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枪的枪口。。。。。。
[db:作者]  发于:2017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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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枪的枪口。。。。。。,。 最近,一条不怎么起眼的新闻被媒体和网络吵得沸沸扬扬。天津大妈赵春华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公安机关在巡查过程中将摆射击摊的赵春华抓获归案,当场查获涉案枪形物9支及相关枪支配件、塑料弹。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涉案9支枪形物中的6支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本来吧,这么一件普普通通的刑事案件,既没有什么严重的后果,没有什么血腥的画面,也没有什么警察打死人啊法官徇私舞弊吖冤假错案啊……这些能勾起胃口的情节,案件简单明了。放在十几亿人口的中国,这么一件事还不如哪个美女明星不小心或者故意不小心露了底裤那么吸引眼球。但一潭死水怎么就被吵的波涛汹涌呢?看似对赵春华案关注的表面,还不如说是对“枪”的祸心。媒体嚣张的背后,引申的不过是“枪支合法”的若隐若现的影子。
回到案件本身,按照有法必依的法治原则,司法机关的一套流程,到最后法院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上也没有任何瑕疵。砖家,媒体,网民申讨的是法律本身:关于对枪支的鉴定标准。到底怎样的标准才合理,让砖家们去吵。但在我们这样一个公民持枪违法的国家,除了能够是作为武器的枪支,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之外。一切枪的形式,只能是玩具枪。作为玩具,没有多少大人去关注枪的标准吧,我想。它的使用群体,基本上都是幼小的孩子。对孩子的玩具来说,什么最重要?安全,这是最重要的!不仅仅是孩子本身的安全,还有因为孩子的不懂事而造成意外的安全性。所以,对玩具枪的标准杀伤力的要求越高,杀伤力越小,安全性越高。我想,大多数普通人关注的应该是这一点:作为玩具,怎样才能更安全一些。但媒体和砖家只想告诉大家,这不是枪!这不是枪!作为枪来说,这是安全的,言下之意,就是真枪,又能怎么样呢,毕竟杀人的不是枪。所以,对于赵春华来说,这条标准这条法律就不是合理的甚至是恶法,但是,对所有违法者来说,哪一条标准哪一条法律是合理的呢?
当然,赵春华的遭遇的确让人同情,一个朴实并没有任何犯罪恶意的人,也没有造成对他人伤害和对社会危害的人,受到如此严厉的制裁,非常让人痛心。司法机关以及媒体忽视对法律的宣传和普及,才是造成这种恶果的主要原因。面对赵春华,媒体在引领对“恶法”的汹涌民意的时候,可有丝毫自责的歉意?然,法律就是法律,仅仅是一个人的遭遇媒体的几篇文章网民的一滩口水就能把法律淹没,那还是法律么?我担心的,是有些媒体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舆论,一步一步把法律带向“枪支合法”的祸心,而这正是他们隐藏在“关注弱势群体”道貌岸然之下真正的目的。

29楼:17-01-04 23:56

以后制造鞭炮的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拥有爆炸物品

28楼:17-01-04 23:41

首先要确定是玩具还是抢的问题。如果是军工厂出品,那么无疑就定性为抢了。如果是玩具厂制造的,那么它就是玩具。还好在玩具厂没制造航母和巡洋舰啊。如果再制造个无人机下面挂两个导弹。俺滴那个娘啊。是不是要引起世界大战啊

27楼:17-01-04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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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难道就拉着个别的替罪羊来杀鸡儆猴,依法也要依的公平公正,中国的那些条条框框法规真要较真可以说没人可以清白

现在最需要的是全民扫盲。小学语文都没学好。主谓宾定状补都不懂就去公检法院做警察做法官了 就杯具了

26楼:17-01-04 23:34

玩具枪是真枪吗?玩具只是个玩具而已,和真枪能等同吗

25楼:17-01-04 23:33

1

全都他么的是违法的,想抓你随时都可以治罪。比如楼主发帖引起网民跟帖分歧对骂,就已经触犯了扰乱社会秩序造成动乱因素的罪名了……哈哈哈!现在抓起来就够判刑三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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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罪名是你现编的吧?吓我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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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现在就告你个煽动闹事,先抓起来再说,然后再补足材料,或许在n 年以前楼主看过黄色视频或者是公共场合吸过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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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肯定是吃饱了撑着了。

老婆饼不是老婆,鱼香肉丝不是鱼。玩具枪是玩具,不是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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