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女领主by三春景
三春景  发于: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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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孩子……”马尔科嘟囔着道:“我不知道那孩子在想什么,他似乎是想做个染匠。哦,他外祖父就是个染匠,我们在尼斯时,就住在一个织染从业者社区,那或许极大影响到了他。”
“这没什么。”路易莎温和地说:“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兴趣和天赋,我是说,如果您愿意的话,我可以资助培养您的长子。布鲁多境内,普罗万就是有名的织染业中心,我可以安排他去那儿学习,给最好的染匠大师做学徒。学艺期间,一切费用由我来出。”

第49章 穿越中世纪049
制作银镜所需原材料, 除了玻璃板,其他都分散在巴尔扎克伯爵名下的几个小庄园、小城堡里进行生产。
首先是硝酸和盐酸,硝酸是制造硝酸银时需要的, 盐酸则是在水解淀粉,得到葡萄糖溶液时所需。
硝酸和盐酸在此时已经有了制法,实验室制取效率虽低,但考虑到是用来制作银镜这种奢侈品, 倒也没问题——不过,硝酸其实并不需要制镜工坊亲自去做, 因为有现成的可买。
一般是金匠, 他们得用硝酸来提纯黄金。具体来说,就是一些金银混合金属,硝酸可以溶解白银,留下黄金。说起来,这些‘强酸’,在此时最大用途大都和金子有关。硫酸也是, 基本被用来以渗碳法提纯金子了。
总之,有这样的用途在,虽然小众,但硝酸确实是有地方可以弄到的。至于说这会不会暴露银镜反应配方,其实不会。真要纠结的话,购买制作硝酸的原材料,不是一样会暴露?
采购的东西那么多,硝酸也自有用处, 以此时的情报收集能力真的很难走这条路探清底细。相比之下,人家直接买通制镜工坊的工匠,这还比较可能……所以才要分散原料来源, 这样生产原料的人,都不一定知道自己制作的东西和玻璃镜有关。
另外,制镜匠人拿到来源不同的原材料,很多用了也不知道用的是什么。
盐酸则比硝酸麻烦,此时其实是没有盐酸提取法的,等于是路易莎重新搞了一个盐酸提取法。还好路易莎至少知道盐酸的化学方程式,知道大概哪些原材料有希望搞出来。再结合海莲娜具备的,这个时代的炼金术师的基本功,到底弄出来了。
其实盐酸制取法和此时制取硫酸的工序很像,就是原料用的不同……还是海莲娜,一开始就根据经验,选择了类似其他强酸的制取法去尝试,这才没花多长时间就搞定了这个。
说起来,也不是一定要用盐酸水解淀粉制取葡萄糖,只是之前路易莎用其他酸去做,即使做到了,效果也不好。最后只能硬着头皮去搞盐酸——其实就是路易莎记忆中的常见‘酸’,试的差不多了,只剩下盐酸还没试,然后就偏偏是盐酸最好。
稀硝酸和银粉以一定比例混合,加热条件下,银粉完全溶解银。这样就能得到硝酸银溶液,并逸出一氧化氮气体。之后如果继续加热,还能浓缩成硝酸银过饱和溶液,最后自然冷却,就会有硝酸银晶体析出。
如果路易莎是在制镜工坊制取硝酸银,其实没必要析出硝酸银晶体,只要溶液达到浓度后即可停止加热……反正最后银镜反应时要用的还是溶液。
当然,现在原料产在别处,距离还不近(以此时的标准),那还是析出硝酸银晶体吧。方便运输只是一方面,还得考虑运输过程中蒸发损耗等,导致浓度和之前制取的不符……这些东西不弄得准确一些,最后是要吃亏的。
有了硝酸银,要制取银氨溶液,就只需要氨水了。这也不需要路易莎他们自己制作,此时制氨已然产业化,至少比制取硝酸要常见的多——人们从陈尿中获得浓氨,主要用作比尿更高效的清洁剂,清除衣服上的油污(虽然以路易莎的角度来说,宁愿忍受油污,也接受不来氨的味道)。
另外,氨在制取明矾、制作颜料上也有应用,但那就属于此时氨应用的边角料了。
再然后无非是氢氧化钠溶液和葡萄糖溶液,前者有生石灰很简单,现用现制也没问题,后者就要复杂很多。
是在一座小庄园里,用庄园种植的豌豆,通过‘洗’豌豆粉,而后沉淀的方式,得到的豌豆淀粉。这之后,才能用别处送来的盐酸,水解淀粉得到葡萄糖溶液。
水解之后还得加入一些纯碱(碳酸钠)——水解只是淀粉加水,分解为葡萄糖而已,盐酸作为催化剂是不参与反应的。所以水解完成,还得加碱中和。
碳酸钠是个中和盐酸的好选择,它不那么强,不会导致葡萄糖变性。另外,这在此时也很易得,天然纯碱并不稀有。
同样也是为了运输方便,以免运输过程中溶液有变,这些葡萄糖溶液还得结晶。结晶的话,得在葡萄糖溶液中加入足够纯净的盐,因为氯化钠和糖能够‘共晶’(其实就是以盐为葡萄糖结晶时的晶核,加入盐的话会比较快结晶)。
析出的共晶体加少量水混合,重新在低温环境下结晶(理论上二十几度都可以,但为了结晶顺利,是放在冰桶中结晶的)。这样就只有葡萄糖会结晶,盐则留了下来。
后来路易莎思考水解淀粉,为什么盐酸效果比其他几种酸都好,就觉得可能是盐酸中和反应产物,都在后续处理中解决了:反应产物就氯化钠、二氧化碳和水而已,二氧化碳自动逸出了,水也不用说,蒸发掉就是,氯化钠则可以和后来加入的盐一起为共晶发挥作用。
非要用相对复杂的共晶法提纯葡萄糖,一开始只是路易莎什么办法都尝试了一遍,后来则实在少数成功的办法里,这样得到的葡萄糖最纯净……
这样,总算有几率制得比较纯净的‘葡萄糖’了……说真的,后世最易得的葡萄糖,却是整个流程中最复杂,失败率最高的部分,成本都拉高了好多。
总之,不管怎么说,即使每一部分都有可能失败,只要不计成本,总会有合格的产出的——事实就是这样,在路易莎事先安排下,各处搭建起来的‘生产小组’,在玻璃工坊攻破气泡难题时,已经积攒了一批银镜反应原料了。
于是,藏在特鲁瓦郊外,一所秘密庄园宅邸里的制镜工坊中,路易莎旁观了第一次正式的制镜——之前她拿给巴尔扎克伯爵看的银镜,其实算是实验室产出。就是她和海莲娜,在特鲁瓦城堡开辟出来的实验室里做的,而不是在制镜工坊。
当然,在制镜工坊制作,其实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硝酸银合水成为硝酸银溶液,混合稀释氨水后就得到了现配的银氨溶液(银氨溶液也只能现配)。再然后,氢氧化钠溶液按比例只要加一点点就够了——葡萄糖溶液不着急加,因为一旦加入反应就要开始了。
“去做吧。”路易莎见工匠已经将三种溶液混合,玻璃板也放好了,就在大家的期待下,下了命令。
玻璃板放置的位置是经过特别设置的,这是一个类似相框的结构,由玻璃浇筑而成。至于玻璃板,放在其中就相当于相框背板——做银镜反应时,银氨溶液、葡萄糖溶液和氢氧化钠溶液混合而成的溶液,就要倒在这上面。
在路易莎下达开始的命令后,工匠先将融化的蜂蜡涂在了‘相框’底部与玻璃板的压缝处。虽然玻璃板压在框架上,溶液不会沁出多少,但还是要注意一下的。
涂好蜂蜡后,一个主事的工匠才将葡萄糖溶液混合进入之前已经调好的‘三合一’溶液——装溶液的容器是吊挂在玻璃板上方的,工匠还根据之前试制的经验,振荡摇晃了容器一番,然后才倒至玻璃板上。
路易莎记得,上辈子教科书上的银镜反应,试管还要求放进热水中水浴加热。现在是不用的,这要感谢上辈子当时的化学老师,为了‘趣味性’,并不是带着路易莎他们这帮学生用试管做的,而是用的玻璃板。为的就是真做一面镜子带回去用,保准记忆深刻。
路易莎也确实因此记忆深刻就是了。
玻璃板当然不方便水浴加热,所以老师教他们,配比的氢氧化钠溶液要浓一些。这样不用水浴加热,常温就能很快完成银镜反应了。
事实也是这样,大约是2、3分钟之后,一直蹲着盯紧玻璃板底部外侧的学徒,兴奋地站起身:“镜子!镜子完成了……镀银成功!”
是的,银镜反应本质就是一次‘镀银’而已……说起来,很反直觉的是,镀银是一件非常晚才做到的事。粘银粉或者贴银箔这不算镀银的话,至少现在还没有镀银技术。相比之下,镀金真是一门古老的手艺。
随着银镜反应完成,形成了光亮的镀银层。又等了一会儿,直到蹲在玻璃板底下的学徒检查过,玻璃板后镀银层非常完整,不存在没镀上的区域,工匠们才动手,倒掉‘相框’内的废液。
之后没有立刻清洗镀银层表面残余的废液,而是放在一边晾着。制镜工坊的管事给路易莎解释:“呃,如您所见,路易莎郡主,我们还得等一会儿。刚刚镀上的银层非常脆弱,清洗的话很容易导致银层破损。”
这一点路易莎当然知道,现在用的生产流程,还是她和海莲娜在实验室试出来的。不过现在管着制镜工坊的这位先生显然不知道这事儿,只知道制镜技术来自路易莎——他很符合这个时代认知的,不认为是路易莎弄出来的技术,只当是她身边有能人。
既然是这样,路易莎不了解实际操作细节,需要解释,就很正常了。
这位制镜工坊管事说起来,也不是路易莎的人。属于是巴尔扎克伯爵看重玻璃镜,在制镜工坊办起来后,就派了自己的人来……这多少有点儿摘桃子的意思,但路易莎的情绪还可以。
这是因为,一方面巴尔扎克伯爵让她可以派自己的人给管事做助手,监督管事的同时,也方便路易莎可以从玻璃镜的收益里直接、固定地拿到自己那一份。另一方面,这个管事还算知情识趣,对路易莎在制镜工坊的支配表示了顺从。
路易莎没说什么自己知道,反正银镜反应也不是她的学术成果(虽然她为了在这个时代复刻银镜反应,下了大力气),她当然没有那个动力和底气‘署名’。别人不认为技术出自她,她也不会还去解释什么……这落在知道内情的眼里,却当她是谦逊。
她更在意正在晾干的镜子,问道:“这面镜子的尺寸是?”
主管显然在很短时间内,把自己这份工作的方方面面都记下来了,立刻回答:“这面镜子是7尺1乘4尺的尺寸。”
路易莎心里换算了一下,那就大概是2.4米*1.2米,在此时实在是‘巨镜’了!
主管不等路易莎继续发问,就接着说道:“按照您的吩咐,我们还准备了其他装置框,可以用来制作其他好几种尺寸的镜子,其中甚至包括圆镜。不过要说最大的,那就是这个尺寸了。这真是闻所未闻,哪怕是过去的金属镜,也应该没有这样大的。”
“不过,这确实是天才般的设想!”主管还不忘恭维路易莎:“在下听您身边的雨果夫人说,您打算将这样的大镜子命名为‘穿衣镜’……是啊,穿衣时要是有一面这样巨大的镜子,那就太方便了。”
“而且,一个豪华漂亮的房间里,如果有一面这样晶莹剔透、闪闪发光的镜子,那该是多么惊人的事?足够让看到的每个人目瞪口呆,为之震撼了。”
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这年头的贵族真是前所未有地重视‘面子’。就喜欢通过奢华的场面、宏大的排场、慷慨的赏赐,来显示自己的财力、风度与超然物外。
对于对方的恭维,路易莎不置可否,只是弯了弯嘴角,说道:“听起来还不错……要小心一些,这都是精心挑选后,又用最细的擦粉,废了很多工抛光的玻璃板。如果在你们这里出问题,之前的工就白做了。”
这么大块的玻璃板,又那么薄,肯定是很脆弱的(以此时的玻璃质量,这一点是无疑的),路易莎这也不算杞人忧天。其实这玻璃镜不是不能做得更大,之所以没有,也是再大就更容易碎了……当然,也是没必要,除非是路易莎打算搞个奇观,整面墙要用一块完整的玻璃镜来装饰。
上辈子历史上的镜厅都没有那样……镜厅用玻璃镜拼成对面拱形玻璃窗的形状,一扇‘玻璃镜窗户’,也是由21面镜子组成的。
“对了,金匠人手充足吗?”路易莎想到了什么,问道。
制镜工坊管事连连点头:“这事儿很容易办,只要有钱就行,已经办好啦!特鲁瓦最知名的金匠都愿意接这个活儿。如果时间再多一些,普罗万、西岱,乃至罗兰西的金匠,那些给圣父和枢机们服务的,都能邀请来特鲁瓦做工。”
金匠是负责给镜子做镜框的,人靠衣装马靠鞍,好镜子也得有好镜框陪衬。既然要当顶级奢侈品来卖,这些玻璃镜的镜框,当然要用好材料、好工艺了。到时候银的、镀金的,雕刻美妙复杂的花纹是最基本,还要在之上镶嵌珠宝、象牙等等,做成真正的‘宝镜’呢!
而这类型的工作,在此时都是金匠来做了——之所以不雇几个金匠,专为制镜工坊所用,路易莎也是有考量的。
她想的是,不同的金匠有不同的擅长风格,到时候镜框做出来就很少会重复,件件都是独一无二的艺术品……此时金字塔塔尖的一小撮人,追求新潮,追随别人的‘标新立异’还不够,自己也爱搞一些标新立异的操作。
他们估计也不会希望自己花大价钱买到的镜子,和别人的很像。
这也更对得起玻璃镜顶奢的定位……路易莎做奢侈品归做奢侈品,绝对不是奸商啊!核心竞争力是多方面的,而不会像后世,真就是一个logo了呗。
路易莎得到了满意的回答,也没有再多问什么。等到下一面镜子也开始制作,之前一面也晾干了一些。在慢慢用清水冲洗掉了废液残留,又在镀银层外厚刷漆保护镀银层时,她就没再看了——其实现在限制制镜工坊产量的,是原料供应有限。
用擦粉抛光得光洁闪亮的玻璃板,还有制作几种溶液的化学原料,供应起来都不是那么容易。与之相反的是,整个银镜反应快的惊人。
倒也不是不能原材料扩产,但问题是,那样银镜的出产就太多了!很难继续奢侈品格调——说起来,当初路易莎计划让银镜成为特鲁瓦经济增长点的打算,她都不知道是失败,还是成功了。
说成功了,因为要限制产能的关系,真正惠及到的市民其实没有预计中的多,连带效应也不明显。要说失败了,其实整个产业雇的人也不少了。
不说制镜工坊直接雇工了,就说玻璃工坊,都因此单开了一个小组,专门制作最优质的玻璃板。这师父加学徒、帮工,就是十来人了。至于最费工的抛光,使用的人工有数十人之多!毕竟一面合格的玻璃板,两人一起抛光,也得数日才能达到完美。
再然后,那些制作溶液用的化学品,无论是路易莎自行办小作坊生产,还是从市面上采购,都会给不少人带来工资不低的工作——保守估计,这也是百来人的用工了!
算下来,雇工达到了两百人左右,再考虑到路易莎给他们都开了不错的报酬,他们一个人就可以养活一个家庭……这其实是让两百个家庭过上了不错的生活。
哪怕按比较低的户均水平,算每个家庭4人(古代农业社会,无论是华夏,还是西方,正常光景,一个家庭平均人口都在4到5人的样子),这也是800人了。
这是什么概念呢?要知道此时一些小城市,整个城市就两三百个家庭,总人口千人左右。这样的城市,真要说人口数量,其实并不比一些繁荣的大型百户村多。只能说人口密度大一些,老百姓多从事手工业,而不是农业。
所以换个说法,如果路易莎真把整个银镜产业集中起来,足可以原地建立一座小城了——200户人家从事制镜相关业,再加上一些人家做建筑工、木工、金属匠等,服务于那200户人家,总人口超过1000人的小城就足数了。
只不过特鲁瓦城在此时属于大城市,家庭数大约是5000,人口有两三万。这样规模的制镜业投入其中,水花就没那么大了——可即使如此,那也是城里1/25的家庭的直接生计(这还没有计算间接利好的),终究不能轻视。
只能说,没有集中起来,很多就显不出来了。尤其是很大一部分出于保密需求,放在了远离城市的地方(甚至包括制镜工坊本身,也是放在城市郊外的),更是起不到多少带动城市的作用。
不过这些路易莎也不是很在意,作为一个中世纪领主,执着于‘城市化’,那就太傻了。
路易莎是在宣布,制镜工坊这周都拿双倍薪水,就算没有薪水的学徒,也有相当于普通雇工一个礼拜报酬的奖赏可拿后,才离开制镜工坊的——路易莎不太懂管理学的事,毕竟上辈子她就是个普通大学生,社会经验都是0。
但曾经生活在现代,她至少什么都懂一点儿。知道现在作为一个封建社会的(预备)‘领主’,只要能每次施恩都没被中层隔断,叫下面的人始终知道自己吃谁的饭,拿谁的赏。其他方面再不犯原则性错误,基本也就稳了。
而离开制镜工坊后,路易莎没有把玻璃镜的事抛诸脑后,而是更放在心上了。她很清楚,这一门财源到这个时候才成了一半,剩下一半就是推广玻璃镜了。
即使玻璃银镜本身在这个时代非常能打,不做推广,就这样直接拿去大贵族的宫廷,其不凡也是不言自明的,人们总愿意给它出高价。这推广也不能完全躺平——路易莎是现代人的节奏,不愿意等玻璃镜的风潮慢慢形成。
对此时的人们来说,几年时间一件奢侈品能干传播并流行于各个宫廷就很快了,路易莎却是三五年都等不了。
另外,搞推广始终是有其意义的。或许不能把本来价值100块的商品卖到10000块,但要把价值1000块的商品卖到10000块却是有希望的。
“……最近有什么大事发生吗?我是说,大家都关心的那种新闻!”路易莎在思考如何给玻璃银镜制造一个惊艳亮相,第一次出场,必须得让尽可能多的人印象深刻才行。但一时想不起有什么好机会,便询问起侍女和侍从最近的新闻来了。
当然,说是新闻,以此时新闻传播的速度,时效性也就那样。现在说起来的,说不定早就过去了。

第50章 穿越中世纪050
中世纪遍地都是领主贵族, 国王、女王就两只手数不过来了(就算只算其中处在核心舞台上的,也得有一只手)!另外,他们之下的公爵、伯爵等大贵族, 同样能搅动风云,给广大吃瓜群众带来新闻,以至于常看常新。
所以路易莎问最近有什么大事发生,身边的侍女和侍从立刻七嘴八舌起来。
“……最让人惊讶的是, 爱德华四世居然已经结婚了!要知道,之前还有传闻, 陛下和王后打算将伊莎贝拉公主嫁给爱德华国王呢!现在这样, 就得重新计划伊莎贝拉公主的婚事了……对于伊莎贝拉公主那样高贵的人儿,一桩合适的婚姻也很难得了。”
伊莎贝拉是如今瓦松王室最年轻的公主,也是唯一尚未婚配的公主,是原书之中男主角菲利普王子同父同母的妹妹——菲利普王子其实也是路易莎的未婚夫,只不过路易莎总会下意识忽略这一点。
路易莎还记得,这位伊莎贝拉公主比自己年长4岁, 今年18岁……这个年纪可以说是正当年,是谈婚论嫁的好时候,但也可以说是有些迟了。
公主的婚事和普通贵族女性的婚事还不太一样,在贵族普遍早婚的情况下,公主们中的部分人在这个时代都算晚婚了。
这一方面,是朝臣和王室,为公主挑选结婚对象,普遍比较挑剔, 要有足够的利益才行。这样一来,可选范围就很狭窄了,选来选去晚婚也很正常。
这一点上, 王子也差不多。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公主的‘珍贵’,不好轻易‘浪费’。所以即使缔结了婚约,正式结婚时间经常也比较晚——这一点,其实和巴尔扎克伯爵坚持要路易莎17、8结婚,是同一个想法。
古人不是傻瓜,不是所有人都看不出来早婚早育,会导致女性生育关更难过。只能说,在男尊女卑和生育狂热的大背景下,大家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这一点。直到某些特殊情况下,牵扯到更重要的利益了,才会默默将个别女性婚龄推后。
公主结婚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对国王和女王来说,这是一次结盟、利益交换的好时机。考虑到一夫一妻制下,合法婚生子女其实不多,这可不是轻易能‘浪费’的。更不要说,公主结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还意味着一大笔嫁妆!
中世纪和华夏古代一样,平民百姓要么聘礼大于嫁妆,要么聘礼与嫁妆平齐,高门大户之间却是嫁妆花费远大于聘礼的。
正如《红楼梦》里,凤姐和心腹平儿,算计家里年轻一代弟弟妹妹婚事开销的时候,说的那样。家里姑娘们就是上万两的预算,‘环哥儿’作为男孩儿,却是‘娶亲有限’,三千两不拘哪里都能省出来。
要知道,女孩子的嫁妆可不是临时准备的,《红楼梦》的时代,大户人家讲究的,都得提前好几年准备。这样才能等得到好东西(古代社会好东西不是想买立刻就能买到,更别说有不少东西是有很长工期的),才能色色齐备,以免仓促。
所以一万两的开销,其实只是指部分临时采购的东西,加上陪嫁的少量‘现金’。以及婚礼当天,酒宴排场的支出——而就是这样,也是家里男子娶亲的三倍了!
当下的话,贵族男子们结婚,基本也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尤其是对一些不能继承爵位,前途有限的次子……他们到处参加比武大会,又或者旅居各个宫廷,也主要是为了寻找一个能给自己带来巨大利益的妻子,最好是对方能陪嫁土地!
相比之下,给自己找个boss效忠,弄个正经工作更像是顺带的……即使这才是他们远走他乡时,光明正大去说的理由。
而公主出嫁,哪怕是‘低嫁’,嫁给国内的大贵族、外国宗室子弟,陪嫁也很丰厚。至于嫁给一位王子,尤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那种,或者更干脆,对方已经是国王了。那更不要提,嫁娶双方会商量出一份数字可观、无所不有的嫁妆清单。
这样经过漫长时间讨价还价,又花大价钱嫁出去的公主,大家肯定是希望价值最大化的。要能作为一个象征,长期维系双方关系——最好生下继承人!
虽说,到了王室的程度,母族的血缘在国家利益面前不值一提,但那终究是一重羁绊!不到国家利益的份儿上,是真能让一些事更有回旋余地的。
婚姻这种古老的结盟方式,哪怕是在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了,依旧常见……这不是没理由的。
所以喽,把年纪小小,还在儿童房里玩耍的公主嫁出去做什么?早婚早育,初潮之后立刻怀孕,然后去赌极大的生育风险吗?赌输了,亏了公主不算,嫁妆基本也就打水漂了,那可是真金白银。
虽然确定嫁妆清单的时候,也往往会添加一些条约,像是公主如果结婚三年就死了,还没有生下孩子,就要把嫁妆还回去什么的。但大家都知道的,钱都给人家了,给钱容易收回难,基本就没有真正把钱拿回来的。
总之,除非情况特殊,譬如当下立刻需要这么一次正式的结盟,又或者国王是真的对此不上心,不然公主‘晚婚’并不奇怪……其实一些早婚的公主,真正完成婚礼仪式,即‘圆房’那部分,也是推迟的,这应该是缔结婚姻时,双方早就商量好的。
准确地说,公主们的结婚时间在此时真的挺极端的,要么特别早,远未达到宗教上所说的最低年龄标准。要么特别晚,呃,是此时观念里的‘晚’,肯定不能和后世的初婚年龄比的。
所以说,伊莎贝拉公主18岁,谈婚论嫁是正当年。至于说有些迟了,则是说她现在连个婚约都没有——晚婚归晚婚,婚约却是可以早些谈成的。正如路易莎,正式结婚还要等,但婚约可是12岁时就定了。
这还是因为路易莎过去一直呆在修道院,而且她的婚事牵涉到布鲁多的继承。如果是一位公主,经常会5岁以前就被许出去……反正都是一种结盟象征,订婚安盟友的心也可以理解。而且真出什么意外,无论是未婚夫早夭,还是联盟破裂,结束婚约也不难。
中世纪的人们显然没有华夏古代高门大户苛刻的‘贞节’观,女方曾有过婚约根本不算什么,不耽误寻觅下一位佳婿。
“爱德华四世秘密结婚这件事,的确让人意外。”路易莎啧啧称奇。
说实话,就算是她,第一次听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也是吃瓜心态大爆发。以此时的新闻传播速度、头条新闻更新速度,这个瓜估计还能在各个宫廷被议论很长一段时间。
原因无他,即使是放在每天都有大量娱乐新闻冲击的现代,爱德华国王秘密结婚这件事也是很炸裂的。
爱德华国王,或者说爱德华四世,是高登兰国王,于今年年初继位的。路易莎对他最大的标签,就是原书之中的反派之一……这没办法,瓦松捏他的是法国,高登兰捏他的就是英国了。嗯,‘英法友谊’的大背景下,男主是瓦松国王,那作为高登兰国王的爱德华,不搞事才奇怪吧。
爱德华国王此前是结过婚的,但4、5年前,王子妃去世,他就成了鳏夫一个。之后高登兰王室就一直在摸底国内外大贵族家的待嫁女孩,当然,重点关照的还是各国王室,就想为自家王子、未来的国王,觅得一位佳偶。
但就像公主们要找到门当户对的结婚对象很难,王子们其实是差不多的。选择面稍广,但广得有限——公主们哪怕下嫁,也只会嫁给有继承权的长子,一家可就一个长子!王子们就不同了,各家女儿无论长幼,对他们差别不大(除非这家没有男性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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