的;桌上宝贵的小坛“女儿红”,是老七从自家窑子里挖出来的;旁边那晚香气四溢的马腿肉,是客栈老板的老婆亲手煮的;肉碗旁红色土布包裹住一角的七百多两整银碎银,是县衙和老百姓们集体凑的。种种的殊荣表明──英雄,总是有属於英雄的待遇!
柳堪怜现在正呆在县衙最好的一间房里,身上紧紧裹著一床厚厚的棉被,却仍抵挡不住诡异的阵阵恶寒。顺带一提,这床四边已经磨出花的最好的被子,是县太爷的姐姐羞羞答答捧来的。
牙齿“格格格”上下大家了半盏茶的光景,柳堪怜终於把自己从包子馅状态解放了出来──好了!
动如脱兔蹦下床,双脚略略一点便旋到窗边,眯著眼睛细细端详了一番窗花,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再走到桌边,脚步已不复之前的轻巧,先揭开酒坛低头嗅了嗅,换来摇头不断,重新盖上酒坛,继而转向那碗马肉,伸出食指轻轻戳了戳露出汤面的肉,继续摇头。最後是那堆银子,拉开一角红布,十指齐动,一点一点数著银两,总共七百八十二两外加三贯铜钱,数罢,还是只能摇头。
迈著越来越沈重的步伐颓然跌回床铺,赌气把被子仍到床角後,柳堪怜嘴角下歪:
“完了──”
酒是陈年的好酒,窗花精致漂亮,马肉又香又烂,银子是足量的白花花纹银,连棉被也是又柔又软,因为他现在是英雄,单枪匹马打跑马贼的英雄、毫发无损带回弟兄的英雄、挽救了整个双钩镇的英雄,但他就是觉得自己像桌上那碗肉,谁都想分上一杯羹。
自从他肩扛五人凌空而下还依旧健步如飞後,媒人便踏破了留他暂住的老五家的土门槛。谁都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稍有姿色的媳妇大嫂也硬要改嫁於他,说什麽有这样一个力大无穷的夫君,什麽盖房啦、磨面啦、牧羊啦、找水扛水等等等等活计都可由他一手包办,此外,骡子钱、瓦工钱、喂狗钱、水桶钱、挑夫钱等等等等也都可以节省下来,当然还有安民保家费!有武功这麽好的老公在,不物尽其用那多浪费啊!所以这两天来,不间断的离婚案已让两耳生疮的县太爷对他下了最後通牒──一天之内,娶个老婆,安抚民心!
伸手自上而下沈重迟缓地抹了把脸,柳堪怜觉得自己真的比黄连还苦了千万倍。现如今自己成了香馍馍,但之前怎麽就没人为他说句公道话呢?
老怪物说过,这世间,但凡只要有人,便有功利之心,为求与己有利,必会不择手段,最终落得家破人亡,所以行走江湖,一定要玩了就走,切不可留恋,最多活长一点,等别人不记得你时再出来闹一闹,玩一玩;而色,则无非鸡犬不宁而已,况且男人又不会怀孕,所以相较之下,还是存色念而舍功利才是君子之道。
虽然大部分是老头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和培养像自己一样没节操、没心肝的徒弟而编撰的借口,但其中确也不乏一些道理,至少世态炎凉他看到了。想当年老怪物把江湖搅成一锅八宝粥後都能动用一个“逃”字,如今他只不过在一个小小的双钩镇微不足道地搅了一下,当然也能跑了!况且是徒弟借师父的招,不丢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