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说小爷的坏话?——风歌且行
风歌且行  发于:2023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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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都离开之后,整个宅院又显得清静空旷,陆书瑾在桌前写了会儿字,突然觉得小腹传来钝钝的痛楚,一股液体从体内流出。
  她赶忙搁了笔去烧上热水,将衣裳脱下来一看,裤子上果然一片猩红,原是月事来了。
  陆书瑾有很长一段时间身体极为羸弱,住在潮湿而阴冷之地,久而久之体内湿气极重,月事常常来得极不规律,二三月不来是常事。
  但这次时间隔得有些久了,许是她从杨镇逃出来之后奔波累着了身子,这些日子好歹调理回来,竟赶在年三十来了。
  不过也幸好她将人全部遣走,否则这种突发情况还真不好应对。
  陆书瑾洗净了身体,拿出很久之前就备好的棉条垫,换上干净衣裳,又顺手将沾血的裤子洗了,忙活了好一番才坐下来休息。
  她喝了些煮开的水,只觉得小腹不大舒服,便躺在床上睡了一会儿,晌午的时候,忽而有人敲门。
  陆书瑾披衣起身,穿过院子去开了门,就见有十日没见的叶芹站在门外。
  她穿着一身红色的衣裙,头上梳着两个丸子垂下来两条细长的小辫,鼻尖被冻得通红,看起来极为喜气洋洋。
  她手里还提着一个大锦盒,递给陆书瑾:“陆书瑾,你在做什么呀?”
  “你怎么这时候来了?”陆书瑾怎么也没想到她回来这里,毕竟今儿是年三十,合该在家里等着吃年夜饭才是。
  叶芹说道:“我想你应该是一个人在这里,就偷偷跑出来找你了。”
  “你爹不会怪罪你吗?”陆书瑾将锦盒接过,“这是什么?”
  “不会,我在晚膳之前回去就是了。”叶芹说:“这是我问哥哥要的,上次咱们去春风楼喝的那个。”
  叶府有很多叶芹不喜欢的人,父亲对她漠不关心,她脑子又呆傻,不会有人在意她的去处,也不会有人跟她计较这些,所以她提了桃花酿,跑来找陆书瑾。
  陆书瑾心中泛起一阵暖意。
  她没有家人,独自一人在这冷清的地方,虽面上没什么表现,但心里到底还是孤独的。
  叶芹却特地跑过来找她,这份贴心和关怀怎能不让她动容。
  她用手背蹭了蹭叶芹冻得冰凉的脸颊,柔声道:“多谢,辛苦你了,先进来坐吧。”
  “不不不,”叶芹拉了一把她的手,说:“今日的宁欢寺是最热闹的时候,有庙会呢,咱们去宁欢寺玩儿。”
  陆书瑾想着反正宅中也冷清,倒不如去凑一凑热闹,也好有个过年的气息。
  她回去将酒放在桌上,取了厚披风坐上了叶家的马车,前往宁欢寺。
  云城从年三十到正月十五这段期间是整个一年里最热闹的日子。百姓忙活了一年,就为在这段时日里过得开开心心,是以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城中的繁华之街皆是满满的人。
  宁欢寺就更不必说,自出了城之后行个一刻钟,就开始看到路边摆满了五颜六色的铺子,有人挑着担子买些零碎的小玩意儿,从前走到后地吆喝。还有些卖花灯,卖各种各样的面具彩绳,以及能将愿望带到天上去的天灯。
  密集的摊子一直延续到山脚下,其中有衙门的捕快镇守在此维持来往的人流。
  再往上就是排着队往上行驶的马车了。
  由于今日的人太多,马车比平时要慢许多,半个时辰之后才到达山顶的宁欢寺。
  叶芹与陆书瑾下了马车,欢笑嬉闹的喧声如潮水般从四面八方涌来,大雪飘摇,十足的年味瞬间将两人包围。
  先前在宅院之中完全感受不到,此刻站在这里,陆书瑾才恍惚明白,旧年要翻过了。
  宁欢寺的屋顶覆上一层洁白的雪,比前些日子来时更多了一番别样的韵味。寺内人山人海,像多年前陆书瑾来时的那样,几乎达到了拥挤的状态,来往皆是满面笑意的人。
  叶芹害怕走丢,紧紧挨着陆书瑾。
  陆书瑾反手握住她的手腕,尽量带着她往人少的地方而去,行过门口那一处最拥挤的地方之后,周围就稍稍显得宽敞些。
  跟上次来的时候大不相同,现在的宁欢寺处处充满人气,烟的气息在空中乱飘,檐下的铃声响个不停。
  陆书瑾与叶芹顺着人群的方向走着,每行过一个屋子,叶芹都要双手合十在门口弯腰拜上一拜,也不进去。
  “叶姑娘在拜佛的时候,会想什么呢?”陆书瑾与她闲聊。
  “我在想今夜的桌上能有我喜欢吃的菜。”叶芹说。
  是意料之中的,陆书瑾笑了笑,“还有吗?”
  “我还想哥哥能多陪陪我,他总是有很多事情要忙。”陆书瑾掰着手指头说:“我还想能一直与陆书瑾做朋友,一直与喜欢的人在一起。”
  陆书瑾说:“你这些愿望这么简单,神佛一定会帮你实现的。”
  叶芹听了这话很开心,脸上一直挂着笑容。
  行至岔路口,陆书瑾带她去了另一条人少的路,凭借着记忆,她又来到了曾经那个摇下上上签的地方。
  这屋中供的神像不多,大约不是什么受欢迎的神,屋里还是一如既往的人少。
  陆书瑾抬步跨过门槛,来到那尊神像之前,看到一个小沙弥站在神像旁边。
  她转身朝门看去,光影在这一瞬间似发生了变化,她看到一个身体干瘦皮肤黝黑,身上穿着灰色布衣的小姑娘扶着门跨过门槛,慢慢走到神像面前来,站定之后盯着神像看。
  她站了许久,神像旁的小沙弥就主动对她说道:“施主有何祈愿,可向神明禀明,再摇一签,方能得到答案。”
  于是她接过了签筒,用稚嫩的双手开始摇晃。起初力道太小,没摇下来,后来又加大了些力气,刚摇几下,忽而有人从身后撞了一下她的肩侧,一根签子从筒中掉下来。
  她正想要弯腰去捡,却见撞到她的那人先一步将签子捡起,递到了她面前。
  她抬眼看去,就见那是一个身着靛蓝色锦衣的小少年,头上还戴着小巧银冠,颈间带着金丝璎珞,腰间挂着铜板大的小玉佩。他面容还尚为稚嫩,一双稍浅的眸色仿佛映了这满堂光影,漂亮得惊人。
  他脸上有一个很随意的笑,用小男孩独有的脆声说:“抱歉啊……”
  “萧矜!快走!你爹派的人追过来抓你了!”门外传来另一人的声音。
  那小少年就立马转头跑了,只余下一个风风火火的背影。
  小姑娘看着他跑出了屋子消失不见,再一低头,手中的签子上正是两个红色的字体:大吉。
  “萧矜……”她低声呢喃着。
  在遇到萧矜之前,陆书瑾从不知这世上会有一个人像炽热的朝阳,可以散发出如此耀眼的光。他的笑好像是能给万物枯竭带来生机的春风,让陆书瑾明白,这世上是有人可以活得灿烂而热烈,并非只是在阴暗潮湿的房中,吃着寡淡的凉菜,穿着单薄的布衣,面对着一日又一日的黑暗。
  最后她带走了那根上上签。
  回去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陆书瑾都坐在门槛上接着天光用烧过的炭块在纸上写字,去猜测“萧矜”是哪两个字。
  她写了很多,最终也没能猜中。
  那破旧的小院之中还是一如既往的潮湿孤僻,天一黑就没有半点光亮,陆书瑾抠抠搜搜大半年,攒下的第一笔钱就是拿去买了烛灯,为她的黑夜带来光明。
  她在灯下写字,看书,坚信只要坚持如此,将来的她一定也能有更灿烂的活法。
  多年过去,身边的许多东西都全都换过一遍,在宁欢寺遇到的小少年也早就记不清面容,唯有那根上上签还是一直被她好好珍藏。
  直到她逃出了姨母家,逃离了杨镇来到云城,来到海舟学府的门口,被那一个软软的包子砸中了后脑勺。
  当她回头看到站在朝阳下的少年时,记忆中那张脸便瞬间变得清晰无比。
  她看到了别人写下他的名字,心想:啊,原来不是肖金,霄今,骁津。
  而是萧矜。
  至今陆书瑾已经分不清楚当初来云城是因为云城繁华,还是因为那个让她遇见上上签的地方就在云城。
  陆书瑾将上上签在身边珍藏多年,并不是因为她对小少年萧矜念念不忘,而是她永远无法忘怀那日转头时所看见的耀眼而炽热的光芒。
  她奢望,向往,追逐,想要抓住光。
  然后站在光里。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萧矜就是她的上上签。
  幸运的是如今她已经长大成人饱读诗书追赶上了光,不幸的是那个小少年还是撞进了她的心里,蛮横地搅乱了她的心房,又潇洒离去。
  陆书瑾关上了心门,对满屋的狼藉不知所措。
  叶芹已经在佛像前磕完了三个头,起身对陆书瑾道:“该你了。”
  陆书瑾却摇头,“不了,我有一个上上签就足够了。”
  她从来都不是贪??x?心的人。
  两人又从屋中离开,顺着人群转了一圈,来到了后面那棵挂满了红绳和红绸带的大树前,那里围满了人,都在忙着往树上挂东西,陆书瑾和叶芹挤不进去,就站在远处看着。
  转了一圈后,她们出了宁欢寺。
  又在山脚下转悠了许久,叶芹买了很多东西,直到后面跟着的随从双手都拿不下了,才回到马车里启程回家。
  回到云城之后天色渐暮,叶芹没有多留就回了家,陆书瑾也早早将门挂上锁,回去换了下棉花垫,开始准备要吃的年夜饭。
  春桂和寒梅在离开的之前就已经将饭食备好,陆书瑾要做的只是将菜放在篦子上热一遍而已。
  她一个人吃,没让做太多,简简单单一盘鱼一盘排骨一盘素菜汤。
  她将叶芹带来的桃花酿也放进去一壶温着,在旁边等了一刻钟,就将所有菜热好。
  到底是过年,陆书瑾把家中的灯笼都换成了红灯笼,光芒落在桌上那些热气腾腾的菜上,倒有几分味道。
  陆书瑾摆了五副碗筷,自己坐在下席,也不说话,就安安静静地吃着饭菜,时不时喝上一口香香甜甜的桃花酿。
  其实还好,她也不觉得自己多可怜,至少比起往年的年夜,今年已经好上很多倍了。
  陆书瑾慢慢地吃着喝着,心里想着事情,没注意又喝多了,站起来时有些晕乎乎的。
  趁着酒劲儿还没上来,陆书瑾先去洗漱了一番,穿上厚棉衣坐在房外的檐下,仰头看着一朵朵炸开在空中的烟花,还有那密密麻麻如银河汇聚,飘往看不见的夜空的天灯。
  她缩着脖子,窝在棉衣里,有些冷,但不愿回房,想守岁到新的一年。
  就这么抱着这个固执的念头,陆书瑾在椅子上睡着了。
  萧矜是翻墙进来的。
  宅中的前院一片漆黑,但是后院的灯笼全在亮着,没走几步去,萧矜就看到陆书瑾坐在檐下歪着脑袋睡着了。
  整个宅院无比寂静,只有不断炸响的炮竹和烟花声,除了陆书瑾之外,没有第二个人。
  萧矜猝不及防心中一阵酸楚,他立马就能想象到陆书瑾搬了椅子自己坐在檐下看烟花的场景。
  那酸楚几乎将他淹没,心尖被扯得又痛又难受,他再也顾不得这些日子的顾忌,抬步走去了檐下,来到陆书瑾的身边。
  雪还在下,地上覆了一片茫茫的白色,大红的灯笼洒下的光将陆书瑾笼罩,她歪着头,半个脸埋进棉衣里,整个人像是冻得缩起来,睡得十分香甜。
  萧矜弯下腰,刚凑近就闻到陆书瑾身上散发着一股桃花酿的气息,这才知道她喝了酒。
  他将脸凑过去,轻轻唤了一声,“陆书瑾?”
  她没反应。
  萧矜便将她从椅子上抱起来,走到了屋中,将她放在软椅上。
  他回身去关上了门,将风雪挡在门外,房中就显得既冰冷又孤寂。
  萧矜点上了灯,也点燃了暖炉,取了一张毛毯盖在陆书瑾的身上,将她的双手从毯子中拿出来。
  她的双手冻得冰凉,小巧白皙,指头泛着红。萧矜就一下将她的手包在掌心里,用干燥的温暖去捂她冰凉的手。
  他干脆在软椅的边上盘腿坐下来,与陆书瑾的脸相隔不过半臂长。
  如此近的距离,他终于再一次将陆书瑾的脸仔仔细细地收在眼中。
  她的睫毛很长,又密,睡着的时候显得乖巧极了,眼皮底下藏着的是一双墨黑的眼眸,有时候像是黑曜石,有时候又像紫得发黑的葡萄,总之非常漂亮,让人看一眼就不舍得将视线移开。
  萧矜有意无意地捏着她的手指,力道很轻,眼睛一直盯着她的脸没动。
  掰着指头数一数,萧矜已经有四十三天没有这样安安静静地坐在陆书瑾的身边了。一开始不适应没有她的午膳,不适应没有她的丁字堂,总是会在上课的时候将视线撇过去,但落在眼中的已经不是陆书瑾细嫩的后脖子,午膳时也再不能喊她来一起吃饭。
  萧矜记得她吃饭的样子,很文雅。她喜欢用左边的牙嚼东西,于是萧矜也在无意识之间喜欢坐在她的左边,看着她白嫩的脸颊鼓起来,慢慢地咀嚼,然后咽下去,不慌不忙地吃下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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