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茉看着新做好的棉衣棉裤,内心喜滋滋的。过几天她再去进一趟城,买一匹土粗布,趁着晚上的时间,把两人的棉服给做了。
算算时间,他们应该还有个三四天就要到牛棚了,到时候她找个机会,去隔壁大队踩踩点。
“对了,娘,我听人说,东北这边山上有很多山货,每到秋天的时候,都要去收秋,那山货都是几大筐几大筐往下捡的。”苏茉问。
李月娥闻言,笑了:“你听谁说的?”
“要真有这么多山货,农民的生活还能这么苦?”
“山货是有不少,但人也多啊。大家都没吃的,得空的时候都往山里钻,人多了也就捡不到什么了。”
“那山上有野猪,野鸡那些吗?”苏茉好奇的紧。
“那自然是有的,不过都在深山里呢,外面的山几乎没见过,就算偶尔有一头,都被各大队的民兵队给打了给大伙改善伙食呢。”
民兵队可是不是吃素的,都配有猎枪呢,但凡有野兽敢下来糟蹋粮食,都被他们给宰了。
“那咱大队民兵队,平时会去深山打野猪给大伙改善伙食不?”苏茉又问。
“每年猫冬的时候,他们都会去冬猎,打些东西给大伙添点年。不过他们也不敢进的很深,只敢在外围转转,每年打到的东西都不多,也就几只袍子野鸡野兔啥的。野猪不是年年都有,得是运气好的时候,才能打个一两头。”
现在民兵队长是李翠花她男人,就他那怂样,前怕虎后怕狼的,能打个什么东西?不过是每年打几个小东西给大家塞塞牙缝,让人不好说他白拿工分罢了。
“那他们怎么不进深山里去?”
“哎呦,那深山可危险了,听说里面有老虎狼和熊那些,都是吃人的东西,可不敢去。”李月娥道,怕苏茉不信,又补充。
“前几年,有个大队收成不好,民兵队冒险进了深山,进了十几个人,只出来了五个人。”
“你要是想去收秋,在外面转转就行,可千万别去深山,知道吗?深山里东西再多,也没有自己的命重要。”李月娥交代。
“嗯,我知道了。”苏茉点头。
看那些年代文里的女主,上个山,野猪野鸡啥的随便捡。她还想着也上山去解决吃肉问题呢,也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命。
“你还真想去收秋啊?”李月娥也就随口一说,没想到老三家的还真想去。
“对呀,想去捡点蘑菇和山货,到时候做点蘑菇酱那些给长征寄去。”苏茉道,她确实也是这样想的,到时候毛衣织好了,做些下饭的蘑菇酱那些给陆长征寄去。
“现在榛蘑都快过了,估计也不多了,那得赶紧去。”李月娥道。老三家的是个会疼人的,又是织毛衣又是做蘑菇酱的,她之前也就弄点松子核桃啥的给寄去。
“这样,明天我叫大丫陪你去,你对这里不熟,别走丢了。”
前两年别的大队,就有知青上山收秋,走丢了的。听说找了两天才找到,找到时人都快吓傻了。
“好,那我明天就跟大丫去山里转转,看看有什么山货。”大丫是陆行军的长女陆凤芹,今年9岁。
“这个时候,山里还有些榛蘑,有松子和核桃,板栗也有一些,还有荠菜,不过没有春季的时候嫩,这个时候挖了晒干,冬天没青菜吃的时候,煮着吃也不错。”
苏茉点头。
娘俩又说了会儿话,李月娥这才准备回去,苏茉赶紧找了个罐子,给装了有一斤左右的红糖,给她带回去了。
李月娥走后,苏茉见还早,就又拿出纸笔,开始她的文学创作。
她准备先写三四篇一千字左右的短篇先给寄过去,写的都是一些知青下乡满满正能量的趣事见闻。国家正在鼓励知青下乡,这种文章应该比较容易选上。
一直写到天色转暗,苏茉这才停笔,把稿子收好。
今晚苏茉不准备吃包子了,准备做个腊味煲仔饭吃。
把厅屋的后窗关上,苏茉拿出自己在末世用的小炉子,然后又拿出一个小砂锅。找了些细柴把小炉子点上,然后又给小砂锅刷上油,把淘好的米放进砂锅,加上适量的水,放小炉子上煮着。
煮饭的时候,她又切了些腊肠腊肉,在米饭快好的时候,把腊肠腊肉铺到米饭上。然后又拿了一小把香菜和葱切丁,饭好后,洒上香菜和葱丁,再浇上点酱油,一锅香喷喷的腊味煲仔饭就做好了。
苏茉吃着煲仔饭,看着实用的小炉子,心里想着得找个机会,让这个在末世陪伴了她几年的老伙计重见天日才行。
她这个炉子是末世特制的,结实耐用,又方便携带,特别适合外出做任务的异能队和她这种单身人士用。
吃完饭,苏茉把已经冷却的小炉子重新收入空间,砂锅洗干净后,也收了起来。
点上煤油灯,开始烧水洗澡,收拾妥当后,苏茉又回房,关好门窗,挂好窗帘,打开台灯,继续她的文学创作。一直写到晚上十点多,苏茉这才熄灯睡觉。
第二天,苏茉一早起来,先去菜地里了,把几块地的种子都催生到发芽状态。苏茉发现,依靠这里的土地催生植物,其实很省异能。
在末世,因为土地里都含着丧尸病毒,所以农作物种植的泥土,都依靠土系异能者提供。但土系异能弄出的土,根本不含植物生长需要的矿物质成分,相当的贫瘠。
见借着泥土跟自己直接催生没什么两样,许多木系异能者都喜欢直接催生,苏茉也是这种。
这个发现还真是意外之喜。
这样冬天的时候,她找人做几个木框,装些土放在厅屋里,既可以每天催生青菜,又可以装作搞研究的样子。
到时候,她那些新品种蔬菜,也有了出处。
早饭,苏茉煎了两个鸡蛋,又吃了一个包子。刚吃完,就听见院子外有人似乎在叫她。
“三婶,三婶,你在家吗?”
苏茉走出屋一看,见是陆凤芹,背着个背篓,站在院门外勾头往里看。
陆家一家子都不矮,陆凤芹也遗传到了身高优势,9岁年纪,身高也有130左右。只是这个年代没什么吃的,所以很瘦,眼睛大大的,扎着两个小辫子,是挺秀气的一个小姑娘。
见苏茉出来,陆凤芹又赶紧道:“三婶,我奶叫我带你去收秋。”
“凤芹啊,你进来坐会儿,我换个衣服。”苏茉招呼陆凤芹进来,陆凤芹这才推开院门走了进去。
苏茉把陆凤芹让进堂屋,假装从蒸笼里拿了个包子出来,“给,吃个包子。”
陆凤芹看到包子,眼睛一亮,“三婶,这是韭菜包子吗?”
昨天李月娥拿了6个包子回去,然后拿了两个给大房二房的孩子分着吃了。陆凤芹吃完后,记忆深刻,那简直是她吃过最好吃的包子了。
“是,韭菜包子,不过就只剩这一个了,你自个儿吃了,别说出去。”苏茉道。
大房二房孩子多,偶尔给些好吃的还行,多了她也给不起,而且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陆凤芹正想着拿回家跟弟妹分,听苏茉这么说,便也作罢,三两口就把包子吃了。
不是她当大姐的不懂事,是三婶说不能说出去,自个儿吃了的。
苏茉换上工装,穿上解放鞋,带着背篓,就和陆凤芹一起出门了。
苏茉心里有些激动,上山收秋,吸能量,找野山参去啰!
两人从附近的小路上了山,陆凤芹在前方带路,苏茉在后面跟着。
这里的山是属于完达山脉中的一段,叫布开山。
陆家村生产大队,就沿着布开山的山脚,横向分布。从村头到村尾,有好几条上山的小路,所以一路也没碰见其他人。
苏茉一边走着,一边与陆凤芹唠起家常来:“凤芹,你上学了没?”
“上了,已经上二年级了。”陆凤芹道,有些骄傲。大队上好些女娃都没学上,她却有学上。
这个时候的孩子上学都晚,大部分都是八九岁才送去上学的。这时候,小学是五年制,初中二年制,高中二年制。
“那你今天怎么没去上学?”要是为了陪她去收秋就逃学,那她可罪过了。
“现在还放秋收假呢,要过两天才复学。”陆凤芹道。
这个时候的教育比较随意,农村地区的学校,一到秋收,都会放挺长一段时间的秋收假。
“哦,那你们上学要多少学费呀?”苏茉有些好奇。
“学杂费一学期一块钱,书本费五毛,一个学期一块五。”陆凤芹道。
苏茉点头,那还真不贵。要知道后世,多的是天价贵族学校,幼儿园也贵的很,老百姓还戏称叫“幼儿大学生”,说的就是幼儿园一年的学费比大学生还贵。
“那你弟弟妹妹他们去上学了吗?”
“二妹没去,明年再去,大弟今年去了。”陆凤芹说的二妹,是指她妹妹陆爱芹,大弟是指陆卫国的大儿子陆国栋。
两人同为7岁,男的就比女的早一年上学,陆家虽然不重男轻女,但在整体的风气下,也还是偏向男的多一点的。
“那他们去哪了?怎么不一起去收秋?”
“二妹和大弟打猪草去了。”陆凤芹道,她要不是要带三婶去收秋,也要去打猪草挣工分。
苏茉汗颜,看来是她耽误陆凤芹打猪草了。
“对了,你们打的猪草是什么东西?是某种特定的草吗?”
苏茉看小说的时候就好奇的很,每本小说都说打猪草,这猪草究竟是什么东西?
陆凤芹抿嘴偷笑,三婶果然是大城市来的,连猪草都不知道。
“猪草是好多种草,只要猪能吃的,都可以。我们一般就找繁缕、马齿苋、折耳根、苦荬菜、黑麦草这些,那些老了的人不吃的荠菜,也可以挖去当猪草。”陆凤芹还是细心的解答。
苏茉不好意思的笑笑,“三婶没见过这些,有些好奇。”
“没事,我娘说了,三婶大城市来的,不会这些很正常。”
两人一路唠嗑,大半个小时后,来到布开山外围。这个时候,树叶也开始黄了,正是最美的季节,整片山都开启彩色模式,黄的黄,红的红,绿的绿,色彩斑斓的让人仿佛置身画中。
不管是原主还是苏茉,都是南方人,很少见这样的美景,不由感叹一声:“真美啊!”
陆凤芹四处看了看,一点都没看出哪里美来。
“三婶,你是要采榛蘑吗?”陆凤芹问。
“对,但也不一定榛蘑,有什么就采什么。”苏茉道。
在森林中,感受着周遭浓郁的木系能量,苏茉整个人都舒服的不行。
“好,我知道哪里有榛蘑,我前段时间采过,那里还有许多小的。三婶,我带你去。”陆凤芹说完,就在前方引路。
苏茉赶紧跟上,一边走,还一边伸手不断触碰身边的植物吸收能量。
十来二十分钟后,陆凤芹带着苏茉来到一处背阴的斜坡处,“三婶,就是这里,我前段时间就在这里,采了一大背篓的榛蘑。”
苏茉点头,两人在这一片找起来,很快就找到一片榛蘑,虽然稀稀拉拉的,但数量也不少,两人赶紧蹲下身开采。
很快,两人的背篓都铺了一层榛蘑。
这时,不远处传来说话声,三个小女孩叽叽喳喳的走来,看见陆凤芹就扬声叫到:“陆凤芹,你在那弄啥呢?是采榛蘑吗?”
陆凤芹听见声音,赶紧站起来,张开双手,一副护卫的姿态:“陆兰花,这地儿是我们先发现的,你们去其他地方找去。”
陆兰花不屑的撇了撇嘴,“山是大家的,凭什么你们发现的,我们就不能采。”边说,便继续往前走。
等走近,才发现陆凤芹身边的人不是她妹妹,而是一个很好看的大人。
“陆凤芹,这人谁啊?”
“我三婶。”陆凤芹挺挺胸脯,她三叔可是她们家的骄傲。
陆家村的人都知道陆长征是军官,小孩子们都怕他,所以对苏茉这个军官太太,也是有些怵的。见苏茉不说话,只是定定的看着她们,三人都打起了退堂鼓。
“那你们采吧,我们去其他地方看看。”陆兰花说完,就带着另外两人走了。
“她们经常欺负你?”人走后,苏茉低声问。
“也没有,主要是她奶跟我奶不对付,所以她也跟我不对付。”陆凤芹道。她爷是支书,她爹是会计,三叔还是军官,大队上真没多少小孩敢欺负她。
陆兰花正是李翠花的大孙女。
“三婶,我们赶紧采吧,不然一会儿又有人来了。”陆凤芹道。
“行,那我们分开采,我找这边,你找那边。”苏茉道。
等跟陆凤芹分开后,苏茉一边找榛蘑,一边吸收地上杂草和周边树木的木系能量。
杂草的反正到了冬天都要死了,她就都吸光,树木的她就每棵树吸五分之一左右,给它们留够了能够过冬的能量。有些看着生机不强的树,她还会偷偷给它输送点能量。
找到榛蘑后,凡是周边有菌丝的,苏茉都会用异能催生,很快,地里就又长了一片榛蘑出来。苏茉一边捡,一边把大部分的榛蘑收入空间,只有小部分的才放进背篓里。
等把这一片斜坡都找完后,苏茉的背篓已经有大半背篓了,空间里估计也有两背篓的量。
这时,陆凤芹也在远处喊了,“三婶,你那边找完没?”
“我这边已经没有了,你那边呢?”苏茉边说,边往陆凤芹那边走去。
“我这也采完了。”陆凤芹应。在山里转惯了的孩子,速度都是极快的,很快,陆凤芹就到了苏茉身边。
“三婶,你采了多少?”
苏茉把背篓放下来给她看,陆凤芹见有大半背篓,十分高兴,她奶交给她的任务可完成了。
“我也有半背篓。”陆凤芹把自己的背篓也递给苏茉看。
“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回去吧。”苏茉道,时间已经快11点了,从这里走回去,也要一个小时呢。
到家后,苏茉让陆凤芹在院子里等一会儿,自己则回屋,假装从屋里,实则从空间,拿了一小把约莫七八粒水果糖给陆凤芹。
陆凤芹见有这么多水果糖,十分开心,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临走前还大声喊:“三婶,我下午再带你去捡松子和板栗,还有核桃。”
第53章 打探情况
歇了会儿,苏茉也不准备煮饭了,拿了两个白菜猪肉馅的包子填饱了肚子。然后就去井边,把那大半背篓的榛蘑清洗择干净,至于空间的,就空间放着,新鲜的可比晒干的好吃。
弄干净后,又拿了两个竹筛子,把榛蘑摊在上面,放到屋檐下能晒到太阳的地方晾着。
苏茉还挺感谢的李月娥的,把日常能用到的东西,基本都给她备齐了。陆长征说过,之前屋里的东西并不多,是他们决定要结婚的时候,他娘才去置办的。
弄好后,苏茉准备在厅屋的木板凳上眯一会儿,刚躺下没多久,门外就传来了陆凤芹的叫声。
苏茉起身出去一看,陆凤芹背着背篓过来了,后面还跟着她妹妹陆爱芹,和二房的大儿子陆国栋。
见她出来,三个孩子都眼神亮晶晶的看着她。
陆凤芹道:“三婶,二妹和大弟也跟我们一起去收秋。”
苏茉:……
看来不管任何年代,糖果对孩子的吸引力都是巨大的,连猪草都不打了。
“好,你们等会,我去拿背篓。”
苏茉拿了背篓,锁好门,便和三个孩子一起出发了。苏茉知他们是为了糖而来,所以出门前,一人给了他们一粒麦芽糖。
三人拿到糖,眼神更亮了,陆国栋更是出声问:“三婶,这是什么糖?”
“麦芽糖。”苏茉笑着道。
“这就是麦芽糖!”三个孩子齐声喊,然后赶紧把包装撕了,把糖塞进嘴里。
之前苏茉第一次去陆家时,给过麦芽糖给陆国梁和陆国强,结果两个浑小子把糖自己全吃了,反过头来还跟哥哥姐姐炫耀,麦芽糖有多好吃,把他们馋的不行。
如今终于吃上心心念念的麦芽糖了,三个孩子都幸福的眯上眼。
这滋味可真是太好吃了,跟三婶上次给的大白兔奶糖一样好吃。
因为吃上了糖,三个孩子一路上都非常兴奋,叽叽喳喳个不停,给苏茉说了不少大队上各家的八卦,听的苏茉笑个不停。
也是从三个孩子的话里,苏茉对陆家村生产大队,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知道大队的养猪场今年养了40头猪,陆清安一天至少得去看三回,比大孙子还宝贝。
也知道大队还有养鸡场,之前有大队上的懒汉去偷鸡蛋,被抓起来关了好几天,并在全大队人面前被批评教育。
还有大队负责管羊圈的老头极爱喝酒,有次喝醉了去羊圈里跟羊一起睡,把第二天负责放羊的人吓得半死,以为老头死在羊圈里了。
看来,庚长青这个便宜叔叔,这公社书记还是当的不错的。
在这个特殊时期,要是上面领导不发话,下面的生产大队是不敢搞这些副业的。
毕竟许多地方还是把主席提出的“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一刀切,只抓粮食,去掉了“全面发展”,怕搞副业的人富裕,种粮食的人贫穷,造成两极分化。
“那咱们大队有牛棚吗?”苏茉不经意的问。
“有啊,咱们大队不仅有牛棚,还有驴棚呢。咱大队有五头牛,十头驴,比其他大队都多。”陆国栋骄傲的说。
“你怎么这么清楚?”苏茉笑着问。
“我同学说的。”陆国栋道。
陆家村大队的小学,学生可不止本大队的孩童,周边生产队没有小学的,也都到这里读。这年头小孩子之间,比的就是这些,所以陆国栋很清楚。
“那你们会去牛棚和驴棚玩吗?”苏茉又问。
“那里不能去,住了坏人,三婶你也不要去,那里又脏又乱的。”陆国栋道。
“你怎么知道他们是坏人?”
“大家都这么说,说他们是做了坏事才被罚去住牛棚的。”陆国栋接口。
苏茉眼眸闪了闪,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问:“国栋,你同学都有哪些生产队的。”
“很多啊,龙家村、背岭、李家坳、清水……”陆国栋努力回想。
“这么多呀,那你去过李家坳吗?”书上写过,原主的父母就是被下放到李家坳。
“去过啊,我每年都会跟咱奶去那里上坟。”李家坳是李月娥的家乡。
苏茉没想到这么巧,便问:“那远吗?”
“不远,沿着布开山走,很快就到了。”陆国栋年纪小,还没什么时间观念。
“奶说大半个钟就能到。”陆凤芹补了一句。
几个孩子先带苏茉去找的是板栗,但显然板栗极受欢迎,去了好几处都被人捡光了,只最后一处,一棵很老的大树上,还挂着一些。
三个孩子抬头望着上面还带着青壳的板栗,有些可惜。
“这壳还这么青,没那么快熟,我们得过些时候再来,也不知道到时候还在不在。”
板栗这么好吃,他们也很喜欢。可是他们家每年都捡不到多少,都是被其他人早早捡完了。
第54章 奶,我三婶会功夫
现在板栗树还不是后世改良后只长几米高的那种,都是很高的。这棵板栗树估计有些年头了,长的就更高了,苏茉目测了下,估计最高处得有20米了。
矮的地方,早被人打下来捡了,剩下的都是挂在高处的,得要有些胆子的人才敢爬上去打,要么就只能等板栗自然成熟掉落了。
苏茉默默的把这个地方记下来,等以后自己来的时候,再来把板栗催熟好捡。
“没事,捡不到板栗不是还有其他嘛,我们去捡松子吧。”苏茉安慰几个孩子。
小孩子的情绪总是来去都快,三个孩子很快又兴奋起来,叽叽喳喳带着苏茉去捡松子了。
一个下午,每人都捡了大半背篓的松子。
不要问苏茉为什么一个大人跟小孩捡的一样多,一是因为苏茉的背篓比较大,二是因为苏茉偷渡了一些到空间,不然全部装背篓里,背的多辛苦。
苏茉见天色不早了,便带着孩子们准备回去了。
苏茉和几个孩子一边聊天一边往下走,在路过一个斜坡时,一阵疾风声从脑后传来。末世养成的直觉,让苏茉立刻一个540度回旋踢,直接踢向风声的来源。
苏茉在末世战斗力弱,那是相对那些有异能的丧尸而言。对正常时代正常物种来讲,苏茉的战斗力,不说吊打,对付个一二那也是轻轻松松的。
苏茉这一切只是本能的反应,下意识的就动作了。但因为这身体没经过训练,苏茉这一踢,直接扯着了筋,疼的她龇牙咧嘴,背篓里的松子也洒了大半。
一切发生的太快,三个孩子都吓傻了,半晌,陆凤芹才开口:“三婶,咋了?”
“刚才有什么东西飞过来,被我一脚踢那里去了。”苏茉指了指刚才物体掉落的草丛。
刚才那东西速度太快了,她也没看清楚,只感觉有点软软的,应该是什么动物。
苏茉歇了会儿,用异能舒缓了一下拉伤的筋,然后才去草丛里看是什么东西。
拨开草丛,里面赫然躺着一只灰色的野兔,看着还不小,估计得有三四斤,此刻已经被苏茉踢的口吐鲜血,饮恨西北了。
苏茉挑眉,她这个炮灰几时有女主的命了?竟然有野兔送上门来。
苏茉揪着野兔的耳朵,把它提起来,笑道:“看,野兔,我们今晚有肉吃了。”
三个孩子从开始的惊吓缓过来后,看着野兔,又想起苏茉刚才的动作,看苏茉的眼神真是又高兴又激动又佩服。
“三、三婶,你、你真是太厉害了,竟然一脚就踢死了一只野兔。”陆国栋激动的说话都开始结巴。
男孩子都是慕强的,对打架厉害的人,天生就带着佩服。陆国栋此刻看苏茉,真的是敬佩无比,他宣布,除了他三叔,三婶是他第二个崇拜的人。
“凑巧凑巧。”苏茉谦虚的摆手。
靠,此刻脚还疼着呢,看来明天开始,身体还是要锻炼起来。
两个小女孩也是欢喜的叫起来,“三婶,你真是太厉害了。我们今晚有兔子肉吃啰,哈哈……”
苏茉怕孩子们的笑闹声引来其他人,便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嘘!小声点,别引来其他人,到时候就没兔子肉吃了。”
三个孩子立刻收住,不敢再发出太大的声音,只是还依旧兴奋不已,晒黑的小脸都憋的黑红黑红的。
“快,帮三婶把松子捡起来,我们早点回去,晚上吃兔子肉。”苏茉招呼他们过来捡洒了的松子。
三个孩子赶紧过来,帮苏茉捡松子,那速度简直不要太快。
苏茉:……
等松子捡完后,苏茉把野兔放进背篓里,扯了一把野草盖上。
回去的路上,三个十分兴奋,但又不敢说话,只是互相打着眼色,进行只有他们几个才能明白的交流。
苏茉在后面看着觉得好笑,果然小孩什么的,都是最好玩的。
到家后,苏茉跟几个小孩道,“回去跟你们娘和奶说,兔子肉三婶做好了会端过去,让她们做个主食,炒个青菜就行。”
三个孩子猛点头,然后撒丫子就往家里跑。
有兔子肉吃,他们很高兴,但他们更想与人分享刚才发生的事。
三个孩子回到家,正好碰上下工回来的李月娥婆媳三人,陆国栋直接冲过去,扯住李月娥的手就嚷:“奶,我三婶会功夫。”
“啥玩意?”李月娥一脸莫名。
“刚才,我们下山的时候,碰到一只野兔,我三婶就这样,嗖嗖嗖,一脚就把野兔踢死了。”陆国栋连说带比划的。
“你三婶,一脚把野兔踢死了?”李月娥问道。她咋那么不信呢,别是那野兔正好死路上,老三家的没看到,正好踢了一脚。
“对对对。”这次,不仅陆国栋,连陆凤芹和陆爱芹都连连点头。
刘玉枝还是比较了解自己的孩子的,见状,便道:“别着急,你们仔细把事情说来。”
三个孩子叽叽喳喳把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末了还加了一句:“我三婶说了,让你们做饭煮青菜就行,兔子肉她煮了待会儿端过来。”
李月娥和陆桂花听得十分震惊,刘玉枝心里倒是淡定,她就说老三家的不是普通人。
李月娥想了想,还是不放心,“不行,我得过去看看。”说完,就匆匆过去了。
别真是捡了个死兔子,贪那两块肉,把全家都给放倒了,那可不成。
李月娥过来的时候,苏茉正烧着水呢,那野兔就放在一旁的地上。
李月娥上前摸了摸,还热乎软着呢,应该是刚死没多久,而且看着也挺肥的,不像是病死的,难道真是老三家踢死的?
“老三家的,这兔子真是你踢死的?”李月娥问的疑惑。
“可以说是我踢死的,但也可以说是它自己撞死的。”苏茉道,“我小时候家里请人教了几招防身术,见有东西跑过来,顺脚就踢了一脚,可能它跑太快了,撞我脚上,就撞死了。”
李月娥信了。之前大队上也捡过自己撞死的野猪,跑太快了刹不住了可不就得撞死。
她就说老三家一个娇娇弱弱的,怎么可能一脚踢死一只兔子,原来是凑巧。
等水烧开后,李月娥又帮着苏茉把兔子褪了毛,内脏苏茉本想丢掉的,但李月娥没舍得,拿去清洗了,这也是口肉不是。
把兔子弄好后,李月娥就准备回去做饭了,走前还交代:“主食你这边就别做了,一会儿搁我那一块吃。”
“行。”苏茉点头。
她可没什么不愿意跟老人一起吃饭的怪癖,在末世一人久了,现在有家人也挺好的。
想起家里还有陆长征前几天在村里换的萝卜,准备今晚做个兔肉萝卜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