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真跟她料想中的一样,白灾对匈奴人造成了巨大的打击。
那么接下来……当然是趁她病要她命。
沈黛末几乎没有犹豫就带着兵马连夜行军,她手下的人中有熟悉匈奴人作战的士兵,在她们的带领之下,直接深入草原腹地开打。
打仗就需要粮草,沈黛末每出去打一次仗,虽然偶尔也吃过一两回败仗,但胜的情况更多,期间还有不少人来投奔她,张嘴等着吃饭的士兵和战马也更多。
士兵倒还好,平时粮食可以少吃一点,或者吃奶酪、肉干这些充饥,但战马可不行。
战马不光要吃草,还要吃粮食,不然就跑不动路。饲养一匹战马的粮食,足够养活两到二个士兵。
而沈黛末带着人在草原上跟匈奴人作战,大多都是骑兵,为了节省时间,加快行军速度,一个骑兵出征基本要带二匹战马轮流着骑,粮草开支巨大,可也是最不能节省的,所以银子就跟流水一样哗哗地流出去,止都止不住。
好在她每次打赢后,都会带回许多的战利品,既有牛羊战马,还有匈奴人的兵器,以及大量的黄金,总算不是入不敷出。
沈黛末这次外出打仗,打了二个多月,转眼就到了草长莺飞,水草充沛的夏天,她带领着几千人的队伍回城,一回家就扛着一个沉甸甸地大包袱,兴冲冲地跑回二楼,兴奋地大喊:“雁砸、雁砸、快出来让我亲一口!”
冷山雁立刻推门而出,细长的丹凤眼中满是惊喜:“妻主?”
小阿福兴奋地跳了出来,扒着沈黛末的腿,激动地摇尾巴汪汪叫。
沈黛末没理它,抱着冷山雁吧唧就亲了一口。
冷山雁虽然瘦,但并非脸颊凹陷的病态的瘦,肤白若雪,柔软又细嫩,甚至几乎看不见他的毛孔,亲一口就像在亲一颗裹满了奶油的雪媚娘,让人克制不住就想咬上一口。
心里这样想,沈黛末也真的这样做了,一口咬着他的脸颊,虽然力道很轻,但还是在他的脸上留下一道浅浅的牙印。
冷山雁淡睫飞快地颤了颤,丹凤眼中一丝诧异和,冷白的肌肤泛起微微的红润,似乎有些害羞,但却不知道躲闪,就这么任由着沈黛末在他身上又亲又咬。
啊啊啊、太可爱了,她的雁子怎么可以这么可爱,越可爱就越像狠狠咬一口,这是为什么啊?是书上说的可爱侵犯吗?
沈黛末感觉自己像个色中饿鬼一样,冷山雁对她的无限纵容和乖顺,将她的恶趣味惯得无法无天。
不行不行,不能这样。
沈黛末深吸一口气,想让自己冷静下来,但鼻尖全被雁子身上香喷喷的气味熏得晕陶陶的,衣服是香的、肌肤是香的,连头发丝都是香的,唔……这就是名副其实的温柔乡啊~
理智什么的去死吧,反正是她男人,她想怎么亲就怎么亲,放肆亲!
冷山雁被她亲的呼吸粗重,面色水红,湿润的眼眸里藏着分别二个月累积的无限汹涌的欲望,细长的手指已经勾上她的衣带,但——
色中饿鬼沈黛末,只玩素亲,根本没有深入的意思。
自己倒是亲爽了,就不管被她撩拨地邦邦硬的小雁子了。
欲求不满的冷山雁,湿润的眼梢晕着一抹失落,一手捂着脸上被她亲过的地方,一手用宽大的袖袍挡住小腹的位置,声音微微有些粗重。
“妻主,您回来怎么不提前差人回来说一声,我、家里什么饭菜都还没有准备。”
现在已经过了中午的饭点,沈黛末不在,他和白茶阿邬二个男人一直都是随便吃点了事,没有剩饭剩菜,就算有也不能拿给沈黛末吃,只能重做,杀鸡宰羊程序繁杂,得耗费很长时间。
“不用,我在路上吃了两张奶皮子,还是饱的不饿。”沈黛末直接坐在柔软的地毯上,将背上背的大包袱放下,一脸兴奋地冲着冷山雁笑道:“快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回来。”
冷山雁心里盘算着晚上应该给沈黛末做什么好吃的犒劳她这几个月的辛苦,忽然听到她这么说,于是就跪坐在她身边,双手放在膝上,看向包袱里。
这个包袱很大,因为跟着沈黛末在草原上风吹日晒,外表看起来有些脏了。
但随着沈黛末将包袱打开,里面的东西叮叮当当地抖落了出来,红珊瑚、玛瑙、碧玺、珍珠、红宝石、湖蓝松石等等首饰,满满当当地铺在羊绒地毯上,琳琅满目地珠宝,散发着璀璨莹润的光华,令人目不暇接。
“我带着人杀到了南匈奴王的老巢去了,她吓得大腿就跑,家当都不要了,全被我拿回来了,我厉害吧。”沈黛末笑盈盈拿起一串长款珍珠项链,看向冷山雁。
“嗯。”冷山雁点了点头,上挑的眼尾里透着对她的骄傲。
“这些都给你。”沈黛末将这串长款珍珠项链戴在冷山雁的脖子上,绕了两圈。
这珍珠项链的质地极好,珍珠颗颗圆润饱满,衬托地冷山雁的肌肤更如珍珠一般,光泽莹润无暇,冷山雁眉眼间一怔:“又都给我?”
“当然啦!你是我的郎君,我带回来的这些首饰不给你给谁呀。”沈黛末点点头,像妆点棉花娃娃一样,将红宝石戒指、金手镯、黄金花冠……统统一股脑的往他身上戴。
若是换做普通人,早就被这些过于富贵的装扮衬得艳俗无比,但戴在冷山雁身上,立体而美艳的五官,反而让这些昂贵的珠宝玉石沦为了他的陪衬,万般的瑰丽与清冷,美得难画难描。
“不愧是我的郎君,真好看。”沈黛末眼中划过一丝惊艳,低声笑着说道。
冷山雁微微垂眸,安静地依偎在沈黛末的怀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在他们的身侧,是成箱成箱的快要溢出来的首饰箱子,这些都是沈黛末每打赢一次胜仗,就让属下捎回来送给他的。
它们几乎堆满了半个房间,首饰冰冷没有温度,确实承载着沈黛末对他的爱意,也是冷山雁在无数个难以入眠的深夜里,承载他无处诉说的思念的寄托。
第147章 合格的大姐夫雁子
沈黛末这次归来,队伍又扩大了3000多人马,镇守专门开辟了镇子里的一块空地作为操练士兵的军营,同时还专门招了几个厨子来负责这些士兵的饮食。
沈黛末则在家里宴请十几个从京城就一直跟随她来的将士,包括乌美和雷宁等人,这些人是沈黛末的亲信,在外面打了仗回来,冷山雁自然要好生招待,杀了两头肥瘦相间的羊以及两大罐子马奶酒,让他们畅快痛饮,并且还特意叫了几个本地的年轻略有姿色的男子来倒酒伺候。
没多久,这几十个士兵里有几个人,就扭扭捏捏地跑来找冷山雁和沈黛末询问了。
这些士兵里面有未婚的,也有像查芝那样丧偶的,一直想娶个夫郎,但苦于没有合适的介绍,再加上清繁镇苦寒,她们打完仗回来,枕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心里也寂寞,自然就成个家,享受一下老公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冷山雁也不藏着,直接说道:“刚才那几个男子,大多都是母亲姐姐过世了的,或是妻主死于匈奴人之手的鳏夫,家里没了顶梁柱日子艰难,我可怜他们,所以时不时请他们过来洗个衣服、做个针线活什么的,让他们挣些家用维持生计,你们若有看上的男人,就自个儿去他家里提亲去,他若瞧得上你,那我与娘子就做你们的证婚人。”
士兵们齐齐看向沈黛末,像是在等待她一个肯定的答复。
沈黛末想了想,点点头。
只要双方你情我愿,她做个证婚人倒是没什么。
士兵们一听,美滋滋的回去了。
这些日子跟着沈黛末打仗,她们得了不少犒赏,清繁镇苦寒,又没什么娱乐,挣了钱她们都花不出去,索性那来当娶夫的聘礼。
而那些男人自然也都是愿意的,他们的日子本就过得无比艰辛,需要一个女子作为依靠,而清繁镇由于靠近边境,朝廷几次征兵,带走了很多适龄的女子,基本有去无回。
这就导致清繁镇男多女少,而且大部分都是四十岁以上的女人,与他们年龄差距甚大,便是如此,就算他们不要彩礼想嫁过去,别人都不要,嫌家里人口多了养不起。
如今终于有人愿意娶他们,还是一个赛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女子,给的聘礼也丰厚,他们哪有不乐意的,欢欢喜喜地同意了。
婚礼虽然简单,但该有的流程都有了,最后一齐沈黛末和冷山雁面前磕了头,当有了见证人,不算是无媒苟合。
冷山雁甚至在婚礼上给了三对新人各一套红玛瑙首饰当做是新婚的贺礼,令他们感激不尽。
“郎君,我从前怎么不知道你这么热心肠,不但替人家张罗婚事,还送首饰。”沈黛末打趣道。
冷山雁轻笑了一声,道:“还不是为了您。”
“我?”沈黛末眼睛睁得圆圆的,指了指自己。
须臾,她反应过来,眼眸弯弯笑道:“哦~~,我明白了,今天婚礼上那么多人,你给他们送首饰,就相当于是我送的,显得我对下属很大方对吗?雁子你真是我的贤内助。”
冷山雁垂眸,无声淡笑。
不止这些,跟随沈黛末来的这些人,成家的并不多,没有成家就不安稳,而现在沈黛末最需要的就是稳扎稳打。而且清繁镇男多女少,若是未成婚的男子太多,难保他们将来不会把主意打到沈黛末的身上,不如趁此机会将最漂亮的都一网打尽,以绝后患。
不过这些见不得人的肮脏小手段,冷山雁永远都不会告诉沈黛末。
他将喝了许多马奶酒,走路都有些不稳的沈黛末扶到床边坐下。
等冷山雁下楼,端着一盆热水上来时,沈黛末已经靠着床边的柱子晕乎乎的睡着了。
他将木盆放下,在沈黛末的身后塞了两个柔软的大枕头,好让她靠得更舒服些。
然后冷山雁跪在床边,脱下了沈黛末的鞋袜,修长分明的双手捧着沈黛末□□的足,指尖在她的足心轻轻的摩挲了一下,醉得迷糊的沈黛末觉得有些痒,下意识地缩了缩脚,淡粉的脚趾也跟着蜷缩了一下,像柔软透明的海葵。
冷山雁薄唇无声的勾起,露出浅淡而柔和的笑意,捧着她的脚尖亲了一下,然后将其放入水中。
房间静谧无声,只有轻柔的水声在荡漾。
冷山雁洗得很仔细,动作十分温柔,一双白皙骨节修长的手在一边洗,一边轻轻按着足心的穴位替沈黛末解乏。
“唔——”
不知道他按住了哪个穴位,半梦半醒的沈黛末发出一声吟声,睁开惺忪的眼皮,嗓音沙沙地唤他:“郎君,你怎么在给我洗脚,我自己来就行。”
从前洗脚一贯都是她自己洗的。冷山雁总是说要伺候她洗脚,她总是不好意思,直接拒绝了。
谁知这次她一醒来,竟然看见冷山雁就跪坐在她的脚下,双手浸没在温热的水里,轻轻揉捏着她的脚,漂亮细长的十指好似灵巧的水蛇,在她的脚尖、脚心游来游去,蹭着她的肌肤。
沈黛末有些不好意思,本就被酒气熏燎地微红的脸颊更是绯红一片,抬脚就想缩回来。
谁知冷山雁竟然一把握住了她的脚踝,放在了自己的膝盖上,清澈的水从他的指尖滴落,打湿了他的衣裳。
“雁子,你这是做什么啊——”她嗓音猛地一顿,脚趾猛然一缩,吃痛地叫了一声:“好疼!”
冷山雁薄冷的眼皮轻掀,带着一丝绮丽深长的笑意:“疼吗?这是涌泉穴,是足少阴肾经的穴位之一,雁明明没有用力,若是妻主觉得很疼的话,说明——”
“谬论!暴论!我不信!”沈黛末脸色涨的爆红,即使还有些醉意,但依然为了自己的尊严抗争辩解:“我才不是肾不好!我明明好得很,一夜好多次,你知道的!”
“嗯嗯,雁知道。”冷山雁轻薄的眼神半含戏弄揶揄,拿起旁边的帕子,将沈黛末的脚一点点仔细的擦干净。
沈黛末喝了很多马奶酒,但即便脑子被酒精惯得有些迟钝,但还是忘不了之前那碗暗示她肾不好的罗汉果八珍汤。
“你还是不信?”她打了一个酒嗝,作势就要下床。
“小心——”冷山雁怕她跌倒摔着,连忙起身扶她,却被沈黛末直接揪住他的领子摁在床上,跨在他身上,微抿着唇,有些强势地居高临下看着他。
“你不信,我现在就证明给你看。”沈黛末红着脸颊,开始脱衣服。
但是喝醉了酒的她,手指本就不听使唤,衣带怎么解都解不开。
冷山雁躺在沈黛末的身下,浓密的长发像倒散的墨汁一样披散在赤红流金牡丹纹妆花缎的床单上,一大片滟滟的红色,仿佛被火焰点燃的血红池塘,夹杂着谷欠望的浓黑不停的荡漾着。
冷山雁淡红的薄唇扬起一抹弧度,手肘撑着床支着身子就要来帮她宽衣解带,狭长上挑的眼梢散发着得逞的光芒,在灯火的照耀下熠熠。
“妻主,雁来帮您。”
“不用你,我自己来。”喝醉了的沈黛末认死理,还一门心思要‘证明自己’,哪里会让冷山雁帮忙,手掌抵着他的胸膛,就要把他推回床上。
谁知冷山雁竟然顺势拉住了握住了她的手腕,盛着沈黛末喝醉了酒,大脑宕机反应不过来的空挡,俯身含住了她的唇。
水红的舌尖柔软地像刚撬开外壳的蚌肉,又像嘶嘶艳丽的蛇信子,他一手轻托着沈黛末的后脑,一手拉着她的手,伸进自己的衣裳里,舌尖仔仔细细地将她的嘴唇舔舐了遍,直到自己的舌尖也沾染上马奶酒的香气,然后才深入与她柔软的唇舌交缠,感受着细腻湿热的触感,搅动着缠绵的水声。
沈黛末闭着眼,眼尾弧度柔软地弯垂着,沉浸地享受着。
而冷山雁却痴痴地望着她,瞳孔里倒映着她微红的脸颊,微微翕动的睫毛,烛火照耀之下,他甚至连她脸上细小柔软的绒毛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喘息之间,从她呵出的带着酒香的气息,就像燃烧的火焰,点燃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肤。
“黛娘……”冷山雁喘着气,呢喃着她的名字,疯狂的汲取着她口中的每一滴津液,如饥似渴连换气都不舍得,直到濒死的窒息感将搅得他神智模糊,他才不得不松开嘴唇。
津液银丝从她们的唇边拉开,变成两条淡而细的透明的丝线,最后断在沈黛末的唇边,冷山雁的唇色此刻艳若桃李,唇峰上还沾染了一抹水漾的莹亮光泽。
他拥着醉晕晕的沈黛末,水艳艳的舌尖将她嘴边残留的涎液,脸颊上的薄汗全都吮吸干净,额头蹭着她的脸颊,低哑着声音,贴着她的耳廓说道:“黛娘、雁的衣裳里藏着东西。”
“……什么?”沈黛末有些疑惑,迷蒙的眼神看着他。
冷山雁喉结上下滚动,牵着她的手,在她的手腕轻吻了一下,然后解开了自己的衣带。
一块上等的极品羊脂白玉展现在沈黛末的眼前,细腻温热的触感,没有一丝瑕疵,无一处不粉嫩,像剥了壳的荔枝,咬了一口,汁水横流的水蜜桃,在跳动的烛火下散发着莹润的光泽,烛光的每一下跳跃,都会让这块羊脂白玉闪烁着珠宝般璀璨夺目的光泽。
沈黛末感觉自己眼睛花了,不然怎么会看到宝石的光泽。
她揉了揉眼睛,眯着眼睛仔细看,不是她眼花,真的是宝石。
细长的金色链条从修长的脖颈缠绕了一圈,一颗明艳夺目的红宝石正正好好坠在他的锁骨中间,无数链条如蛛丝般缠满他的全身,在尾端缀满了大大小小的宝石,就连最下方也坠了一颗成色极美的粉色碧玺,碧玺颜色与他的颜色一般无二。
琥珀灯一照,他纤细劲瘦的身体如水蛇般在艳红的床单上挺动,无数颗切割极好的宝石,如果打碎的水银镜子,瞬间折射出万丈霞光,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迷乱地仿佛一场瑰丽的梦境。
“好……漂亮。”她怔忪地低语,像梦话一样。
冷山雁蓦地一笑,丹凤眼中流露出一丝讨好的笑意。
他就知道,黛娘一定会喜欢。
没有女人会永远喜欢同一个男人,除非这个男人可以源源不断地给女人新鲜感,他想要留住黛娘,不被其他贱蹄子勾走,就只有竭尽所能、不择手段地缠住她。
“黛娘……”冷山雁双手捧着沈黛末的手,将自己脖子上黄金链条的尾端放在她的手心里。
此刻沈黛末就算再晕再醉也明白了他的意思,她拉住链条在手上缠了两圈,微微一拉,缠绕在他脖子上的链条瞬间收紧,在他修长的天鹅颈上勒出了两道痕迹。
冷山雁咬着唇,瞳孔颤抖着直往上翻,被沈黛末掌控身体的快感,强烈地令他晕眩。
第148章 大家一起来奋斗
沈黛末看着冷山雁的脸瞬间像一只绯红的虾子似的爆红,吓了一大跳,还以为是自己太用力,快把他给勒死了。
黄金链子虽然细,但韧性很强啊,沈黛末虽然喝醉了,但还有五分理智,见到冷山雁这样,心疼地立马松开手。
“不要!”冷山雁一把握住的双手,摁在自己的脖子上,让她掐住自己的脖子。
被瞬间包裹紧束的窒息感,瞬间让他的脸色涨红,眼眶溢出泪水来,不知是生理性的泪水,还是他真的落泪,身上缀着无数宝石的黄金胸链,发出叮叮当当的玉石之声,美得绚烂夺目,光怪陆离。
沈黛末的呼吸加重,眼中神情疑惑又惊艳。
无数的泪水从冷山雁的眼角落下,打湿了枕头,也打湿了沈黛末掐住他脖子的手指。
“黛娘、好喜欢、好喜欢你……我好后悔上辈子没能嫁给你、错过了你一十年,还、还打死了你,我这样的贱人,不配留在你身边,可是我、我好爱你……黛娘、我总是害怕,我觉得现在的我幸福地不真实,像做梦一样,我上辈子作孽太多,这辈子也是,人人喊打万人唾骂,刻薄、阴毒、小性子、还善妒、你一定不会喜欢那样的我,可我还是恬不知耻,想留在你的身边……黛娘、黛娘、赐给我一个孩子吧,我想给你生孩子,生很多很多孩子,给你传宗接代,哪怕让我死在产床上都好……”
冷山雁透过模糊的泪眼望着沈黛末,嘴里的声音又轻又弱,仿若游丝。
沈黛末喝醉了,本就晕乎根本听不清他在喋喋不休什么。
沈黛末因为喝酒放飞自我,冷山雁何尝不是趁着沈黛末醉酒,终于释放出他最压抑的情绪。
因为现在的生活太美好,以至于他有时觉得自己是活在一场梦境里,只有不断折磨自己,让沈黛末弄疼自己,让他窒息,让他濒死,这样他才能够切实地感受到一切好像不是在做梦,他的黛娘是真实的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上天派给他的救赎。
第一天,沈黛末醒来,手里还拽着柔软纤细的链条,冷山雁依偎在她的怀里,薄唇嗫嚅地含着她的红色。
身上的链条因为一夜折腾,已经凌乱的不成样子,胡乱的缠在他的身上,宝石也掉了几个,不知落在被窝的哪个角落里。
沈黛末并没有醉到断片的程度,还清楚地记得昨夜发生了什么,捂着脑袋感叹玩的花。
她慢慢从雁子口中退了出来。
从前雁子可都是早起冠军,今天难得跟她一起懒床,可见窒息啥的真的挺耗费体力的。
她轻轻抚摸着他脖子上两条明显的红痕,心中涌起一抹疼惜,下床去给他找药。
“妻主。”即使在睡梦中,冷山雁好像也能准确的感受到她的离开,一把抓住了她的手,睁开眼不安的看着她。
沈黛末摸了摸他被汗水濡湿的长发,低声道:“我去给你找退伤的药膏。”
“退伤?”冷山雁伸手摸着脖子上的红痕,脸色一红,但却羞赧地摇了摇头:“不用了。”
“你这个样子怎么出去见人啊。”沈黛末说。
“雁可以穿圆领袍……而且这是妻主留下的痕迹,雁不想这么快消退。”冷山雁慢慢低下头,轻声道。
沈黛末表情一愣,绯红慢慢爬上她的脸。
从前的雁子是内敛含蓄的,还是第一次这样言辞直白的表露这些,她一时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轻轻的嗯了一声,然后就没话说了。
两个昨晚玩得天昏地暗的人,天一亮,跟小学鸡一样,纯情地红着脸不知所措。
最后还是白茶的敲门声,打破了诡异的氛围。
“娘子,丰家的姑母们来了。”
“丰家?丰映棠和丰荆青?”沈黛末看向冷山雁。
“嗯,我知道眼下妻主您最缺人才,我那两位姑母虽然不是什么大才,但也有一些本事,开春之后我就托人写信回去,让她们来助你。妻主,我娘家无人,母亲是个无所作为的贪官,兄弟姊妹更是不成器,不像其他郎君、端容皇子那样能给您带来多大的助力,只能竭尽所能,用祖母的一点人脉帮您。”冷山雁有些愧疚地说。
“好端端地提什么端容皇子,你才是我的郎君,咱们俩拜过天地,结过发的。”沈黛末抱着他哄道、她知道冷山雁的心里是最最介意楚艳章存在的人。毕竟他几乎没出手,就差点把雁子的正夫之位给抢了去。
雁子性格温顺,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一定是无比膈应的。
“你的姑母远道而来,我一定要好好招待不能怠慢,你慢慢梳妆,我先下去。”沈黛末说道。
“嗯。”冷山雁点了点头。
本欲脱下身上已经凌乱不堪的宝石胸链,但想起昨晚的疯狂,耳尖瞬间烂红一片,舍不得脱下,直接套上衣裳,任由宝石摩擦着他的身体,仿佛还能感受到昨夜沈黛末对他的爱抚。
“姑母、”沈黛末下了楼,热情地迎接丰映棠、丰荆青的到来。
她身边的人多是武将,最急缺丰映棠、丰荆青这样的文化人,她们的到来无疑是雪中送炭,而且大姑母丰映棠还把她的长女丰明紫带来了,可见是真心投奔。
沈黛末自然是高兴,感觉自己的团队越来越成熟了。
她拉着三人一起讨论时事,并且问起了京城的事。
这是冷山雁穿戴好衣裳走了出来,微微行礼后,也不做打扰,就默默地跪坐在一旁,拿起青茶砖,给他们煮奶茶喝,当一个安静的小主夫。
大姑母丰映棠说道:“自从你被贬之后,师英觉得自己在京中无人制衡,便愈发不可一世,放浪形骸,不但直接留宿皇宫,还想纳端容皇子为侍,甚至还想让太后入她的后院,震惊朝野。幸好,被文丞相狠狠斥责了一番,她这才作罢。”
一旁默默煮茶的冷山雁听到这话,动作稍微慢了下来,眼神里流露出一抹遗憾,遗憾师英怎么不再强势一点,真把端容皇子给纳了,狠狠羞辱他,让自己出口险些贬夫为侍的恶气。
沈黛末道:“只怕师英的本意并非真的纳皇子太后,而是指鹿为马,看看朝中有谁敢违逆她吧。”
丰映棠点头:“不错,现如今师英就在大肆排除异己,连皇后都被她已逼死静贵君的由头,让皇帝赐了他鸩酒,其实就是为了打压后族。”
“……那静王呢?她还好吗?”沈黛末问道。
提到孟灵徽,丰映棠流露一个文人的不屑:“好歹也是一代勋贵,竟然直接由文丞相一党倒向师英,师英之前可差点把混淆了她的血统,毁了她的静王之位,她可真是能屈能伸。”
沈黛末:“那师英可接受她了?”
“当然接受了,毕竟论谄媚讨好的功夫,谁能比得上她呢,简直就是一窝墙头草。”丰映棠讽刺道。
沈黛末听罢,低头淡笑,语气无奈:“真是一只狡猾的紫狐狸呀。”
她刚说完,突然查芝来报,原来是她之前打仗的时候,从匈奴人手里救下来的汉人奴隶一家来感谢她。
正好她这里也聊完了,沈黛末便点头让他们进来。
这一家人一进门,对着沈黛末一边哭一遍感谢,沈黛末已经习惯了,这些日子她从匈奴手里救下了很多这样的人,正准备让他们退下。
突然这家人里,一个年轻的男人抬起头来,炯炯有神的目光看向沈黛末,丝毫不怯场地大声道。
“沈娘子,你救了俺,俺就是你的人了,俺要给你生娃!”
哐当一声,什么东西倒了,浓浓的奶茶洒了一地。
一句话,把沈黛末震得如同雷劈一样,怔愣当场。
她的眼睛瞬间睁大,第一次正眼瞧说话的那男子。
男子看起来不过十八九岁的模样,模样浓眉大眼,是老一辈最喜欢的老实憨厚的模样,皮肤因为长年在草原上放牧而有些黝黑,但也正因如此,倒显得他的眼睛明亮有神,在配上他浓重的边境口音,有种原生态的质朴的美感。
丰映棠三人在一旁默不作声,虽然她们的身份算是外戚,但对方又不是端容皇子那般强势,想要冷山雁正室的位置,只是纳个侍。
况且对方还是用给沈黛末生孩子的借口……众所周知,冷山雁一直无子。
因此丰映棠她们也不好插嘴,只是有些尴尬。
她们尴尬,沈黛末更尴尬,不仅尴尬还心虚。
她下意识看向身后的冷山雁,冷山雁垂着头,仿佛没听见那男子的毛遂自荐一样,沉默地拿起帕子擦拭倾洒一地的奶茶。
瀑布般的长发从他的肩头垂落,遮住了他的深沉晦暗的眼神,手臂一下一下,擦拭着地面,修长如玉的指节深陷在吸满了奶茶的抹布里,指节用力地泛白,奶白色的汁水都从他的指缝里溢了出来。
但有时候,不吵不闹,才是真的生气。
她仿佛已经看见雁子的头顶冒气无形的怒火了。
偏偏他又不吭声,估计是顾忌着大庭广众之下闹起来不好看吧,于是不吵也不闹。
唯一发脾气的方式,就是擦拭地面的时候特别使劲。
唔、狠狠怜爱了。
就在此时,那男子身边的母亲打了他一下,然后恭恭敬敬地对沈黛末说道:“大人,俺家春郎就是心直口快,有啥说啥,自从您上回从匈奴人手里救下他之后,他就一直惦记您,要以身相许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