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思维日复一日地折磨着他们。精神内耗,郁结于心,像是走进了一个死胡同,怎么也想不开,怎么也回不了头。
到真的无法自己说服自己,于是选择结束自己。期间他们本能地尝试自救,可自救成功的例子太少太少了。
红灯读秒结束,林夕眨眨眼睛,说:“听她的,你好好地过自己的生活。活得开心一点。你开心了,就是对那些人最好的报复了。”
秦苏媛看着窗外倒退的风景,沙哑着声音应了一句好。
如果没有遇见原主,她大概率会在回到那个世界后,主动回到秦家去,近距离地跟秦苏苏斗,跟秦家人斗。
秦苏媛甚至做好了用十年的时间来结束这件事情。可原主说,想让她做自己,想让她开心,秦苏媛就不想秦家去了。
她回到秦家,必定是不会开心的。毕竟跟一群畜生相处,怎么会开心得起来呢?那她离秦家远远的,慢慢地成长起来,等她足够强大的时候,再给秦家狠狠一击好了。
在那之前,她就让自己开心起来好了。让她过得开心一点,是原主的遗愿。原主的一生太苦了,她终其一生都在求一份对她毫无保留的爱。
无论这种爱是家人的、朋友的、还是男人的。可她失望太多次了,那些失望在有人想要毫无保留地爱她时,让她不敢相信,也不敢接受。
所以她才会对那串塑料水晶手串那么珍惜,因为那是她在懵懵懂懂的时候,收到的外界对她友善的唯一反馈。也因为她吃到的糖太少太少了,所以一点点甜味就让她用一生来回味。
秦苏媛不想让原主的遗愿落空,哪怕原主再也看不见了,她也想让原主知道,她被自己,坚定地选择过。
如果原主有下辈子,她希望原主不要回去那个让人绝望窒息的小世界了,她希望她过得好一点,做个有父母疼爱的人。
林夕捏捏她的手。
从平远市到秦苏媛家所在的凌峰市时,已经是三个半小时后,车子还没有开出平远,秦苏媛就睡着了。
面对小伙伴们的询问,林夕在服务区停下来上厕所时,征得了秦苏媛的同意,把秦苏媛的事情在群里说了。
面对秦苏媛的遭遇,群成员们只能表示心疼。
【原始世界阿花花:每次我以为最惨的小伙伴来的时候,我发现还有更惨的小伙伴。那些作恶多端的人,真是恶心死了。】
阿花花原本以为自己穿越到原始世界就已经够惨的了,没想到还能有更惨的。
阿花花现在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惨了。她虽然在原始世界吃穿不咋地,但她至少不用像叶冰冰跟秦苏媛一样遭受□□折磨。也不用像温婉一样遭受精神折磨。
【杀妻证道楚千墨:@被抱错的真千金秦苏媛,我刚刚从空间里翻出了一份适合没有灵气的世界练的功法,叫做易舒十三经,练成以后,一个人打五个彪形大汉不成问题。你要吗?】
楚千墨说完,又一个个地@群里的人,这种武功秘籍,人人都想要。但秘籍只有一本,于是复印再传递给每一个小伙伴的事情就落在了林夕的身上。
这种功法林夕也是想要的,她对楚千墨再三道谢。
现在群里的群成员们会每天都传递一些小物品,但大部分的时间里,大家都不再进行交易,而是变成了分享。
就像林夕家之前杀猪,她把杀猪饭传递给各个群成员一样。她们也会把生活中遇到的好东西,分享给群里的人。
大家已经不再刻意去交换了。
等在群里说完了话,林夕才想起早上楚千墨跟她说的避子药的事情,她想了想,还是决定跟秦苏媛说一说这件事情。
“吃了以后,即将在肚子里形成的胚胎会被杀死,是吗?”秦苏媛跟林夕确认。
“是。但是对身体的伤害很大,很可能会终生不孕。”根据楚千墨的解释,这一款避子药,是曾经某位贵妇特地跟杀妻证道的正主订的。
终身不孕这个条件也是她家的。原因就是他的丈夫是管不住自己下三路的人。但凡是个女的,他都能拉上chuang。
偏偏那个男的很能生,已经有五六十个孩子了,家里实在养不起了。贵妇实在是没办法,只能想出这一招来。
但她的立场跟个人性格,本能地对那些女的不喜,于是便有了这一条。
杀妻证道的正主能够杀妻证道,心也是相当狠的,面对这样的条件,想都没有想就同意了。在炼制药丸的时候,还一次练了很多。
秦苏媛说:“我要吃。”
十七岁的原主,因为营养不良,连例假都不准,有时候一年也来不了几回。但不来不代表不排卵子。
被绑匪绑走的这段时间几乎每天,原主都在遭遇侵害,现在没有怀孕,但秦苏媛不敢肯定过几天会不会怀孕。
她本来是想要回到那个世界后切除子宫的,但楚千墨有那种能够一劳永逸的药,她为什么不用?
秦苏媛敢肯定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后悔。劣质基因没有传承下去的必要。
要是以后她在那个世界里遇到了要一辈子在一起的人,他介意这个,秦苏媛会头也不回地离开。
面对感情,秦苏媛有00后特有的洒脱。
男人千千万,不行咱就换。
秦苏媛一再坚持,林夕同意了。等晚上刷新投递时间后,这个药丸以及易舒十三经楚千墨一起传过来。
短暂的休息过后,两人再次上路。从凌峰市服务区附近下高速,没走多久,就到了市里。
秦苏媛家就在凌峰市的中心区,那是一栋前些年才翻新过的老小区。
秦苏媛说,小区之前换了物业,小区内部的绿化、设施都做了升级,此刻在小区门口,一眼望去的,是小区大门两侧那两棵开得如火一般红火的红梅。
红梅树枝上挂了一些中国结,风一吹,中国结上的流苏也跟着晃动起来。
小区不让外来车辆进去,林夕在路边停了车,正想下车,就被秦苏媛拉住了手。
她的目光直勾勾地落在前方的一个中年妇女身上:“那是我妈。”
林夕看过去,那中年妇女穿着红色的衣服,化着浓浓的妆容,踩着一双黑色的小高跟鞋,脸上挂着开心的笑容。
林夕觉得刺眼极了。
秦苏媛脸上的表情却格外的平静,她跟林夕说:“我死了大概也就半个月?她真没心啊。”
话音落,秦苏媛又冷笑了起来:“但也挺正常的,我奶奶的葬礼上,她可是不受控制地笑了出来呢。”
秦苏媛觉得自己果然不应该对这个女人有所期待。要不是自己跟她长得很像,她绝对会鼓吹她爸爸带她去做个亲子鉴定。
秦苏媛的妈妈付拉娣笑着从林夕她们的车前经过,扭着腰进了小区。
她一来,小区边上商店门口坐着的人都不说话了,看着她进来小区,走远了,才恢复聊天。
秦苏媛松开林夕的手:“走,下去。”
两人一人一边下了车,朝商店去,照例买了一瓶水做掩护,两人光明正大地站在商店门口听他们聊天。
“你们看付拉娣,哪里有半点刚刚死了女儿的样子?穿得花枝招展地出门,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刚刚二婚呢。”
“都多少年了,你们还不知道付拉娣?苏媛那孩子对她而言只是在秦家站稳脚跟的工具。她真正放在心上的,是她的兄弟跟她的侄女侄子。”
“真是造孽啊。你们说秦世春那样的好人,怎么就配了付拉娣这样的女人了呢?”
“这就是古话说的那句了吧,好汉无好妻。不过现在也好,秦世春跟付拉娣离了婚,听说什么都没要,只要了苏媛从小到大在家里的那些东西。”
“真可怜。你们说付拉娣晚上也睡得着觉吗?因为她去秦世春单位无理取闹,让苏媛着急赶回来,结果出了车祸。她害死了她女儿啊。”
“应该睡得着吧。你看看,她现在一天天的,不是在跳广场舞,就是去参加那些中老年活动。听说勾搭上了好几个男人,正在挑一个条件好的嫁呢。”
“是,之前看她死活不愿意离婚,还以为她多在乎秦世春呢,结果就这?”
“嘿,这你就不懂了吧?秦世春别的不说,能赚钱啊,性子还好,她离了秦世春再上哪儿找一个这样的男人去?离了婚她不就没有钱给她弟弟上供了吗?”
“所以现在离婚了,就在找下家了嘛。我听说她结婚要三万块钱彩礼呢。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岁数了。也是真的敢。”
“可怜苏媛,可怜秦世春。我儿子说秦世春辞了体制内的工作,到了西山墓园去上班。说要给她女儿守墓。”
大家纷纷摇头叹息。
秦苏媛仰着头,拉着林夕离开。
到车上她怔怔地看着前面,脸上的悲伤怎么也掩饰不住。林夕拿出手机导航西山墓园,开着车往那边走,路过花店,她下去买了一束花。
西山墓园位于凌峰市西郊的山上。林夕按照路边的指示牌往墓园开。
上山的路是一条蜿蜒的水泥路,水泥路的两边是一片片的橘子树。
橘子红彤彤地挂在苍绿的橘子树上,硕果累累。
西山墓园在山上,墓园的两边用水泥砖砌了围墙。大门左边的黑色瓷砖上,贴着西山墓园几个鎏金大字。
黑色的大门边有三间屋子。边上最大的那间,写了骨灰寄存处,另外两间一间是办公室,一间是什么也没有写的。但从半开着的窗户可以看到,里面摆着一张铁架子床。
站在墓园往前面看,远处群山环绕,碧绿色的江水从山底下流过。偶尔还能见着缩小了无数倍的运输船从江上开过。
秦苏媛怔怔地看着这一切。她的爸爸在教育局工作,但在秦苏媛的心里,她对她爸爸的印象,好像一直停留在他年轻的时候。
那时候他还是一个普通的老师,他喜欢穿白色的衬衣,腋下好像永远都夹着一块三角板,他戴着眼镜,指间总是发白的,那是粉笔留下的印记。
她爸爸到了教育局以后,他还是那么的讲究,对待工作,也跟在学校的时候一样,从来没有马虎过。他的穿衣风格那么多年,也从来没有变过。
只不过他手里拿着的东西从三角板,变成了报纸、参考书、保温杯。
秦苏媛无法想象她那清隽儒雅的爸爸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从教育局辞职来到这里工作的。
“吱嘎”一声,大门被打开了,秦世春走出来:“你好,你们是来扫墓的吗?”
林夕准备齐全,在市里时她路过花店,从里面买了一把白色的菊花。
“是。我们来扫墓。但我们是第一次来,我们也不知道我的朋友葬在哪里,我们可以自己找找吗?”
秦世春的目光落在林夕身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秦苏媛身上。
他才到西山墓园工作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像是秦苏媛这样的扫墓人他已经接待过好几波了。秦世春想,这恐怕又是一个被棒打鸳鸯,结果另一方没了的人吧?
世事总是那样的无常,他压下心里的悲痛:“去吧。走慢点,慢慢看慢慢找,不要大声喧哗。”
“好的。”
林夕拉着秦苏媛跟在秦世春身后进墓园,一层层短短的用大理石铺成的阶梯出现在两人的面前,一块块擦得干净的墓碑整齐地立在满山矮松之间。
秦苏媛的目光时不时地落在秦世春的身上。
她今年二十岁,她爸爸也才四十五岁,在她没有出事之前,他的身姿是挺拔的,他的头发是乌黑的。可他现在,身子好像佝偻了起来,他头发也变得花白了。
他那拿着笔杆子的手,如今拿着扫把簸箕。他还穿着他爱穿的白衬衣,只是他身上的白衬衣,没有以前的挺括了。
像是察觉到了秦苏媛的目光,秦世春转身,看着秦苏媛,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瘦小的女孩子,他的内心格外柔软,仿佛看到她,就看到了自家女儿一样。
这让秦世春十分恍惚,之后又有些自嘲地在心里笑笑。
自从他女儿走了以后,每当看到跟他女儿差不多大的女孩子,他总是会多看两眼,然后想,要是他的苏媛还在,该多好啊。
可每次这么想完,他都清楚地知道,他的女儿回不来了。
看着哭得快要晕厥过去的秦苏媛,他说:“去找你的朋友吧。逝者已逝,要朝前看。节哀。”
这句话让秦苏媛号啕大哭,林夕拉着她的手,拾级而上。她们满墓园地找,终于在山顶的位置,找到了秦苏媛的墓。
上面的秦苏媛长得跟现在的秦苏媛不一样,照片上的她梳着漂亮的双股麻花辫,笑得格外灿烂。墓碑面前摆着一些价值不菲的糕点,水果。
墓碑上写着“爱女秦苏媛之墓,父亲秦世春泣立。”
短短两行字,让林夕也跟着鼻子发酸。
那都是秦苏媛在这个世界爱吃的。林夕静静地把白菊花放在墓碑面前。
秦苏媛转身眺望远处的青山绿水,她看到墓碑四周长起来的绿色植物,植物矮矮的,都不到人的脚踝高。
那是她喜欢的格桑花。
她爸爸在她死后,在她的墓碑周围种满了格桑花。
秦苏媛心痛得无法呼吸。她无法想象她爸爸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去种下这些花的。
她在墓园中寻找秦世春的身影,他在墓园的那边,把落在道路上的石头、落叶扫到簸箕里。偶尔蹲下身子,把石头缝隙中的杂草拔掉。
她抹了眼泪,跟林夕说:“小夕姐,我们走吧。以后,请你多来看看他。”
这样的请求,林夕已经答应过了好几人,平远离这里不远,来去也方便,她说:“好。”
两人顺着台阶而下,每走一步,都是秦苏媛好好在那个世界活下去的勇气。
在半山腰,她们遇到了秦世春,秦世春看着她们,语气温和地问:“走了?”
“走了。”这句话是秦苏媛说的。
她说话时还带着抽泣,她从林夕的手里,拿过那小小一瓶的矿泉水:“我走了,你也要保重身体啊。”
秦世春不该要这瓶水的,可秦苏媛眼睛里的悲伤让他不由自主地接过那瓶水。
面对秦苏媛的那句莫名其妙的话,秦世春想,应该是回复自己之前劝她的那一句话。
他怔怔地点头:“好,你也是。”
秦苏媛哽咽着道:“再见啊,水一定要喝。”
“好的,再见。”
秦苏媛拉着林夕往山下走,走得极快,像是在逃跑一般。
秦世春看着她们的背影,他知道这样极其不礼貌,可好像内心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好好看看,好好看看,多看几眼。
秦苏媛不敢回头,她坐上了车子,林夕调头,开着朝山底下走,轰隆隆的汽车发动的声音,掩盖了秦苏媛的哭声。
秦苏媛跟林夕说:“小夕姐,我都不敢跟我爸爸好好地道个别……我都不敢多看他两眼……我都不敢跟他说让他不要太伤心……他的女儿在另一个世界会活得很好…我都不讲我就是他女儿…”
“对面不相识。小夕姐,我跟我的爸爸,对面不相识……”秦苏媛的哭声呜咽,悲伤绝望的情绪感染着林夕。
纵然见惯了离别,林夕还是忍不住跟着悲痛。
第44章 秦苏媛离开
从西山墓园下来,两人都已经饿了,秦苏媛情绪蔫蔫的,双眼红肿得很,林夕从空间里拿出她之前放在里面的冰袋给她。
秦苏媛对林夕的空间可好奇了,林夕看出她的好奇,道:“这是修仙世界楚千墨那边的,你可以跟他交换。他是个厨子,特别喜欢屯食材。”
林夕现在想起她家杀猪的时候楚千墨扭扭捏捏地问她要猪大腿就觉得好笑。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楚千墨真的是很喜欢很喜欢厨艺。
而且他的性格有点老好人那种,他随身空间里的那些功法、丹药,群里的小伙伴们需要他都是直接给的,要兑换什么东西也都是随着小伙伴们。
就算是给他拔一把葱他也不会说什么,还会很珍惜地把小葱种到他挖在随身空间的土里面。
修仙世界是个十分神奇的世界,因为有灵气的存在,植物长得特别好,当初发现这一点以后,楚千墨十分惊喜地在群里说了很久。
现在的他已经不急着往凡世去了。他在山上跟阿花花一样,圈了个山洞开始种菜。还经常在群里炫耀他种出来的东西。
俨然成了个菜农。但修仙世界不愧是修仙世界,种出来的菜看起来都比别的地方粗壮有精神。每次看到修仙世界的菜,再看看她家菜园子里的菜,林夕都感慨楚千墨当菜农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阿花花那边就更不用说了,次次都要看着楚千墨的菜地流口水。
秦苏媛的眼睛亮晶晶的,空间戒指诶,这东西看小说的时候总是吐槽这个金手指烂大街,但真正放到自己面前的时候,谁不想要啊!
秦苏媛觉得自己要在那个真假千金世界生存,有个空间的金手指是非常必要的!她对那个世界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有了这个空间,她把重要证件随身带着,到时候跑路都好跑!多少小说里女主跑不掉是倒在回去拿证的路上的?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秦苏媛已经决定不惜代价跟楚千墨交换空间芥子了。
两人就早上吃了个糯米饭,虽然糯米饭抗饿,到了这个点也消化得差不多了,作为在凌峰市待了二十年的秦苏媛觉得林夕陪自己跑了那么久,有点不好意思,主动说了当地口碑好,味道好,价格实惠的饭店。
餐厅就位于城市中心区,那是一家火锅店,装修得很不错。下江腩牛腩火锅几个字在黑夜里闪着红光。还没到门口,就看到了外面停着的一排车子。
秦苏媛道:“这家的火锅是牛腩火锅,牛腩炖得软软烂烂的,味道很棒,先吃牛腩,再用牛腩汤涮菜,菜品免费,饮料免费。”
“这味道闻着就知道差不了。”林夕把窗户打开,一股浓郁的牛肉香味传入鼻腔。
秦苏媛从副驾驶跳下来,深呼吸一口:“就是这个味儿,咱们快走,现在还没到饭点先占个位置,要不然等下到饭点吃不上了。”
凌峰市人喜欢吃牛肉,而牛肉中他们又格外偏爱牛腩。尤其是到了冬天,吃一顿热乎乎的牛腩火锅更是舒服得不得了。
像秦苏媛,每个月都得来吃一两次。秦世春就她一个女儿,在吃穿用方面一直没短她。也因此总是招来付拉娣的埋怨。
当然了,付拉娣不是觉得她乱花钱,而是觉得她乱花钱的时候没有想着她的侄子侄女。
林夕一听这话,立马锁车往到店里走。
推开饭店的门,香味更加浓郁,大门往左边拐就是大厅,此刻大厅的桌子已经坐了七分满。
秦苏媛拉着林夕往最里面去:“咱们坐窗户边。”
两人坐下,立马有服务员送来餐具以及餐牌。
作为东道主,秦苏媛点了餐厅的招牌西红柿牛腩,要的双人份。服务员走后两人一块儿往右边靠墙的冰柜去。
冰柜里放着丸子青菜等火锅涮菜,想吃什么自己拿,但禁止浪费。
两人拿了个小篮子,各自拿了喜欢吃的菜品。
回来后她们点的牛腩锅已经到了。跟乌峰镇清真牛肉饭店的牛肉火锅不一样,这一锅牛腩火锅汤底呈现漂亮的酱红色,四四方方的牛腩在锅底中间堆成了小山,几根绿色的香菜点缀其中。
绿跟酱红的对比,让人光看,就足以知道其美味。
两人的手边各有一碗辣椒蘸水。凌峰市属于桂省,这边的辣椒蘸水跟林夕她们滇省的辣椒蘸水不一样。
小米辣圈、生抽、葱末、香菜,再淋上一圈花生油。小米辣生香味跟花生油的油香扑面而来。
两人坐下后连话都来不及说,夹了牛腩往小米辣沾水里涮一圈,放到嘴里,咸香软糯是林夕的第一感觉,再吃,还有一股浓浓的花生香在嘴里蔓延,这股花生味并不喧宾夺主,反而将牛腩的香味衬托得更上一层楼。
“好吃好吃。”林夕对秦苏媛竖起大拇指。
秦苏媛挑眉,笑得格外开心。吃了几块牛肉后,两人进食的速度慢了下来,两人开始边吃边聊,秦苏媛聊她过去二十年的生活,林夕也会说说自己的。
周边嘈杂的环境并没有让她们也跟着浮躁,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宁静。
林夕喜欢吃油麦菜,她将刚刚拿的油麦菜放到锅里涮。
就在两人即将酒足饭饱之际,一对中年男女坐到了她们边上那桌。
见到那个女人,秦苏媛的脸色一下就沉了下来,林夕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了她的妈妈付拉娣。
付拉娣的目光在林夕她们的身上略过,而后一屁股坐在秦苏媛的那一边,母女俩中间隔着一个过道。
秦苏媛低下头不去看她。
服务员过来,付拉娣对面老实巴交的男人点了一份最便宜的两人套餐,又问了餐具茶位费的收费。犹豫了一瞬,有些肉疼地让服务员去下单了。
他抠抠搜搜的样子,让付拉娣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向他的目光也变得嫌弃起来。
对面的男人看到了付拉娣脸上的嫌弃,心里有些不高兴。他上上下下地把付拉娣看了一眼,老实巴交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来,他的牙齿有些不整齐,一笑,整个颜值瞬间就下降了两分。
“付拉娣是吧?介绍人跟我说了你的情况,你女儿刚刚死是吧?”男人的问话,让付拉娣的脸色唰的一下就变了。
林夕提起桌子上的免费茶水,给秦苏媛倒了一杯,秦苏媛抬头,安抚地朝她笑了笑。
此时此景,就是再迟钝的人,也知道这俩人是在干什么。秦苏媛的心里一片冰冷,她的爸爸为了她的离世痛不欲生,她的妈妈却在她尸骨未寒之时,打扮得花枝招展跟别的男人相亲。
“王振军你是什么意思?要是你不想相这个亲,就请直接离开,没必要在这里戳我的痛处。”付拉娣站起来,抓着手边一个米白色带刺绣的包包就要走。
秦苏媛见到那个包包脸上的嘲讽之色更加浓。那个包包是付拉娣的侄女,秦苏媛的表姐送的,某淘9.9包邮质量贼次的东西。都没用几次就起球变色,偏偏付拉娣宝贝得很。
天天把这个包包挂在身上,逢人就夸奖。而她的那个表姐,送了一个9.9的包包,从她妈这里拿走了五百块钱。
有时候秦苏媛都在想自己为什么不是付拉娣的侄女,亲生女儿比不上侄女得她的喜欢,真是可笑极了。
“你说说你,作为一个女人,脾气那么大做什么,行了,算是我错了,你先坐下。”
付拉娣知道自己是应该走的,但想到王振军是自己这段时间看过的条件最好的一个男人。付拉娣又缓缓地坐下了。
她的听话,让王振军十分满意。付拉娣坐下后便不再说话。脸黑沉着。
王振军的脸上没有一丝歉意,秦苏媛没说要走,林夕拿起桌子上的橘子剥了,分她一半。
桂省的砂糖橘受到全国人民的欢迎不是没有道理的,清甜多汁,一口一个,林夕吃了那半个觉得不过瘾,又剥了一个。
这个橘子,每桌限一盘,一盘有个十来个。
秦苏媛也伸出了她的手。
两人吃着高兴,隔壁的王振军付拉娣一桌也等来了他们的牛腩火锅。
跟林夕她们的锅子相比,肉少汤多。王振军都不等付拉娣,直接拿起漏勺给自己的碗里盛了满满一碗的肉。
再看锅里已经没有什么肉了,付拉娣的脸色更加难看。王振军吃了一口肉,从兜里掏出一小瓶白酒,美滋滋地喝了起来。
付拉娣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男人,她的前夫秦世春从来都是儒雅有礼的,就算对她再生气,也从来没有给她摆过脸色。有什么东西,也是从来都等她一起吃的。
付拉娣看着面前的王振军,心里是真的后悔了。后悔当初那么作,让秦世春对她厌恶到连见她一面都不愿意。
“付拉娣,我觉得你这个名字是非常好的。”王振军眯了眯眼,夸奖付拉娣。
付拉娣听到这句话,漆黑的脸色终于有了一点好转。人人都说她的名字不好,付拉娣付拉娣,不就是盼着她拉弟一把么?从这个名字一看就知道她父母重男轻女。
付拉娣对此是不屑一顾的。她们老付家可就只有她弟弟一个男丁,她父母从小就让她要对弟弟好,只有弟弟好了她才能好。
这种话付拉娣听了大半辈子,至今为止,她都觉得这句话没有说错。
“我妈说,这个名字是我爸爸想了好几天才想出来的。”付拉娣说这句话的时候,神情有一些骄傲。
秦苏媛面无表情。
王振军点头:“你爸爸确实很有文化内涵。说起来,我也是听了媒人说你很疼爱你弟弟以后,我才同意见的这个面。我跟你讲,我也很疼我弟弟。我觉得在这方面,我们很有共同语言。”
付拉娣一扫刚刚的黑脸,语气都变得轻快了起来:“那确实有共同语言。你弟弟对你怎么样?”
王振军又喝了一口小酒,享受地咽下,眯了眯眼:“这么说吧,我喜欢喝酒,在我家里从来就没有缺过酒喝。就这酒,我弟给我买的,九块钱一瓶呢。”
王振军一脸期待地看着付拉娣。九块钱在付拉娣看起来并没有多么的多,她摸摸自己手上的银镯子:“看到没有,这是我弟弟给我买的,现在银价13一克,这个镯子值好几百呢。”
付拉娣的镯子是几根银子拧成的麻花辫,王振军觉得女人真不会过日子,这种首饰不当吃不当喝的,买来做什么?这几百块钱,都够他弟弟抽几条好烟的。
他弟弟是个办大事儿的人,出去抽好烟人家也能高看两眼,以后办事儿也好办成不是?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
有心想要说几句,但想到付拉娣还不是自己的老婆,王振军把心中的不满压下去,笑着说:“那你弟弟真挺不错的,对你这个姐姐确实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