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钻隔着车窗,示意了一下外头的天。
今天天气不错,风和日丽的。
他说:“现在我们都知道,天是不可能漏个大洞、泄下洪水来的,洪水是河道堵塞、地质灾害,天上会下暴雨,那是气象灾害。那么问题来了,‘炼五色石以补苍天’,这个五色石,究竟是补在哪的?”
“但不管在哪,女娲补天,被樊笼说的拥趸视为补住了人类回归高维、也就是飞升的通道。”
肖芥子明白了。
在这冷门而小众的论调中,大小樊笼,都跟女娲有关。
女娲造人,小樊笼,把人由高维降至低等,终身为了肉身奔忙、不得闲。
女娲补天,大樊笼,在小樊笼之外,又加盖一层,确保人类生生世世、樊笼安居。
脱此樊笼,谈何容易,即便真有古代神话中说的羽化飞升,也是飞升不成、困在大樊笼了吧。
大小樊笼,双重围挡,这不是女娲跟人类有矛盾,就是肉骨樊笼一说的始发者要给女娲找事啊。
肖芥子指尖一弹,抛出那枚钻戒:“留个号码吧。”
李二钻没太明白,但看半空中炫光闪耀,也知道是钻戒回来了,忙不迭伸手去接:“啊?”
肖芥子说:“听了这么多,我也累了,今天就到这吧。你自己掂量掂量,你讲的,当然不值这枚钻戒钱,但我这人实在,东西就先还你了。留个号码,下次有空再聊。”
李二钻被实在人感动到了,攥住钻戒呆了几秒,反应过来,赶紧递名片。
肖芥子拈着名片下了车,关门时想到了什么,又回头吩咐:“生命宝贵,别动不动再寻死啊,不然我下次找你,再也找不到人了,我岂不是赔了?”
李二钻的心中涌过一阵暖流。
这姑娘真是人美心善,故意这么说,其实是变着法儿想劝他珍惜生命、好好生活呢。
肖芥子回到房间。
姜红烛已经吃完早饭了, 肖芥子的那份还没动,清粥小菜水煮蛋煎馒头片,简单又瓷实。
肖芥子随口问了句:“老板送来的?”
那碰见姜红烛, 岂不是会被吓到?
姜红烛没好气:“是啊, 不然呢, 靠你这没魂的我早饿死了。人送饭进来, 我都裹着被子,没敢露脸。”
肖芥子早被骂得金刚铁骨了, 没事人样往床上一倒, 出神地盯着天花板上漏过水的渍块,好久才说了句:“红姑, 你听说过肉骨樊笼吗?”
她等了会, 没听到回答, 奇怪地转过头。
姜红烛正盯着她看, 目光对上, 冷冷说了句:“你现在东打听西张望的,知道不少啊。”
肖芥子嘻嘻一笑:“红姑, 谁还没点自己的小九九啊,你在‘人石会’不也有自己的内线、瞒我瞒得那么紧?我可怜啊, 你不给我喂饭,我只好捧着碗讨食, 东家一口,西家一勺的。”
又来装可怜这一套, 姜红烛厌恶地哼了一声。
肖芥子追问:“没听过吗?”
她太想跟人讨论讨论了, 像得了惊天的八卦、不拉人叽喳一番不尽兴:奈何这几年出于特殊情况, 社交圈子太窄, 眼前除了姜红烛, 也没别人可聊。
姜红烛不耐烦:“听过。这个,不就是又一种神话故事吗?听听得了,谁还当真啊。我再老,也读过书、学过进化论,人科学家说了,人是猴变的,怎么可能是女娲捏出来的。”
肖芥子反驳:“进化论只是一种猜测啊,又没盖棺论定。那万一不是猴变的呢?这么多年了,世界上那么多猴,又不是没给猴机会,为什么不见它们变一个?”
进化论不是姜红烛擅长的领域,她实在懒得争论:“下个楼,下得你人都癫了,见谁去了?”
“李二钻,我拿了他的钻戒,他来要回去。咦,他怎么找到这的?他见过我的人,又没见过我的车。”
姜红烛冷笑:“养石头的人,追自己的石头,那还是有几分办法的。肉骨樊笼,他跟你说的?他倒是有闲工夫,跟你摆忽这个。”
肖芥子喃喃:“可是真的挺颠覆的啊,肉骨樊笼,你不觉得可怕吗?真的就把人完全地禁锢住了。”
她想到了什么,一骨碌爬起来:“红姑,有句老话,叫‘太阳之下再无新事’,肉骨樊笼,这身体吧,不但极大地分走了人类的时间精力,让人忘记或者压根无暇关注来路,而且从古至今,为人类安排的剧目都是一样的。”
边说边掰指头:“原始人的爱情争夺,围着兽皮抱着石头,嚷嚷着你爱我我不爱你我杀了你,现代人,穿着西装拿着手机,来来回回还是这套;原始人的利益争夺,争肉争果子争洞穴,现代人,争股份争分红争地皮,是不是换汤不换药?剧目一再上演,就是换换演员妆造、时代置景。”
她越说越来劲:“这何止是大小樊笼啊,这看不到尽头的、一再重复的剧目人生,也是樊笼啊。”
姜红烛忍无可忍:“没完没了了还!一会宇宙一会樊笼一会人生的,你待会吃饭,吃的不还是稀饭咸菜水煮蛋!赶紧吃饭,吃完了上路!”
肖芥子瞬间老实了。
也是,她满脑子女娲、高维,待会还不是要吃小旅馆的廉价餐食,开低价租来的小长安,继续履行跟姜红烛之间的契约?
肖芥子悻悻拖过餐盘,攥着已经放凉的鸡蛋、一下下磕壳。
磕着磕着,又走神了。
——肉骨樊笼,这说法源于“人石会”,在别处并没有见到流传、推广。
——“人石会”养石头,入睡后以另一种生命形式“入石”,这不就是短暂地脱离了身体这具肉骨樊笼吗?
——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补通道的五色石、石头……
那“人石会”的人养石头养到一定级别,再找到五色石通道,理论上,岂不是真的可以“脱此樊笼”?
肖芥子的心砰砰跳起来。
她直觉,沈晶不是简单的自杀,一个资深会员、还是养奇石的学术派,留下一句“脱此樊笼”,太耐人寻味了。
陈天海在沈晶死前,频繁跟她见面,到底说了些什么呢?
该死,一到陈天海就断线了,这个八年前离家出走,连亲孙子、人石会,以及姜红烛都找不到的死老头!
肖芥子恨恨剥壳:“红姑,你老说陈天海偷了你东西,他到底偷了你什么啊?”
姜红烛眼观鼻鼻观心的,置若罔闻。
一般这神情就是在告诉你:少打听,打听了也没用。
行吧,肖芥子换了个问题:“那今天去哪啊?你可别再说‘往南’啊,至少给个大致目的地。从这儿直直往南,我可是要开进渤海里了。”
说完了,赶紧又补一句:“红姑,这事上你瞒我没意义,我开车载着你,最终到哪,我早晚会知道的。”
姜红烛估计也觉得这话在理,顿了几秒,不情不愿:“你往江西导航吧。”
肖芥子眼前一黑。
江西,好远啊,横跨大半个中国,这不得把她开死啊,她太可怜了,真是骡马的命。
早饭过后,陈琮溜达着出门,从家到店面所在的宝玉石一条街,依步速快慢,五到十分钟可达。
天气很好,远远地就看到了“琮”,陈琮拿出手机,调到相机模式,对焦之后,放大再放大。
老王,六十来岁,衣着低调质感,忠厚可亲中不失风度,已然进入工作状态,正把一小杯水放进珍珠展示柜中:做得非常好,现在是冬天,店里暖气日夜不休,而珍珠含有4%左右的水分,在干燥环境中容易失水。
一旦失水,不但光华褪减,色泽还容易偏黄,所谓“人老珠黄”,就是指珠子存放太久、失水变黄。
老王真是爱店如家,上大分!
小宗……
咦,小宗呢?
店内遍寻无人,正纳闷着,一个二十来岁、手持咬了一半肉包子的年轻女子,脱缰野马般冲到了店门口,不急着进去,先朝向他的方向、双手合十至额求告,末了猛一鞠躬,脑后抓夹甩到地上,头发也见鬼般倒甩下来。
陈琮愤愤:又迟到!又迟到!就不能体谅一下老板,老板开店容易吗?
他没好气地向外撇手,小宗如逢大赦,一溜烟进了店。
陈琮向着“琮”斜对面、一家正在装修的店过去。
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三老一行刚到,就把这家铺子给盘下了,这两天紧急装修:刷刷墙、改改logo的那种,工作量不大,估计三天之内就能开张了。
至于住处,包圆了他家斜对门、楼上、楼下,主打一个形影不离,不过值得欣慰的是:贴近归贴近,这些人没打扰过他。
除了梁婵,以朋友之名,白天去他店里溜达看样,晚上去他家里借盐借醋借砧板——但人家有借有还,还加倍奉还,他也不好说什么。
陈琮推开店门。
门一开,电钻声嗡响,木屑混着粉尘乱飞,迷人的眼。
工人居多,主事的……
陈琮迅速锁定目标,一脸热情,伸手扬挥:“欢伯,欢伯!”
角落里,光头何欢刚拧开一瓶太白酒,将喝未喝的,闻言下意识转头。
见到陈琮,何欢的面色有点异样:他和陈琮不熟,从未正式互相认识过,对方突然这么热情,让他心生警惕。
陈琮笑得更热络了:“欢伯,有空吗?我想请你喝酒。”
何欢更摸不着头脑了:“喝酒?这么一大早的?”
陈琮指他手里的酒瓶子:“请你喝酒,还有必要分早晚吗?”
何欢跟着陈琮,来到一家岔巷里的小酒吧。
这个点,酒吧一般是不开门的,店主跟陈琮熟,打着呵欠出来把人迎进去,指着满架的洋酒说了句“自取自结啊”,又上楼睡觉去了。
陈琮看了看架上,拎了瓶麦卡伦18年的雪莉桶下来。
这架势和气氛,属实怪异,何欢清了清嗓子:“我喝不惯洋酒,我喜欢喝当地的、便宜牌子的白酒,有那个市井的劲。”
陈琮笑了笑,说:“有!”
他轻车熟路地转进后台,再出来时,右手拎一坛子老窖酒,左手托了两碗,浅口的那种酒碗,武松景阳冈同款。
何欢心里舒坦了,说:“这个行!”
两人在靠窗的小桌边坐下,这酒吧的调调,还是挺洋派小资的,酒坛子和碗一摆,多了几分虽不协调但反套路的独特。
何欢拍开坛封,给两个酒碗都斟上,也不招呼陈琮,自己先干为尽,算是热身。
喝完了袖子擦擦嘴,很爽快:“说吧,找我什么事?”
边说边开倒第二碗。
陈琮说:“就讲讲熄灯计划吧。”
何欢没想到会突然听见这词,手上一颤,酒就倒歪了,泼了不少在裤子上,他很狼狈地岔开腿往后倚蹭。
陈琮淡定地抽了纸巾递过去:“擦擦吧。”
何欢团了纸,胡乱擦拭了几下:“开什么玩笑。”
陈琮正色:“没开玩笑。”
“你们都是给我包过大红包的,从阿喀察跟到这来,什么目的不言而喻。‘熄灯计划’这事都让我知道了,说一下细节,不过分吧。”
何欢把团着的湿纸往桌上一扔,起身就走:“你要想打听这个,问三老去,别在我这套话。”
陈琮冷眼目送,不咸不淡说了句:“我去问三老,也打听得着。之所以找你,还不是因为你和姜红烛……关系好吗?”
何欢猝然止步。
他颊肉微颤,一碗酒下去都没见变色的白胖脸渐渐涨得通红,说话都有点打磕绊了:“你特么……说什么屁话。”
陈琮心里有七八分准了,继续故弄玄虚:“欢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啊。”
何欢的脸涨得更红了,红得发紫,逼近猪肝色。
陈琮示意了一下座位,又端起酒坛子,给何欢把酒满上:“没别的意思,就是好奇,你们当初干了什么,说真的,我见到她那样,都有点同情。”
何欢突然反应过来:“你见过她对吧?”
陈琮好笑:“当然,我是被她点过香的人。”
何欢咽了口唾沫,突然直冲过来,两手摁住桌面,胳膊因激动而微微发颤:“那她身边,是不是有个女孩子,三十来岁,长相……嗯,长相应该挺漂亮的。”
陈琮愣了一下:“有……啊。”
肖芥子都三十来岁了吗?他看她,也就二十多啊。
何欢紧张地舔了下嘴唇,顿了好久才慢慢坐下,声音极低地呢喃了句:“真有,她没骗我,真有。”
肯坐下来, 那就是态度上有所松动了。
陈琮趁热打铁:“欢伯,你们在这又开店又租房子,无非是拿我当抵御姜红烛的肉盾。姜红烛恨死我啦, 还找人要弄死我呢, 对吧?”
说到末了, 死盯何欢的眼睛, 故意目光锐利意味深长,但又绝不明指、任其揣测。
何欢不自在, 垂下眼帘, 避开陈琮的目光。
“我担这么大风险,打听点事而已, 不过分吧?我去问三老, 人家也会讲。之所以找你, 无非是借个由头、交个朋友, 看起来, 欢伯是不想跟我交朋友啊。”
语毕一声长叹,满脸失落, 怏怏起身。
何欢心神不宁的,被他这么含沙射影一搓弄, 更加烦躁:“坐下,你坐下。”
陈琮立马又坐下了, 这种推拉,于他是手到擒来:他穿开裆裤时, 就在陈天海的店里接受生意经的熏陶了, 什么样的客人没见过!
他安慰何欢:“你放心, 事情都过去三十多年了, 性质再恶劣也早过了追溯期。再说了, 姜红烛又没死,你们当年那勾当,再见不得人,也是可以晾出来透透风了。”
何欢听这话刺耳:“你懂什么,就没你想的那种勾当!我们也没做什么……”
陈琮实在没忍住,笑出声来:“没做什么?欢伯,人维护自己很正常,但维护到要彻底洗白……不合适吧。”
何欢说:“真的,因为参与的人多,十好几个。人一多,就谁也不愿意当动手的那个了,你明白吗?”
旧时代可以上帮规、动私刑,但现代社会,杀人是犯法的,搞不好要吃枪子,谁能没个心理顾虑?
再加上人多,人一多,就总想把这事推给别人、自己能少沾带就少沾带,不要脸地说,就算事发被抓到了,从犯判得总比主犯轻吧。
死道友不死贫道,所以你推我我推你的,肉在砧上,怎么开剁成了大问题。
最后决定,把姜红烛送去云南、魇山。
陈琮以为是表演的“演”,觉得这名字起得很特别:“为什么叫‘演山’,有什么说法吗?”
何欢回答:“梦魇的魇,供奉魇神的。”
原来如此,这就说得通了。
就说嘛,云南少数民族那头的山,山名往往是玄奇、有典故的,怎么跟表演还扯上关系了。
魇神,估计性质跟“瘟神”差不多,先民供奉这些神祇,本质目的是希望他们滚远点、“莫挨老子”。
何欢说:“云南多山,这个魇山不矮,从外表来看呢没什么稀奇的,玄虚在里头,这个山体里有山肠,香肠的那个肠。”
陈琮:“山里产的香肠?”
何欢无语,只好比手划脚地给他解释。
山肠,具体的解释是山的内部有通道,曲曲拐拐上上下下,如肠子一样盘在山腹之内,粗细不一,上一段能蹲着挪,下一段就只能爬着钻。
这种通道,有时是贯通的,从一个口进去,迷宫样盘旋了一圈,会从山对面的另一个口出来;有时候是死路,走着走着到了底,只能原路返回。
陈琮回想了一下中学生物里学的人体解剖结构图,反胃归反胃,是有几分形象。
据说山肠是按数量分的,有的山只有一根,有的山,能有九根之多,又名“九曲回肠”。
魇山的山肠只有一根,被称为“一条道走到黑”,一是因为这条道是死路,二是因为……山腹里黑洞洞的、也没点亮,可不就是越走越黑、一条道走到最黑么。
而且这肠子有断处,叫“肝肠寸断”,意思是在某些地方突然断开,其下深不可测,一脚踏空掉下去,多半摔成肉泥,所以断处往往有链接物,比如搭条木板啊、连个铁索啊什么的。
陈琮听着好笑:“说得有板有眼的,还挺成系统。这些名字,都是谁给起的?”
何欢一语带过:“对山熟悉的人呗。”
也是,应该是古代的探山爱好者、山地徐霞客,对山的各种独特内部结构进行了朴素的第一手记载。
何欢接着往下说:“这个山肠尽头,反而比较宽敞,你可以想象一下,就像肠子末端坠了个大瘤子,那就是古早的魇神庙。”
梦魇嘛,先民也说不清楚,只觉得是曲曲弯弯、一团漆黑的所在,供奉时,会扛背着祭品,异常艰辛地穿过肠道、来到这个宛如阴间、永不见天日的神庙。
可能是因为地处偏远,魇神的供奉方式非常独特。
一般的庙宇、神殿中,都会有个高高的供台,神像端坐其上。
但魇神庙没有供台,高处张有一张网,不知道是青铜还是铁索结成的蜘蛛网,上头有个魇神造像,人面蜘蛛身。
陈琮原本听得津津有味,到这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倒不是怕,而是脑补了一下那画面,什么身不好,搞个八条腿的蜘蛛身。
何欢居然还给纠了个错:“说错了,不是人面,是人头,女人头。”
魇神,就是长发女人头加蜘蛛身的这么一种形象,眼窝处镶了两颗赤玉,亦即现在俗称的南红玛瑙。
先民们带来的供奉品五花八门,传言魇神可以吞噬噩梦中的可怕之物,所以,想让这些可怕的玩意儿不再入梦,你得带来,让魇神吞掉。
也就是说,梦见了蛇,要带蛇来,梦见了狼,就带狼来,梦见了恶人,没能力带来,可以带个奴隶来,打扮成恶人模样即可。
另外,得白天来,夜晚不能进庙,夜晚魇神出动,遇什么吞什么。
当然了,这种愚昧的供奉只发生在先古时期,后来就正常了,有过一段时间祭三牲,牛头猪头那种,再后来,边陲战争,这个神庙废弃了很久,多年之后,因缘际会,被“人石会”接管了——更确切地说,是“人石会”需要一处缺大德且不能见光的所在,有会员提供了这里。
自己都承认“缺大德”,那看来事情确实挺恶劣的。
陈琮还怕何欢避过了不说,没想到,他并不忌讳:“反正,那都是古代了。简单说就是,他们为了试验、提升养石头的效率,搞过一些事。比如……把人搞残了,把病危的人弄来,把人搞毁容了……”
陈琮猝不及防、毛骨悚然:“这特么做的是人事?”
何欢说:“是啊,所以我说是缺大德啊,这种搁现在来说就是犯罪,我们也不支持。但这都几百年前的事了,古代毕竟。”
陈琮忽然想起自己入会时,福婆提过的三类养石头易出奇效的人。
绝症缠身的、肢体断残的,以及,毁容的美人。
阖着还是有实验数据做支撑的。
虽然知道那是古代,古代通奸要被浸猪笼、城池被围困时会把女人小孩充作军粮,不能以今日的道德标准去衡量,陈琮还是有一种吞了苍蝇的感觉。
顿了好一会儿,他才说:“那这个魇神庙里,死过不少人吧。”
何欢点头:“由古至今,早就枯骨无数了。但那里的境况越糟糕、越悲惨,那些养石头的人就越想逃离、越努力,因为养上了石头、怀成了胎,就能被放出来,而且,从另一个角度说,养成了,也是给自己慰藉。”
“不瞒你说,到后来,甚至有会员养石头不成,主动申请被关进去、要倒逼自己一把的。”
陈琮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沉默了半天,一仰头,把自己的那碗酒给干了,干完不忘卡上碗,示意不用给他再倒。
何欢倒没什么感觉,毕竟这些事,他知道很多年了,心里早翻不起波澜了。
他说:“这段缺大德的时期过去之后,这个神庙再次关停,被‘人石会’想办法封住了。山肠嘛,随便捡几处堵堵,就彻底封死了。”
他长叹一口气,终于说到了最关键的:“那时候,我们都不愿意动手,就有人想到了魇山的这处神庙,意思是,要么,咱们的手上都别沾血了,把姜红烛关进去吧。”
陈琮脊背发凉:“这是要……活活饿死她?”
何欢嗯了一声,找补似地解释了句:“这也是她……应得的,她当时做的那些事,协会里接连死人,这么对她,实话实说,我没觉得很过分。”
陈琮缓缓靠上椅背,没吭声。
这些人还真是自欺欺人,把人活活饿死,就是手上不沾血了吗?
他说:“然后你们就走了是吗?留她自生自灭了?”
何欢欲言又止的,迟疑了好一会,才下定决心,撸起裤腿,说了句:“不是的。”
陈琮探身去看。
何欢的小腿肚子上,少了差不多拳头大的一块肉,创口相当狰狞,虽然早已愈合,但皮肉熔结,就跟被腐蚀过似的。
陈琮疑惑:“这是?”
总不会是姜红烛当时自知必死,发狂扑上去咬下的吧?
何欢舔了下嘴唇,又说了句:“不是的。”
他面色渐渐发白,似乎现在想来、依然心有余悸,声音也低得有点发飘:“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个魇神庙,很久没去过了,里头……有东西。”
陈琮被他这语调瘆到了,好在隔着玻璃就是巷子,人来人往的,给他提供了足够的安全感。
“什么东西?”
何欢摇头。
不好说,那个魇神庙本来就又黑又臭的,多年封关,还有一股子闻之欲吐的霉味,当时,他们都打着手电,突然就被攻击了。
混乱中,一个个跌爬奔逃,手电脱手,骨碌在地上乱转,借着旋摇不定的光,隐约看到有很多虫子,密密麻麻地往人身上爬。
好在,他们都站得离出口近,互相帮忙,又拖又拽的,虽然偶有一两个挂彩,但都及时撤了出去,迅速封死了门。
除了姜红烛,为了防她挣扎,她的手是被绑着的,遇乱摔倒时,没能爬得起来,一直在地上挣扎、翻滚,哭嚎着求他们救命。
后来怎么样,就不知道了,因为石门的隔音效果太好,关阖之后就听不到声了。还因为他们自己也吓到了,生怕山肠里再窜出什么,撤得飞快,撤的同时,也没忘把沿途的路给堵上。
何欢就说到这儿,他给自己斟上酒,一饮而尽,然后再一碗,又一碗,不要命一样。
四五碗喝完,眼睛里通红,颊肉和嘴唇都颤得厉害。
陈琮说:“你们就这样,把人留下、被虫子活吃啊?”
何欢低下头,声音发抖,还带了几丝哽咽:“救不了,真的,你在那就知道了,当时救不了。”
“那后来也没回去,确认一下她的死活?”
“不敢回,万一那种虫子……更多了呢。”
姜红烛没有腿,她的腿,就是被这样一点点啃掉的吧?
陈琮喃喃骂了句难听的。
骂完了又笑:“难怪姜红烛恨你们,这特么换了我,我也恨。说真的,她想找人弄死我,我现在都不恨她了。”
太惨了,恨不起来。
“然后呢,就这样了?直到现在。”
何欢点了点头,顿了顿,又摇头。
还有个插曲。
大概十多年前吧,魇山一带发生地震,尽管姜红烛一事早已被遗忘多年,为谨慎计,他们还是派了个人,去那一带看了看。
那个人,也是熄灯计划的成员之一,陈天海。
他到之后不久,就发消息回来让大家安心,说是:没事,塌得更瓷实了,山肠也找不着了,以后,就当这儿是个坟吧。
江西,景德镇。
开车这事,短途怡情怡性, 长途委实让人麻木, 肖芥子暗暗下定决心:以后再有这种长距离的辗转, 再也不会顺着姜红烛的臭脾气, 你又不是没身份证,云南那头的村子不是给办了一张, 叫“姜三姑”吗?
以后, 火车高铁加飞机,哪怕是长途大巴呢, 都比自个儿当司机强。
不过, 景德镇这地方她喜欢, 虽然也有类大城市的高大上地块, 但大部分区域, 还是偏小城市的安静和烟火气的,等交通灯时, 她甚至瞥到街边有人在爆米花——太新鲜了,这种黑漆漆炸膛式、连着皮袋砰一声开爆的古早做法, 她上一次见,还是小时候呢。
等灯的功夫, 她快速搜了一下住宿,边搜边问:“红姑, 咱到这, 到底干嘛来的?要么你就别告诉我、自己办事。你要是还需要我跑腿呢, 多少给透露点吧。”
姜红烛嗯了一声:“找陈天海。”
找陈天海?
肖芥子这一下吃惊不小, 住宿都顾不上搜了, 急回头看姜红烛:“他在这?景德镇?你怎么突然就知道了?”
说话间,心念微动:“是不是跟那面煤精镜有关系?”
没拿到镜子前,姜红烛对陈天海的下落明明也毫无头绪,得手之后,连跟“人石会”的仇都不着急了,一反常态要“往南”。
没等来姜红烛的回答,反等来了换灯,后头的司机估计是赶办事,性子躁,喇叭揿得天响,肖芥子没办法,只得先开车。
好在,姜红烛这次没瞒她:“我也不确定,赌一把而已。我只知道,女娲石应该在这一带,陈天海要是还守着女娲石,那就是石在人也在。”
女娲石,这名字听着耳熟,肖芥子想起来了:“‘人石会’被偷的那块石头?”
姜红烛说:“是,你知道那块石头具体长什么样吗?”
肖芥子摇头。
“那从现在起,你可得记好了,我腿不方便,这块石头,要靠你去找。那块石头,差不多半人高,形状是个人身蛇尾的女人,低着头,尾巴是盘着的,一只手垂着,一只手托起,掌心像是托了块石头……记清楚了?就是这个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