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鏡狂想曲下——killer
killer  发于:2011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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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参加一个文艺营,老师耳提面命:“写小说就写小说,绝对不要说教讲道

理,不然小说就会被秒杀。”我心中大叫不妙:娘啊,鬼镜整篇都是千秋教训小翎,

那不就等着被瞬杀吗?不要啊啊啊啊啊..〈泪奔〉

 

如果真要辩解的话,我只能说虽然说教场面很多,但我不是想教化世人,只是在

发泄心中的不爽。基本上我写小说最基本的原动力就是“不爽”,几乎每一本小说都

在吐槽,所以脑充血的危险性很大。〈汗〉

 

我最不爽的,就是那句在书中出现几百遍的“不能当情人还是可以做朋友”。总

觉得好像退而求其次,呒鱼虾也好的感觉,难道“朋友”是这么廉价的东西吗?友谊

贵在真诚,在还没有死心,仍然对对方有期待的状况下,怎么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别的不说,“做朋友”这三字本来就很奇怪。朋友不是应该彼此投缘,自然而然被牵

引在一起吗?有办法“做”出来吗?对我而言,那种明明没有什么交集,硬做出来的

朋友顶多只是一年寄一次贺年卡而已,感情绝对不会好到哪里去。

 

另外就是“你爱的是这个人本身还是他的性别?”我知道这句话曾经感动过许多

纯情的读者,包括我在内。可惜我现在没那么纯情了。说到超越性别的爱情,我自问

我做不到,相信天底下大部分的人都做不到,同志族群自然也做不到。因此佳沅的回

答正代表我的心声。不管千秋对他再好再痴情,他就是不会回应千秋的爱。并不是他

存心要伤害千秋,而是他根本做不到。同样的,志恒也做不到。〈应该不会有人相信

他真的变成同志吧?〉

 

一般人的看法,总是比较容易同情爱情中的弱势者。好像一个人爱得深、付出得

多,伤得重,就表示他〈她〉是值得支持的一方。但是我总是觉得,“爱人的权利”

也许重要,“拒绝的权利”跟“平静度日的权利”不是更重要吗?爱上一个人被拒绝

固然伤心,但是他总可以调适疗伤,可以转移目标,总之主控权在自己手上,伤愈后

还是一条好汉。被不爱的人纠缠却会造成生活上的不便还有心理的负担,而且不知该

如何结束,有时还得背一个“无情”的罪名,岂是一个“惨”字了得?当爱跟付出变

成别人的困扰跟重担的时候,又何来“权利”可言?

 

千秋对佳沅的爱也许很真挚,但是他身为成年人、身为老师、身为主动付出爱的

人,一旦知道佳沅不能接受他,他就应该要负责节制自己的感情,而不是一昧耽溺下

去,把责任和烦恼推给一个刚上国中的孩子。就像莲对娜娜说的:“你老是独自期待

一些不可能的事,因此让自己得不到幸福,这样不是很空虚吗?”所以我对千秋的判

决就是死,因为活着的他已经没有救了。

 

曾经有人问我是不是很讨厌千秋,所以这样虐他。我当然不讨厌千秋,也不讨厌

小翎,但是小说主角并不是拿来疼的。我必须让千秋和小翎做出许多我不喜欢的事,

并且藉着修理他们两个化解我的怒气,这是写小说的最深层功用。

 

看到不止一位读者反应,看不出小翎跟千秋是几时开始相爱的。看到这话作者实

在很想切腹谢罪,写爱情小说却让读者看不出主角在相爱,真是大失职啊!〈泣〉如

果要再拗一次的话,我想小翎真正喜欢上千秋的契机是在叶太太出现的时候,那时他

直接感受到千秋的心情,感觉就像两个人合而为一那样奇妙,那一刻他对千秋的感觉

就改变了,而那天也是他第一次成功阻止千秋使用他的身体。


之所以这样安排,因为我觉得两个人的地位必须是均衡的,至少必须各占胜场。


如果他们的关系永远是一面倒,小翎必须依靠千秋保护,又任千秋予取予求,那么他

们就不会有交流,也没有尊重,那么又何来火花?只有当小翎逐渐成熟,有办法跟千

秋交涉甚至抗衡,他才有自信去爱千秋,千秋也才会真正注意他并被他吸引。

 

其实,如果我早一点复习钢之炼金术师的话,我可能会让千秋跟小翎一辈子维持

朋友关系。看了豆子兄弟的互动,深深感觉到世界上最强烈的感情不一定是爱情。爱

德跟阿尔无疑是深爱着对方,但是这种爱无关嫉妒、欲望跟占有,只是相依为命和彼

此了解,把对方放在第一位的真诚之爱。虽然远比一般的手足之情深厚,却没有暧昧

的成分,让我非常感动。写到这里忽然很想再次改结局,千秋小翎不要配对永远当哥

儿们,让小翎直接爱上安修平算了..〈被亲爱的编辑追杀中〉

 

说到结局,老实说我已经改了好几遍了,现在的结局也不见得是“最好的”,而

是最能说服我自己的一个。小说出版固然是件开心的事,可是我却一直有种想要畏罪

潜逃的冲动,因为真的很怕读者看到最后结局会想宰我。

 

其实我一开始是准备让千秋复活的,连身体都准备好了,用脚想都知道,自然就

是安修平。所以他总是像个幽灵一样到处晃来晃去,没事就忽然冒出来吓陈小翎一大

跳,而且生不如死,感觉就是专门为领便当而生的。

 


但是我一路写下去,心情却越来越矛盾。真的要这样吗?这孩子太可怜了啊!其

他角色的遭遇多多少少都有点自食恶果的成分,只有安修平可说是百分之百的无辜,

什么事都没做却恶运连连,而且没人帮他,最后甚至自杀身亡,只为了把身体交给某

个恶鬼使用,这还有天理吗?此外我对“借尸还魂”的想法也越来越反感,总有一种

阴气森森的感觉,所以原案就出局了。可是如果让千秋直接升天,小翎跟安修平配对

,我又会舍不得小千千。

 

我写小说有个大毛病,很容易对角色用太多感情造成写作方向失焦,这次又是个

明证。

 


最后我就想出“吸收”的作法,让千秋成为安修平的一部分继续活下去,乍看之

下好像两全其美,其实内心深处的我有一部分正在自我嫌恶..原本是让小翎发现千

秋在安修平体内后马上答应跟他交往,转念又觉得太草率。才刚守寡〈?〉没多久,

一发现别的男人身上有阿娜达的味道就阿莎力地倒入那人怀里,这种感情不是太廉价

了吗?所以我决定让他再考虑一阵子。仔细想想,对此时的两人而言最重要的原本就

不是谈恋爱,而是重新开始。我想,就姑且让他们先成为“重新开始的伙伴”吧。

 

再恳求一次:请大家不要砍我..

 

在BBS上连载的时候,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去看网上各位大人的推文,大家都超有

创意,常常让我笑到肚痛。这么一本充满怨念的小说,却为我带来这么多的笑声,实

在让我觉得非常幸福,在此再次谢谢大家。

 

其实本篇最重要的主题是“成长”,我常扪心自问:写完这篇小说,我自己到底

有没有成长呢?只好等时间来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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