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是你妈—— by大白牙牙牙
大白牙牙牙  发于: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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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在称呼她的名字时,都会以尊敬的口吻喊一声“姚容博士”。
甚至有很多人认为,她的实验成果深刻影响了末世的进程,足以算得上是末世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
与此同时,孤儿院。
西南基地的老人和孩子,是第二批接种疫苗的人。
孤儿院的孩子们也在这批次里。
一大清早,起床铃响了起来,孩子们穿戴整齐,在院子里从高到低站成三排。
院长正叮嘱着一会儿去打疫苗的注意事项,门口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是你们萌萌姐姐过来了,快去开门吧。”院长对排在最边上的小男孩道。
小男孩走去开门,高高兴兴喊了句“萌萌姐姐”,又有些好奇地盯着站在她身后的两个青年。
这个被称作“萌萌姐姐”的人,正是当年的米萌萌。
十余年时光转瞬即逝,米萌萌已经从一介孤女,长成了一个活泼的少女。
当然,在被薛安宜和蒋倩倩收养后,米萌萌也改了名字,现在的她,确切地说,应该叫薛米萌,小名萌萌。
萌萌带着她身后的两个青年走进孤儿院,对院长介绍道:“这是我的两个哥哥,我出门的时候碰到了他们,他们正好最近有空,就跟我过来看看。”
跟着萌萌过来的,自然是鹿非和宋修平。
他们二人在很多年前曾经来过孤儿院,但院长早已记不得他们了。
鹿非不想耽误他们的正事,等萌萌说完话,就道:“院长,萌萌,你们去忙你们的事情吧,我们自己随便逛逛就好。”
孤儿院早已不是十年前的模样。
它很早之前就从小平房搬到了如今这个宽敞的地方。
孩子们不再需要睡在大通铺里人挤人,不说顿顿有肉,但饮食条件比以前好了太多,吃饱穿暖不成问题,甚至还能够像其他同龄人一样读书识字,稚嫩的脸上带着天真又灿烂的笑容。
“真好。”
宋修平心中升起无限感慨。
他对鹿非说:“小鹿,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来孤儿院时说的那些话吗?”
鹿非回忆道:“还记得一些。”
当时那场谈话,对他造成了很强烈的冲击。
那是他第一次清楚意识到,在这个特殊时代,一位强者应该肩负起怎样的责任。“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并非是一句空话。
“我倒是全部都记得。”宋修平笑道。
他刚刚重生回来,就遇到了姚容和鹿非母子。
于是胸无大志的他,在看到鹿非展示出来的强大实力后,当即升起了抱大腿的念头,并认为鹿非也许能成为人类的救世主。
他真的没有看错。
当初那个鲁莽又稚嫩的少年,真的成为了人类的救世主。
而他这个只喜欢炒菜做饭的厨师,也因此一步步成长,成为了西南基地不可或缺的一员。
鹿非和宋修平没有在孤儿院待多久,离开之前,鹿非问院长,孤儿院还有什么地方需要额外改进吗。
院长已经猜到鹿非和宋修平的来头很大,但并没有提出什么问题,只说现在这样已经很好了。
鹿非笑了笑,告辞离开。
回到家里时,姚容正在花园里除草。
“今天怎么有这个闲情雅致?”鹿非笑问。
“萧白死了。”姚容说。
鹿非愣了愣,甚至没有第一时间想起萧白这个人是谁。
好一会儿,他才点点头:“他怎么死的?”
姚容说:“之前给他试的疫苗浓度不太对,再加上大脑长时间被药剂摧残,这几年一直大病小病不断,今天早上情况不太好了,还特意要求跟我见一面。”
见姚容从地里走出来,鹿非给她递了毛巾擦手:“你去见了他吗?”
姚容擦干净手:“没见。我为什么要满足他的最后遗愿。”
“死了也好。死了清净。我们快要迎来黎明了,就让他永远死在这个时候吧。”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件高兴事。你和修平很久没吃我做的饭了吧,我们去买菜,今晚我给你们做一顿大餐。”
跟宋修平打了声招呼,姚容和鹿非就一块儿出门了。
卖菜的集市距离他们住的地方有点远,两人今天没有别的事情,也没骑自行车,而是慢悠悠步行。
“不愧是姚容博士,自己厉害,生的儿子也厉害!”
快要走到集市时,两人突然听见一句激动的喊声。
因为话题的主人公同时牵扯到两人,姚容和鹿非下意识看了过去。
浓密的树荫下,一群人坐在那儿下棋纳凉。
“姚容博士的儿子?她的儿子是谁啊?”
“好家伙,你居然不知道,你也太孤陋寡闻了吧!?她的儿子是鹿非中将啊!!”
“啊!这对母子也太传奇了吧!”
“不仅仅传奇,还是两个极端。”
“怎么说?”
“姚容博士走的是科研路线,动脑不动手。鹿非中将呢,直接在军队里起步,一跃成为军队新贵,讲究的是一个动手不动脑。你说说,是不是两个极端啊。”
一个戴着眼镜、穿着衬衫的老人突然摇头,反驳道:“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儿子的同学曾经参加过中央基地举办的研讨会,亲耳听到其他顶尖科研人员在夸奖鹿非中将,说鹿非中将具有完全不输于姚容博士的研究才能,甚至有可能会青出于蓝胜于蓝,只是因为比起科研,军事前线更需要鹿非中将,他这才放弃自己的真正爱好,弃文从武。”
“什么!?”
众人大吃一惊。
什么!?
鹿非也大吃一惊。
爆料的老人瞧见众人的反应,越发激动,拍桌道:“人类失去了一个引领科研的天才,却多了一位熠熠生辉的将星。这是科研界的不幸,却是人类的幸运啊。”
鹿非……鹿非也要拍桌了!
这都是哪里来的谣言!
但凡说这话的不是老人家,而是个年轻人,他都要冲上去好好跟人比划几下了。
姚容忍笑,重复道:“科研界的不幸,啧啧啧。”
鹿非恼羞成怒:“拥有我才是科研界的不幸!你要是再开玩笑,我就要投身科研界,让大家感受到什么叫真正的不幸!”
姚容哈哈大笑:“科研界的门槛没有这么低,就算你想投身科研界,也得看科研界要不要你。”
鹿非:“……”
气成海豚.jpg
旁边的人听到动静,向着姚容和鹿非这边看了过来,鹿非连忙拉着姚容跑掉了。
等跑到集市里,他才摊手,对姚容说:“连西南基地的人都把我神化成这样了,其他基地那边呢,是不是得把我描述成拥有三头六臂的超人?”
姚容还在笑:“那我不就成了超人妈妈了?”
鹿非设想了下那个画面,也跟着笑起来,有些苦恼,又有些无奈:“但是他们把我神化成这样,是不是太夸张了……”
“因为末世需要这样一个精神支柱。”姚容弯下腰,买了两个西红柿,“不必把这些话当成负担。你只需要像你过去每一次做的那样,站在所有人的最前面,这就足够了。”
鹿非没说话,只是让老板娘又称了一斤豆角。
等到他们提着买好的菜走出集市,鹿非突然问:“如果没有末世,没有完美人类计划,我只是一个脑子很笨的普通人,怎么办?”
姚容停下脚步,认真思索片刻,说:“如果没有末世,没有完美人类计划,我就给你投资一笔钱,让你承保一整个山头,开一个向日葵园怎么样?”
“咦,好像还不错。”
“是啊,什么都有可能改变,但有一样东西是不会变的。”
“什么东西?”
“你不是超人了,但我始终是你的超人妈妈。”
鹿非下意识道:“原来我最大的金手指,是你啊。”
姚容唇角微微一弯,语气却很认真:“对啊,可不就是我吗。”
鹿非挠挠头,有些难为情:“那我悄悄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
“我做了一场梦。梦里,我看到自己,一直带领着时清越、叶凝云他们在杀人。我们摧毁了一个又一个基地,直到我突然之间恢复了一些意识,把他们都杀了,把我也杀了。”
鹿非描述得十分轻描淡写,可这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意思,已经足够惊心动魄。
“那只是梦。”姚容脚步一顿,仰着头,凝视他的眼睛,用力强调,“现实是,你在带领着他们,拯救一个又一个基地。”
鹿非也觉得有些荒诞,按理来说,那只是一场梦而已,可梦醒之后,他始终忘记不了梦中的一些细节。
直到此刻听见姚容的话语,他才点了点头,将心中那丝异样抛之脑后:“你说得对,那只是梦而已。”
末世第十三年,已经彻底养好伤的鹿非,带领着新人类军队再次出征。
及至末世第十六年,绝大多数人都成功注射了丧尸疫苗。
而人类与丧尸的第二次大决战,也就此拉开了序幕。
这一战,让鹿非的肩章上又添一颗金色星星。
他再次打破纪录,成为史上最年轻的上将。
不知是不是察觉到了鹿非带来的严重威胁,人类与丧尸的第三次大决战比人们预想地要快了许多。
八大丧尸皇率领百万丧尸,围困西南基地,一副誓要毁灭西南基地的架势。
而这一战的总指挥,依旧是鹿非。
万众瞩目下,他撕开八大丧尸皇的围堵,也撕开了笼罩在人类心头,将近二十年的阴霾。
公元二零六零年,即末世第二十年,时任华国总指挥的鹿非上将,率领人类打赢了第三次大决战,以战功晋升元帅。
此后两年,他与新人类军队南征北战,配合着各基地清扫余下丧尸。
公元二零六三年,即末世第二十三年,人类终于彻底战胜末世,迎来一个全新的纪元。
哪怕是刚刚记事的懵懂孩童,都曾经听说过鹿非元帅的光辉事迹。
他用一次又一次征战,让一寸又一寸腐土开出花来。
中央基地长站在广播前,对着全世界人称赞他:“他是人类最年轻的元帅,也是人类的守望者,永远身先士卒,永远镇定无畏,具备超乎常人想象的人格魅力,从未辜负过民众对他的期待与信赖。”
那时,姚容也站在广播前。
她含笑听着这段评论。
是的,她的孩子,早已在漫长的征战中具备了上述所有品格。
但当所有人都将他神化,甚至是宋修平、方邵元、郑水青等人都有些忘却他少年模样时,只有她始终记得,他只是一个闲暇时喜欢赖床、嘴馋、脑子还不太好使的笨蛋。
可是这个笨蛋啊,做到了所有聪明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于是他就胜过了天底下所有聪明人。
(末世人形兵器完/大白牙牙牙)

济香镇是全国有名的贫困镇。
从七十年代末深圳改革开放以来, 济香镇的很多青年人都南下打工。
到了九零年代,济香镇里几乎没有什么青壮年了,绝大多数都是老人和孩子。
济香中学是镇上唯一一所初中。
这里的教育资源极端落后。
家里有门路的, 几乎都把孩子送去外面读书, 留在这所中学里读书的孩子,几乎都是家境比较贫穷的。
但这贫穷里,也要分出个三六九等来。
江泛月就是贫穷里的最贫穷。
“这件衣服,我记得是招娣她不要的吧,瞧瞧上面都打了多少补丁了。”
“别说衣服了, 她用的作业本都是捡我们不要的拼凑起来的。我丢的那个作业本,就只剩两页空白了,不也被她捡走拿去用了,每次给老师交作业都是交一张纸。”
“哎,你们看她用的铅笔头,都短得要握不住了也不嫌弃。”
“肯定又是从哪里捡来的呗。”
才刚到课间, 初一一班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交谈声。
江泛月就是他们的话题中心。
按理来说, 这个才刚组建起来的班级,是不会有那么多人知道江泛月的过去。
但她太特殊了。
留着厚重的刘海, 总喜欢藏在角落里盯着别人。
像个哑巴,开学一个多月, 除了第一天自我介绍说了自己的名字, 别的时候都没人听到她吭声,天天低着头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每天放学都在学校附近捡垃圾, 身上用的大半东西都是捡来的。
“对了。我听跟她同村的人说, 她是个扫把星。以前她家的条件在村里算是不错的, 但生下她以后,她爸爸跑了, 外公死了,外婆死了,妈妈原本一个特别能干的人变成了风吹就倒的病秧子。”
“啊,我和她坐那么近,她身上的倒霉会不会传染给我啊。”
“哎哎哎,她又用那种诡异的眼神盯着我们了。”
“你们说她不会是个傻子吧。又哑又傻,真可怜。”
“有什么可怜的,她可是垃圾大王。难道你想和垃圾大王做朋友吗。”
“我才不要!!!”
“好了好了,别说话了,语文老师进来了。”
见到语文老师进来,孩子们纷纷噤声,唯独江泛月还在用那双黑溜溜的眼睛打量着他们。
直到听到语文老师在点她的名字,江泛月才转头看向语文老师。
“江泛月,你的周记是怎么回事,我让你抄模范作文,没让你自己写!还有,什么大象依依,你当你是在写童话故事吗!以后再让我看到你在作业上写这种东西,我就叫你家长过来!”
语文老师批评了一通,开始上课。
等到放学,语文老师把周记作业一丢,让底下的学生自己上讲台来拿作业。
江泛月站起身。
可有人比她更快。
坐在第一排的男孩从那沓作业里抽出一张纸,一边大笑,一边将作业题目念出来:“《爱跳舞的小象》——”
“草原上有只小象叫依依。”
“它有粗粗的大腿,长长的鼻子,大大的耳朵,和其他小象长得没什么两样。”
“可象群里没有小伙伴喜欢依依。”
“它们说依依不爱干净,说依依是扫把星,还会嘲笑依依的梦想。”
“依依说:可我只是想跳舞啊。”
“小伙伴说:你这么笨重,怎么会跳舞呢。”
“依依去问大象:小象会跳舞吗?”
“大象说:你这么笨重,怎么会跳舞呢。”
“依依去问其他动物:小象会跳舞吗?”
“其他动物说:你这么笨重,怎么会跳舞呢。”
“于是依依再也不敢在象群面前起舞……”
所有人一边听着,也一边跟着大笑出声。
江泛月站在人群外,低着头没说话。
另一个调皮的孩子跟男孩争抢起来,玩闹的过程中,那写着故事的薄纸被撕成两半。
等到他们终于闹够,背着书包离开教室,江泛月才慢慢上前。
撕成两半的纸张孤零零躺在地上,落满脚印,覆盖了上面的铅笔字。
但江泛月还记得这个故事的最后结局。
——于是依依彻底变成了一只笨重、不合群、更没有梦想的小象。
她蹲下身,捡起纸张揉成一团,佝着背离开教室,来到操场角落的垃圾堆后边,翻出了放在那里的蛇皮袋,开始沿着学校一路捡垃圾回家。
姚容是在一个潮湿、狭小、昏暗,散发着淡淡腐朽气味的屋子里醒来的。
嘴巴口渴得很,额头也在发热,却没有半点汗意,这具身体应该是发了低烧。
她用手支起身子,拿过放在床边的保温壶。
趁着喝水的功夫,姚容顺便打量着家徒四壁的房子,最终从墙上的挂历确定现在是1990年。
放下杯子,姚容慢吞吞走下床,想去洗漱的地方找块湿毛巾敷额头降温。
才一开门,她就知道了萦绕在鼻端的腐臭味道从何而来——
不大不小的院子堆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垃圾,垒成一座小山,许是因为没空整理,不少瓶瓶罐罐都滚到了房门口。
这是……在开垃圾回收站?
姚容跨过脚下的罐子,走进厨房,很快就看到了硬邦邦的毛巾。依照家里的条件,也没什么可以挑选嫌弃的,姚容随手取下毛巾打湿,盖到额头,躺在床上,让系统传送剧情和记忆。
这是一个由《九零年代团宠女主》衍生出来的小说世界。
小说里的女主宋枝枝出生在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爸爸是下乡知青,妈妈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高考恢复后,女主爸爸考得非常好,但因为舍不得女主母女,就报了本市的大学,并鼓励女主妈妈学习,以后也考进大学。
后来,女主爸爸抓住时代机遇,经商开厂。
她妈妈顺利考进大学,并在大学毕业后进入报社,一步步爬到报社主编的位置。
女主在爸妈的鼓励和培养下,对写作产生了浓烈兴趣,从八岁起就陆陆续续有文章登到了报纸上,十四岁起正式出书,是远近闻名的天才少女作家。
女主十六岁那年,全国作家协会联合各省作家协会,以及A大这所顶尖大学,举办了一场青少年文学创作大赛,优胜者不仅可以获得丰厚的奖金,还能直接获得A大文学系的录取通知书。
女主参加了这场比赛,最终过五关斩六将,拿下一等奖,进入A大文学系,与同为天之骄子的男主结缘,从校服走向婚纱。
但是,女主在这场文学创作大赛里,并非没有遇到竞争对手。
这个竞争对手就是江泛月。
江泛月的一生,就是女主的对照组。
她的父亲江游是一名下乡知青,因为受不了农活的苦,勾搭上了大队长女儿姚容,靠着大队长的关系当上了小学老师,却在她刚出生不久,高考回城抛妻弃女。
她母亲因为没坐好月子和终日以泪洗面,本来就一般的身体彻底跨了,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
屋漏偏逢连夜雨,在这个节骨眼上,有人举报大队长徇私。
公社干部查清这件事情后,当即把大队长的职位撤了。
大队长一辈子好强要面子,受不了这个打击,一病不起撒手人寰。
她外婆和舅舅因为这件事情埋怨上了她母亲,让她母亲把她送人,然后赶紧找个鳏夫再嫁。
她母亲不乐意,与家里人大吵了几架,最后搂着还没满一岁的她,住进了村角的破旧房屋里。
没有学历,没有手艺,身体常年久病也不方便干农活,还要照顾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原身最后选择开了个垃圾站,专门回收村里的垃圾,然后用板车将垃圾运到镇上的垃圾站卖,靠着中间的一点点差价来赚辛苦钱。
生活刚刚安定下来不久,原身母亲就因为进山采野菜,失足摔死了。
原身哥嫂决定带着孩子南下打工,临走前把不方便带走的家具和粮食都留给了原身,就再也没有回过村子,也没有联系过原身。
从江泛月刚刚能走稳路起,她就跟在原身后面捡垃圾了。
这一捡,就从她三岁捡到了十二岁。
十二岁那年,原身病故,江泛月彻底成了个孤儿,也成了同类人口中的扫把星、垃圾大王。
为了让自己活下去,她开始每天起早贪黑捡垃圾,经常因为捡垃圾耽误上课。
校长找她谈了几次话,她低着头说自己想退学。
退学之后,江泛月的世界越来越闭塞了。
唯一的娱乐,就是写小说。
十六岁那年,江泛月生了一场很严重的病,因为没钱治病,情况越来越糟糕。
这天,她出门捡垃圾时,在捡来的报纸里看见了青少年文学创作大赛的宣传。
为了比赛承诺的奖金,江泛月鼓足勇气,写了一篇文章寄给主办方,最终力压所有人,以初赛第一的成绩晋级总决赛。
可总决赛要在A大举办。
江泛月根本凑不齐去首都的路费。
她犹豫许久,将自己打磨了三年的小说寄到本市一家十分出名的出版社。
除了稿件外,她还另外附了一封信,详细描述自己的窘迫,请求出版社要是看上了她的作品,可以预支她一部分稿费来治病和赶路。
“我从来没有向世界哀求过什么,这是我第一次,希望有人能来帮帮我,让我度过难关,换一个新的环境潜心创作。”
“万分恳切,万望回信。”
可最终,她并没有看到出版社的回信。
贫穷与疾病,剥夺了她身体的最后一份生机。
在信寄出去的第三天,她就病死在了一场百年难遇的大雪灾里。
除了关注青少年文学创作大赛的少数人,再也没有人记得,除了宋枝枝外,曾经还有一名天才少女,明明已经叩开了文学殿堂的大门,却没来得及留下任何作品就辞别了人世。
【叮,剧情已传送完毕,任务:拯救江泛月,让她感受到幸福】
【系统检测到江泛月当前自卑值为90,请宿主尽快行动】
许是因为刚刚闭眼睡了会儿,姚容的身体稍微舒服了一些。
看看外面的晚霞,姚容拿掉额头上的毛巾,走去厨房。
米缸里的陈米只剩浅浅一层,顶多只够母女两再吃两天。
姚容一边洗米煮饭,一边思索。
在原故事线里,再过半个月,原身就会因为高烧不退病逝。
好在现在她只是有点低烧,多注意休息和保暖,再想办法一点点增强体质,病情不会出现恶化。
比较难办的是江泛月那边。
有时候,孩子比大人还要残忍。
一种天真的残忍。
大人私底下会嘀咕江泛月是个扫把星,克死了自己的外公外婆,却不会把这些闲话说到江泛月和姚容面前。
孩子具备极强的模仿和学习能力,他们将父母的言论与态度学了个十成十,却又没学会隐藏这种喜恶。
从小到大,江泛月都生活在同龄人天真的排挤中。
没有人会和捡垃圾长大的孩子做朋友。
而原身呢?
原身无疑是爱女儿的,但丈夫的狠心抛弃、父母的相继离世、生活的沉重压力、身体的每况愈下,以及无法给女儿更好生活的浓烈愧疚,都死死压在了原身心头,让她不知该如何与女儿沟通。
所以江泛月的世界只有文字。
更多时候,江泛月都把她对这个世界的理解、把她当下的心情写进文字里。
她用文字与世界对话。
可是世界上没有人会去欣赏她的文字。
甚至不断有人对她的文字大肆嘲笑。
姚容心下叹了口气,加快手中动作。
很快,红薯藤炒好了。
为了给自己和江泛月补身体,她还把家里仅剩的两个鸡蛋都拿了出来。
原本是想做糖水鸡蛋的,江泛月嗜甜,但找了片刻,姚容才想起来,家里仅剩的一些白糖,在她上次贫血昏迷时,就已经喝完了。
赚钱这件事真的迫在眉睫。
姚容关上柜门,开始做蒸鸡蛋。
可等她做完蒸鸡蛋,原本早就应该回到家的江泛月居然还没回来。
姚容正准备出门去找人,就听见年久失修的木门吱呀一声。
瘦瘦小小的女孩提着小半袋垃圾从外面走了进来。

屋里没有点灯, 不过月光很亮。
江泛月穿着不够合身的衣服,袖口有多处磨损和缝补痕迹,头发用一根黑色皮筋扎起来, 垂在身后的马尾松软又枯黄, 额前的平刘海很厚重,长度稍稍遮住眼睛,就显得整个人有些呆愣。
站立的时候下意识佝着背……
不是体态出了问题,是原身忘记给她准备胸衣了。
十二三岁的女孩还没有来例假,胸部已经开始发育。
“回来啦, 今天怎么比平时晚那么多?”姚容问道。
江帆月默默将手里的小半袋垃圾倒出来,像是在用行动回答姚容的问题。
“今天的收获比平时多了一些,是因为这个耽误了时间吗?下次还是早点回家比较好,外面天都黑完了。”姚容念叨了几句,拉着江泛月走到水缸边,舀了半勺水, 让江泛月洗手。
等江泛月擦干手走进屋里, 姚容已经盛好了饭。
江帆月的目光在炒鸡蛋停留了一会儿,默默移开, 夹起一筷子红薯藤送饭吃。
姚容用余光打量着她,直到江泛月有些疑惑地抬起头, 姚容才问道:“怎么不夹鸡蛋?你不喜欢吃吗?”
江泛月摇摇头, 夹了一筷子鸡蛋,又继续吃红薯藤。
姚容用筷子划拉出半碟鸡蛋, 倒进江泛月碗里:“我特意炒了两个鸡蛋, 我们正好一人一个, 不用都留给我。”
江泛月咬了咬筷子,鸡蛋的香味扑鼻而来, 让她不由自主地吞咽口水,但她还是坚决摇头:“你生病了。”
“我的额头已经没那么烫了。”姚容凑近她,无奈笑道,“再说了,你是小孩我是大人,我怎么能自己吃独食。”
江泛月用微凉的手探了探姚容的额头。
确实没上午那会儿烫了。
她这才开始大口扒饭大口吃鸡蛋。
吃完晚饭,江泛月去洗澡,姚容坐在床边喝水。
这是泡过柳树皮的水。
柳树皮里含有丰富的水杨酸,可以起到很好的退烧作用,村里没有卫生所,再加上她接收完记忆已经是傍晚,只能就地取材,采用这种方式来退烧。
放下杯子,姚容翻出一个锈迹斑斑的饼干盒,里面装满了零零碎碎的钱。
现在这个年代的物价,大米是六毛一斤,猪肉是两三块钱一斤,人均月工资在一百七十元左右。
她手里原本也攒了一些钱,但初一上学期的学杂费共计268元,交完这笔钱,她手里就不剩多少了。即使把外面囤积的废旧品都卖掉,也只能换来一两百块钱。
这笔钱别说重新翻修房子了,就连供江泛月继续往下读书都成问题。
一道闪电突然划过,将昏暗的房子照得透亮,随后雷霆轰鸣,风雨骤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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