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站在前面教他们一个动作一个动作比划,宋余感到无比新奇,认真地跟着学,只是旁边吴耀轩老是喊他一声,或者故意碰他一下。
宋余不想搭理他,假装自己没听见。
但老师听见了,蹙眉看向吴耀轩:“如果再说话影响同学,老师就罚你去旁边站着了。”
吴耀轩抿了抿嘴,不太高兴。
圆圆开心极了,小声对宋余说:“老师罚他了,嘿嘿。”
下一秒,老师的目光精准落到了圆圆身上,圆圆浑身一哆嗦,如一只正在偷吃被人发现的老鼠,立刻站直,闭口不言,小脸严肃。
老师放过了她。
圆圆松了口气,这几分钟是不敢再说话了。
中途休息时,吴耀轩终于忍不住了,转头跑向宋余,第一次主动发起邀约:“我们去玩皮球吧!”
宋余看都不看他,摇头拒绝。
吴耀轩心里难受又奇怪,宋余怎么都不跟他玩,以前不是这样的,他们玩投球游戏的时候,宋余还安慰他呢。
圆圆立刻想举手报告老师吴耀轩说话,但又想到这是休息时间,老师不会管,那就她管吧,她挥舞着小拳头:“再来揍你哦!”
吴耀轩也比划起来,放狠话:“别以为我打不过你!”
眼看着两人就要对上,宋余赶紧拉了拉圆圆的手:“我们去那边吧。”
圆圆高兴答应了,两个小朋友去花坛边玩,孰料吴耀轩也跟在身后。
吴耀轩现在是x真觉得委屈了:“你不喜欢我的卡片吗?很好看的!”
“你为什么不跟我说话?”
宋余觉得有点烦,转过头,凶巴巴地说:“你说我妈妈做的卤肉肉不好吃,我不喜欢你,我不跟不喜欢的人说话。”
吴耀轩当场懵了。
脑海里甚至还回想了一下,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他有说过宋余妈妈做的卤肉不好吃吗?
宋新苒现在正在做美味的卤猪蹄。
猪蹄是她今早去菜市场的时候看见黄芸在卖,黄芸说这只猪的品质好,猪蹄个头大,肉厚饱满。
宋新苒一看也有点心动,想着家里还有卤汁,便买了四只猪蹄回家。
卤猪蹄一般选用前蹄,前蹄有两根很粗的筋,瘦肉比例更优,价格比较便宜,卤制出来的口感也更软糯入味,特别是筋部,一口咬下去,满满的胶质感,味道好极了。
后蹄瘦肉更多,肉纤维更粗,比较适合家庭炖煮煲汤,炖出来的汤油脂更少,汤色清亮不油腻,和着玉米,萝卜等蔬菜炖煮出来,汤都是一股鲜甜味。
宋新苒先把卤汁拿出来,用过多次的卤汁被养护得很好,卤汁咸鲜浓稠,冻得像块巧克力果冻。
她遵循“煮沸,去杂,补味”的流程,把料理好的猪蹄放进去,接下来就只等文火慢卤就行。
接着就开始炖煮猪蹄,冬天吃猪蹄是个不错的选择,猪蹄丰富的胶原蛋白和脂肪很能滋补身体,如果炖煮好了,猪蹄软糯热乎,喝一碗汤入胃,感觉整个身体都暖洋洋的。
宋新苒往猪蹄汤里加了些萝卜,心想如果有玉米就更好了,炖煮后的玉米软糯,一口咬下去里面的汁水就迸了出来。
可惜现在不是玉米成熟的季节,而现在冰箱还是个稀罕货,大家自然无法秋收后冷冻保存。
不过萝卜也不错,这些萝卜都是本地的白萝卜,矮胖矮胖,圆滚滚的,有些长得奇形怪状,脑袋上还戴着青青黄黄的萝卜缨。
但吃起来很是可口,汁水充沛,外皮软滑,内里绵糯,喂进嘴里只觉得抿着都能化,咽下去时还有淡淡的萝卜清香,搭配炖猪蹄吃起来特别解腻,简直是完美搭档。
猪蹄汤上午就炖煮好了,宋新苒留下陈静芳一起吃:“我一个人在家,吃饭也无聊,你陪陪我吧。”
陈静芳有些不好意思,但宋新苒把锅盖一打开,陈静芳就觉得有点饿了。
猪蹄汤的滋味顺着锅盖飘了出来,一股暖香冲上来,直把人团团包裹住,猪蹄炖透后醇厚的肉香裹着萝卜特有的清甜,冲进鼻子里,只觉得心里都都暖乎乎的。
氤氲的热气在窗户上凝出小水珠,厨房内暖香弥漫,勾得人鼻尖发痒。
陈静芳也炖过不少次猪蹄汤,但从没炖煮出过这种味,她不由得探出头往汤锅里瞅了瞅,汤色奶白,一两块垒起的萝卜出没其中,像云雾弥漫中的小岛屿,汤表面浮着一层细碎的金黄油花,不厚重不油腻,给暖汤镶了层亮边似的。
陈静芳眼睛发亮,“哎”了声,不由得发出感叹:“新苒你这汤煮得真好看!”
人都有自己的欣赏能力,陈静芳就觉得这锅汤跟画一样,要舀出来破坏了这氤氲的美感,好像还有点可惜。
宋新苒抓起切碎的葱花在上面浅浅撒了一层,葱的辛香混着汤醇厚的暖香,激发出诱人的香气。
她笑着说:“吃起来更好吃。”
宋新苒可没有半点不忍破坏的想法,更漂亮的菜她都做过,更何况只是一锅普通的猪蹄萝卜汤。
不锈钢汤勺在锅里搅拌一下,舀了一大盆起来,猪蹄泛着一层玉似的润光,滚刀块的萝卜吸足了汤汁,白净的外皮染成了乳黄。
汤勺边缘不小心碰到萝卜,都能把萝卜切开,足以见炖得十分软糯。
陈静芳看着这汤不禁问:“新苒你怎么把猪蹄汤炖得这么奶白的啊?我在家煮出来颜色要淡很多。”
宋新苒说:“大火煮沸后不要盖锅盖,保持沸腾状态,就可以看到汤慢慢变浓白了。”
陈静芳笑着应道:“好,我下去回家就这样煮来试试。”
中午两人就吃了一份萝卜猪蹄汤,按照本地的习惯,喝汤都要备一碗蘸水来下菜,陈静芳本来也是这样想的,但宋新苒说:“你想尝尝汤味,不行的话再弄蘸水吧。”
陈静芳应了声,先吃了一块萝卜。
萝卜和猪蹄是老搭档了,以前自家炖煮出来味道也行,不过萝卜会比较寡淡。
但今天这萝卜一入口,陈静芳舌头就品尝出了不一样的味道,特别的清甜鲜美!
一口咬下去,像要化在嘴里,清甜的汁水混着肉汤的鲜,三分油润四分清甜十分的爽口,一口下去,鲜、甜、暖各种滋味全有了。
这是萝卜吗?
萝卜是这个味道吗?
吃了后陈静芳脑子里就浮现出这两个问题,她以前吃的萝卜好像不是这样,但眼前最重要的是再吃一块。
她一连吃了好几块滚刀萝卜,只觉得身体都暖和起来,又舀了口汤喝,汤不腥不腻,醇厚的汤汁顺着喉咙往下滑,顿时四肢百骸都被暖了起来,身体都飘飘然了。
这汤味道未免太好了!
陈静芳也赶忙给宋新苒舀了一勺汤凉起来:“不用配蘸水了,这样吃刚好!”
她想,如果加了蘸水,过于辛辣和咸酸的味道反而会破坏这一锅的鲜美滋味,那就得不偿失了。
宋新苒说:“我喝汤也不爱配蘸水。”
陈静芳心想,他们这边爱用蘸水是觉得汤本身缺乏滋味,所以要蘸水来调和,但这滋味已经齐全足够,自然不需要蘸水喧宾夺主了。
两个人一人吃了一碗白萝卜,宋新苒觉得岭德镇本地萝卜真是个好东西,口感味道比大棚里培育的要好很多。
俗话说冬吃萝卜夏吃姜,她喜欢根据季节来吃东西,中医有“冬藏”一说,冬天身体内热积聚,容易上火,萝卜消食润肺,最能平衡化解油腻。
萝卜都好吃,那猪蹄就更不用说,皮肉软而不烂,牙齿一咬,就是满满一口的胶质,筋肉带着微许韧劲又不塞牙,连骨头缝里都浸着味,嗦一口只觉得嘴里都是浓香。
宋新苒吃饱后满意地想,自己的厨艺还是没有丝毫退步的。
陈静芳饭后把厨房收拾了遍,本来想回家的,但身体有些困乏,有一种吃饱喝足后睡一觉的冲动,看着时间也不早了,便坐在凉塌上休息了会,准备下午继续干。
宋新苒把她喊去了另一个房间休息:“这是我姐来的时候住过的房间,你睡会午觉吧,不用着急干活,下午的事又不多。不然传出去别人说我虐待人。”
她语气带着调侃,摆明是开玩笑,陈静芳却正色道:“新苒,我能在你这儿干都是上辈子积福了,谁要说你虐待人,我第一个冲上去跟他辩论的。”
宋新苒忍不住笑了声:“你先歇着吧,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人。”
她不是那种雇佣人干活就见不得人闲下来的性子,只要把分内的工作干好了,其他时间做什么她都不会管,提前做好证明效率高,而不是证明派的活太少。
陈静芳做事就属于很有效率的人,无论是备菜还是一起摆摊,手脚都很麻利。
直到陈静芳下午才回了家,一回到家小孩就扑了上来,亲亲热热地抱着她大腿:“妈妈终于回来了。”
婆婆说:“他中午就在找你呢,好不容易才哄着睡了午觉。”
陈静芳心里又是暖又有点自责,她今天中午吃得好睡得好,只觉得生活好久没有这样的轻松快活过了。
牵着孩子的手,陈静芳说:“我今天中午在新苒家里吃的饭,吃了后时间不早了,就没赶回来。”
“你老板家里今天请客吗?忙不忙?”
陈静芳:“不是请客,只是炖了锅猪蹄汤,让我留下来一起吃。”
婆婆说:“你老板人真好,那汤好喝吗?”
陈静芳一下来了精神,大力赞扬:“好喝!特别好喝!我从来没喝过这么好喝的汤!”
婆婆诧异了一下,陈静芳对待吃食的态度是能吃就行,一点不挑剔,无论是走亲戚还是吃席,问她味道都是一句还行。
仔细回忆一番,好像是在现在这个老板那儿干了以后,她对老板做的任何食物都用尽所有夸赞的词还觉得不够。
不过就是一锅汤而已,再好吃能好吃到哪里去,婆婆活了六七十年,觉得汤的味道都大差不差。
陈静芳说:“那汤底奶白奶白的,一打开锅盖味道噌的就冒了出来,那叫一个鲜!猪蹄炖得特别软烂,都不用仔细嚼就x肉脱骨了,那萝卜也特别有滋味,吃起来比肉还好吃!”
婆婆看她高兴的样子,说:“那我们明天也炖猪蹄汤?”
“行!”陈静芳一口答应下来,明明中午才吃了一肚子的萝卜和猪蹄,当时觉得食物都堆积到喉咙口,再也吃不下了,但就一下午功夫,竟然又开始想了。
“新苒还告诉我一个绝招,怎么把汤炖得浓白,妈,你明天在家试试。”
婆婆点头笑呵呵道:“好,明天你回来吃。”
小孩牵住她的手,也喊:“妈妈回来吃肉肉。”
陈静芳说:“好,我们一起吃。”
婆婆说:“要让冬冬吃得哄好久,这孩子挑食得很”
陈静芳也知道孩子挑食的毛病,她心想,要是冬冬尝一口新苒煮的萝卜,肯定不用哄就大口大口吃下去,甚至都不用人喂。
新苒家里的小孩就被养得很好,白白净净,性格也乖,一看就是不挑食的。
不过每天都能吃到新苒亲手做的美食,还有什么可挑食的地方呢?
这样一想,陈静芳觉得宋余是个很幸福的小孩,再看自己孩子,莫名产生一点怜惜了,他们家谁做饭都没有那个手艺。
此时宋新苒家里,圆圆正在蹭饭,但她今天是光明正大地蹭。
小姑娘爬在餐桌,目光盯着桌上的卤猪蹄和猪蹄汤,手随意指了指沙发上礼品:“宋阿姨,我妈妈让我带来的糖果,给宋余吃。”
然后手臂划半圈,手指指向桌上的食物,高兴地咧嘴大笑:“我要吃猪蹄!”
宋新苒看着她小馋猫似的样子,笑道:“想吃就直接拿吧。”
圆圆吞了吞口水,还记得妈妈说的要讲礼貌,比了个请的手势:“宋阿姨先。”
宋新苒并不饿,但还是先喝了口汤,清甜香浓,味道很是不错。
她这动手就是一个讯号,可以吃饭的讯号,圆圆手一秒不要地抓起了卤猪蹄,张大嘴巴,一口塞进了嘴里,发出了猫咪一样的“唔唔”声:“好吃好吃好好吃!”
圆圆觉得宋阿姨做的什么东西都那么好吃,就连卤猪蹄都与众不同!
她以前跟外公外婆去公园玩的时候,外公也给她买过烤猪蹄,卤猪蹄等等。
吃第一口的时候味道的确不错,但好难咬啊,尤其是猪蹄的一些筋,咬都咬不下来,就算咬下来了都嚼不烂。
圆圆吃得很是暴躁,最后啃不动,直接把猪蹄连碗带勺的全扔进了垃圾桶。
烦死了,这猪蹄咬得她牙齿好痛!
回去之后圆圆对着镜子,张开嘴巴仔细瞧了瞧自己的牙齿,发现没有吃掉才安定下来,她那时候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吃猪蹄了。
坏东西!
但今天,圆圆违背自己的想法了,或者说在吃卤猪蹄时,她完全忘记了自己曾经还说过这样的话。
这个卤猪蹄太好吃了!牙齿都不用用力就能把厚实的猪皮和筋咬下来,嘴巴里糯乎乎的,猪皮像是奶冻一样,但世界上可没有那么美味咸香的奶冻。
花椒微麻的滋味渗入其中,辣椒赋予了微辣的气息,酱油八角香叶等调料混合得丝滑,一切都刚刚好,吞入腹中还有一点微许的回甘。
所有味道持续刺激着味蕾,吃得完全停不下来嘛。
相比于圆圆的“饿猫扑食”,宋余就吃得斯文多了,一边啃猪蹄,一边夸:“妈妈卤的猪蹄好香啊,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蹄。”
他以前也很少吃猪蹄,在姨娘家好东西都是蔡洋的。
“妈妈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啦!”他嗦着自己手指上的猪蹄皮,那是因为炖得太软,啃的时候手指太用力,外皮就黏在上面了。
“等我长大后,我也要做卤猪蹄给妈妈吃!”他嗦干净后,又拿纸巾擦了擦手,站在小板凳上,盛了三碗汤。
端起碗喝了一口,眼睛发亮,立刻喊:“圆圆,汤也好喝,你喝汤吧!”
圆圆现在两只手都不空,一只手拿着一块猪蹄,一下啃啃这边,一下吃吃这边,忙得不亦乐乎。
听见宋余的话,她低头嘴挨着碗沿,用两只手手腕按住碗,微微倾斜,这样就能喝到汤了。
在喝到的一瞬,她飞快点头:“好喝好喝好好喝!”
陷在美食的海洋中,圆圆觉得没有比这更快乐的时候了。
啃了卤猪蹄,吃了炖萝卜,最后还吃了小碗汤泡饭,圆圆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回家了。
宋新苒说:“圆圆给爸爸妈妈带点回去吧。”
圆圆摆摆小手,很有大人气质:“不用啦宋阿姨,我妈妈以前让我不要打包回家。”
“我回去了,你们别送我啦。”她转过头特意跟宋余说,“明天见。”
圆圆回到家就发现爸爸妈妈在等自己,她甩甩双手:“我今天很有礼貌,没有打包哦。”
“爸爸妈妈你们猜我今天吃的什么?”
许爸:“关东煮?”
许妈:“钵钵鸡?”
圆圆摇头:“不是都不是,是卤猪蹄还有炖萝卜。”
她眼睛闪闪发亮:“天啊,宋阿姨做的卤猪蹄好好吃,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蹄,好软哦,一口咬下去嘴里全是糯糯的。”
她砸吧砸吧嘴:“味道超级超级香,啊!那一定是宇宙中最美味的卤猪蹄!”
“妈妈,我明天还可以去宋阿姨家吗?”圆圆眨巴眨巴眼睛,“我今天很乖,没有打包哦。”
许爸已经吞了又吞唾沫,应该表扬女儿的,今天懂礼貌了,可他要怎么说……他也想吃卤猪蹄啊!
城里也有卖,但就没买到好吃的,那些卖的猪蹄卤得很硬,只能说熟了,但跟软烂一点不沾边。
猪蹄外面一层皮还有滋味,里面味道却十分寡淡,一些没清理干净的,还一股子味!
如果放久一点,连外皮都被风吹干,费老大劲才能咬下一块。
宋余妈妈做的卤猪蹄肯定不是这样的,听圆圆说就知道一定很美味!
许妈也狂喝了两口水,勉强对女儿笑笑:“圆圆今天很棒哦。”
但她心里想的是,如果圆圆能打包回来,那也不错啊!那可是卤猪蹄哎!她跟圆圆爸爸一样,也爱吃卤猪蹄。
许妈心中非常遗憾,真是礼貌和美味不可兼得啊。
另一边,宋余一边吃着萝卜一边对宋新苒说:“妈妈,今天吴耀轩跟你道歉了。”
圆圆虽然吃完回家了,但宋余在家还可以继续吃,他觉得这萝卜真甜,好好吃,比以前在姨娘家吃过的萝卜好几百倍!
宋新苒惊讶:“他跟我道歉做什么呢?”
她都不认识吴耀轩呀,只是这个名字总出现在宋余口中,每天放学回家后宋余就会跟她说幼儿园里的事。
宋余说:“因为他说妈妈做的卤肉不好吃,他说谎!”
宋新苒哑然失笑:“然后呢。”
宋余说:“然后我就原谅他了嘛。”
他是个很大度的小孩,别人说对不起,他就会说没关系,像是设定好的既定程序。
“妈妈。”宋余带着一点小小害羞的神情,小声说,“吴耀轩说想和我玩,跟我做朋友。”
宋新苒问:“那小余怎么想的呢?”
宋余说:“我们小一班是一个大家庭,他想和我做朋友,我就答应他了,以后他跟我说话我也会跟他说的。”
不过圆圆好像不喜欢吴耀轩,每次看到吴耀轩就做鬼脸,宋余觉得让圆圆和吴耀轩一起玩会比较难。
但他会想办法的。
“妈妈。”宋余想到什么似的,滑下凳子,跑向书包,拿出一个橡皮擦递给她看,“这是朱果给我的哦。”
“我也送了他一个星星吊坠。”
宋新苒接过橡皮擦,模样做得很是精致,这样的小东西最得小孩喜欢了。
她笑笑,神情温柔:“小余在班上人缘真好呢。”
有这么多小朋友想和他做朋友,还有送给他礼物的,宋余在幼儿园会过得很开心。
宋余抿着唇,唇角轻轻弯了弯,他眼睛亮亮的,他是第一次有这样的体验呢。
以前在姨娘家的时候,没有小朋友跟他说想和他一起玩,想和他做朋友之类的话。
他虽然很想参与他们的游戏,但他也因为羞涩没有开口。
他现在也交到新朋友了,而且好多新朋友,很多同学玩游戏都会主动邀请他呢。
宋余觉得幼儿园真好,他要上一辈子的幼儿园!
啃了一口猪蹄,他脑海里的想法又变成了:“妈妈,猪蹄真好吃呀。我可以吃猪蹄面面吗?”
这是在姨娘家养成的习惯,遇到好吃的东西,都想用来和面吃。
宋新苒捏捏他小脸:“当然可以呀。”
她心中另起想法,卤猪蹄本来是一时心血来潮,但吃过的人都喜欢,那说明很有市场x。
宋新苒决定了,下次赶集日卖卤肉的时候把猪蹄也带上,增加新品类,吸引更多顾客。
还有十几天就过年了,这是大家最愿意花钱,也最舍得花钱,同时钱最多的时候,在外打工一年的人也回家消费,很多餐馆过年一个月的利润能占全年总利润的50%,甚至更高。
她趁大家都愿意花钱的时候多多赚钱!
第52章
汪海几个月前在岭德镇开了一家卤肉摊,位置正好,在菜市场熟食区黄金地段,生意自开业后就很好。
他在这行干了七八年,以前在隔壁镇,但那里人口比岭德镇少一半,为了多赚钱才找了关系过来拿到了菜市场的摊位。
来了后生意一直很红火,尤其是赶集日,人挤人地大家都想买,几个月赚了以前一年的钱,汪海心思也活络起来,这几天想买个店面开家卤菜店。
岭德镇一家卤菜店都没有,基本都是摆摊的,要是他开家卤菜店,也算得上是镇上第一人了。
不过要开卤菜店的话,手里的积蓄就基本要投进去,身上没啥存款了,汪海还有些犹豫。
犹豫了几天,终于决定要买店面,在四处寻觅合适的店铺时,汪海发现自己生意好像有所下滑。
做生意的收入有所下滑和上涨都是正常的,但一直下滑就不正常了。
汪海无论赶集还是不赶集都会出摊,出摊位置固定,又凭借着出色的厨艺,早已经招揽了大批顾客,生意一直比较稳定。
生意下滑后汪海就顾不得再去找店面,而是在找原因,刚好这天有位老顾客来买猪头肉。
老顾客是退休工人,住在镇上,每个月拿着退休工资,平日里就去打打牌,时不时来买一两斤卤肉,为人大气爽快,就算有些时候汪海切肉的时候不留神多切了一二两,老顾客也笑着接受,说没事,就当加餐了。
汪海仔细一回想,才发现老顾客已经有段日子没来了,以前他可是每隔两三天就要来光顾卤肉摊的。
老顾客站在摊前看了看,眉头皱了下,似乎在思考要买什么,犹豫几番,才说:“老板,切八两核桃肉吧。”
汪海专门给老顾客选了一块好肉:“大爷,你看这块怎么样?比较瘦,吃起来不腻。”
大爷点了点头:“行,八两啊,别切多了。”
汪海应了声,拿着刀稳稳当当切了一块,一称,八两冒了一小点,他笑道:“就算八两了。”
大爷点了点头。
汪海一边切肉一边和大爷聊天:“大爷今天打牌赢了吧,看你面相就带财。”
大爷脸上多了笑容:“赢了一点,手气还可以。”
一番话拉近了些距离,汪海说:“大爷,你经常来买我都认识你了,送你一个鸡爪哈。”
大爷连忙摆手说:“不用送,我不爱啃骨头。”
又闲聊了两句,汪海才问出真实目的:“大爷,你觉得我们家卤菜的味道有没有什么变化啊?”
大爷不明所以:“没有啊。”
汪海叹了口气:“我最近生意不知道怎么变差了,昨天现卤的肉都没卖完,我还在寻思是不是自己手艺退步了,大家都不爱来了。”
大爷欲言又止,还是说:“你家味道跟以前差不多,在菜市场里算好的了。”
汪海笑道:“大爷,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说着把切好凉拌好的猪头肉装进口袋,递给大爷:“最近有一阵子没看见您了,我还在担心呢,心想要不要去您家里看看,今天看见您,我这颗心就放肚子里了。”
大爷接过猪头肉,或许是被他的话打动了,犹豫了下,才说:“菜市场外面新开了家卤肉店,我家里人就爱吃那口。”
但大爷还是安慰着汪海:“你家味道没变,在菜市场里还是冒尖的。”
大爷拎着卤菜走了,也说得比较委婉,哪里只是家里人爱吃,分明是他最爱吃,一个不爱啃骨头的人吃了那家卤肉摊的鸡腿鸡翅都觉得上瘾。
汪海心里发怔,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菜市场外面新开了家卤肉店?
他现在开店的话也算不上镇上第一人了?
看来这卤肉开店才有生意有保障,他此刻有点后悔,早知如此就应该在早点开店,现在居然被人抢先了。
对于自己的厨艺,汪海很有信心,他是在外地跟一个卤味大厨师学的,当时花了不少钱。
回到老家镇上一干就是多年,无论同行改改换换,始终是他味道最好,生意最好。
不过他怎么没注意到有新开的卤肉店啊?而且也没听说过,照理说新店开业都要搞搞活动放放鞭炮,有这样的动静他应该知道啊。
越想汪海心里越是百爪挠心的痒,想要早点去看一眼那卤肉店,索性暂时关了摊,跑去菜市场外面瞅了瞅。
但汪海出去在附近转了两圈也没看见新开的卤肉店,店面还是那些老掉牙的,他只能回去继续摆摊。
今天不是赶集日,生意要冷淡不少,但按照以前的客流来说,起码能卖掉二十来斤猪头肉,汪海知道最近生意不好,已经减了几斤的量,但就是这样,最后也还剩了三四斤。
汪海又去菜市场那边仔仔细细找了圈,的确没看见新开的卤肉店,他索性进了一家菜市场这边的茶馆,历来茶馆里的消息都是最流通的。
进去后好几个人认识他,跟他打招呼:“汪老板真是稀客啊,今天也来打牌了。”
汪海笑笑,说随便坐坐。
看见茶馆院子里有一些人坐着说话,汪海就凑了过去,好巧不巧,正听见他们说什么卤肉的事,汪海立刻坐了下来,搭了一句话:“是那家新开的卤肉店吧。”
一个大娘转过头看了他一眼:“是啊,真不知道老板怎么做的,那卤肉我吃了都想!”
大娘带着的小孩四五岁的样子,听到卤肉的名字眼睛都亮了,兴冲冲地说:“外婆我们要去买卤肉吗?我要吃卤鸡翅!还要吃卤鸭脖!”
“张大姐,你家平平都念叨着想吃呢。”
张大姐笑了下:“他就是馋嘴!我就买过一次他就惦记上了,每天都想吃,不过那家店只有赶集日才开门,平时想买都买不到。”
“你别说,说得我都饿了,待会买点卤菜回去吃。”
汪海听到这里,立刻想推荐自己的小摊,他今天的卤肉还没卖完呢,多卖一点少亏一点。
但还没说出口,就被叫做平平的小孩打断了,小孩声音天真清脆:“婆婆不要买卤菜,不好吃!”
小孩做了一个呕吐的姿势:“外婆买回家我都不想吃,我只要卤鸡翅!”
汪海还没说话就被拉踩了一次,人都有点麻了,但他觉得这小孩肯定是没尝过他家的卤菜才说这话的。
小孩的话惹得大家哄笑起来,一个大娘说:“平平这嘴巴厉害呀,还吃得出来,那家卤肉店比其他家的味道好多了,真不知道里面放了啥!”
张大姐抱着小孩:“小孩子的嘴巴最挑食了,平平以前吃卤菜吃两筷子就不要了,只有那家的他能吃好多,就是上次我没买够,一顿就吃完了,等赶集了得多买些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