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挑剔之下,差点把胖哥媳妇,一向喜笑颜开,以好脾气著称的老板娘胖嫂给整急眼。
结果吃上两串后,这女人先是两眼放光,继而一发不可收拾,横扫一大盘不说,还亲自上阵又挑了一大堆,特意嘱咐老板加麻加辣。
方黎眼珠滴溜一转,心中暗喜。
看来两人表面关系不好,实则很亲密嘛。
连这种小事都能随口交流,哪家死对头这样?嘿嘿,分明是小情侣的小情趣嘛。
可能这就是传说中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甚好甚好,撮合难度不大。
今晚,她将打响攻略总裁计划的第一炮。
方黎轻手轻脚的溜出家门,揣上手机直奔小区北门。
夏天屋里闷热,胖哥夫妻俩摆了十几张简易桌椅在门口。
虽然已经过了零点,但生意依旧火爆,胖哥在炉子前火烧火燎,身上的老头衫都湿透了,忙的满头大汗。
胖嫂也不闲着,快步行走在顾客之中,动作麻利,笑容满面。
方黎到的早,先买了两碗冰豆花,然后找了个边角的位置,笑呵呵的跟胖嫂打招呼。
胖嫂一看见她就乐:“你属老鼠的,大半夜跑出来偷吃东西,你妈呢?”
“早睡了。”
方黎将豆花放在小桌上,接过胖嫂手里的餐盘,帮着她给人上菜。
都是一个院的街坊邻居,平时没少帮衬他们母女,方黎每次来也没把自己当客人,忙时,帮着干干活都是顺手的事。
不过没几分钟,胖嫂就推她去坐着了。
方黎吹着夏天的风,托着腮帮子,悠哉悠哉的看人。
附近有所大学,所以夜市上很多年轻人,三五成群的,很是热闹。
方黎想,这个世界可真好。
母亲身体健康,自己有份喜欢的工作,虽说家里还欠着债,账上也没太多钱,但日子红红火火,很有奔头。
而现实中,自从母亲去世后,她的人生开始变得黯淡无光。
硬是靠着奖学金和兼职的微薄薪资,成功把自己拉扯到大学毕业。
她还记得曾经有个隔壁系的男生追求她被拒绝后,气急败坏的在背后骂她又不是白富美,装什么假清高。
笑死,她每天不是在兼职就是在兼职的路上,哪有闲心谈情说爱。
说她高冷,只是因为在生活的重压下根本笑不出来。
而现在,更不可能。
等那个莫名其妙的男朋友出现后,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提分手。
不谈恋爱逍遥自在,金钱在手世界我有。
爱情的苦,谁愿意吃谁吃,反正她不吃。
思绪翻飞中,远远走来一个白色短袖搭配水洗蓝牛仔裤的清纯男大。
方黎眼睛倏的亮了。
嗯,要是那位神秘男友是这等姿色的话。
爱情的苦她也不是不能吃。
男大腰背挺拔,身高出众,在杂乱无章的街道中,宛如一股清风迎面袭来,整个人透着骨子里的干净清爽。
只是面目冷峻,浑身散发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感。
有姐妹团擦肩而过,你掐我我掐你的怂恿着对方去搭讪。
最后,干脆抱团而上。
方黎正托腮看的津津有味。
忽然,对上男大那双幽沉深邃,眼尾微微上扬的漂亮眸子,整个人为之一震。
她揉揉眼,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这令人垂涎欲滴的清纯男大竟然是傅行洲那个老狐狸。
这,这……这也太嫩了点吧。
他当真是二十八而不是十八吗?
好高好帅好清纯。
方黎还没从震惊中缓过神来,抬眼就对上了傅行洲求助的眼神。
女孩们太过热情,他有些无奈。
方黎一秒get,起步上前,张开双手拦在傅行洲面前,扮作保镖模样,微笑道:“不好意思同学,我们不加微信哦。”
其中一个打扮性感的姑娘,挑眉上下打量方黎,质疑道:“你是他女朋友?”
趾高气昂的小模样,和林心蕊那小作精一个臭德性。
语气分明是:就你,也配?
嘿,小姑娘家家的,看不起谁呢?
虽说今天出门仓促了点,形象确实不怎么样,但老娘打扮起来,那也是颇有姿色的好吧。
就你这眼线都花歪的小菜鸟,跟谁俩呢?
方黎刚要回呛她两句,肩膀上突然落下一只手。
只听傅行洲道:“麻烦让一让。”
虽然他没解释什么,但这略显亲密的动作已经胜过千言万语。
性感女孩顿时眼睛瞪大了一圈,哑巴吞黄连似的,表情难看。
旁边姑娘赶紧拉拉她,红着脸说了句“不好意思”,让开了路。
方黎得意的冲她挑挑眉。
背后,女孩盯着两人的背影,气哼哼的骂道:“这女的真是走了狗屎运!”
听到这话方黎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
说的没错,她确实走了狗屎运。
不然她一个小炮灰,何德何能和傅行洲这等霸道总裁一起吃宵夜呢。
还意外见到了大佬褪下西装后的另一面。
忒纯了,让人忍不住想ruan他脑袋。
趁着挑食物的功夫,她紧急给沈芊羽打电话,勾引她速速出来吃铁板烧。
沈芊羽虽馋但困,一听傅行洲在,直接把电话给挂了,仿佛对方是什么洪水猛兽。
方黎无奈摇头。
好好一个大美女,同时拥有财富和美貌,简直天选恋爱圣体,勾勾手指那不得把男人当猴耍。
结果失个恋,美食不上心,美男也提不起兴趣。
说好的男二上位气死男主,让他狠狠追妻火葬场但又追不上呢。
啧,真是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恋爱条件。
方黎一边扼腕叹息,一边把餐盘堆得满满当当。
不多会,烤的滋啦冒油,散发着诱人焦香的铁板串串就上桌了。
想到霸总一般都洁癖,还十之八九有胃病,方黎是有几分忐忑的。
不知道傅行洲这等娇躯,能不能遭得住重油重辣的美味路边摊。
保险起见,她先拿了串没人会拒绝的小烤牛肉,小心翼翼观察对方的表情。
只见傅行洲毫无嫌弃之色,淡定的品尝起来,吃完还评价道:“味道不错。”
方黎稍微将心放到了肚子里,把冰豆花往前推了推,“可能有点辣,你吃口豆花压一压。”
傅行洲笑了笑,说:“谢谢。”
这一笑,方黎刹那间对偶像剧中主角微微一笑,整个夜空都明亮起来的画面有了实感。
怪不得英雄难过美人关,这美男关也不好过啊。
不过,方黎仍是费解,沈芊羽到底是如何做到无视傅行洲这种绝色,反而痴迷顾临风二十余载呢?
虽说都好看,但傅行洲简直是降维级别的存在好不好。
不理解,实在不理解。
只能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美男当前,实在秀色可餐,再加上铁板烧确实美味,方黎一口冰豆花一口串,吃的不亦乐乎。
几个小时前的减肥宣言彻底忘的一干二净。
她一边吃,一边余光偷看傅行洲,心里忍不住感叹。
怎么会有人连吃相都这么好看呢,慢条斯理中又带着浑然天成的矜贵和优雅,让人不自觉便被他吸引目光。
给对方递上几串食物后,她小心发问:“傅总,你平时很少吃这些东西吧,还吃的惯吗?”
“是很少。”傅行洲坦诚,“主要没什么机会。”
看方黎小心翼翼的眼神,他微微挑眉:“放心,我没你想象中那么挑剔。”
小心思被看穿,方黎不好意思的讪笑。
主要她对这种级别的大佬,所有认知来源都来自于,更何况在沈芊羽的形容下,傅行洲多少算“恶人”那一类,没想到私下还挺随和。
尤其这白T恤牛仔裤的,头发也不像往常那般打理精细,而是洗过后的蓬松柔软。
实在反差巨大。
方黎跟丈母娘看女婿似的,越看越满意,越看和沈芊羽越般配。
不管,反正这对CP,她先嗑为敬。
看对方好像对脆皮豆腐挺感兴趣,已经拿起第二串正在吃,她赶紧把握住时机当红娘。
“哎呀,傅总也喜欢吃这个呢,和芊羽一样,她上回一口气吃了好几串呢。”
恋爱技巧第一条:不经意间提及对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寻找两人共同的契合点,尤其是食物喜好,能迅速拉近两人的距离。
说完,他悄悄观察傅行洲。
奇怪,这人竟然毫无波澜,倒是隔了几秒后淡淡反问:“是吗,那你喜欢吃什么?”
“我啊,我都喜欢,不过最爱这个。”
她晃晃手里软烂脱骨,鲜香入味的香辣烤鸡爪。
这道是店里的招牌菜,鸡爪先炸后卤,然后在铁板上烤制表皮微焦,最后撒上孜然辣椒粉,别提多美味了。
傅行洲看方黎三下五除二啃完一只鸡爪,紧接着又吃鸭掌,鼓着腮帮子一动一动,小仓鼠似的,莫名觉得有点可爱。
一个没忍住,嘴角就上扬了起来。
方黎正在豪迈进食,突然看到傅行洲脸上的笑,狂放的吃相陡然做作。
糟糕,一吃到好吃的就发狠了忘情了没命了。
差点暴露自己的吃货本质。
于是她扮作淑女,时刻准备伺机而动,寻找下一个话题切入口,同时认真观察对方喜好。
经进餐频次显示,傅行洲虽然嘴上说着自己没那么挑剔,但基本不碰内脏类,比如鸭肠,毛肚等,鸡爪鸭掌猪蹄这些也是不吃的。
当然,也不是特别能吃辣。
虽然面上不显,但几口下来,嘴唇已经红了很多,吃到辣椒多的烤蔬菜,紧跟着就会喝两口冰豆花。
方黎心软软,无论如何也无法把外界传言的心狠手辣和眼前的“清纯男大”划上等号。
“怎么了,我脸上沾上脏东西了?”
“啊?哦,没有没有,鱼丸吃吗?”
方黎赶紧转移话题,神不知鬼不觉的咽了咽口水。
心里暗暗鄙视自己,太没出息了,居然对着一个男人险些流口水。
方黎,你清醒一点!
这可是金主姐姐的男人,万万不能有任何邪念。
方黎打起精神,她还没忘了此行的目的。
虽然对方可能只是单纯赏脸和她吃个饭,但,她的目的可不单纯。
喝一口汽水假装不经意的往工作方面聊:“傅总刚才说明天要出差,方便问下去哪里吗?”
“法国。”
傅行洲回答完,很自然的问:“听芊羽说你在观澜工作?”
方黎本来还准备再铺垫铺垫,没想到傅行洲竟然直接把话题扯到她这里来了。
这不刚好瞌睡递枕头嘛,正合她心意。
她顺其自然道:“是啊,说来也巧,我们公司刚接了星洲度假村的别墅装修项目,前几天总监领导特地带我们去参观了一下,那里可真漂亮。”
“嗯。”傅行洲无波无澜的应道,“是很巧。”
和方黎猜测的一样,傅行洲压根不可能会去特意关注公司旗下的一个度假村。
他堂堂集团总裁,自然有无数高学历高智力的精英人才来替他打理不同的产业,而区区一个度假村,应该算是星洲商业版图中很不起眼的小项目了。
方黎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让傅行洲知道有这么一个合作,同时旁敲侧击一下他的审美喜好。
毕竟项目再小,也好几十个亿。
负责人肯定不能直接拍板,还是需要将方案往上汇报的。
至于林心蕊说的负责人和他男朋友是哥们之类的,暂时还不好评判,万一只是那女人口嗨,人家负责人岂不是倒了大霉。
这种无凭无据的事,她暂时还不能随便给抖搂出去
即便要走捷径,那也是要有底线的。
方黎暗自高兴,这和他们小组的提案不谋而合。
隔壁组就不一样了,赵总监虽然本质烂俗贪得无厌,但在外一向自诩艺术家。
个人风格极其强烈,设计的房子以奢华和艺术性著称,所以备受一些暴发户和娱乐圈没什么文化的208们推崇。
这也是公司对他私下那些小手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根本原因,反正只要能为公司挣到钱就行。
获取到这些信息就差不多了。
接下来,方黎费尽心思将话题往沈芊羽身上扯,但不知为什么,最后话题总会莫名其妙的绕到她身上。
就比如她刚问了傅行洲几句他和沈芊羽小时候的趣事,对方简单回答过后,表情有些认真的看着她。
突然问:“你呢,还记得小时候的事情吗?”
方黎摇摇头:“很多都不记得了。”
她侧过脸去给傅行洲看她耳后的那道疤,解释道:“以前出过一次车祸,撞到了头,醒来后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
其实也不是全不记得,而是很多记忆都变得很模糊。
偶尔能想起一些片段,但又零零碎碎拼凑不起来。
她去医院检查过,医生说这叫选择性遗忘症。
当人受到外部刺激或颅脑受伤后,会选择性的遗忘自己不愿意再想起或者面对的人或事,是人体自身趋利避害的心理暗示。
其实,忘了也好。
她小时候的记忆并不美好,酗酒的爹操劳的妈,还有隔三差五上门讨债的人,充斥着她整个童年。
傅行洲目光有些幽深,又问:“那你还记得羽田村吗?”
方黎眼睛一亮,“羽田村,我姥爷年轻时下乡支教的村子,你怎么知道?”
傅行洲没有回答,盯着她的眼睛又道:“那你还记得曾经在山下碰到过一个比你大一点的男孩吗?”
方黎认真想了想,茫然的摇摇头,她真不记得了。
不过,她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去那里。
当时父亲在外赌博欠下一大笔债,他跑后,那些讨债的人便追到了家里。
好好的家被砸的砸抢的抢,弄的一片狼藉,那些人还说,若是还不上钱,就要把她弄走抵债。
母亲吓坏了,趁那些人松懈的时候,连夜把她送到村子里藏了起来。
等事情平息后,才回来把她接走。
只不过原来的大房子没有了,她和母亲搬到了现在的住址。
那是方黎记忆中非常美好的一个夏天,漫山遍野的青草和小花,还有慈祥的阿婆和小土狗,除了每天都很想妈妈外,她其实过的很开心。
她淡淡的讲述起曾经的过往。
好在,一切都过去了。
听着她的话,傅行洲陷入了沉思。
怪不得后来他回去时,每个人都说不知道“阿黎”去哪里了,想来是她的母亲特地交代过村民,不能告诉任何人她的行踪。
为了保护她,善良的村民就照做了。
方黎随口问:“你说的小男孩,该不会是你自己吧?”
傅行洲看着她,承认道:“是我。”
这下轮到方黎傻了,她只是随口这么一说,没想到问了个正着。
她肉串都顾不上吃了,惊讶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当年在羽田村见过。”
“嗯。”傅行洲坦然,“不仅仅是见过,你当年救了我。”
方黎一口汽水险些喷出来,没想到话题的走向逐渐离谱起来。
但看傅行洲的表情,又不像开玩笑。
“是真的。”傅行洲隐去一些事实,娓娓道来。
“我不小心从山上掉下去,腿摔伤了,是你把扶到村子里的,我在那里住了半个月,你每天带着只小黄狗去找我玩,还抢我的鸡腿吃。”
我嘞个乖乖。
这信息量,方黎的大脑一时无法消化。
好一会儿才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嘴硬道:“怎么可能,我从小谦逊懂礼,怎么可能抢你一个病人的鸡腿,你瞎编的吧。”
傅行洲笑了,脑中自动浮现出小小的方黎,吃完自己的鸡腿后,眼巴巴的看着他碗里的。
还奶声奶气的问:“这么好吃的肉肉,哥哥你怎么不吃啊,你不喜欢吗?”
傅行洲摇摇头,她眼睛立马亮了,伸出小肉手把碗往前推推。
还假装无奈:“好吧,那我就偷偷帮你吃掉吧,不然阿婆又该骂你不好好吃饭了。”
于是她如愿得到另一只鸡腿。
一边啃,一边含糊不清的说:“你把这么好吃的鸡腿给我吃,那我也要送你礼物。”
于是,第二天,他收到了一束凌乱的小野花。
第三天,收到几只串在草绳上的蚂蚱。
第四天,收到一朵四个瓣的四叶草,还让他快快许愿。
接下来的每一天,他房间里的小桌上,都会出现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直到有一天,她递给他一个狗尾巴草编成的小圆环,毛茸茸的兔耳朵中间,插了朵蓝色小花。
“你看,这是彩月姐姐教我编的戒指,我编了好久呢,这个是最漂亮的,送给你。”
送完还催促:“不能这样拿着,要戴在手上,看,就像我这样。”
说着把自己的小手举到他面前。
她无名指上也戴着一个兔子模样的狗尾巴草戒指,不过插的是朵粉色小花。
催促他带上后,她把自己的小手和他的并排放在一起,很是高兴。
还煞有其事对他说:“彩月姐姐说这是结婚用的,戴上咱俩就结婚了。”
傅行洲只当她童言童语,好笑道:“你知道什么是结婚吗?”
“知道啊,就是每天一起玩。”
“那你怎么不和二牛结婚,你俩天天一起玩泥巴。”
小方黎想了想,说:“我才不要和他结婚,他长得黑黑的,没你高,也没你好看,我要和你结婚。”
傅行洲无奈的摇摇头。
方黎一下子急了,开始追着他喋喋不休。
“你不想和我结婚吗,那你要和谁结婚?”
“你不想每天和我一起玩吗,为什么?”
“那你要和彩月姐姐结婚吗,可是她要和大刚哥哥结婚呀?”
傅行洲被他烦的头疼,只好说:“你还是小孩子,不能结婚。”
“那我长大了就能和你结婚吗?”
“先等你长大再说。”
“万一长大后你不和我结婚了怎么办?”
“……你说怎么办?”
小方黎伸出小拇指,勾住他的。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说好的不变,只是她全忘了。
傅行洲离开后,方黎躺在床上兴奋的翻来覆去。
这世界果然离奇,没想到她和傅行洲竟然还有这层关系,虽然她不记得了,但要认真算下来,那她岂不就是傅行洲的救命恩人。
就是这人也太小气,竟然还记得自己抢他鸡腿吃,挺记仇呢。
不过,交情多了好办事。
凭这层关系,小小项目,指定能拿下。
把他和大小姐撮合成功,也指日可待。
说不定,他一高兴,还能赏自己个百八十万,以报当年救命之恩。
方黎越想越开心,迷迷糊糊睡着了。
恍惚中做了个梦。
梦中竟然穿越回了羽田村,只不过是母亲带着她离开那天。
颠簸不平的山路,大雾弥漫的清晨,她和母亲一起站在路边等待到城里的大巴。
忽然白色的雾中驶来两辆黑色轿车,上面下来好多个黑色西装的男人。
方黎吓坏了,母亲则赶紧把她护在身后,警惕的看着那些人。
她只记得有个长相很凶的男人递给母亲一个箱子,打开里面有很多钱,还说了什么她没听清。
母亲没要那些钱,和对方交谈后,便拉着她急匆匆上了破旧的大巴。
直到车辆走远,那些黑衣人消失不见,她才终于敢哭出声。
母亲捂住她的嘴,严肃的告诉她,不准向任何人提起羽田村,更不准说起那里的人和事,尤其那个他最喜欢的漂亮哥哥。
母亲的表情很严肃,从未有过的严肃,所以她听话的从来没跟人提起过。
加上那天她实在吓坏了,出车祸后,便选择性的遗忘了很多关于羽田村的事。
只记得照顾她的阿婆和小黄狗,还有漫山遍野的青草和野花。
有了方黎的小道消息,大家工作起来格外卖力。
不眠不休的熬了一周后,他们组的方案已基本成型,稍加完善,就可以准备参加竞选了。
老周手一挥,给他们特批了半天带薪假。
方黎本来准备回家补觉,结果被沈芊羽半道截去了商场。
大小姐最近很高兴,因为顾临风那则声明一发,网上舆论总算不是一边倒的骂她了。
反而站出来一批正义网友,理清来龙去脉后,还帮着她说话,可把沈芊羽感动坏了。
她满腔喜悦无处发泄,说什么也要买些礼物送给这些仗义的互联网姐妹们。
当然少不了方黎,往商场里一站,就对她发表甜蜜轰炸:“随便买,今天所有消费本小姐买单。”
很好,这很霸道!很富婆!
方黎瞌睡都没了,抱着沈芊羽的胳膊贴贴,趁机又暗戳戳牵线。
“你和傅行洲在一起,我给你俩当保姆,咱仨把日子过好了比什么都强。”
沈芊羽表情顿时跟吞了苍蝇似的,责令她赶紧闭嘴。
方黎实在想不明白,第N次发出疑问:“你真的不觉得傅行洲好看吗?”
沈芊羽撇嘴,同样不解:“到底哪里好看?”
方黎:“鼻子眼睛嘴,从脸蛋到身材,哪里都好看。”
沈芊羽嘴撇的更高了,“不就正常长相”。
说完又补充道:“平平无奇。”
好好好,平平无奇古天乐,一般有钱龙傲天,是吧。
方黎都给她整的没脾气了,干脆调出自己的手机相册。
一打开,沈芊羽顿时瞪大了双眼。
目光错综复杂的看向她,脸蛋涨红道:“你你你,你怎么存了这么多男人的照片,哦买噶,还有没穿衣服的,……”
“没错,我就是大sai迷。”方黎极度坦诚。
“来咱们玩个游戏,二选一,我倒要看看,你究竟喜欢什么类型。”
网络帅哥千千万,她的心里占一半。
方黎的相册中,涵盖各路神颜。
从偶像明星,到不知名网络帅哥,穿衣的,露.肉的,野性的,奶萌的……应有尽有。
一番筛选下来,没想到选项竟然停留在一张莫名其妙的照片上。
不,主要是照片上的人很匪夷所思。
因为,这人是周时越。
确切来说,是大学时期的周时越。
背景在国外一所大学门口,照片上的小伙笑容俊朗,身姿挺拔,阳光下整个人熠熠生辉,标准的精英帅哥范。
不过问题来了,老周虽然是有几分姿色,但方黎是不可能把他放在相册里的。
试问,谁会想要翻手机时一不小心看见领导啊。
是上班不够累,还是挨骂不够多?这不纯纯自虐么。
方黎冥思苦想,总算一拍脑袋恍然大悟。
刚穿过来时,她为了了解周围人的信息,于是就在网上百度,依稀记得周时越的百科中好像有这么一张照片,应该就是那时候不小心存下来的。
“这俩,你确定选他?”
“嗯。”
方黎扭头,发现沈芊羽竟然脸颊微微泛红,模样有些害羞的看着照片,十足的小女生情态。
“他是谁?明星吗?叫什么名字?我上微博关注一下他。”
“你再仔细看看”,方黎提醒,“不觉得眼熟吗?”
虽说老周现在不如当年嫩,但整体样貌其实没有太大变化。
沈芊羽不久前才刚和他面对面吵过一架,不至于认不出来。
她该不会是脸盲吧?
经方黎提醒,沈芊羽觉得这人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眼熟,但她仔细看了看,仍没想出来在哪见过。
杵杵方黎手臂,问:“他到底是谁呀?长得还蛮可爱的嘛。”
可爱?!
看来这女人不仅脸盲,审美也诡谲。
周时越跟可爱这两个字沾边吗?不沾!
方黎发出最后的灵魂一问:“那这个人和顾临风,谁更帅?”
刚才的对比,沈芊羽几乎都没怎么犹豫就做出了选择,喜好十分明确。
这回,她竟然犯了难,好一会才轻声给出答案:“十八岁的顾临风,最帅。”
得,恋爱脑人设不倒。
可惜十八岁的顾临风已然成风,过往的美好也早就蒙尘。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方黎没想到一不小心戳到了沈芊羽的伤心处,暗骂自己真该死,赶紧连声道歉。
沈芊羽勾住她的脖子,豪爽一笑:“放心,我已经没有那么难过了,是老娘甩了他!”
方黎欣慰的竖起大拇指:“这才是咱们大女人本色,羽姐威武。
两人边聊边逛,买了不少女孩子会喜欢的东西,大包小包的都快要拿不住。
忽然,沈芊羽拉着方黎进了一家珠宝店。
抬头一瞅,方黎顿感不妙。
因为这个牌子属于她平时看一眼都觉得自己要破产的程度,打着独一无二的标签,卖的死贵死贵。
方黎赶紧拽住她:“你干嘛?”
“戒指啊,上回不是还去捡人家不要的垃圾,我送你。”
方黎心头一热,推却道:“心意我领了,这家贵的要死,不买不买。”
以前她是小跟班,跟在大小姐身边蹭点零花钱无伤大雅。
但现在她能感觉到,沈芊羽是真心把她当朋友的,那她哪好意思再坑人家钱。
再说了,人家有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两人一个要走一个要留,差点在门口打起来。
一番撕扯之下,她成功败北,被沈芊羽拖了进去,大小姐二话不说挑了一款给她试。
别说,沈芊羽虽然看男人的眼光不行,但在时尚方面的品味绝了。
她选的这款戒指,和方黎偏肉感但肤色白皙的手相当适配。
璀璨的钻石在她无名指上折射出闪耀的光芒,漂亮极了。
两人正凑在一起欣赏时,突然,旁边传来一道女声:“这款戒指,能让我也试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