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头看向了秦刀,好奇地询问道:“你出卖了她没有?”
秦刀摇了摇头:“没有。”
顿了下,秦刀一五一十的给裴六老板讲了一遍他被迫营业的经过。
裴远洋忍俊不住:“所以,你真的把学员里长得最好看的那位女同学,说成了丑如无盐?!”
他怎么就没发现,自己这一位冷面编剧,竟然还有一点演戏的天分!
片场里最缺的是什么?
是龙套啊!
是各种各样富有特点,让人一见即印象深刻的龙套啊!
裴远洋打定主意,以后说不得也要拉自己的金牌编剧,来客串个一两把了!
秦刀沉默片刻,反驳道:“只是长的最好看的女学员之一!”
裴远洋再次被他逗笑,都已经用了最字,怎么还能是之一?!
看出了老板的意思,秦刀不以为然地道:“您是忘了罗密欧小姐吗?”
罗密欧小姐!
裴远洋眼前迅速飘过那道纤细动人的身影上了别人的黑车的画面——
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点滴好心情,迅速败光。
他心不在焉的看着手里的剧本,原本新奇有趣的内容,也变得乏味了。
裴远洋草草的扫了几眼,翻到了结局——
史老太君?!
这个倒是有些意外了。
不过,这个剧本写到这里,后面就很难写了,毕竟史老太君已经八十高龄了。
再写,估计就要喝自己的寿酒了。
另一边,秦刀,也看着手里的剧本,发起了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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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老板下场掀桌(二更)
秦刀说的那句丑如无盐,倒也并非假话,自从他见色起意,追了林青,婚后生活却全不如想象中,他就对女子的美丑,不那么在意了。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中无一。
秦刀暗叹一声,重新专注在了剧本上。
裴远洋给第三个剧本的评价是创意有余,后继乏力,所以这位韩枫同学,就得了一个虎头蛇尾的雅号——
嗯,他是第一个获此殊荣的编剧,暂时就叫他虎头蛇尾001吧!
裴远洋拿起了第四份,也是最后一份稿子,他的眼睛瞬间一亮,这一手铿锵有力,又错落别致的字,也太招人稀罕了!
前面三位,第一位应该是位小姐,字写得温婉可人,第二位先生,略显粗犷,正如他文中赤膊的煤球。
第三位先生的字,要成熟一些,偏了圆润,或许这就是他选择史老太君,作为主角的原因吧。
这第四位先生的字,就像是街上大喊一声靓女,上至八十下到八岁的女性同时回头,其中一位,竟然是林钰!
真就一眼惊艳了!
裴远洋不由对这篇文章,满怀期待起来。
他并没有去看作者的名字,缘自他初创电影公司时,曾经因为一个笔者默默无名,只看了剧本开头两页,就不耐烦的丢进了故纸堆。
结果,这个剧本被荣昌看中了,拍成了电影,还大火了!
就是这部电影,让荣昌终于站稳了脚,彻底和他的兄弟影业对抗起来!
裴远洋永远记得这部电影的名字——曼波女郎!
这部电影,不光成就了荣昌,更是成就了葛岚,让她得以晋身一线女星,只比林钰差半筹!
裴远洋从那以后,就强迫自己养成了一个习惯,看剧本,一定要先看剧本的内容,再回头看作者的名字!
“元春沐浴过后,只着了轻薄中衣,被紧紧裏在了被子中,由四个小黄门抬着,进了养心殿。
她心中忐忑,不知这位年轻有为的帝王,生的什么模样,脾气是好是坏——”
唔,和前面两个不同,一上来就拆穿了女一号的身份,剧情却依然十分吸引人——事关一位帝王的艳史,谁又不感兴趣呢!
看到元春的那一撮小胡子,裴远洋会心一笑,刚刚被破坏的好心情,似乎又回来了。
“……元春看着眼前象征多子多福的石榴树,眼前再度浮现了那位年轻温和,又十分英俊的帝王,皇上,也盼着她诞下皇儿么?
元春轻抚小腹,只盼着眼前的石榴快快开花,快快结果。”
裴远洋若有所思地盯着眼前的稿纸,并没有急着去翻作者的名字,心中暗暗比较起来,最后判定,他面前的第四份,当是全场最佳!
角色塑造的很成功,内容也有趣,关键是续写起来完全没压力!
裴远洋一边看向卷首的名字,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秦师,你判定今日最佳是哪位?”
秦刀毫不犹豫地应道:“宋同学。”
与此同时,裴远洋也终于看到了这一手令人惊艳的好字的主人——
宋浣溪!
裴远洋整个人都僵住了!
是她?怎会是她!
他从一开始就断定,这一手锋芒毕露的好字,一定是一名男学员的手笔。
万万没想到,竟然是一名女学员,还是宋浣溪!
裴远洋再次积攒起的快乐,瞬间如阳光下的气泡,短暂存在后快速消失了。
他盯着面前的草稿,看着上面桀骜不驯的字,仿佛看到了一个不屈的灵魂,在呐喊,在嚎叫!
裴远洋越看越是不爽,自己空等了大半个时辰,结果她跟別的豪车走了!
然后现在,她还要夺走一个周最佳!
肉眼可见的,明天的全场最佳,只怕也是她!
裴远洋不想就这么便宜了宋浣溪,只是其他人的剧本,要么是后继乏力,要么是不够精彩,没有脱出巢臼,又或者跑偏的厉害让人甚至不想再去看正牌的cp!
既然其他人都无法战胜宋浣溪,那只好由他这个老板亲自出手,干脆把饭桌给掀了!
裴远洋直接把面前的四本剧本,往秦刀面前一摔,吩咐道:“不要叫他们乱写了!”
“明天开始,就以宝黛钗三者为主角。”
秦刀愣了一下,正要反对,裴远洋挑了挑眉,反问道:“一提起红楼梦,你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是什么?”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
秦刀再无话讲,因为就在刚刚,他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三位。
裴远洋只觉心口的恶气出了不少,只是一想到她毫不犹豫地上了那个号称色中君子的任先生的车,他就一阵烦闷!
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干嘛,是不是在对着任老头微笑,两个人都聊了些什么?任老头会不会和他一样,觉得宋浣溪又聪明又可爱——
不不,她现在,一点都不可爱!
宋浣溪正在挨训中——
她上车的时候,是上了汽车的后座,彼时汽车里已经有Mrs任和二妹阿芸。
宋浣溪坐进来的时候,就挨着Mrs任坐下了,然后,Mrs任先给了她一颗大甜枣:
“阿浣,我知道如今的你很忙,你这样上进,我很欣慰。”
“不过,”Mrs任认真道:“希望你在忙碌间歇,能够抽出一定的时间来教导一下你妹妹。”
宋浣溪愣了下,下意识地向着二妹看去,阿芸心虚地缩了缩脖子,整个人恨不得都藏到Mrs任身后去!
宋浣溪皱起眉头:“……所以,阿芸到底犯了什么错?”
Mrs任坦言相告:“她连续五天,作业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完全相同,我说相同的意思,是连错的地方都一样!”
宋浣溪脸色一沉,躲在Mrs任的身后的阿芸,则是恨不能钻到汽车里随便哪一个角落中,只要不被阿姐看到就行!
宋浣溪沉声道:“谢谢您,今天特意来相告,不然我还被蒙在鼓里!”
她就说,这几日一提到检查作业,二妹都特别痛快,一点都不好玩了!
Mrs任对于宋浣溪的态度十分满意,又交代了另外一桩:“她还把自己做的糖果,卖给了同学!”
宋浣溪:“……”
她沉默片刻,忍不住问道:“卖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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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每天,每时,每刻!
Mrs任怔住了,她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在她看来,一个小女孩子,做点零食,卖给班上同学,能赚几个钱!
她连陈校长那张面额300的支票都不放在眼中,更何况是宋浣芸这点点收入!
宋浣芸吞吞吐吐地应道:“也,也没有多少钱——”
见姐姐依然隔着Mrs任紧紧的盯着自己,她小声道:“那个,现在瑞士莲的巧克力不是很流行吗?小小一块,就要卖到一块钱!”
“我把我的花生酥糖,拿出几块,分做小份,让同学们免费尝了尝,我看她们尝的时候都很满意的样子,就开了瑞士莲的八折价格。”
Mrs任愣了下,竟然还有免费试吃?
瑞士莲的八折?那不就是八毛钱一块?
那也太贵了些!
毕竟,瑞士莲之所以贵,是因为运费本身很昂贵,从瑞士漂洋过海到港城,不贵才怪呢!
宋浣芸又道:“她们开始觉得贵,我就告诉她们,有买有赠,买得多就赠的多,如果预交一部分钱成为会员,还有小礼物赠送。”
Mrs任:“……”
现在的小女孩子都这么厉害了吗?这种做生意的手段,她也听任先生说过。
不过当时她还没有生病,两公婆如胶似漆,她不喜欢阿堵事,任先生也从不勉强她,倒是把她惯成了不谙世事的样子。
结果一生病,任先生移情别恋,她连自己名下的产业都打理不好,又被任先生要了过去。
这几年,也不见什么盈利,帐本全在任先生那里,盈亏全靠他一张嘴。
年初说是赚了些许,也没给她分钱,只把自己开旧了车转给了她,权充盈利。
幸好碰到了陈启安校长,容她慢慢成长,这几年,主持了学校的不少工程,才学到了一些东西。
和宋家小妹相比,又瞬间被比成了渣!
Mrs任忍不住想,若她当初有宋小妹这么厉害,或许就不会被抛弃了吧?就算被抛弃,也不会落得这么惨了吧!
宋浣溪关注的重点却和Mrs任完全不同,她认真的又问了一遍:“赚了多少钱?”
宋浣芸其实也有点小骄傲的,她扬起下巴,小声道:“加上预存金,两斤糖,一共卖了三十二。”
赫,这一次,连Mrs任都震惊了,需知现在大部分工人的工价是三百左右一个月,好家伙,一天三十二,一个月岂非有九百了!
宋浣溪却一脸平静,她点点头:“你同学的零花钱,应是被你搜刮了不少,短时间内,你再卖也卖不上什么价了,反倒会因为货源充足,导致价钱下跌。”
宋浣溪做了总结:“还是好好学习吧!”
宋浣芸一张俏脸垮了下去,她看到这么多钱,光顾着高兴去了,姐姐一说,她就反应过来了。
Mrs任:“……”
虽然说还是达到了,不让宋小妹继续做生意,让她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的目的,Mrs任,还是觉得哪里怪怪的。
看到宋浣芸有些无精打采,宋浣溪咳了两声,提点她道:“咳,只要你肯好好学习,过两天我就带你出去转一转。”
说着,她还对着宋浣芸眨了眨眼,宋浣芸浑然没有感应到她的一番好心,依然沮丧的沉浸在失去了高达九百月薪的收入的心痛中。
唉,九百啊!那可是九百块!
真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把这900块给找补回来!
等等!后知后觉的宋浣芸回想起了上车前,Mrs任随口的一句话——她藏了一张支票在书里!
宋浣芸立刻叫出了声:“姐姐姐姐!Mrs任说,陈校长托她给你带了一张支票,就夹在他给你的书里!”
宋浣溪愣了下:“什么书?”
Mrs任回想了下第一次前往宋家的场景,“应是在法理学中。”
顿了下,她皱眉问道:“你没看?”
Mrs任可是从陈校长口中听说了解,宋浣溪在辞学之前,是那一届学生中的佼佼者,已经拿到了法学预科的offer,如果不出意外,应是平步青云的读到律师才对!
真是可惜了!
这是所有教过宋浣溪,又或者仅仅和她打过照面的老师们的共识。
Mrs任亦不例外。
她先入为主的判定,宋浣溪一定会读那些书,重回律师这个职业。
宋浣溪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坦言道:“我之前努力学习,考上法学预科,只是因为无论做律师还是法官,都收入不菲,又有社会地位。”
“更多的,是为了家人。”
“现在,”少女的双眼骤然明亮起来,仿佛夜空中划过的流星,耀眼而璀璨,“我找到了我喜欢的工作,虽然可能收入比较低,只能勉强养家糊口。”
“但我是真的开心!每天,每时,每刻!”
Mrs任愣住了,她喃喃道,“每天,每时,每刻——”
她扪心自问,自己有过这样的时候吗??
除了和任先生刚牵手那段时间,她可曾有过这样的时光?
还是因为工作!
Mrs任突然发现,自己的人生,竟然是如此的浑浑噩噩,全无目标,也无快乐可言!
于是,她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像宋浣溪一样,找到一个,能够让自己每天,每时,每刻都开心的工作!
就在Mrs任走神时,车子驶到了宋家楼下。
宋浣芸下了车,先去隔壁邻居家把小弟接了回来——陈校安排陈家珠把小弟送了回来,也不知道那位大小姐有没有欺负小弟!
宋浣溪却没有第一时间下车,她对Mrs任认真道谢:“谢谢您,告诉我二妹的情况,还要劳烦您再等一下,我去去就回!”
Mrs任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并没有留意到宋浣溪话中的意思,她挥了挥手:“去吧去吧。”
倒是司机欲言又止,真是难得看到自家老板有如此精神的时候,他索性也保持了沉默。
宋浣溪很快回转了来,身后还跟着一大一小两个跟屁虫。
“阿弟!我今天也坐大汽车了!喏,就是这一辆啦!怎么样?够不够气派?”
小男孩没有说话,双眼亮晶晶的盯着眼前的黑色汽车,重重地点了点头。
宋浣溪对上任太带笑的眼,有些尴尬地道:“舍妹比较活泼,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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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s任微微一笑:“怎会,小妹活泼又可爱,我很喜欢她。”
她不由想到了自己的女儿,自她生病后,很少管教女儿,任先生说请了高学历的私人助理,专门带女儿。
可她上次看到女儿,小女孩怯生生地躲在了助理身后,连一声妈妈都不肯叫了。
Mrs任心痛非凡,又无可奈何——她受限于身体,每日还是不能过于劳累。
照顾一个四五岁的小朋友,委实有些勉强了。
宋浣溪自然不知道Mrs任的这一番心思,她直接取出支票,双手捧给了Mrs任:“劳烦您把这张支票还给陈校长。”
Mrs任皱起眉头:“你家中现在只有姐弟三人,你又在训练班里当学员,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这钱就留着应急吧!”
宋浣溪坚决地摇了摇头:“这张支票就算我留下来,我也会当是借的,早晚要还。”
“我现在手中银钱足够生活,又何必要借这笔钱呢?”
“更何况,”宋浣溪话锋一转,“想必您也知道,陈校长家中还有五个孩子嗷嗷待哺,这张支票,对于他来说,比之于我更重要。”
Mrs任不得不承认,自己被说服了,她伸手接过支票,又唤住宋浣溪道:“你也等等。”
说着,Mrs任也下了车。
她询问道:“我上次不是给了你名片,你是不是弄丢了?”
Mrs任回过头,从司机手中又取了一张名片,递给了宋浣溪:“有事解决不了尽可来找我。”
宋浣溪忙道:“并没有,我把名片好好的收起来了,夹在了书里,之前一直和陈校的支票,做邻居的。”
Mrs任有些啼笑皆非,她不由分说地把手里的名片塞给了宋浣溪:“好了,这张你也拿着!”
宋浣溪有些受宠若惊的接过名片。
哈,传家的人脉又多了一条。
Mrs任告辞离去,从尚未关上的车窗外传来了稚子充满童趣的应答:
“今天送你回来的那位姐姐是不是超级凶,她有没有欺负你?”
“没有啊,那个姐姐人好好,还给我吃了糖。”
宋浣芸不肯信:“……你再想一想!”
宋浣溪直接被这二楞子逗笑,她催促道:“好了好了,赶紧回家,我等下还要去面馆!”
宋浣芸立刻拉着小弟上楼,悄声地以为宋浣溪听不到:“你好好想想!”
宋浣溪紧随其后,提到面馆,不由自主地想到,今天晚上,那两位常客,会来几个?他们现在在做什么,已经往面馆去了吗?
宋浣溪不知道的是,她的两位常客,今天都来不了了。
陆兴邦今天穿的格外正式,浅蓝衬衣搭配了一身黑色西装,因天热,就没有系领带,手里拿着个棕色礼帽,扇个不停。
身后跟着刀疤和新晋跟班阿疤。
出门前,阿刀眼巴巴的看着,也想跟上来,被他一句话骂退了:“四爷要是看你长得帅,要把你留在身边,你留还是不留?!”
阿刀一瞬间就被转移了注意力,他长得帅?嘿嘿,陆哥的眼神真好!
等等,四爷要留下他?!
啊这,他想跟着兴哥的啊!
要如何委婉的拒绝四爷,才不会引得四爷不高兴呢?!
阿刀陷入了无限的纠结中,没有注意到,陆兴邦已经带着两个得力手下顺利脱身。
陆兴邦当初走海路到了港城,险些吃了花生米,又身无分文,沦落到在码头扛麻袋为生。
偏他又是个黑户,工钱被黑心工头扣了九成!
每天扛麻袋那么辛苦,赚到的钱,却连饭都吃不饱,每天也只能睡在马路边上。
一连干了十几天后,工头找个借口,又要扣他工钱,陆兴邦直接爆发了,把工头狠狠的揍了一顿。
心情倒是舒爽了,工头放了话,整个码头,没有人会再雇他。
就在陆兴邦走投无路之际,四叔把他拣了回去。
他到现在,还愿意相信,四叔当时,是真心的在帮他。
给他食,给他衣,给他住的地方。
他所需要付出的,不过是在有争执的时候,秀一下拳脚。
过去二十多年,一直坚持的家学渊源,终于派上了用场,幸而他老子走的早,不然知道了他一个正统的武道世家子弟,沦落成了打手,怕是要直接气死。
金子总要闪光,陆兴邦很快就崭露头角,并吸引了其他高层的注意。
其他几位大佬纷纷来找四叔要人,要求随便他提,地盘,场子,或者人换人——
四叔第一次显露出他的狠辣来,他直接从自己的地盘上,割了块小地盘出来,大概十分之一左右吧!
陆兴邦至今都记得当时的情景,四叔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阿兴啊!不要觉得地盘太小,狼王,都是自己把地盘打下来的!”
提到一起打天下的几个老兄弟,四叔又是一脸狠辣:“那帮狗东西,看我有点好的,就想换走!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我偏不让他们称心如意!”
陆兴邦一句话没说,只按着帮里的习惯,拱了拱手,意喻山高水长后会有期!
四叔说的好听,给他的实际上是一块死地。
一面接着四叔的地盘,自不消说,另外三面,两面挨着帮里其他大佬的地界,最后一面,又是新义安!
那是个比他们和胜和更强上三分的地头蛇。
总之,他要么得罪自己人,要么给自己找个强大的敌人!
四叔这个糟老头子,真的是坏得很哪!
陆兴邦直接提了两兜水果,分别找上了两位大佬。
他们很吃惊,也很感兴趣:“借道?”
陆兴邦干脆地点了点头,依他看,几位大佬的地盘,这些年,非但是止步不前,甚至隐隐还有退步的倾向。
他愿意当一个箭头,打下的地盘,也可以和他们四六分帐。
也幸亏四叔给他精心挑选的地方好,同时和两位大佬接壤,陆兴邦直接玩了一手非此即彼。
结果两边同时答应了。
陆兴邦也有自己的打算,地盘扩张到四叔名下地界的一半时,他断然收手,任凭那两个吃到了甜头的大佬如何威逼利诱,始终不为所动。
四叔明显更聪明一些,见他的时候,只感慨了一句,“狼崽子长大了啊!”
又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转头离去。
陆兴邦沉默不语,他的地盘,没有大到超过四叔,就不会让四叔视他为敌,也没有小的让对方一口吞下。
一半,刚刚好。
还有十五分钟……提前祝你们节日快乐,永远和小朋友一样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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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四叔约见
今天四叔特地喊了他去喝茶,陆兴邦不能不去,因为来的是四叔的长子,人称四哥。
他们这一行,都不希望儿子接老子的班,聪明点会读书的,都送到国外去了。
笨点的,也远远送走,在他乡开个店,娶个媳妇生几个胖小子,自此以后,鲜少联系,却给自己留了后。
最不济的,就是四哥这种,自幼耳濡目染,不知不觉,就踩着父辈的脚印上了路。
对于四叔来说,也好也不好。
优点自然是后继有人,等他退休以后,仇家若是想上门,也要惦量惦量,能不能闯过四哥这一关。
缺点是这一行,生死无常,很可能白发人送黑发人。
不管怎么说,四叔现在还是和胜和的话事人之一,四哥就是他的脸面,陆兴邦不可能直接卷了四叔的面子的。
陆兴邦在四叔手下混了半年多,和四哥的关系却谈不上好。
毕竟,四叔这种老江湖,退路事实上,只有两条:一条是让自己的子侄继承他的位置;另外一条就是培养一个忠心又得力的手下,接替他的位置,负责他退休后的生活。
在四叔的手下们眼中,陆兴邦忠不忠心且不论,得力是所有人都看得到的——不是每个人,都会让几位话事大佬争相抢夺的。
这就让四哥产生了很大的危机感。
之后,陆兴邦独立门户,闯荡出自己的地盘,和四哥的关系非但没有缓解,反倒越来越像是路人。
陆兴邦用脚趾头都猜得到这位大少爷的心思,无非就是之前见面,他还要恭敬地喊上一句四哥,现在,对方见到他,反倒要客客气气的喊上一句兴哥。
两人的关系,就像此时此刻他们之间的距离:四哥独自一人,走在前面,领先他和两个手下十几米。
陆兴邦一边慢慢地跟在他后面,一边在心里琢磨,四叔叫他过去是干嘛?
十有八九,是和娱乐圈有关。
四叔最近,一直在忙这个,还老想拉他入股,他已经哭穷好几次了:地盘小,生意差,他又不碰让人倾家荡产的玩意,手底下还有几十号大小伙子,就算不发工资,一个个也能把他吃破产!
更何况,这里面还有不少是有家有业的,兄弟们跟着他,出生入死的,总不能让人家媳妇儿孩子陪着一起挨饿吧!
反正总结起来就一个字,穷!
四叔每次都呵呵几声,明显不信,却也没有再逼他。
陆兴邦琢磨着这次要如何哭穷呢,毕竟他那个小场子,如今在帮里也算小有名气,说不上是日进斗金,那也是财源滚滚。
几位大佬看不上,那几位和他差不多地位的中年大哥,可是一个比一个眼红。
没等他想好理由,四哥已经停下了脚步,要不陆兴邦怎么就看不上四叔的这个儿子呢,你要是性格桀骜一点,做人有种一点,就把冷漠贯彻到底。
偏偏又要在四叔面前做出一副哥俩好的样子,陆兴邦每次都腻歪得很,真是不想陪这个家伙演戏了。
或许是陆兴邦近来腰包鼓了些,也不耐烦再敷衍这样的小角色——对于他来说,四哥还不如被他诓在家中的阿刀重要。
毕竟,陆兴邦还是愿意撒个小谎,欺负一下低智商人士的。
对于四哥——
就算对方横死街头,又关他屁事,死的是四叔的儿子又不是他的儿子!
大概是他脸上的不快太明显了,四哥皱起眉头低声道:“你也不想我父亲看到我们两个关系不好吧?!”
陆兴邦只呵呵一声,身后的刀疤和阿疤对视一眼,暗暗摇头。
这位大少爷,是真的闭目太久,一点都不清楚兴哥现在,在和胜和的地位——几位话事大佬见了兴哥,也要亲昵的拍一拍兴哥的肩膀,道一句:“阿兴,有空一起喝茶!”
甚至别的帮的大佬们,也纷纷递出橄榄枝:“阿兴,我有一个外甥女,人在国外长大,洋气得很,长得又漂亮,刚回来,人生地不熟想找个导游,你有没有空?”
兴哥的回答就有点不近人情了:“我最近比较忙,兄弟们倒是可以抽两个人出来,就是不知道大小姐喜欢去哪里玩?”
大佬哈哈一笑,就此打住。
听说,这位洋气又漂亮的大小姐,后来便宜了封展鹏那小子!
陆兴邦也懒得和四哥计较,两个人并肩走进了四叔的大宅。
这房子自然比不上港城富豪们在半山建的大宅,面积倒还算大,里面一东一西,住了四叔的两房妻。
兄弟们私下里都暗叫一声两宫皇太后!
两位皇太后一共给四叔生了五个崽,加上外面抱进来养的一个,正好六个。
四哥也不过占了个长,混到今日,是完全不如弟妹们的了。
五兄妹除了那个外面抱进来的,都混到了国外去了。
说来有意思,刚抱回来的时候,两宫皇太后都表示不愿意养,四叔没办法,只好把这小婴儿带在身边。
陆兴邦倒觉得,这位五少,倒是比四哥,更像四叔。
两人刚走到书房门口,坐在轮椅上的四叔就被五少推了出来。
陆兴邦赶忙上前两步,凑到了四叔面前,先问了一声好,又问最近身体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