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鸢—— by寿半雪
寿半雪  发于: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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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山关险峻,历来是边防要地,自从父兄兵败后,易鸣鸢再未踏进那里一步。
她成了京中的罪人,任何人都可以踩一脚的对象。
未婚夫背弃婚约,转娶他人,时年两军并犯,撤兵的条件是公主和亲。
谁人愿嫁蛮夷?于是易鸣鸢顶上。
听说那里的人十天半个月也不见得沐浴一回,身上永远是挥之不去的腥臊味。
她以为草原只有无尽的风沙,等待自己的是折磨和欺辱。
无所谓,都无所谓,她想念北境的雁,不想再做京城的囚鸢。
易鸣鸢刚去和亲的时候,所有人都认定她早晚会死,或暴尸荒野,或埋骨黄沙。
没人知道,当时远在草原浴血奋战,只为换她回来的程枭,在知晓和亲的人选时,心中是疯涨的喜悦。
异族的猛兽从此再无顾虑,用兽毯裹起本不该困囿于锦绣堆中的姑娘。
食用指南:
1.架空文,私设很多很多很多很多
2.枭是一种与鸱鸺相似的鸟
3.身高设定是女主(161),男主(193),身高差32cm
4.这本男主没文化,讲话比较粗俗简单
5.希望多多评论
6.文案已经截图,盗梗自重!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甜文 复仇虐渣 轻松 先婚后爱
搜索关键字:主角:易鸣鸢,程枭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回草原后她变回无忧的飞鸢
立意:江山是天下人的江山

易鸣鸢骤然睁眼,呼吸紧促。
她捂着钝痛沉重的脑袋从树边坐起,碧波那头一望无际的草原外是无数巍峨又雄壮的高山。
脚边在风的吹拂下一浪接着一浪弯折,微黄的草发出沙沙的响声,唤醒易鸣鸢的思绪。
长达三个多月的行路颠簸让她眩晕不止,身体散架般难受,整个人几欲昏吐作呕,每过几个时辰必须下车走上几圈,不然完全吃不消。
最近情况愈发严重,就如同这次,只是到河边洗把脸醒醒神,结果一阵天旋地转,她已晕倒在离河边约一百米的胡杨树边。
待易鸣鸢醒来,仰头观察天色之后,她稍稍定心,看样子昏迷的时间不算太久,否则随行的婢女或差役早就找过来了。
许是因为这三个月的时间里易鸣鸢这个和亲“公主”都表现得乖顺又配合,所有人都变得对她极其放心,态度也从一开始的严防死守,生怕她趁机逃走,到现在允许她可以独自离开队伍,去到稍远一些的地方。
走回车队的路上,易鸣鸢抬头望向远处的群山,霎时间仿佛看到了庸山关隘之外漫山遍野的火绒草。
隔着摇曳的火绒草,是疼爱她的父母兄长和原始的自由,那里有她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易鸣鸢木然提裙迈步,可惜……一切都已成为梦中泡影。
昔日恣意张扬的少女一步一缓的走近车架,离得近了,哭泣中夹杂着抱怨的声音愈加响亮,是一个小太监在哀鸣着此次送嫁惊险无比,不知还有没有命回来。
这一切的缘由都是因为四月前匈奴勾结西羌组建了一支军队,如同破风的长箭般在短短半月内连破三城,只差二百八十里就能探击到大邺的皇都广邑。
大邺倾尽全国之力才堪堪险胜,是以无力应付之后的战争。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向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匈奴竟派使臣入广邑觐见陛下,表示愿与大邺休战,并结成兄弟之邦。
只要大邺承诺每年给他们提供缯絮酒面,粟米药材,另外还讨要了一位和亲公主。
“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是何等的气吞山河,雄镇宇内,而今时过境迁,竟要送过去巨额的礼物和一个女人,实在是奇耻大辱!
金銮殿上主战派与主和派争论了三天,最终还是梗着脖子应了下来,施舍般同意了。
然而难题又出现了——送哪个公主过去?
陛下子嗣艰难,皇后多年无子,只有一个当眼珠子疼的嫡公主,自然死活不肯撒手,闹着要交还皇后金印。
淑妃也育有一个女儿,可今年还不满四岁,实在难当和亲的重任。
照理来说,接下来人选理应出自宗室之中。
偏偏此时,有人想起了大邺那个名存实亡的郡主,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
那日易鸣鸢独自面圣,头顶传来压迫感十足的话语,那道声音先是诉说了在朝廷争议中力保下她性命的艰难,望她感念隆恩浩荡,接着言明匈奴人造谋生事,霍乱百年,使大邺尊严颜面尽失。
最后,稍染上些语重心长,令她为万民排忧解难,像从前的父兄为国征战一样,全力效命于朝廷,并叮嘱她永远不要忘了自己身体里流淌的是大邺人的血。
下跪拜伏的少女别无选择,沉默着叩首应下。
易鸣鸢正要提裙上马车,忽然感觉到地下一阵颤动,就如同某一年大邺境内地龙翻身的模样。
所有人骤然安静下来,有经验的当即握紧武器,俯身趴到地上,耳朵贴上沙土聆听附近的动静,他神色一变,“马蹄声很杂乱,不好,可能是截道的!”
另一个士兵闻言却松了口气,抬脚踹上他的屁股,不屑的呸的一声,“这里是构通大邺和草原的云直道,安全得很,怎么可能有小贼流寇,你瞎说什么?”
送亲队伍走的是最宽阔易行的云直道,每隔百里都有守兵夹道护送,穿过邈河马上就要进入草原的范围,几乎没人敢在这个地方惹是生非。
易鸣鸢隐隐有些不安,在此地遇到踏马而来的陌生人终归不是什么简单的事,她吩咐左右提高戒备,又准备派一支轻骑向前探查。
还没等她说完命令,东西两边的林子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出几百个绳套,勒住守在装载着金银粮食的马车旁的兵卒,用大力将他们在短时间内拖入林中,消失不见。
那些随行人员在挣扎间的动作戳伤踢到了马,马撒开蹄子跑向各个方向,顷刻间易鸣鸢的身边大乱,担忧性命的从属只顾自身逃命,来不及分给易鸣鸢半点多余的眼神。
十几个鹰钩鼻凹眼窝,身高八尺有余的胡人操着一口易鸣鸢听不懂的胡语,在众人都没注意到的时候举起钢刀闯进了人群里。
他们砍人头比砍瓜果还要干脆,被抓住肩膀的小太监没能发出最后一声哀鸣,手起刀落,就被一刀穿过了喉咙,彻底没了声息。
猩红的血液四处飞溅,在地上渐渐汇成一条血河,鲜红充斥着易鸣鸢的双眼,她后撤数步,从袖子中掏出前不久她偷偷藏起来的尖锐匕首,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细弱单薄的脖颈。
再等等,还没到庸山关,还没到,她暂时不能死。
易鸣鸢脚步急促,短暂的反应后立马伸手拽掉头上繁琐的发饰和最外层阻碍行动的加厚裙衫,以最快的速度开始逃亡。
最前方的两个胡人在人群中搜寻到了她的踪迹,互相交流了一番后,其中左耳坠着银耳钩的男人点点头,朝着易鸣鸢的方向袭来。
他一双墨绿色的眼睛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阴森恐怖,让人毛骨悚然,易鸣鸢只是回了一下头,差点吓得一个踉跄跌倒在地。
她咬紧牙关埋头向北边跑去,脑后的脚步声逐渐逼近,仿佛下一秒刀就能落下来,她不敢再回头确认对方与自己的距离,只祈祷能够死在离父兄的尸骨更近的地方,哪怕只近一步。
胸膛里的空气被挤压殆尽,易鸣鸢感觉到自己的喉管好像在被世界上最滚烫的火焰灼烧,可即使如此,她也一刻都不能停顿。
远远的,她仿佛听到了骏马的咆哮,汗血宝马扬蹄飞奔,前方一个黑点渐渐变大,马的咴咴嘶鸣也愈发响亮。
易鸣鸢心生绝望,以为前方还有胡人接应,却在下一秒听到了夹杂着马蹄声的大邺官话。
“闪开!”
易鸣鸢下意识闪身躲避,余光里看见马上的男人搭箭在弦,把一张画漆牛角弓拉得如同满月一般,轻轻松松瞄准,下一秒背后追赶自己的胡人应声倒地。
她正欲转身道谢,马上的男人却伸手将她捞起,搂着腰按到马上,易鸣鸢惊呼一声,身后与男人相贴的部分热辣滚烫,不待她挣扎,男人侧身用弓抽打了马屁股,两人在颠簸下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易鸣鸢虽会骑马,但从没有试过这样快的速度,她在马上没有支点,又不想与那人紧紧相贴,只好俯下身抱紧马脖子稳住身形,确保自己不会跌落下去。
汗血宝马在林间疾驰,这匹马像有灵性一般,自己避开了树枝,朝着宽广平坦的地方奔去。
现在已是秋日,易鸣鸢在马背上不久就被吹得双手僵直,浑身哆嗦不止,她感觉体温在飞速流逝,吸了吸鼻子,用尽所有的勇气大喊:“义士,能不能骑慢一点,我冷!”
男人闷声发笑,掰着她的肩膀让人坐直,在马上解开自己的兽衣,“拿着穿去。”
易鸣鸢在呼啸而过的劲风中踌躇,陌生男人的衣物她一个闺阁在室女怎么能用呢?
她咬着下唇犹豫片刻,最终还是伸手接过,正起上半身穿好兽衣,将自己包裹于略带粗野气味的皮料里。
“后面有人在追,慢不了,你抓紧点。”说着双腿狠夹了一下马腹,吃痛的骏马立即加快了速度,也让马背上的两个人紧紧相贴。
易鸣鸢浑身肌肉顿时紧绷起来,脸上也泛出羞怯的红晕,男女授受不亲,从前就是哥哥教她骑马,也是站在马旁伸手牵着缰绳,像这样半个身体与陌生男人紧密相接还是第一次。
不过现在是在逃亡途中,即使是心里有再多的不愿与抵触,暂时也只能这样。
她沉下心思考自己当前的处境,听闻草原部落中女少男多,婚配很不均衡,所以很多匈奴男人会南下抢掠,除了粮食以外,最多抢夺的就是女人。
还听说,草原人不顾抢来的女人的意愿,通常是两三个男人共妻,更有甚者,一个女子要被迫服侍四个男人。
身前的兽皮带着一点原始的牛羊膻味,在男人体温的烘烤下温暖着易鸣鸢的身躯,她动作尽可能轻地抽出匕首攥紧,如果身后这个男人是想要把她抢回去当媳妇,她立刻在这里自戕,也不受这等屈辱。
雪亮的匕首泛着冷冷的光,倒映出她果决而悲戚的双眸。

不知不觉中,骏马已经停了下来,低头啃食附近柔软多汁的青草。
男人翻身下马,向她伸出一只手道:“你是来我们这儿买卖的商人吗?”
捕捉到易鸣鸢瑟缩的胳膊下想挡但没有挡住的武器,他绽开一个友善的笑容,“这种匕首划不开匈奴勇士的皮肤,柔嫩的姑娘反而需要小心弄伤自己。”
易鸣鸢诧异扭头,这才真正看清他的样貌,男人身形壮硕,身上穿着一件半袖轻裘,孔武有力的肩膀肌肉在举起的动作下显得格外明显,一条绣着展翅欲飞雄鹰图案的褐色布圈挂在肩膀上,加厚了本就雄壮的肩头。
他一头微卷的黑发纷披着,颊边两根穿着红玛瑙珠的小辫编得一丝不苟,没有蓄厚厚的络腮胡,下巴只有一层发青的胡茬,脸部轮廓与中原人并无不同,唯有更加高挺的鼻梁,更加深邃的眼窝昭示着他和中原人的区别,眉下是一双深灰色的瞳孔,在望向她的时候眼神柔软又纯净。
易鸣鸢想了想,斟酌着开口,“我并非行商,而是奉大邺皇帝之命前来和亲的公主……车队中的一名婢女,若义士愿送我到服休单于的王庭,必有重谢。”
说完在马上拱手行了个不伦不类的礼。
“真是秃鹫遇到兔子窝,巧得很,我正要来接你们呢!”
听起来他并无恶意,易鸣鸢收起武器,这才松了一半戒心。
男人托着她的胳膊轻轻搀扶到地上,易鸣鸢顺势借力下马,一时间被他手上粗糙又繁多的老茧划得胳膊生疼,于是不着痕迹地揉了揉自己娇嫩的皮肤,套近乎般问道:“你是胡人还是中原人,是服休单于派你来的吗?”
对面的人松开的手微颤,目光在她胳膊上停留片刻,“我的阿妈是须蒙氏人,阿爸是一个中原人,大单于派我来迎接和亲的车队,并护送到单于庭,没想到让尊贵的公主遇上了流窜的毛古鹿,都是我的错处。”
果然不是纯粹的邺国人,但在这异国他乡能遇到一个能和自己交流的人已经足够幸运了,易鸣鸢点点头,猜测他说的毛古鹿应该是贼寇的意思。
她又追问:“马车要如何找回?那些都是陛下赏赐给匈奴的礼品,如果丢失了,我怕有害于两国邦交。”
易鸣鸢此话一出,却见对面的男人不复之前的柔和,他灰色的眸子危险的眯起,像是要吃了自己一样,凶嗜万分地反问:“你命都快没了,还想两国的邦交?”
男人高大的身影罩下来,一座山似的非常有压迫感,易鸣鸢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话惹得他变了脸色,冷风瑟瑟,她单薄的身子忍受不了寒风,抱起手臂尽可能的给自己取暖,“因为这很要紧。”
她强忍着害怕直视对方,呼吸乱了乱,中原和草原之间的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她曾随着父亲在庸山关住过一小段时间,见识过风沙和严冬。
边关苦寒,更苦的是百姓的生活,匈奴铁骑对他们来说就是架在头上的一把刀,不知何时会掉落下来。
如果由于丢失礼品而惹怒了大单于,让他对中原造成了误解,那首先受难的就是在关塞谋生的百姓。
一个人的性命轻于众人,所以,这是无可辩驳的重要。
“我想我大概是说错了话,美丽的姑娘,野鹿舍山不舍命,獐子舍命不舍山,我还以为你是怯弱的小鹿,结果你是勇敢的獐子,还挂念着大邺的责任和使命,我崇敬你。
马车仆从请不用担心,我的部下会全部找回,他们都是精于追捕的勇士。”
男人眨了眨眼,目光扫过易鸣鸢倔强的小脸,见她伸手解下肩膀上褐色的绒皮想要还给自己,宽阔的手掌将之重新包覆在细弱的身体上,在她肩膀上打了个精巧的结,娴熟得仿佛在心中操练了无数遍那样。
易鸣鸢后撤半步,面上出现一丝警惕,他的速度之快,气力之大,竟让自己没有丝毫婉拒的余地,微微张了张嘴,“多谢。”
“等你到了我们转日阙部落,那里有全匈奴最好的羊皮衣裙,你穿起来肯定很漂亮。”
易鸣鸢被他温和的态度感染了,空悬已久的心渐渐轻松了不少,突然发现自己冒昧的没有先问过对方的姓名,忙开口:“还未询问义士叫什么名字。”
男人手指微顿,从绒布上拿开的时候不经意间触碰到了她的耳后,那力度就像亲密的爱抚,但这种触感转瞬即逝,他郑重地看着易鸣鸢的眼睛,“程枭,我的大邺话名字叫程枭。”
“枭?”易鸣鸢秀眉皱了皱,没有想通,“枭是一种恶鸟,绝意凶狠,谁给你起的这个名字?”
她话音刚落,就发现对面那人原本隐隐带着期待的眼神黯淡下来,眼皮遮住了一半的瞳孔,“没有谁,那个人早就忘掉了,这是一个好名字,特别好,我很喜欢。”
易鸣鸢眼眶里装下了三分迷茫,她猜想应当是匈奴语中枭的释义与中原大相径庭,在这里充当了勇猛矫健的意思,于是说了声抱歉后介绍自己道:“我姓白,单名一个缘字。”
以她的处境而言,用假名更为安全稳妥。
程枭脑袋微倾,并不点破,只问了句:“和公主一个鸢?”
易鸣鸢没想到他还知道自己的真名,想来应当是和亲的旨意上写着,便强装镇定,“非也,是缘分的缘,只读音相近,公主也是因为这个巧宗,特意选我做了贴身婢女。”
不远处的马儿吃够了青草,舒适地打了个响鼻,马头愉悦地轻甩,打破了这个僵局。
程枭牵起绳子,往马嘴里塞了一个红彤彤的果子,旋即用宽厚的大手抚摸马儿顺滑的鬃毛,很骄傲的给易鸣鸢介绍:“这是我的好兄弟戟雷,四只蹄子有普通马两倍粗,是整个草原上耐力最好的马驹。”
这是一匹银鬃马,通体栗色,脸部又宽又长,眼神明亮,马肌粗厚结实,鬃毛根根坚韧,脾气热烈,一辈子只认一个主人。
“这样的好马一百年也难得遇到,是四年前我在秩狜山上征服的,你战胜它,它才会把你当老大。”
程枭像介绍自己所拥有的珍宝似的夸耀着戟雷,他大方地邀请易鸣鸢伸手摸一摸马头,和它建立良好的情谊。
栗色的良驹拥有如同它主人一样清澈湿润的眼睛,易鸣鸢在抬手的瞬间改变了主意,她用手捧着马头,脸靠上了戟雷的眼睛,马儿是行客最熟悉的好伙伴。
很久以前她也有一匹小马,那是一匹还未完全长成的枣红马,用最精细的草料和最甘甜的泉水喂养,送到她手里的时候英姿飒爽,油光滑亮,名字叫丹羽。
骑在丹羽身上的时候,整个人都会很轻松,它是世界上最好的马,载满她在草场上最勃发的时光。
后来……哥哥一贯骑的战马死了,她将丹羽送给哥哥,让它随军出征。
半年之前,原本稳操胜券的守关之战忽然传出全面溃败的消息,将领易丰及其长子易唳弃城叛逃,被前来增援的主帅发现,就地斩杀,割下头颅挂在城墙上示众以为戒。
易家叛国之事证据确凿,陛下仁慈,念在易家男儿终年守在苦寒的庸山关,曾在三十年内五次击退蛮夷,于是网开一面,保留了易鸣鸢郡主的封号。
易鸣鸢的封号本就是陛下为了嘉奖父兄的军功而赏赐下来的,一个名存实亡的郡主空壳,更能让众人铭记易家的罪孽,也使她作为一个君恩的象征,苟延残喘存活于世。
那日出宫的路上,她那从小指腹为婚,易家巨变也未有任何退缩的未婚夫婿匆匆赶来,交还了两家的定亲信物后又匆匆离开,决绝的速度好似她是一碰即染的疫病。
身旁的宫女瞧易鸣鸢可怜,这才悄声告知她的未婚夫婿早已背弃婚约,迎娶了左家的女儿。
而这左姑娘的爹,就是当初割下易鸣鸢父兄头颅的援军首领,她这几个月只顾给亲人写状书鸣冤平反,又深居简出,所以才有所不知。
原来自己现在不只是整个大邺的罪人,还是一个人尽皆知的笑柄,易鸣鸢心中酸楚非常,苦涩的扯动了一下嘴唇,吞下原本想要为他开脱的话。
左姑娘她见过的,是一个极张扬艳丽的女子,曾在大庭广众之下扬鞭想要抽在自己脸上,被拦下后指着她说,“都是因为你那个通敌叛国的爹,害得我哥被胡人砍断了一条胳膊,贱人,我要你拿命来偿!”
得知易鸣鸢不日将要和亲匈奴,她又到访了一次,出言讥讽蛮夷尽是粗陋凶横之人,十天半个月也不见得沐浴一回,身上永远是挥之不去的腥臊味。
“听我爹说,服休单于已经快要五十岁了,性情暴虐无比,是弑父杀兄而继位的,还有啊,他娶过不知道多少个女人,有草原的,也有咱们邺国人,可惜她们全死了,郡主不如从现在开始猜猜自己能在他手底下活多久吧,反正你在和亲的路上也没有什么别的事可做……”
易鸣鸢一如既往的垂头不语,用这种方式让对方很快丧失继续讲下去的兴致。
在她心里,服休单于年老也好,克妻也罢,无所谓,这一切都无所谓,她想念北境的雁,不想再做京城的囚鸢。
易鸣鸢眼角滚落一滴泪珠,落到马脸粗短的鬃毛上,又缓缓滴到丰茂的草地上。
“什么让你如此忧愁,是即将进入草原的不安吗?”程枭眼里闪过复杂的情绪,伸出粗粝的手指抹掉易鸣鸢的眼泪。
“是也不是。”易鸣鸢直起身,拒绝了他继续帮自己擦泪的动作,自小受到的含蓄教导使她无法向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男子诉说自己饱胀的酸涩和想念,只好抹抹眼泪继续沉默。
天旋地转间她重新被抱回马背上,男人扣住马鞍认真地对她说:“不要哭,马儿能感受到你的哀伤,我们有最醇香的酒,最香甜的奶茶,还有全天下最美丽的风景,草原大好河山,千万不要以愁容相对。”
戟雷载着二人小跑起来,踢踏的马蹄作响,易鸣鸢久未跑马,想念在马上张开双臂的快意感受,那时风穿过她的指缝,眼泪和烦忧全部都能被风带走,通通抛去脑后。
天色稍晚,远处霞光漫天,橘红的日还未彻底落下,漫天的星子就已经能窥见小半,柔和的风播撒自由的种子,静静等待夜晚的到来。
良久,人和马都有些累了,戟雷踱着步子慢走,马头有节奏的一伸一伸,嘎噔声时不时传到耳边,惹得易鸣鸢有点犯困。
她竭力挺直腰杆,控制住自己的脑袋不要向后倒,反应迟钝的想起自己应该维持住作为大邺和亲公主的礼仪和姿态。
不行,不能靠在他身上,哥哥告诫过自己,离男人越近越危险。
没见识过外面风浪的幼鹿全然不知已经走进了猎人的圈套,程枭悄悄收紧缰绳,戟雷就听话的轻颠了一下,易鸣鸢也就这样理所应当的往后倾倒,跌进一个硬邦邦的怀抱。
“我,我饿了!”
受惊的小鹿整个人向前弹起,语无伦次地找能够让自己离开马背上这方寸之地的借口。
程枭见她脸上浮现羞涩的绯红,坏心眼地在身上寻摸一番,佯装讶然道:“我的布袋好像丢了,里面装的是乳酪和肉干。”
易鸣鸢这下是彻底害怕了,上路以来她虽然身上难受,可从没有饿过肚子,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听说林子里有时还有狼和蛇出没,如果失去了食物,会面临很多危险。
慌乱一阵后,她很快定了心神,“我们去狩猎吧,林子很大,不怕没有食物。”
匈奴强弓劲弩,长刀重剑,草原上的男儿从小上马能睡,下马能战。
他们上山入涧如履平地,擅长途奔袭,又耐力极佳,在沙场上所向披靡,更何况是区区觅食打猎?

程枭垂眸望进易鸣鸢莹润透亮的双瞳。
和他预想当中没有两样,即使是被京城那座巨大的囚笼束缚多年,她依旧没有改变这般洒脱恣肆的脾性,而这正是易鸣鸢令他深深着迷的原因之一。
他不羁一笑,展示般举起右手,大拇指上赫然是一枚骨扳指,乳白厚重,上面遍布交错的划痕,是射箭时防止虎口被绷裂的护具。
程枭勾手拨动了一下扳指,使其牢牢固定在大拇指与食指的夹角中。
“马背上的汉子天生是狩猎的好手,你更喜欢吃兔子还是鹿,这里说不定还有岩羊。”
易鸣鸢好奇地看着那枚牛骨做的扳指,它的大小看起来跟京城中男子们狩猎时戴的装饰物完全不一样,模样更大更舒展,作用大于装扮。
“兔子没吃过,还是鹿肉吧。”她从善如流地挑选起今日的晚膳,丝毫不怀疑有挨饿的可能,身后男人大胆给出选项的自信让她变得毫无顾虑。
她见识过,也相信游牧民族有优秀的狩猎能力,但没能想象到男人在这方面的优势如此突出,于林中静静搜索了不过一炷香的时间,程枭耳朵微动,在易鸣鸢还未听见任何异样的时候就已经张弓搭箭,甚至还能在射箭的间隙腾出一只手来固定住她摇摆的坐姿。
随着手离开她的腰肢,最后一箭也顺势射出。
易鸣鸢下马走近濒死的野鹿,两箭以交错的角度固定住鹿角,入地三分,一箭自喉管而过,横向贯穿鹿颈,这利落手法让她对于男人的骑射技术有了一个更加清晰的认知,禁不住赞叹了一声。
“好妙的箭术!如果有机会,能不能教教我?我见过京中最厉害的神箭手,他能在百步外连续射中十七个被抛出的靶子,但我觉得他远没有你厉害。”
程枭收起弓,“当然可以,只要你愿意学,随时可以来找我。”
“太好了!”
易鸣鸢拍着手欢呼一声,明媚无比的笑容一时将准备掏刀分鹿肉的男人看痴了,他呼出滚烫灼热的鼻息,竭力压抑住自己的情绪,担心吓到面前养尊处优长起来的小姑娘。
几个呼吸间,野鹿也终于没了气息,程枭拔出腿上绑着的牛耳尖刀,飞快地剥下一张完整的鹿皮,他剥皮的动作很娴熟,分离皮和肉的时候几乎没有沾上多少血。
易鸣鸢蹲在一旁仔仔细细观察着程枭剥皮的方式,冷不防的被一片尚带余温的皮子兜头盖上。
“给我的?”她双眼发亮,鹿皮很大,恰好可以把她一整个人从头到脚包裹起来,这令下半身裙摆透风,大腿冻得发紫的易鸣鸢十分欣喜。
小巧的脑袋从棕褐色花纹的兽皮下钻了出来,发丝微乱,更衬得人娇美可爱,像新生的小鹿幼崽,有着长生天赋予她的好颜色。
程枭向来自诩自己皮糙肉厚,可此时却担心起自己深色的肌肤会不会透出露马脚的红晕,他猛搓了一把脸,从喉管深处压出一句粗声粗气的话:“嗯,因为你冷。”
“谢谢,摸上去真暖和。”易鸣鸢爱不释手。
草原的白日和夜间温差很大,白日可能暖和到只穿一件单衣就够,到了晚上却要穿厚厚的绒毯才能保暖。
这块鹿皮无疑解决了她很大的一个难题。
程枭沿着河水找了三四十几里,都没有看到自己的部下。
“我们先找个山洞住一晚,明天再赶路。”他调转马头,朝着西方的矮山进发,那里有几个猎户偶尔居住的山洞,可以勉强对付一两晚。
路上有程枭沿途刻下的记号,易鸣鸢暂时也想不到什么更好的方法,幕天席地睡下自然是不可能的,在深夜里强行赶路也很强人所难,所以她没有考虑多久就同意了这个不算提议的提议。
准确来说,程枭从头到尾都没有跟她商量过。
到达山脚后,两人趁着最后一丁点落日的光辉搜寻起能够容纳两个人的山洞,山壁上有数不清的碎石,稍有不慎就会碰落,很需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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