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用夏二叔家的猪肉,自家种植的生菜,这三明治的味道才能称得上绝。
这么想着,夏烈便决定,等回去小麦收获之后,便这么做个三明治吃,夏二叔家的猪肉没出栏,倒是可以先用羊肉替代。
不过,这三明治虽然差强人意,夏烈还是一口一口的把它给吃完了,一点都没浪费。
吃完饭,将牛奶喝干净,她上楼回到房间,重新刷了牙,换了衣服,打算在四周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卖的本地特产。
G国首都这边也算是有名的旅游城市了,虽然时间还早,但是市里已经十分热闹了。
夏烈出去外边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早起的阳光不算太过强烈,但是也仍然有些晒,十分明亮,那日她来过的广场这边也十分热闹。
从这边出发,走上二十分钟,来到一个有些热闹的街,这条街上有许多的小铺子,中古店特别多,有许多人都喜欢在这边淘东西,说不定就淘到喜欢的了。
这些小铺子卖的都是各种手工品、工艺品,已经各种上世纪的东西,这是酒店里的工作人员跟她说的——夏烈送给了对方一大把黄宝石樱桃,对方高兴得很,便给她推荐了这么个地方,还跟她介绍了许多不错的店。
这边铺子的商品,有便宜的,也有昂贵的,可以供人随便选择。
夏烈选了一个店铺商品陈列得十分热闹的小店铺,这店里边多是卖各种手工品、工艺品,极具G国特色的首饰,还有怀表,甚至还有木雕。
夏烈在里边逛了一圈,等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几个袋子。
从街头一路走到街尾,夏烈手上的袋子越来越多,等她走到最后一家中古店里,手上的袋子已经从小袋子变成了一个大袋子。
这家中古店很大,人也很多,夏烈走进去,走马观花的逛了一圈,最后在一个橱窗前停下脚步。
“……打扰一下,这个能拿出来给我看一下吗?”
等夏烈拿着东西回来,酒店里的其他人也陆陆续续起来了,各自在吃饭。
夏烈将东西拿回房间,装在行李箱里。
行李箱之前装着的精油、各种酱,都分得差不多了,行李箱的空间里空出一大片来,刚好可以放这些东西,精油还有一瓶没拆封的,肉酱还有一罐、番茄酱也还有一罐。
夏烈索性全部拿袋子装了,准备等下拿去给鲍尔——鲍尔中午要请她吃饭,这是之前就说好了的,早上他还特意打电话来提醒了一遍,就怕夏烈给忘了。
记着这事,夏烈看着时间差不多,便打着车过去了。
时间是中午,鲍尔的私人菜馆很热闹,一进去一股烟火气扑面而来,混杂着各种食物的味道,饭馆里悬挂着的风铃发出叮铃铃的声音,伴随着播放的轻柔的音乐。
夏烈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没一会儿,系着围裙的鲍尔就从后厨出来了。
“……夏!”鲍尔高兴的大声叫她,弯下腰和夏烈拥抱了一下。
夏烈将放在桌上的袋子给他,道:“这里边有一瓶月白草精油,还有两罐我自己做的酱,都没开封过的,我行李箱实在是装不下了,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留下吧。”
鲍尔语气夸张:“嫌弃?哦,我怎么会嫌弃?”
他抱着袋子,满脸的高兴,又和夏烈说:“这月白草精油,我正想让楚再多给我一瓶了,你不知道,它实在是太有用了,我现在感觉我的精神好多了!”
往常经常躁动的情绪,也跟着精神被精油给安抚了下来,而夜晚,夜不能寐的情况也基本消失了,使用精油之后,他入睡很快不说,睡得也十分安稳,睡眠质量得到了大大的提高。
不过短短两天,鲍尔就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有种脱胎换骨的变化。
“……你稍微等一下,”鲍尔语气高兴,“午饭我马上就做好了!今天的牛排,我可是选了最嫩的一块肉,还煎了一块最肥的鹅肝!”
说完,人拿着袋子就匆匆回到后厨了。
夏烈给自己倒了一杯柠檬水,稍微等了大概二十分钟,鲍尔就让人将午饭上上来了,一道T骨牛排,一道鹅肝,一碗野菌奶油汤,还有一条烟熏三文鱼,一盘还滋滋滋冒着热油的烤羊排。
夏烈对食物并不挑,只要能入口的,都能接受,不过对于美味的食物,她也仍然喜欢。
鲍尔手艺是毫无疑问的,牛排软嫩多汁,煎得正好,而鹅肝的味道更是有种超出人想象的可口。
鹅肝的口感特别的顺滑柔软,入口有种在唇齿间融化的感觉,带着微微的焦香和一种极为独特的风味,只能说超级美味,要说缺点的话,那就是分量太少了,夏烈真的是一口就吃完了。
野菌奶油汤也很香、很鲜,烟熏三文鱼的味道则是十分的特别,带着烟熏的独特香气,因为三文鱼脂肪多的独特特点,鱼肉入口有种即溶的感觉,味道极为的醇厚。
鱼肉落入口中,被吞咽入肚之后,唇齿似乎都还没能从那种香味中回味过来,真的特别的香。
这这一顿饭,简直就是味觉的享受,夏烈吃完之后,仍然觉得意犹未尽,见到鲍尔,忍不住冲他比了个大拇指。
鲍尔面露得色,他对于自己的手艺可是很自负的,不过即使这样,看到朋友夸奖自己做的食物好吃,这种打自心里散发出来的愉悦感,是真的很棒。
“……要是有机会的话,希望鲍尔你也能去我们华国,到时候我和楚也会向你分享我们华国的美食。”夏烈笑着说。
鲍尔:“我很期待那一天。”
夏烈跟他告辞过后,拿着他给的面包回到酒店。
接下来,她就没再出去了,倒是其他人,倒是忙着出去购物,购买亲朋好友所要的东西,其中护肤品是最多的,因而等去机场的时候,不出意外的,夏烈发现很多人手里都多出了个行李箱。
时间是晚上了,等到了机场,办了托运手续,又等了半个小时,才开始登机。
这回购买机票,夏烈就买的头等舱带床铺的,而且大家目的地不一样,和来时一样,所坐的飞机也不一样,周父他们的飞机先走,原本小吴和小何是要和夏烈一起的,不过他们又不是Y省的人,夏烈便拒绝了。
——她又不是小孩,还需要人配着,她一个人就行了。
而且等落地之后,楚云琛和罗娇还会来接她,更是不会有什么问题。
她这么说,周父他们倒也没强求,毕竟夏烈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已经有照顾自己的能力了,所以最后登机,是夏烈一个人登的。
行李箱已经办好了托运,她拎着一个包来到自己的位置上,发消息跟楚云琛他们说了自己已经上飞机的消息,便躺下休息了。
再醒过来,已经是半天了,飞机还行驶在空中,此时头等舱的一些乘客已经醒过来了,隐约传来一些声音。
他们今晚还得再飞机上度过一个晚上,第二天中午飞机才落地Y省机场。
飞机上的日子挺无聊的,夏烈拿着手机打了一天的单机游戏,又在飞机上睡了一晚上,才终于到了飞机落地的时候。
夏烈收拾东西,跟着人群往外走。
等她从出机口出来,一眼就看见了站在人群里的楚云琛和罗娇,就连虎头都来了,此时虎头仗着个子高,正使劲的朝着夏烈挥着手:
“夏烈!这里!”
“……夏烈?!”四周的人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说起来夏烈虽然现在已经不是明星了,但是在华国的名气却是不小了,尤其是Y省的人,许多人都知道她的名字,毕竟她可是Y省人,某种方面来说也算是代表了Y省人的面子。
所以,现在听到有人喊“夏烈”,出机口正在等人的一群人微微传来几分骚动。
夏烈拿出口罩戴在脸上,然后目不斜视,视若无睹的从楚云琛他们三人身边走过。
虎头想和她说话:“诶……”
罗娇一把拉住他的手,“先等等!”
一直等到夏烈走过去大概两三分钟了,三人才往刚刚夏烈走的方向而去,在不远处就看到了站在那里等他们的夏烈。
“夏烈!”罗娇高兴的冲上去。
夏烈笑:“娇娇姐,虎头哥……”
而后看向楚云琛,忍不住笑,道:“我回来了。”
楚云琛忍不住上前去伸手微微拥抱了她一下,“欢迎回来。”
这是一个一触及分的拥抱,没有多少暧昧,不过在楚云琛身后的罗娇脸上还是露出了姨母笑来,恨不得直接尖叫跺脚。
啊啊啊!她磕的CP发糖了啊!
嗯,今天也是磕CP女孩的快乐时间。
楚云琛他们是开车来的,夏烈将行李箱放到后边,三人坐上车,车子是楚云琛开的,夏烈被罗娇拉着坐在后边,副驾驶上是虎头做的。
罗娇跟夏烈说着她离开这几天所发生的事情。
她出门时间不长,家里并没有发生什么多余的事情,一切都按照她出门之前的安排顺顺利利的进行着,倒是村里有人家娶媳妇,罗娇帮夏烈送了五百块钱。
这还是看在夏烈现在赚钱赚得多,才特意多送了点,要是按照乡下人的送礼,不是特别亲近的人家,送个一百就算不少了。
“……你要是送一百,我怕人家说你抠门,所以帮你送了五百。”罗娇说。
五百的数量,不多不少,大家也不能说什么。
夏烈听完也点头,“你说的有道理,五百刚好……我现在把钱转给你。”
等回到家,车子还没进村了,坐在驾驶位上的楚云琛突然开口:“是小黑和小黄!”
夏烈闻言,眼睛一跳,忍不住伸手把窗户打开。
“汪汪汪!”
顿时,两道兴奋大声的狗叫声接二连三的响起,其中还夹杂着猫咪细细软软的喵喵叫声。
夏烈从打开的窗户里探出头去,一眼就看见了追逐在车后的小黑和小黄,两只狗兴奋的不得了,一边大声的叫着,身后的尾巴一边激动的甩动着。
要不是夏烈还在车上,它们怕是恨不得立刻跳到夏烈怀里去。
“喵喵喵!”
花花跟在后边,但是跑得没有小黑和小黄看,小黄扭头看了它一眼,停下四肢,低头将它咬在嘴里,再快速的冲着车子奔跑过来。
“……停车!”夏烈冲楚云琛喊,“我在这里下车!你们先进村,我走路进去。”
车子停下,后座上的车门打开,三小只熟悉的身影从车上下来,冲着它们喊:
“小黑!小黄!花花——”
“汪——”
“喵——”
两只狗直接猛冲过来,一头扎进夏烈的怀里,差点就将夏烈给撞倒在地上了。
一向很老大哥稳重气质的小黑此时也不稳重了,伸出舌头就要舔夏烈,被夏烈严厉制止了,而小黄把花花放下之后,整个狗脑袋也不住的往夏烈话里拱。
“呜呜呜……”
“喵——”
两狗一猫叫着,热情得不得了。
夏烈三小只各自都撸了一把,这才站起身来,“我们回家!”
“汪汪汪!”
两只狗高兴的叫着,兴奋的跑在最前边,倒是花花慢悠悠的,夏烈索性伸手把它抱在了怀里,伸手rua猫。
呼噜噜——
花花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叫声,整只猫都快化成一滩水了。
夏烈走进村里,罗娇他们已经到村子里了,村口附近几家人都知道夏烈回来了,都跟夏烈打招呼,十分的热情。
夏烈一一叫过人,走到停车的地方,楚云琛他们在这里等她了。
“……先去我家吧。”楚云琛说,“何叔炖了猪脚,等你回来给你做猪脚面了,现在说不定面条已经下锅了。”
夏烈应了:“行。”
而罗娇他们也先各自回家。
“我下午来找你!”罗娇这么说。
等到楚家,何叔果然已经将面下锅了,夏烈一进屋,面条就已经端上来了。
“……猪脚是昨晚炖的,炖了一晚上,肉全部已经炖得软烂了,特别好吃的!”何叔高兴的说,“你快吃,我专门给你做的了。”
夏烈笑,心里生出一股暖意:“谢谢何叔!”
碗里,大大的一只猪蹄看起来十分的诱人,外皮金黄,带着莹白的肉,肉眼可见的软糯,夏烈咬了一口,只觉得轻轻一吮,猪蹄上的肉就被吸进嘴里了。
真的太软太糯了!
猪蹄皮肉都是软糯的,肥肉看起来肥嘟嘟的,但是吃起来却一点都不腻人,入口即化,口感很糯,还带着许多劲道软糯的筋。
再吃里边的面条,面条是手拉的,吃起来口感别提多劲道,应该是何叔拉的。
面条翻搅一番,底下的荷包蛋露出来,夏烈看得出来,这是自家的鸭蛋,做出荷包蛋之后特别的大块,一口咬下去特别的香。
碗里的汤更是浓香,因为加了辣椒,带着淡淡的辣意。
夏烈吃完面条,连汤都给喝完了。
现在天气已经逐渐热起来了,这么一碗热乎乎的面吃完,夏烈整个人都出了一身的热汗,但是整个人却感觉特别的爽快。
“还是家里的东西好吃。”她笑着说。
何叔乐呵呵的:“好吃就多吃点,你看看你,人都饿瘦了!”
夏烈:“……”
这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她才出去一周,哪有那么快瘦下去?而且她在G国也没委屈自己的胃,吃的也不少,回来那天吃的那顿午饭更是美味。
夏烈这么想,就听那边抱着花花撸的楚爷爷:“是啊,夏丫头瘦了好多,之后一定要好好的补补才行!”
夏烈:好吧,有一种瘦叫爷爷和何叔觉得你瘦了。
何叔说:“我跟胡家订了半只羊,晚上给你们刷羊肉锅子吃,羊肉滋补,正适合你了!你现在回去好好睡一觉,睡一觉起来就可以吃肉了。”
夏烈:“行,那我就先回去了。”
小黑和小黄还有花花自然是要跟着一起走的,三小只走得一点不留念,小黑和小黄十分主动的叼着自己的饭盆,花花叼不动自己的饭盆,就凑到夏烈脚边,冲她着急的喵喵叫。
最终,花花吃饭的饭盆是夏烈拿着回去的。
行李箱楚云琛帮忙拎着的,等到家,他将行李箱放到夏烈家客厅里,让夏烈好好休息,自己就先回去了。
“汪!”
家里两狗一猫亦步亦趋的跟着夏烈,就连她进浴室都跟着,像是害怕她又出门了,等夏烈出来,看着这三小只蹲在浴室门口,真的是让人心头忍不住一软。
她蹲下身子,以此摸了摸三小只的脑袋,道:“放心吧,我不会再出门的,至少短时间不会的。”
rua过猫狗,她去菜园子看了一眼,发现菜园子里的瓜果蔬菜涨势还好,并没有因为她离开而出现什么问题,院子里的花也是一样,前段时间开败的花又复花了,一个枝头上打着七八个花苞,有的已经盛开了,压得花枝往下坠。
家里的鸭子已经出去了,圈里还有一些吃剩的菜,看来二奶他们照看得十分周到。
夏烈看了一圈,才回到卧室休息。
她在飞机上其实睡够了的,但是飞机上睡觉终究没有家里的床舒服,所以虽然不是很困,她还是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睡了大半个小时。
这次醒来之后,她将行李箱打开,将买的礼物拿出来,准备之后给大家送去。
下午的时候,罗娇过来了,夏烈将她的礼物给她,得到了她高兴的一个谢谢,没过多久,隔壁二奶家也过来,后来连黄娟也过来的。
院子里一片热闹,夏烈把家里的花茶还有上次炒制的茶叶都拿出来了,给大家喝。
——对于夏烈的回来,大家都十分的高兴。
黄娟来主要是来说卖菜的事情,倒是没什么大问题,等她回去的时候,手里多了夏烈给的礼物,倒是弄得她怪不好意思的。
二爷二奶他们对G国很好奇,一边喝着茶一边问夏烈G国的事情。
夏烈满足他们的心愿,跟他们说了不少G国的风土人情,听得他们是十分的新鲜,满足了他们对G国的想象。
等到下午偏晚时候,夏烈就去楚家吃饭。
晚上吃涮羊肉了。
晚上吃的就是何叔说的涮羊肉。
羊肉自然是从胡家哪里买的, 他家的羊是一批一批的出栏的,因而虽然是五月份,却仍然有羊肉卖, 不过因为临近夏日, 天气变得越来越燥热, 吃羊肉容易上火, 因而近来买羊肉的人并不多。
何叔去买,胡家直接给了他一大块嫩肉, 都是早上刚杀的,可新鲜了。
涮羊肉的汤是何叔亲自调的, 麻辣鲜香, 切成薄片,颜色红白的羊肉下锅一裹,因为切得够爆, 下锅被滚汤烫个两三秒,肉就从鲜明的红白变成了熟透的白色。
这时候夹起来往调好的蘸料里一蘸一裹,裹着里边细碎的辣椒和鱼腥草塞进嘴里, 那滋味,格外的麻辣鲜美。
当然, 大家还调制了麻酱,夏烈家的芝麻做的,里边倒上一点辣油,醇厚的香气中多了丝丝缕缕的辣香,熟透的羊肉在里边旋上一圈, 保证肉片的每一处都被芝麻酱给铺满了, 这才放入嘴里。
麻酱香味很香, 那种独特的浓郁的醇厚香气, 混着羊肉的嫩香,夏烈只觉得满口的香气,太香太香了,和辣椒做的蘸酱又是截然不同的味道,却是相同的好吃。
为了吃涮羊肉,何叔还准备了酸梅汤。
去年的酸梅,混着陈皮等一些调味料一起下锅煮,煮好之后放凉,再放进冰箱冰镇一番,现在拿出来冰冰凉凉的。
性热的涮羊肉吃多了,此时一杯冰凉的酸梅汤下肚,酸甜解腻不说,还消热降温,因为吃锅子而热起来的身体顿时凉快了许多。
准备的蔬菜,像是白菜、菠菜、豆腐之类也放进去一起煮,土豆吸汤,所以放在后边煮。
土豆是那种黄土豆,煮出来特别的糯,你煮熟掰开之后,能看见很明显的沙沙粉粉的质感,吃起来的口感也有又粉又沙又糯糯的。
吸饱了锅子汤汁味道的土豆吃起来还特别的香,带着浓香。
等肉吃完,蔬菜也干了个一干二净,大家仍然有些意犹未尽,何叔便将自己拉好的面条拿上来,丢进锅里煮,这么煮出来的面条也特别香,好吃得很。
等一小碗面吃完,不出意外的,大家都吃撑了。
楚爷爷喝了口酸梅汤,站起身来,“我去外边遛遛狗……”
便去叫小黑和小黄:“小黑!小黄……花花!”
花花正在专注的舔毛,丝毫不搭理他,而小黑和小黄看了他一眼,又不约而同的去看夏烈,不想跟他出门遛弯的心思直接从狗脸上显露了出来。
楚爷爷:“……”
“真的是主人回来了,就忘记这段时间是谁天天遛你们了?”他老人家嘟囔,背着双手去院子里转圈消食了。
夏烈将一杯酸梅汤喝完,直觉得这酸梅汤味道还真不错。
“……杨梅快要熟了吧?”她突然想起来,“我记得开宁县那边,好像有一个村种杨梅种得比较多的,到时候我们去买点来杨梅汤。”
虽然不是酸梅了,但是熬出来都是酸甜可口的,杨梅做的酸梅汤也不错。
多摘点杨梅做杨梅酒,杨梅干,等夏天三伏天来了,正热的时候,可以用来做不少东西了,杨梅也可以腌渍起来,到时候腌渍好的杨梅还可以做饭团了。
夏烈心里摘杨梅的念头更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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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羊肉锅子的第二天,夏烈将给大家带的礼物都送了过去,主打一个人人都有,都算不上多珍贵,只能算是她的一份心意了。
最贵的得是楚云琛的那份了,是一块古董手表,上边嵌着蓝宝石,表盘深蓝,看上去优雅又神秘。
夏烈当时看见了,一眼就觉得它很适合楚云琛,所以直接就买了下来。
事实证明,这块表的确很适合楚云琛,气质也特别符合,被他戴在手上,变得更加高贵的样子。
而回来休息两天之后,夏烈便请人来收麦子了。
十亩地的麦子,不算太多,但是也不算少了,麦子已经全部变黄了,经常会有鸟儿来啄食,反倒是山上的樱桃,倒是没被多少鸟儿吃。
不,不应该说没被多少鸟儿吃,更准确来说,应该是没怎么被这些鸟儿糟蹋。
要知道鸟这种生物是十分聪明的,吃果子永远知道吃树上最甜的那颗,或者说是最甜的那一块,要是一颗果子一半熟了,它们知道要吃熟了的那一块。
因而很多人家那水果,自家还没吃了,就已经被鸟把熟透的都吃了。
但是夏烈家山上的樱桃,却没被这么嚯嚯。
“……我那天上山去看了一眼,发现那山上的鸟儿真的成精了,它们竟然知道盯着一棵樱桃树在吃,不胡乱去嚯嚯其他的樱桃!”罗娇语气惊叹。
——她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了,可是不管看见几次,都仍然觉得十分的不可思议。
夏烈家山上的那些鸟,简直就像是成精了,知道不该乱嚯嚯山上的樱桃一样。
夏烈听罗娇说完,忍不住笑了下,道:“它们的确是聪明。”
而且还会守着她家的果树,不许外来的鸟儿胡乱啄食,可通人性了。
不过她家麦田那边,麦子那里的鸟可不是山上的鸟,它们可不知道要怎么吃,所以这段时间夏烈家麦田那儿可招鸟儿了,二爷拿了个稻草人过去,都吓不到它们。
夏烈看了一眼天气预报,打算这两天就把麦子给收了,这得请一批人了。
除此之外,山上的樱桃都红透了,也得请一批人,也就是说,加起来要请两批人。
现在夏烈她家是有固定的两批人做事的,一批早上摘菜,一批早上摘草莓,是不同的两批人,而这两批人的工作都是在早上。
如今又要再招两批人。
不过现在在她家做工的人不少,人倒是很快就找齐了,而这批人里,和摘草莓和摘蔬菜的人也有重合的。
摘草莓和蔬菜这些人的工作只有早上那一会儿,中午下午的时间都是空闲的,所以他们完全可以再胜任收麦子摘樱桃的工作。
夏烈询问过他们,他们再三保证两份工作都不会互相影响,便随他们去了,乡下人家,能赚钱的来路实在是太少了,像夏烈家这样的工作,都是大家求着要做的。
两批人分开,一批去摘樱桃,一批去收麦子,当然,前者的日工资比后者要少八十块钱,因为收麦子可比摘樱桃辛苦多了。
麦子金黄,麦秸扎。
这两天天气好,连日的大太阳,一群人赶在变天之前将麦子全部收了起来,装在袋子里边,而后用车拉走,再整整齐齐的堆在县里夏烈租下来的仓库里。
最后收成算下来,十亩地的麦子,一共收获了大概二十多万斤的麦子,亩产差不多两千斤。
现在的小麦亩产大概八百到一千斤左右,夏烈家的这个数据,基本是翻倍了。
夏烈倒是不意外,她家的麦子从种下去之后就一直长得很好,麦粒也大颗,会有这么高的产量,也是在意料之中。
而这么多的麦子,再收起来之前还得晒干,这样才能储存很久。
晒干的麦子送去面粉厂打成粉,那就是面粉了。
夏烈在家里留了两千多斤的麦子,晒干之后装袋,放在楼上去,至于剩下的二十多万斤的麦子。
麦子还需要晒干,二十万斤,夏烈这里可没那么宽的地方晒,因而这二十万斤的麦子,她拿了十万斤出来,卖给了县里打过交道的袁家人。
袁家也是熟人了,夏烈打电话过去,还在S市的袁夏立刻就赶回来了,等站到夏烈面前的时候,风尘仆仆的,但是眼睛却很亮,精神蓬勃的。
也难怪他这么精神了,如今事业红火,新开的粮食店以夏烈卖给他家的稻谷和玉米为突破口,打开了市场,如今已经在s市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那家店专供那些有钱人。
不过他可知道,要不是当初夏烈卖给他家的那批粮食,他新开的粮店哪里能这么容易就打开市场?
所以啊,对于夏烈的电话,他是一点马虎不得。
听到夏烈想卖小麦,人立刻就收拾着回来了,十分看重夏烈家的小麦。
夏烈先带他去看了小麦。
新收的小麦装在袋子里,还带着几分潮,这也是夏烈为什么要急着将小麦卖出去,麦子水分没晒干,天气又热,是很容易发潮生芽的。
她这边倒是可以买烘干设备来烘干,但是倒是没太大的必要,因为她又不是专门做生意的,家里只留自己吃的就够了,用不着烘干设备。
袁夏抓了一把麦子在手里,忍不住道:“夏小姐,你家的东西,真的没有一次让人失望过,这小麦真的很棒!”
是他见过的品质最棒的麦子了。
夏烈:“这麦子三块五一斤,你要的话,能卖你十万斤。”
袁夏基本没有任何犹豫:“好!”
夏烈爽快,袁夏也不扭捏,两人很快的就将合同签好了,袁夏也将购买麦子的钱转给了夏烈,寻了个时间将十万斤的小麦拉走了。
回去的时候,他眼底下带着黑眼圈,但是精神却十分的振奋。
想来也是,有夏烈卖的这一批好品质的小麦,他家粮店的生意怕是又要爆火一段时间了。
而夏烈这边,麦子卖了十万斤,还有十二万斤左右,这剩下的,就是打算卖给网友的。。
麦子还没晒干,这时候还是有水分的,网友们买回去还得晒干处理,因而夏烈要的价格并不算很高,一斤五块钱,比给袁夏的批发价格要高一块五。
不过要是一斤一斤的打包卖,十二万斤的小麦,光是打包就要累死人了,因而这次的购买数量,是以十斤为单位的。
一斤五块钱,十斤五十块钱。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个价格都是能接受的,所以不出预料,十二万斤的小麦上架就被兜售一空,接下来就是熟悉的打包邮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