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动人明艳,清纯无暇的脸。
真的好看啊!
楚云香心里感叹,简直都觉得自己要爱上她了。
直到楚云琛挡在了她和夏烈面前,她才慢半拍的收回目光,眼神意味不明的看向自家弟弟。
“小气!”她评价。
楚云琛:“……”
夏烈对着镜子照了照,也觉得这套首饰挺好看的,不过……
“太贵重了。”她摇头,伸手把首饰一一取下来,语气平淡的道:“再说了,我在村里,也没有什么场合能戴这些,在我这里,也太浪费了。”
楚云香语气轻松:“怎么会是浪费?放在我妈那里才是浪费了,粉色太嫩了,不适合我妈,也不适合我,送给你是最适合不过的了,也不算是明珠蒙尘了。”
她笑,“你要是真的觉得贵重,那就把你种的东西多给我妈他们邮寄一点吧,他们可喜欢你种出来的东西了!”
楚云琛也说:“收下吧,它代表的是我爸妈的一片心意,你要是收下的话,他们会很开心的。”
夏烈伸手合上首饰盒的盖子,想了想道:“那,要不要把山上的小龙虾给伯父伯母邮寄点过去?如果快递够快的话,送到的时候,应该还是活的。”
闻言,楚云香双眼一亮,“这个可以有!”
然后在打捞龙虾的时候,当然就要多捞了一点了,所以当晚他们的晚饭就是一大盆龙虾了。
何叔这次还做了蒜泥的口味,浓浓的蒜香渗透进虾肉之中,吃起来带着一股十分特别的香气,和麻辣味又是截然不同的感觉。
唯一相同的,大概就是虾肉的嫩,和虾黄的多了。
虾黄这东西,一般来说,其实应该带着点腥味的,毕竟龙虾也算是河鲜,但是夏烈家的小龙虾就是没有,入口轻轻一抿,只有在舌尖融化般的细腻口感。
这种口感,真的很妙啊,以前酷爱吃虾尾肉的楚云香,现在已经是虾头的忠实粉丝。
试想一下,当你剥去龙虾头部的外壳,一口咬下去,吃到满口的虾黄之时,这得该是多么的愉悦和满足啊,绝对满分。
而第二天,楚爸爸和楚妈妈也吃到了小龙虾。
他们夫妻二人是很少接触小龙虾这种夜宵美食的,但是吃过之后。却瞬间被这美妙的滋味给俘虏了——原来小龙虾竟然是这么好吃的吗?
夫妻两瞬间打开了新天地。
又忍不住想到,楚爷爷和楚云琛在溪源村原来过的都是这样的日子吗?难怪两人去了就不愿意回来了,现在就连楚云香都是一副要扎根在那里的样子。
如果换成是他们,天天有这样的美食,他们也不舍得离开啊。
而“美人香”公司这边,也收到了楚云香购买的西瓜。
足足两千个西瓜,足以保证公司上下每个人都能分到一个瓜,甚至还有多的……这也是“美人香”只是个小公司,换成大公司自然是不够分的。
当然,因为要回收瓜皮,西瓜并不能让大家带回去的,而是放在茶水间的,每天中午给大家切上几个。
公司员工们:啥玩意儿?不要瓜肉,要瓜皮?
公司这是要研究什么东西啊?
而后,大家不免就想到了网上有关夏烈家西瓜的传说,传说夏烈家的西瓜瓜瓤不仅好吃,就连她家的瓜皮,对人的皮肤也有很强的补水效果。
公司的员工再看着这堆西瓜,突然就明白了什么,双眼忍不住发亮。
难道说,这些西瓜,是在夏烈家买的?
可是,旋即一个疑问就浮上心头了。
夏烈家的西瓜,如今买都买不到啊,而且这么大数量的瓜,更是不可能买得到的,所以……是他们猜错的?
可是公司买的这个瓜真的好,又大又漂亮,一个最少都是十斤左右,大大的一个西瓜着实是很有分量,而且墨绿的西瓜看起来卖相特别的好,色泽看起来就很漂亮。
公司里有会挑瓜的人轻轻拍了一下瓜,听着那响声,眉眼就是一扬,“我听这瓜的声音,肯定是熟透了的好瓜,味道不会太差的!”
而切开的西瓜,也完全没有辜负大家的期待,皮薄瓤厚,更难得的是,超级脆超级甜的。
“这瓜也太好吃了吧?”不少人双眼发亮,啃西瓜的动作不由得加快。
而祝况,以及去过夏烈家的几个员工,都是一吃就肯定了这西瓜是夏烈家生产的西瓜——这么好吃的瓜,不可能还有第二家的!
不过公司的一些人就没那么肯定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吃过夏烈家的西瓜,但是,大家吃完瓜之后,一个个却突然是干劲满满。
——为了能继续吃到这么好吃的西瓜而奋斗啊!所以,冲鸭!
溪源村这边。
秋收结束,村里的大家终于有了比较多的闲暇,也终于可以在村里看见大家悠闲的身影,而不是在田里忙碌的身影。
村里的桃子已经卖完了,只剩下树上还零星挂着的一些,都是留给自家吃的。
现在大家又恢复了吃完晚饭后,在夏烈家院子外边悠闲聊天的日子了,夏烈一如既往的给大家煮了菊花茶,同时还拿出了自己炒制的南瓜籽来给大家吃。
说到这个南瓜籽,网上一说起夏烈家的南瓜,就必定会说到她家南瓜里的南瓜籽。
【我妈说她买了这么多年的南瓜了,就没见过这么饱满大颗的南瓜籽,一颗一颗的真的是超级饱满的,胀鼓鼓的】
【我妈把吃完南瓜剩下的南瓜籽洗干净,晒干之后炒制了一下,我最开始还说她闲着没事干,有葵花籽还炒啥南瓜籽啊,后来的我:真香!】
【南瓜籽炒制之后真的爆香好吧,大家真的不能错过,我觉得比葵花籽还要好吃,而且颗粒还要更大更香】
【??南瓜籽还可以炒来吃?艹啊,我家直接都丢了的!!啊啊啊,我这是错过了什么啊?】
【姐妹,你只是单纯的错过了一个亿而已!】
从网上这些评论,就可以知道夏烈家的南瓜籽炒出来有多香多好吃了,村里的大家自然也是喜欢得不得了的。
比起其他人家南瓜里的籽,夏烈家的南瓜籽不仅更大颗,颗粒也更饱满,而且还带着一股说不出的香气。
经过炒制之后的南瓜籽吃起来又脆又香,而且特别好磕,你只要轻轻咬一下,就能轻而易举的将里边的南瓜籽卷入嘴中,磕着就让人磕得停不下来。
不过这东西虽然香,但是有点干,吃多了就觉得嘴巴里干干的。
好在,还有菊花茶可以喝,村里人大家习惯用大瓷缸子,捧着大大的喝一口,带着淡淡甜味的菊花茶顿时冲淡了那股干干的感觉。
“呼,舒服啊!”
有人仰着头,看着从院子里伸出枝丫来的石榴,忍不住道:“夏烈家的这石榴长得可真好啊,这果子结得也多!”
夏烈家的石榴如今已经成熟了,一个个红通通的挂在枝头上,拉得枝丫直直的往下坠,肉眼可见的,果子是又大又饱满的,想必里边的石榴籽也不会太差。
更难得的是,这石榴树结得果子虽然大,但是果子却仍然结得特别的密,这一棵石榴树,粗略数去,大概结了上百个石榴。
“这果子真的是大个啊。”村里有人感叹,“一看就是后期追肥追得好,不然怎么可能长得这么饱满大个。”
只有果树不缺肥料,果子吸收了充分的营养,才能长到这么大颗。
周婶正在纳鞋底,千层的鞋底,缝到后边针就有点难以插进去了,她便将针尖往头发里别了一下,笑着说道:“我看这石榴不仅长得好,味道肯定也很好!”
“你这话说得,夏烈种的果子,哪个不好吃啊?”众人就笑。
周婶一想,的确是这样,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大家笑完之后,又听村里一个刚回来的年轻人好奇的问:
“我看网上都说,夏烈种出来的果子都带着很特殊的作用,吃了能让人开心的猕猴桃,还有能让人拥有无数灵感和冷静思考的草莓,就连这回的西瓜,西瓜皮都有给皮肤保湿补水的效果,那你们说,这个石榴,会不会也有什么特别的效果啊?”
“效果?石榴能有什么特别的效果?”
“譬如,多子多孙呢?”有人玩笑着说,“石榴本身不就是多子多孙的代表吗?说不定吃了就能让人三年抱两了!”
其他人就笑:“你在瞎说什么了,这又不是什么灵丹妙药……”
大家这话不过是玩笑,笑了一会儿,话题便很快的转到了其他上,可是有人,听到这话却是心中一动,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嘶——”
针尖扎在食指指腹上,周婶吃痛,低头一看,指腹的位置冒出一滴血珠来,她皱着眉将食指放入了口里,顿时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在舌尖蔓延开来。
周婶却没注意到鲜血的味道,她只是仰着头,表情恍惚的看着头顶的石榴,心里忍不住想:这石榴,有可能能让怀不上孩子的女人有孕吗?
夏烈家的果子都有特别的作用,所以,是有可能的吧?是有可能的吧?!
作者有话说:
有点卡剧情,刚好月末最后一天休息,啵啵啵大家!
夏烈家的石榴今年长得比去年还好, 个头又大又饱满,红通通的挂在树梢上很是诱人,因为结得太多, 连着枝丫都被拉扯得往下坠。
像低矮一些的枝丫上的石榴, 人站在树底下, 伸手就可以摘得到。
夏烈就近摘了几个下来, 剥开来尝了尝。
剥石榴也勉强算是个小技术活了,用刀在四边划开四条口子, 再伸手轻轻一掰就掰开了,露出里边红殷殷一片的石榴籽。
石榴籽颜色通红, 色泽晶莹透明, 宛若剔透的红宝石,尤其是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漂亮。
而更难得的是, 石榴里的石榴籽颗粒大颗又饱满,而里边的核却很小颗,因此它的汁水十分的丰富。
夏烈一口咬下去, 外边那层薄薄的皮被咬破,里边清甜的石榴汁水有种在唇齿间飞溅开来的感觉, 口中顿时满口的清甜,味道一点都不寡淡。
汁多还甜,十分的难得。
夏烈特别喜欢将石榴先剥到碗里,然后再伸手抓起一大把往嘴里塞,那时候嘴里就满是石榴汁水特有的清甜味道, 吃起来格外的爽。
当然, 榨成汁也很好喝。
榨出来的石榴汁在沉淀过滤之后, 呈现出一种很漂亮的色泽, 颜色也是通红的,当然更难得的是它的味道,清甜可口。
不得不说,将石榴先剥好之后再吃,吃起来真的有种十分畅快的感觉。
夏烈一口气吃了两个。
而后又剥了三个,将所有的石榴籽剥出来放到榨汁机里,全部榨成了果汁,放到了冰箱冷藏室里微微冷冻了一下。
在冷冻时间里,她又摘了三十多个石榴,装在篮子里一一给相熟的几家送去,让大家尝尝鲜,当然,也说了,大家要是想吃的话,也可以到她家里去摘。
她家今年的石榴结得果真的太多了,她觉得自己之后怕是要卖一批出去。
石榴送到楚家,楚云香双眼一亮,伸手拿了一个石榴在手里,道:“你怎么知道我馋你家石榴了?啧,你家的石榴真是又大又红啊,看起来就是特别好吃的那种。”
看卖相就很好了,而且还很干净,剥开之久,一颗颗石榴籽看上去剔透而漂亮,漂亮得让人都舍不得吃了。
夏烈给楚家多送了几个,是给远在s市的楚家父母的。
楚云琛帮忙道了谢,顺手拿了个蛋黄酥给她:“何叔做的,用的你上次送来的咸鸭蛋,我觉得你应该挺喜欢吃的。”
何叔做的蛋黄酥味道自然是没多说的,夏烈咬了一口,心里就忍不住带上了几分惊叹,被口中的口感给惊艳到了。
——果然,好的食材落在厨艺好的人手里,完全能达到1+1>2的效果,原本就很好吃的咸蛋黄,被做成蛋黄酥,那味道更是上了一层楼。
蛋黄酥外皮极为的酥香,夏烈咬了一口,就簌簌的往下掉皮,不得不用手去接着,而里边做馅的咸蛋黄,则是流黄的那种。
因为是流黄的蛋黄,吃起来并不会噎人,有种很柔滑细腻的口感,和外边酥甜的饼皮搭配起来,极为的好吃。
夏烈没忍住吃了两个,吃完忍不住道:“何叔的手艺可真好,这蛋黄酥做得真好吃。”
何叔也在院子里做,正在拿着刀开石榴,闻言乐呵呵的道:“我曾经有段时间特别痴迷各种点心之类的,特意跟人进修过点心这一块,我不仅会做蛋黄酥,还会做杏花酥,荷花酥,甚至还会做鲜花饼了……”
说到这,他来了兴致,絮絮叨叨的说:“鲜花饼用玫瑰花来做最香了,玫瑰要是先做成玫瑰卤子,香气和甜味逼出来,再做馅,那香味,真的是表皮吃起来都带着玫瑰的香气!”
“不过这东西,要食材新鲜做出来才好吃了,”
“尤其是对玫瑰花的品质要求很高,我曾经在国外遇到过一片玫瑰花田,那家的玫瑰特别的好,我用他家的玫瑰花做出来的玫瑰饼,真的是香飘十里,好吃得不得了了。”
何叔的语气带着几分惊叹和怀恋,再加上赞叹的表情,让人忍不住去联想,那做出来的玫瑰鲜花饼该得多好吃啊。
夏烈听得心中一动,
楚云香听着就流口水,忍不住往嘴巴里塞了一把石榴。
“咦?”
她双眼微亮的看向手中的石榴,“这个石榴好甜啊,汁水也多!”
夏烈道:“可能是里边的核比较小,所以显得汁水很丰富……拿来榨汁特别的适合,一个就能榨大半杯石榴汁了,我尝了一下,榨出来的果汁也挺好喝的。”
“那我要榨汁试试了。”楚云香往嘴里又塞了十几颗石榴——石榴就是要大把大把的吃,吃起来才感觉特别的甜,也特别的爽。
也不知道榨汁是什么味道。
夏烈看向何叔,语气带着几分期待的文:“何叔,我家院子里倒是中了一小片玫瑰花,都是可食用的,您要不要做炉玫瑰花饼试试?”
闻言,楚云香和楚爷爷的双眼顿时就亮了起来,就连楚云琛的表情都几不可查的带上了几分期待。
而何叔呢,他自己双眼都是很明显的亮了一下。
好的食材对于厨师来说,就像是好剑与剑客,尤其是厨艺到了何叔这个地步,不是好的食材都让他提不起下厨的兴趣,但是与之相对的,好的食材,却能让他们厨性大涨。
何叔之所以会留在溪源村,不就是觉得这里的蔬菜品质好吗?尤其是夏烈家的。
这么些日子,夏烈种出来的东西品质究竟如何,他可是比任何人都清楚,用她种的玫瑰花里做鲜花饼……嘶,就连何叔自己都忍不住有些馋了。
当即他有些兴奋的道:“做!”
那肯定要做的!
何叔都开口了,夏烈顿时不犹豫了。
楚云香忙往嘴里塞了一把石榴,拿着还没吃完的石榴,跟在她后边一起回家摘玫瑰花,楚云琛也跟着一起的,三人的身影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用夏烈种的玫瑰花来做的玫瑰鲜花饼啊……吸溜!
楚爷爷咽了口口水,眼里满是期待。
夏烈家院子里玫瑰花种了不大不小的一片,主要她还比较喜欢喝玫瑰花茶,便多种了一些,方便摘来做花茶喝。
现在做玫瑰花饼,倒是正合适。
“你家这玫瑰花开得我都舍不得摘了……”楚云香一边摘着一边在嘟囔,嘴上说着不好意思,实际上子扯花瓣的动作比谁都冷酷无情。
不过夏烈家的玫瑰花的确开得好,花盘大,颜色和版型都很正。
舒展开的花朵颜色鲜红,看上去格外的灿烂和浪漫,花瓣肥厚,有种丝绒般的质感。拿在手里便带着一股浓香,闻起来有种很诱人的感觉。
楚云香看着,忍不住抓了一片花瓣塞进嘴里,嚼了两下。
“嘶……”
她轻轻嘶了一声,语气惊讶的道:“这花瓣,吃起来竟是甜的?”
她原以为是带着淡淡的苦味了,没想到吃起来竟然带着淡淡的甜,可能因为花瓣颇为肥厚,吃起来并不干巴,很有汁水的感觉,伴随着玫瑰花独特的香味,竟然还有一点点的好吃。
夏烈:“……”
一时间她不知道该说啥,一般人也想不到去吃花瓣。
三人动作很快,在楚云香时不时的吃上一片花瓣中,不一会儿便摘了满满的三大篮子,是那种压实了的三大篮子,提起来也算是颇有分量了。
拿回来的花瓣何叔冲洗了一下,便开始准备做玫瑰鲜花饼了。
不过在做玫瑰花饼之前,还得做玫瑰卤子,也就是玫瑰酱,一层玫瑰花瓣一层糖这样的腌制,当然,何叔有他自己腌制玫瑰花瓣的秘方,这就是不能与外人道的东西了。
玫瑰花瓣最起码有要腌上三天才能吃,所以要吃玫瑰花饼,还得等上三天。
不得不说,这实在是让人有些磨人耐心,好在何叔也知道他们着急,先用炸了个玫瑰花瓣给他们吃,算是解解馋了。
裹了面粉的玫瑰花瓣下油锅轻炸,等炸到外边那层面粉被炸得金黄酥透,这就可以用捞勺捞起来了,再稍微沥干油,就可以吃了。
这玫瑰花瓣生吃吃起来入口有点发苦,但是淡淡的苦味之后却是一股清甜,因此炸出来的玫瑰花瓣,味道竟然还不错,外酥里软,带着玫瑰花的浓香,味道极为独特。
——虽然没有玫瑰花饼,但是这炸玫瑰花瓣也可以!
玫瑰卤子腌制的时间里,夏烈闲下来了,下午的时候也爱坐在院子外,听村里大家聊天,还摘了家里的石榴给大家吃。
她家就这一棵石榴树,结的果虽然不少,可是再多也卖不了多少钱,倒不如分给大家吃。
大家吃完都夸夏烈家的石榴好,都说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石榴,后来回来的几个年轻人拿着石榴颇有些好奇的样子——他们很多人听说过夏烈种的东西好吃,可是具体好吃到哪个地步,却不清楚。
可是等石榴吃到口,就恍然明白了。
明明都是石榴,可是她家的就是比其他人家的好吃,味道更加清甜,口感也更加的好,就连汁水都比别人家的多,十分的优秀。
大家一边剥着石榴吃,一边聊着天,气氛好得很。
“……听说隔壁市有偷猎者出现了,”有人说,“被警察追着,似乎是跑到我们这边来了,还躲到山里去了,警察出动警犬都还没抓到了,好几天了。”
“那大家上山要小心了,可别碰到了,这些偷猎者可都有枪的!”
“那偷猎者就算跑到我们这一片,也肯定是躲在深山里的,怎么可能会下山来?你们想多了。”
“还好我们这边没什么保护动物,不然可不就危险了?”
大家语气轻松的聊着,夏烈听着他们的话题,心中却是微微一动。
小金它们这一族群的金丝猴并不爱下山来,偶尔下山来都是背着人,或者是半夜,所以村里人虽然知道山里有猴子,可是大部分人却不知道山上还有一群金丝猴。
如果真有偷猎者跑到他们这一片……夏烈的眼睛微微跳了跳,心中生出了几分担心。
山上的金丝猴和她也算是颇有渊源了,之前把她家的院子糟蹋了,后来半夜还拿东西来给她来赔罪,还给了一户猴儿酒,显然是下了血本了,极为通人性。
夏烈原本对它们还有点气,看到东西那是一点气也生不起来了,后来半夜还在院子里放了点瓜果让它们拿走。
不过这段时间,倒是没再见他们再下山来。
夏烈想了想,给林业局的蒋科长打了个电话,问了一下偷猎者的事情,这事倒也不是什么不可说的机密问题,蒋科长便如实说了。
“……的确是偷猎者,”蒋科长语气叹息,而后有些咬牙切齿的道:“还被他们偷走了一只出生没多久的熊猫幼崽,隔壁市的警察当时就找了警犬去追,可是架不住那些人狡猾,钻进深山里。”
“现在已经有一个多星期了,那群人已经逃窜到我们县这一片了,你们村的人也小心一点,最近不要上山了,免得遇到那群人。”
“他们身上是带着枪的。”
夏烈越听脸上表情越严肃,她认真想了一下,反正秋收之后没啥事,倒不如去山里看看小金它们。
她说做就做,因此跟蒋科长提议了一下,在得到对方的许可后,便摘了一个家里的西瓜,又摘了一些瓜果,便准备进山了。
罗娇他们知道她要进山,也嚷着要去,最后一个两个的都知道了,直接就变成了一群人进山去秋游了,包括了楚家姐弟两。
夏烈:行吧。
多了几个人,那么能拿的东西就多了,她毫不客气的又摘了一些瓜果,装在背篓里,大家一人一个背篓的往山上走。
他们村四面环山,山是一座接着一座,金丝猴便住在往里走的深山里,他们走了大概两个小时,才差不多到金丝猴们活动的范围。
山路不好走,尤其是这种人迹罕至的深山,更是连个路都没有,到处都是荆棘灌木,一路走得磕磕绊绊的,楚云琛和楚云香已经累得不行。
等来到夏烈上次休息的河边,楚云香立刻跟煎饼似的瘫在那块大石头上,忍不住喊道:“累死人了……”
是真的累人啊,楚云香都没想到自己竟然真的能坚持下来,一直走到了这里。
休息了好一会儿,他们才觉得缓了过来。
楚云琛站在溪水边,感受着吹过来的风,有些舒适的吐出口气——许久没剧烈运动了,爬这么一回山,反倒是有种很爽快的感觉。
溪水清澈,上次夏烈来的时候,这边溪水还是挺浅的,这次来倒是深了许多,水深大概到人膝盖左右,风一吹河面便皱在了一起,波光粼粼一片。
“咦,这底下竟然还有鱼了?”罗娇惊讶,指着躲在石头缝里,稍不注意就会被人忽视掉的一条鱼。
大概人手掌那么长的细长银白小鱼,背部是灰色的,所以藏在石头缝里的时候,实在是让人很难发现,要不是刚刚这鱼甩动了一下尾巴,罗娇也是发现不了的。
楚云香也凑过来看,“这鱼还很小了……”
虎头:“不小了,这种鱼长不到太大的,巴掌大已经是最大了,我们这里叫它银条儿,只在山上的河里才有,刺挺多的,但是肉特别的细嫩,腥味也很少,用来炖汤油炸都特别的好!”
不过味道虽然好,但是这种鱼超级精的,很难抓,村里人倒也没多少人为了这一口去山上抓,只偶尔上山打柴的时候,有人会去捞两条来吃。
总之,是一种味道特别好的鱼。
楚云香闻言,脸上却是浮现出了夏烈十分眼熟的表情来——想吃。
夏烈看了一眼河水里的鱼,道:“……那等下下水试试,看看能不能捞上几条吧,刚好还有可以装鱼的盆。”
那盆是用来装瓜果的,现在倒是方便来装鱼了。
楚云香高兴了。
罗娇被太阳照得眯了眯眼,问道:“夏烈,那些金丝猴真的在这一片吗?它们会来吗?”
夏烈倒是神色平静,她扫了四周一眼,道:“我上次遇见它们就是在这一片,应该是它们生活的区域……”
这一片各种野果子野板栗都挺多的,物产很丰富,这里又有水源,那些金丝猴如果生活在这一片,倒是不会缺吃的,是很好的栖息地。
“先等等吧。”夏烈道,同时将自己的异能放了出去。
几人在溪边坐下,拿了背篓里的番茄黄瓜在河里洗了一下,就这么吃了,反正是山溪水,也没什么污染,洗个东西还是可以的。
就在几人吃到一半的时候,溪边的山林里隐约有黄色闪动,旋即,一道惊喜的“吱吱吱”声响起,毛色金黄的金丝猴从森林中钻出来,兴奋的朝着夏烈他们奔来。
见状,楚云琛不着痕迹的往后退了一步。
“吱吱吱——”
金丝猴冲到夏烈面前,高兴又兴奋的冲她叫,态度十分的热情熟练。
这只金丝猴正是小金了,它是跑得最快的,在它后边还有它的一些伙伴,它们从森林里走出来,粗略数去,有七八只了。
“好多金丝猴!”楚云香兴奋。
金丝猴看起来是有些可爱在身上的,毛色金黄,再加上算得上是温驯的性格,十分有礼貌的姿态,看起来着实是讨人喜欢的。
极致金丝猴也不怕人,凑了过来就往竹篓里扒,伸手从里边捞出瓜果来吃——神态举止是有些兴奋的。
吃的时候,它们拿着东西一屁股坐在地上,吃相也十分的礼貌客气,一点都不让人觉得粗鲁。
其他人凑在它们旁边,有些稀罕的看着它们,还试探着摸了摸,它们也不害怕,反正你看你的,它们吃它们的,什么都不影响它干饭。
看得出来,夏烈家的瓜果它们是真的喜欢,一个个吃得极为大口。
夏烈拿出西瓜来,用刀给它们切成块,分给它们吃。
水红的西瓜吃起来格外的脆甜,这些金丝猴吃到西瓜,脸上露出了十分人性化的幸福的表情,嘴里发出极为开心的吱吱吱的叫声。
小金伸手高兴得要给夏烈抓虱子,被夏烈礼貌又客气的拒绝了。
夏烈注意到小金身上有些伤,不过都是那种很轻微的伤,应该是平时在树林里刮蹭到的,倒是没什么大碍,不需要特意的处理。
夏烈摸了摸它的脑袋,小金乖巧又温顺的用自己的脑袋蹭了蹭她的手心。
看着金丝猴吃了会儿东西,楚云香他们的兴趣就转移了,大家便打算下水去捞鱼了。
楚云琛是唯一一个没有靠近金丝猴的人,夏烈走到他身边,低声问他:“你怕金丝猴?”
楚云琛:“……”
在喜欢的人面前揭自己的短,他脸上的表情颇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却还是老实道:“是怕猴子,小时候去爬山,那座山上的猴子有些野,拽着我的包,将我拖行了几米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