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情感] 南风雾里—— by作者:觅芽子
佚名  发于:202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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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望了望天,是啊,又要下雨了。
  她想说一声再见,可是话到嘴边,只是说了一句:“谢谢。”
  不说再见了,他们应该不会再见面了。
  古时候的人们,车马极慢,相见时难,可即便相隔千里,飞鸽传书,鸿雁传信,也要再约一场相见,再续一杯酒。
  而日新月异的现代,想联系一个人其实明明动动手指就可以做到,但对他们来说,却是那么难。
  2012年是智能手机在中国疯狂增速的起始年,但她还未拥有当下最先进的技术,就像她那部黑白的数字手机里,也从来没有存过他的联系方式。
  那是一只Nokia.
  那是上高中之前,陈学闵带陈粥去手机市场买的。销售小哥拍着胸脯说,要买手机就要买诺基亚。当年销售霸榜的Nokia,几乎成了手机的代名词。
  仅仅不到三年,谁又能料到,错失智能手机发展潮流的Nokia,最后只能割腕卖给了他人。
  可见历史看似厚重久远,时代的发展却能惊起它的滔天巨浪,须臾之间,高楼倾倒,物是人非。
  所以不说再见了,说一声谢谢吧。
  单纯、美好,不带奢望的,说一句谢谢。
  大雨倾盆,世界漆黑,陈粥坐在快捷酒店的窗台前遗憾地想,下一站,她该去哪里呢?
  *
  大片的乌云把明媚的下午直接颠倒成晚上,蒋契懒洋洋地站在酒店门口,任由身边样貌绮丽的姑娘娇嗔地撑着伞,软声不舍地问他,就不能多留些时日吗?
  蒋契插着兜打着哈欠,远远地看见沈方易的车子过来了,混着着糖渍甜腻却不过心地哄到,“宝贝,真有要紧事,下次再来看你。”
  “下次是什么时候?”身边撑着伞的姑娘显然有些不愿意,跺着脚往他身上贴,“你就不能带人家回昌京嘛。”
  车子停下来,酒店安保起身开的门,蒋契手插着兜一头潇洒地进到车里:“我说宝贝,你应该有数,跟我回昌京哪能有你在这儿好,听话,该买买,我不在,对自己好点。”
  说完径直关上了门,还未等那姑娘再说一句,伸长脑袋对司机说到,“走了。”
  说完,往后一仰,打着哈欠。
  坐在一旁的沈方易看他一脸疲倦的样,乜了他一眼,“怎么着,昨晚上把你折腾的挺累啊?”
  “太磨人!”蒋契抬抬困乏的眼,“走到哪儿跟到哪儿,还说要跟我回昌京,昌京是她能去的吗?”
  沈方易从鼻腔里轻哼一声,“您能渣的再明显一点吗?”
  “啧、不讲道理了是不是,我们这是你情我愿,再说,我也没有白睡是不是……”
  “嗯。”沈方易轻哼,“所以说你这就是自作自受,你瞧瞧你那眼下的淤青,你知道有种死法叫做精/尽人亡吧。”
  “呸呸呸。易哥你说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你那眼眶也没比我好到哪儿去,谁看了不说你是病入膏肓的瘾/君子,女人和烟咱哥们各占一半,谁也别说谁,就像小粥说的那样,咱俩跟死亡的距离,那就是前后脚的事……”
  蒋契说到这儿,忽然回过神来,“哎?我说小粥呢?”
  沈方易目不斜视地看着一本商业杂志:“回了,难不成还看你这肾虚的样子。”
  “啊?”蒋契像是有点失落,“这就走了,我跟她连声再见也没说上呢。”
  他这话一出,倒是让沈方易想起来,她也没有跟他说过再见。
  他聚了聚注意力,依旧落在全英文商业报刊上。
  蒋契依旧在那儿絮絮叨叨:
  “还是小粥这样的小姑娘好,相处起来舒服,她不计前嫌的时候还挺愿意跟我讲话,嫌弃我的时候就直接给我白眼,多直接!哎,易哥,你有没有觉得,这样的姑娘还挺性感的,就也不用穿那种黑丝包臀,刻意把婀娜的女人味包装出来,就像她平时的打扮一样,穿件白色的纯棉T恤,晃着两条纤瘦的腿,把头发简单的一扎,零散的掉落几根……哦,最好是穿一件白色吊带裙,那简直就撩炸了!”
  蒋契还没说完,沈方易直接把手里大约一手指头厚的书狠狠地砸了过去。
  蒋契捂着鼻梁骨,叫声能把车顶盖掀翻了,“沈方易你好端端地动什么手啊!我鼻梁都要断了!”
  “你满脑子里都是什么龌龊东西,你再说,断的就不止是你的鼻梁了。”
  蒋契下意识捂住下面,他见沈方易语气了动了怒,揉着鼻子余光瞥着他铁青的脸,委屈地说,“说也不让人说……我说易哥,你不会看上人小粥了吧,才不让我说?”
  “人陈粥才多大。”沈方易揉着太阳穴,不疾不徐地说:“我没你行事这么荒诞。”
  “年龄不是问题,爱情没有距离。”蒋契提高音量,说的头头是道,“易哥,这我得劝你了,咱这圈子,遇上个喜欢的姑娘,一生一世咱也别求,但是谈个恋爱快活一场还是可以的吧,小粥跟了你也不亏,她还年轻,多的是全身而退的机会,你这条件摆在这里,你知道有多少女人都能问我能不能帮忙当个介绍人跟你见一面吗?你要是觉得你国内外飞没个定数,你回国给人个信不就行了吗,一个电话的事情……哎?你有人家电话吗?”
  “没。”沈方易听的头疼,淡淡吐出两个字。
  “敢情我说了半天你就听了最后半句是吗?”蒋契恨铁不成钢,“你怎么连人联系方式都没有,往后你去哪里找人啊?”
  “人就是个出来玩的小姑娘,我就带她玩了几天。你这么能脑补,要我说,你改行去当编剧写剧本去吧。”
  蒋契半句话噎住:“行、仅此而已。我就不该多管闲事。”
  车子在两人争论中到了机场。
  蒋契往左边挪了挪,要准备拉开车门下车之际,膈到什么东西,他掏出来一看,方方正正的,“这不是小粥的东西吗?”
  沈方易看过去,是他送给她的那个拍立得。
  她收下了之后不曾离开过手。
  如今它安安静静地在位子上,还细致地用一个透明的袋子连同剩余的那叠相纸包好地放在那儿——不像是遗落,却像是归还。
  沈方易从位子上把它捞起来。除了那些她拍的照片已经被她带走之外,它就像没有被使用过的一样,安安静静地又回到了他车上。
  他突然想起那天群山绵延未见终点的公路上,她望着窗外林林总总逝去的光景,声势浩大地说要把他们都记下来。
  他自以为掌握了科技的蜕变带给人的便利,说她可以用相机拍下来。
  她始终带着水盈盈的眸子摇着头,说相纸有限。
  原来那会儿她原来就想好了,她会归还这一切。
  就像她不曾出现那样,只留给他一个名字。
  沈方易站在机场,登机口的头等舱通道里,开始播报登机消息,他在接待人员的指引下往前走,脚步一缓,停了下来,他回头。
  “先生,您是忘带什么东西了吗?”
  沈方易反应过来,摇摇头:“没有。”
  而后依旧踏上前程。
  作者有话说:
  都是克制胚子
  难搞(摇头叹息)


第10章 第10章
  ◎她一点关于他的信息,都搜索不到。◎
  后来,遗落在人海中的陈粥试着再去找过Addicted,却总是在灯海悬浮的街道中迷路,她再也没有遇上过一个疏离又热心的人替她指路;她也一个人去过者摩山,试图再看一次那人间的绝美日出,却找了许多个山巅也没有找到他带她去过的那个。
  路上人来人往,却没有一个,是熟悉的面孔。
  如果没有那些照片,陈粥一定会觉得,那一定是她做过的一场荒唐的梦。
  一场在少女青黄不接的年岁里,明媚又悸动的梦。
  最后,这场意外的旅程以陈粥的重感冒结束。
  一个人在异乡发着高烧实在是太过难熬,她提早返程,却没告诉陈学闵,自己买了回了川渝老家的票。
  她站在月台上,重感冒带来的头重脚轻时常让她产生踏空的幻觉,她看着火车从遥远的尽头缓缓驶入,像是从云中来,只留一串长鸣回荡在人潮拥挤中。
  人群中有人撞到陈粥,她稳了稳身子,低头却发现自己的手边一空,原先挂着的帆布袋不翼而飞。她再抬头,人群中那个拿着她帆布袋的男人正逆流而上地挤开人群。
  陈粥用被流感入侵过的脆弱的咽喉嘶哑地叫着,顾不上拿上自己的行李,伸长手臂像个滑稽的疯狂小人,用尽一切力气喊着:“抓小偷!”
  她身体虚弱,脚步颤颤巍巍,没追上那远去的人,丢了魂一样坐在月台上嚎啕大哭,周遭的人聚集过来,投来同情的目光,言语纷纷之际都觉得她一定是被这遭人恨的小偷偷光了身家。
  只有她自己知道,那帆布包里只有几张她用拍立得拍的照片和半盒感冒药。
  警察安慰她说,小姑娘家家的长这么漂亮,以后多拍几张就都回来了。
  陈粥自己却遗憾地想,要是自己不发烧该有多好,不发烧的话,她一定就可以把那些照片的样子记得再深刻一点。
  这样的话,几个月之后王译思讲起这场毕业旅行的时候,王译思遗憾的说“可惜小粥病了,在宾馆了躺了好几天,哪也没去”的时候,陈粥就能拿出这些证据反驳了。她可以高声地对王译思说,她真的去了很多地方。
  而不是像后来一样,高烧不退的她回到家里一个人披着被子,打开搜索引擎搜索“沈方易”的时候,直愣愣地对着电脑上的一片空白发呆了。
  她一点关于他的信息,都搜不到了。
  沈方易就是这样从她世界里消失的,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就像是流感病毒一样,把她的免疫系统攻克后,挥舞着胜利的旗帜,踩碎骨血堂而皇之的走了。
  连带着她的记忆,都开始出现了模糊。
  *
  只是还未等到陈粥有足够的时间沉溺那些没留证据就溜走的时光的时候,世界的重心就被那铺天盖地的上大学必带清单所填充。
  一个能从床铺下桌子上的插孔连接到床上的接线插座;一扇能遮盖光线隔绝隐私的床帘;一个为了适应老校区没有空调要带的电风扇;还有一些明明学校边上的小卖部都有却要从家里带上的肥皂洗衣液。
  陈粥望着大箱子里那满满的东西,满脸愁容地对陈学闵说,学校是四人宿舍,不是她一个人住的。
  陈学闵不听劝,依旧瞅着箱子缝隙给陈粥把老家的风味零食塞进去,“那可是昌京,离家这么远,能带当然是要带上。”
  陈粥劝不住,索性坐在椅子上看着陈学闵忙碌,“老爸,你也知道那是昌京啊,想买什么学校边上没有,而且我听人家说,现在网上买东西可便宜了,都能直接送上门。”
  陈学闵也没听劝,里里外外地找着缝隙,盘点着自己的清单。
  开学的日子在混沌的夏日尾声中到来,陈学闵陪陈粥去了昌京,他们飞机到的晚,等陈粥他们到了的时候,屋子里已经站了两个姑娘了。
  她们已经把自己的东西收拾的差不多了,陈学闵一个大男人,插不进去脚,只得站在门口给陈粥递着东西,一一嘱咐到。
  陈粥只是理了一些大件出来,怕陈学闵在那儿室友尴尬,于是拉着陈学闵去学校逛逛。
  父女俩最后坐在学校边上的小吃街上一家广式粥铺。
  昌京那一日天色不好,暮色中人烟稀少。
  陈粥指着面前的粥,笑着说说这粥做的还没有老爸做的好吃。
  陈学闵拿起勺子的迟迟没有舀进粥里,面色僵硬的笑了笑。
  “虽然没有您做的好吃,但是您也别担心,我饿不着也苦不着,您要惦记我,我过些日子就回来。这不马上就国庆吗,国庆我就回家……”
  “小粥。”陈学闵犹豫不决。
  “怎么了老爸?”陈粥放下筷子。
  他重重地叹了口气,他从肚子里盘算了很久,要怎样能跟陈粥解释,但是盘算来盘算去,最后还是觉得不如说实话。
  陈学闵:“小粥,你爷爷住院了,你奶奶打电话来,她的意思是让我回广东去…..”
  眼前的砂锅粥依旧滚烫地冒着热气,陈粥抓一把葱花,放了进去。很快,那葱绿的充满生机的植物,就被滚烫的热气席卷,顿时那白如玉的海鲜粥就溶解成枯黄的颓败色。
  陈粥低头,从沸腾的砂锅粥里用勺子舀了半勺,漫不经心地送进嘴里;“爷爷奶奶就您一个亲儿子,你在川渝生活了快二十年了,是时候回去陪陪爷爷奶奶了。再说了,外婆过世后,我不在家,你也是一个人生活。”
  她掩盖的极好,可偏偏百密一疏地忘了吹一吹那滚烫的粥,入口的时候,沸腾的粥烫得她食道都疼。
  她默不作声,忍着。
  她想起许多个夜里听到陈学闵拿着电话和陈奶奶的争吵。
  他说他不需要什么婚姻!也不需要什么自己的儿子!陈粥更不是什么累赘!
  陈粥看到眼前的人有半刻的沉默,眼角下皱纹深刻,想起昨天半夜他一直不停歇地给自己准备远行的包裹。
  陈粥拍了拍陈学闵的背,故作轻松地安慰道:“没事,老爸,我一个人都去过大理,你还怕我在学校里照顾不好自己吗”
  “你回去吧老头。”她站在那儿,摆摆手。
  陈学闵最后离别的时候,只是嘱咐道,让她好好照顾自己。
  她说会的,小事一桩。
  当晚迎新晚会,欢声连连。青春洋溢同学们在人群中交融目光,举杯破冰。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
  命运就算曲折离奇
  命运就算恐吓着你
  做人没趣味
  ……”
  那头女生合唱的李克勤的《红日》振奋激昂,陈粥却躲在刻着“自强不息”的校训石碑下,借由歌声掩盖,放肆的嚎啕大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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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 11 章
  ◎跌进他的眼里。◎
  昌京望滩是政府新划出来的建设区,建设图纸一出来,最核心的地块就被当时炙手可热的建筑公司以高价买下,传言这儿,会建造望滩第一高楼,进入夜雾中的人抬头把脖子仰酸才能看到的楼才刚刚封顶,大小的消遣高档夜店如雨后春笋般钻了出来。
  傍晚六点,夜色才刚刚降临,十一月的昌京外头的风已经能冻坏人的耳朵,夜场里面却温暖如春。还未开场的舞台上零散地站着几个人,调试音响和吉他。舞台下椅子还依然反放着,晦暗的角落里高板凳上坐了个瘦小的姑娘,单薄的短款牛仔外套,刚到锁骨的中发,眼睛光亮亮地像是对开空窗里落下的月光。
  一个长发男人拿着把吉他路过她,朝她打了个招呼,“哟,小粥,又来陪阿商演出呢。”
  陈粥抬头看了一眼舞台上那个低着头安静的调着吉他的姑娘,点了点头,“是啊,阿商第一次来这里演出,我当然要来。”
  舞台上听到声音的阿商放下吉他,超台下走过来,对陈粥说到:“冷不冷,去化妆间吧,化妆间有暖气。”
  “不用。”陈粥摇摇头,“我看这地方装修的这么好,老板估计大方,可能一会儿就开暖气了,我不冷。”
  阿商没多劝,只是点点头,“等会儿,你就坐在台下,别乱走动,这家老板不是普通人,真要有人惹你,你先忍着,今天场子特殊,我不好像以前一样,能当场就给你讨回公道来,等出了场子,我再给出气。”
  “知道了阿商姐,上次是意外,我保证,我今天一定不会惹事的。”
  眼前有着清冷狭长眸子的女生这才放心,她于是又起身要向台上走去。
  “等等——”陈粥伸手,拉住阿商的衣角,“阿商,带薄荷糖了吗?”
  阿商从兜里掏出两颗,递给她,“怎么,还是睡不好吗?”
  “没有啊。”陈粥解开薄荷糖汇聚灯光的璀璨外衣,“我最近睡的挺好的。”
  “我还不知道你,没睡好没精神就想吃糖,小粥,你早点回去吧。”
  “回去真的很无聊啊。”陈粥嚼着糖,晃着脚笑的没心没肺,“免费的演唱会可以听,不听白不听咯。”
  阿商没多说,由着她,去做演出前的准备工作了。
  不过半小时,设备调试的差不多了,阿商随意的开了开嗓子,唱了一首。
  陈粥在下面安静的听着,她的声音从来都是这么好听和自由,跟她慵懒的自然卷发一样,轻飘飘地悬在浮光下的尘嚣里。
  陈粥白色的板鞋踩在高脚凳上,随着吉他扫弦的声音伴着女生微哑的嗓音下,一下一下地打着节拍。
  她在夜色旖旎里突然看到阿商额头下的伤疤,灯影打过,那是让人难以察觉的新伤,陈粥脚上的节拍突然错乱,这让她不由地想到那些混乱的画面。
  刚巧一曲暖场曲毕,音乐戛然而止,阿商和乐队去了化妆室。陈粥一个人坐在那儿,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高跟鞋的声音,她抬头看了看时间,整好八点。她随即熟练地把身子转了九十度,给身后的人让出位置来。
  果不其然,身后十几个踩着十几厘米高跟鞋的姑娘依次过来,她们顶着厚重的粉底,刷着长长的睫毛,涂着当年最红的咬唇妆,在未打开的霓虹夜色灯中难掩疲惫。
  “热场子”的姑娘到齐了,难以看出年岁的酒托班子也依次上场。他们一来后,酒场就开始有了开业的热闹气氛,高挑清凉的姑娘在那夜场里有规律的散落,像极了被困在斗兽场里的猎物。
  嘴闲的开始叼了根烟,在夜场里吞云吐雾。陈粥找了个通风的地方,坐在那儿。
  说来也奇怪,她突兀地出现在那里,融不进这无距离的男女社交中。她既不是来工作的,更不是来消遣的,甚至场子里点燃起的二手烟,舞池里响起的劲爆的音乐,都让她不自觉地想要远离,可身体却还是鬼迷心窍般地沉迷在霓虹夜色里,比起紧锣密鼓的白天,夜里,常常让她更有安全感。
  陈粥的手肘最先被碰到,继而慌慌张张出现一个女人,阿商跟她说过,这个女人叫烟儿姐,是个业绩不错的酒托,但最近躲一个富商的正室躲的紧。
  舞台上灯光已经打亮,陈粥看到已经换好妆发的阿商站在舞台上。
  她穿的依旧是阿商最讨厌的那一身。
  短裙只到她的大腿根,跟陈粥那天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一样,半透明的黑色包裹着她修长的腿,站在台上的时候,收起她的骄傲,抵着头颅,手下拨片一动,空灵的声音就响起来。
  陈粥看到她低垂的眉眼下掩盖不住的淤青。
  这头,陈粥身边的人依旧面色紧张地过来,环顾四周,一脸恳切,“妹子,能帮姐应付个场子吗,帮我送酒过去就行,就帮客人倒酒不用喝,我跟你保证,楼上那桌客人,都是显赫的身份高素养出身的,他们也看不上咱们,不会动手动脚的,”
  陈粥:“那儿空着的姐姐不多得是吗,你应该去找他们。”
  “找了他们,那楼上的客人这以后就没我什么事了,你不一样,你跟阿商来的,咱们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但我今天真的有急事,你能不能帮个忙,今天提成都给你,你看,酒都点好了,全是名贵的酒。”
  陈粥眼神扫过酒单,在那儿看到了一瓶路易十三。
  喉口不由得浮现一年前的那个味道,辛辣、刺鼻、难以抑制的后劲。
  面前的女人看着陈粥只是扫过一眼,目光又回到了舞台上唱歌的那个女生身上,她态度迟缓,显然是在犹豫。
  她加紧攻势,“妹子,姐跟你说实话,楼上的人今晚的一场抽出,比过舞台上唱一晚,也就阿商心高气傲,我要有她这样的条件,昌京北郊一套房也就一年半的事,还应得着她这样,一句一句地唱吗?”
  陈粥听到这儿,回头,“提成真给我?”
  “真给你。我发誓,立刻就能结,你要不相信,我现在就带你去跟领班说,要不是真突然知道消息,那杀千刀的女人要过来闹事,我也不能舍得这就走,对姐来说,避风头比赚钱重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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