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秦河想了想,还真是这样:“也行,不过后面我还会回来的,到时候,咱们能不能碰上,就看运气了。”
这个时候的雾虽然还没散,可视线范围内的可见度变清晰了,看的比之前要远一些了,现在是二十米外,人畜不分。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回的时候,小心一...”秦溪话还没说完,就被从她后面突然闪出来的陈月给打断了。
陈月闹出来的动静不算小,秦溪被她吓了一跳,第一反应是往前跑了两步,看她两个哥哥的反应不算大,知道不是她所猜想的野猪毒蛇之类的,才停步转身,看看她的身后到底冒出了个什么玩意。
说实话,陈月也觉得有点懵,这秦溪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
她只不过是站在她身后罢了,至于反应那么大吗?
还有,听到身后传来些许动静,不是该转身查看吗?这闷头就跑是种什么操作?
“秦溪,你们原来在这,我们还挺有缘分的。”陈月说话的声音很大,是为了遮掩她因为秦溪的一系列动作,而产生的别扭感。
“我的天,你们竟然捡了这么多蘑菇了,我们篮子里,才十来朵,连你们的零头都没有。”
就这些,还是她跟袁萍在路上看到,顺手捡起来的。
她坚信,只有走到最前面去,才能吃到最大最甜美的果实,才能找到更多的蘑菇,所以,她拉着对陈惠村林子并不熟悉的袁萍直接一顿冲锋,把跟着她们一起出来的唐颖何远他们,甩在了屁股后面。
等走近了,陈月才发现,那个背篓的最上面,装的是竹荪,这种蘑菇她知道,很贵,去年,卖去镇上的竹荪,好像是一毛一斤。
村里对这种蘑菇是十分追捧的,每次来林子,最先来捡的,就是这种蘑菇。
今天秦溪他们捡了个漏,在这片竹林里捡到了三斤多的竹荪,这在以前,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以前,他们顶多能找到几颗,自己吃了过个嘴瘾罢了。
毕竟他们起的再早,也没有本地村民起的早,人真的是摸着黑,就山上的。
“你们这运气也太好了吧!竟然还捡到了竹荪,肯定能卖不少钱。”
“我和袁萍才刚来,还没看到什么蘑菇,也不知道你们什么时候来的,竟然捡到了这么多的蘑菇。”
陈月也就是单纯的感慨几句罢了,期间夹杂着些许羡慕,羡慕秦溪他们,捡到了这么多的蘑菇。
她一个人虽然吃不了多少蘑菇,可关键是蘑菇能卖钱啊!
镇上的供销社长期收购野生菌的,无论是新鲜的,还是晒干的,都收。
虽然每年的价格不一,可最少也有两分钱一斤,在乡下,两分钱已经不算少了,能用这钱干不少事呢!
“我先走了。”秦河不耐烦听她们说话,看秦溪点了头后,扭头就走了。
至于陈月她们,谁认识她们啊!
他反正是不熟,没有必要为不熟的人浪费时间,女人最麻烦了,当然,妹妹除外,唐颖也混熟了,勉强算半个吧!
“咱们别浪费时间了,趁着这边还没人来过,先捡蘑菇吧!”
“等回去后,我们有大把的时间叙旧,如果你们有时间,可以来我家坐坐。”秦溪没多说什么,朝着原定的目标前进,才是正理。
这次进山,本来就是为了捡蘑菇,没有必要花费精力在别的事情上面,如果是唐颖,她还有兴趣跟她聊聊,陈月,还是算了吧!
至于陈月后面的那个女知青,也就是叫袁萍那个,人没有得罪过她,她们双方甚至都没有相处过,所以,她对这个人恶感是没有的。
袁萍这个人,给秦溪的感觉是比较舒服的那种,所以,她对人的态度还算不错,绝对不会无故甩人脸色。
“也对,咱们还是专心捡蘑菇吧!”
“走,袁萍,咱们去那边,捡蘑菇还是要分开才好,逛的地方才大,捡的蘑菇才多。”陈月对于这点还是认同的。
她一路把袁萍拐到了这里,要是没捡到多少蘑菇,比不过唐颖他们,岂不是自打脸,她面子上也挂不住啊!
对于这个新朋友,陈月大体上还是满意的,虽然她不太爱聊八卦,也不爱跟她似的,喜欢在背后说别人坏话,更是很有自己的主见,可她没有别的选择了。
“好,那走了啊!”
“嗯,再见。”
十分生疏客套的寒暄发生在袁萍跟秦溪之间,看到这一幕,陈月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看来,她这个新朋友,暂时不用担心被秦溪抢走了。
陈月跟袁萍往左边走,秦溪就带着她哥往右边走。
在林子里捡蘑菇的时候,还是跟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为好,一个是这样捡的多,另一个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比如说一朵蘑菇,一个先看到,一个离的近,先摘得,这归属权就有些不太好说了,事确实是小事,可接下来一起捡蘑菇的时间,别扭也是真别扭。
虽然一朵蘑菇不是什么大事,可一颗沙子梗在两人中间,总归是令人不舒服的。
第213章 自己人
秦溪跟秦江刚开始的时候,捡的蘑菇还不算少,可越到后面,遇到的人就越多,你在这蹲着捡蘑菇,不远处就来人了,人也捡到这来了。
林子都被人走了个遍,里面的蘑菇自然是越来越少,越来越难捡到了。
在林子里遇到人,如果是认识的,就打个招呼,寒暄两句,随后,各自分开。
至于一起捡,不可能的,一起捡菌子的人,捡着捡着,双方会很自觉的远离对方,避免产生纠纷。
如果是不认识的,那就装作没看见对方,不要靠近,直接错身而过。
在林子里,捡蘑菇才是第一要紧事,顶多是在看到对方满满当当的收获的时候,羡慕几句,哪有那么多时间花在寒暄上面。
“秦溪,你们捡了多少了?”唐颖一看到秦溪,高兴的不行。
当然,正事不能忘,她想知道秦溪捡多少蘑菇了。
“没多少,就这些,之前我二哥还带回去了一些。”秦溪拎着篮子走到了唐颖身边。
“你这可以啊!一个个都这么漂亮,都是小蘑菇,这种最好吃了。”
原本秦溪是想夸唐颖蘑菇捡的多的,可看了看唐颖捡的,又看了看自己捡的,还真比不上她的多,她也没法昧着良心夸啊!
所以,换了个话题,说她蘑菇捡的好。
这点确实是这样的,唐颖背篓里的蘑菇,小小的一个,菌盖将开未开,一个个看起来生嫩极了,一口一个,又嫩又滑,这种是最好吃的,品相也是最好的。
他们每次吃蘑菇,都是挑这种吃的,老蘑菇是要被放到太阳底下晒干的,如果没太阳,那就用炭火烘干。
“你捡的蘑菇比我的多多了,你们什么时候来的?”
现在的雾还没有散,只是看的距离比之前更远了些。
其实她起的也不算太迟,可这种天气,她有点犹豫到底要不要上山。
现在看来,她犹豫了,秦溪可没有。
她可没忘记,秦溪之前说的,她二哥带回去了一些,这一星半点的,肯定不会特意往回跑一趟,所以,秦溪他们之前肯定是捡了一背篓的蘑菇了,但是,被送回家去了。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到山上了。”
“你们什么时候来的?”
唐颖回想了一下时间,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她才刚起床,烧水洗漱大概花了半个小时,然后又在家里坐了半个小时,能见度变高了后,她才跟何远陈月他们一起出的门。
只不过走着走着,他们四个人就走散了,全都聚在一起,是没有蘑菇捡的,所以,两两成组,分开了。
“你们比我们早来一个多小时。”
“你的裤子湿了没有?我膝盖往下的地方全都湿掉了,湿答答的黏在腿上,很不舒服。”
秦溪点头,跟唐颖边走边说:“我也一样,今天起了大雾,这林子里的草叶上都有晨露,我们在林子里到处走动,衣服肯定会被晨露打湿。”
“唉,你左前方,有一朵绿豆菌。”
唐颖闻言,看向了那个位置,果然有一朵:“那我不跟你客气了。”
“等回去再说,现在先捡蘑菇。”
两人接下来不再并排走了,一个是林子里两个人并排,不方便走,再一个是不好捡蘑菇。
接下来的时间,他们四个一直都没有离开对方太远的位置,一个都没有走散。
在林子里,他们先后见到了云晴跟方正,刘明跟陈良玉,曾柔跟陈良宇,甚至是杨建华跟他那个芳芳姑娘,秦溪他们都遇到了。
这些人不断的出现在他们周围,最后却还是只剩下了他们四个。
在林子里找了将近一个小时,八点多,马上就到九点了,他们四个人的篮子背篓里,少的有四五斤蘑菇,多的有七八斤,收获还算不错。
捡多捡少是看运气的,有的时候,运气好,遇见了一窝,直接就捡了一斤多的蘑菇,运气不好的,走的那条路都被人走过了,或者是那片区域,压根就不长蘑菇,这都说不定的,捡蘑菇,看的是运气和眼力。
“呼,累死我了。”
蹲下把背篓给放下后,唐颖觉得她终于能松一口气了。
“秦溪,这些蘑菇是要送到镇上去卖掉吗?”
如果要卖掉的话,那他们得抓紧时间,把蘑菇给摘出来。
这供销社收购蘑菇,对于品相的要求还是很高的,这不好看不完整不新鲜不立挺的蘑菇,人家压根就不收。
如果有草屑混在蘑菇里面,人家压根就不收。
虽然蘑菇上有泥巴是正常的,毕竟是从泥里面长出来的,可如果太脏了,人也会特意给你挑出来,总而言之,不要。
除此之外,如果一天当中,有太多的蘑菇被送到供销社去,那第二天的蘑菇,有极大可能会降价。
如果供销社送到县城去的蘑菇,没卖完,滞销了,那之后收的蘑菇可能直接就限量了,那亲戚朋友在供销社上班的,倒是不愁卖,没有关系的,能不能卖掉,那就看运气了。
这点适用于后面的绝大多数情况,刚开始的那几天,倒是不用担心,只要新鲜劲还没过去,这些野货就不愁卖。
“嗯,我们捡的蘑菇有点多,这种天气,压根就没法晒,所以,送去镇上的供销社卖掉换钱,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个时候晒干的蘑菇保存很难的,三不五时就要拿出来晒晒,不然的话,你会收获一堆被虫子啃的乱七八糟的干蘑菇。
而且,如果空气中水分太足,像今天这样,蘑菇一受潮,没有处理,很容易就发霉不能吃了。
秦溪第一次,这么怀念塑料袋这种东西,只要把塑料袋的袋口给系死,就能把袋子里面的东西保存好,隔绝水汽。
至于用炭火烘干,这个太麻烦了,费时费力,而且,她家没炭了。
“就在我这摘吧!”
“我去做早饭,等会儿一起在我这,随便对付一口算了,你们回去做饭,也麻烦。”
唐颖目前暂时被她划归为自己人,至于何远,那是沾了唐颖的光了。
早饭很简单,红薯干配着她家菜园子里的红薯叶子,只简单的撒了点盐进去,配菜是她之前腌的胡葱头。
第214章 卖蘑菇
对于唐颖跟何远在家里吃早饭的事,秦江跟后面回来,刚好赶上饭点的秦河都没什么意见。
这唐颖跟何远也不是那不知好赖的人,他们三兄妹,也吃过唐颖何远拿过来的东西,去年的时候,他们还帮忙囤积家里的柴火。
他们五个人,在陈惠村的人看来,早就是一伙的了,所以,一起吃顿早饭什么的,权当联络感情了。
早饭做的越简单,唐颖跟何远也就越自在,这样,相处起来才不累人。
等他们吃完早饭,把蘑菇给摘好,送到镇上去,已经十点了。
有的村子下稻种下的晚,现在还在紧锣密鼓的插秧,所以,供销社的排队卖蘑菇的人不是很多。
前面那些人的蘑菇都没有他们的多。
秦溪他们排了五六分钟的队,很快就轮到他们了。
先称的是唐颖他们的,他们两个人的少,然后才是秦溪他们。
等他们五个走出供销社的大门,唐颖看着手里的四毛五分钱,不由得感慨道:“这钱可真难挣啊!”
“我们忙活了那么久,连一斤肉钱都没有挣到。”
也就是到了乡下后,她才对钱这种东西这么看重,以前只觉得够花就行,现在则是觉得自己怎么那么穷啊!
想挣钱,可没有来钱的路子,挣钱的法子啊!
过会儿,她每天都要下地上工,累死累活,现在还有闲心想这个,很快就没有这个心思了。
秦溪手里的钱比她多多了,那竹荪的收购价是普通蘑菇的四倍多,所以,她手里有一块三毛两分钱,够她在村里杀年猪的时候,买两斤半的猪肉了。
“这算不错了,这钱能买六七斤的红薯干,够吃两天的了。”
“这不年不节的,还是不要想吃肉的事情为好,不然我怕你流哈喇子。”
秦溪过年时候熏的腊肠还剩下一半没有吃,这腊肠是吃点少点,家里剩的那些,她打算留着夏收用来吃。
今年村里跟去年一样,养了十二头猪,秋收的时候,应该是不缺肉吃了。
下午,蓄势已久的乌云,终于化为了雨水,淅淅沥沥的洒向大地。
雨水并不大,可连绵不绝,一会儿下小雨,一会儿下棉绵细雨,没一刻消停的。
不过这对于水田里的秧苗来说,倒是个好消息,这种温度适宜的天气,秧苗好扎根啊!
外面在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小雨打在屋顶的茅草上,发出细碎的声响,屋檐也滴滴答答的落下雨滴,墙边的泥地上,被砸出了一个个小坑。
秦溪搬了个板凳,坐在门边,静静的看着外面的雨幕,满翠的景色看的她心情舒畅,下雨天,她很喜欢静静的坐在门边,看雨滴落下。
就这一刻,她心里突然涌上一种十分舒服惬意的感觉,她整个人,在此时此刻,放松的不行。
在原来的世界,她已经无甚牵挂了,把她从小带到大的爷爷奶奶走了,曾经的家被叔伯们推倒,起了两座高高的房子,她没有家了,即使每次回去,叔伯婶子们对她的态度,都十分的亲切友好。
可她清楚的知道,他们不是一家人。
但是,在这里,她想她有家了。
虽然这个家现在只是座茅草房子,可此时此刻,那种归属感,是她许久未曾拥有的,在这里,她待的很舒服。
她现在还有了两个新的家人,两个朋友,一座房子,一个菜园子,八只兔子,和一百二十多块钱,她真的已经拥有了很多的东西。
“秦溪,这姜糖水,是先放姜还是先放糖?”秦河拿着这两样东西,纠结的不行。
虽然他已经看秦溪做过无数次的姜糖水,可他还是把步骤给忘了。
“水烧开,一起放,姜要洗干净,糖要少放。”
就那点红糖,可贵了,平时煮姜糖水,她都只舍得放一点点。
至于先放后放的问题,她从没有纠结过,能喝,能驱寒就行了,这就是那锅姜糖水,最大的存在意义。
“好嘞,知道了。”
“也不难嘛!”秦河照做了后,看着锅里的姜糖水,成就感满满。
这个时候,他膨胀了,觉得煮水跟做饭差不多,他要多练练,发挥他的好手艺。
“今天的晚饭要不要交给我来做?”
一听这话,秦江坐不住了,他不想吃那味道奇怪的东西:“抗议,就你那手艺,还是多练练吧!”
“我做的都比你的好吃。”
本来日子就过的够苦了,何必再跟自己的嘴巴和胃过不去。
“秦溪,你来评理,到底是我做的饭好吃还是秦江的饭好吃?”秦河急了,指着老大秦江,急冲冲的问道。
“都差不多,今天晚上的饭可以交给你来做,但是你要听从指挥,不要擅自往里面加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秦溪也不想给他们做一辈子的饭,这做饭是要靠练的,做的多了,水平自然就上来了。
偶尔给自己做一顿好吃的,算是犒劳自己,可天天做,谁都会觉得烦的啊!
如果硬要跟她扯什么劳什子天赋,秦河他们应该也是有的,毕竟秦山同志,手艺可一点不赖,过年过节,有客人来了,家里有肉菜的时候,都是他掌的勺。
“好,我保证认真学。”
“等我以后找媳妇了,就给她做饭吃。”
秦河的年纪不算小了,村里像他这个年纪的,娶妻生子的人不少。
如果他现在还在城里,秦山刘琴该忙着给他找媳妇抱孙子了。
“不错,是个疼媳妇的,以后我二嫂有福了。”秦溪笑眯眯的说道。
做饭这个技能,除非是实在没天赋的,其他的人要学,还是比较轻松容易的,家常菜总归是能学会的。
“嘿嘿,那当然,自己的媳妇,当然要自己疼。”对于未来的另一半,秦河有过幻想。
别看他绝大多数时候都大大咧咧的,其实他的内心是很敏感的。
他想找个能包容他大哥秦江和妹妹秦溪的媳妇,他希望他们两口子,能一如既往的跟大哥妹妹相处,这就是他目前为止,最大的诉求了。
毕竟,一家人,哪有分开的。
第215章 潮湿的天气
捡了三天的蘑菇后,再送蘑菇去镇上,价格直接跌到了两分钱一斤,而且,还限量收购了。
这几天,雨水丰沛,林子里的蘑菇如雨后春笋般,一股脑的冒了出来,多,实在是多,捡都捡不完的那种多。
这阴天捡回来晒不干,供销社又不收了,所以,村民们捡回来的蘑菇只能留着自家吃。
有些家里人口少的,对于蘑菇也挑剔起来了,那难洗易碎的白蘑菇,最先遭到人的嫌弃,随后是其他的蘑菇,菌盖长的太大,这种蘑菇在村民们看来,就是老蘑菇了,口感上,比其他的蘑菇要差一截,也惨遭嫌弃,这种老蘑菇,就不挑品种了。
这个时候各色野菜也冒出了尖,提个篮子,在外面随便一逛,都能提满满一篮子的嫩野菜回来。
粮食要省着吃。
所以,这时候村民们吃进肚子里的食物,绝大多数都是蘑菇野菜,虽然不扛饿,可有的吃就不错了,没谁会嫌弃。
就算是家里的壮劳力,也只有在上工卖力干活的时候,才能吃上家里用红薯干磨成粉做成的野菜窝窝头,这是粮食,扛饿。
吃的最好的时候,是播种跟收获的时候,那个时候要下死力气干活,还是吃的差了,这人就垮了,没哪家会干这种杀鸡取卵的傻事。
时间飞快流逝,转眼间,这天阴了有一个多月了,这雨虽然下个几天,就会停个一两天,可这也不是个事啊!
到处都是潮乎乎的,床上的衣服被子一摸,似乎都能感觉到湿意。
家里的木门,每天早上起来,都能看到上面凝结的水珠,以及水珠滑落的痕迹。
屋子里平整的泥巴地面也生了水气,踩在上面,有点滑,如果不小心,可能会摔跤。
今天没下雨,所以,他们三兄妹要去地里给庄稼除草。
下雨天,还是温度不低的下雨天,那些根系比农作物更加发达的野草,就跟打了鸡血似的,长的又高又壮,吃了不少地里的营养,无端看的人心疼。
旱地里施肥都是用草木灰和粪肥,草木灰是村民自制的,粪肥的主力是村里那些猪跟牛,它们每天吃的多,拉的也多,只不过僧多肉少,那点子粪肥分摊到几百亩地里面去,实在是掀不起什么浪花。
五月的天,闷闷热热的,秦溪他们三兄妹穿着草鞋就出发了,身上穿着的衣服是他们最破最旧的那身,毕竟他们是要在泥地里干活的,要是一不小心摔了一跤,肯定满身都是泥水,这要是穿着好衣服干活,摔坏了,还不得把他们给心疼死。
村里发给他们的布票,只够给他们做一身衣服,一年一身,可想而知,得有多珍贵。
这时候的布料珍贵,天天干活摩擦,衣服也容易损坏,所以,大家的衣服都大补丁小补丁叠在一起,缝缝补补又三年。
三人小心翼翼的走出家门,反身上锁,家里的兔子,可是他们家里,十分重要的财务,这要是被偷了,都没地找去。
往前走了十来米,就看到村民自个修建的水渠,以及水渠上架着的小桥,再往前一点,就是一个有点陡峭的小坡。
经过一个多月的雨水冲刷改造,这个小坡的边缘位置上爬满了青苔,至于那些裸露着的黄泥地面,可千万不要被迷惑了,比起青苔,这种黄不拉几,看似十分老实的硬泥地,才是最狡猾的。
最上层的泥土经过雨水长时间的侵润,脚一踩上去,必定打滑。
秦江跟秦河是比较莽的那种,直接从上面飞速冲下,在湿滑的地面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直接一冲而下。
他们这种危险动作脚稳还好,如果不稳,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一个完美的屁摔,还是会溜出去很远的那种。
秦溪半个月前还会尝试劝住他们的危险行为,至于现在,她只是看看,不说话。
这两人皮实的很,对于她说的话,答应的很溜,可下次还是会那么干,她索性也就懒得浪费那个口水了。
至于秦溪,则是从这个坡的边缘,长了青苔杂草野菜的位置,踩着这些东西下去,手上还抓着不远处的灌木,全程都是小心翼翼的。
秦江秦河冲下去,花了两秒,等秦溪慢吞吞走下来,花了半分钟。
“小溪,下次你要不要试试往下冲的感觉,是真的爽,速度还快。”秦河试图说服秦溪,反正在这摔一跤,也就脏了衣服的事。
这到了地里,衣服迟早都要脏,早脏晚脏都一样,区别并不大。
“我才不要,太危险了。”她是惜命第一人,这么危险且不可控的动作,拒绝。
这要是一不小心翻车了,摔个头破血流,乃至骨折,可咋办啊!
这时候医学不发达,这破了个口子,都有可能感染而死,更别说骨折了,难好就不说了,这要是碰上不靠谱的大夫,这一辈子基本上是毁的差不多了,等到老了,当初骨折的部位,绝对能把人折腾的欲仙欲死,身边这种例子,实在是太多了。
“好吧!随你。”秦河无奈,秦溪这性子,也不知道随了谁。
秦江倒是很赞同秦溪的想法,小心谨慎无大错,要是一不小心受伤了,那得多疼啊!
秦溪本来就跟他们不一样,她是妹妹,是女孩子。
“我觉得妹妹那样下来,挺好的,至少安全。”
“看吧,我就说你们那么往下冲,不安全。”
这个陡坡,在这段时间,人气可太高了,村里不少七八九十岁的孩子跑到这来玩滑坡,跌倒摔伤的有四五个,一看到自家孩子在这造作,家长直接就抡着竹鞭来了。
村里孩子野惯了,想管也难,打一顿也就记几分钟,虽然都被家里的父母长辈明令禁止来这里玩,可雨一停,这里的人气依旧火爆。
之前这个陡坡是有专门落脚的阶梯的,村民用锄头挖出来的,方便上下,可那些阶梯经过长久的日晒风吹,外加这段时间被村里的孩子们祸祸的够呛,之前的阶梯,就只留下浅浅的一点痕迹了。
“唐颖...何远...”
因为知青点有了新的知青入住,秦溪他们也不像之前那样,随意的出入知青点了,找人都是在门外叫的。
其实秦河他们可以直接去找何远的,他们男的,没那么多讲究,两兄弟跟新来的许州许牧都认识了,还一起去摸过鱼,算是朋友了。
可他们脚下的草鞋沾满了泥水,往屋子里一踩,保准一脚就留下一坨泥水,这鞋子,他们甚至都不会踩着进自家屋,还是不要去给人添麻烦为好,这天气本来就潮,你还在人屋子里留下泥水,即使是无心的,也不好,这点秦溪早就跟他们说过了。
同理,秦溪不进唐颖她们屋,也有这个原因在,还有就是,她一直跟新来的袁萍毫无交集,还是属于知道名字的陌生人行列。
唐颖在床上坐着,一听到秦溪的声音,起身就往外走去。
路过厨房的时候,还顺手把她挂在墙上的斗笠给拿了下来,戴在了脑袋上。
这都习惯了,这段时间,天色一直都是阴沉沉的,虽然现在是没有下雨,可指不定阴着阴着,这雨就落下来了,还是带上斗笠为好。
如果今天运气好,出了太阳可以遮阳,如果今天运气不好,又下雨了,可以挡雨。
要是没有斗笠,脑袋就得淋雨,如果大队长支书下雨还不让解散,从头上滑落的雨水落进眼睛里,绝对会很不舒服,所以,斗笠还是带着吧!
“秦溪,你们怎么没有带斗笠啊?”走到近前,唐颖看着脑袋上光秃秃的三兄妹,不解的问道。
这个带斗笠干活的传统还是秦溪自己弄出来的,说既可遮阳,又可挡雨,这会子,怎么她自己“破戒”了。
秦溪听到这话,手往脑袋上一搭,除了头发,别无所获。
所以,她还真是给忙忘了。
“急急忙忙的来找你,给忙忘了,我就说今天出门,感觉少了点什么,现在看来,是忘记带斗笠了。”
“我也是现在才发现。”秦河挠了挠自个的小平头:“我去拿,马上回来,等我啊!”
话音还没落地,他人就跑了。
秦河是个急性子,做什么都讲究一个字,快。
“你小心点,地很滑,可千万别摔了。”秦溪跟个老妈子似的,在后面叮嘱道。
对于他们两兄弟性子急这点,秦溪感觉自己是操碎了心,关键她说的还不管用,可心里又忍不住担心他们,这就形成了一个循环,久而久之,就觉得心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