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无雨————流水无情
流水无情  发于:2009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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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灰蒙蒙的,冷风阴阴地吹,带来一股雨的味道。
似的,要下雨了。
冬天的雨,没有电闪雷鸣,没有瓢泼如盖,但却下得冰冷,下得阴郁,下得沉闷。同这阴沉沉的天气一起,犹如一块浸湿的布蒙在人心上,闷得几乎透不过气来。
客厅另一头的卧室里,又传来熟悉的争吵声。
“方雨是怎么回事?人家姑娘好好的怎么又不行了?”
“算了,不行就不行,反正方雨还小……”
“小?二十五岁还叫小?你出去看看,隔壁王家的小儿子也二十五岁,孩子都两岁了!不是我说,人家姑娘要模样有模样,学历虽然差些,但是独生女又有房,人家不嫌咱们穷,不嫌方雨的脚——”
“嘘,别说了。”
“什么别说了?席方靖,我到你们家这些年容易么?连说句话的权利都没有了?”
“不是不让你说,你小声点,别让方雨听见。”
“让他听见怎么了?我这大嫂哪点对不起他?到处求人给他张罗婚事,结果他倒好——”
“行了,你为什么张罗婚事大家心里有数!唉,不说了!”
轻轻带上门,把那争吵声隔绝在外。倚在门背上,席方雨不由长长出了口气。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回了,半夜里听见兄嫂在为自己吵架,传到耳中的每一字每一句都让他心里酸酸的、闷闷的,总会有一种冲动,想从这间房子里冲出去!
如果他真的离开这里,一切矛盾就都没有了吧?
环视自己所在的这间小屋,不足十平米的地方,除了书桌和书柜,以及一条窄窄的通道,其余的地方都被两张床占满了。
一张单人床,是自己的。另外的上下铺则睡着大哥的一对龙凤胎。
男孩在上铺,女孩在下铺,这时候睡得正香,浑然不知道大人间的波涛汹涌。睡梦中女孩翻了个身,肩膀露在外面,席方雨慢慢走过去,轻轻为她盖好。
他走路的姿势很奇怪,左腿先迈出一步,右腿再跟着拖过去——自从十七岁那年的一场事故,他的右腿已经不能再随意活动了。
坐在床头,倾听雨落下的声音,心情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这个自小生长的地方,现在看起来却那么陌生,他曾在这里度过了二十五年的时光,这一刻却觉得一分钟也呆不下去!
这个家已经不属于他了,至少在感觉上,从父母亲过世的时候起,这个家就已经是兄嫂的家,而不是他的了。
而且房子的问题也是当务之急,只有两间卧房,一间兄嫂住,这一间现在还能勉强和两个孩子挤一挤,可是将来呢?眼看两个孩子都已经上了初中,男孩子倒没有什么,女孩总不能还这样跟他们挤在一起吧?
这几年,大嫂到处托人给他说媒,首选条件就是女方家里一定要有房,这其中的用意自然不言而喻。而大哥又是怎么想的呢?就算他嘴里碍于情面不说,心里呢?难道不会盼望着他这个多余的人早早离开?
雨丝被隔绝在窗外,他却有一种全身都被浸湿的感觉。
“方雨,睡了么?”房门被轻轻推开,传来大哥的声音。
伸手扭开床头的台灯:“大哥,进来吧。”
席方靖先是看看一对宝贝儿女,这才在弟弟身边坐下,未发言先是叹了口气:“刚刚你嫂子的话你都听见了?”
席方雨点了点头。
“哎,真是!你也知道你嫂子就是那么个人,有口无心的,你别往心里去。”
轻轻一笑:“我不会的,大嫂也是为我好,我知道,你们……也很难。”
席方靖一双大手搓了搓——这是他紧张时的习惯动作。
“方雨,其实你大嫂说的也不是全没道理,你也不小了,该成家了,看见合适的就……大哥这可不是赶你。”
“我知道。”
席方靖被弟弟这种不温不火的态度弄得有些尴尬,也不知该说什么, 讷讷的站起身:“那我走了,你早点睡吧。”
迈出两步,脚步终又停下,迟疑地开口:“方雨,你还在想他么?”
“啊?”一声错愕的轻呼之后是一片沉默,席方靖不用回头也知道弟弟的脸上的表情是怎样的激动。明知道是在戳他的伤口,但有些话还是不得不说:
“忘了他吧,人都走了这么多年,一点音信也没有,你还想着有什么用?说不定他早把你忘了。你们那时候还小,说的话算不了数,而且又都是——”
“哥!”
“好,不说了,不说了。方雨,你总要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人不能总活在回忆里!”
丢下这句话,席方靖摇头叹息着去了,留下席方雨一人独自品味。
——你总要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人不能总活在回忆里[自由自在]!
不自觉的,手紧紧的抓住了右腿。许多年前摔断的地方,此时又隐隐作痛起来。


下午五点钟起,老式陈旧的办公楼里陆续有人背着包离开。除了就在附近住的,几乎人手一辆自行车,唯一例外的就是席方雨。他的脚实在不适宜骑车。
有顺路的同事好心要带他一段,都被他微笑着拒绝了。反正太早回去也是面对家中那种抑郁的气氛,不如在外面走走透透气。所以这里离家虽然还有三站的路程,他却从来都不坐公车。
这座小镇似乎从来就没有繁华过,陈旧得几乎要被人遗忘了。只有几辆专线长途,和时而从镇外呼啸而过的火车,才让它和城市有了些许并不亲密的联系。
小镇给人的感觉永远是灰蒙蒙的。放眼看过去都是灰色的或者惨白色的相同样式的楼群,单调而阴郁。这里的空气也并没有因远离市区而有所转好,天空中永远象罩了层雾。倘是春夏时节,红花绿树还能添几分生气,然而在这冬季里,伴随光秃秃树干的只有那同样光秃秃的电线杆,偶尔几只乌鸦停在上面,发出刺耳的、凄厉的叫声。
沉沉欲死。这就是席方雨的感觉。
脚伤以后,他辍了学,由父亲托人找了个坐办公室的工作,钱拿虽的不多,但到底清闲,每天在办公桌前一坐,处理完了一些档案,就净等着下班。这工作做了五年,他几乎以为自己要锈住了,要发霉了。
“你该为自己的将来想想。”大哥的话不知怎么又跳到耳边。
将来?如同这小镇一样雾蒙蒙的看不到,也许就会一直这样过到死吧。从十七岁那年起,“将来’这个词对他来说就少了那份吸引力了。
“席方雨!”
在这里,被人从大街上叫住并不算什么希奇,每时每秒你都有可能遇到一两个熟人,因为这里实在太小了。
“你是——”眼前这个人年几跟他差不多大,很眼熟,一时间却认不出。
“我是陈明高呀,你不会连高中同学都忘了吧?”
是了,是高中的同学,关系一般,相处了大概一年吧,因为第二年他就辍学了。
相比于席方雨的沉默,对方的态度就热络许多。
“难怪你认不出我,都有七、八年了。自从上了大学我就不常回来,毕业以后在A市工作,直到这几天才休年假回家,我想着上街逛逛也许能遇到熟人,第一个就看到你了!”
A市,那是个的大城市,一定比这里繁华许多,也有生气许多吧?
“对了,你在哪里‘高就’呀?”
“我?”微微一笑,席方雨随手向后一指,“那座楼里,五楼,很‘高’。”
“怎么?你还窝在这‘边疆’?为什么不出去闯闯呢?哦!对了,你的脚——”话说到一半,后知后觉的闭上了嘴[自由自在]。
“是呀,我虽然想闯,这脚却不愿意动。”席方雨自嘲的一笑,一抹苦涩还是不小心从眉宇间流露出来。无奈接受了这个事实,也认了,但别人那种遮遮掩掩的同情,还是让他觉得难受。
谈话已经开始转向尴尬,陈明高自以为聪明的转变话题:“你知道我在A市遇见谁了?”
“谁?”漫不经心的顺着他的话头问下去。
“向飞。”
向飞!轻轻两个字,在席方雨听来却比晴天霹雳还要响,震得脑子里一片嗡嗡声,几乎不能反应。
“你不会连他也忘了吧?我记得高中时候你们俩关系最好了,整天腻在一起,就算他后来搬家走了,你也该记得呀!”
怎么可能不记得呢?忘了谁也忘不了他!这个名字,这个人,已经嵌入他骨子、融进他的血液里了!勉强扯出一丝笑:“他怎么样了?”
“这小子,混得不错!你听过中科电子么?明星企业!他就在那里工作,也算是社会精英了吧?我瞧咱们这些人中,就属他最强了。”
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努力让对方看不出什么异样,席方雨小心翼翼的问:“那……你有他的地址么?”
“家里的没有,不过我知道他公司的,……怎么你想找他?”
“不……啊……嗯!”
微微颤抖的指尖接过那张写着龙飞凤舞字迹的便笺纸时,席方雨感到自己的心似乎跳漏了一拍。
八年了,第一次有了“他”的消息。

我发现我还是写这种文顺手~~~~~~~~



“打架了,打架了!”
“打他,打他!”
住宅区的空地上,聚集着七八个孩子,每人的神情不尽相同:有兴奋得大叫的;有紧张的握住拳头,恨不得冲上去帮忙的;也有一脸担忧甚至偷偷缩到一边的。
草地上,两个男孩紧紧地纠缠在一起,都想摆脱对手的束缚,都想把自己的拳头印在对方的身上,就这样僵持着,直到没了力气。
终于,压在上面的那个较为高大的男孩松了手,就势一滚,坐到一旁喘气。
“看不出你人不大,力气倒是不小。”
男孩瞪着眼睛说道,他的一双眼睛又大又亮,炯炯有神,如果在平时,一定是个十分帅气的小男孩,可惜现在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破坏了美感。
另一个较为瘦小的男孩这时也气喘吁吁地坐起来,原本清秀的小脸此刻也是一塌糊涂,一看就是吃亏较大的那一个,不过一脸的倔强,没有半点退缩之色。
“你服不服?”
瘦小男孩哼了一声,不予理睬。
旁边立刻有人叫:“揍他,揍到他服为止!”
高大男孩止住了小“手下”们的叫嚣,盯着瘦小男孩,忽然笑了:“有种,我喜欢!”
这一笑牵动了嘴角的伤口,疼得他“哎呀”一声直眦牙。
“喂,你是新搬来的吧?叫什么名字?”
瘦小男孩迟疑了一下,终于还是回答:“席方雨。”
“我。”高大男孩指指自己,大眼睛在夕阳下闪着光,“向飞!”

混混沌沌的从梦中醒来,天已经微微亮了。席方雨一个翻身坐起,几下爬到书桌前,从背包里摸出一个软皮本来。革制的封皮里,夹着一张小小的便笺纸,贪婪的浏览着上面的几个字
,在睡梦中激荡的心终于平静下来。
自从得知了那个人的消息,连续几天的梦中都是两人相处时的情形。许多已经不再想的,本以为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沉淀搁浅的过往此时又鲜活起来。
这才发现,其实自己从来都没有真正忘记。只需一张纸片,就把心中的那把封存之锁打开了。
深深吸了口气,回过身:“小安,小宁,起床了!”
女孩嘟囔了几句,不情不愿地张开眼;男孩则翻了个身,还想赖床,却被他一把拎起。
客厅里,大嫂已经把早饭准备好,一家子都是豆浆油条,只有席方雨吃不惯,单给他煮了粥。
每次看到这碗粥,席方雨的心里就会泛起一种难言的感情。大嫂其实是个好人,也很照顾他,只是一提到房子就有了心结。尽管这房子席方雨自己也有份,住在这里却总觉得象是欠了她的。
“方雨。”大嫂一边给孩子盛豆浆一边发话,“今天下午跟你们头儿告个假,张姐给你介绍个女孩,约好三点在你们单位对面的快餐厅见面。”
又见面?“大嫂——”
“什么都别说,乖乖地去,你也不小了,难道单身一辈子?”
偷偷看了眼大哥,后者埋头吃饭,好似充耳不闻。
“……好吧。”

“这是刘英。”
“这是我们家方雨,席方雨。”
坐在对面的女孩长得并不漂亮,但看来端庄文静——大嫂的眼光向来是不错的。
这种相亲的安排其实最尴尬,当事人都低头不语,谁也不肯发话,反倒是介绍人兴致极高地说个没完,从双方的人品、性格、爱好一直聊到结婚生子以后的种种,似乎一切已成定局[自由自在]。
席方雨百无聊赖地坐在那里,漫不经心地听两个已婚妇女的无聊谈话,渐渐地,一种厌烦感慢慢升起来。其实这样的情形已经经历了很多次,只是不知为什么,这一次突然觉得尤其难以忍受,那两张不停一张一合、涂着俗气的艳红唇膏的嘴,还有噪音般喋喋不休的声音,以及对面那双假装看地面、却时不时抬起来偷窥他的眼睛,交织成一张无形的、却充满压迫的大网,紧紧的把他笼罩住,唯一的念头只想从这里逃离出去!
终于,在六道错愕的目光注视之下,他站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冲出门外!
“方雨?”
身后传来大嫂不知所措的叫唤声,可是他没有停步。他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地方!
一路跑回家,空荡荡的还没有人回来。席方雨简单收拾了下,提着个旅行包走出房间。
“方雨,你干什么?”
席方靖站在门口,肩上挎着个工具包,一天的体力劳动使他的神情说不出的倦怠,看到弟弟的模样更是一呆。
“大哥,我要走了,去A市。”
“你说什么?”席方靖急了,上前一把抓住弟弟,“是不是你大嫂逼你逼得太紧?回头我去跟她说去!方雨,你——”
“大哥。”轻声打断兄长的话,席方雨笑得有些迷离,“我有‘他’的消息了。”
“什么?”
“我要去找‘他’!”
“啊!”
“啪”的一声,肩头上的工具包掉在了地上。钳子、铁钉散了一地。

坐长途车到火车站,卖的是特快票,火车开动的时候已经10点左右了。席方雨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着周围的景物飞快的倒退,忽然之间有了一种飞起来的错觉。
小镇的一切,工作,亲人,还有那个所谓的“家”,对于他来说都象是一个沉重的包袱,与离别的伤感比起来,更多的是甩开一切的轻松。
这一刻,大哥的苦苦挽留,母亲临终前的嘱托,都随着这飞驰的列车被远远丢在身后,身心的一切都被即将见到“那个人”的激动紧紧填满了。
“席方雨,真是巧呀,咱们住同一座楼,你也转到我们学校了吧?”
“喂,你居然是我的临桌,太巧了。”
“想不到初中又在同一个班,咱们真是有缘!”
“方雨,你报育英高中么?那好,我也报!”
“方雨,如果咱们能一辈子在一起多好?”
如果能一辈子在一起,多好?
嘴角兀自含笑,身体莫名其妙的前倾惊醒了席方雨。张开眼,车已经进站了。
踏出车站,深深吸了口站外的流动的空气,放眼望去,一片高楼林立。
这就是A市!终于又同那人站在同一片土地上了。
作为明星企业的中科电子并不难找,随便找一辆出租车,自然让你舒舒服服的到达目的地。记起来,除了当初为了医好伤腿四处奔波的那些时候,席方雨还是第一次打车。
一路上看到的景物仍然使席方雨觉得新奇,这个城市的繁华还是超出了他的想象,熙熙攘攘的人群、川流不息的车辆、高耸参天的大楼、新奇前卫的建筑,只是透过茶色的车窗看过去,一切的色彩都消失了,只剩下灰蒙蒙的颜色,更象是十几年以前他家的那台黑白电视机里的画面[自由自在]。
出租车在一座大楼前停下,这就是中科电子的办公楼了。尽管心里有了准备,看到时席方雨还是情不自禁地倒抽一口气。
好气派的写字楼,“那人”就在这里工作呀!
心头隐隐泛起一丝紧张、一丝不安。
“请问……这里是不是有个叫向飞的人?我想找他。”
“您是?”接待小姐抬起头,打量眼前的青年,那身黑色棉服和洗得发旧的牛仔裤,以及一看就是“历史悠久”的旅行包,使她很快对来人做出评价。
“我是他的朋友。”
只是朋友啊。“非常对不起,我们这里规定上班时间不能处理私事。如果不介意的话,还有一个小时就到下班时间,您可以等他出来。”接待小姐用职业化口吻微笑着回答,并很有技巧的隐藏心中的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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