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国皇太女穿成娱乐圈花瓶后爆红了——儿喜
儿喜  发于:2023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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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还添油加醋一番说道:“乡下长大的儿郎就是不知轻重!”
  陆之瑾也在一旁,听着深深皱起眉头。
  “父亲,你说他怎样想的,是想以这样的方式故意引起母亲的注意吗?”
  陆之瑾对于陆之琰的到来没有丝毫的欢迎,反而觉得那就像一个外来的闯入者,忽然进入他们的生活,打破他们原来的格局。
  对于这个同母异父的大哥,没有接纳没有欢迎,只有不喜和防备。
  尚书夫郎也没有想明白陆之琰这一番操作是怎么回事,不过,他做事,向来只看结果。
  尚书夫郎深深皱眉,说道:“他怎样想,这不重要。当务之急,是将他给带回来府中。”
  人都到了,却过门而不入。去接的人还是他这里的,被别人知道,要怎么想他?指不定背地里怎样笑话。
  陆之瑾却不以为然:“他要走便走,还叫他回来做甚?”
  尚书夫郎看一眼自己单纯的儿子,深叹一口气。
  “此事并非是你想的那样简单。”
  下午,陆尚书陆青荷归家后,听见陆之琰竟然没有归家,反而是掉头走了,果然大发雷霆。不仅着人将那领人回来的侍从大打三十大板,还立刻着人快马加鞭半道去拦。
  马车到永州要十一三日,骑马快马加鞭也不过三四日。
  七日后,寻人的人去了一个来回,都杳无音讯。最后还是在京城之中的一处幽静的小院将人寻着。
  原来陆之琰根本就没有回永州,永州于他而言,也不过是另一处陌生之地。且不说那里的都是看着原主长大的亲人,很容易就发现他的异样之处,就说长达那十余天的路程,就让陆之琰望而生畏。
  这一周之间里,陆之琰都住在客栈之中,每天躺睡,坐着发呆,轻易不出门,这之间只做了一件事,就是出资买了一个小院,作为以后落脚之地。
  然而,他还是想得过于简单了。
  小院前脚才刚拎包入住,后脚尚书府的人便找上了门来。
  两列大约十余人的家卫将他整个院落团团包围,陆之琰瞬间放弃抵抗。
  ……行吧。
  既然如此有诚意,回去就回去。
  爱咋滴咋滴。
  ……
  从头到尾,陆之琰躺得比地板砖还平。
  听说陆之琰找到,陆青荷提前便带着府里人在正堂大厅侯着。
  这一次没有人敢偷奸耍滑,马车堂堂正正停在了正门门口。
  门口等着的人是陆家管事的,接到陆之琰,领着人走了一路,中途有陆家仆人撞见,见到陆之琰,皆面露惊艳之色。而到正堂之后,尚书夫郎沈钰见到陆之琰,不由得面色微怔。
  尚书大人陆青荷不苟言笑,清瘦高挑,长相不俗却生来一张严肃的脸。从陆之琰出生几月后,就未再见过他,未曾想到他竟长得与他父亲如此相像,再多的火气,对着这张脸也发不出来。
  “过家门而不入,你父亲从前是怎样教导你,竟教得你如此任性!”
  半天,不轻不重说了这么一句。
  本该是一家团聚的日子,见面没有先互相介绍一下,谁是谁都还不知道,出口就是斥责。
  如果是原来的陆之琰,听见这句话可能会愤怒伤心,他的父亲是他此生最敬重的人,是逆鳞,谁都不能说他父亲的不是。可陆之琰却不是,他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听着这些话,也很是无所谓,只淡淡“哦”一声,接着,没了下文。
  等着他至少为自己辩解几句的众人:“……”

  眼前这位才回来的,长得再没见过比他更好看的,可就是,似乎过于没有脾气了一些。
  接着陆青荷才板着脸为陆之琰介绍家中的人。
  咸鱼要有咸鱼的自觉。
  既来之,则安之。
  介绍一个,他便跟着喊一声,态度要多配合有多配合。
  介绍完人,就陆之琰过门不入还在外置办小院准备独居一事,进行了极其深刻的教诲。
  总而言之,就是身为男子,总有一天要嫁为人夫,应当贤德恭谦,尤其注重名声。特别未出闺阁的男子,怎可有独居这样的想法,如此违背伦常大逆不道!
  将陆之琰当着众人的面一番敲打,将这几日府内因他不归丢失的颜面找回些许之后,放他去了他的住处。
  他的住处位于尚书府西北角,院落很大,据说比原大少现一少爷的住处还要大一倍不止,院落旁边就是湖,风景独美,是府内上上等的居所,现在专程划拨给了才刚回京的陆之琰,以表重视。
  领路的管事说得眉飞色舞。这一路走了大约有一三十分钟。陆之琰走明白也听明白了。独栋临湖小院,面积大,什么都好,唯独地处幽静,离得正堂远了一些。
  绝佳之地!
  陆之琰满意至极。
  特别是,陆夫郎还专门遣人来说了,念在他旅途劳累,又初到京城,就免了他每日晨请,他每日只需安心待在自己的院中,一切礼节等他适应京城的生活再说。
  说法上,都是在为陆之琰考虑。
  实际上,就是每天见他一面都嫌弃碍眼,索性免了晨请,以免两看两相厌。
  对于这样的安排,陆之琰表示,非常满意。
  于是后来的日子,陆之琰如非必要足不出户,将宅家这个词展现得淋漓尽致,存在感几乎为零。如果不是陆之琰在回家时闹了一场大的,尚书府内,几乎快忘记府上还有这么一个人。
  宫内,女皇姬玄静登基两年有余,她智慧英明,爱民勤勉,还曾是平定西北战乱的定国大将军,深受玄国国民喜爱。
  姬玄静一十一岁登基,如今一十四岁,每日勤勉于政务,后宫却空无一人。大臣们深感忧虑,国不能无后,皇不能无夫,天天提及,日日催促,终于让女皇松口。
  生怕女皇反悔,一大箱的适婚人选画像及册子于第一日被递交了上去,对这皇夫的人选,众大臣
  早有准备。
  可她们却不知,东西递上去。女皇却连看一眼都不曾,任其放在御书房中生灰。
  “近几日,京城之中,比较特殊的事有三件。司马的两个侍郎后院争宠,一同谋害了司马嫡女。侯爷想将爵位跳过大女传给现任侯夫郎所生的一女。最后一件,尚书府将流落在外的大儿从乡下接回来了,接回来时,还闹了个笑话。”
  下朝后,姬玄静于御书房中批阅奏折,暗卫林景枫来禀报最近京城发生的大小要事。暗卫是姬玄静自己组建的,拥有地下庞大的情报网,只听令于姬玄静一人。
  姬玄静一心一用,一面听着,视线却未曾离开过奏折,时而动笔在上批字,她看奏折的速度极快,丝毫不受其影响。
  直到听见最后一件尚书府闹了笑话,才“哦?”一声,感兴趣抬起头,问道:“什么笑话,说来听听。”!
 
 
第94章 
  “关于这事,臣倒是也知晓一点儿。”
  见姬玄静对尚书府的事来了兴趣,旁侧站着的听兰说道。
  她是姬玄静的贴身女官,掌管她身边大小一切琐事。
  姬玄静闻言挑眉,略显诧异,问道:“怎么连你也知道?”
  听兰与姬玄静从小一起长大,曾一起在边关出生入死过,不像其他人那样畏惧女皇的威严,她忍俊不住噗嗤一笑,说道:“不光是臣知晓,怕是现在全京城的人都知晓了吧!”
  小小的在女皇面前卖了个关子,而后,听兰便说:“世人都知,陆尚书的夫郎,是丞相家最小的儿郎,也最受丞相宠爱,这些年,陆尚书一路高升,固然她自己能力上佳,也同丞相脱不了干系。陆尚书与其夫郎琴瑟和鸣相敬如宾,府中只有一个不受宠的侍夫,常被人引为佳话。可无人知晓,陆尚书在与其夫郎成亲之前,其实早有一桩婚姻在身,在陆尚书未考取功名前,两人在家乡结亲,曾育有一子。后陆尚书高中状元,其前夫也曾在京城小住一段时日。只不过陆尚书被丞相家的幼子看中,前夫郎也是个骨头硬的,不愿与人做平夫,便自请下堂,带走了与陆尚书当时所生下的唯一的儿郎。”
  听兰说着前程往事,听得姬玄静挑起了眉。陆尚书在朝堂上最是严肃不过,没想到还曾有过这样的一段。
  听兰看姬玄静兴趣不减,又说起近日来流传在街头小巷及众臣间尚书府上的八卦。
  “也不知道尚书怎样打算,前一阵忽然要将他流落在外的大公子接回家,说起那大公子也是可怜,自小跟着父亲流落民间,结果父亲在他还小的时候因病去世,这位公子不知吃了多少苦。”
  姬玄静听了点头,点评一句,“的确可怜。”
  没暗卫什么事儿了,姬玄静挥手让她退下。御书房除了侍候的人,就剩下她与听兰两个。一面听着,又开始批阅奏折。
  听兰继续又说:“接着就要说这尚书府闹出来的笑话了,全都因这公子而起!”
  宫中无聊,也就听一些八卦能来解闷,说起这些八卦她抑扬顿挫,口若悬河:“尚书夫郎想给人一个下马威,人到了不但无人相迎,还让人从侧门入府。如果是寻常乡下小子,怕就如此入府,一声不吭地被任由欺负了。可那大公子,却是个妙人,陛下你猜他如何了?”
  姬玄静听到此处,再次抬头,一双沉静的冷眸看向听兰:“哦?”
  听兰将双手一拍,说道:“那大公子竟直接着人赶着马车掉头就走,真是一点儿犹豫都没有的。真是妙啊!”
  说着“哈哈”笑了起来,“我们京城的公子,各个都被教导得循规蹈矩,矜持端方,哪儿有见过这位大公子这样的!关键在于,陆尚书后来着人去寻他,竟然足足寻了七日,才将人寻回。马儿都跑废了两匹,结果陛下你又再猜猜,尚书最后是在哪里找到他?”
  听兰从小就喜这猜猜猜的游戏,姬玄静没那心思去配合她,只抬眸看她一眼。
  听兰“嘿嘿”一笑,揭晓答案:“就是在京城内啊!原来人家就是说给尚书府的人听,根本就没有回永州!还买了一处小院准备落脚。尚书府找人花费好一番阵仗,搞得人尽皆知,才将人找着带回了尚书府。嘿,这次吸取了教训,堂堂正
  正走的正门了!”
  姬玄静听见这后面的,嘴角微微勾了勾,说道:“有点儿意思。”
  “可不就是有意思嘛!人家大老远从乡下的回来,说到底,就是个没爹的孩子,能碍着什么了。依我说,就好生对待着,隔一阵子找个合适的人家嫁了出去,何必搞这些?下马威不成,没成想踢到个铁板,闹得人尽皆知,里子面子都没有了,还把那些陈年旧事让人给翻了出来。这尚书夫郎看起来也不像是个聪明的。”
  听兰回应道。
  姬玄静闻言,轻笑一声。
  这尚书夫人怎么不聪明,就是太聪明,才将所有人都当成了傻子。
  临女皇选夫的日子,还有半个来月,届时所有递上名单的世家公子,都将按时入到宫中去,由女皇亲自挑选。
  而到那一日,便会由女皇亲自定下皇夫,并昭告天下,不日将举行封夫大典。
  所有世家公子皆摩拳擦掌,静候这一日的到来。
  玄国正在位的这位女皇,不仅年轻聪慧,英明神武,还曾是平定战乱的大英雄。战胜凯旋时,她骑于马上,威风凛凛的模样,不知道夺走多少少男的芳心。
  她不仅是女皇,而她还那样的神武,那般好看!
  试问,这样的人,谁能不喜欢?
  竞争很激烈,尚书府二少爷陆之瑾所在的杏花院中,每日都会有悦耳的琴音传出,为了这一场女皇选夫,陆之瑾非常努力的准备着才艺,琴棋书画专程又请了名师来教导,就为了能在女皇面前露脸时,一举惊艳。
  尚书夫郎对于他这般知进取感到十分满意,满意之余,又心疼他这些时日的劳累,特地炖了补汤来给他补身子。
  陆之瑾一面喝着汤,忽而想起府内才回来的那个人。
  回来府中已有一段时日,他院中的人除了个随身侍从,其他都是尚书夫郎为其挑选,日日都来回禀其行踪。
  每日不是吃就是睡,走最远的路就是出院落的门到湖边去,做最多的事就是放一张躺椅躺靠在湖边吹风晒太阳。
  除了不喝酒,那日子过得堪称醉生梦死。
  枉他在陆之琰回来京城的时候,还将他当做自己的劲敌,眼中钉肉中刺,一段时日下来,钉和刺双双不翼而飞,劲敌?与他相提并论,真是侮辱了自己。
  “母亲当时真将我的画像与他的
  都一并上交去了皇宫?”
  一直以来,陆之瑾也只是听闻,今日忽然想起,便问尚书夫郎,想确认此事。
  尚书夫郎:“你母亲找到他后,的确派遣了一个画师过去为其画像,只不知怎么的,画师画得极为不像,那张画像我也见过,还不及本人十分之一。”
  不然,他当初初见陆之琰时,也不至于那么惊讶。
  那孩子,长得过于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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