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by决绝
决绝  发于:202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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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儿子和桑景云相处,主动权全在桑景云, 他儿子竟然还很乐呵。
算了,若非他儿子是这样的人, 不一定能讨桑景云的欢心。
如果桑景云是个普通小姑娘,自己儿子这么上赶着, 谭大盛说不定会有意见, 但桑景云是云景。
桑景云还不到二十岁!
他们这些做生意的, 纵然现在有钱,遇上点什么事情, 得罪个人, 可能就一切成空,什么都没有了。
这也是他一心钻营, 想要个官职的原因。
但桑景云不一样, 桑景云写的书, 会一直在那里。
百年后,应该没人记得谭家,但肯定有很多人知道“云景”。
云景要是个男的,他贴钱都愿意把女儿嫁给对方, 云景是个女的, 他更是愿意让儿子把云景娶回家。
“你小子运气不错。”谭大盛开口。
桑景云是个运气好的, 他这个儿子也一样。
要是他儿子运气不好,又哪能认识云景?
“那是!”谭峥泓激动地点头。
云景先生都喜欢他呢!他现在自信心膨胀。
谭大盛笑眯眯地看着儿子,又摸出一张庄票:“给你一百块钱, 你拿去给你的桑小姐买礼物。”
谭峥泓挥挥手道:“爹,不用了,桑小姐刚还了我五千银元,我不缺钱!”
这段时间,《无名诀》再版的版税和《真假千金》出版的版税,都已经给到桑景云手上。
之前《无名诀》只出了两万册,这次再版又是两万册,再加上《真假千金》出了四万册……桑景云拿的版税,已经够还谭峥泓。
昨日,桑景云就把钱还了。
谭大盛听完目瞪口呆:“你竟然还让人家还钱?你怎么想的?”
谭峥泓道:“我也不想,但桑小姐要还。”
桑小姐一定要还,他不敢不收。
“算了算了,随你吧。”谭大盛挥挥手,让谭峥泓离开。
谭峥泓却不想走,他在谭大盛面前坐下,对谭大盛道:“爹,你知道吗?桑小姐今天又夸我英俊!”
他兴冲冲地炫耀起来。
谭大盛在心里“呵”了一声。
他夫人的嘴,那才叫甜。
过些日子,他夫人就要来上海了,到时他也要在儿子面前炫耀。
谭大盛之前没把自己的妻子带来上海,是怕不安全。
但现在,他已经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确定这里是安全的,他的工厂也已经开起来,那让他的妻子过来,也就没什么问题。
谭峥泓把自己想说的话一股脑儿说出来,等说完,就道:“爹,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他转身就跑上楼。
上楼后,谭峥泓拿出《真假千金》的翻译稿,继续看起来。
今天下午他一直走神,耽误了工作,不如就晚上加班,把稿件给过一遍!
他想快点整理好英文版稿件,快点出英文版的书。
谭峥泓认真校对稿件,校对了一段时间之后,莫名想起桑景云,就开心地在房间里转悠。
转悠几圈,意识到自己还有工作,再回来继续工作……
这个晚上,他太过兴奋,压根睡不着,也就一晚上没睡,将《真假千金》英文版的稿件全部校对了一遍。
这稿件已经没有问题,明天让桑小姐看一看,然后就可以送去南洋出版了!
等等,不是明天,应该是今天。
这会儿都凌晨四点多了!
谭峥泓下楼,看到家里的厨娘已经起来,正慢悠悠在厨房忙碌,就道:“张妈,麻烦你给我烧点水,我要洗个澡!”
大早上的,谭峥泓洗了个澡,然后给自己梳了个三七分,带着张妈做的糯米团子去桑家。
这糯米团子的馅料有两种,一种是肉馅的,一种是豆沙馅的。
谭峥泓将之交给桑钱氏,就道:“奶奶,我家厨娘听说你们这里过清明会做糯米团子,就学着做了做。你尝尝看,看味道对不对。”
常年做饭的人,就算换了个食物做,也能做得很好吃。
谭峥泓带来的糯米团子味道非常好,桑景云每种口味都吃了一个,又喝了点粥,就已经很饱。
吃饱喝足,她带着谭峥泓回房间。
谭峥泓道:“桑小姐,《真假千金》的英文版我已经全部校对好,你看一看,若是没有问题,我就让人去印刷。”
“全都校对好了?你昨晚上几点睡的?”
谭峥泓没说话,他总不能说自己昨晚上没睡。
桑景云本就有一些英文底子,又认真学了三个多月,要将英文版的《真假千金》看一遍,也不是不行。
但她不是很想看自己写的书,而且她看英文很慢,还需要谭峥泓讲解,会拖延这本书的出书时间。
简单翻了翻,挑了一些内容看,觉得没有问题,桑景云就道:“我觉得这书没有问题,你拿去印刷吧。”
谭峥泓道:“那我马上就安排人去印刷!”
一开始,诺伯特是想将书拿去英国印刷的。
但现在英国那边缺少劳动力,物价也飞涨,在英国印刷书籍不划算。
最后,诺伯特跟谭峥泓商量好,让谭峥泓在南洋那边找人印刷,印刷好之后,再送去英国出售。
谭峥泓答应下来。
英文版的《真假千金》,谭峥泓打算一次印刷五万本,两万本给诺伯特,剩下的三万本,则放在南洋各国出售。
他虽然联系到了出版社,但因为出版社对这本书不是很信任,因此印书的钱,要他承担,当然,书籍出售后的收益,也归他所有。
前段时间,谭峥泓就已经跟南洋那边的出版社商量好出书相关事宜,现在,他让人将稿件送过去,出版社直接就可以开始印刷。
其实谭峥泓想过要在上海印刷,但上海这边出版社,印刷英文传单之类的还行,手写后用印连环画的方法去印就行,但想要印刷英文书籍,就比较困难了。
唯一一家能承印英文书籍的出版社,开价还非常贵。
还是送去南洋印刷更方便。
谭峥泓依依不舍地跟桑景云告别,离开桑家忙碌起来。
而他这一忙,就忙了一整天,晚上倒头就睡。
谭峥泓忙着出《真假千金》英文版的时候,《真假千金》这本书,终于被送到上海以外的,很多大城市。
一道被送去的,还有加印的《无名诀》。
北京,某书店老板从书商那里知道加印的《无名诀》已经到货,很是高兴,连忙订了一百套,得知这个作者的新书《真假千金》也到了,就狠狠心,订了两百套。
据说上海的报纸,在连载《真假千金》的时候,销量比连载《无名诀》的时候还要高,这本书一定不愁卖!
中午,三百套书一起被送到书店老板手上。
书店老板让店里的伙计去搬书,自己则拿了一套《真假千金》翻看。
这一翻,老板惊喜万分。
这套书的印刷质量,瞧着比《无名诀》还要好,封面上的女子,更是画得非常漂亮。
说不定,有些人冲着这封面,就会将书给买了!
至于里面的内容……
书店老板并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但翻开这书,上来就是千金小姐被人调换……
绝大多数人,看到八卦内容都会想要看下去,书店老板也不例外。
他下意识就看下去,这一看,就停不下来了。
“老板,你在看什么?”一个常客来书店,瞧见老板在专心看书,好奇地询问。
书店老板道:“我在看从上海送来的新书!这是云景先生最新力作,已经确定要在英国出版!”
那人平日里不怎么看小说,之前并未看过《无名诀》,问道:“云景先生是谁?这书竟然能在英国出版,我想一定是本好书,拿来给我看看。”
书店老板拿了一本给他,这人翻开,只看了没几页,就看到了孩子被调换的情节。
他迫切地想知道后续,但等下还有事情要做……
这是一部能在英国出版的书,肯定不会差!
这人掏出一元钱,就买了一套《真假千金》,带着书离开。
而店老板这时,终于舍得放下书。
他拿了一张纸,将自己之前用来推销《真假千金》的话术写上去,又补了一句:“《无名诀》已到,欲购从速!”
让店里的伙计将招牌立到门口,店老板就继续看书。
这《真假千金》实在太有意思,他看得停不下来。
北京,很多店铺都做了一样的事情。
而其他一些城市,也有书店在整理刚到货的云景的书。
之前,《无名诀》总共就出了两万套,其中还有半数是在上海或者上海周边出售的,其他城市分到的也就不多。
一些小城市,甚至压根就没有铺货。
但这次不同。
《无名诀》加印后,只有数千本书被留在上海以及上海周边出售,其他的都被送去别处,于是,一些小城市的书店,便也分到一些。
上海来的小说,想来是好看受欢迎的,但一个银元一套,这价格实在太贵。
怕是很多人舍不得买书,会选择在店里站着看。
书店老板虽然这么想,但还是将书放在书架上。
他们书店不只卖书,还卖文具对联之类,那些人来蹭书看,看了之后觉得不好意思,说不定就会买点别的东西带走。
他就当是用这书来招揽生意。
这么想着,书店老板又将一册册的《西游记》连环画放到书架上。
这连环画很有意思,怕是比那故事书更受欢迎!

第120章 销量
小城市的书店里, 店老板整理好从书商那里购入的来自上海的书籍后,就拿了一本《西游记》连环画翻看起来。
这书他之前看过一点,非常喜欢。
大城市的孩子, 竟然有这样的书可以看,着实让人羡慕。
这些书里的句读与众不同, 也让他惊讶。
他的大儿子,之前听人说了大城市的繁华以后, 就想去大城市看看,他原本是不同意的, 现在心里却有些松动。
就在他想着这件事的时候,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从外面进来:“爹, 娘让我给你送饭。”
店老板听到大儿子的声音,脸上不自觉浮现笑容。
他放下书打算吃午饭, 同时开口:“店里新进了一些书, 你不是喜欢看书吗?可以留下看一看。”
说完,他就将手上的《西游记》连环画递给面前的少年。
这一册连环画, 正好是非常经典的《三打白骨精》。
少年看过《西游记》原著, 对这个故事并不陌生, 他还早已过了喜欢看连环画的年纪,因此对这书兴趣不大。
但自己父亲都递给自己了……少年翻开了这本连环画。
这一翻看,他就发现,这本连环画跟他以前看的那些是不一样的:“爹, 这书里的句读跟以前的不一样!”
书店老板开口:“这次送来好几本上海那边出版的书, 里面的句读都是这样的, 大城市就是不一样……”
少年对书店很熟悉,他听到自己父亲的话,直接就去找店里的新书, 很快就找到了《真假千金》和《无名诀》这两套书。
这两套书,看着都是小说,他有些失望,但还是将之从书架上拿下翻开。
果然,这书里也用了与众不同的句读。
原本挤在一起的文字,在加了句读之后,瞧着好读许多,他下意识就读下去。
若非下午还有事,他肯定舍不得将书放下!
这少年看的是《真假千金》。
他看了没多少,就看到了金月季的不甘,看到了金月季发自内心的呐喊。
他感同身受。
他从小就比较安静,喜欢观察周围的一切。
每次过年,看到家里的男性长辈一起喝酒聊天,而家里的女性长辈一直在忙,他就想,过年快乐的,大概只有他们这些孩子,还有那些男人。
在他们家,最好的东西总是先给他和他的弟弟,然后才轮到他们的姐妹,他和他弟弟可以去读书,但他聪明的姐姐,却早已出嫁。
家里的所有的资源,都是给他和他弟弟用的,他的姐妹能得到的,不过是一些嫁妆。
那些嫁妆,还是用男方的彩礼购置的。
这一切是不对的。
看了看手上的《真假千金》,少年愈发坚定要去大城市看看的想法。
他想到了什么,对自己的父亲道:“爹,这些书定价高,怕是很多人都买不起,但可以将书租给别人看,一本书租一天,收两个铜元,这样要不了多久就能回本。”
书店老板心里一动,当即答应下来。
少年笑了笑,打算介绍自己读书时认识的朋友来借书看。
这书,他父亲总共就进了几套,若是卖出去,只能被几个人看到。
但若是出租,会有很多人可以看到这些书。
书店老板没想那么多。
他只是觉得,出租比给人免费看要划算。
他将连环画和云景所著的两套书放在柜台边,写了出租价格。
一个铜元可以借两本连环画看,这个是必须在店里看的。
至于《真假千金》和《无名诀》,这两套书一共六本,一本书借一天,收两个铜元。
若是在店里看,不需要出押金,若是要带回家看,那需要另外出押金五角。
柜台边写着的字很是显眼,再加上有书店老板的儿子介绍,很快就有人来借书看。
一些孩子得了一枚银元,就跑来书店,租两本连环画看,而一些年轻人,则借了《真假千金》和《无名诀》看。
《无名诀》还好,他们只当个普通故事,但《真假千金》这本书,引起诸多争议。
很多人对金月季不满。
可就算他们不满金月季的行为,也不知不觉看完了这本书,并开始怀疑自己。
他们一直以来的想法,莫非真的是错的?
《真假千金》这套书,有知名文人帮忙写序。
这序言,是南城书局花钱请人写的,那文人拿了钱,自然不会说这书不好。
于是在这序言里,那文人将《真假千金》夸了又夸,说这本书写出了女性的困境和成长,能带领女性觉醒。
他还写了这本书的成绩,说这本书让《新小说报》的销量节节攀升,说这本书打动了在租界生活的洋人,以至于有英国人将之翻译成英文,打算带去英国出版……
小地方的人对这本书写的内容很不满,他们觉得女人不该是金月季那样的。
但看这个序,错的似乎不是金月季。
民国时期,各种思想激烈交汇,而这,只是其中之一。
小地方的人,第一次接触云景的小说,但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云景已经有一定知名度。
近来,俄国那边二十万工人罢工游行,逼得皇帝退位……这一切让很多人想到了《无名诀》里的情节,和这本书隐约透露出来的思想。
很多以前没有看过《无名诀》的人,也听说了这本书,或者在朋友那里看到了这本书。
他们看过听说过之后,就想去买书,但已经买不到了。
“这上海的出版社,出的书也太少了!”
“这书该多出一点,该加印!”
“也不知道将来还能不能买到书。”
他们正惦记着这本书,就得知这本书已经再版。
他们非常兴奋,前往书店购买,然后发现同时出售的,还有作者的新书。
这云景写书的速度,还真快!
当然,最让他们惊讶的,还是新书的宣传语。
“云景先生最新力作!已经翻译成英文,即将在英国出版!”
“风靡上海的讲述女性觉醒的小说!”
“洋人都爱看的小说,等你来看!”
之前《无名诀》的宣传,可没有这么夸张,这本书,难不成写得比《无名诀》还要好?
北京有很多不差钱的人。
一个银元一套的书,在他们看来算不得什么,很多人冲着《真假千金》被翻译成英文这件事,想也不想就买了书。
买回家之后,自然是要看的。
看《无名诀》的人,并非全是新式文人,毕竟这本书其实是一部武侠小说,很多人都爱看。
甚至北京这边很多清朝的王爷贝勒,都很喜欢《无名诀》这本书。
《真假千金》却不同。
这些人一边忍不住想知道后续,不知不觉看下去,一边忍不住骂云景。
这云景竟然以这样一个不安分的女子做主角,实在过分!
这女子着实大逆不道,她竟然觉得裹脚是男人想要束缚住女性!
他们用得着这么做?
那些女人,一直都头发长见识短,就知道掰扯家里家外那一点小事,即便不裹脚,她们也做不来大事!
自古以来的英雄人物,那可都是男人!
这些人对云景非常不满,但看到序言里说这本书将在英国出版,又觉得骂云景的时候没底气。
北京很多人,是面对过洋人的火炮的。
他们的心气儿早就散了。
洋人觉得好的东西,他们不敢骂。
而那些新式文人,在看到《真假千金》这本书后,却推崇备至。
“这书写的,不只是女性觉醒,它还反对我们国家千百年来的父权社会!”
“里面有一句话说得很对,一个人若是一辈子都按照父母的安排去过自己的人生,那他这辈子,绝对没办法超过父母!”
“聪明的父母会引导孩子去实现自己,愚昧的父母,却在努力将孩子变成跟自己一样愚昧的人。”
《真假千金》的主角是女性,可即便是男人,也会对这本书产生共鸣。
更何况,很多新式文人,本来就一直在呼吁要解放女性!
《真假千金》的销量,比之前的《无名诀》更好。
这些事情,桑景云是不清楚的,她这天早上下楼吃早饭的时候,又等来了谭峥泓。
“桑小姐,《真假千金》英文版的稿件,我已经让人送去南洋那边的出版社,要不了一个月,这书就能出版,倒是我让人带一些回来给你!”谭峥泓看到桑景云就开口。
他前天晚上一晚上没睡,但昨天晚上好好睡了一觉,就又一点不累了。
只是看到桑景云,他还是有些害羞,有些不知所措。
跟桑小姐确定关系后,他们都没有好好聊过天,往后,他该如何跟桑小姐相处?
他是不是,可以牵一下桑小姐的手?
谭峥泓这么想着,目光落在桑景云的手上,脸不自觉红了。

桑景云跟谭峥泓确定恋爱关系, 是因为他们的关系太密切了。
他们整日在一起,若还不确定关系,她会觉得自己挺渣的, 她家里人,也没法理解她的行为。
但跟谭峥泓做更进一步的接触, 这不在桑景云的计划里。
谭峥泓的年纪太小了,她的年纪更小。
现阶段, 他们应该把精力花在学习上,而不是恋爱上。
吃过饭, 桑景云就招呼谭峥泓上楼, 像之前一样与谭峥泓相处。
对此, 谭峥泓很失落。
这一切,跟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他还以为, 在跟桑景云确定恋爱关系之后,他们会有一些更加亲密的行为。
怎么所有的一切, 都跟之前一模一样?
谭峥泓突然想到, 在很早以前, 他们两个就已经很亲密了。
他甚至可以随意进出桑景云的卧室!
很多未婚夫妻,都没有进过对方的卧室!
他还知道桑景云的笔名,知道桑景云是云景,是东兴。
除了桑家人, 就只有他知道东兴其实是桑景云!
就连帮他投稿的人都不知道这件事。那人是他的保镖, 只听他的话, 而他告诉对方,这是他写的稿件。
所以,桑小姐早就已经把他当成非常亲近的人。
若他主动一点, 说不定他们早已确定恋爱关系。
这么一想,谭峥泓有些羞愧。
他应该多对桑小姐表达爱慕之情,等着桑小姐同意,而不是让桑小姐主动提出交往。
谭峥泓想通之后,心情大好。
他坐在桑景云身边,认认真真地翻译《一个士兵》。
已经有翻译《真假千金》的经验,谭峥泓现在的翻译速度比之前要快很多,每天翻译四五千字不成问题。
在翻译的过程中,他还发现自己的英文水平和国文水平,都有所提升。
接下来这一周的时间,两人的生活很平静。
桑景云又用东兴的笔名写了两篇文章,发在《上海日报》上。
这个时代真的存在很多问题,桑景云能做的事情不多,但写文章揭露一下社会的黑暗,却还是可以的。
一个星期后,桑景云迎来了清明节,《一个士兵》这部小说,也已经在报纸上刊登了一个月。
在桑景云上辈子,她自幼生活的村子里的人对过清明很重视,但她对这个节日无感。
她穿越前,甚至已经有几年没去给家里过世的长辈上坟。
她小时候,她父母为了做生意常年不回家,清明节也都在外面过,并不回家祭拜家里长辈。
她长大后,自然有样学样。
但这是民国,人们对过清明这事儿,还是很重视的。
桑钱氏这段时间,时常说起从前。
早些年,桑元善身体没那么差的时候,他们一家会在清明前后抽空去嘉兴,祭拜桑元善的父母和其他亲人。
阿兰就是他们某次去祭拜的时候,从嘉兴带来的。
桑景云这身体的原主年幼时,也跟着去过嘉兴,这样的惯例,一直到近几年才结束。
一来桑元善八十来岁,身体实在吃不消,二来桑家的情况不好,也就没有了这个心思。
今年,他们家虽然有了点钱,但缓过来没多久,自然不会想着要去嘉兴。
他们只打算在清明的前一天去上海县城,祭拜桑元善、桑元善的原配,以及陆盈的父母。
桑元善搬到上海后,曾在郊区买了一块不到半亩的地,当做桑家子孙后代的墓地。
因为这块地很小,旁边都是坟地,不值钱,因此即便之前桑家落魄了,也没有将之卖掉。
他们家扫墓,都是在清明前一天。
而各种准备工作,再往前一天,就已经开始。
今年的清明节,是在公历4月5日。
4月3日这天下午,桑钱氏带着阿兰和桑学文做了很多粽子,又做了很多糯米团子。
糯米团子当天下午就上锅蒸熟,而粽子等到晚饭后才下锅煮。
大火煮开后,再用小火煮了一段时间,然后将没燃尽的木头留在灶膛里,就能去睡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粽子已经煮透。
桑家做的都是肉粽,足足有一大锅,不过他们人多,吃上两天,再送谭峥泓几个,也就没有了。
4日一大早,谭峥泓就来了桑家,还带来很多包好的虾仁馄饨。
因此,今天的早餐,吃的是肉粽和馄饨。
粽子里包的五花肉里的肥肉已经被煮化,吃着一点不油腻,吃一口粽子,吃点馄饨,味道那叫一个好。
桑景云吃了一个粽子一碗馄饨就饱了,谭峥泓和桑景英,却都吃了两个粽子。
吃的最少的是陆盈和桑景丽,两人分了一个粽子,又吃了点馄饨就饱了。
吃饱喝足,桑钱氏就开始准备上坟要用的各种东西。
粽子、青团、鱼、肉、鸡蛋、酒……桑钱氏装了两篮子,又拿出两个很大的布袋,袋子里装着的是她和阿兰一起,用锡箔折的元宝。
“他过世那会儿,来吊唁的人都让我多折点元宝烧给他,但我那会儿实在没钱,就只折了半袋子,当时他们看我的眼神都不对劲,觉得我亏待了他……”桑钱氏叹着气说桑元善的葬礼。
这事儿她常念叨,觉得对不住桑元善。
但桑景云觉得她已经做得很好,相比于死人,肯定是活人更重要。
那些元宝和篮子,都被桑钱氏交给了桑学文,又道:“到时我们回家拿个镰刀,也好把坟头的杂草给清理了。”
他们搬家时,大部分东西都搬到了租界,但农具啥的,留在了孤儿院旁边的房子里。
桑景云什么都不懂,就只看着桑钱氏收拾东西,同时低声询问身边的谭峥泓:“我们今天去扫墓,你也跟着去?”
谭峥泓道:“桑小姐,我好久没去孤儿院了,今天也没地方去扫墓……”
桑景云笑了笑:“我瞧着,我奶奶是不会赶你的,你想跟就跟着吧。”
“嗯!”谭峥泓笑着应了,打算等下一直跟着,顺道见一见桑景云的爷爷。
他在桑家,听过很多桑元善的事情,知道桑景云小时候,是桑元善教导的。
他对桑元善,非常崇拜。
等一行人全部准备好,时间已经到了上午八点半。
他们一起出发,前往电车站。
今天的天气有些阴沉,好在并未下雨。
同时,这会儿的天气,也已经暖和起来。
上海这边,从4月开始,就不需要穿厚衣服了。
也就是现在还没有旗袍,桑景云觉得,若是有旗袍,从5月一直到10月,都能穿短袖旗袍,遇到比较冷的日子,多加个披肩就行。
桑家人挺多的,放现代绝对称得上大家庭,但在这个时代,有些人家去扫墓的时候,能出动二三十个人。
今天的电车上有很多跟他们一样,从租界前往上海县城扫墓的人。
从电车上下来,重新看到上海县城,桑景云有些恍惚。
他们是2月中旬搬家的,现在都4月了,之前那一个半月,她一直没有回来过。
桑景云认识的人不多,桑钱氏却是认识很多人的。
见到他们,那些人纷纷打招呼:“你们回来上坟?”
“你们搬去租界好久了,在那边过得怎么样?”
“这是学文吧,半年没见,样子全变了!”
“学文这是好了?真好!”
桑钱氏一一回答。
自家日子过得不好的时候,她耻于见人,现在总算可以笑脸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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