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往前走了不到两百米,出现了一家便利店。
店里是另一种洁净的安静。
夏漓穿梭于货架之间,拿了两把牙刷,两条干净毛巾和两包一次性内裤。
晏斯时跟在她身后半步,脚步声很轻。
走至货架后方时,夏漓脚步一停,转头看他一眼,轻声说:“……我们明天一起吃晚饭吧。”
她不知道自己声音为什么放得这样轻,好像是在说一个秘密一样。
说的也是寻常的事,因为她打算明天好好跟他聊一下滨城那家公司的事。
但一看见晏斯时隽清的眉眼,心里就好似了起了一种毛绒绒的感觉,再寻常的话都多了一层暧昧。
晏斯时垂眼看她,净白灯光照得皮肤又更白皙两分,这样近看也毫无瑕疵。眼睛里两盏小小的灯,漂亮得让人失神。
他时常有拥抱她的冲动。但时常克制。
“……好。”他清越的声线染两分哑。
走出便利店,两人原路返回。
到了小区门口,晏斯时说:“早些休息。”
“你也是。明天见。”
“明天见。”
“晚安。”
“晚安。”
夏漓转身往小区大门走,顿步,回望一眼,果真,晏斯时还站在原地。
她笑:“你快回去啦。”
晏斯时说:“等你进去。”
/
三人聊到了凌晨,话题完全信马由缰,反正聊什么互相都能接得上。
林清晓的妈妈几次过来敲门,催促她们早点睡,说晓晓你熬夜的话气色会不好,那么贵的面膜可就白敷了啊。
三人意犹未尽地结束了座谈会,要不是新娘子休息是刚需,她们多半要一直聊整个通宵。
夏漓跟徐宁睡客房,两人又单独聊了一会儿,到凌晨两点左右睡去。
睡之前夏漓看了看手机微信,看两小时前她与晏斯时互道的晚安。
次日上午,夏漓醒来时看了看时间,发现已经上午十点了,这才记起昨天睡之前忘了定闹钟。
窗帘半阖,照进来的天光晦暗,像是天根本没亮,往外一看才知道外面正在下雨。
徐宁还在睡,夏漓没打扰她,先起床。
外面很安静,林清晓的父母已经出门了。
夏漓很不好意思,问林清晓怎么不叫她们起床。
“反正你们没事儿,多休息一会儿吧。”
夏漓走去浴室刷牙,林清晓过来洗手,想起什么,提醒道:“哦,餐桌上有你的信。”
夏漓疑惑:“什么信?”
“早上八点吧,晏斯时送过来的。”
夏漓愣了下,赶紧几下洗漱完毕,跑出去一看,果真有封信。
普通的白底红框的信封,封口处拿胶水黏好了,那上面写着四个字:夏漓亲启。
夏漓小心翼翼地撕开开口,拿出里面的信,往阳台走去。
风雨如晦,扑面而来潮凉的风,带着绒毛似的水汽。
夏漓展开了那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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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漓:
听见外面起风,仿佛要下雨。
我徘徊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睡不着觉。
想给你写一封信,因为我忘记了重要的话。
时间太晚,找不到还开着的文具店,我只能在家里翻箱倒柜。
找到一本信纸,是当年明中发的,忘了什么时候放在书房的抽屉里。时间太久,信纸有些泛黄,且还印着明中的校徽,希望你收到的时候,不要嫌弃它简陋。
有些话或许应当当面告诉你,但我又怕忘记。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一看见你的眼睛,我就时常忘记要说什么。
我原本是不打算回楚城参加婚礼,原因我跟你说过。但你一离开,我想到你已不在北城,好像偌大的城市,就失去了留下的理由。
回来让我痛苦,但见不到你更甚。
愿你别被我吓到,我都不知道,自己对你有这样强烈的依赖。
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今天你对我的说的话,让我喜悦又痛苦。
你说过时的喜欢毫无意义,但对我而言不是这样。
昨晚我开车返回,不知怎么开到了尚智书店,如今看书的人太少,书店纷纷倒闭,我有预期它也是同样。
但它竟然还开着,招牌这么多年没换,陈旧得更加不起眼。
时间太晚,它已打烊,我坐在车里,有一种等它开门的冲动。
之后又绕去明中。
学生都放假了,学校进不去,我在校门外等到了钟楼零点的钟声。想象你也在。
你看,我所能想起的往事,都与你有关,所以那绝非毫无意义。
你给了我一个支点,让我回首往昔,不单单是焦灼、迷惘与痛苦。
我忘记告诉你,那时候的你,对我而言是特殊的,独一无二的。
和你相处,我感觉到风慢下来。
那些在我身后,不停催促我的东西也会慢下来。
很长一段时间,我与世界的关联可以用“命悬一线”来形容,无所谓做这个世界的一介微尘,或一个过客。
但和你重逢至今,我却对它生出一些眷恋,因为这个世界有你。
阿翠超市的老板误会我意图自杀,但我不会。因为任何的告别都不是真正的告别,只有与你的才是。
原谅我说了等你,却又情不自禁地自陈心事,好像在博取你的同情。请你相信我绝无此意。
还忘记告诉你,我喜欢你。
如果爱与痛苦相关,那么我要纠正我的措辞。那不单单是喜欢。
一想到今天晚上才能见到你,我希望自己能立即睡着,睡眠的时间不至于那样难熬……
等不到晚上,迫切想要见你,大约因为下雨了。
我与雨声都陪着你,愿你好眠。
想送给你一封早起的信。
如果可以,我想在你醒来之后就见到你。
晏
10月3日凌晨」
/
仿佛不是信,是谁捎来了一段昨夜的风雨给她。
夏漓快速看完,又回头逐句重读,再度看到末尾时,将信纸照着原本的折痕折回,塞回信封,急匆匆走回房间,去找自己的手机。
她直接拨出电话,只一声那边便已接通。
“喂……”她有些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那声音是发抖的,“你在哪里,在家吗?”
“在附近。”电话里的声音很哑。
“抱歉,我才醒。你发个定位,我换身衣服就来找你……”
“别急。我把车开到楼下。”
“好……你等我。”
夏漓撂了电话,脱下林清晓借她穿的睡衣,换回自己昨天的那一身。
打开房门,林清晓大抵是看她一脸着急,问道:“怎么了?”
“没……我去见一下晏斯时。”
“他信里说什么了吗?”
夏漓摇头,“晓晓我回来再跟你说。”
她蹬上鞋子,打开门,就这样下楼去,林清晓在身后喊,“你把伞带上!”
她来不及折返了。
出了门,一路小跑,淅沥小雨很快打湿发丝。
到大门口一瞧,对面路边停了辆黑色奔驰,她不确定是不是,因为昨天晚上忘了记下车牌号。
就在此时,那车打了两下双闪灯。
她立即看着马路跑了过去。
一打开车门,晏斯时便拿了他的西装外套来裹她,擦她发上的水,“怎么不打伞……”
“你听我说……”夏漓一把抓住他的手,微喘着气,几分急促,“你听说我,有件事我本来是准备今天晚上跟你商量的,但我现在必须先告诉你。”
“你说。”晏斯时暂且停下了动作。
“滨城有家做无人机的公司,给我发了offer,让我年后过去。类似组长的职位,年包谈得也很满意。我在现在的公司再熬两年,都不一定有这样的晋升。我说我会考虑,但我其实已经倾向于接受……怎么办,晏斯时你告诉我应该怎么办。”
“你当然应该接受。”
夏漓答得很快:“可是我不想异地恋。”
晏斯时一怔,因为听明白她这句话的话外音。
他只考虑不到三秒钟,便说:“你答应他们。其余的我来解决。”
夏漓甚至没有注意他说的是“解决”而不是“克服”,这两个词的意思天差地别。
她抬头看住他的眼睛,“你说的?”
自重逢以来,她一直要求自己必须冷静理智,因为很明白一旦自己沉沦,将会陷入巨大的被动。
二十五岁的人生当然还可以试错,可她唯独不愿意拿晏斯时试错。
此刻,她决定让二十五岁的大人暂且让位。
就让十六岁的夏漓,来替自己做一次决定。
她听她的,她说怎样她就怎样。
而十六岁的夏漓怎么舍得让晏斯时再等。
她永远会不顾一切地向他奔赴。
“我保证。”晏斯时说。
他说他来解决,她就相信。
“好……”夏漓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不再说话,也不知还应该说什么。
她看向晏斯时,希望他来开口。
她还在想着那封信,那翻涌的情绪堵住了心口,让她喉咙发梗。
——如果爱与痛苦相关,那么我要纠正我的措辞。那不单单是喜欢。
夏漓的手是温热的,仍然紧紧抓住他的手。
她的发上沾了雨雾,濛濛地散发着一点湿气,那双蕴着水光的眼睛在沉默的注视着他,让他失言。
周遭空气仿佛不断升温,越发稀薄。
呼吸渐渐短促。
夏漓只觉得心脏有些缺氧,像撒了噼啪的火种,炸得紧缩又微微发疼。
她看着晏斯时眼眸渐深。
明明一贯那样清冷的眼里,此刻,却燃起幽暗而微烫的热度。
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只有彼此的呼吸。
一起一伏,像空旷山谷里雾气回荡。
她喉咙发紧,心脏已经停跳。
在即将窒息之前,他径直伸手,按住了她的后颈,声音黯哑地向她请示:“我可以……”
她不说话,捉着他手的那只手稍稍往前一探,轻轻勾住他衬衫衣领,随即微微仰起脸,睫毛发颤地闭上双眼。
搭在肩膀上的外套落了下去。
那按着她后颈的手稍一用力,挟着经年的风雪,倾身而来。
吞没了她下一次的呼吸。
玻璃一片模糊,车窗外风弥雨散。
世界在雨中倾覆。
一切都在燃烧。
第50章 (男朋友)
唇起初是微凉的, 生涩而不得其法,好像只由着心底里隐忍已久的情意, 和本能的渴慕带着他们互相探索。
晏斯时尝到一些柠檬掺杂薄荷牙膏的清凉, 无由想到那个初夏,那加了冰块的冻柠七的滋味。
舍不得放开,直到她似乎氧气耗尽, 轻推他的胸膛, 他终于停下。
她额头往他胸膛上一抵,平息着呼吸, 他低头轻嗅她颈间的皮肤,发丝散发雾蓬蓬的清香, 像下着雨的苹果园。
漫长的一个吻, 雨中的世界都有天荒地老之感, 终于暂且分开。
夏漓手指还攥着他的衣襟, 抬起的眼里漾着几分迷离的水雾“……你昨天晚上整夜没睡吗?”
晏斯时望着她的眼睛, 克制没有再度吻下去,“天快亮时睡了一个小时。”
“不困吗?”
“等到你就不困了。”
夏漓觉得那沥沥的雨声是下在自己心里的,是昨夜他独自熬过的那场夜雨, 浇得她心里一片潮湿, “……你得好好休息。”
她看了看时间, “你今天有什么安排吗?”
“晚上跟外公外婆吃饭。”
“那现在回去睡觉, 好不好。”
晏斯时看着她,声音平静, “你知道我舍不得睡去。”
但他熬了几乎整晚,眼下淡淡的一圈青色。她承认这样神色几分倦淡沉慵的晏斯时, 是另一种意义的勾人,但不能由着他任性了。
“你稍等我发条消息。”她说。
消息是发给林清晓的,询问她白天有没有什么需要自己帮忙的地方。
林清晓说没有,她跟聂楚航今天主要要去接大学同学,并帮他们安排食宿。
放下手机,夏漓看向晏斯时,“我送你回去休息?”
晏斯时说好。
夏漓让晏斯时稍等片刻,自己上楼去林清晓家里,拿了提包,重回到车里。
“要我来开吗?”
“不用。”晏斯时说,“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