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强者是怎样炼成的by老肝妈
老肝妈  发于:2025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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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应声而动,灰狼却在此刻弓起了身体,做出一副进攻的样子。
见状,阿萨思咧开嘴露出森森利齿,几乎是看“笑”了。
好家伙!这只灰狼真是够胆,先是闯入她的领地,再是盯上她的“猎物”,现在更是想略过她对“猎物”行使支配权。
怎么,是当她死了吗?还是说它认为自己能跟她斗一斗?
阿萨思本想等人类离开了再发难,毕竟凯特再三告诫过她不要被人类发现,因为人类虽弱,可他们的恶意超乎她想象的极限。
但听劝归听劝,并不意味着她得打破食物链霸主的底线。
作为掠食者,她的耐心有限度,忍耐有程度,不识相又不懂规矩的灰狼都打上门了,一再地挑衅她,难道她还要忍吗?
被人类发现又怎样,被恶意攻讦又如何,是他们无知无畏地涉足了原始森林,就要承担生死有命的最终后果。
是以,人类刚把鼠尸装进隔离袋、运出深坑,就突然看到离他们不远的树林晃动起来,活生生平移出一个“图层”。
这“图层”长着史前巨兽的模样,长尾一晃,身上的伪装色立刻褪去,展露出银质的鳞片,泛着金属的光泽。当它在他们面前露出全貌,他们的大脑像是被重机枪突突了,陷入了一种脑浆迸裂的空白。
阿萨思完全无视人类,转身冲后方嘶吼:“吼!”滚出来!
霎时,一身短促的狼嚎响起,就见一头巨狼扑出森林,仅一个照面就被恐龙一尾巴抽进另一端。
“轰隆!”
回过神的刹那,人类听见自己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惨叫,他们像是一群被卡车轧过的尖叫鸡,吵得此起彼伏,一点调查员的风范也无。
领头人歇斯底里地呐喊:“跑!快跑!”
他握住无线电,哪怕逼着自己镇定,声音中的恐惧也压抑不了:“撤离森林边缘的社区!怀俄明州,全部撤离!该死的,真有恐龙!”

巨兽的角斗一旦开始, 人类就没有任何调停的权力。
他们有且能做的事就是逃命,如同受波及范围内的所有动物一样,靠体能和运气为自己争取一线生机。
大地在震动, 巨木在摇晃,他们几乎从两头巨兽厮杀的罅隙中瞥见了人类祖先于夹缝中求生的艰辛。如今原始再临,人命沦为缩影。
巨狼钻入恐龙下腹,急速绕转爬上恐龙的脊背, 冲着脊柱一口咬下,狩猎经验可见一斑。
奈何龙刺扎嘴、鳞片坚硬, 它一嘴下去咯了牙,反被恐龙揪住前爪甩飞,轰然撞断大树。
一棵树的倒下往往意味着一个小型生态圈的覆灭,依赖果实树汁而活的动物伤亡过半, 另有只会跑直线的愚蠢人类被巨木压翻。
死的死,伤的伤,森林中充斥着人类的哀嚎,然而恐龙与巨狼的战斗才刚刚展开。
阿萨思吃过狼, 在努布拉岛,在很久以前。
以她对狼的了解, 这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动物, 它们生活在群体中, 有着森严的等级制度和强烈的合作意识, 通常通过合作狩猎, 而在狩猎时,每一只狼都有其定位, 比如擅长追踪的追踪,擅长搏斗的搏斗——
像眼前这只一上来就咬脊椎的一般是狩猎主力, 它的咬合力极大,才会被族群分派必杀的任务。
也就是说,这头巨狼是优秀的猎手,也是狼群中的佼佼者。它的追捕、速度和咬杀技巧都不差,是个合格的对手,可惜体型不够大,还非要在“成熟”前招惹她。
诚然狼是猎手,可阿萨思也是猎手。她活着的年岁不长,但她活着的每一天都在狩猎,从出生至今,绝无荒废。
她一看到巨狼,就估算出它有30英尺长,只及她一半。
巨狼一跳上她的脊背,她就掂量出它约有10吨重,也只及她一半。
在体型差巨大的情况下,战斗的输赢毫无悬念,确实是她的顺风局。如此,巨狼的进攻就显得操之过急,似乎很无脑的样子。
可它真的无脑吗?
不见得,能长到这么大,它一定有过人之处,至少在某方面比她强。
果然,巨狼似乎有着用不完的生命力和勇气,一下从废墟中跃起,张嘴又朝她咬来。她一爪子劈到它脸上,抓下一块血肉,巨狼惨嚎一声扭身避开,被她用后肢无情践踏。
扪心自问,她比不得这狼勇,勇得很。
她遇到大她两倍的绿蟒,拔腿就跑。巨狼体型只有她半大,却敢一次次冲她发起进攻。
阿萨思扯住巨狼的尾巴,大力将其抡起,朝巨木扇去。不料巨狼一挣,脱爪而出,蓦地,她惊见巨狼身上的毛发像豪猪的刺一样耸起,倏忽脱落,猛地朝她射来。
几根刺穿巨木,几根没入森林,几根被她的鳞片弹飞。阿萨思没空思考“狼为什么会长刺”的问题,她想也不想地助跑起跳,张嘴咬住巨狼的腹部,准备将之拦腰截断。
本能告诉她,它是个威胁,得趁早消灭。
然而变故就在一瞬间,当她的利齿扎入狼腹,兽血涌入她口中,那股与鼠尸一致的“独特味道”打开了她的味蕾,也包裹住她的五感。
要命,是病原体……好浓!
理智催促她吐出来,可喉咙的滚动快了一步,她已经将它咽了下去。没办法,她一般从猎物的血液中汲取盐分,血都入口了,哪有不喝的道理?
可这玩意儿有毒啊!她还记得痛到死去活来的经历。
心知要糟,阿萨思只想赶紧解决巨狼,再火速找个湖泊隐蔽踪迹。谁知病原体的浓度一高发作得格外快,她腹中立刻燃起一团火,剧痛袭来,直接削了她一半的战斗力。
阿萨思一边要扛病原体,一边要压着巨狼打,着实耗费精力。一不留神,她的爪子只撕下半片狼皮,那狼却绕树逃走,几下没了影子。
等等,怎么跑了?刚才不挺勇的吗?
巨狼再没理智也懂得生死利弊,它是莽,但不是不怕死。就像病原体带来的疼痛会激起阿萨思的野性,恐龙把狼皮撕下来,疼痛也能唤起巨狼为数不多的理性。
打不过就逃,野生动物要什么面子?
可它不知道,它的逃跑一下子让阿萨思回忆起了暴虐一号的无耻之举,让她生出一种“被戏弄”的感觉。
至此,身体上的疼痛已沦为次要,她满心满眼都是“宰了这匹狼”的愤怒。她咆哮一声,不管不顾地朝前追去,用身体撞树的方式来转移疼痛,对巨狼步步紧逼。
这追逐战似乎有些熟悉……
犹记得三年前,撞树的是绿蟒,被追的猎物是她。不想风水轮流转,撞树的成了她,被追的是巨狼。
相似的场景,雷同的节奏,令她的心头生出不详的预感。她坚信直觉不会骗她,于是在追逐的过程中保持着谨慎,没有把理智交给剧痛和怒火。
它逃,她追,越过半片森林,直冲悬崖峭壁。
阿萨思没想到,通往东南方森林的路线会指向悬崖,这里山崖林立,地势十分险峻。她能预感到再往前冲会掉进万丈深渊,可偏偏,前方的巨狼没有降速的意图,反而加快了速度。
事出反常必有妖,她应该止步,可她就想看看巨狼会做到哪一步。
不就是悬崖吗?不就是飞跃吗?如果连猎物都敢做冒险之举,她为了狩猎又有何不敢?
追逐、加速,就在阿萨思一口咬上巨狼之前,它猛地一蹬地面,撒开四肢朝悬崖之外扑去。紧接着,它借力腾空、张开四爪,突然,它的前肢和后肢之间撑开了一张连结的膜状皮肤,像极了鼯鼠的“膜翅”。
就这样,本该坠崖而死的巨狼乘风而起,平缓地滑翔出很长一段距离,甩开了阿萨思。在她惊异的眼神中,飞翔的巨狼转过头望向她,狼脸上竟是做出了一个类似“嘲讽”的人性化表情。
很好,好得很!
阿萨思没有止步,她牢牢锁定巨狼,一脚踩在悬崖上蹬起身体。她强迫自己忘记疼痛,收敛四肢拉长身体,尽量以流线式的身躯减缓空气的阻力。
刹那,她以空气为水,蛇形而上,如箭一般射出,在巨狼惊悚的眼神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它的尾巴。
“嗷!”
巨狼发出惨嚎,在鲜血飞溅中调整高度,朝下方滑翔而去。阿萨思哪能放过它,她迅速张开鳞片切换角度,调整幅度不如巨狼大,但也勉强能跟上。
可她明白,她是不会飞的。
从她跃入高空的这一刻起,坠落就成了她的宿命。为了活着,她得尽量拉长滑翔的距离,如果能在这个距离中捕获巨狼,那就再好不过。
事实证明,她会“飞”这点确实出乎巨狼意料,也打乱了它的阵脚。可动物为了逃命总会爆发出各种潜力,巨狼为了甩开她,开始多种角度变换滑翔,比如钻入狭长又怪石遍布的峡谷。
阿萨思不熟悉地形,她有且只在山脊上试飞。是以,在靠反应力勉强过了十七八个弯之后,腹痛难忍的阿萨思终是一不留神撞在了石头上。碎石飞溅,她共呼啸的风一起坠入湍急的河道,溅起巨大的水花。
少顷,会飞的巨狼在另一处悬崖上降落,它盯着阿萨思坠落的地方良久,甩着断尾离开。
而在它的断尾处,一截细骨已经抽芽长出。断尾重生需要大量的血肉作补充,一如它一夜之间长大的身体。
它需要食物,大量的食物!
巨狼滴着口水,循着风的味道在森林里狂奔。当此时,基因能量公司派出的雇佣兵正好抵达怀俄明州,他们寻找的目标正是巨狼。
阿萨思游出河道,趴在阴影处疗伤。
高空一撞力道不小,她虽没受到重创,但左前肢的骨头断了,后方也失去了一层鳞片,瞧着鲜血淋漓。
动物多少有些辨识草药、自愈肢体的能力,阿萨思一路行来吃了不少“草”,又用右肢摸上左边的断骨,硬生生把它掰正。
伴着“咔”一声响,左肢姑且恢复了原状,大抵是腹痛席卷了感官,正骨的痛她倒是感受不到了。
她窝成一团休息,静待疼痛褪去。而在等待的过程中,她觉得断骨处麻痒难忍,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愈合生长。
不是错觉……她发现。
前后不过两小时,身体上失去的鳞片和皮肤已经补完。不知是她的自愈力变强了,还是吃下去的病原体有“再生”的效果,她的伤势正以惊人的速度恢复着,暂时没有副作用。
且,她一天没进食了,肚子仍然不饿,是那口狼血起的作用吗?
不,或许让她饱腹的不是血,而是融入血中的病原体。
对,病原体……她早该想到的,就像血兰花不大却能给她饱腹感,病原体虽少,但也能供给她所需的“营养”,即使她不知道这“营养”究竟是什么。
所以,病原体即使只是半成品,也是当之无愧的“血兰花”。它能让一只老鼠变得巨大,也能让一匹狼长到30英尺,那么,食用了它的她也能长大吗?
要是能,她倒不介意这腹痛来得更凶猛一点了。可就目前来看,病原体在她体内发挥的效果不算大,除了让她的愈合力、再生力变强,暂没发挥出别的作用。
但积少成多,或许等她吃了那头狼就能得到答案了。
呵,会飞的狼,真是想不到。
看上去像是融合了鼯鼠的长处,还吸收了豪猪的技法,不知还有没有别的技能?
如果凯特所说的“极端基因编辑”能靠一支病原体实现,那么从某种程度上讲,她的科研能力比吴博士强多了。她只需要一晚上就能让所有动物变异,而吴博士需要几年才能出一只新品。
要不是变异动物吃了肚子疼,她还挺想看大体型的动物遍地走的场景。肉多、顶饱,多好啊,只是这世上会有全是巨物的地方吗?她还挺向往的。
带着纷乱的思绪,阿萨思沉沉睡去。
醒来已是半夜,她的断肢居然恢复如初,行动间没什么阻滞。
见恢复了,阿萨思也不磨蹭,即刻循着巨狼的气味追去,打算大半夜上门寻仇。谁知她横跨原始森林、直抵怀俄明州的东南部,才发现巨狼的老巢一片狼藉,早就被它吃空了。
她找到了狼群过夜的地方,是一个长着灌木的斜坡。
空地上有个深坑,里头埋着个焦黑的铁疙瘩,她寻思这就是从天而降的病原体。而在这附近,一个由16匹狼组成的狼群全军覆没。从头狼到幼狼全被咬死,拆吃得七零八碎,尸骨凌乱地散在深坑周边。
阿萨思嗅着气味,明白它们死去的时间不长,最多一天。
可一天之于森林不短了,狼尸铺到现在都没有食腐动物过来处理,想来森林的清洁工也没能逃过一劫。
也是,一匹狼沾了病原体,要在一晚上长成巨物得吃下多少东西?它长到10吨,那起码吃了20吨的猎物。它再继续长,就需要更多的血食。
那么,哪儿有数量和质量都达标的血食呢?
阿萨思不禁将目光投向了森林之外。
人类——也只有数目众多、易于捕捉的人类能满足这个条件了。她要是没猜错,巨狼或许早已抵达了人类聚居的地方,正在大开杀戒。
调查组今日走霉运,还倒了血霉。
他们损失了七个人,好不容易从巨兽之战中逃出生天,又被派去疏散社区。可当他们抵达社区,在不告知具体情况时强行要求群众撤离——不好意思,怀俄明州的猎人有点多,群众的猎枪就这么抵上了他们的额头。
无法,为免不必要的伤亡,调查组只好做了违规的事,将“森林里有恐龙”的真相告诉群众。
他们本做好了被嘲讽、被骂有病的准备,却不料怀俄明州的猎人竟能专业至此,一得到官方确认的消息,立马开始收拾东西走人。
领头人不敢相信事情会这么顺利,遂发问:“你们早就知道森林里有恐龙?”
“不知道。”有人回答,“但狩猎经验不会骗人,我们都知道森林里有个吃肉的大家伙,因为我们见过它的粪便。”
官方的定论不过是肯定了他们的经验。
领头人:“那你们为什么不早点离开?”
猎人:“森林里的大家伙不吃人,如果它吃人,我们这个社区早就没了。而现在,你们来了才是我们走的时候,因为——”
“联邦调查局的到来往往意味着很多超乎寻常的麻烦。”猎人见领头人脸色不好,补了句,“别这么看我,电影里都这么演,要怪就怪HBO。”
调查组陷入沉默,他们真不知道自己的职业在外头没什么口碑。
撤离是个漫长的活,他们要联络当地的警方疏通道路,还要挨家挨户地通知到位。要命的是,社区进城的道路只有一条,撤离的人多了,路上就堵起了车。即使调查组再三提醒“直接放行”,可效果依然甚微。
直到大后方的森林里传来一阵巨狼的咆哮,直到巨兽落地的响动震醒了昏昏欲睡的人类,他们才总算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可惜实在太晚了。
再度长大的巨狼扑出了森林,一个飞跃降落在道路中段。它张开血盆大口探进一辆巴士,几下就吞了半数的人,血腥蔓延,枪声才堪堪响起。
“啊啊啊!”人类尖叫着逃离,场面一片混乱。
“开火!”
活人与巨狼的厮杀一触即发,偏偏决定大局走向的阿萨思还在赶来的路上。
无法,谁让原始森林这么大,她横跨半个“比利时”容易么?

陆地动物想要追踪天空单位, 难。
由于巨狼会飞,她一路追寻动物尸骸前进,每每在山崖处失去线索。所幸血味仍在, 她切换路径跟上,勉强没有偏离大方向。
只是,她这一次找到的尸骸属于人类,而不是动物。
细看去, 死者还都是“熟人”,正是与她单方面有过“一面之缘”的雇佣兵。
冷杉树挂着一段肠, 灌木丛落了一只胃,地上随处可见散碎的人骨和器官,而高大的松木上卡着一个人头,他的面部表情定格在愤怒与恐惧上, 是惨死的雇佣兵·伯克。
他应该是最后死去的一个,尸体更碎,受折磨的时间也更长。不像其他人,尸体断得很干脆, 基本是一口没,比如死不瞑目的拉塞尔……
巨狼并不珍惜食物, 它没把他们吃干净。并且, 她在山下发现了坠毁的直升机, 里头的驾驶员尸体还是完整的。
看来, 巨狼在吃饱之余还享受杀戮的快感, 只要碰上能杀死的猎物,它的猎杀就不留余地。
这样的生物放在森林中, 会在最短的时间内造成生态的失衡;可一旦把它丢进人口稠密区,它就成了大自然的一把刀, 通过最严酷的方式维系人与自然的平衡。
而她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在恰当的时机折断这把刀。
是这样吗?
她,它们,包括普通人,都是部分人与大自然博弈的手段。
身在局中,落子无悔。
四小时后,阿萨思来到了森林边缘。
她跨越公路笔直往前,一同跨过的还有她与人类的生活界限。循着巨狼的足迹、尸体的腥气和爆炸的焦糊味,她来到了一座沦陷的小镇,就像再度进入了一个废弃的服务区。
萧条、混乱、血迹斑驳,到处是弹孔、尸体和巨狼射出的飞刺。
一辆黄色的巴士像罐头一样被开了顶,里头躺了十七八具残骸,遗留着巨大的爪印。车体上“欢迎来到卡斯珀山”的字体被血染红,底盘下方还卡着一辆赤红的跑车。
阿萨思绕着巴士转了几圈,沿公路朝前远眺,就见大批车辆横七竖八地撞在一起,路上是散落的行李和人类的血脚印。收回视线,她在镇上搜起活口,却发现此地已经没有活人,只剩酒吧未毁的电视还有响动。
阿萨思贴近人类的建筑,竖瞳透过窗户向内看去,就见一个粉蓝色的房间里放着玩具与合照,和半柜子的水杯(奖杯)。合照上是一男一女拥抱着一个女孩,单人照属于手握金色水杯的女孩……他们笑得很开怀,只是不知还在不在。
她对人类的生活终究带着点好奇,干脆一屋一屋地看了过去,做个大致的了解。
她发现,人类不仅是群居动物,还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共居动物,更有一部分是独居动物,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性十分复杂,连“巢穴”组成的重合度都低得可怕。
可他们无疑活得比她滋润,小镇不大,她却找到了好几处存放食物的地方,里面什么都有。甚至,人类还有专门存放书籍的房子,她对此很感兴趣,奈何书本之于她实在太小,比如这本《悲惨世界》,她的爪子压根翻不开书页。
不过,要看世界如何悲惨已无需从书本中获取,她只消抬头看,就能看到一整个悲惨的小镇。
她离开书店,偶然瞥见一栋房子的外墙上留有相对完整的狼爪印。
走上前去,她伸出自己的爪子与狼爪印扣合,比较大小与深度,少顷,她断定巨狼又长大了不少。如果说之前它只有她的一半大小,那么现在足有她的七成大小。
它不合理的成长速度令她心惊,想来再过不久,巨狼就要长到她的程度了……
她知道,这不是什么好事。
前夜坠落的“流星”不止两颗,接触病原体的动物也不会只有一头巨狼。或许在她不知道的角落,早已变异出体型远胜于她的巨兽,它们只花了几天时间就能赶超她长了十七年的体型,要是让它们长上十天半月,那还得了?
估计在病原体的副作用还没发作之前,它们就摧毁了一切。
但比起所谓的“副作用”,她更愿意相信生物的适应力,万一哪只动物完全吸收了病原体呢?她还会是它的对手吗?
本能拉响了警报,阿萨思明白这一架是非打不可了,她不会把自己的死活交到别人的手里。
她正打算全速前进追杀巨狼,不巧酒吧没关的电视刚切到紧急新闻,画面陡转,她清晰地看到一头巨狼和一只巨猿奔跑的景象从中传来,其中还闪过她和别的变异动物的画面。
电视中,主持人的声音勉强维持着镇定,可恐惧的情绪总在无意间拉满:“……所有人,所有社区,请做好紧急避难工作,目前局势趋于失控,多头变异动物出现在世界各地,并不约而同地赶赴芝加哥市。”
“爱荷华州出现变异动物‘黑山羊’,截至目前,它吃光了15个农场的火鸡和牛羊,杀死了33个人,但某些宗教认为它是撒旦的化身,为净化地球而来,所以应对其进行保护。”
“怀俄明州东南部出现变异动物‘巨狼’,危险性极高,目前已袭击3个城镇,暂计2376人遇难。同一地点惊现史上已灭绝的动物‘恐龙’,危险程度不明,行踪不明,但据已撤离的怀俄明猎人说,这只恐龙不吃人。”
“据目击者称,佛罗里达州出现变异巨鳄,但因没有证据,目击者愤怒地割开手掌,跳进水里吸引巨鳄,最终被巨鳄所吃。”
“变异巨猿是一只白化猩猩,来自萨克拉门托野生动物保护区,我们与它的饲养员暂未取得联系……”
阿萨思看了会儿电视,记住了四只变异动物的模样,也记住了“芝加哥市”。
她不知道芝加哥在哪,也不清楚巨兽为何要赶去那里,她只知道自己一旦追过去,大概率要一打四。
可眼下不动手,她就会错过最佳的杀死它们的机会。
或许,她是可以窝在森林里等人类摆平一切。但到了那时,人类为了以防万一,必定会想尽办法摆平她。
比起应付花招众多的人类,她宁可一打四。
最终,阿萨思沉下心来,缓慢加速,顺着公路的指向和巨狼的气息追去。
十分钟后,她以时速60公里的速度稳定前进,沿途穿过森林和平原,路过破损的小镇和小城,吓坏幸存者无数,激得警方冲她开枪……
她与一列火车同行,与公路上的卡车赛跑,又甩开了几架直升机的监视。自由奔跑的味道很好,这个世界比她想象的更大,就是人类的闪光灯十分烦人。
偶尔,她还会听到人类的惊呼:“天呐,是狂暴二号阿瑞斯!”
阿萨思:……
什么鬼,怎么连称谓都有了?
狂暴二号听上去与“暴虐二号”没差,她怎么又是二号?不过,“阿瑞斯”是凯特给她起的名,他们怎么会知道?
还有,他们为什么不怕她?
阿萨思不知道,这世界上有样东西叫“互联网”,有种消息传播的途径叫“推特”。
当变异动物现身,扰乱社会秩序、威胁人类生存、夺取大量生命时——也不妨碍大部分人整活,他们看热闹不嫌事大,乐于见到联邦大乱的样子,甚至给每一头巨兽起了名,还争论哪一头最强。
比如,率先被发现的巨狼被定为“狂暴一号·拉尔夫”,而她则是“狂暴二号·阿瑞斯”。
之所以称她为阿瑞斯,主要是凯特的原因。不知何故,凯特进入了调查局,并义正言辞地说“阿瑞斯不会吃人”……之后,这个名字光速发酵,很快人尽皆知。
芝加哥正在安排撤离,可惜大城人多,撤离的速度比不得巨兽前进的速度。
但在互联网上,巨兽的速度明显赶不上网速,它们还来不及对人类下嘴,人类已经为了它们大打出手。
“拉尔夫才是最危险的巨兽,它毕竟是狼,嗅觉灵敏,你的气味在它鼻尖无所遁形,遇上它就是死亡。”
“巨鳄才是最强的,只要被它拖下水,没有哪只巨兽能活着。”
“白猩猩乔治才可怕,你们看过电影金刚吗?忘记大猩猩能有多强了吗?它可是五头巨兽中唯一一只有手的,光凭这一点,它的胜算就很大。”
没人提及黑山羊和恐龙,毕竟这俩相关的视频极少。可他们不知道,越是藏得深的越可怕,阿萨思是擅于伪装和规避监视,而黑山羊却是……把所见的活物都吃光了。
即使是在赶赴芝加哥的路上,黑山羊也没放过进食的机会。偏偏无人察觉它的危险,人们讨论的永远是别的东西。
“它们为什么要去芝加哥?”
“听说芝加哥的基因能量公司有一个低频装置,打开它就能吸引巨兽。”
“你怎么知道?”
“那东西是我的团队装上的,就在两天前。”
太阳下山了,阿萨思仍在路上。从进食变异老鼠至今已过了两日,她几乎滴水未进,却依然没有饥饿的感觉。
她能感觉到,体内有无穷的精力需要消耗,每个细胞的潜力都被释放出来,汇聚成旺盛的生命力充盈身体,等着她梳理开发。
她不饿不渴,不累不困,已高强度地行进了三小时却没有精疲力竭。恰恰相反,她的精神状态好极了,一直处于“兴奋”的状态中,且这股状态伴随着运动量的增加愈发持久,她像是成为了凯特说过的“永动机”。
好奇怪……
似乎她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是“能量”,它在体内打一个转被吐出,就带走了她所有的疲惫。
病原体似乎改变了她的体质,只是效果尚不明显。
缘分很奇妙,或许养野生动物的人自带气场,在某个机缘凑巧的时刻,凯特与“狂暴五号·乔治”的饲养员戴维相遇相识,并同样为了保护自己的动物朋友而结成联盟。
凯特:“对,没错,我在怀俄明州的森林里跟一头恐龙相处了一个月,它不伤人,相信我。你们要是不信,我马上去芝加哥,我面对面跟它交流,证明它能听懂人话!”
戴维:“我收养乔治好几年,它一直是个好孩子,从未伤人。我绝不同意你们拿弹药炸它,这是谋杀!放我去芝加哥,我会向你们证明乔治是理智的,它懂手语!”
调查员一个头比两个大:“恐龙听人话,猩猩会手语,你们疯了吗?”他招呼身边的人,“把他们关起来,等事情结束了再说。”
然而,美利坚民风朴素,道理讲不通就是硬干,能跟野生动物做朋友的人怎会是善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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