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女领主by三春景
三春景  发于: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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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西姆走进这间大客厅时还有些拘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被房间的豪华给震慑到了。这有些像后世的普通人,走进一间超级豪华的酒店大堂,难免也会有些束手束脚。想要订房间又担心负担不起,而且一旦问出口,再说不需要,就怕被人看不起。
路易莎居住的红塔二楼,整个二楼都由她一个人使用,这里确实是整个塔楼最豪华的地方——这座圆形塔楼内部,整层都是六边形的空间,二楼也是。然后在这个基础上,二楼被划分成了两室一厅,其中一半就是个大客厅了!
路易莎在这里接待一些客人,日常也可以和侍女们消遣。不必去城堡大礼堂用餐的时候,也是在这里和少数几个人一起吃饭。
就是这个大客厅,完全超出了马克西姆的想象。其实这里并不是诗歌里唱的那种大礼堂,动辄几百平方米大小。这里大概‘只有’七八十平米的样子,但实在是小而精美。
大客厅南北都开了两扇对开的四格窗,引入充足光线的同时,也让空气充分流动,夏天也一点儿不闷热潮湿……这些窗户都做工精美,窗框被漆成了细腻的奶油色,两边还有石灰石雕刻的石柱做装饰。
另外,客厅还按照路易莎的要求,使用桃花心木做护墙板——墙腰是石膏做的装饰条,墙腰以下是打磨的光洁的长方形木板排列,以上挂着当初在普罗万买下的长挂毯,古罗马圣贤的故事图画总体风格是淡雅宁静的。
这样搭配,既深沉富丽,又清新典雅。
还有客厅的屋顶,这是房间里唯一施以壁画的地方。这在此时贵族城堡的好房间里可不多见,好房间的话,往往墙壁上就要涂画许多壁画了。
具体的,这屋顶的壁画,绘制的是满天繁星!其中黄道十二宫的星星还特地镶嵌晶莹的彩石示意,而不是画上去的。
白天这就很美了,可以想象如果是夜晚,点上足够的烛火,‘星星’闪闪发光的样子能有多奇妙!
地板则是彩色陶砖拼成图案,颜色鲜艳、平整紧密、一尘不染……这本来也够让人眼花缭乱,艳羡主人的豪富了。但在这间客厅里,这竟然是相对不值一提的地方。
马克西姆能够看到西南角有一座大理石砌的大壁炉,和他曾经见过的富裕人家的壁炉完全不一样。现在想来,那只是对大贵族的拙劣模仿——那些炉台也是石制的,但不是大理石,那些富裕人家常常会将那些大理石粉刷一番,主要就是为了仿冒大理石!
而且马克西姆真没见过这么大的壁炉,他曾进过一个骑士老爷的城堡礼堂,他敢说那间礼堂用的壁炉都没这个大。而大有大的好处,那就是不用再做复杂的雕刻,靠着那扎实的用料、庞大的体积,也能让人觉得不凡。
甚至不怎么做雕刻,还更显得古朴大方呢!
除此之外,这间客厅摆放的贵重家具也让人印象深刻——路易莎选择在靠近南窗的‘绷床’一角接待马克西姆。
所谓‘绷床’,其实是一种从东方传来的家具,即是用拉紧的绳索取代床板的床。这类床华夏古代也有,即‘棕床’,是用棕麻绳绷起来的床。
相比起冷硬的床板,绷床无疑是有弹性得多的,这种家具大概就是日后弹簧床和沙发的肇始。
是的,沙发也是从此而来。
实际上就算是此时,绷床也不单纯是床,摆放在厅堂就是拿来坐的,这不是沙发是什么——虽然,此时睡觉的床也经常拿来坐。这就是个家具还未成熟的时代!
这张路易莎坐着的绷床就和传闻中一样华丽,毕竟是东方来的家具,简直就像是将那个异教徒国家的一个角落搬来了……
床腿是精雕细琢的种种动物抱着柱子,上面还涂了金粉。除此之外,床架和绳索的部分是看不见的,都被皮毛丰厚美丽的豹皮包裹住了。然后上面铺了一床绗缝的丝绸褥垫,让人一见就觉得柔软。
这张绷床上还堆积了好多个大小软枕,任坐卧的人取用——那都是用刺绣丝绸做的枕套,它们颜色五彩缤纷,有淡红色、金黄色、天蓝色、深紫色、草绿色、橙红色……其中两个的四角上,还挂着光滑的流苏呢!

第45章 穿越中世纪045
路易莎和马克西姆面对面坐着, 她坐在靠墙的长沙发上,对方则坐在一张扶手沙发椅上——虽然此时的人们会把她的坐具认成是一种特殊的绷床,但她自己可不会弄错。床就是床, 没有自带的靠背、扶手,坐深、高度也不那么适合坐。
一开始是当做坐具来制造,还是当床制作,只是平常可以拿来坐, 使用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马克西姆受宠若惊地喝了一口女仆端来的柠檬水,又放回了面前的矮桌上。他能感受到自己坐的椅子很舒适、很柔软, 但他根本没法儿放松地靠着, 反而身体绷得更紧了。
路易莎当然发现了对方的紧张,所以没有直接进入正题,而是从玻璃工坊最近的生产和销售说起。这些都是马克西姆最熟悉、最自得的,不出意料的,在路易莎引导询问下,他回答着这些不用思考就能回答的问题, 慢慢变得放松。
“……我们的窗玻璃,还是有一些气泡对吗?我是说,如果不惜成本,可以得到气泡更少的玻璃板吗?”路易莎终于还是说到了正题。她请马克西姆来,就是为了咨询这个问题,还要根据这个问题的答案决定之后怎么做。
都是为了玻璃镜啊!
窗玻璃虽然也要求气泡要少,毕竟气泡多卖相不好不说,也确实影响透明度、透光性。但那不会苛刻到一点儿气泡不能有, 少量气泡对窗玻璃功能的影响微乎其微,人也不会一直盯着窗户上一块玻璃,为那点儿瑕疵强迫症爆发。
可镜子不同, 大家使用镜子的时候,离得近、看得细,想忽略都不行啊,就是闹心!
为此,路易莎可以不惜成本给玻璃消除气泡……镜子和窗玻璃不同,在这个时代是能当顶级奢侈品卖的。就像历史上威尼斯水银镜出来后,几百年间一样,甚至更厉害。毕竟威尼斯水银镜的时代,那都是文艺复兴以后了。那时整体技术又进步了不说,银镜也比水银镜更好啊。
此时搞出达到路易莎标准的银镜,那就是真正的‘跨时代’、‘降维打击’。
“当然,为了消除玻璃中那些恼人的气泡,玻璃匠一直在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果。”马克西姆很确定地说。
关于玻璃里的气泡,自玻璃诞生起就是玻璃匠最注意的几个问题之一,相关经验也积累很多了。
不过都谈不到通过工艺彻底解决气泡问题,连将气泡数量、大小稳定到一定范围都做不到——大家只是隐隐约约知道一些做法可以减少气泡,但这些办法并不绝对有效,起效后的效果好坏也是不确定的。
只能说,经验丰富、师父传承技术高的工匠,能够做出比较好的成品,良品率相对高。
虽然不能产出标准品,这让上辈子生活在工业社会的路易莎不太习惯,但对马克西姆的话路易莎是有心理准备的。
所以她也只是点了点头:“所以你们能做到吗?要尽可能减少气泡,不在乎成本的话,能做到什么程度?”
靠人力去堆,如果是奢侈品,倒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哪怕是工业社会,这也屡见不鲜。
马克西姆给路易莎描述了一下能做到什么程度,还大致算了一下成本。路易莎觉得听起来不直观,想了一下还是让马克西姆回去做一些样品来。
然后又过了几天,路易莎就看到了玻璃工坊不计成本弄出来的玻璃板。嗯,怎么说呢,气泡比她窗户上用的玻璃少,要按照此时人们的要求,直接拿去做镜子也可以了。但路易莎看着零零星星,却存在感十足的气泡,还是不满意。
或许是她见过那些一点儿气泡都没有的镜子(甚至随身空间里还有呢),所以接受不来吧。
“没有办法做得更好吗?”路易莎面露不满,追问马克西姆。
马克西姆迟疑了几秒钟:“路易莎郡主,我们的玻璃板是滚压做得的,本来就比吹玻璃容易有气泡。呃,如果我们从坩埚起,更加精益求精,或许能得到稍好的玻璃。但关于这些气泡……如果您一定要完全消除,或许雇佣更高明的玻璃匠是一个法子。”
“在下的意思是,或许尼斯共和国的玻璃匠会有办法,他们的技术一向出类拔萃。只不过,听说他们最好的玻璃匠甚至很难出境,也没必要出境——在尼斯共和国他们就能过上不错的生活了。”
路易莎想了想:“总有意外,不是吗?我可以开出一个非常、非常高的价格,买通那些玻璃匠……如果那个玻璃匠不是自由身,就买通他的主人。没有谁是不可替代的,价码足够的话,多数情况下总会有人愿意做交易。”
路易莎的观点马克西姆是认可的,不过这话路易莎能说,他却不能。因为那样付出的价格会非常高,路易莎是确定由此带来的收益能大于支出——其实不确定也没关系,总之她才是那个能拍板做决定的人。
马克西姆虽然管理着玻璃工坊,可这种事已经超出日常管理的范畴了。
在路易莎的决策下,于是兵分两路。一边马克西姆以自己多年在行业内深耕的人脉、经验,在特鲁瓦及其周边寻找水平更高,最好来自尼斯共和国的玻璃匠。另一边,路易莎找到了在特鲁瓦有不少业务的尼斯共和国商人,请他们代为搜寻一些玻璃匠。
人在特鲁瓦,哪能不低头?那些尼斯共和国的商人不管愿不愿意,总得帮帮忙。更何况,路易莎要的也不多,少则一两个也行,且她还给钱呢——尼斯共和国的玻璃产业很发达,从业者非常多,虽然会为了技术领先,限制高水平的工匠流出,可完全限制也是不可能的。
既然是这样,这种事也算不上破天荒……做了也就做了。
路易莎估计着哪一路成功都可以,两边成功就更好了。毕竟玻璃匠可是高技术人才,多一个都能产生更大收益,谁会嫌多呢?
而在等待技术更好的玻璃匠出现时,路易莎也没有什么都不做。而是让玻璃工坊日常生产窗玻璃之外,尽量制作一些气泡更少的玻璃板。这是供自己和海莲娜做银镜反应实验用的,为的是使这方面的工艺更加成熟,降低一些成本的同时,也让出产稳定一些。
其实找来马克西姆之前,路易莎已经和海莲娜,甚至在安东尼老师(海莲娜的父亲,路易莎的老师,也是一个‘炼金术师’)的帮助下,勉强完成了银镜反应。只不过成功率太低了,这大概是因为银氨溶液和葡萄糖溶液达标的不多吧。
这也没办法,路易莎真能试出银氨溶液和葡萄糖溶液的制作方法已经很厉害了!而以此时的实验条件、原料提纯水平,成功率感人其实是可以预见的——不然呢?哪怕是在现代实验室里,学生刚开始重复书本上最简单的实验,也多的是看运气呢!
路易莎和海莲娜也只能继续反复试验,以期能够试出成功率高一些、稳定一些的流程。
就在这样的勤勉中,路易莎和海莲娜好歹还做出了几块在路易莎看来,也勉强能看的成品——那是一块宽约20厘米,长约30厘米的长方形银镜,在此时来说,金属镜这个尺寸也不小了,玻璃镜更是大镜中的大镜。
不是没有更大的银镜成品,但更大的没这个完美。要么是玻璃本身品质不如,要么银镜反应不够完整……
路易莎就拿这个做样品给巴尔扎克伯爵看……主要是,玻璃镜虽然是奢侈品,但如果做独门生意的话,是可以做到规模不小的。到时候是一个巨大财源,而且养活的工匠也不会少——这是之前做窗玻璃不能比的。
或者说,正是因为玻璃镜是奢侈品,才对比窗玻璃有了这个优势。受限于此时的运输成本、运输条件,运不算不算特别昂贵,但非常麻烦的窗玻璃,这是大家不愿意的。可如果是奢侈品的玻璃镜呢?虽然娇贵麻烦,但想想利润,问题也就不是问题了。
也因为关系到一个巨大财源,路易莎得和巴尔扎克伯爵打招呼,这是继承人对当权的被继承人应有的‘尊重’。不然的话,以史为鉴,那可是很危险的。
另外,也是这么大的利益在其中,路易莎要做大并保护好,离不开巴尔扎克伯爵的支持。
路易莎去找巴尔扎克伯爵时,伯爵正在品尝冰淇淋……虽然,冰淇淋是路易莎弄出来满足自己的夏日小甜点,但自出现起,立刻得到了几乎所有人的喜爱,伯爵更是狂热。
果然,大夏天谁都愿意吃一口冰的。历史上真正的冰淇淋一出现就风靡西方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的口味就好这个——历史上真正的冰淇淋出现的比较晚,至少是文艺复兴后期了。之前也有类似刨冰的夏日冰品可吃,但那和真正的冰淇淋还是不一样。
一开始人们吃到的冰淇淋完全是手打的,就在一个冰盆里放一个容器,容器里是奶、糖等原材料,之后用手持的搅拌工具拼命搅拌就是了。搅拌的过程中,搅拌器上的‘刮板’可以不断从容器壁上刮下一层凝结好的冰晶,‘积少成多’就是冰淇淋了。
那时候能做冰淇淋的厨师,绝对每一个都有一支麒麟臂!
手摇冰淇淋机则是19世纪中叶才被发明出来的玩意儿……路易莎要吃冰淇淋,还让人弄出了这手摇冰淇淋机。
手摇冰淇淋机主要由搅拌桶和冰桶组成,里层的金属搅拌桶里放上奶、糖、果汁等,外面的木质冰桶里放冰块(冰块上洒了粗盐,加速降温),然后抓住侧面连接着搅拌桶内的手柄摇就是了。手柄一圈一圈地绕,会带动搅拌桶内的搅拌支架。
搅拌支架搅打原材料之外,刮片也会从搅拌桶壁上连续刮下冰晶。相比起纯手打,省力又速度快多了不说,效果也好得多——手打冰淇淋往往要搅很久才能好,而且那样得到的冰淇淋往往还是酸奶状,很难做成固体。
路易莎抱着装镜子的盒子过来,巴尔扎克伯爵还招呼她一起吃冰淇淋。
“来,吃吧吃吧,准备了好几种果酱,亲爱的,你喜欢哪一种?”巴尔扎克伯爵问路易莎。
他吃的冰淇淋,原材料大概就是奶和糖,要增加口味就得自己添加果酱、干果之类了。
这也算是手摇冰淇淋的好处之一吧,手打的话一次就只能一点儿,多了的话,凝的还没化的快。手摇冰淇淋则可以一次摇一桶出来——搅拌桶大概只能装半桶原材料,做得的冰淇淋有两磅重,再挖出冰淇淋球,可以得到15个左右。
所以每次制作好,能够多人分享。
如果几个手摇冰淇淋机一起开动,供应整个宫廷做餐点也不成问题。事实上,现在就是这样做的。而且因为冰淇淋太受欢迎,原本布鲁多宫廷的厨房是每礼拜供应两次冰淇淋做甜品的(都是最为重视的晚餐后),都改成一个礼拜四次了!
限制大家吃冰淇淋的当然不是糖、奶这些原材料,而是‘冰块’啊!
路易莎去年冬天藏在冰井里的冰,倒很少用来保存食物、给房间降温什么的,大多都拿来做冰淇淋了。幸亏连续制作的话,冰桶里的冰块不用每次都换,一桶冰块可以帮助降温制作几趟冰淇淋了。不然根本支撑不住大家对冰淇淋的需求,哪怕是限制过的需求。
当然,其他人或许有所限制,巴尔扎克伯爵这里是不会有限制的。全天候供应充足,只要他想吃就会有……而每当他要吃,一桶冰块就会利用到极致,这样一次制作出来的冰淇淋还是挺多的,至少他身边的人都能跟着享用。
“哦,请给我加一点儿桑葚。”路易莎当然不会客气,对负责挖冰淇淋球、浇果酱的侍从说道。然后才转头向巴尔扎克伯爵:“父亲,我有一件非常有趣的礼物要送您,我保证您会很喜欢它。”
巴尔扎克伯爵看着路易莎放到桌上的盒子,大口吞下半个冰淇淋球,大笑起来:“是的,有趣的礼物对吗?我不怀疑我会非常喜欢它,你一直是个非常好的女儿,总那么贴心!”
说着巴尔扎克伯爵也没有犹豫,没有让身边的侍从动手,而是自己直接起身打开了那盒子。然后就‘哦’了一声,有一会儿没反应过来——
“……”
“这是玻璃镜子吗?是的,我见过,伯爵夫人的房间里就有一面,但它们不太一样,对吗?”
虽然巴尔扎克伯爵没怎么关注妻子房间里的摆设,但伯爵夫人的那面镜子放在了足够显眼的地方,想看不到都难——正如现在绝大多数的玻璃镜子一样,重点不是实用,而是作为一种炫耀品,用以夸耀财富和新奇雅致品味。
回忆着那面玻璃镜,再看看盒子里这面。相比起那面镜子,盒子里这个可要‘朴素’多了。没有镀金、雕刻、嵌宝石的巨大边框,只出于保护的目的用一个简易的木框镶嵌了一下。但就算这样,不凡也在不言不语中流露。
真正的好东西,它本身就价值连城,不需要衬托……这面镜子就是这样!
巴尔扎克伯爵根本没想到,有一天可以如此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样子。没有使用别的镜子时,无法避免的、或多或少的形变、色变。在这面镜子里,自己身边的人、物,和他眼睛看到的完全一样。
看向镜子时,他眼中的自己,前所未有地‘真实’了起来。
“是的,不太一样。最大的不一样是,它要好得多。”路易莎舀了一小匙冰淇淋,微笑着回答。
“这可真是一件价值连城的珍宝!”巴尔扎克伯爵感叹道。
纯粹的感叹,他显然没有意识到,这面镜子是路易莎让人做出来的。还当是哪个商人收集到的珍贵商品,拿到宫廷里卖给了路易莎——这是他最容易想到的可能性。
这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毕竟这样的商品能买得起,还愿意花那样大价钱的,也没有几个了。同时还是一种讨好,不然怎么没拿去给别人?别的不说,就说布鲁多宫廷里,不还有巴尔扎克伯爵夫人这个正牌女主人吗?
“我的女孩儿,你花了多少钱?”巴尔扎克伯爵问路易莎。
这是想给路易莎补贴点儿钱的意思,在他看来这面镜子应该非常昂贵。昂贵到路易莎如果没有卖自己的珠宝付款,应该榨干了她的现钱。
路易莎摇摇头:“不,您误会了,这面镜子到底花了多少钱,我也说不准。因为它不能说是买的——我和我手下的人一起制作了它。不过刚开始,做了很多次才成功,所以成本比较高,或许不比直接买一面来的便宜。”
“我是说,如果这样的镜子有的卖的话。”
“以后继续制作,就便宜多了,而且随着工艺成熟,应该会越来越便宜。”在巴尔扎克伯爵很快恍然大悟,并夹杂着惊喜的目光中,路易莎如此说道。
“所以,布鲁多现在有了可以制作玻璃镜的技术,而且领先任何地区,包括——”这里巴尔扎克伯爵有些说不上来,他不怎么关心‘玻璃镜’这种小众商品(此时玻璃镜又贵又不实用,没多少市场,确实比较小众)。
还是身边的一位侍从非常有眼色,在旁说道:“大人,如今最好的玻璃镜只有尼斯共和国和纽伦堡会生产……在下的剑鞘上就镶嵌了他们的小块镜子,简直就像是镶宝石,可一点儿不便宜。您瞧,就是这个。”
侍从随身携带的是一把小剑,与其说是武器,不如说是装饰品。剑鞘更别说了,尤其华丽,在靠上的位置果然镶嵌了一小块镜子。
“这样大的一面镜子,恐怕比无数小块镜子加起来还要昂贵。”那名侍从看向伯爵手中的大镜子,无不敬畏地说。
一块玻璃镜做出来,想要切割出能用的、瑕疵较少的小块,那还比较容易。所以越是大的玻璃镜,平均面积算下来只会越贵,而不可能随着面积增加给‘批发价’。
这一点和珍珠项链有些像,古代没有珍珠养殖技术时,想要凑足够多大小、光泽、形状都差不多的珍珠,串成一串项链就很不容易。所以一串优质的珍珠项链,算平均单颗价格,反而比单买一颗差不多珍珠的价要高。
巴尔扎克伯爵又仔细看了侍从剑鞘上的小块镜子,高兴地说:“路易莎拿来的镜子质量更好!”
高兴当然是因为伯爵已经将玻璃镜当成了布鲁多的产业,或者说,巴尔扎克家的产业!如果比现在最好的玻璃镜更好,这绝对是一门绝好的买卖……尼斯共和国就连造小块镜子都不如路易莎制作的大镜子,那差的就不是一点儿了!
这是技术上的代差,不是工匠更熟练一些、多给一些生产成本什么的,就能赶上的。
原本对镜子这种商品并不太在乎的巴尔扎克伯爵,现在却是爱不释手地摆弄了一会儿——镜子不镜子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真金白银!
“照你的话,路易莎,现在要制作这样一面镜子,非常难,对吗?”巴尔扎克伯爵问道。
他在意的当然不是制作困难代表的成本高企、制作效率低下,这种一看就能当奢侈品卖的东西,就怕它太容易制造了!
对于已经能制造的人来说,门槛高一些能阻挡后来者,还更满意呢!不然单纯做技术保密,也挺难的。
巴尔扎克伯爵想到的是,路易莎是不是需要一些帮助。
“是的,父亲……制作镜子得准备很多东西,所以需要安排一些可靠的人手,去一些隐秘的地方制作。另外,如果能弄来更多玻璃工匠就好了。现在要得到这面镜子这样好的玻璃也很难,我们的玻璃工坊没有很好地解决气泡问题。”
路易莎心里对如何保密镜子技术已经有了一些想法了,最简单的,将生产拆分开就是了。
生产盐酸的在一个地方,生产淀粉的在一个地方,生产葡萄糖和银氨溶液原料的又在不同的地方……在不影响制好的原料保存的前提下,分开在不同的地方生产,彼此不知情。以此时的情报获取水平,就能很好地保密了。
“……我已经让人去寻找玻璃工匠,但我的话肯定不如您的话管用。”路易莎最后说道。这是真话,也是在拍巴尔扎克伯爵的马屁。
虽然技术含量稍显缺乏,但巴尔扎克伯爵是吃这一套的。答应路易莎帮忙后,立刻又大笑起来——嗯,也可能单纯是想到了玻璃镜代表的‘钱途’。

可以说, 路易莎的运气很好。
在她和海莲娜努力改进制取银氨溶液、葡萄糖的工艺时,另一边搜寻玻璃匠的工作很快就有了进展——这其实也不单是运气。
其实马克西姆那边还没消息,路易莎拜托的尼斯共和国商人也没那么高效率, 但巴尔扎克伯爵的权力化不可能为可能。
巴尔扎克伯爵希望达成一件事,就不会是请求一两个尼斯共和国商人了。当然,也不是巴尔扎克伯爵自己想到了多么绝妙、复杂的计划,他只是让身边的亲信去办这件事。
他只要最好的玻璃匠, 以最快速度出现在马克西姆管理的玻璃工坊中,至于怎么做到这件事, 那就是亲信们的工作了。
他们如果做不到, 那布鲁多宫廷,巴尔扎克伯爵身边的宠臣,就得换一些人来当了。
就这样,来自尼斯共和国的玻璃匠马尔科,出现在了马克西姆面前。
马克西姆注视着眼前几个玻璃匠,其中为首的就是马尔科。这是个面颊很瘦, 身体却很强壮的男人。一头黑色卷发,还有深棕色的眼睛,以及罗兰西人常见的下颌,都让人一眼能看出他的血统。
他面对马克西姆这个新‘老板’,显得很平常,既没有突然换地方的不安,也没有上赶着奉承——实际上,马尔科作为玻璃匠, 是非常为自己的技术自得的,他也将手中的技术视作自己安身立命的坚固本钱。
只要技术足够出众就够了,其他的事不用去管……呃, 这大概和他很早就明白,自己不是一个灵巧变通、善于人际和管理的人有关吧。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他技术以外的木讷,以他的技术,也不会一直只是个工匠了。
“您之前是在西岱的一家玻璃工坊,负责烧玻璃液?”虽然早就知道了基本信息,马克西姆还是询问了一遍。而且打头问的就是马尔科,他知道这个马尔科才是这一伙人中的重点。
玻璃工匠理论上从调配玻璃原料配方、制作坩埚,到吹玻璃等,都应该会。实际却不是这样,其他方面也就算了,‘吹玻璃’一项却是很早就有分离的倾向了。多的是玻璃工匠不会吹玻璃,又多的是玻璃工匠只会吹玻璃。
马尔科就是这样,他不是那种负责吹玻璃的玻璃匠。
当然,路易莎和她的玻璃工坊,也没有要找那种专门吹玻璃的玻璃匠的意思。之前他们就主要做玻璃板了,吹制玻璃器最多维持原有的生产就够了。现在路易莎又是为了解决自家玻璃板的气泡问题,这才引入玻璃匠……也和吹玻璃这件事没什么关系。
“是的,先生。”马尔科干脆利落地回答。
说完之后过了两秒,他那不多的沉睡情商难得醒着了一回。意识到这样对第一次见面的‘老板’,还是过于冷漠了,顿了一下便补充道:“我之前的雇主认为西岱市场广阔。”
西岱当然市场广阔,作为瓦松王都的西岱,是这年头西方世界难得人口达到十万级的城市!
马克西姆却是个健谈的多的人,顺着马尔科的话笑着点点头:“是的,西岱是个大市场,谁不想去呢?而且玻璃,玻璃是个很娇贵的商品。尼斯的玻璃很有名气,质量好价格高,西岱的有钱人也喜欢。就是从尼斯运往西岱,运费太高了,而且损耗也很惊人。”
“在当地建立作坊是很好的主意……但……”马克西姆摇了摇头没继续往下说。
西岱作为王都,作为此时难得一见的‘大城市’,各方利益错综复杂。要在西岱顺利做生意,小生意有小生意的苦楚,大生意则有更大的难处——外来户做什么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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